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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条件

州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条件
州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条件

附件1:

昌吉州中小学、职业院校州级学科(专业)

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评选昌吉州中小学(幼特)、职业院校州级学科(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是加强昌吉州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所评选出的州级学科(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必须具有公认性、代表性、示范性、表率性,能对所在地其他教师有指导、带动和辐射作用,以此促进我州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昌吉州中小学(幼特)、职业院校州级学科(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每三年评选一次,任期三年,实行动态管理。

中学、小学、幼儿园州级学科带头人及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申报时年龄女不超过50周岁,男不超过55周岁;中小学、幼儿园中青年骨干教师及职业院校骨干教师申报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本评选条件适用于昌吉州境内的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职业院校教师。申请者根据本人教师资格、任职学科选择相应种类进行申报。

昌吉州教育教学研究中心的教研员不参加申报评选,县市教研中心教育教学研究人员参加申报评选不得超过下达评选指标的5%。

小学、幼儿园州级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一、政治条件(必备)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

(三)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热爱学生,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按照新的课程改革理念积极推行素质教育;

(四)治学严谨,教风端正,具有团结协作,改革创新的精神。

以上各条款由申报者所在学校提供文字鉴定。

二、学历、资历、能力条件(必备)

(一)具有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任中学或小学高级职称3年以上,任教10年以上。

(二)具有最近一个周期内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三)普通话及汉语水平达到所任学科规定标准(少数民族教师除母语教师达到HSK六级以上水平外,其他教师达到HSK八级并能胜任双语教学)。

(四)有计算机考核等级证书,能独立运用计算机技术制作相关课件,使用多媒体教学。

(五)申报者至少带一门课,未带课者不得申报。

以上均需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三、教育教学业绩条件

除具备上述必备条件外,还需具备下述四款中每款中的任意一项条件。

(一)1、近三年被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2、近三年评选出的县(含县级)级以上拔尖人才;3、近三年被评选的县级(含县级)以上教学能手。

(二)1、近三年代表自治州参加自治区、国家调讲课获二等奖以上者;2、近三年在昌吉州参加调讲课获一等奖者;3、近三年教学上形成了独特的风格和特色,教学艺术、效果得到本州辖区内5名同行、专家(三名同学科的州级学科带头人、州县市同学科教研员各一人)的肯定,并愿意为其提出推荐参评意见者(前两项需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后一项需有5名同行亲笔签名文字材料为佐证)。或者近三年在州级以上(含州级)上过示范课、研讨课,作过专题讲座。

(三)有较强的教研能力:1、近三年有2篇以上论文在省级(含省级)刊物公开发表或在昌吉州教研部门编辑的公开出版的教科研究丛书发表;2、近三年主持了州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其研究成果经专家鉴定达到昌吉州(含州级)以上水平,并参与了该课题研究并获成果鉴定证

书,同时有一篇该课题研究的论文公开发表;3、近三年内公开出版一部以上(含一部)教育教学方面的专著或编著的著作。

(四)教学成绩突出:1、能够有效地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所教学科学生成绩持续提高,为学校同学科教师公认(需学校教务处提供真实的文字材料);2、近三年所教学科学生参加相应学科比赛获得州级一等以上奖项累计人数占县市前三名(不分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奖项,州直学校以校为单位计算,县市以县市教研机构和学校提供的真实数据为凭证);3、近三年曾在学校或更大范围内为教师作过3次以上专题讲座;4、申报者所培养的青年教师近三年曾获县市级公开课一等奖,州级二等奖。

以上条款除注明要求的佐证材料以外均需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小学、幼儿园州级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一、政治条件(必备)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

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

(三)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热爱学生,全

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按照新的课程改革理念积极推行

素质教育;

(四)治学严谨,教风端正,具有团结协作,改革创新的

精神。

以上各条款由申报者所在学校提供文字鉴定。

二、学历、资历、能力条件(必备)

(一)具有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须具有小学二级以上职务,连续任教6年以上。

(二)有参加了最近一个周期内的继续教育证明文件。

(三)普通话及汉语水平达到所任学科规定标准(少数民族教师除母语教师达到HSK六级以上水平外,其他教师

达到HSK八级并能胜任双语教学)。

(四)有计算机考核等级证书,能独立运用计算机技术制作相关课件,使用多媒体教学。

(五)申报者至少带一门课,未带课者不得申报。

以上均需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三、教育教学业绩条件

除具备上述必备条件外,还需要具备下述四款中每款中的任意一项条件。

(一)1、近三年被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2、近三年评选出的县(含县级)级以上拔尖人才;3、近三年被评选的县级(含县级)以上教学能手。

(二)1、近三年代表县市参加自治区、国家调讲课获三等奖以上者;2、近三年在昌吉州参加调讲课获二等奖以上者;3、近三年在教学上初步形成风格,其教学艺术、效果得到本县市辖区内3名同行(两名同学科的州级学科带头人或中青年骨干教师、县市同学科教研员一人)的肯定,并愿意为其提出推荐参评意见者(前两项需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后一项需有3名同行亲笔签名文字材料为佐证),或者近三年在州级以上(含州级)上过示范课、研讨课,作过专题讲座。

(三)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1、近三年有2篇(含2篇)以上论文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刊物或在《昌吉教研》和州《学科论文集》发表;2、近三年主持了县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其研究成果经专家鉴定达到县市级(含县市级)以上水平,或参与了该课题研究并获成果鉴定证书,同时有一篇该课题研究的论文收入该课题论文集;3、近三年内公开出版一部以上(含一部)教育教学方面的专著或编著的著作;

(四)教学成绩突出:1、能够比较有效地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所教学科学生成绩有所提高,为学校同学科教师公认(需学校教务处提供真实文字材料);2、近三年所教学科学生参加相应学科比赛获得县市级二等以上奖项累计人数占县市前三名(不分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奖项,州直学校以

