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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124号道路交通新规扣分指南

公安部124号道路交通新规扣分指南
公安部124号道路交通新规扣分指南

扣分指南

扣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扣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扣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扣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扣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 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近期,道路运输安全形势严峻,特别是山东、云南、河北、山西、福建、湖南等多地发生了常压液体危险货物充装、运输安全事故。事故暴露出道路运输,特别是常压液体危险货物充装及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安全隐患突出。为了做好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立即部署开展道路运输安全大检查 当前已经进入冬季,春运将于2017年1月13日开始,这段时期历来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级交通运输、公安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并举一反三,抓紧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加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充装、运输及包车、客运班线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省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以下简称槽罐车)安全隐患排查 道路运输企业要购置、使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的槽罐车,不得擅自改装,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车辆和罐体进行检验、维护和保养,保证车辆和罐体技术状况完好。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立即对辖区内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所属的槽罐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于经检验机构检验认定为“不合格”的槽罐车,或者未按照《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 18564.1)要求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槽罐车,一律要求停止营运并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暂扣《道路运输证》,整改不合格的要退出营运市场。 三、严格液体危险货物装卸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发货和装载查验、登记、核准制度,按照强制性标准进行装载作业,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应当按照规定添加,并告知承运人相关注意事项,不得为不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车辆充装危险货物。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设计用途使用槽罐车,不得随意变更充装介质。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联合检查,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企业非法托运危险化学品、不执行发货和装载查验、登记、核准制度及违规装载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重点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资质及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并按照职责分工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四、严格槽罐车停车场地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管理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停车场的监督检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停车场应当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环境防护和消防防护设备。对于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

