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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市场法在我国房地产估价中的应用

浅谈市场法在我国房地产估价中的应用
浅谈市场法在我国房地产估价中的应用

浅谈市场法在我国房地产估价中的应用

摘要:随着房地产估价市场的日益加剧,各估价机构为了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正在加强内部管理,特别是对估价的控制。市场比较法是房地产估价方法最重要、最常用的方法之一,也是一种技术上最成熟、最贴切实际的估价方法,最重要的是能在评估过程中直接的反应市场的状态。如何科学的运用市场法在房地产估价中已经成为一种趋势,是我国房地产估价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主要结合本人在实习时的经历与自己对房地产估价的一些理解进行撰写,首先要阐述我国房地产估价市场的现状,接着对市场法的基本理论进行概括并浅谈市场比较法在房地产估价活动中的相关应用。在市场法的理论基础之上,总结了市场法在我国房地产估价应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房地产估价市场法房地产市场市场信息

目录

序言 (1)

第一章市场法概述 (1)

1.1市场法的含义 (1)

1.2市场法的理论依据 (1)

第二章市场法的适用对象和条件 (2)

2.1市场法的适用对象 (2)

2.2市场法的适用条件 (2)

第三章市场法估价的操作步骤 (2)

3.1搜集交易实例 (2)

3.2选取可比实例 (3)

3.3建立价格可比基础 (3)

3.4交易实例的修正 (3)

3.5求取比准价格 (3)

第四章我国房地产估价运用市场法存在的问题 (5)

4.1中国的房地产评估起步晚 (5)

4.2市场信息不对称 (5)

4.3信息资料不清,交易背景不透明 (5)

4.4估价师经验不足对价格产生的影响 (6)

第五章提高市场法在估价中应用的对策 (6)

5.1健全房地产市场机制 (6)

5.2政府方面对信息不对称的弥补 (7)

5.3房地产评估机构应该采取的积极措施 (7)

5.4行业协会应该采取的措施 (7)

5.5估价人员培养较强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极强的敬业精神 (8)

结论 (9)

参考文献 (10)

序言

市场法(Market Comparative Method),又称市场比较法、市价比较法、交易实例比较法,是在求取待估房地产的价格时将待估房地产与在近期内已经发生了交易的类似房地产加以比较对照,从已经发生了交易的类似房地产的既知价格,修正得出待估房地产最有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的一种估价方法。采用市场比较法得出的价格通常称为比准价格。

第一章市场法概述

1.1市场法的含义

市场法(Market Comparative Method),又称市场法、比较法、交易实例比较法,是通过类似房地产的成交价格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较具体地说,是选取一定数量、符合一定条件、发生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然后将它们与估价对象进行比较,对它们的成交价格进行适当的处理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市场法的本质是以房地产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导向来求取房地产的价值。

1.2市场法的理论依据

市场比较法的理论依据是房地产价格形成的替代原理。市场经济中经济主体的行为普遍遵循理性原则,追求效用最大化。由于商品购买者的行为通常只是为了满足其一定的效用需求,当市场上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效用相同或效用可相互替代而价格不等的商品时,购买者将力求选择价格较低的商品;而当价格相同效用不等时,购买者又将选择效用较大的商品。这样,通过市场供求和竞争机制的作用,效用均等的商品之间将产生替代效应,最终使得市场上具有同等效用的商品获得相同的市场价格。这一替代原理作用于房地产市场,便表现为效用相同、条件相近的房地产价格总是相互牵引,趋于一致,因此,估价对象的市场价值可以由近期出售的类似房地产的价格来决定。也就是说,可以利用与估价对象同类型的具有替代性的交易实例的价格,来推测委估房地产可能实现的市场价格。市场比较法的估价思路由此而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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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市场法的适用对象和条件

2.1市场法的适用对象

市场比较法适用的对象是同种类型的数量较多且经常发生交易的房地产,如房地产开发用地、普通商品住宅、高档公寓、别墅、写字楼、商铺、标准厂房等。而那些很少发生交易的房地产,如特殊厂房、学校、纪念馆、古建筑、教堂、寺庙等,则难以采用市场比较法。

2.2市场法的适用条件

市场比较法的适用条件是在同一供求范围内并在估价时点近期,存在者较多类似房地产的交易和具有丰富经验的估价人员。如果在房地产市场发育不够或者类似房地产交易实例较少的地区,就难以采用市场比较法估价。

第三章市场法估价的操作步骤

运用市场比较法对某宗房地产进行评估时,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搜集交易实例。

(2)选取可比实例。

(3)建立价格可比基础。

(4)进行交易情况的修正。

(5)进行交易日期的调整。

(6)进行房地产状况的调整。

(7)求取比准价格。

3.1搜集交易实例

运用市场法需要大量真实、可靠的交易实例,才能把握正常的市场价格行情,才能评估出客观合理的价格或价值。所以,应尽可能地搜集较多的交易实例。

搜集交易实例及相关参考资料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1)查阅政府相关部门的房地产交易等资料。

(2)查阅报刊上有关房地产出售、出租的广告、信息等资料。

(3)假装成房地产购房者,与房地产中介、业主等洽谈,取得真实的房地产价格资料。

(4)参加房地产交易会,了解房地产行情,收集有关信息,索取有关资料。

(5)同行之间互相提供,估价机构或估价人员可以约定相互交换所收集的交易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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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经手的估价案例资料。

3.2选取可比实例

对选取的可比实例有3个以上10个以下,且符合下面的几个要求:

1)可比实例应与估价对象处于同一供求圈内或同一地段。

2)可比实例的用途应与估价对象的用途相同。

3)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应是正常成交价格或能够修正为正常成交价格。

4)可比实例的成交日期日期应与估价时点接近。

3.3建立价格可比基础

选取了可比实例之后,应先对其成交价格进行换算处理,使其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并统一价格单位,为后续的比较修正工作打下基础。

建立价格可比基础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即统一付款方式、统一采用单价、统一面积内涵、统一面积单位、统一币种和货币单位。

3.4交易实例的修正

3.4.1进行交易日期修正

将可比实例在成交日期时的价格调整为在估价时点时的价格。

3.4.2进行交易情况的修正

是对可比实例成交价格修正。但要注意一些造成成交价格不正常的因素。

3.4.3进行房地产状况的修正

房地产的独一无二性决定了每宗房地产的状况都有不同,这就决定了可比实例的房地产与估价对象之间的一些差异,为了消除差异对价格的影响,需要对房地产状况的修正。表一

建筑物朝向修正表(住宅)

估价对象的价格=可比实例的价格x交易状况修正系数x交易日期修正系数x房地产状

况修正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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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取综合比准价格的方法有:简单算术平均法、众数、中位数、加权算术平均法。表二

房地产市场法估价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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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我国房地产估价运用市场法存在的问题