校为单位计算,县市以县市教研机构和学校提供的真实数据为凭证);3、近三年曾为学校全体教师作过2次以上专题讲座。

以上条款除注明要求的佐证材料以外均需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中学州级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一、政治条件(必备)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

(三)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热爱学生,全

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按照新的课程改革理念积极推行

素质教育。

(四)治学严谨,教风端正,具有团结协作,改革创新的精神。

以上各条款由申报者所在学校提供文字鉴定。

二、学历、资历、能力条件(必备)

(一)申报者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任中学高级职务3年以上,任教10年以上。

(三)具有最近一个周期内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四)普通话及汉语水平达到所任学科规定标准(少数民族教师除母语教师达到HSK六级以上水平外,其他教师达到HSK八级并能胜任双语教学)。

(五)有计算机考核等级证书,能独立运用计算机技术制作相关课件,使用多媒体教学。

(六)申报者至少带一门课,未带课者不得申报。

以上均需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三、教育教学业绩条件

除具备上述必备条件外,还需要具备下述四款中每款中的任意一项条件。

(一)1、近三年被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

的优秀教师;2、近三年评选出的县(含县级)级以上拔尖人才;3、近三年被评选的县级(含县级)以上教学能手。

(二)1、近三年代表自治州参加自治区、国家调讲课获二等奖以上者;2、近三年在昌吉州参加调讲课获一等奖者;3、近三年教学上形成了独特的风格和特色,教学艺术、效果得到本州辖区内5名同行、专家(3名同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州县市同学科教研员各1人)的肯定,并愿意为其提出推荐参评意见者(前两项需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后一项需有五名同行亲笔签名文字材料为佐证),或者近三年在州级以上(含州级)上过示范课、研讨课,作过专题讲座。

(三)有较强的教研能力:1、近三年有2篇以上论文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2、近三年主持或了州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其研究成果经专家鉴定达到昌吉州(含州级)以上水平,并参与了该课题研究并获成果鉴定证书,同时有一篇该课题研究的论文公开发表;3、近三年内公开出版一部以上(含一部)教育教学方面的专著或编著的著作。

(四)教学成绩突出:1、能够有效地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所教学科学生成绩持续提高,为学校同学科教师公认(需学校教务处提供真实文字材料);2、近三年所教学科学生参加相应学科比赛获得州级一等以上奖项累计人数占县市前三名(不分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奖项,州直学校以校为单位计算,县市教研机构和学校提供真实数据);3、所教学科成绩突出,近三年曾为学校全体教师作过3次以上专题讲座;

4、申报者所培养的中青年教师在近三年曾获县市级公开课一等奖,州级二等奖。

以上条款除注明要求的佐证材料以外均需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中学州级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一、政治条件(必备)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

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

(三)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热爱学生,全

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按照新的课程改革理念积极推行

素质教育。

(四)治学严谨,教风端正,具有团结协作,改革创新的

精神。

以上各条款由申报者所在学校提供文字鉴定。

二、学历、资历、能力条件(必备)

(一)申报者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任中学二级以上职务3年以上。

(三)有参加了最近一个周期内的继续教育证明文件。

(四)普通话及汉语水平达到所任学科规定标准(少数民族教师除母语教师达到HSK六级以上水平外,其他教师达到HSK八级并能胜任双语教学)。

(五)有计算机考核等级证书,能独立运用计算机技术制作相关课件,使用多媒体教学。

(六)申报者至少带一门课,未带课者不得申报。

以上均需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三、教育教学业绩条件

除具备上述必备条件外,还需要具备下述四款中每款中的任意一项条件。

(一)1、近三年被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2、近三年评选出的县(含县级)级以上拔尖人才;3、近三年被评选的县级(含县级)以上教学能手。

(二)1、近三年代表县市参加自治区、国家调讲课获优秀奖以上者;2、近三年在昌吉州参加调讲课获二等奖以上者;3、近三年在教学上初步形成风格,其教学艺术、效果得到本县市辖区内3名同行(2名同学科的学科带头人或中青年骨干教师、县市同学科教研员1人)的肯定,并愿意为其提出推荐参评意见者(前两项需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后一项需有3名同行亲笔签名文字材料为佐证),或者近三年在州级以上(含州级)上过示范课、研讨课,作过专题讲

座。

(三)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1、近三年有2篇(含2篇)以上论文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刊物或在《昌吉教研》和州《学科论文集》发表;2、近三年主持了县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其研究成果经专家鉴定达到县市级(含县市级)以上水平,并参与了该课题研究并获成果鉴定证书,同时有一篇该课题研究的论文收入该课题论文集;3、近三年内公开出版一部以上(含一部)教育教学方面的专著或编著的著作。

(四)教学成绩突出:1、能够比较有效地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所教学科学生成绩有所提高,为学校同学科教师公认(需学校教务处提供真实文字材料);2、近三年所教学科学生参相应学科比赛获得县市级二等以上奖项累计人数占县市前三名(不分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奖项,州直学校以校为单位计算,县市以县市教研机构和学校提供的真实数据为凭证)。3、所教学科成绩突出,近三年曾为学校全体教师作过2次以上专题讲座。

以上条款除注明要求的佐证材料以外均需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评选条件

一、政治条件(必备)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忠诚

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模范执行各项教育政策法规,为人师表,爱岗敬业。

(三)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热爱学生,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行素质教育。

(四)治学严谨,教风端正,具有团结协作,改革创新的精神。

以上各条款由申报者所在学校提供文字鉴定。

二、学历、资历、能力条件(必备)

(一)申报者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取得高级以上教师任职资格,从教10年以上。

(三)取得与专业相关的专业技术系列中级以上任职资

格或高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四)具有最近一个周期内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五)普通话及汉语水平达到所任专业规定标准(少数民

