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94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4年11月1日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所址选择 (2)

第三章电气部分 (3)

第一节一般规定 (3)

第二节主接线 (3)

第三节变压器选择 (4)

第四节所用电源 (5)

第五节操作电源 (5)

第四章配变电装置 (5)

第一节型式与布置 (5)

第二节通道与围栏 (6)

第五章并联电容器装置 (8)

第一节一般规定 (8)

第二节电气接线及附属装置 (8)

第三节布置 (9)

第六章对有关专业的要求 (9)

第一节防火 (9)

第二节对建筑的要求 (10)

第三节采暖及通风 (10)

第四节其他 (11)

附录一名词解释 (11)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变电所设计做到保障人身安全、供电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维护方便,确保设计质量,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交流电压10kV及以下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变电所设计。

第1.0.3条变电所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远近结合,以近期为主,适当考虑发展的可能。

第1.0.4条变电所设计应根据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所址环境、地区供电条件和节约电能等因素,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第1.0.5条变电所设计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产品技术标准,并应优先选用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和节能的成套设备和定型产品,不得采用淘汰产品。

第1.0.6条10kV及以下变电所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所址选择

第2.0.1条变电所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一、接近负荷中心;

二、进出线方便;

三、接近电源侧;

四、设备运输方便;

五、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

六、不宜设在多尘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下风侧;

七、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相贴邻;

八、不应设在有爆炸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且不宜设在有火灾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当与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环境的建筑物毗连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

九、不应设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

第2.0.2条装有可燃性油浸电力变压器的车间内变电所,不应设在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当设在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时,建筑物应采取局部防火措施。

第2.0.3条多层建筑中,装有可燃性油的电气设备的配电所、变电所应设置在底层靠外墙部位,且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出口的两旁。

第2.0.4条高层主体建筑内不宜设置装有可燃性油的电气设备的配电所和变电所,当受条件限制必须设置时,应设在底层靠外墙部位,且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出口的两旁,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第2.0.5条露天或半露天的变电所,不应设置在下列场所:

一、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

二、挑檐为燃烧体或难燃体和耐火等级为四级的建筑物旁;

三、附近有棉、粮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集中的露天堆场;

四、容易沉积可燃粉尘、可燃纤维、灰尘或导电尘埃且严重影响变压器安全运行的场所。

第三章电气部分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配电装置的布置和导体、电器、架构的选择,应符合正常运行、检修、短路和过电压等情况的要求。

第3.1.2条配电装置各回路的相序排列宜一致,硬导体应涂刷相色油漆或相色标志。色别应为L1相黄色,L2相绿色,L3相红色。

第3.1.3条海拔超过1000m的地区,配电装置应选择适用于该海拔高度的电器和电瓷产品,其外部绝缘的冲击和工频试验电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压电气设备绝缘试验电压和试验方法》的有关规定。高压电器用于海拔超过1000m的地区时,导体载流量可不计其影响。

第3.1.4条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成排的配电装置的两端均应与接地线相连。

第二节主接线

第3.2.1条配电所、变电所的高压及低压母线宜采用单母线或分段单母线接线。当供电连续性要求很高时,高压母线可采用分段单母线带旁路母线或双母线的接线。

第3.2.2条配电所专用电源线的进线开关宜采用断路器或带熔断器的负荷开关。当无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要求,且出线回路少无需带负荷操作时,可采用隔离开关或隔离触头。

第3.2.3条从总配电所以放射式向分配电所供电时,该分配电所的电源进线开关宜采用隔离开关或隔离触头。当分配电所需要带负荷操作或继电保护、自动装置有要求时,应采用断路器。

第3.2.4条配电所的10kV或6kV非专用电源线的进线侧,应装设带保护的开关设备。

第3.2.5条10kV或6kV母线的分段处宜装设断路器,当不需带负荷操作且无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要求时,可装设隔离开关或隔离触头。

第3.2.6条两配电所之间的联络线,应在供电侧的配电所装设断路器,另侧装设隔离开关或负荷开关;当两侧的供电可能性相同时,应在两侧均装设断路器。

第3.2.7条配电所的引出线宜装设断路器。当满足继电保护和操作要求时,可装设带熔断器的负荷开关。

第3.2.8条向频繁操作的高压用电设备供电的出线开关兼做操作开关时,应采用具有频繁操作性能的断路器。

第3.2.9条10kV或6kV固定式配电装置的出线侧,在架空出线回路或有反馈可能的电缆出线回路中,应装设线路隔离开关。

第3.2.10条采用10kV或6kV熔断器负荷开关固定式配电装置时,应在电源侧装设隔离开关。

第3.2.11条接在母线上的避雷器和电压互感器,宜合用一组隔离开关。配电所、变电所架空进、出线上的避雷器回路中,可不装设隔离开关。

第3.2.12条由地区电网供电的配电所电源进线处,宜装设供计费用的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

第3.2.13条变压器一次侧开关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以树干式供电时,应装设带保护的开关设备或跌落式熔断器;

二、以放射式供电时,宜装设隔离开关或负荷开关。当变压器在本配电所内时,可不装设开关。

第3.2.14条变压器二次侧电压为6kV或3kV的总开关,可采用隔离开关或隔离触头。当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用断路器:

一、出线回路较多;

二、有并列运行要求;

三、有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要求。

第3.2.15条变压器低压侧电压为0.4kV的总开关,宜采用低压断路器或隔离开关。当有继电保护或自动切换电源要求时,低压侧总开关和母线分段开关均应采用低压断路器。

第3.2.16条当低压母线为双电源,变压器低压侧总开关和母线分段开关采用低压断路器时,在总开关的出线侧及母线分段开关的两侧,宜装设刀开关或隔离触头。

第三节变压器选择

第3.3.1条变压器台数应根据负荷特点和经济运行进行选择。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宜装设两台及以上变压器:

一、有大量一级或二级负荷;

二、季节性负荷变化较大;

三、集中负荷较大。

第3.3.2条装有两台及以上变压器的变电所,当其中任一台变压器断开时,其余变压器的容量应满足一级负荷及二级负荷的用电。

第3.3.3条变电所中单台变压器(低压为0.4kV)的容量不宜大于1250kV A。当用电设备容量较大、负荷集中且运行合理时,可选用较大容量的变压器。

第3.3.4条在一般情况下,动力和照明宜共用变压器。当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可设专用变压器:

一、当照明负荷较大或动力和照明采用共用变压器严重影响照明质量及灯泡寿命时,可设照明专用变压器;

二、单台单相负荷较大时,宜设单相变压器;