市场法是一种最简单、最便捷的、最适用的估价方法,估价结果最容易得到相关利益各方认可,但是市场法在实际运用中有不少问题。

4.1中国的房地产评估起步晚

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由于行业起步较晚和我国特殊国情,整个房地产估价一直处于政府主导的状态。正是由于起步较晚,在评估理论、评估方法及指标体系的建立方面基本是借鉴或沿用了发达国家的最新成果,因而起步较高,与国外并无太大差别,在评估理论研究方面与发达国家也基本处于相近水平。因此,对于基本评估方法中市场法的评估原理、指标体系的建立等方面的认识也基本上相同,但是在评估实践中对于市场法的应用却存在巨大差异。

4.2市场信息不对称

市场法的运用前提之一是有足够多的交易案例可供选择,但是任何一个评估机构搜集和整理全社会的房地产信息,在目前的房地产管理体制下都是比较困难的。因为我们根本没有建立一个开放共享的房地产信息系统,就是掌握信息资源较多的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但内部之间相互封锁信息,而且外界要获取他们的信息也非常困难。各个评估机构收集自己的交易案例,互相之间也持保守态度,互不公用交易案例,使得我国的交易案例库比较匾乏,并且时效性较差。由于缺少可比的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这种直接反映市场价格的信号,各房地产评估机构不能及时得到想要的交易案例,往往使评估结果的正确性受到影响,进而使市场法在我国房地产评估中的运用受到影响。

4.3信息资料不清,交易背景不透明

4.3.1信息资料不清

市场比较法是一种最简单、最便捷的估价方法,一般是通过收集可比实例资料与估价对象进行比较来评估估价对象的价格或价值。所以对估价对象的区位状况和实物状况了解以及估价对象的具体情况、特点等信息的掌握是不可少的。但是由于某些资料的不清晰,如发布在网上的或报纸上的信息不全、在记录评估对象的各种相关资料的不详细或不及时等,导致了信息的查找困难。对信息的无法掌握,会使交易情况的无法修正,也会影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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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结果的真实性。

4.3.2交易背景不透明

在房地产评估中必须了解估价对象所处地区的状况,如当地的消费水平、社区环境、经济发展状况、居民收入水平、物价水平等,因为这些都可以作为房地产的交易背景。但是由于有些信息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认为的信息屏障,导致信息的不通畅,无法真正的价交易背景透明化,从而无法对交易情况进行修正

4.4估价师经验不足对价格产生的影响

交易案例库中的案例并不都来自市场,其中有相当部分是估价机构近一段时间估价业务案例,还有相当一部分是从网上下载的卖房或买房者的报价。房地产估价师虽然不能左右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但可以用估价结果影响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特别是当事人对交易价格缺乏自主性认识时,很多估价结果被当事人共同认可直接作为成交价格,从而使估价项目案例演化为成交案例。利用成交案例估价结果作为可比实例是可行的,可以节约可比实例调查费用。必须指出的是由于当事人直接采用估价结果,本身就说明市场和当事人本身存在一定问题,这张成交价格本身就是非正常市场价格,需要进行交易情况修正。有的机构甚至并不调查估价结果是否被直接利用就作就把近期的同类估价项目作为可比实例。估价效率是提高了,项目成本是降低了,但估价结果会和市场产生越来越大的差异,就像近亲繁殖一样。最终会使估价结果脱离市场。

第五章提高市场法在估价中应用的对策

针对市场法在我国房地产评估运用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分析,提出如下具体的对策建议:5.1健全房地产市场机制

为了规范和完善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减少由于房地产市场不规范,房地产价格虚高等问题导致的市场法的适用性缺陷,降低评估风险,政府应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尽快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和信息披露制度,监测和判断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态势,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投资,引导住房消费者理性消费,及时制止和防范房地产过热苗头和泡沫现象,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另外政府还应积极提供多渠道信息来源,主动推动信息的公开透明,提高信息化水平,实现房地产信息的标准化、公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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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政府方面对信息不对称的弥补

(1)完善制度和法规建设制度和法规是市场正常运行的保障。

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历史短而速度快,房地产市场的制度和法规建设始终跟不上市场的需要,这也是目前很多房地产交易纠纷无法解决的原因之一。行政部门和立法机关应当加快这方面的步伐,只有这样才能在市场中强烈地显示出公平和秩序。完善的监督机制可以保障制度和法规的实施和执行,也可以保障各种标准的正确使用,以及保证市场运行的透明和公平。

(2)建立客观有效的评价标准

目前在有些地方市场炒作力度大于运作力度,对概念的疯狂炒作等于向市场散布真假混淆的信息,降低了消费者的鉴别能力,从而达到增加卖点甚至浑水摸鱼的目的,但这样做的直接后果就是扰乱了市场的秩序,并且降低消费者对市场的信心,因此必须由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有关的研究机构组织建立并审定有关的一系列评判标准,对新出现的概念进行客观详尽的描述和界定,并进行评级,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卖方恶意增加自己的信息优势,增加市场的透明度。

5.3房地产评估机构应该采取的积极措施

估价人员不可以忽视可比实例的查勘工作,即使时点属于过去,也不一定没有调查价值,对网上的报价案例也要进行必要的调查,勿必不要想当然的认为房地产状况应该是怎样。对可比实力的调查和研究必须充分,尽量避免造成市场比较法中房地产状况调查属于纸上谈兵。加快自身的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市场信息资料库,实现信息化管理评估过程是以基础数据资料为依据,应用评估理论、方法进行分析、对比、计算的过程。市场法进行评估尤其需要大量的市场交易参考资料。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房地产市场日益规范、成熟的前提下,评估机构获得市场信息的渠道会越来越多,此时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应该抓住机遇,利用计算机和网络,积极建立起自己的市场信息资料库,强化评估信息的搜集、处理、储备能力,这样才能及时得到想要的交易案例,提高评估结果的正确性,使市场法得到更好的应用。

5.4行业协会应该采取的措施

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对房地产评估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开展专门的定期学术讨论,同时,加强与发达国家的交流与合作,继续吸收消化国外先进的房地产评估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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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并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编写出了一些较好的评估著作,为完善和提高我国的房地产评估理论和方法打下良好的基础。并加强在岗评估人员的培训。虽然有些获得了评估师资格,可能还缺乏评估经验或系统的评估知识,为了提高评估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使评估人员更好地使用市场法,促进市场法的应用,需要定期对在岗评估师进行业务和职业道德的培训。

5.5估价人员培养较强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极强的敬业精神

按照《房地产评估规范》要求,房地产估价师应有极强的敬业精神,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社会责任心,以及职业的使命感和荣誉感,要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水准,这是从事房地产估价的行为准则和指导思想。

这就要求我们房地产评估师要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房地产估价标准和规范以及当地的有关规定,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客观公正地体现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于每个项目,估价师都要亲临实例现场进行现场勘察,有条件的应该到交易案例的现场进行勘察,实地了解情况。尤其是拆迁评估,应严格按照技术参数和量化标准,认真实施必要的流程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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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本人阐述了市场比较法的基本原理,包括了市场法的概念、依据,适应的范围和条件。它的理论原理是替代原理,是市场活跃的条件下才可以使用的。而在了解的基础上,叙述了房地产市场法估价程序。市场比较法市房地产评估中运用最多的估价一种方法,也是最得心应手的一种方法,但是不是所有的评估对象都是用市场比较法。在运用市场比较法时我们必须要仔细认真,不断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也许市场比较法在房地产估价中存在的问题并不知以上所述的几个,所以市场比较法还有待我们去研究,以便市场比较法能在房地产估价中得到更好的运用。

结合房地产市场状况,虽然目前国内房地产评估在市场法应用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但随着国内市场机制的不断健全、市场发育的不断成熟、信息化大数据时代的变革、社会观念的不断转变、评估人员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的不断提高,市场法将会在我国今后的房地产评估中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从而更好地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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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陈丽丽.对房地产评估方法的研究[D] .厦门:厦门大学硕士论文,2008,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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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柴强.房地产估价[ 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8.8.