族教师除母语教师达到HSK六级以上水平外,其他教师达到HSK8级并能胜任双语教学)。

(六)有计算机考核等级证书,能独立运用微机技术制

作相关课件,使用多媒体教学。

(七)申报者至少带一门课程,未带课者不得申报。

以上均需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三、教育教学业绩条件

除具备上述必备条件外,还需要具备下述四款中的任意

一项条件

(一)1、近三年被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2、近三年评选出的县(含县级)级以上拔尖人才;3、近三年被评选的县级(含县级)以上教学能手。

(二)1、近三年在自治区、昌吉州参加调讲赛获一等奖者;

2、独立、熟练、系统地主讲过两门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好,深受专家和学生好评,校内公认;

3、具有较强的开发(包括课件开发)设计、专业实践能力,在学校产学研结合和技术服务中起骨干作用,其成果在生产、教学实际中应用,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含技能训练)中起骨干作用,成效显著。(前一项需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后两项需学校教务处提供文字材料)

(三)有较强的教研能力:1、近三年有两篇以上论文在区级(含区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2、近三年主持或参与了州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其研究成果经专家鉴定达到昌吉州(含州级)以上或参与了该课题研究并获成果鉴定证书,同时有一篇该课题研究的论文公开发表;3、近五年内公开出版一部以上(含一部)教育教学方面的专著或编著的著作。

(四)教学成绩突出:1、能有效地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

所教专业学生成绩持续提高,为学校教师、同学所公认;2、所教专业成绩考核(含实验操作和技能)成绩良好者达到85%;3、近三年曾为学校全体教师作过3次以上专题讲座;4、申报者所培养的教师在近三年曾获县级公开课一等奖,州级二等奖。(均需学校教务处提供翔实的文字材料)

职业院校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一、政治条件(必备)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模范执行各项教育政策法规,为人师表,爱岗敬业。

(三)认真屡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热爱学生,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行素质教育。

(四)治学严谨,教风端正,具有团结协作、改革创新精神。

以上各条款由申报者所在学校提供文字鉴定。

二、学历、资历、能力条件(必备)

(一)申报者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取得中级以上教师任职资格三年以上,以申报时前推三年为准。

(三)取得与专业相关的专业技术系列中级以上任职资格或中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四)有参加了最近一个周期内的继续教育证明文件。

(五)普通话及汉语水平达到所任专业规定标准(少数民族教师除母语教师达到HSK六级以上水平外,其他教师达到HSK8级并能胜任双语教学)。

(六)申报者至少带一门课程,未带课者不得申报。

以上均需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三、教育教学业绩条件

除具备上述必备条件外,还需要具备下述四款中的任意一项条件

(一)1、近三年被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2、近三年评选出的县(含县级)级以上拔尖人才;3、

近三年被评选的县级(含县级)以上教学能手。

(二)1、近三年代表学校参加自治区、昌吉州调讲课获二等奖以上者;2、近三年在教学上初步形成风格,其教学艺术、效果得到教师、学生肯定者;3、具有一定的专业实践能力,在学校产学研结合和技术服务中起重要作用,在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含技能训练)中起骨干作用。成效较好。(均需学校教务处提供翔实的文字材料)。

(三)有一定的教育教研能力:1、近三年有一篇(含一篇)以上论文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刊物或在《昌吉教研》发表;2、近三年参与了县(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其研究成果经专家鉴定达到县市级(含县市级)以上水平或参与了该课题研究并获成果鉴定证书,同时有1篇该课题研究的论文收该课题论文集;3、近三年公开出版一部以上(含一部)教育教学方面的专著或编著的著作。

(四)教学成绩突出:1、能够比较有效地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所教专业学生成绩有所提高,为学校同专业教师所公认(需学校教务处提供真实文字材料);2、所教专业成绩考核(含实验操作和技能)成绩良好者达80%以上;3、近三年曾在学校为全体教师作过2次以上专题讲座。

以上条款除注明要求的佐证材料以外,均需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医院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pdf

医院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 申请人:共400分 项目及内容分值评审标准得分 一、基本条件90 1.专业技术职务10查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正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二年10 分;任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二年以下8分、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满五年 6分;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下4分。 2.学历与学位10查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研究生以上学历5分,本科学历4分,专科 学历3分,中专学历2分。学位:博士5分、硕士4分、学士3分。 3.专业工作年龄5从事本专业年限满25年5分,20-24年4分,15-19年3分10-14年2 分。 4.进修5在卫生部所属医院进修时间半年以上5分,省级医院进修4分,其他 级医院进修2分。在职研究生课程班4分。(累计不超过9分) 5.继续教育10查个人学分证书。取得Ⅰ类学分30分且Ⅱ类学分60分以上得分10 分,取得Ⅰ类学分25分Ⅱ类学分50分以上得分8分,取得Ⅰ类学分 20分且Ⅱ类学分40分以上得分6分。 6外语水平5查阅外语考级证书。6级外语(包括在职硕士)5分。公开发表专业 译文译著3-5分。 7.荣誉称号15查阅荣誉称号证书。获市(地)级政府授予先进工作者(不含单位表 彰)等称号者15分;省、部级系统内单项表彰10分;市(地)范围 系统内单相表彰7分;本单位先进3分。(累计分数最高不超过20分) 8.学术团体任职10查阅参加学术团体有关证书。担任省级以上学术团体理事职务或专业 分会主委、副主委10分;担任省级学术专业分会委员、市级学术团体 理事职务或专业分会主委副主委7分,市级学术团体专业分会委员3 分 9.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服务态度等)20组织测评。测评范围:医院中层干部,所在科室成员及相关科室成员(10-20名)。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15-20分;表现较好的10-14分; 表现一般的5-9分。 二、业务水平100 1.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10组织测评。测评范围:医院中层干部,所在科室成员及相关科室成员(20-40名)。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扎实10-8分;掌握程度 较好8-6分;掌握程度一般5分以下。 2.处理疑难复杂问题能力50组织评估、测评。(1)有相关专业技术专家评估申报人提交的近三年内处理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案例(三例);(2)测评范围:医院中层干 部,所在科室成员及相关科室人员(10-20名)。处理专业技术疑难复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工作的通知