三、冲击性负荷较大,严重影响电能质量时,可设冲击负荷专用变压器。

四、在电源系统不接地或经阻抗接地,电气装置外露导电体就地接地系统(IT系统)的低压电网中,照明负荷应设专用变压器。

第3.3.5条多层或高层主体建筑内变电所,宜选用不燃或难燃型变压器。

第3.3.6条在多尘或有腐蚀性气体严重影响变压器安全运行的场所,应选用防尘型或防腐

型变压器。

第四节所用电源

第3.4.1条配电所所用电源宜引自就近的配电变压器220/380V侧。重要或规模较大的配电所,宜设所用变压器。柜内所用可燃油油浸变压器的油量应小于100kg。当有两回路所用电源时,宜装设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

第3.4.2条采用交流操作时,供操作、控制、保护、信号等的所用电源,可引自电压互感器。

第3.4.3条当电磁操动机构采用硅整流合闸时,宜设两回路所用电源,其中一路应引自接在电源进线断路器前面的所用变压器。

第五节操作电源

第3.5.1条供一级负荷的配电所或大型配电所,当装有电磁操动机构的断路器时,应采用220V或110V蓄电池组作为合、分闸直流操作电源;当装有弹簧储能操动机构的断路器时,宜采用小容量镉镍电池装置作为合、分闸操作电源。

第3.5.2条中型配电所当装有电磁操动机构的断路器时,合闸电源宜采用硅整流,分闸电源可采用小容量镉镍电池装置或电容储能。对重要负荷供电时,台、分闸电源宜采用镉镍电池装置。

当装有弹簧储能操动机构的断路器时,宜采用小容量镉镍电池装置或电容储能式硅整流装置作为合、分闸操作电源。

采用硅整流作为电磁操动机构合闸电源时,应校核该整流合闸电源能保证断路器在事故情况下可靠合闸。

第3.5.3条小型配电所宜采用弹簧储能操动机构合闸和去分流分闸的全交流操作。

第四章配变电装置

第一节型式与布置

第4.1.1条变电所的型式应根据用电负荷的状况和周围环境情况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负荷较大的车间和站房,宜设附设变电所或半露天变电所;

二、负荷较大的多跨厂房,负荷中心在厂房的中部且环境许可时,宜设车间内变电所或组台式成套变电站;

三、高层或大型民用建筑内,宜设室内变电所或组合式成套变电站;

四、负荷小而分散的工业企业和大中城市的居民区,宜设独立变电所,有条件时也可设附设变电所或户外箱式变电站;

五、环境允许的中小城镇居民区和工厂的生活区,当变压器容量在315kV A及以下时,宜

设杆上式或高台式变电所。

第4.1.2条 带可燃性油的高压配电装置,宜装设在单独的高压配电室内。当高压开关柜的数量为6台及以下时,可与低压配电屏设置在同一房间内。

第4.1.3条 不带可燃性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浸的电力变压器,可设置在同一房间内。具有符合IP3X 防护等级外壳的不带可燃性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浸的电力变压器,当环境允许时,可相互靠近布置在车间内。

注:IP3X 防护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的规定,能防止直径大于2.5mm 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

第4.1.4条 室内变电所的每台油量为100kg 及以上的三相变压器,应设在单独的变压器室内。

第4.1.5条 在同一配电室内单列布置高、低压配电装置时,当高压开关柜或低压配电屏顶面有裸露带电导体时,两者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2m ;当高压开关柜和低压配电屏的顶面封闭外壳防护等级符合IP2X 级时,两者可靠近布置。

注:IP2X 防护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的规定,能防止直径大于12mm 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

第4.1.6条 有人值班的配电所,应设单独的值班室。当低压配电室兼作值班室时,低压配电室面积应适当增大。高压配电室与值班室应直通或经过通道相通,值班室应有直接通向户外或通向走道的门。

第4.1.7条 变电所宜单层布置。当采用双层布置时,变压器应设在底层。设于二层的配电室应设搬运设备的通道、平台或孔洞。

第4.1.8条 高(低)压配电室内,宜留有适当数量配电装置的备用位置。

第4.1.9条 高压配电装置的柜顶为裸母线分段时,两段母线分段处宜装设绝缘隔板,其高度不应小于0.3m 。

第4.1.10条 由同一配电所供给一级负荷用电时,母线分段处应设防火隔板或有门洞的隔墙。供给一级负荷用电的两路电缆不应通过同一电缆沟,当无法分开时,该电缆沟内的两路电缆应采用阻燃性电缆,且应分别敷设在电缆沟两侧的支架上。

第4.1.11条 户外箱式变电站和组合式成套变电站的进出线宜采用电缆。

第4.1.12条 配电所宜设辅助生产用房。

第二节 通道与围栏

第4.2.1条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最小电气安全净距,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表4.2.1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最小电气安全净距(mm )

额定电压(kV )

符号 适用范围 场所 <0.5

3 6 10 室内

屏前2500

屏后2300 2500 2500 2500 无遮栏裸带电部分至地(楼)面之间 室外 2500 2700 2700 2700

有IP2X 防护等级遮栏的通道净高 室内 1900 1900 1900 1900 室内 20 75 100 125 A 裸带电部分至接地部分和不同相的裸带电部

分之间

室外 75 200 200 200 室内 100 175 200 225 B 距地(楼)面2500mm 以下裸带电部分的遮栏

防护等级为IP2X 时,裸带电部分与遮护物间

水平净距

室外 175 300 300 300 室内 1875 1875 1900 1925

不同时停电检修的无遮栏裸导体之间的水平距离 室外 2000 2200 2200 2200

裸带电部分至无孔固定遮栏 室内 50 105 130 155 室内 800 825 850 875 C 裸带电部分至用钥匙或工具才能打开或拆卸

的栅栏

室外 825 950 950 950

低压母排引出线或高压引出线的套管至屋外

人行通道地面 室内 3650 4000 4000 4000 注:海拔高度超过1000m 时,表中符号A 项数值应按每升高100m 增大1%进行修正。B 、C 两项数值应相应加上A 项的修正值。

第4.2.2条 露天或半露天变电所的变压器四周应设不低于1.7m 高的固定围栏(墙)。变压器外廓与围栏(墙)的净距不应小于0.8m ,变压器底部距地面不应小于0.3m ,相邻变压器外廓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5m 。

第4.2.3条 当露天或半露天变压器供给一级负荷用电时,相邻的可燃油油浸变压器的防火净距不应小于5m ,若小于5m 时,应设置防火墙。防火墙应高出油枕顶部,且墙两端应大于挡油设施各0.5m 。

第4.2.4条 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外廓与变压器室墙壁和门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4.2.4的规定。 表4.2.4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外廓与变压器室墙壁和门的最小净距(mm )

变压器容量(kV A ) 100~1000 1250及以上

变压器外廓与后壁、侧壁净距

变压器外廓与门净距 600 800 800 1000

第4.2.5条 设置于变电所内的非封闭式干式变压器,应装设高度不低于1.7m 的固定遮栏,遮栏网孔不应大于40mm ×40mm 。变压器的外廓与遮栏的净距不宜小于0.6m ,变压器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0m 。