[7]李安明;我国房地产估价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J];中国房地产;2001年07期.

[8]张东祥,汤赵慧.我国房地产估价业现状与问题的产权基因分析[J];企业经济;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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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黄小明,肖修伟.我国房地产估价业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中外房地产导报;2003年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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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黄晔,胡芳珍.房地产估价[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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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案例市场法

房地产估价案例分析

一、市场比较法---**大厦办公用房 1.房地产位置状况 本次评估的对象为**银行总行位于**市**新区***路**号的办公楼。该楼建筑面积69,720.566平方米,土地面积为1930平方米,地处新区中心区域。 2.房地产的权利状况 委估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尚在办理之中,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转让合同”载明土地规划用途为金融办公综合楼;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975平方米;上部建筑北幢69,720.566平方米,建筑物属**银行所有,钢混结构;估价对象为北幢全幢,地上共55层,地下4层,委估建筑面积为69,720.566平方米。 3.房地产概况 委估房地产座落于**市**新区***路**号;地处金融区内,估价对象为北幢全幢,地上共55层,地下4层,建筑面积为69,720.566平方米。该建筑物为**银行总行新建成的办公楼。其中地上办公楼61,276.486平方米,地下为车库,建筑面积8444.08平方米(车位116个)。 该楼为钢混结构,地上共55层,地下4层,建筑面积为69,720.566平方米。建筑物外墙为全玻璃幕墙,内有进口高速电梯11部,观光电梯4部,货梯1部。进口中央空调和消防报警、自动喷淋、监视系统。内设宽带网络,电话光缆接入,双回路供电,自备发电机,办公楼和公共部位精装修,墙面为大理石,地面为进口花岗石(办公室及会议室为木地板,卫生间、厨房为防滑地板砖),大堂挑空二层,建筑物墙面及地面,保养情况较好。照明为日光灯灯舱;进口卫生洁具设施齐。该大厦紧邻**广场,有一定的商业氛围,周围路网发达、交通便利。 4.评定估算 (1)地上建筑物部分用市场比较法评估。

房地产估价报告

房地产估价报告 估价报告编号:GD2018-96-SF58 估价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地区龙华苑30号楼4层 B30-4号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 估价委托人: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房地产估价机构:北京国地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尚磊(注册号1120140007) 徐宏彦(注册号1120030037) 估价报告出具日期:2018年7月20日

致估价委托人函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受贵院委托,我公司对贵院在执行2018京0111执1622号刘凯与董永红、邓桂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涉及的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地区龙华苑30号楼4层B30-4号房地产在现状条件下的市场价值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估。本次估价目的是为估价委托人核实资产价值,为案件执行提供房地产市场价值参考。 本次估价对象为位于房山区良乡地区龙华苑30号楼4层B30-4号的房地产。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京房权证房私字第0507218号],房屋所有权人为邓桂荣,房屋坐落为房山区良乡地区龙华苑30号楼4层B30-4号,房屋性质为商品房,规划用途为住宅,幢号为30号楼,房屋总层数为4层,估价对象位于第3-4层,估价对象为叠拼别墅,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279.52平方米,建成年代为2003年。 在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合法原则、价值时点原则、替代原则和最高最佳利用原则,选用比较法和成本法,确定估价对象在现状条件下于价值时点2018年6月12日的房地产市场价值为(币种:人民币): 房地产总价:840.80万元 大写金额:捌佰肆拾万零捌仟元整 房地产单价:30080元/平方米 估价过程及有关说明详见《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及《房地产估价技术报告》,本次提交正式报告一式肆份。 北京国地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8年7月20日

市场比较法在房地产评估中的运用

市场比较法在房地产评估中的运用 发布时间: 2004-6-10 9:18:00在房地产评估的实际工作中,我们能够运用的方法有很多,如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我们不仅要懂得这些方法的基本原理,更应该注重这些方法的灵活运用以及综合运用。下面以市场比较法为例来具体谈一谈。 市场比较法是最常用、最能反映房地产估价的价值标准的方法,其实质就是房地产估价过程的实质。即根据估价人员掌握的市场资料,采用房地产交易中的替代原则,通过选取与估价对象有相关性的实例,并分别进行实地勘察,做出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与个别因素的修正,以此估算出估价对象客观合理的价格或价值。 运用市场比较法估价的操作思路如下: 一、搜集交易实例 运用市场比较法估价,应准确搜集大量交易实例,掌握正常市场价格行情。这个环节我们往往通过平时调查、看报等采集积累得到不同地段、不同用途、不同时点的房地产信息。搜集交易实例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交易双方情况及交易目的; 2、交易实例房地产状况; 3、成交价格; 4、成交日期; 5、付款方式; 6、其它一些附加说明(图片资料)。 二、选取可比实例 根据估价对象状况和估价目的,应从搜集的交易实例中选取三个以上的可比实例。选取的可比实例应符合下列要求:

l、估价对象的类似房地产; 2、成交日期与估价时点相近,不能超过一年; 3、成交价格为正常价格或可修正为正常价格。 三、建立价格可比基础 运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的过程中,在选取可比实例之后,应对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进行换算处理,建立价格可比基础,统一,其表达方式和内涵。换算处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统一付款方式:应统一为在成交日期时一次总付清。 2、统一采用单价;常采用建筑面积单价为多。 3、统一币种和货币单位:不同市种之间的换算,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成交日期时的市场汇率中间价计算。 4、统一面积内涵和面积单位。 四、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由于不同的交易案例都有其与众不同的地方,其实际价值必然有差异,所以我们有必要进行交易情况修正,排除交易行为中的特殊因素所造成的可比实例成交价格偏差,将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调整为正常价格。 一般来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实例不宜选为可比实例:l、有利害关系人之间的交易;2、急于出售或购买情况下的交易;3、受债权债务关系影响的交易;4、交易双方或一方对市场行情缺乏了解的交易;5、交易双方或一方有特别动机或特别偏好的交易;6、相邻房地产的合并交易;7、特殊方式的交易;8、交易税费非正常负担的交易;9、其他非正常的交易。 要特别指出的是,当可供选择的交易实例较少,确需选用上述情形的交易实例时,应对其进行交易情况修正,对交易税费非正常负担的修正,应将成交价格调整为依照政府有关规定,交易双方负担各自应负担的税费下的价格。