温教研〔2009〕6号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 第二届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了培养和选拔一大批骨干教师,加快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教师。 已获省特级教师、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市级名师名校长、市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首届学科骨干教师及获得以上同类荣誉的教师不再参加评定。 二、评选条件 — 1 —

详见《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标准》(附件1)。 三、评选名额 全市推荐名额1100名,从中评定1000名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具体分配指标见《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3)。 四、评选办法 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的评定采用学校推荐或个人自荐、逐级评选、择优评定的办法,重点考察被推荐者的师德表现、教学能力、教育教学实绩。 推荐和评定的基本程序为: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县级学科骨干教师评定的基础上推荐温州市学科骨干教师人选。学科骨干教师考核和推荐工作由市教育局委托各县(市、区)教育局进行,市局直属学校申报对象的考核和推荐工作由市教育局直管处负责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组建骨干教师评选推荐委员会,评选推荐委员会由各学科专家组成,在温州市骨干教师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县级学科骨干教师的评定和市级学科骨干教师的推荐工作。 (二)征求师生意见。要在推荐对象所在学校进行民意测评。民意测评的内容应包括:职业道德、教学水平、教学实绩、育人效果、互助精神等。 (三)评选推荐委员会要对照评定标准对推荐对象进行考— 2 —

公司学科带头人选拔规定文件

安徽***有限公司文件 **食品[2016]第010号 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选拔规定 目的:为培养和造就一支学科门类齐全、层次结构合理的科技人才队伍,培养选拔一批科技优秀人才,促进公司科学技术的发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职责:学科(专业)带头人的管理工作由技术中心办公室负责。 范围:本规定适应于****食品有限公司的全体员工。 二、定义 1、学科(专业)带头人是指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领域中从事工作技术、企业管理工作,在工作中涌现出在某学科(专业)内技术业务精通的优秀人才。 2、学科(专业)带头人分公司和部门两级,公司称学科带头人,部门称为专业带头人。 三、选拔条件 1、热爱****食品有限公司,认同公司的价值观,愿为公司的发展做贡献。 2、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显著,或在专业领域中成功地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在公司同行中享有较高的声誉,为企业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4、学科带头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应具有下条件之一: A、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B、已被本公司聘任为高级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

5、专业带头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具备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B、已被本公司聘为工程师。 四、选拔程序 1、部门推荐:各部门按照挑选条件,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本部门进行评选和推荐,填写推荐表格,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2、组织考核;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意见,对被推荐人审核考核,汇总资料,提交公司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3、审定名单:公司评审委员会根据材料严格按评选条件审核、筛选、并提交给评审委员会委员,在讨论的基础上实际无记名投票,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会同意,可确定为学科(专业)带头人。 4、公布:被评审通过的名单,经公司领导签发意见后行文、公布、备案。 五、培养措施 1、选送符合条件的学科(专业)带头人,参加在职培训,来完成知识更新、技术创造。 2、公司鼎力支持学科(专业)带头人承接关键或重大的科技课题和科研项目,以便在工作中增长才干。 3、鼓励学科(专业)带头人积极参加国家和省部级组织的学术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 六、研究经费 学科带头人提出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所需的经费计划,相关研究部门应优先给予保证,经费一经下达,必须专款专用。 七、管理办法: 动态管理:学科(专业)带头人任期为三年,可连任。对新的符合条件的随时报随时批,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调整。 八、津贴待遇; 参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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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评选细则(讨论稿)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5日点击数:1496 次字体:小大 思南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升我县教师队伍素质,切实加强我县各级各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的培养和管理,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我县教育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体目标 通过评选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我县教师素质的全面提升,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县教育跨越式发展。 第二章评选范围及名额 第三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普通中小学的专任教师。 第四条学科带头人评选名额:小学语文、数学各3人;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各3人;高中语文、数学、英语各2人;其余各学段学科1人,共49人。 骨干教师评选名额:小学60人,初中40人,高中20人,共120人。 第五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每三年评选一次。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六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以人为本,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治学严谨。 3.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4.坚持参加教学工作,周课时量不少于规定工作量。 5.具有一定的教育教研能力,专业知识水平考试、现场教学论文撰写、现场上课成绩优秀。 第七条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1.教育教学成绩特别显著。近五年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学科教学竞赛中获奖以及参加在市级及以上较高水平的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教学效果好;获得市级的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2.在所承担的课程教学工作中,具有先进的、符合时代特点的教育教学思想和独特的教学风格,形成了系统的教育教学方法,在县级同层次学校、同学科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3.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近五年主持完成一项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参与两项以上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或有阶段性成果;在省级及以上本行业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人独撰的2篇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实验报告或专业论文(包括省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内部刊物)。 4.在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实践方面起示范作用。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对学科骨干教师的成长发挥重要作用;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近五年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至少有2人获得县级以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奖项。 5.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 第八条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教育教学成绩显著。近五年在县级层次及以上开设过较高水平的公开课、观摩课和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教学效果好,获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 2.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近五年主持或作为骨干成员参与过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性成果;或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本人独撰的2篇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实验报告或专业论文。 3.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起示范作用。在教学中起骨干作用,热情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发挥传、帮、带作用。按照要求担任班主任工作,关爱学生,成绩突出。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欢迎阅读 会潭中心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特制定本办法。同时本方案也是学校推荐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依据。 一、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 组 长:何云峰 组 123 4(1)(2(32(1(2)送交行政会议讨论确定,并在全校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学校、教研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示结束后,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将组织评估活动。 3、考核评估 (1) 课堂教学评估:上一节全校性的展示课也是考评课(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参与听、评课,并对上课人员打分。)(满分30分) (2)教师的加分项。(实得分来计算) (3)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根据以上的1—2项的总得分初步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4)送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 (5)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学校行政会议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6)公示结束后,校长签名公布骨干教师名单并颁发聘书; (7)学校骨干教师享受待遇并履行相关职责。 四、评选条件 1、必达条件: (1)参评人员必须是本校在职在岗教师。