第4.2.6条 配电装置的长度大于6m 时,其柜(屏)后通道应设两个出口,低压配电装置两个出口间的距离超过15m 时,尚应增加出口。

第4.2.7条 高压配电室内各种通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4.2.7的规定。

表4.2.7高压配电室内各种通道最小宽度(mm )

柜前操作通道 开关柜布置方式

柜后维护通道 固定式 手车式 单排布置

800 1500 单车长度+1200 双排面对面布置

800 2000 双车长度+900 双排背对背布置 1000 1500 单车长度+1200 注:1、固定式开关柜为靠墙布置时,柜后与墙净距应大于50mm ,侧面与墙净距应大于200mm ;

2、通道宽度在建筑物的墙面遇有柱类局部凸出时,凸出部位的通道宽度可减少200mm 。

第4.2.8条 当电源从柜(屏)后进线且需在柜(屏)正背后墙上另设隔离开关及其手动操动机构时,柜(屏)后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 ,当柜(屏)背面的防护等级为IP2X 时,可减为1.3m 。

第4.2.9条 低压配电室内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其屏前、屏后的通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4.2.9的规定。

表4.2.9配电屏前、后通道最小宽度(mm ) 型式

布置方式 屏前通道 屏后通道 单排布置 1500 1000 双排面对面布置 2000 1000 固

双排背对背布置 1500 1500 单排布置 1800 1000 双排面对面布置 2300 1000 抽

式 双排背对背布置 1800 1000 注:当建筑物墙面遇有柱类局部凸出时,凸出部位的通道宽度可减少200mm 。

第五章 并联电容器装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5.1.1条 本章适用于电压为10kV 及以下作并联补偿用的电力电容器装置的设计。

第5.1.2条 电容器装置的开关设备及导体等载流部分的长期允许电流,高压电容器不应小于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35倍,低压电容器不应小于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5倍。

第5.1.3条 电容器组应装设放电装置,使电容器组两端的电压从峰值(2倍额定电压)降至50V 所需的时间,高压电容器不应大于5min ;低压电容器不应大于1min 。

第二节 电气接线及附属装置

第5.2.1条 高压电容器组宜接成中性点不接地星形,容量较小时宜接成三角形。低压电容器组应接成三角形。

第5.2.2条 高压电容器组应直接与放电装置连接,中间不应设置开关或熔断器。低压电容器组和放电设备之间,可设自动接通的接点。

第5.2.3条 电容器组应装设单独的控制和保护装置,当电容器组为提高单台用电设备功率因数时,可与该设备共用控制和保护装置。

第5.2.4条 单台高压电容器应设置专用熔断器作为电容器内部故障保护,熔丝额定电流宜为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5~2.0倍。

第5.2.5条 当电容器装置附近有高次谐波含量超过规定允许值时,应在回路中设置抑制谐

波的串联电抗器。

第5.2.6条电容器的额定电压与电力网的标称电压相同时,应将电容器的外壳和支架接地。当电容器的额定电压低于电力网的标称电压时,应将每相电容器的支架绝缘,其绝缘等级应和电力网的标称电压相配合。

第三节布置

第5.3.1条室内高压电容器装置宜设置在单独房间内,当电容器组容量较小时,可设置在高压配电室内,但与高压配电装置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低压电容器装置可设置在低压配电室内,当电容器总容量较大时,宜设置在单独房间内。

第5.3.2条安装在室内的装配式高压电容器组,下层电容器的底部距地面不应小于0.2m,上层电容器的底部距地面不宜大于2.5m,电容器装置顶部到屋顶净距不应小于1.0m。高压电容器布置不宜超过三层。

第5.3.3条电容器外壳之间(宽面)的净距,不宜小于0.1m。电容器的排间距离,不宜小于0.2m。

第5.3.4条装配式电容器组单列布置时,网门与墙距离不应小于1.3m;当双列布置时,网门之间距离不应小于1.5m。

第5.3.5条成套电容器柜单列布置时,柜正面与墙面距离不应小于1.5m;当双列布置时,柜面之间距离不应小于2.0m。

第六章对有关专业的要求

第一节防火

第6.1.1条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高压配电室、高压电容器室和非燃(或难燃)介质的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低压配电室和低压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屋顶承重构件应为二级。

第6.1.2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一、变压器室位于车间内;

二、变压器室位于容易沉积可燃粉尘、可燃纤维的场所;

三、变压器室附近有粮、棉及其他易燃物大量集中的露天堆场;

四、变压器室位于建筑物内;

五、变压器室下面有地下室。

第6.1.3条变压器室的通风窗,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第6.1.4条当露天或半露天变电所采用可燃油油浸变压器时,其变压器外廓与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应大于或等于5m。当小于5m时,建筑物外墙在下列范围内不应有门、窗或通风孔:

一、油量大于1000kg时,变压器总高度加3m及外廓两侧各加3m;

二、油量在1000kg及以下时,变压器总高度加3m及外廓两侧各加1.5m。

第6.1.5条民用主体建筑内的附设变电所和车间内变电所的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应设置容量为100%变压器油量的贮油池。

第6.1.6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应设置容量为100%变压器油量的挡油设施,或设置容量为20%变压器油量挡油池并能将油排到安全处所的设施:

一、变压器室位于容易沉积可燃粉尘,可燃纤维的场所;

二、变压器室附近有粮、棉及其他易燃物大量集中的露天场所;

三、变压器室下面有地下室。

第6.1.7条附设变电所、露天或半露天变电所中,油量为1000kg及以上的变压器,应设置容量为100%油量的挡油设施。

第6.1.8条在多层和高层主体建筑物的底层布置装有可燃性油的电气设备时,其底层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防火挑檐。多油开关室和高压电容器室均应设有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第二节对建筑的要求

第6.2.1条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配电室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

第6.2.2条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启。相邻配电室之间有门时,此门应能双向开启。

第6.2.3条配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宜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场所。

第6.2.4条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等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类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第6.2.5条配电室、电容器室和各辅助房间的内墙表面应抹灰刷白。地(楼)面宜采用高标号水泥抹面压光。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的顶棚以及变压器室的内墙面应刷白。

第6.2.6条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长度大于60m 时,宜增加一个出口。当变电所采用双层布置时,位于楼上的配电室应至少设一个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的出口。

第6.2.7条配电所,变电所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第三节采暖及通风

第6.3.1条变压器室宜采用自然通风。夏季的排风温度不宜高于45℃,进风和排风的温差不宜大于15℃。

第6.3.2条电容器室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通风量应根据电容器允许温度,按夏季排风温度不超过电容器所允许的最高环境空气温度计算。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排热要求时,可增设

