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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幕墙施工工艺

一、玻璃幕墙施工工艺

1、施工工艺

玻璃幕墙施工工艺流程如下:

幕墙构件、玻璃和组件加工→弹线→安装连接件→安装立柱和横梁→安装玻璃幕墙→板缝处理→板面处理。

2、加工基本要求玻璃幕墙

⑴玻璃幕墙在加工制作前应与土建设计施工图进行核对,对已建主体结构进行复测,并应按实测结果对幕墙设计进行必要调整。

⑵加工幕墙构件所采用的设备、机具应满足幕墙构件加工精度要求,其量具应定期进行计量认证。

⑶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固定隐框玻璃幕墙构件时,应在洁净、通风的室内进行注胶,且环境温度、湿度条件应符合结构胶产品的规定;注胶宽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⑷除全玻幕墙外,不应在现场打注硅酮结构密封胶。

⑸单元式幕墙的单元组件、隐框幕墙的装配组件均应在工厂加工组装。

⑹低辐射镀膜玻璃应根据其镀膜材料的粘结性能和其他技术要求,确定加工制作工艺;镀膜与硅酮结构密封胶不相容时,应除去镀膜层。

⑺硅酮结构密封胶不宜作为硅酮建筑密封胶使用。

3、铝型材加工

⑴玻璃幕墙铝合金构件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铝合金型材截料之前应进行校直调整。

②横梁长度允许偏差为±0.5mm,立柱长度允许偏差为±1.Omm,端头

斜度的允许偏差为-l5'(图8-1、图8-2)。

③截料端头不应有加工变形,并应去除毛刺。

④孔位的允许偏差为±0.5mm,孔距的允许偏差为±0.5mm,累计偏差为±1.0mm。

⑤铆钉的通孔尺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铆钉用通孔》(GBl52.1)的规定。

⑥沉头螺钉的沉孔尺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沉头螺钉用沉孔》(GBl52.2)的规定。

⑦圆柱头、螺栓的沉孔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圆柱头、螺栓用沉孔》(GBl52.3)的规定。

⑧螺纹孔的加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玻璃幕墙铝合金构件弯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铝合金构件宜采用拉弯设备进行弯加工。

②弯加工后的构件表面应光滑,不得有皱折、凹凸、裂纹。

4、玻璃加工

1)采用中空玻璃时,其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中空玻璃尺寸允许偏差(单位:mm)

2)玻璃弯加工后,其每米弦长内拱高的允许偏差为±3.0mm,且玻璃的曲边应顺滑一致;玻璃直边的弯曲度,拱形时不应超过0.5%,波形时不应超过0.3%。

3)中空玻璃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中空玻璃合片加工时,应考虑制作处和安装处不同气压的影响,采取防止玻璃大面变形的措施。

⑵中空玻璃的间隔铝框可采用连续折弯型或插角型,不得使用热熔型间隔胶条。间隔铝框中的干燥剂宜采用专用设备装填。

4)幕墙玻璃应进行机械磨边处理,磨轮的目数应在180目以上。点支承幕墙玻璃的孔、板边缘均应进行磨边和倒棱,磨边宜细磨,倒棱宽度不宜小于1mm。

5)玻璃幕墙采用低辐射镀膜钢化玻璃加工成中空玻璃使用时,镀膜面应朝向中空气体层。

6)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建筑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4、明框幕墙组件加工

1)明框幕墙组件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组件装配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组件装配尺寸允许偏差(单位:mm)

⑵相邻构件装配间隙及同一平面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相邻构件装配间隙及同一平面度的允许偏差(单位:mm)

⑶中空玻璃与槽口的配合尺寸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中空玻璃与槽口的配合尺寸(单位:mm)

2)明框幕墙组件的导气孔及排水孔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组装时应保证导气孔及排水孔通畅。

3)明框幕墙组件应拼装严密。设计要求密封时应采用硅酮建筑密封胶进行密封。

4)明框幕墙组装时,应采取措施控制玻璃与铝合金框料之间的间隙。玻璃的下边缘应采用两块压模成型的氯丁橡胶垫块支承,垫块的厚度不应小于5mm,每块长度不应小于100mm。

5、隐框幕墙组件加工

1)半隐框、隐框幕墙中,对玻璃面板及铝框的清洁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玻璃和铝框粘结表面的尘埃、油渍和其他污物,应分别使用带溶剂的擦布和干擦布清除干净。

⑵应在清洁后1h内进行注胶;注胶前再度污染时,应重新清洁。

⑶每清洁一个构件或一块玻璃,应更换清洁的干擦布。

2)使用溶剂清洁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不应将擦布浸泡在溶剂里,应将溶剂倾倒在擦布上。