8、任职期间根据具体情况给与外出考察学习的机会,并在考察结束后写出考察报告并在全校范围内交流,达到共享。 (二)权利与保障 1、学校为骨干教师创造必要的条件,协助骨干教师科学合理地发挥领头羊的作用。 2、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进行交流、讲学活动,有计划地选派部分骨干教师在学校内或校际交流,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贡献。 3、学校为骨干教师业务进修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根据实际情况,优先安排他们参加有关学术交流、考察学习和业务进修等。

骨干教师选拔标准及管理办法

骨干教师选拔标准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建立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运行机制,培养一批理论基础扎实、实践技能过硬、适应中职学校教学特点和未来专业发展需要的中青年教师队伍,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围 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成绩突出,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 选拔时,要着眼于教师梯队建设,并向学校重点专业、重点课程的教学科研人员倾斜。已被学校评聘为专业带头人(或培养对象)的教师不参与骨干教师评选。 二、选拔比例 学校骨干教师总体比例应在教师总数的10%左右,骨干教师在评定时应考虑各专业的合理分布,同一课程的骨干教师数量不得超过两人。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 模遵守《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职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试行)》要求之条件,有良好的师德、

心理素质和奉献精神,敬业爱生,为人师表。团结同志,善于合作,关心集体,严于律己。积极进取,不断探索,勇于创新。 2.业务精良,教学成绩显著。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书);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效果良好,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具有良好的现代信息素养,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在指导教师团队进行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写作和课堂教学方面成绩明显;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注重提高教育专业水平和技能。 (二)实践成绩突出,且必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3年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比赛获得省级以上二等奖1项以上; 2.近3年获得省级以上教师竞赛三等奖1项以上; 3.近3年科技(科技发明专利或工程技术、应用技术等)成果获市县级及以上奖励并得到有效推广; 4.近3年承担省级科研课题(或为前2名主要参与者)并有阶段性成果; 5.近3年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过与学科或专业有关的教育教学文章;

学科带头人评选制度

学科带头人评选制度 一、评选条件 校级学科带头人是我校教学工作的拔尖人才,是师德高尚,教学成绩一流,教科研成果突出,教学业务过硬,在同类学校本学科中有较高声誉,具有较强组织能力,并在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校级学科带头人的条件,除具备我校《评选表彰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时代观念和创新精神,有良好的师德和献身精神,教风端正,为人师表,在师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2、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和教科研成果突出,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教学业务和教科研能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于近年来在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下列成绩: (1)培养和指导的学生参加学科或技能竞赛获得全国二等奖以上奖励或省级一等奖或市级第一名的好成绩。 (2)有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教学研究专著或两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 (3)执教过市级以上的公开课,教学效果显著,在全市同类学校有较大影响。 (4)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教学理论或方法,教学成绩突出。 (5)有市级以上立项的教科研课题,且其成果被专家鉴定,并有较高推广价值。 (6)已取得市级教学能手称号。 3、具有较高的教育信息技术操作能力和较强的外语水平,学历要在本科以上。 4、原则上,男不超过50岁,女不超过45岁。 另外,获得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称号的,任届期间自然应是校级学科带头人。 二、评选时间

校级学科带头人每学年评选一次,一般在第二学期的后半学期进行(6月份)。 三、评选方法和程序 评选校级学科带头人,实行民主、平等、公开、竞争的原则,不受职务、资历、身份的限制,以在教学和教科研领域的突出贡献为主要依据,严格条件、严格标准,好中选优,优中拔尖,宁缺毋滥。评选校级学科带头人,采取自上而下的办法进行。 1、向全体教师公开选拔学科带头人的范围、条件和办法。 2、个人申报,填写《淄博十一中学科带头人推荐表》,教研组按照条件初审,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 3、学校评审委员会根据选拔条件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查,并采取适当方式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评审结果。 4、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四、管理 1、学校教务处要建立健全校级学科带头人的业务档案,建立完善管理制度,采取多种形式经常与他们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每年对其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存入档案,作为下次评选的依据。 2、校级学科带头人在任期间,若不能履行职责或有严重错误,经教务处提议,报校长办公会和党总支委员会批准,取消其校级学科带头人资格,中止其相应待遇。 3、校级学科带头人每两年评选一届,任期两年,任期届满,即中止本届学科带头人`的任职资格,不再享受学科带头人的有关待遇。任期届满后可参加下一届学科带头人的评选。

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

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 评选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建立一支专业建设能力强、结构合理、富有敬业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的教师队伍,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院教学工作纵深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1、学科、专业带头人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从事班主任3年及以上。 3、专业课教师必须是“双师型”教师。 4、学生评教系部前40%,教学工作质量考核系部前40%。 5、连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产假除外),每学期平均工作量不低于10节/周。 6、无重大教学事故和违法行为。 二、具体条件: 申报前三年,学科带头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条,申报专业带头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指导或参加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的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2、优质课比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包括信息化教学)。 3、主编校本教材参评获奖或经学院批准正式出版本专业主编的教材,参编省级以上通用规划教材。 4、主持完成省级精品课程。 5、主持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实践教学、教材教学资源库