机械排风。电容器室应设温度指示装置。

第6.3.3条变压器室、电容器室当采用机械通风时,其通风管道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当周围环境污秽时,宜加空气过滤器。

第6.3.4条配电室宜采用自然通风。高压配电室装有较多油断路器时,应装设事故排烟装置。

第6.3.5条在采暖地区,控制室和值班室应设采暖装置。在严寒地区,当配电室内温度影响电气设备元件和仪表正常运行时,应设采暖装置。控制室和配电室内的采暖装置,宜采用钢管焊接,且不应有法兰、螺纹接头和阀门等。

第四节其他

第6.4.1条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控制室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

第6.4.2条有人值班的独立变电所,宜设有厕所和给排水设施。

第6.4.3条在配电室内裸导体正上方,不应布置灯具和明敷线路。当在配电室内裸导体上方布置灯具时,灯具与裸导体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0m,灯具不得采用吊链和软线吊装。

附录一名词解释

本规范用名词解释

变电所 10kV及以下交流电源经电力变压器变压后对用电设备供电

配电所所内只有起开闭和分配电能作用的高压配电装置,母线上无主变压器露天变电所变压器位于露天地面上的变电所

半露天变电所变压器位于露天地面上的变电所,但变压器的上方有顶板或挑檐

附设变电所变电所的一面或数面墙与建筑物的墙共用,且变压器室的门和通风窗向建筑物外开车间内变电所位于车间内部的变电所,且变压器室的门向车间内开

独立变电所变电所为一独立建筑物

室内变电所附设变电所、独立变电所和车间内变电所的总称

贮油池油流入后不致被外部已燃烧的物质延燃的设施

挡油设施使烧燃的油不致外溢的设施

10kV及以下变电所场所设计规范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94 第二节对建筑的要求 第6.2.1条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配电室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 第6.2.2条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启。相邻配电室之间有门时〃此门应能双向开启。 第6.2.3条配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宜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场所。 第6.2.4条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等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类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第6.2.5条配电室、电容器室和各辅助房间的内墙表面应抹灰刷白。地(楼)面宜采用高标号水泥抹面压光。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的顶棚以及变压器室的内墙面应刷白。 第6.2.6条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长度大于60m时〃宜增加一个出口。当变电所采用双层布

置时〃位于楼上的配电室应至少设一个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的出口。 第6.2.7条配电所〃变电所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4.10 对有关专业的要求 4.10.1 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非燃(或难燃)介质的电力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和高压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4.10.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变压器室的门应为防火门: (1)变压器室位于高层主体建筑物内。 (2)变压器室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车库。 (3)变压器位于建筑物的二层或更高层。 (4)变压器位于地下室或下面有地下室。 (5)变压器室通向配电装置室的门。 (6)变压器室之间的门。 4.10.3 变压器室的通风窗〃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4.10.4 配电装置室及变压器室门的宽度宜按最大不可拆卸部件宽度加0.30m〃高度宜按不可拆卸部件最大高度加0.30m。

10kV变电所系统技术规范书

地面10kV变电所高压开关柜技术规格书 编制: 审核: 二0一九年元月十六日

审查表 矿机电科:年月日矿机电矿长:年月日矿总工程师:年月日矿长:年月日公司机电部:年月日公司分管副总:年月日公司总工程师:年月日 审查意见:

目录 1、供货范围 2、项目概况 3、总的要求 结构及性能要求 4、项目环境 5、技术文件 6、其他要求 7、试验 8、质量保证和管理 9、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 10、供方提供必须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1 供货范围 本表仅为10KV变电所综合自动化装置供货范围的主要项目,卖方应根据买方的技术条件提出详细的设备清单。 10KV站: 序号名称型号 单 位 数 量 备注 1 通信测控屏(每面 柜包括) 面 1 通讯管理机单元台 1 GPS对时单元台 1 以太网交换机台 1 公共测控单元 15路电流测量、32路电压 测量、56路遥信量、16路 遥控量、8路直流测量 台 1 电量采集单元台 1 预留开孔位置UPS单元台 1 预留开孔位置 2 10KV光纤差动保 护测控装置(包括 光纤接线盒及尾 台13 就地分散安装

纤) 3 10KV三段电流保 护测控装置 台 5 4 10KV变压器保护 装置 台 2 就地分散安装 5 10KV电容器保护 装置 台 2 就地分散安装 6 10KV分段保护自 投装置(含备自投) 台 1 就地分散安装 7 10KV PT并列测 控单元 台 1 就地分散安装 8 微机消谐装置SMR-WXB 台 2 就地分散安装 9 以太网交换机台 1 就地分散安装 10 五防及监控主机台 1 11 监控、五防等软件套 1 12 五防锁具及配件套 1 13 打印机台 1 14 备品备件 套 1 CPU板2块,测控装 置一台,电源板一块 15 网络连接电缆套 1 满足工程需要 16 操作台台 1 2 项目概况 本变电所的二次设备采用GCSAS型变电站综合自动化装置,完成变电站的监控及保护功能,同时向上级调度单位提供变电站运行状况信息,完成远动系统RTV(远方终端单元)功能。其保护型式为: 10kV保护: 10kV馈出线设电流速断保护和过电流保护,速断保护为主保护,过流保护为后备保护。在10kV馈出线上安装FRD-CT型零序电流互感器和FRD-XL单相接地保护装置,构成单相接地保护,单相接地保护动作于信号。 电容器柜设无时限过电流,保护动作于跳闸。过电压保护、单相接地保护。 低压馈线利用开关自身的过流脱扣器实现保护。10KV主接线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400V主接线采用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 3、总的要求 3.1需知 3.1.1供货方(或供货厂,下同)必须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华北电网有限公司进网许可证。供货方或供货厂(包括分包厂)应设计、制造和提供过同类设备,且使用条件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按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至少有3台套3年以上的商业运行经验。 3.1.2供货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供货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规范应与本协议书中提出的要求相一致,供货方也可以推荐满足本协议书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出详细的技术偏差。 3.1.3本书提出了对设备本体及其附属设备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设备的使用条件、主要技术参数、结构、性能、试验及所需技术资料等方面的内容。

变电站五防系统改造技术规范书

35kV变电站新增五防系统 技术规范书 生产设备管理部 2015年3月 目录

1 总则 (2) 2项目概况及环境条件 (3) 2.1项目概况 (3) 2.2 使用条件 (3) 3 技术要求 (5) 3.1 微机五防系统的组成和适用范围 (5) 3.2. 微机五防功能和技术要求 (8) 4 产品质量保证及验收 (12) 4.1 现场验收 (12) 4.2 现场服务及售后服务 (13) 5 培训 (12) 1 总则