公安部新规:一本驾照最多只能为3辆车销分

公安部新规:一本驾照最多只能为3辆车销分 时政新闻北京晨报王彬2013-05-06 01:53 新交通违法处理办法启用拿驾照替人销分或上黑名单一车销分最多用三本驾照 名下车辆记分已满12分,面临回炉学习,可是车主却不慌不忙,找亲朋的驾驶本背一部分分,降至安全线以下。这是不少人都用过的招数,不过以后这招不一定好使了,公安部日前已经实行新的交通违法处理规定,一辆车最多只能接受3个驾驶本处理违法行为,一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找人背分的行为受到限制。 新规悄然实行 “我的本借过好几个朋友,不知会不会追究到我” 昨天,有司机到交通执法站办理手续时,看到张贴出通知,称从5月2日起,公安部交通违法系统升级,对在一年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或者3名以上的驾驶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暂停其违法处理业务。 司机对新规都很关注,“以前有朋友来借本销分,看来以后不能借了,上了‘黑名单’可就麻烦了。”很多司机口耳相传,提醒朋友不要出借驾驶本,以免自己的权益受损。而也有一些司机心里已经十分忐忑,“我的本借过好几个朋友,不知会不会追究到我的头上。”司机张先生说,他有位朋友恰好5月验车,前天去执法站时被告知暂时不能处理违法,而朋友也是有过帮过至少三个以上哥们销分。 记者还在网上看到,有司机前天去处理违法,用本人的驾照同时处理了3辆车的违法,结果提示“该驾驶证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中”,司机焦急地在网上求助,但大家也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针对花钱销分 在非现场执法情况下,司机都有逃避记分的可能 昨天,记者来到西城交通支队服务大厅,虽然大厅里没有张贴出来任何和新规有关的通知,但是咨询台的辅警和处理违章窗口的民警都证实了公安部新规已经实行。对于以往有多次借出驾驶本经历的司机,工作人员表示新规应不会追究过往,等升级结束他们就可以正常处理违章了。而对于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如何解锁,工作人员表示需要提出申请,走相应程序,但具体如何操作,目前还没有实例。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招聘人员一览表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招聘人员一览表 序号岗位名称 人 数 工作 地点 学历要求任职条件 1 交通安全宣传 工作研究 1 北京 硕士及以上学历 社会科学类专业 中文、新闻传播、法律等社会科学类专业,具 有较强的活动策划和组织能力,文字功底强, 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吃苦奉献精神,具 有相关经验者优先考虑。 2 交通安全教育 工作研究1 北京 硕士及以上学历 传媒广告类专业 熟练掌握平面媒体与流媒体应用技术,具有报 纸、杂志等平面媒体工作经验,熟悉杂志编辑 流程、杂志栏目内容组织审定,文字功底强, 具备一定的组织策划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 作精神和吃苦奉献精神,具有相关经验者优先 考虑。 3 交通政策、法 规及规划研究 1 北京 硕士及以上学历 行政法专业 具备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行政法,精通 道路交通及相关领域法律基础知识,文字功底 强,思想端正,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吃 苦奉献精神。 4 交通政策、法 规及规划研究 1 北京 硕士及以上学历 交通类专业 具备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掌握道路交通工程 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精通道路工程设计,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字功底强,思想 端正,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吃苦奉献精 神。 5 信息安全 分析研究1 北京 硕士及以上学历 计算机专业 精通计算机病毒、黑客攻防、漏洞分析、操作 审计相关技术,熟练使用JAVA、Oracle、 Websphere,具有软件开发能力,思想端正、 工作态度认真,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吃 苦奉献精神。 6 道路交通安全 法律法规与政 策研究或道路 安全通行管理 研究 1 无锡 博士及以上学历 法律或交通工程 专业 从事交通安全政策法规或交通工程研究2年以 上,热爱工作,品性端正,能吃苦,具备良好 的团队协作精神。 7 驾驶行为研究 仿真技术开发1 无锡 硕士及以上学历 交通安全或 计算机应用专业 具备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虚拟场景构建 方法和技术,掌握交通仿真平台开发技术,熟 练使用OSG、OGRE、OPENGL、CREATOR 等开发工具;热爱工作,品性端正,能吃苦, 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8 交通违法系统 运行监测1 无锡 硕士及以上学历 计算机专业 从事信息系统开发工作2年以上,精通信息系统 开发应用技术,能够熟练使用JAVA技术进行编 程,熟悉websphere、oracle数据库技术和应 用,能够独立承担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项目 软件开发工作,思想端正、工作态度认真,具 备良好团队合作精神和吃苦奉献精神。

公安部出台新规 机动车号牌使用有新标准

安部出台新规机动车号牌使用有新标准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12月24日07:21 我来说两句(3) 复制链接 打印 大中小 当前,假牌假证、套牌等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现象突出,不仅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而且偷逃国家税费、损害他人正当权益,甚至引发了许多违法犯罪问题,是道路交通安全乃至社会公共安全的顽症和痼疾。为进一步保持对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规范机动车临时号牌使用管理,公安部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号牌管理的通知》,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进行了修订,新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后相关部门将如何加强机动车号牌管理,记者采访了有关负责人。 临时号牌1张变2张,统一粘贴位置 据介绍,按照原机动车号牌标准,临时行驶车号牌只有1张,并要求放置在车内前挡风玻璃右侧,造成车辆行驶时,难从车身后部识别号牌。同时,虽然临时号牌使用期限较短,但一些驾驶人认为机动车放置临时号牌难以辨认,放纵自己的驾驶行为,交通违法行为多,甚至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增加了查处难度,给道路交通秩序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隐患。对此,公安部组织对机动车号牌标准进行了修订,并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安装使用。 从2011年1月1日起,载客汽车的临时行驶车号牌由1张调整为2张,并将安装方式由“放置”调整为“粘贴”在统一位置。对于尚未登记的载客汽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同时粘贴2张临时行驶车号牌:1张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另1张应当粘贴在车内后风窗玻璃左下角。其它类型汽车应当将临时行驶车号牌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需要注意的是,临时行驶车号牌必须粘贴在风窗玻璃上,否则公安机关将按照不按规定安 装号牌进行处罚。 有关负责人也提示广大车主,购买新车后,请第一时间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或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在驾车上路行驶前,车主凭身份证明、交强险凭证、车辆合格证或进口凭证等即可向公安机关申领临时行 驶车号牌。 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固封装置,不许上路 有关负责人还重申要严格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使用。2009年1月1日起,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GA804)实施,启用了新的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按规定安装固封装置后,强行拆卸将导致号牌损坏。但公安机关在执法中发现,一些车主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固封装置,甚至安装可拆卸、可翻转的号牌架,以便随意拆卸号牌或使用假牌、套牌等。 为严格规范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的使用管理,对现场领取机动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现场监督安装号牌,规范使用号牌固封装置,没有按照规定安装号牌的,不允许上道路行驶;对采用邮寄等方式发送号牌的,公安机关将书面告知号牌固封装置的安装要求以及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的法律责任。规定除受车辆条件限制外,每个号牌的4个安装孔均应当安装固封装置;对发现安装可拆卸或者可翻转号牌架的,当场予以