建议与改革,并举行过某一项改革建设工作的专业培训或讲座。 6、所任对口升学成绩列全院前三名(以班级为单位,按本科录取率排名)。 7、经学院批准备案,与企业合作技术攻关、设备改造、发明专利并产生较大效益(以证书为准)。 8、市级专业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首席技师、技术能手。 三、评定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滨州市技师学院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申报表,并提供左证材料和原件、复印件。 2、教务处牵头成立评定机构,通过资格审查、量化排序、投票环节确定人选,报院长办公室。 3、经院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公示,由院长颁发聘书。 4、此项工作每三年评选一次,更高级别的此项业务称号原则上从已获得此项资格的教师中择优推荐。 5、在具体条件中,某一项条件特别突出并且给学院带来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可审请破格申报资格。 四、管理与待遇: (一)管理使用。 1、此项业务称号有效期三年,期满需进行复评,复评与初评条件、程序原则上相同。 2、弄虚作假者三年内取消参评资格。 3、学科带头人原则上每门课程2人左右,专业带头人原则每专业3人左右,若某一专业无满足条件者,可空缺。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附件一: 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应该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领头人,是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中坚力量。 第二条评选范围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是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特级教师不参加评选,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教师的评选名额不超过指标的10%,正职校级领导不超过5%,副职校级领导不超过15%。 第三条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

成绩显著; 4、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骨干教师年龄不 超过50周岁; 5、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以上(含本级,下同)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6、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参评人员要按岗位职责出满勤,坚持参加教学、上示范课和公开课等教学教研活动。 (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应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教育教学成绩突出。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学生全面成长,育人成绩突出;学科教学同行公认,在市级以上范围有一定影响;所上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效果好,获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教学工作量饱满,周课时量不少于8节(校级领导不少于4节); 2、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近5年来主持完成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参与一项以上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或有阶段性成果;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本人独撰(或第一、第二作者)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3、在关爱学生、帮助青年教师成长方面起示范作用。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

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

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立志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2、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所教学科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和较为成熟的经验,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在全区本学科或专业范围内有较高的知名度。 4、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显著。 5、具备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以上教师职称,教龄在8年以上或获得教学能手称号2年以上,学历为本科(中学)或大专(小学、幼儿园)以上。 6、有教好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二)各类别具体条件 1、中小学学科教学类 (1)遵循教学规律,模范执行教学“六认真”,近三年来教学成绩显著; (2)近三年在教研部门组织的区级以上优质课、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区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并且开设过由教研部门组织的区级以上示范课、观摩课。 (3)近三年在苏州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获得区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的优秀教学论文至少3篇,其中2篇为本学科教学论文。 2、教育科研类 (1)主持或实际承担上一年段的区级以上教育科学课题圆满结题,现在主持或承担区级以上教育科学课题,并按规定开题实施、进行年度检查、中期汇报或结题鉴定,并取得显著的成果。 (2)近五年来,围绕所主持或实际承担的课题,在省级综合性教育科研刊物发表具有较高质量的论文(或省级论文评比二等奖以上)2篇,或者在市级学科、学段教育研究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质量的论文(或市级论文评比二等奖以上)5篇并且取得区教育科研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奖励。 (3)组织、指导本单位教育科研取得显著成效。 (4)在某一学术领域在区内外具有知名度,在区内被公认为处于领先水平。 3、职业教育类 (1)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取得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及以上),近三年来每年都下企业锻炼培训。 (2)具有本专业(学科)扎实的专业知识,掌握并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积极进行教学改革,能引领学校参加市、区级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卓有成效,在学校的专业建设方面能发挥其核心作用,在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技能训练、技能竞赛指导等中起骨干作用,成绩显著。获区职业学校“优秀双师型教师”称号。 (3)具有较高的教科研能力,在推进学校产教结合中发挥积极作用。主持或参与区级及以上职业教育立项课题的研究且有成果,近三年来至少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获市级二等奖以上)2篇,或与他人合作的论著或教材(编

甘肃省骨干教师评定要求

附件1 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为加强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评选工作的我省普通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在岗在编的专任教师,已评为特级教师者不再参加评选。 第三条成立“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审定每届评选名额和受理异议投诉等评审事宜。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具体承担评审组织工作。 第四条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进行差额评选。

第五条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一般每两年开展一届。 第二章评选条件 第六条参加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的中小学教师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成绩显著。 3.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参评教师年龄,自评选通知发出当月计算,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 4.具有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学历须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学历须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具有中学(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及相应层次的教师任职资格;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职称条件要求。 5.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经考核成绩合格。在同等条件下,已取得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的教师可优先考虑。 6.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有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社会反映良好,近五年来教学业绩在当地教育质量测评中获得优

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标准

茅石镇中心学校教师继续教育 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一、必备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良好的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还应取得技术等级证书。 3.中学教师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小学高级及以上教师职务,特别突出的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限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教师二级乙等以上(1955年1月1日前出生的,普通话不作要求)。教师教育学分达标。 5.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系统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熟悉所教学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会使用各种电教设备进行教学。 6.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敬业爱岗,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 二、教育教学能力和效果 1.评先评优(以被推荐者所获得荣誉最高的一项计分)(10分)(1)国家级劳动模范、师德标兵、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省、市劳动模范计10分, (2)省级师德楷模、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计8分, (3)市级师德楷模、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县(市、区)劳模计7分, (4)区级师德楷模、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计6分, (5)国家、省、市、区级单项先进分别计7、6、5、4分。

2.教育教学效果与能力(先按标准为小项计分,然后选取最高的一项分数)(20分) (1)教育教学评奖:如优质课、课件制作、教育教学案例、基本功竞赛;(3)所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奖;(4)所直接培养的学生具有特殊的创造才华,在科技活动、文学创作中取得显著成绩;(6)在体育、文娱汇演、竞赛中获奖的小项中: 国家级一等10分、二等8分、三等7分, 省级一等8分、二等7分、三等6分, 市级一等7分、二等6分、三等5分, 区级一等6分、二等5分、三等4分。 (2)教学效果评奖:在中心学校统考中第一名奖10分;第二名奖8分;第三名奖6分;第四名奖4分 3.教研科研能力(先按标准为小项计分,然后选取最高的一项分数)(17) (1)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在会议上作专题报告;(3)受聘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地方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编写;(4)主持课题研究并结题。国家级(核心期刊)的计8分,省级6分,市级5分,区级4分 (5)教育教学论文、案例评比获奖 国家级一等9分、二等8分、三等7 省级一等8分、二等7分、三等6分, 市级一等7分、二等6分、三等5分, 区级一等6分、二等5分、三等4分。 4.参与教师教育工作(先按标准为小项计分,然后选取最高的一项分数)(13) (1)所直接辅导的青年教师获奖 国家级一等7分、二等6分、三等5分, 省级一等6分、二等5分、三等4分, 市级一等5分、二等4分、三等3分, 区级一等4分、二等3分、三等2分。