房地产估价报告的组成与内容

房地产估价报告的组成与内容 ●一份完整的房地产估价报告由以下组成: ★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共8项内容) 一. 封面 二. 目录 三. 致委托方函 四. 估价师声明 五. 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注意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在这里 六. 估价结果报告 1、委托人; 2、估价机构; 3、估价目的; 4、估价对象; 5、价值时点; 6、价值定义; 7、估价原则; 8、估价依据; 9、估价方法; 10、估价结果; 11、注册估价师; 12、估价人员; 13、实地查勘期 14、估价作业时期; 15、抵押估价要有变现能力分析和风险提示 七. 估价技术报告 1、估价对象描述与分析:实物状况分析、区位状况分析、权益状况分析 2、市场背景描述与分析; 3、最高最佳使用分析; 4、估价方法适用性分析; 5、估价测算过程; 6、估价结果确定。 八.附件(重要部份小心遗留) ①房地产估价委托书 ②估价对象的位置图; ③估价对象外观和内部照片 ④估价对象周围环境和景观照片 ⑤估价对象权属证书复印件; ⑥估价机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⑦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⑧ 抵押估价报告要有法定优先受偿权利等情况的书面查询资料或调查记录 第一部分报告书的组成与内容 一、封面(一般不会考) 1、估价报告的首页,而不是各估价机构对估价报告进行包装设计的封面。 2、估价报告的封面内容一般包括如下: ①标题:(房地产估价报告名称) ②估价项目名称:(说明本估价项目的全称) ③委托方:(说明本估价项目的委托单位的全称,个人委托的为个人的姓名) ④估价方:(说明本估价项目的估价机构的全称)

⑤注册估价师:(说明负责和参加本估价项目的注册师的姓名及其注册号) ⑥估价作业日期:(正式接受估价委托的年月日至完成估价报告的年月日) ⑦估价报告编号:(说明本估价报告在本估价讥构内的编号,要与估价结果报告中的编号一致) 二、目录(一般不会考) 三、致委托人函(会考★★★) 1、 2、致委托人函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标题:)致委托人函 ①致委托方函致函对象(为委托方的全称) ②致函正文(说明估价目的、估价对象(名称坐落范围规模用途权属)、价值时点、价值类 型、估价结果、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 ③致函落款(为估价机构的全称,并加盖估价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签名或盖章) ④致函日期(为致函的年月日,即估价报告的出具日期) 四、估价师声明(可能会考★) 1 2、实地查勘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名、盖章。 五、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一般不会考) 1 的情况下,对其合法、准确、真实的合理假设;对房屋安全、环境污染的安全假设。 2、未定事项假设:对尚未明确或不够明确的土地用途和容积率所做的合理假设 3、背离事实假设:因估价目的的特殊需要,所做的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合理假设,如征收不考虑抵押、查封、租赁。 4、不相一致假设 5、依据不中假设:缺少权属证明或无法查勘估价对象内部状况所做的合理假设 6、估价报告使用限制:估价报告的使用者、用途、使用期限及使用中就注意的事项,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表述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等。 六、估价结果报告(必考★★★★★)——注意漏项 A.0.6,估价结果报告应记载下列事项: 标题: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 1、委托方(委托人): ①如果是单位(法人)委托评估,要写明委托单位的全称、委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住所; ②如果是个人委托评估,要写明委托人的姓名,住所和身份证号。 2、估价方(估价机构): 必须列明:估价机构的全称、法定代表人、估价机构的住所以及估价机构的资格等级及资质证书编号。注意:房地产评估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临时资质,而不是A、B、C级。

市场法在我国房地产估价中的应用论文

题目:市场法在我国房地产估价中的应用 院系:建筑工程系 学科专业:建筑工程技术 班级: 学生: 学号:

市场法在我国房地产估价中的应用 内容摘要 市场法较于其它估价方法估价原理简单易懂,最重要的是在估价过程中能直接反映房地产的市场状态,这些特点使其在估价方法体系中成为最简单、最直接、最常用的一种方法,得到国际估价界的公认。在市场法的理论基础之上,总结了市场法在我国房地产估价应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房地产估价市场法房地产市场

目录 序言 (1) 一、市场法概述 (1) (一)市场法的含义 (1) (二)市场法的理论依据 (1) 二、市场法的适用对象和条件 (1) (一)市场法的适用对象 (2) (二)市场法的适用条件 (2) 三、市场法估价的操作步骤 (2) 四、我国房地产估价运用市场法存在的问题 (3) (一)房地产市场不规范、不成熟,市场环境变动较大 (3) (二)市场信息不对称,评估师获取成交案例机会少信息流畅 (3) (三)市场法评估理论起步较高,但在评估实践中的应用较差 (3) 五、提高市场法在估价中应用的对策 (3) (一)政府应加大力度健全房地产市场机制建设,提供多渠道信息来源 (3) (二)政府和房地产评估机构联合采取措施,弥补信息不对称对市场法应用的影响 (4) 1.政府方面对信息不对称的弥补 (4) 2. 房地产评估机构应该采取的积极措施 (4) 结论 (6) 参考文献 (7)

序言 市场法(Market Comparative Method),又称市场比较法、市价比较法、交易实例比较法,是在求取待估房地产的价格时将待估房地产与在近期内已经发生了交易的类似房地产加以比较对照,从已经发生了交易的类似房地产的既知价格,修正得出待估房地产最有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的一种估价方法。采用市场比较法得出的价格通常称为比准价格。 一、市场法概述 (一)市场法的含义 市场法(Market Comparative Method),又称市场比较法、市价比较法、交易实例比较法,是通过类似房地产的成交价格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较具体地说,是选取一定数量、符合一定条件、发生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然后将它们与估价对象进行比较,对它们的成交价格进行适当的处理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市场法的本质是以房地产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导向来求取房地产的价值。(二)市场法的理论依据 市场比较法的理论依据是房地产价格形成的替代原理。市场经济中经济主体的行为普遍遵循理性原则,追求效用最大化。由于商品购买者的行为通常只是为了满足其一定的效用需求,当市场上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效用相同或效用可相互替代而价格不等的商品时,购买者将力求选择价格较低的商品;而当价格相同效用不等时,购买者又将选择效用较大的商品。这样,通过市场供求和竞争机制的作用,效用均等的商品之间将产生替代效应,最终使得市场上具有同等效用的商品获得相同的市场价格。这一替代原理作用于房地产市场,便表现为效用相同、条件相近的房地产价格总是相互牵引,趋于一致,因此,估价对象的市场价值可以由近期出售的类似房地产的价格来决定。也就是说,可以利用与估价对象同类型的具有替代性的交易实例的价格,来推测委估房地产可能实现的市场价格。市场比较法的估价思路由此而形成。 二、市场法的适用对象和条件 (一)市场法的适用对象 市场比较法适用的对象是同种类型的数量较多且经常发生交易的房地产,如房地产开发用地、普通商品住宅、高档公寓、别墅、写字楼、商铺、标准厂房等。而那些很少发生交易的房地产,如特