1.1 本规范适用于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新增微机五防系统,五防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则表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如有异议,应在报价中以“对规范的意见和同规范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4 本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5 本规范经招、投标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6 供方职责 供方的工作范围将包括但不限于此内容。 1.6.1提供标书内所有设备及设计说明书及制造方面的说明。 1.6.2提供国家或电力行业级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以便确认供货设备能否满足所有的性能要求。 1.6.3提供与投标设备版本相符的安装及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 1.6.4提供试验和检验的标准,包括试验报告和试验数据,电磁兼容报告。 1.6.5提供图纸,制造和质量保证过程的一览表以及厂商推荐的技术方案、设备布置、安装接线图和标书规定的其他资料。 1.6.6提供设备管理和运行所需有关资料,及同类设备运行成功的供货记录(安装地点、投运时间、运行情况等)。 1.6.7所提供设备应发运到规定的目的地。 1.6.8如标准、规范与本标书的技术规范有明显的冲突,则供方应在制造设备前,用书面形式将冲突和解决办法告知买方,并经买方确认后,才能进行设备制造。1.6.9在更换所用的准则、标准、规程或修改设备技术数据时,供方有责任接受买方的选择。 1.6.10 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货的微机五防系统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问题。1.6.11投标方有合作伙伴时,在投标文件中应说明与合作伙伴的分工。未经需方同

箱式变电站技术规格书.docx

山东明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IOKV 箱式变电站技术规格书 需方:山东明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方:

技术规格书 1 ?概述 本规范书适用于仅限于山东明珠建设集团兴隆小区三期配套工程。本次订购的箱式变电站为 2X63OKVA —台,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国家标准更新,应按最新标准执行。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需方、供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正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方保证需方购买的合同产品不会引起第三方的侵权之诉,否则供方必须弥补需方由此发生的任何费用及损失。 本规范书与图纸矛盾时以规范书为准,需方保留对本协议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供方应承诺予以配合,具体内容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1.1适用范围 1.1.1. 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投标方提供的箱式变电站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交付、现场的安装指导、监督、现场试验及运行工作。 1.1. 2. 本技术规格书未说明,但又与设计、制造、试验、运输、包装、保管、安装、运行和维护有关的技术要求,按本文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2.箱式变电站应包括: 2.1箱内所有高压配电装置; 2.2箱内所有低压配电装置; 2.3电力变压器(S13- 630KVA 2台). 2.4备品、备件; 2.5箱内其它的相关设施、元器件。 3 .技术规格 3.1. 执行标准 产品的设计制造和调试符合现行的国际电力行业标准,IEC有关标准要求 GB3906 3-3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 GB11022 高压开关设通用技术条

GB1985交流咼压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GB1207电压互感器 GB6450-1986《干式电力变压器》 GB/T10228-1997《干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JB/T10088-1999《6~220KV级电压器声级》 ZBK40001-89《组合式变电站》 GB1208电流互感器 GB725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GB14048.1《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总则》 GB14048.2《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低压断路器》GB4942.2《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3047《面板、架和柜的基本尺寸》 GB9466《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基本试验方法》 GB2681《电工成套装饰中的导线颜色》 箱式变电站中的电力变压器应符合本GB/T10228-1997中的有关规定及国家部)标准;箱式变电站中的各种电器设备应分别符合相应的现行国家(或部)标准。 3.2箱式变电站设备技术要求 321机械、电气性能 1.高压柜的主要技术参数 ⑴额定电压:10KV ⑵ 额定绝缘电压:12KV ⑶ 额定工频耐受电压:42KV,Imin 75KV ⑷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a)主母线电流:630A b)支母线电流:200A C)额定频率:50HZ d)额定短时耐受电流:31.5KA, 4S f)内部燃弧耐受电流:40KA,1S 50KA,0.5S

小区10KV变电所设计

目录 摘要.................................................... 错误!未定义书签。Abstract..................................................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1章绪论..............................................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设计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设计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设计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2章计算负荷及无功补偿.................................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负荷计算的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负荷计算的过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 无功补偿的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无功补偿的计算.....................................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3章变压器选择和台数...................................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变压器的选择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变压器类型选择....................................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 变压器台数的选择..................................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变压器一次侧负荷计算...............................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4章短路电流的计算及保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短路的形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主接线基本形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 三相短路电流的计算................................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电路的保护及防雷保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结论...................................................... 错误!未定义书签。致谢.................................................... 错误!未定义书签。参考文献..................................................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

110-35-10kv降压变电所电气部分设计

110-35-10kv降压变电所电气部分设计

课程设计 课程名称:发电厂电气部分 设计题目:110/35/10kv降压变电所电气部分设计

目录 摘要------------------------------------------------------------------ 2 1.变电所总体分析------------------------------------------------------ 2 1.1变电所规模 ------------------------------------------------------ 2 1.2变电所与电力系统连接情况----------------------------------------- 2 1.3负荷情况 -------------------------------------------------------- 2 1.4最小运行方式 ---------------------------------------------------- 3 1.5环境条件 -------------------------------------------------------- 3 2.主接线的设计原则---------------------------------------------------- 3 2.1运行的可靠 ------------------------------------------------------ 3 2.2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 3 2.3操作应尽可能简单、方便------------------------------------------- 3 2.4经济上合理 ------------------------------------------------------ 4 3.主接线设计---------------------------------------------------------- 4 3.1 110kv侧 -------------------------------------------------------- 4 3.1.1方案一 ------------------------------------------------------ 4 3.1.2方案二 ------------------------------------------------------ 4 3.2 35kv侧(6回出线)---------------------------------------------- 5 3.3 10kv侧(10回出线)--------------------------------------------- 6 4.主变压器的选择----------------------------------------------------- 6 4.1 相数的确定------------------------------------------------------ 6 4.2绕组数的确定 ---------------------------------------------------- 7 4.3绕组接线组别的确定 ---------------------------------------------- 7 5.主接线图------------------------------------------------------------ 8 参考文献--------------------------------------------------------- 9