公安部交管局16项便民措施

公安部交管局16项便民措施 一、在交警队、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单位设值日警官,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督办信访事项。 二、在采取临时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的路段和分流路口,设立指路标志,告知群众限制的原因、时间和绕行路线,以便群众提前选择线路绕行,避免排队等候。 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询案件侦办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向受害人及其亲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对出具机动车合法有效证明、凭证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考试合格的,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 五、在车辆管理所及有条件的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设立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在有条件的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设立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窗口,群众可以就近接受交通违法处理或者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六、对机动车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或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未换领、机动车驾驶人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车辆管理所向社会公告,提醒机动车所有人或机动车驾驶人及时办理。 七、通过计算机公开自动选择机动车号牌号码,由2个号码选1个增加为5个号码选1个。 八、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九、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不能按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延期(但在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十、在机动车驾驶证副页打印下一次换领驾驶证或者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时间等提示语。自7月1日起,车辆管理所核发、换发、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时自动签注以上提示语;对以前核发的驾驶证,驾驶人主动要求补充签注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当场予以签注或者免费换发副证。十一、交通事故立案后,当事人在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时,可以请委托的律师到场。律师可以查阅、复制、摘录交通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 十二、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和计划单列市,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多国语言考试题库。 十三、允许具备条件的汽车销售商、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代办机动车牌证。 十四、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十五、各省、自治区选择1至2个地市,商财政、银行等部门,试行在地市范围内跨县(区)

交通法规新规定(2019年最新全文)

交通法规新规定 2016年4月1日公安部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已经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如下(附件四):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

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

关于交通安全的规定

关于交通安全的规定 关于交通安全的规定 一、综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节录)(1999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94年5月12日) 二、道路交通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30日) 公安部关于驾驶和乘坐小型客车必须使用安全带的通知(1992年11月15日)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车行道边缘线有关问题的答复(1992年12月10日) 三、汽车报废标准 国务院对禁止非法拼(组)装汽车、摩托车通告的批复(1996年8月21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内贸易部、机械工业部、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1997年7月15日) 公安部关于实施《汽车报废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1997年11月18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

保护局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1998年7月7日) 公安部关于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实施日期的通知(1998年7月30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2000年12月18日) 四、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证管理 机动车登记规定(2004年4月30日)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04年4月30日)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04年4月30日)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2001年8月20日) 五、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4年4月30日)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公开公正处理工作的通知(2000年10月17日)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2002年1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1997年3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0日)