房地产估价报告

房 地 产 估 价 报 告 项目名称:益阳市赫山区建筑路景湖春天住宅楼委托方:叶女士 估价方:梓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估价人员:张xx 指导老师:薛xx 编写日期:2015.1.12—2015.1.22

目录 一、摘要 (2) 二、致委托方函 (3) 三、估价师声明 (4) 四、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5) 五、估价结果报告 (6) 六、估价技术报告 (9) 七、附件 (14)

报告摘要 本次估价对象为益阳市赫山区建筑路146号景湖春天6栋2单元303室,建筑面积85㎡。用途为转让住宅房,该对象为框剪结构,精装修。估价对象所在小区南接秀峰公园,美景尽收眼底,往北纵享2000米沿江风光带美景,位置临街,处于相对繁华地段,交通比较便捷,人流量较大。 本次估价目的为房地产进行市场转让提供价值依据,估价时点为2015年1月22日,估价方法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最终估价结果为人民币贰拾陆万捌仟捌佰壹拾四元整(¥268814元),土地单价为3163元/平方米。

致委托方函 房屋所有权人叶女士: 承蒙委托,我们公司对坐落于益阳市赫山区建筑路146号景湖春天6栋2单元303室(建筑面积85平方米)的房地产进行市场价格评估,估价时点为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估价目的为核定资产提供价值参考意见以备其进行转让的需要。根据您提供的有关资料,我们公司估价人员严格按照国务院、建设部、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土资源部,湖南省和益阳市政府等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技术规程等操作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经过周密准确的测算,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结合估价人员经验和对影响房产价值因素的分析,对该房地产的公开市场价值做出评定估算,现将估价结果报告如下:该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正常市场价格为人民币贰拾陆万捌仟捌佰壹拾四元整(¥268814元),土地单价为3163元/平方米。 梓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xx 2015年1月22日

房地产评估报告

房地产估价报告 估价项目名称:阳江市阳江市阳东县湖滨西路碧桂园12号普通住宅转让价值评估 委托方:冯明 估价方:阳江市万联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估价人员:胡品新 估价作业日期:2013年12月1日至2013年12月7日 估价报告编号:阳江市万联房估字[2013]第35号

目录 致委托方函 (3) 估价师声明 (4) 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5) 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 (7) 一、委托方 (7) 二、估价方 (7) 三、估价对象 (7) 四、估价目的 (10) 五、估价时点 (10) 六、价值定义 (10) 七、估价依据 (10) 八、估价原则 (10) 九.估价方法适用性分析 (12) 十.估价测算过程 (13) (一)市场比较法 (13) (二)收益还原法 (16) 十一、估价结果 (17) 附件 (18)

致委托方函 冯明: 我们接受您的委托,对阳江市阳东县湖滨西路碧桂园12号普通住宅在估价时点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着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遵循房地产估价的程序,对您提供的与估价对象有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审验,并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详细的勘察、核实,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计算,现将估价结果报告如下: 估价目的 为委托方了解为委托人转让估价对象提供市场价值参考。 估价结果 估价对象建筑面积:143.00平方米 房地产单价:4241元/平方米 房地产总价:¥606418万元 (大写:人民币陆拾万陆仟肆佰壹拾扒元整) 特此函复! 阳江市万联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林瑞伟 2013年12月7日

房地产估价报告-成本法

房地产估价报告 估价项目名称:阿荣旗那吉镇阳光二期工程拆迁评估委托估价方:内蒙古第二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估价方:牙克石市铭泰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 法人代表:***(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估价作业日期:2007年3月15日至2007年4月3日 目录 一、致委托方函 二、估价师声明 三、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四、估价结果报告 五、房地产估价技术报告 六、附件 (一)分户估价报告 (二)《2007年阿荣旗那吉镇地区各类 房屋评估市场指导价格》 (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 (四)营业执照 (五)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 致委托方函 内蒙古第二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我所受贵公司委托,对坐落在阿荣旗那吉镇向阳西路以北、滨河西路以东、西小河以西,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估价对象大部分为砖木结构住宅房屋,计56幢,总建筑面积4,193.58m2。 估价对象均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一、估价目的: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而评估其房地产市场价格。 二、估价时点: 二00七年三月十五日 三、估价结果:

估价人员遵循合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GB/T50291—1999《房地产估价规范》和相关法规,在现场查勘的基础上,经科学计算、专业分析论证,确定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价值为:合计:RMB:4,400,430.00元。人民币(大写):肆佰肆拾万零肆佰叁拾元整。 。 牙克石市铭泰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 法人代表:*** 二00七年四月三日 估价师声明 我们郑重声明: 一、我们在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二、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 三、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 四、我们依照《房地产估价规范》、建设部《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2007年阿荣旗那吉镇地区各类房屋评估市场指导价格》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五、我们已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查勘人:史

房地产估价之市场比较法

房地产估价之市场比较法

第四章市场比较法 教学时数:6课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掌握市场比较法的基本原理,掌握交易实例的收集与可比实例的选取,掌握估价对象房地产比较修正,掌握市场比较法应用举例与分析 教学重点:交易实例的收集与可比实例的选取 教学难点:估价对象房地产比较修正 教学手段和方法:以讲授为主,辅以多媒体教学手段,结合案例教学。 教学内容: 第一节基本原理 一、市场法的概念 1、市场法又称为市场比较法,交易实例比较法,买卖实例比较法,市场资料比较法,现行市价法等,简称为市场法或者比较法,是指将估价对象房地产与在估价时点的近期发生了交易的类似房地产加以比较对照,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成交价格做适当的处理来求取估价对象房地产价值的方法。 2、市场法是房地产估价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方法之一,也是很成熟的方法,其本质是以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为导向求取估价对象的价值。 ——类似房地产:在用途、建筑结构、所处

地区等方面,与估价对象房地产相同或相类似的房地产 ——估价对象房地产:一个具体项目中需要估价的房地产 ——前提:交易市场已经形成——比准价格 3、理论依据:替代原理 4、公式:待估宗地价格=比较案例宗地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估价期日修正系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二、适用条件与对象 适用:房地产市场较为发达情况,也就是要在同一地区或同一供求范围内的类似地区中,与估价对象房地产相类似房地产的交易较多时,才是有效方法。 不适用的情况: ——没有房地产交易的地方 ——在农村等房地产交易较少的地区 ——某些类型很少见的房地产,或交易实很少的房地产,如古建筑 ——难以成为交易对象的房地产,如教堂、寺庙 另外,对估价人员要求:广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需要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和个别情况的修正) 三、市场比较法的操作步骤 ①搜集交易实例②选取可比实例