电气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要求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第三章电气部分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配电装置的布置和导体、电器、架构的选择,应符合正常运行、检修、短路和过电压等情况的要求。 第3.1.2条配电装置各回路的相序排列宜一致,硬导体应涂刷相色油漆或相色标志。色别应为L1相黄色,L2相绿色,L3相红色。 第二节主接线 第3.2.2条配电所专用电源线的进线开关宜采用断路器或带熔断器的负荷开关. 第3.2.3条从总配电所以放射式向分配电所供电时,该分配电所的电源进线开关宜采用隔离开关或隔离触头。 第3.2.5条10kV或6kV母线的分段处宜装设断路器。 第3.2.11条接在母线上的避雷器和电压互感器,宜合用一组隔离开关。 第3.2.12条由地区电网供电的配电所电源进线处,宜装设供计费用的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 第3.2.13条变压器一次侧开关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以树干式供电时,应装设带保护的开关设备或跌落式熔断器; 二、以放射式供电时,宜装设隔离开关或负荷开关。当变压器在本配电所内时,可不装 设开关。 第3.2.15条变压器低压侧电压为0.4kV的总开关,宜采用低压断路器或隔离开关。当有继电保护或自动切换电源要求时,低压侧总开关和母线分段开关均应采用低压断路器。第 3.2.16条当低压母线为双电源,变压器低压侧总开关和母线分段开关采用低压断 路器时,在总开关的出线侧及母线分段开关的两侧,宜装设刀开关或隔离触头。 第三节变压器选择 第3.3.1条变压器台数应根据负荷特点和经济运行进行选择。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宜装设两台及以上变压器: 一、有大量一级或二级负荷; 二、季节性负荷变化较大; 三、集中负荷较大。 第3.3.2条装有两台及以上变压器的变电所,当其中任一台变压器断开时,其余变压器的容量应满足一级负荷及二级负荷的用电。

25-110kV变电站环境整治技术规范书

110kV XX变电站环境整治 技术规范书 工程项目:变电站环境综合整治(XX变)

目 1总则 2工程概况 3工程整治要求 4施工工艺标准 附件一差异表 附件二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1总则 1.1本规范书适用于110kVXX变电站建筑物及生产环境施工整治,它提出110kVXX变电站建筑物及生产环境施工整治规模、工艺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供方可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附件来满足规范书中设计及工艺的标准要求。1.2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 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供方应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款逐条做出详细应答,确认对本规范书要求的满足和差异,对偏差部分应列出偏差表作详细描述。 1.4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有偏差时,按高标准执行。 1.5本规范书经需供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本规范书未尽事宜,由需供双方协商确定。 1.7标准 本规范书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对国家有关的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供方在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 行。

2工程概况(广西电网公司变电站室环境综合整治桂电生【2009】15号文) 2.1铲除主控楼外墙砖后对墙面抹灰及刷乳胶漆 2.2拆除旧楼一栋,平整场地后补种草皮 2.3更换主控室侧门为防火门(注:所更换的门由甲方提供材料、安装,乙方负责修补。) 2.4主控楼排水管更换 2.5主控楼旁排水沟修整 2.6 更换主控室窗帘 3 工程整治要求 3.1主控楼外墙面 主控楼外墙面粘贴釉面全部凿开,全部进行处理为涂料形式。 3.2拆除旧楼一栋,平整场地 拆除在门卫后旧楼一栋,并平整场地。 3.3铺设草皮 在拆除旧楼后的地面铺1公分厚沙子平整场地后种植玉龙草草皮。 3.4主控室侧门

10KV变电所设计

第1章绪论 1.1 设计目的 通过课程设计巩固本课程理论知识,掌握供配电设计的基本方法,通过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培养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同时对电力工业的有关政策、方针、技术规程有一定的了解,在计算、绘图、设计说明书等方面得到训练,为今后的工作奠定基础。 1.2设计任务 根据富威机械厂用电负荷,并适当考虑生产的发展,按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和的要求,确定工厂变电所的位置与型式;通过计算负荷,确定主变压器台数及容量;进行短路电流的计算,选择变电所的主线及高、低电气设备;选择整定继电保护装置;最后按要求写出设计计算说明书,绘出设计图纸。 1.3设计要求 1、要求每个学生独立完成设计任务。 2、要正确运用设计资料。 3、给出变配电所的主接线图。 4、完成课程设计任务书规定容。 5、要求提交成果。 (1)完成课程设计报告书一份; (2)A3变配电所的主接线图纸一。

第2章负荷计算及无功功率补偿2.1负荷计算 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分析,机械厂负荷统计资料见下表2-1: 表2-1机械厂负荷统计 单组用电设备的负荷计算:

有功功率 n d c P K P ?= kw 无功功率 θarccos tan ?=c c P Q var k 视在功率 22c c c Q P S += KVA 计算电流 r c c U S I 3= A 通过以上公式对工厂各部分进行计算,得到计算结果如下: 1、仓库: 动力部分: 228825.0=?=c P kw 7.2565.0arccos tan 22=?=c Q var k KVA S c 8.337.252222=+= 2.5138 .33== r c U I A 照明部分: 6.1=c P kw 2、铸造车间; 动力部分: 3.8323835.0=?=c P kw var 857.0arccos tan 3.83k Q c =?= KVA S c 119853.8322=+= A U I r c 3.1803119 == 照明部分: kw P c 8= 3、锻压车间; 动力部分: kw P c 5.5923825.0=?= var 6.6965.0arccos tan 5.59k Q c =?=

110KV变电站电气部分设计

110KV变电站电气部分设计 二〇〇九年八月 目录 设计任务书 (4) 第一部分主要设计技术原则 (5) 第一章主变容量、形式及台数的选择 (6) 第一节主变压器台数的选择 (6) 第二节主变压器容量的选择 (7) 第三节主变压器形式的选择 (8) 第二章电气主接线形式的选择 (10) 第一节主接线方式选择 (12) 第三章短路电流计算 (13) 第一节短路电流计算的目的和条件 (14) 第四章电气设备的选择 (15) 第一节导体和电气设备选择的一般条件 (15) 第二节断路器的选择 (18) 第三节隔离开关的选择 (19) 第四节高压熔断器的选择 (20) 第五节互感器的选择 (20) 第六节母线的选择 (24) 第七节限流电抗器的选择 (24) 第八节站用变压器的台数及容量的选择 (25) 第九节 10kV无功补偿的选择 (26) 第五章 10kV高压开关柜的选择 (26) 第二部分计算说明书 附录一主变压器容量的选择 (27) 附录二短路电流计算 (28) 附录三断路器的选择计算 (30) 附录四隔离开关选择计算 (32) 附录五电流互感器的选择 (34) 附录六电压互感器的选择 (35) 附录七母线的选择计算 (36) 附录八 10kV高压开关柜的选择 (37) (含10kV电气设备的选择) 第三部分相关图纸 一、变电站一次主结线图 (42) 二、10kV高压开关柜配置图 (43) 三、10kV线路控制、保护回路接线图 (44) 四、110kV接入系统路径比较图 (45) 第四部分 一、参考文献 (46)