学校学科带头人评选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是美佛儿教育集团为了规范学校学科带头人评比流程与标准制定的,是保证评比公正、公平而订立的原则。 第二条. 学科带头人评比由教学管理领导小组主持。 ?组长:学校校长/常务副校长 ?秘书长:人力资源部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学部校长及各学部教务/政教/德育主任、监察审计室主任 第三条. 主管部门与原则:人力资源部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学校的招聘、录用工作。 第四条. 学科带头人评比适用于XX学校所有正式教师,但不适用于以下人员和事宜: ?学校校委会人员; ?试用期员工; ?学校临时工岗位; ?学期内累计不到岗超过1/3工作时间(包括请假与各其它各种原因缺岗)的员工不参与本期评比;

第二章学科带头人评比细则 第五条. 学科带头人评比周期为一学期,每学期末最后一个月进行评比,评比结果运用到下一学期薪酬待遇等各方面,我校《关于加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决定》中有关学科带头人终身待遇的条款依然适用; 第六条. 学科带头人的基本任职条件: ?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第七条. 学科带头人教师的评比标准和积分权重如下: ?以下标准均以百分制进行考评,以评分结果乘以权重,同时应满足在学部内部排名上的要求: ?教学类文章发表采取积分制,国家级教学类刊物上发表文章为100分/篇,省级教学类刊物上发表文章为50分/篇,市级教学类刊物上发表文章为20分/ 篇,可以累积超过100分; ?将四个评比项目上的综合得分进行排名,得出最后的学科带头人评比排序?根据综合得分排名,评选出学科带头人,人数不得超过学部教师人数5%,幼儿园可扩大到1人 ?如总分排名靠前的教师在分项内部排名上不能符合要求,也不能成为学科带头人 第八条. 学科带头人的薪酬待遇根据我校《关于加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决定》中有关条款确定,如暂时不能抵薪酬上限,则薪酬水平可根据排名情况和综合得分做调整。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教师培养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建立教师快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激励教师立足岗位,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及"管理办法"。 一、评选原则及任期 1、评选原则:公平考核、注重绩效、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2、任期:每1年评选一次,每届任期1年,凡已满任,自动取消所获称号。 二、“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构成 1、教龄满二年及以上,在第一线任教且满工作量的专任教师和学校行政人员。 2、校内评选名师2人、学科带头人3人、骨干教师6人。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名师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德育和班主任工作中绩效显著,深受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2、必须在一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达标。 3、小学教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同时还需具备相应层次的高级教师职称资格,教龄在5年以上,能深刻理解和驾驭任教学科课程、教材,担负培养骨干教师的责任。 4、教学思想端正,能运用现代教育思想、教学方式方法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带头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自己的教学风格,为骨干教师的中坚者。 5、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积极开展教科研,成绩显著。 (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立志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2、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所教学科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和较为成熟的经验,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 4、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显著,能起到带头、示范和指导作用。 5、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教科研,成绩突出,达到以下条件: (1)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2年以上,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 (2)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三)骨干教师评选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遵规守制,无违反师德行为。 2.在一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达标。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张家口市万全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评选新一届区级骨干教师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优化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2016-2018评选的县级骨干教师已到期,根据教体局《2019年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开展新一届中小学幼儿园区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构建教师队伍梯队建设,促进教师专业素质提高,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骨干教师队伍,培育一批名师名家和学科领军人才,为全面提高我区教学质量,率先建成教育强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选范围 1.全区幼儿园、特教学校、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在职一线教师、学校领导和教研部门教研员。 2.2016年前评选的县骨干教师须重新参加评选。 3.凡是取得市级及以上的骨干教师若符合评选条件可直接申报区级骨干教师的评选。 三、评选名额 本次骨干教师评选人数300人。此次评选出的区级骨干教师作为基数,以后每两年递增评选,形成长效机制,与市

级骨干教师评选对接。各校推荐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体罚学生,不搞有偿家教,不以教谋私。近五年专业技术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一次优秀。 2.中学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一级教师职称,小学(包括幼儿园、特教学校)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职称)。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符合相应要求。 4.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 5.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二)业务条件 1.参评人员必须是连续六年且目前仍在一线任课的教师。 2.学校领导参评,其任课不少于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3.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较好,所教学科教学成绩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声望。 4.近五年内承担了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研究课、优质课等并获奖。

骨干教师选拔标准及管理办法1

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 骨干教师选拔标准及管理办法 冀外院[2009] 41号 (2012年3月10日修订) 为进一步强化我院教师梯队的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运行机制,造就一批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过硬、符合高等职业教育要求的教学骨干,带动学院课堂和实践教学水平的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一、选拔标准 (一)专业课骨干教师 1、具有良好的师德,注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本专业市场调研、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实践教学等方面勇于探索、成果较显著。 2、了解本专业人才市场的需求状况,熟悉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在本专业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等方面中有成效。 3、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在本专业面向的岗位工作或在企业与本专业相关的工作满五年以上,特殊专业可放宽到三年,同时主持编写一门课程大纲。 4、专业基础理论较扎实,近三年教学质量考核优秀四次以上,开设过本专业两门以上课程,教学课时数达到全院教师课时的平均数。(系部主任达到学院规定课时) 5、积极参与校企合作,了解本专业面向工作岗位(群)的职业素质要求,有较强的指导实践教学的能力,注重本专业理论与岗位实践的结合,并取得较好成绩。指导过一届以上学生毕业实习。 6、近五年来取得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三项: ①获得院级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或优秀教学成果奖一项;