房地产估价报告-成本法

房地产估价报告 估价项目名称: 阿荣旗那吉镇阳光二期工程拆迁评估委托估价方:xx第二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估价方: xx铭泰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 法人代表: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估价作业日期:2007年3月15日至 2007年4月3日 目录 一、致委托方函 二、估价师声明 三、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四、估价结果报告 五、房地产估价技术报告 六、附件 (一)分户估价报告 (二)《2007年xxxx地区各类 房屋评估市场指导价格》 (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

(四)营业执照 (五)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 致委托方函 xx第二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我所受贵公司委托,对坐落在阿荣旗那吉镇向阳西路以北、滨河西路以东、西小河以西,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估价对象大部分为砖木结构住宅房屋,计56幢,总建筑面积4,193.58m2。 估价对象均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一、估价目的: 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而评估其房地产市场价格。 二、估价时点: 二00七年三月十五日 三、估价结果: 估价人员遵循合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GB/T50291—1999《房地产估价规范》和相关法规,在现场查勘的基础上,经科学计算、专业分析论证,确定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价值为: 合计: RMB:4,400,430.00元。人民币(大写): 肆佰肆拾万零肆佰叁拾元整。。牙克石市铭泰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 法人代表: *** 二00七年四月三日

估价师声明 我们xx: 一、我们在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二、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 三、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 四、我们依照《房地产估价规范》、建设部《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2007年阿荣旗那吉镇地区各类房屋评估市场指导价格》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五、我们已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查勘人: xx、xx)。 六、没有人对本估价报告提供重要专业帮助。 参评房地产估价师: 签字****** 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本估价结果为估价时点的房屋拆迁补偿价值,它依据如下假设: 一、委托方提供的情况都是真实的,有关资料都是合法有效的。 二、估价对象及其附属物的权属是合法有效的。 三、估价对象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本次估价没有考虑划拨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时,应向国家或有关部门交纳费用的因素。 四、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是根据委托方的要求评估的。

房地产估价报告

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估价项目名称:湖南工学院教师公寓价值评估 委托方:符向桃 估价方:谭路芳 估价人员:谭路芳 2016年11月23日 目录 一、致委托方函 (2) 二、估价师声明 (3) 三、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4) 四、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 (6) 五、房地产估价技术报告 (14) 六、附件 (32) 致委托方函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2008年11月06日接受贵方委托,对贵方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89号1—7层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评估目的是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工作至2011年10月29日结束。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商品房抵押窗口表》、《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资料,估价对象为南京联强冶金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属部分房地产,建筑面积为32484.16㎡,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10579.3㎡,土地分摊面积为4657.4㎡,用途为商业。 我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依据贵方提供的相关资料,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进行认真测算,最终确定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2011年10月29日满足各项假设限制条件下的公开市场价值为人民币69679万元 法定代表人: 江苏博文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 司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 估价师声明 我们郑重声明: 1.我们在本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2.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 到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3.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个人利关系或 偏见。 4.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291-1999《房地产估价规范》进行分析, 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5.没有人对本估价报告提供了重要专业帮助。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浅谈市场比较法在房地产评估中的应用

浅谈市场比较法在房地产评估中的应用 发表时间:2019-11-05T14:58:28.423Z 来源:《房地产世界》2019年11期作者:沈振辉 [导读]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房地产行业获得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越来越重要的组成部分。 湖州市中信房地产评估所有限公司浙江湖州 313000 摘要:随着经济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房地产是我国社会经济的支柱型产业,要想从事房地产行业,特别是二手房交易,就必须具备房地产估价能力,必须掌握房产估价基本的理论,然后在实践中灵活运用理论知识,研究并解决遇到的一系列问题,在此基础上,拓展并充实自己的理论。 关键词:市场比较法;房地产评估;应用 引言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房地产行业获得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越来越重要的组成部分。房地产评估也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相关学者对评估理论进行了深入研究。目前,我国房地产行业使用最多的评估方法一般包括收益法、成本法、市场比较法等等,与其他两种评估方法相比,市场比较法使用最为普遍,而且原理简单明了,能够在评估中有效反映市场状态。 1市场比较法的理论依据和特点 1.1理论依据 市场比较法,是以经济学的原理为理论依据。在目前的市场经济体系下,经济主体行为大多遵循这个原则,希望能够得到最大化效益,购买商品的行为是为了获得效用需求,如果市场上出现相同效用的商品,二者就能够相互进行替代,但价格又出现差异,使购买者往往更加青睐于价格低的一方;如果商品价格一致,但效用不同时,购买者更希望购买效用更大的一方。因此,市场这种竞争与供求机制相互作用的情况下,效用相同的商品能够相互替代,这样会使经济市场中效用相同的两件商品能够产生一致的市场价格。如果将此替代原理应用到我国房地产行业中,具体表现为价格条件相似,效用相仿的产品能够相互练习,价格趋于一致,所以对市场价值的对象进行评估,一般是由短时间内出售的相似商品的价格来左右的。换句话说,选择和评估对象相同类型的商品能够对交易实例价格进行替代,并且对房地产可能出现的市场价格进行推算,这也就是我国房地产行业中市场比较法的思路由来。 1.2房地产评估特点 房地产评估的主要对象是房地产价值,而不是房地产价格。在经济哲学中,价格能够彰显价值外在表象,通过价值的波动,可以通过评估报告将评估结果作数据参考。但是在房地产评估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误差,若误差波动在允许范围内。市场比较法就是准确的评估,结果也较为科学,若存在较大波动,会导致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房地产评估需要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而且要以科学的方法和理论依据为基础,通过将影响评估结果的因素和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经验相结合,能够得到最终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2市场比较法评估的一般程序 2.1收集类似交易实例资料 通过收集大量交易成功的资料,能够让市场比较法更有说服力和实用性,而且所收集的材料实例范围较广,包括房屋布局、房屋结构、房屋周边环境、买方出价、售方出价、成交价格等等。 2.2选中可比交易实例 在所收集的类似交易时,工作人员要在海量的资料中匹配出与需要评估的房源在多方面条件比较相似的实例,在选择的交易成功实例中,一般选择四到八个为最佳。不仅如此,评估人员在选择交易实例中,还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选择的实例要能够和需要评估的房源具有相同作用;其次,选择的实例要和需要评估的房源在结构上保持相同;再次,选择的实例要和评估的房源在位置上比较接近;最后,选择的实例是正常情况下进行的交易。 2.3对交易实例中各因素进行修正 工作人员在海量的数据中,虽然所挑选的交易实例与需要评估的房源在一些特征上十分相似,但也不能100%保证一致,因此就要对出现差异的因素进行修正。在修正过程中,涉及的范围非常广,具体包括对交易情况进行修正,对区域因素进行修正,对交易日期进行修正,对个别因素进行修正,对房屋使用期限进行修正,对容积率进行修正。不仅如此,要将实例和需要评估的房源在房屋面积单位和价格单位上实现统一。 3市场法比较法实际应用时存在的问题 3.1评估理念不能与实际国情相匹配 如果要想市场比较法得到良好应用,最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因素:第一,专业人员;第二,信息。如果将市场比较法看作计算机的系统,那么人就是硬件,信息数据就是软件,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系统的评估理念能够让市场比较法在房地产评估中得到良好使用,但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比较晚,与发达国家相比有一定差距。虽然近些年我国经济势头发展比较稳定,但是房地产评估却没有与时俱进,我们在经验和阅历上还稍显不足,更多的是选择模仿西方发达国家的评估方法,创新精神比较欠缺,即便房地产评估表面看起来在不断发展,但在实际过程中和我国实际国情难以匹配,因此在评估中不可避免地会存在偏差。 3.2信息流通不畅 在评估过程中,往往会遇到信息流动不畅的情况,这也是工作人员比较难以应对的问题。交易市场需要更为透明、更为公开,但目前我国并没有建立完善的房地产信息平台,这就导致工作人员只能通过房屋中介挂牌价格、房地产广告、新闻等途径对评估进行参考,对成交价格缺少深入分析和调查。而且近些年我国房地产投资愈演愈烈,人民群众希望通过投资不动产来提升房地产价值,这也导致房地产出现经济泡沫,使评估值出现了严重偏差,会受到多种客观因素影响。而且不同的房地产评估机构间存在激烈的竞争关系,每个机构都有自己独特的信息收集方式,评估机构之间根本不存在信息交流、互帮互助的情况,而且为了获得更大利润,往往对交易数据进行故意封锁,