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公安部于1993年批准成立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挂靠在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专业从事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和检测。质检中心分别于1995年3月和2000年1月首次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和中国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证书编号为:[20060011432X],实验室认可证书编号为:[https://www.wendangku.net/doc/b118473977.html,AS L2110];于2007年2月通过国家检查机构认可,认可证书编号为:[https://www.wendangku.net/doc/b118473977.html,AS IB0084];以质检中心为基础筹建的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于2007年2月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的授权,并得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批准,授权证书编号为:[(2007)国认监认字(329) 号]。 质检中心下设业务管理部、检测研究一部、检测研究二部、计量&检测技术发展部和计财部,建有环境、声学、光学、电子、理化、力学、车辆、警用装备等检测试验室,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5名。质检中心装备有美国ART公司、HP公司、丹麦B&K公司、德国DATRON公司、日本ESPEC公司等国内外著名仪器公司生产的各类先进测试仪器200多台(套),试验室面积3500m2。质检中心通过国家认可的检测、检查项目120余项,有能力对外开展检测、检查服务的项目200多项。 质检中心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第一批获准承担缺陷汽车产品委托检验与实验的机构之一,也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指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机构,同时承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现场检查、测试任务。质检中心是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的依托单位,承担了交通安全产品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与管理方面在全国具有较高的权威性。质检中心将依照“遵守法规、依据标准、准确检验、规范服务”的质量方针,在确保实现我国道路交通管理“一降两保”中心工作目标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是什么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是什么? 问: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是什么? 答: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是指认证检验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评定所依据的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要求。由于我国的标淮体系中有国家标淮、行业标淮、地方标淮、企业标淮,不同产品有不同的特怔及特性要求,所以认证机构在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时,主要有以下几类依据: 一、对于一般产品开展质量认证,应以具有国际水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依据。对于现行国家标淮或行业标淮内容不能满足认证需要的,应当由认证机构组织制定补充技术要求。对于这一点,《产品质量脚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体现出认证的水平和层次。 二、对于我国名、特、优产品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应当以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确认的标准和技术要求作为认证依据。

公安部139号令新规最新解读

公安部139号令新规最新解读 随着《关于修改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以下简称“139号令”)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139号令中出台了诸多新的规定,内容十分丰富,网络上有很多误读。因此决定在3月25日本报关于我市车管、驾管业务将有变化的权威发布基础上,对139号令重点内容进行补充解读。 放宽上肢残疾或 单眼视障人士申请驾照 根据139号令规定,今后,上肢残疾人士左手只要三指健全,不需要必须拇指健全,右手手掌完整,可申请C1\C2\C3\C4准驾车型驾照;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规定要求者,可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照;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要求者,可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照。 同时,优眼裸视力或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150度的单眼视力障碍人士,也可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照。 驾考预约、申请和科目考试 有新变化 根据139号令规定,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管所将发放学习驾驶

证明,驾考学员今后在后续科目学习训练时,须随身携带纸质版或电子版学习驾驶证明。 而驾考学员通过科目一后,今后既可先预约科目二考试也可先预约科目三路考。有条件的地方今后还可同时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路考,驾考学员在预约成功后可连续考试,能极大节省时间。 同时,小型汽车夜考也将有变化,今后可用白天模拟灯光操作的方式代替夜间考试。 此外,原机动车驾照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等7类情况被注销的,今后可不经学习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驾照考试。 全国范围内 可异地补换领和审验驾照 机动车驾照的补领、换领和审验业务此前要在驾照核发地进行,而139号令实施后,这些业务可在核发地之外的车管所办理,再也不用从居住地到原核发地往返奔波。 而“139号令”则进一步强调了实习期驾驶证的记分结果运用。一是原规定所有车型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修改为:“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二是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管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扬2018年绿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管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扬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等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倡导绿色、安全、文明出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管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于年月联合组织开展了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活动期间,各地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事务管理、工会等部门仔细贯彻落实活动要求,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动员城市公共交通、公共自行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行业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工会及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宣传活动,涌现出一大批表现突出的服务集体和个人。为表扬先进典型,大力弘扬爱岗敬业、绿色出行理念,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管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宣传处等个集体和李秋颖等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国各级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事务管理、工会等部门和行业企事业单位要以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努力工作、爱岗敬业、提升服务,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到绿色出行行动中,不断提升绿色出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舒适的绿色出行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要。 附件 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成绩 1 / 31