二、心得体会 (47) 设计任务书 一、设计任务: ***钢厂搬迁昌北新区,一、二期工程总负荷为24.5兆瓦,三期工程总负荷为31兆瓦,四期工程总负荷为20兆瓦;一、二、三、四期工程总负荷为75.5兆瓦,实际用电负荷 34.66兆瓦,拟新建江西洪都钢厂变电所。本厂用电负荷设施均为Ⅰ类负荷。 第一部分主要设计技术原则 本次110kV变电站的设计,经过三年的专业课程学习,在已有专业知识的基础上,了解了当前我国变电站技术的发展现状及技术发展趋向,按照现代电力系统设计要求,确定设计一个110kV综合自动化变电站,采用微机监控技术及微机保护,一次设备选择增强自动化程度,减少设备运行维护工作量,突出无油化,免维护型设备,选用目前较为先进的一、二次设备。 将此变电站做为一个终端用户变电站考虑,二个电压等级,即110kV/10kV。 设计中依据《变电所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交流高压断路器参数选用导则》、《交流高压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110kV-330kV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程》及本专业各教材。 第一章主变容量、形式及台数的选择 主变压器是变电站(所)中的主要电气设备之一,它的主要作用是变换电压以利于功率的传输,电压经升压变压器升压后,可以减少线路损耗,提高了经济效益,达到远距离送电的目的。而降压变压器则将高电压降低为用户所需要的各级使用电压,以满足用户的需要。主变压器的容量、台数直接影响主接线的形式和配电装置的结构。因此,主变的选择除依据基础资料外,还取决于输送功率的大小,与系统的紧密程度,同时兼顾负荷性质等方面,综合分析,合理选择。 第一节主变压器台数的选择 由原始资料可知,我们本次设计的江西洪都钢厂厂用电变电站,主要是接受由220kV双港变110kV的功率和220KV盘龙山变供110kV的功率,通过主变向10kV线路输送。由于厂区主要为I类负荷,停电会对生产造成重大的影响。因此选择主变台数时,要确保供电的可靠性。 为了提高供电的可靠性,防止因一台主变故障或检修时影响整个变电站的供电,变电站中一般装设两台主变压器。互为备用,可以避免因主变故障或检修而造成对用户的停电,若变电站装设三台主变,虽然供电可靠性有所提高,但是投资较大,接线网络较复杂,增大了占地面积和配电设备及继电保护的复杂性,并带来维护和倒闸操作的许多复杂化,并且会造成短路容量过大。考虑到两台主变同时发生故障的几率较小,适合负荷的增长和扩建的需要,而当一台主变压器故障或检修时由另一台主变压器可带动全部负荷的70%,能保证正常供电,故可选择两台主变压器。 第二节主变压器容量的选择 主变压器容量一般按变电站建成后5--10年规划负荷选择,并适当考虑到远期10--20年的负荷发展,对于城郊变电站主变压器容量应与城市规划相结合,该变电站近期和远期负荷都已给定,所以,应接近期和远期总负荷来选择主变容量。根据变电站所带负荷的性质和电网的结构来确定主变压器的容量,对于有重要负荷的变电站应考虑当一台主变压器停用时,其余变压器容量在计及过负荷能力的允许时间内,应保证用户的一级和二级负荷,对一般性变电站当一台主变压器停用时,其余变压器容量应能保证全部负荷的70--80%。该变电站的主变压器是按全部负荷的70%来选择,因此装设两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94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4年11月1日 1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所址选择--------------------------------------------2 第三章电气部分--------------------------------------------3 第一节一般规定---------------------------------------------3 第二节主接线------------------------------------------------3 第三节变压器选择.---------------------------------------- 4 第四节所用电源.--------------------------------------------5 第五节操作电源---------------------------------------------5 第四章配变电装置----------------------------------------- 6 第一节型式与布置.-----------------------------------------6 第二节通道与围栏.----------------------------------------- 7 第五章并联电容器装置----------------------------------- 8 第一节一般规定-------------------------------------------- 8 第二节电气接线及附属装置.----------------------------- 9 第三节布置-------------------------------------------------- 9 第六章对有关专业的要求.------------------------------- 10 第一节防火---------------------------------------------------10 第二节对建筑的要求--------

10kV箱式变电站技术规范书

廊坊硕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大城县15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10kV箱式变压器 技术规范书 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设计院 2016年6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技术规范 (5) 第三章供货范围 (21) 第四章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24) 第五章交货进度 (26) 第六章监造、检验/试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27) 第七章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29) 第八章部件供货及外购 (32) 第九章大(部)件情况 (34) 第十章差异表 (35)

第一章. 总则 1.1本规范书适用于廊坊硕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大城县15兆瓦光伏发电项目,采用的 10kV箱式变压器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性能、结构、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有关工业标准和本技术规范书要求并且是功能完整、性能优良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同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卖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IEC标准。卖方应提供所使用的标准,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3 卖方如对本技术规范书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如招标人不同意修改,仍以招标人意见为准。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出的产品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差异表”中。 1.4 卖方必须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1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卖方(包括分包厂)应设计、制造和提供过同类设备,且使用条件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的高质量的产品,设备应是技术先进并经过同类工程两年以上成功运行,实践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及相应的商业运行经验。 1.5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设备本体及其附属设备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设备的使用条件、主要技术参数、结构、性能、试验及所需技术资料等方面的内容;卖方提供的主设备、附件、备品备件、外部油漆等材质必须满足本工程所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的要求。 1.6 1.7 在签定合同之后,买方保留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卖方应承诺给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1.8 中标后卖方应在一周内完成前期的方案设计包括(一次系统图、箱变外形尺寸图、地基图),及时配合生产中图纸设计修改,后期的安装调试、系统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人确认,并承担培训及其它附带服务。 1.9对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要的部件,即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卖方仍

10KV变电所配电系统设计

10KV变电所及其配电系统的设计 摘要:变电所是电力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电器设备及配电网络按一定的接线方式所构成,他从电力系统取得电能,通过其变换、分配、输送与保护等功能,然后将电能安全、可靠、经济的输送到每一个用电设备的转设场所。变电所涉及方面很多,需要考虑的问题多,分析变电所担负的任务及用户负荷等情况,选择所址,利用用户数据进行负荷计算,确定用户无功功率补偿装置。同时进行各种变压器的选择,从而确定变电站的接线方式,再进行短路电流计算,选择送配电网络及导线,进行短路电流计算。选择变电所高低压电气设备,为变电所平面及剖面图提供依据。本变电所的初步设计包括了:(1)总体方案的确定(2)负荷分析(3)短路电流的计算(4)配电系统设计与系统接线方案选择(5)继电保护的选择与整定(6)防雷与接地保护等内容。 关键词:变电所;负荷;输电系统;配电系统