②主持完成院级以上科研课题一项; ③参编学术专著或教材一部,或在国家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在省级(含)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二篇为第一作者); ④参与完成院级以上精品课项目一项; ⑤获得院级优质课、优秀课件、说课等评比优秀一次以上。 (二)公共基础课骨干教师 1、具有良好的师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严谨笃学、与时俱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积极创新进取的精神。 2、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先进的教学理念、掌握一定的现代信息技术教育手段、拥有深厚的教育理论功底。课堂教学有特色,教学质量优良,在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等方面有成效。近三年教学质量考核优秀四次以上。 3、能根据职业教育规律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方面勇于探索、成果较显著。每学年讲一次院级优质课、专题讲座或指导社团、组织学生竞赛活动等,同时指导1名以上青年教师,每学期指导听课不少于3次。 4、从事本专业教学五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承担本课程教学时数不低于全院教师课时的平均数,主持编写一门课程大纲。 5、近年来取得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三项: ①获得市、院级以上教学优秀奖或优秀教学成果奖一项; ②主持完成市、院级以上科研课题一项; ③参编学术专著或教材一部,或在国家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在省级(含)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二篇为第一作者); ④参与完成院级以上精品课项目一项;

2020年整理医院学科带头人的选拔.doc

医院学科带头人的选拔 一、学科带头人的概念 学科带头人是指在医学某一学科领域内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具有组织领导才能,能把握学科发展方向,担负学科人才群体领导工作的高层次医学人才。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选拔、培养一批跨世纪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工程技术带头人,放手让他们担负重任。”有计划地选拔使用学科带头人,是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选拔和使用,是学科带头人培养的继续和归结,是人才开发的重要环节。医院学科带头人是人才队伍中的“主杆”,从一定意义上讲,他们的学术技术水平,代表着医院的技术水平,直接影响着学科技术建设方向。因此,学科带头人的选拔使用,要坚持高标准,严格考核,慎重决策,择优遴选。 二、学科带头人的选拔条件 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使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注意与素质直接相关的标准条件。 1.优良的思想品德热爱本专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为医学事业献身,有高尚的医德医风,有甘为人梯的精神和埋头苦干的求实作风,有坚韧不拔的意志和心理素质。 2.完善的智能结构具有深厚的医学理论基础,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知识广博,专业精深,素质比较全面。专业方向明确且已形成明显专长,成为本专业同层次人才中的佼佼者,有一定的声望和影响。 3.较强的学术组织领导能力能驾驭全局,组织学术集体各种学术技术活动,起统帅和决策作用,能够及时摄取信息,掌握本学科国内外最新学术动态,对学科发展有自己独到见解,把握学科建设方向,提出本专业发展规划。有较好的行政、科研、经济管理能力。 4.具有科学的风格学风正派,治学严谨。有敏锐的观察力和理论概括能力,能担当学术群体科研、教学的指导人。有科学的态度和良好的科学道德,以良好的学风影响人才群体。 5.具备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有探索医学科学求知的热情和执著的追求精神。有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勇于开拓进取,有解决重大复杂技术问题的才能。能在医疗实践中发现并正确判断专业发展方向,开拓新的领域。 6.团结协作精神有全局观念,善于发挥集体智慧和集体创造力,组织和协调群体开展协作研究。能恰当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淡泊名利,有不居功不诿过的风格。心胸豁达大度,能用人之长、容人之短,不以己之短扼人之长。能与持不同学术观点的人和谐共事。 7.带教能力强对培养人才有热情,有比较科学的带教方法,且已经培养了较多的专门人才。培养人才是学科带头人的基本职责。 三、学科带头人的选用原则 1.以优秀中青年人才为重点从优秀中青年人才中选拔学科带头人,是医院发展的客观需要,是解决人才断层问题的根本举措。关键是要破除论资排辈。选拔学科带头人要着眼于长远,着眼于21世纪。要把处于最佳年龄区的人才作为主要选拔对象,形成合理的学科带头人梯队。

绍兴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附件1: 绍兴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试行) 一、必备条件 1.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思想端正,工作认真负责,教育教学实绩显著,有良好职业声誉和一定的知名度。 2.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扎实的教育理论素养,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学生满意率高。有与申报学科(专业)相对应的两篇及以上的教育教学论文、案例等(每篇不少于2500字)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或获省一等奖及以上(B类学科放宽至获绍兴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及以上)。 3.近三年内主持或参与过县(市、区)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组织主持过学校主题教研活动。 4.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荣誉。 5.执教县(市、区)级及以上公开课。 6.主讲“绍兴市学术主题报告”,认可度达到规定要求(中职系列和德育类本届评选暂不作要求)。 7.近五年来连续担任申报学科的教育教学任务,具有申报学科的高级教师职称。综合实践活动任课教师应有二年以上的任教经历。 二、选备条件: 具有下列选备条件中的2条,可以推荐为绍兴市学科带头人。中学一级教师如果具有下列选备条件中的3条,可以破格推荐为绍兴市学科带头人。 小学段: 1.曾获绍兴市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或省、市级教坛新秀,或绍兴市“三十佳”,或省级综合(专业)先进荣誉。 2.主持与申报学科(专业)一致的课题成果在绍兴市教科规划领导小组、省教研室组织的评比中获一等奖或在省教育厅、省教科规划领导小组组织的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3.近五年内在绍兴市级及以上教学研修活动中作过讲座二次及以上(不含学术主题报告)。 4.执教绍兴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或应邀为省级或外地(市)开公开课二次及以上。 5.2000字以上的论文、案例、课堂实录等在省级以上正规刊物上发表累计达15000字以上。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近三年参与由市教育教学研究院组织的教学用书的编写; ②近五年正式出版过本学科较有价值的专著、译著或教师指导用书。 7.国家级本专业学术团体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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