房地产估价报告开题报告

毕业设计开题报告题目:***房地产估价报告(非拆迁项目) 院系:土木工程学院 班级:工管0802 学号:2201080225 姓名:孙存祥 指导老师:于凤光

一:背景及意义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不断迈进,房地产业以及相关产业也在飞速蓬勃地发展。我国房地产估价从无到有仅仅经历了短短十几年的历程,然而房地产估价行业作为朝阳产业发展却十分迅速。社会诸多经济活动,如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保险、课税、拍卖、征用拆迁补偿、纠纷处理,以及企业各种经济活动等都离不开房地产估价。这种估价专业活动技术性很强,估价结果的客观合理与否关乎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切身利益,甚至对社会经济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财产安全。 具体就房地产来讲,由于房地产具有不可移动性、独一无二性和价值高大性,房地产市场是典型的“不完全市场”。房地产估价的重要性在于:它是为了建立合理的房地产交易秩序,也是促进房地产公平交易的基本保障,有助于将房地产价格导向正常化。 本选题所进行的有关房地产的估价活动,通过我们亲身经历整个房地产估价的过程,可以使我们更深切、更完整地体会到房地产估价具有的科学性、艺术性和综合性,让我们正真了解到房地产估价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意义。 二:目的 通过对目标房地产项目的调查实习,在熟练掌握估价理论方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出具专业完整的土地、房地产估价报告。深入了解我们房地产的发展历程、状况、以及房地产估计状况、加强我们对房地产评估的认识。 三:方法和步骤 首先确定估价的项目;然后围绕估价对象收集需要的资料,包括:委托估价方及相关当事方提供的各种权属资料、规划施工资料、购买合同、发票等;到估价对象现场实地勘察房地产实物状况及区位状况;通过房地产中介搜集估价时点近期发生的与估价对象类似的房地产的交易,以及这些交易实例的基本情况;通过登录有关房地产信息方面的网站,搜集估价所需的资料,了解估价对象所在城市乃至所在省甚至全国的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根据搜集的资料选区市场比较法作为估价方法,然后根据资料完成估价对象和可比实例的修正计算,完成估价的技术报告,确定估价对象的价值。最后撰写完成估价报告的内容。 具体步骤: 1.首先选定估价的项目; 2.明确估价的基本事项。包括:估价目的,估价对象,估价时点; 3.结合估价对象选择适合的估价方法;

房地产估价之市场比较法资料讲解

第四章市场比较法 教学时数:6课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掌握市场比较法的基本原理,掌握交易实例的收集与可比实例的选取,掌握估价对象房地产比较修正,掌握市场比较法应用举例与分析教学重点:交易实例的收集与可比实例的选取 教学难点:估价对象房地产比较修正 教学手段和方法:以讲授为主,辅以多媒体教学手段,结合案例教学。 教学内容: 第一节基本原理 一、市场法的概念 1、市场法又称为市场比较法,交易实例比较法,买卖实例比较法,市场资料比较法,现行市价法等,简称为市场法或者比较法,是指将估价对象房地产与在估价时点的近期发生了交易的类似房地产加以比较对照,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成交价格做适当的处理来求取估价对象房地产价值的方法。 2、市场法是房地产估价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方法之一,也是很成熟的方法,其本质是以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为导向求取估价对象的价值。 ——类似房地产:在用途、建筑结构、所处地区等方面,与估价对象房地产相同或相类似的房地产 ——估价对象房地产:一个具体项目中需要估价的房地产 ——前提:交易市场已经形成——比准价格 3、理论依据:替代原理 4、公式:待估宗地价格=比较案例宗地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估价期日修正系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二、适用条件与对象 适用:房地产市场较为发达情况,也就是要在同一地区或同一供求范围内的类似地区中,与估价对象房地产相类似房地产的交易较多时,才是有效方法。 不适用的情况: ——没有房地产交易的地方 ——在农村等房地产交易较少的地区 ——某些类型很少见的房地产,或交易实很少的房地产,如古建筑 ——难以成为交易对象的房地产,如教堂、寺庙 另外,对估价人员要求:广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需要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和个别情况的修正) 三、市场比较法的操作步骤 ①搜集交易实例②选取可比实例 ③建立价格可比基础④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⑤进行交易日期修正⑥进行区域因素修正 ⑦进行个别因素修正⑧求出比准价格 第二节搜集交易实例 应具有充足的初级资料——尽可能搜集较多的交易实例,是运用此法的先决条件,如果太少,不仅会影响准确性、客观性,甚至会使市场法无法使用。搜集交易实例要日积月累,时刻留意。 一、途径 1、查阅政府资料 2、报刊租售信息 3、以购买者身份与经办人、交易当事人洽谈 4、交易展示会 5、同行相互提供 6、其他途径:如向当事人、四邻、经纪人、房地产登记代理人、金融机构、司法机关等调查了解 二、搜集交易实例的内容