突出集体名单 北京市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宣传处 北京市交通宣传教育中心“绿色出行畅行北京”交通宣讲团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车客运分公司 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公共关系部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地面公交运营管理处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安全监督管理处交通安全宣传管理科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西城交通支队广安门大队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朝阳交通支队安监科 天津市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运输服务处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安监处安管科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处(市公车办) 天津市交通工程学会 天津巴士实业有限公司 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客运部 河北省 河北省直机关第二幼儿园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宣传处 石家庄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2 / 31

公安部户籍管理新规定

公安部户籍管理新规定 为了规范户籍管理,2016年公安部发布了18户籍项有关的新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公安部户籍管理新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安部户籍管理新规定如下第一条:居民身份证从15位升至18位后,原号码不变,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 解释:居民身份证15位升18位,第18位是校验码,采用11进制,其中第11个数(即10)用X表示,其由固定公式算出,相关单位可登录互联网自行查询核对,无需公安机关出具证. 第二条:因非公安机关原因将姓名填写错误,如:银行存单、保险单、学校、单位等档案中姓名同音不同字,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 解释:造成错误的责任主体不是公安派出所,而且派出所也不知情,所以不应出具证明。公民应当到公证机关,由公证机关来公证证明。 第三条: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需要乘机、取款、报名、考试等,需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 解释: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公民可以到市(县、区)局身份证办证中心补办身份证,同时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2个工作日即可领取)。公安机关在办理补办身份证上没有附加条件,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第四条:持有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等合法证件,要求派出所出具

身份信息证明的。 解释: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公安机关为公民发放的法定身份证件,派出所无需再出具身份信息证明。 对于当事人公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的,要求其提供补办或提供临时身份证明文件。 第五条:偿还能力证明; 解释:居民是否具有偿还能力,不在公安派出所掌握情况之内,派出所属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公民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 第六条:生存(健在)、死亡证明; 解释:确定公民生存、死亡是卫生防疫部门的责任,应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确定。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第七条:亲属关系证明; 解释:家庭成员在户口登记以外的亲属关系,不在派出所掌握的范围之内,派出所属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 第八条:婚姻状况证明; 解释:民政部门是婚姻的登记机关,婚姻状况属于民政部门的责任范畴,公民应到民政部门开取证明。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第九条:居民身份证丢失证明; 解释:公安机关对丢失居民身份证的补办没有附加任何条件,丢失即刻给予办理,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

公安部构建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118473977.html, 公安部构建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作者:蒋菱枫 来源:《驾驶园》2015年第08期 “驾考预约、办牌办证不再需要去车管所或交警队,处理交通违法、缴纳罚款不再需要来回奔波,这些业务在平台上就能轻松办理”;“机动车年检、驾驶证审验、交通违法记分,驾校培训质量、考场考试计划、机动车选号号段,这些信息在平台上就能随时查询”;“牌证网上申领、邮政寄递上门”…… 记者获悉,公安部正积极构建面向公众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通过网页、手机APP、短信、语音电话等多种方式,提供10大类130余项在线服务,该平台已在陕西、福建、广东等3省部分地市试点,将于2016年底完成全国推广应用。这是公安机关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惠及亿万群众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创新政府服务模式的具体实践。 据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机动车和驾驶人迅猛增长,截至今年6月,机动车保有量2.71亿辆、驾驶人3.12亿人,近5年平均年增长7.56%、9.73%。交通安全服务管理需求也快速增长,去年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办理各类业务7亿多笔,近5年平均年增长超过10%。为切实解决当前日趋突出的交通安全服务管理供需矛盾,以及群众关心的办牌办证、缴纳罚款和获取信息不方便、不及时等问题,公安部经过广泛调研论证,并组织多地试点,坚持边建设、边完善,同时商请相关单位开展合作、延伸服务,形成了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的意见和平台推广应用方案。 据了解,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应用,将改变现有工作模式,推进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向更高效、更惠民、更绿色方向发展,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互联网+交通管理创新”带来的便捷服务: 实现服务流程再造 简化办事手续,取消业务申请等纸质材料,建立网上提交申请信息,网下审核材料、制作牌证、交付寄递的全新工作机制,推行网上网下综合服务。破除地域限制,实现全国范围的跨地域信息交换和网上服务漫游,由“服务跟着管辖属地走”转变为“服务跟着群众走”,方便群众异地办理相关业务。注重延伸服务,与财政、银行、邮政合作,实现业务办理、网上缴款、寄递交付一体化;平台延伸至汽车4S店、驾校、医院等与交通管理相关的单位和场所,实现一网办理业务。 提供130余项在线服务