第1章绪论 1.1工厂变配电所的设计 1.1.1用户供电系统 电力用户供电系统由外部电源进线、用户变配电所、高低压配电线路和用电设备组成。按供电容量的不同,电力用户可分为大型(10000kV·A以上)、中型(1000-10000kV·A)、小型(1000kV·A及以下) 1.大型电力用户供电系统 大型电力用户的用户供电系统,采用的外部电源进线供电电压等级为35kV 及以上,一般需要经用户总降压变电所和车间变电所两级变压。总降压变电所将进线电压降为6-10kV的内部高压配电电压,然后经高压配电线路引至各个车间变电所,车间变电所再将电压变为220/380V的低电压供用电设备使用。 某些厂区环境和设备条件许可的大型电力用户也有采用所谓“高压深入负荷中心”的供电方式,即35kV的进线电压直接一次降为220/380V的低压配电电压。 2.中型电力用户一般采用10kV的外部电源进线供电电压,经高压配电所和10kV用户内部高压配电线路馈电给各车间变电所,车间变电所再将电压变换成220/380V的低电压供用电设备使用。高压配电所通常与某个车间变电所合建。 3.小型电力用户供电系统 一般小型电力用户也用10kV外部电源进线电压,通常只设有一个相当于车间变电所的降压变电所,容量特别小的小型电力用户可不设变电所,采用低压220/380V直接进线。 1.1.2工厂变配电所的设计原则 1.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程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包括节约能源、节 约有色金属等技术经济政策。 2.应做到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供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应采用效率高、能耗低、性能较先进的电气产品。 3.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关系,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性。 4.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照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和地区

某机械厂10kv降压变电所的电气设计毕业设计

毕业设计(论文) 题目:永济机械厂10kv降压变电所的电气设计年级专业:机电1072班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2010年5 月20日

摘要 电能是现代人们生产和生活的重要能源。电能可由其他形式的能转换而来,也可简便地转换成其他形式的能。电能的输送,分配,调试,控制和测试等简单易行,有利于实现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因此,在工矿企业,交通运输,人民生活中得到广泛应用。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部门,是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本次设计主要是有关工厂降压变电所设计方面的内容,本说明书中主要叙述了工厂降压变电所设计方法、和其他要求的确定供电系统的主要电气设备,供电系统的接线和结构,负荷计算和断路计算,电线和导线的选择及校正,断电保护装置及二次系统,防雷;接地及电气安全,电气照明技术,工厂供电系统的经济运行,工厂供电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检修,实验与实践等。本次工厂降压变电所的设计,它从多方面体现出了工厂供电的重要性 工厂总降压变电所的位置和形式选择参考电源进线方向,综合考虑设置总降压变电所的有关因素,确定变压器的台数和容量.工厂总降压变电所主结线方案设计根据变电所配电回路数,,确定变电所高,低接线方式,系统短路电流计算由系统不同运行方式下的短路参数,求出不同运行方式下各点的三相及两相短路电流.负荷计算及无功功率补偿负荷计算的方法有需要系数法,利用系数法及二项式等几种.本设计采用需要系数法确定. 【关键词】电气设计功率补偿负荷计算防雷与接地主变压器一次设备的选择与校验二次回路方案的选择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电气设计的一般原则.设计内容及步骤 (2) 1.1、电气设计设计的一般原则 (2) 1.2、设计内容及步骤 (2) 第二章负荷计算的内容和目的 (5) 2.1负荷计算的内容和目的 (5) 2.2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5) 2.3电源及供电系统 (6) 2.4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 (6) 2.5无功补偿 (6) 2.6低压配电 (7) 2.7变电所进出线选择和校验 (7) 第三章负荷计算和无功功率计算及补偿 (8) 3.1负荷计算及无功功率补偿 (8) 3.2无功功率补偿计算 (11) 3.3年耗电量的估算 (11) 第四章变电所主变压器台数和容量及主接线方案的选择 (13) 4.1变电所主变压器台数的选择 (13) 4.2变电所主变压器容量选择 (13) 4.3变电所主接线方案的选择 (13) 第五章变电所一次设备的选择与校验- (15) 5.1变电所高压一次设备的选择 (15) 5.2变电所高压一次设备的校验 (15) 5.3.高压设备的热稳定性校验 (16) 5.4变电所低压一次设备的选择 (17) 5.5变电所低压一次设备的校验 (17) 第六章变电所高、低压线路的选择 (19) 6.1高压线路导线的选择 (19) 6.2低压线路导线的选择 (19) 第七章变电所二次回路方案选择及继电保护的整定 (21) 7.1二次回路方案选择 (21) 7.2继电保护的整定 (21) 第八章防雷保护与接地装置设计 (24) 8.1防雷设备 (24) 8.2.接地与接地装置 (24) 第九章总结 (26) 参考文献 (27) 致谢 (28) 附录 (29)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1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94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4 年11 月1 日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所址选择 (2) 第三章电气部分 (3) 第一节一般规定 (3) 第二节主接线 (3) 第三节变压器选择 (4) 第四节所用电源 (5) 第五节操作电源 (5) 第四章配变电装置 (5) 第一节型式与布置 (5) 第二节通道与围栏 (6) 第五章并联电容器装置 (8) 第一节一般规定 (8) 第二节电气接线及附属装置 (9) 第三节布置 (9) 第六章对有关专业的要求 (9) 第一节防火 (9) 第二节对建筑的要求 (10) 第三节采暖及通风 (11) 第四节其他 (11) (11) 附录一名词解释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变电所设计做到保障人身安全、供电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维护方便,确保设计质量,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交流电压 10kV 及以下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变电所设计。 第1.0.3条变电所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远近结合,以近期为主,适当考虑发展的可能。 第1.0.4条变电所设计应根据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所址环境、地区

供电条件和节约电能等因素,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第1.0.5条变电所设计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产品技术标准,并应优先选用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和节能的成套设备和定型产品,不得采用淘汰产品。 第1.0.6条10kV 及以下变电所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所址选择 第2.0.1条变电所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一、接近负荷中心; 二、进出线方便; 三、接近电源侧; 四、设备运输方便; 五、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 六、不宜设在多尘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下 风侧; 七、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相贴邻; 八、不应设在有爆炸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且不宜设在有火灾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 正下方,当与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环境的建筑物毗连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 九、不应设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 第2.0.2条装有可燃性油浸电力变压器的车间内变电所,不应设在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当设在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时,建筑物应采取局部防火措施。 第2.0.3条多层建筑中,装有可燃性油的电气设备的配电所、变电所应设置在底层靠外墙部位,且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出口的两旁。 条高层主体建筑内不宜设置装有可燃性油的电气设备的配电所和变2.0.4第 电所,当受条件限制必须设置时,应设在底层靠外墙部位,且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出口的两旁,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第2.0.5条露天或半露天的变电所,不应设置在下列场所: 一、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 二、挑檐为燃烧体或难燃体和耐火等级为四级的建筑物旁; 三、附近有棉、粮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集中的露天堆场; 四、容易沉积可燃粉尘、可燃纤维、灰尘或导电尘埃且严重影响变压器安全运行的场所。 第三章电气部分 第一节一般规定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