⑵使用和贮存溶剂,应采用干净的容器。

⑶使用溶剂的场所严禁烟火。

⑷应遵守所用溶剂标签或包装上标明的注意事项。

3)硅酮结构密封胶注胶前必须取得合格的相容性检验报告,必要时应加涂底漆;双组分硅酮结构密封胶尚应进行混匀性蝴蝶试验和拉断试验。

4)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板块时,不应使结构胶长期处于单独受力

状态。硅酮结构密封胶组件在固化并达到足够承载力前不应搬动。

5)隐框玻璃幕墙装配组件的注胶必须饱满,不得出现气泡,胶缝表面应平整光滑;收胶缝的余胶不得重复使用。

6)硅酮结构密封胶完全固化后,隐框玻璃幕墙装配组件的尺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结构胶完全固化后隐框玻璃幕墙组件的尺寸允许偏差(单位:mm)

7)当隐框玻璃幕墙采用悬挑玻璃时,玻璃的悬挑尺寸应符合计算要求,且不宜超过l50mm。

6、施工测量

玻璃幕墙的施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玻璃幕墙分格轴线的测量应与主体结构测量相配合,其偏差应及时调整,不得积累。

2)应定期对玻璃幕墙的安装定位基准进行校核。

3)对高层建筑的测量应在风力不大于4级时进行。

7、安装施工准备

1)安装施工之前,幕墙安装厂商应会同土建承包商检查现场清洁情况、脚手架和起重运输设备,确认是否具备幕墙施工条件。

2)构件储存时应依照安装顺序排列,储存架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和刚度。在室外储存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埋设;预埋件位置偏差不应大于20mm。

4)预埋件位置偏差过大或未设预埋件时,应制定补救措施或可靠连接方案,经与业主、土建设计单位洽商同意后,方可实施。

5)由于主体结构施工偏差而影响幕墙施工安装时,应会同业主和土建承建商采取相应措施,并在幕墙安装前实施。

6)采用新材料、新结构的幕墙,宜在现场制作样板,经业主、监理、土建设计单位共同认可后方可进行安装施工。

7)构件安装前均应进行检验与校正。不合格的构件不得安装使用。

8、施工质量标准

1)主控项目

⑴玻璃幕墙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材料、构件和组件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⑵玻璃幕墙的造型和立面分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⑶玻璃幕墙使用的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幕墙应使用安全玻璃,玻璃的品种、规格、颜色、光学性能及安装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幕墙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Omm。全玻幕墙肋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12mm。

③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明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聚硫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胶;隐框和半隐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胶;镀膜面应在中空玻璃的第2或第3面上。

④钢化玻璃表面不得有损伤。

⑤所有幕墙玻璃均应进行边缘处理。

⑷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各种预埋件、连接件、紧固件必须安装牢固,其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⑸隐框或半隐框玻璃幕墙,每块玻璃下端应设置两个铝合金或不锈钢托条,其长度不应小于lOOmm,厚度不应小于2mm.托条外端应低于玻璃外表面2mm。

⑹明框玻璃幕墙的玻璃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玻璃槽口与玻璃的配合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②玻璃与构件不得直接接触,玻璃四周与构件凹槽底部应保持一定的空隙,每块玻璃下部应至少放置两块宽度与槽口宽度相同、长度不小于lOOmm的弹性定位垫块;玻璃两边嵌入量及空隙应符合设计要求。

③玻璃四周橡胶条的材质、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镶嵌应平整,橡胶条长度应比边框内槽长1.5%~2.0%,橡胶条在转角处应斜面断开,并应用粘结剂粘结牢固后嵌入槽内。

⑺高度超过4m的全玻璃幕墙应吊挂在主体结构上,吊夹具应符合设计要求,玻璃与玻璃、玻璃与玻璃肋之间的缝隙,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填嵌严密。

⑻点支承玻璃幕墙应采用带万向头的活动不锈钢爪,其钢爪间的中心距离应大于250mm。

⑼玻璃幕墙四周、玻璃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节点、各种变形缝、墙角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⑽玻璃幕墙应无渗漏。

⑾玻璃幕墙结构胶和密封胶的打注应饱满、密实、连续、均匀、无气泡,宽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⑿玻璃幕墙开启窗的配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安装位置和开启方向、角度应正确;开启应灵活,关闭应严密。

⒀玻璃幕墙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2)一般项目

⑴玻璃幕墙表面应平整、洁净;整幅玻璃的色泽应均匀一致;不得有

污染和镀膜损坏。

⑵明框玻璃幕墙的外露框或压条应横平竖直,颜色、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压条安装应牢固。单元玻璃幕墙的单元拼缝或隐框玻璃幕墙的分格玻璃拼缝应横平竖直、均匀一致。

⑶玻璃幕墙的密封胶缝应横平竖直、深浅一致、宽窄均匀、光滑顺直。

⑷防火、保温材料填充应饱满、均匀,表面应密实、平整。

⑸玻璃幕墙隐蔽节点的遮封装修应牢固、整齐、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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