身份证新规原文: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

身份证新规原文: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 的公告 一、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公民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二、公民应当依法使用居民身份证,不得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 三、公民应当增强居民身份证安全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证,防止丢失、被盗。 四、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可以有效防止被他人冒用,有利于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有利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民可积极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 五、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居民身份证核查义务,严格落实人、证一致性核查责任。不依法履行核查义务致使公民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公民应当自觉配合居民身份证核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当场核查居民身份证的人、证一致性,不得擅自记录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 七、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复印、扫描居民身份证,不得扣留或者抵押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公民应当坚决抵制擅自复印、扫描居民身份证或者扣押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九、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要建立不良信用记录人员“黑名单”制度,对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个人,要列入不良信用记录“黑名

单”库,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时进行必 要限制,推动落实联合惩戒机制。 十、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检举伪造、变造、买卖、冒用居民身份证以及泄露、窃取、买卖、冒用公民个人 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身份证新规出炉引发了整个社会的关注,身份证的使用可以说是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根据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方微博消息,特此 梳理如下: 公民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民应当依法使用居民身份证,不得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 公民应当增强居民身份证安全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证,防止丢失、被盗。 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可以有效防止被他人冒用。 公民可积极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 公民应自觉配合居民身份证核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民应坚决抵制擅自复印、扫描居民身份证或者扣押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可积极检举伪造、变造、买卖、冒用居民身份证以及泄露、窃取、买卖、冒用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 针对国家机关,划出5条红线,推动1项机制,5条红线。 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居民身份证核查义务。不依法履行核查义务致使公民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遭受损 害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交通运输)中宣部宣传教育局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精编

(交通运输)中宣部宣传教育局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交通运输)中宣部宣传教育局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中宣部宣传教育局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迎奥运,文明出行”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试题 壹、选择题(共80题每题1分) 1.行人通过人行横道,要按人行横道灯的指示通行。小明在通过人行横道线前,见到人行横道红灯亮时,应该_____。 A.迅速通过人行横道 B.在人行横道线前等待 C.缓慢通过人行横道 D.绕开人行横道通过 2.在没有施划人行横道的公路上,乘车人从公共汽车下车后横过公路时,您认为下列做法正确的是_____。 A.从车的前方横过道路 B.从车的后方横过道路 C.车开走后,确认安全通过 D.等车开走后,迅速通过 3.在设有交通隔离设施的路段,小芳过街时应当_____。 A.直接跨越 B.确认安全后跨越 C.无车辆通行时跨越 D.经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通过 4.交通参和者在道路上通行时,应遵循各行其道的原则。小璐步行外出应当在_____上行走。 A.城市快速路 B.人行道 C.封闭的机动车道 D.非机动车道 5.行人在横过道路时,应注意观察道路上通行的车辆。您认为在横过道路时,错误的行为是_____。 A.既不左见,也不右见 B.左见、右见、再左见 C.左右观察,确定安全 D.壹站、二见、三通过 6.驾驶自行车出行是环保、健康的交通参和方式。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您认为自行车应该在道路的_____通行。 A.右侧 B.左侧 C.中间 D.任意位置