房地产评估习题市场法及收益法.docx

房地产评估习题 1.有一待估宗地G 需评估,现收集到与待估宗地条件类似的 6 宗地,具体情况如下: 上表中成交价的单位为:元/平方米。该城市地价指数表为: 另据调查,该市此类用地容积率与地价的关系为:当容积率在1-1.5 之间时,容积率每增加0.1,宗地单位地价比容积率为 1 时的地价增加5%;超过 1.5 时,超出部分的容积率每增长0.1,单位地价比容积率为 1 时的地价增加3%。对交易情况、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的修正, 都是案例宗地与被估宗地比较,表中负号表示案例条件比待估宗地产差,正号表示案例宗地条件优于被估宗地,数值大小代表对宗地地价的修正幅度。试根据以上条件,评估该宗地2005 年的价值。 解:( 1)根据题意建立容积率地价指数表(如下表) 容积率 1.0 1.1 1.2 1.3 1.4 1.5 1.6 低价指100105110115120125=100+100128=125+100 数× 5%[(1.5-1)/0.1]× 3%[(1.6-1.5)/0.1] (2)案例修正计算。 评估价值 = 参照物价格×交易日期修正系数×交易情况修正系数×容积率修正系数×土地 状况修正系数 A : 680× 112/110×100/101 × 105/115× 100/101=620 元/ 平方 米B: 610×112/110×100/100 × 105/105× 100/99=627 元 /平方 米C: 700×112/107× 100/105 × 105/120× 100/98=623 元 /平 方米D: 680× 112/108× 100/100 ×105/100 × 100/99=748 元 / 平方米E: 750×112/107× 100/99× 105/128× 100/102=638 元 / 平方米F: 700×112/112× 100/100× 105/115× 100/101=633 元 /平方米(3)评估结果 案例 D 的值为异常值,应予剔除。其他结果较为接近,取其平均值作为评估结果。因 此,待估宗地G 的评估结果为:(620+627+623+638+633) ÷ 5 =628(元 /平方米 ) 2. 评估对象是一出租写字楼,土地总面积为层数为 18 层,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53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该写字楼的土地使用权于 25000 平方米,建筑 2000 年 4 月 1 日以出

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doc 38页)_New

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doc 38页)

房地产估价报告估价项目名称: ××市××区×× 街××号房地产 委托估价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受理估价方:××××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估价人员:×××(注册证书编号:421997××××)×××(注册证书编号:422004××××)×××(注册证书编号:422006××××)×××(注册证书编号 :422005××××) 估价作业日期: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一日至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七日 估价报告编号:××评字[2006]××××号

致委托估价方函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2006年11月1日接受贵公司委托,对XX市XX区XX街67号房地产的公开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估价目的是为房地产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我公司自2006年11月1日收到贵公司提供的项目相关资料后,组织人员于2006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7日对估价对象----XX市XX区XX街67号房地产的公开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人员在现场查勘的基础上,根据国家与地方的有关政策法规、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我公司掌握的房地产市场资料,结合贵公司提供的资料和本次评估的估价目的,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了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进行分析、测算和判断,确定估价对象XX市XX区XX街67号房地产在2006年11月1日完整权利状态及满足各项假设限制条件下的公开市场价值为RMB1289.69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捌拾玖万陆仟玖佰元整;单价4179元/平方米, 每平方米大写人民币肆仟壹佰柒拾玖元整。 特此函告! ××××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06年11月7日

@房地产估价——市场比较法的评分实训

房地产估价实训3——比较法评分 本次评估运用市场比较法时所选取的区域因素、个别因素,在编制比较因素指数时,由估价师根据市场交易情况,确定相应因素指数作为编制依据。 (1)交易日期修正:估价对象交易日期统一设定为2018年10月份,选取的可比实例根据可自行设定,然后参考下面的 (2)房地产状况因素修正 A、区域因素: ①地段位置:综合分析地段等级、距区、市中心的距离及商贸繁华程度等因素,以估价对象为基准(100%),每变化一个等级修1%-5%。②公共配套设施完备度:综合分析大公共配套(菜市、医院、商场、休憩娱乐场、中小学、金融机构等)及小区配套(会所、停车场、健身场所、幼儿园等),以估价对象为基准(100%),按好、较好、一般、较差、差进行每个级别差1%修正。③交通便利程度:综合分析地铁、与从化汽车站距离、公共交通等因素,以估价对象为基准(100%),每变化一个等级修1%-5%。④周边物业类型:综合分析周边房屋类型(工厂、商业用房、住宅等),以估价对象为基准(100%),每变化一个等级修1%-2%。⑤环境状况:综合分析环境质量(声、气、视)、治安环境、人文环境等因素,以估价对象为基准(100%),每变化一个等级修1%-5% B、个别因素 ①新旧程度(建筑年代):以估价对象为基准(100%),每变化一年修正±0.5%。②朝向:南、东南、西南、东、西、东北、西北、北八个方向,以南为最好,东次之,西再次之,以北为最差,每变化一个朝向修正1%。③楼层:中层偏上最优,高层次之(顶楼除外),低层再次之,视情况修正1%-2%。④户型(布局):综合分析户型功能的齐全、分区、户型与面积的合理性,以估价对象为基准(100%),每变化一个等级修正1%-2%。⑤装修情况:分毛坯、普装、精档、高档四个等级,以估价对象为基准(100%),每变化一个等级修正1%-2%。⑥学区情况:分为重点、一般、

浅谈市场比较法在房地产估价中的运用

课程论文 课程名称:《不动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论文名称:浅谈市场比较法在房地产估价中的运用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专业:土地资源管理姓名:林伟丽学号:20091323 年级:2009 2010年9月10日

浅谈市场比较法在房地产估价中的运用 摘要:房地产估价的方法很多,市场比较法是其中应用较为广泛的一种方法。特别是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育和完善,我国各城市房地产交易实例日渐增多,采用市场比较法对房地产估价条件日益成熟。因此,文章从市场比较法的理论依据、房地产估价中的存在问题、对策等进行探讨,对完善市场比较法在房地产评估中的应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房地产估价;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较于其它估价方法估价原理简单易懂,最重要的是在估价过程中能直接反映房地产的市场状态,这些特点使其在估价方法体系中成为最简单、最直接、最常用的一种方法,得到国际估价界的公认。我国《房地产估价规范》规定:在有条件的地方必须应用市场比较法来估价土地或房地产价格。市场比较法(Market Comparative Method),又称市价比较法、交易实例比较法,是在求取待估房地产的价格时将待估房地产与在近期内已经发生了交易的类似房地产加以比较对照,从已经发生了交易的类似房地产的既知价格,修正得出待估房地产最有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的一种估价方法。采用市场比较法得出的价格通常称为比准价格。 一市场比较法的理论依据和适用对象 经济主体在市场上的一切交易行为总是要追求利润最大化,即要以最少的费用求得最大利润,因此在选择商品时都要选择效用高而价格低的,如果效用与价格比较,价格过高,均会敬而远之。这种经济主体的选择行为结果,在效用均等的商品之间产生替代作用,从而使具有替代关系的商品之间在价格上相互牵制而趋于一致,这就是替代原则,市场比较法就以这一原则为依据。因为有这种替代原则的作用,就可以用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比较求得未知待估房地产的价格,得到估价结果。从房地产交易过程来看,从事房地产交易时,当事人会依据替代原则,将拟交易的房地产价格与类似房地产价格比较,然后决定是否进行交易,所以市场比较法是符合当事人的现实经济行为的。当然,在市场上不可能有完全相同的两宗房地产,但是只要有多个可比实例(可比实例即应是估价对象的类似房地产;成交日期应与待估房地产的估价时点接近;交易类型应与待估房地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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