7.行人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您认为危险的做法是_____。 A.无车辆通行时尽快通过 B.车辆临近时突然横过 C.车辆通过后再横过 D.注意避让车辆 8.在农村地区出行时,为保障交通安全,应乘坐_____等适合载客的交通工具。 A.拖拉机 B.三轮汽车 C.低速载货汽车 D.客运汽车 9.行人在路口应当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当遇到交通警察指挥手势和信号灯指示不壹致时,要按照____通行。 A.标志、标线 B.交通警察的指挥 C.信号灯的指示 D.道路交通情况 10.行人大风天气在农村公路边行走,遇到车辆驶来时,为了躲避扬尘,____是最危险的。 A.尽量靠公路边走 B.横过公路 C.在路边停下来躲避 D.戴眼镜和口罩 11.中小学生放学在道路上列队通行时,每横列的同学____。 A.不得超过2名 B.允许3名之上 C.没有数量限制 D.不得超过4名 12.骑自行车经过壹个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遇红灯亮,骑车人正确的行为是____。 A.将自行车依次停在路口停车线以外 B.能够进入路口,停在路口内,但不能直行通过 C.将自行车停在路口停车线上,车头探出停车线不影响安全 D.骑自行车进入路口,伺机安全通过 13.老杨每天上班都要经过壹个铁路道口,他在通过道口时应该_____。 A.快速跨越铁轨B.进入道口观察后通过 C.壹停、二见、三通过D.在栏杆放下时抢先通过 14.您在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前,准备横过道路时,要等____的时候通过最安全。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安全管理 【发文字号】公通字[2005]94号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05.12.16 【实施日期】2005.1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公通字[2005]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防止中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维护中小学校交通安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来抓。中小学校交通安全问题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维护中小学校交通安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

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25号)的具体措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要求,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合作,积极配合,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努力使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二、认真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切实保障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结合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确保“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落实到位。一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协调,把公安机关“八条措施”同教育部“六条措施”结合起来,共同指导中小学校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二要全面排查、摸清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状况、交通流量、校车和交通安全设施等基本情况,了解中小学校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停车泊位施划等方面的需求和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在查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中小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报请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2020户籍制度管理新规定

2020 户籍制度管理新规定 2017 籍制度管理新规定1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 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

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二条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五条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 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第十六条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 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车辆管理所办公联系方式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下属车辆管理所联系方式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办公地址:朝阳区南四环东路18号 邮政编码:100023 联系电话:87625123 监督电话:87625122 咨询电话:87625123、87625155(语音) 乘车路线:740路、840路、803路快车 二、各车管分所 1、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京朝分所 辖区范围:朝阳区、崇文区、通州区 办公地址:通州区城关镇小潞邑村京东考试场内 联系电话:89590204 邮政编码:101100 乘车路线:930路区间、649路、388路至小潞邑站 2、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京海分所 辖区范围:海淀区、门头沟区 办公地址:海淀区北安河乡西埠头河滩京海考试场内 联系电话:62461027 邮政编码:100095 乘车路线:颐和园乘346路公交车至西埠头河滩站

3、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京丰分所 辖区范围:丰台区、宣武区、石景山区 办公地址:丰台区小屯路西南坟248号 联系电话:68636331 邮政编码:100071 乘车路线:乘338路公交车至小屯中学站下车向西1000米路北,乘850路、851路、751路、817路公交车至张仪村终点站向东500米路北 4、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京顺分所 辖区范围:顺义区、东城区、密云县、平谷区、怀柔区 办公地址:顺义区后沙峪镇泗上村京顺考试场旁 联系电话:69454511 邮政编码:101300 乘车路线:东直门乘975路公交车至车管所站、顺义乘小16路小公共汽车至车管所 5、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京南分所 辖区范围:大兴区、房山区 办公地址:大兴区狼垡公交教练场院内 联系电话:83701853 邮政编码:102613 乘车路线:乘937支路、635路、913路、944支路或967路公交车至公交驾校站 6、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京北分所 辖区范围:昌平区、西城区、延庆县 办公地址:昌平区马池口检测场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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