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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规划(-2017年)(汇编)

成都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规划(2013—2017 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 年修订)》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率先在中西部地区建立起成熟的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特制定《成都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规划(2013-2017 年)》。一、规划背景和发展基础成都市是教育部首批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区,近年来,始终秉承“以人为本,育人健心”的理念,按照“行政主导,专业引领”的工作思路,坚持“分层推进、典型引路”的区域推进策略,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心理咨询室建设、心理课程建设和灾后心理重建为重点,着力完善区域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的长效机制,有力促进了学生的心理健康维护和心理素质培养,形成了良好的区域发展态势。2012 年,成都市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首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称号。

(一)成绩与基础

一是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市教育局成立了成都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先后印发了《成都市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评估办法及细则》、《成都市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建设规定》、《成都市中小学生心理问题预警与应急预案》、《成都市学校心理辅导员资格认证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建立起了科学规范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成都市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252 所,市、县两级心理健康教育实验校占中小学校总数的 35%以上。

二是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基本普及。全市有 960 所学校建成心理咨询室,占中小学校总数的 86%。学校心理咨询(辅导)室成为了学生倾吐心声、寻求帮助、放松心灵的温馨港湾。

三是心理辅导员资格认证制度初步建立。中小学全部配备了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其中专职心理教师 601 人。全市有 1680 人获得 B 级心理辅导员资格证书,24494 人获得 C 级心理辅导员资格证书,其中获 C 证教师人数占到全体班主任人数的 98%。

四是灾后心理干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制定了《成都市自然灾害后师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形成了灾后心理教师培训的“心理教练培养模式”和“心理危机干预种子教师培养模式”,保障了灾后心理重建有序、科学、可持续发展。

(二)机遇与挑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在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背景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面临新的历史机遇。成都市作为全国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目前面临着新挑战:一是尚未完全建立成熟的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二是“家庭、学校、社会”协作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合力;三是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差异较大,发展不均衡;四是心理教师队伍不够稳定,编制待遇需要保障;五是心理学科建设的专业化程度需要进一步提升,缺少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特色学校和名优教师。

二、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根据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运用先进的心理教育理论和方法,充

分开发学生的心理潜能,培养青少年积极乐观的心理品质,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幸福人生奠定基础。

(二)工作原则

预防和发展为主、矫治为辅。着眼于学生心理素质的普遍提高和健康人格的整体培育,立足于预防和发展,辅之以矫治和危机干预。

全面、全员、全程渗透。着眼于面向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教育工作者全员参与,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

学校、家庭、社会系统共建。充分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坚持学校、家庭、社会系统共建,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统筹规划、分层推进。根据区(市)县和学校的实际,统筹做好心理健康教育的整体规划,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工作重点,鼓励形成特色。

(三)总体目标。以全面加强“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在中西部地区率先建立成熟的、具有区域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构建市、县、校三级心理维护体系和学校、家庭、社区协作机制,完善制度、课程、心理咨询室和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和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加大对教师和家长的心理健康关注,提升心理学素养,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三、主要任务

心理健康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为学生未来幸福人生奠定基础的重要工作。未来五年,围绕总体目标,将重点实施六大工程。

(一)三级心理维护体系建设工程

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修订完善《成都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室(中心)建设规范》,全面推进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标准化建设。到 2015 年底,全市所有中小学(含职业中学)建立学校心理辅导室,并确保充分有效地使用。

区(市)县心理健康维护中心建设。县级心理健康维护中心对本区域内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服务家庭社会。到 2015 年底,十个建城区全面建成二级心理维护中心;到 2017 年底,所有区(市)县 100%建立二级心理维护中心。

成都市中小学心理健康维护中心建设。到 2016 年底,全面建成“成都市中小学心理健康维护中心”,积极开展全市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培训、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教师队伍心理素养提升工程

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配备与激励机制。每所中小学(职业中学)至少配备 1 名专职心理教师;在校学生人数在 1000 人以上的中小学,参照国际标准 1000:1 的生师比,配备足够的专职心理教师。专职心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纳入“心理教育”职称评聘系列,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包括工作量和绩效工资)。加强心理学科带头人及名师队伍培养,将心理教师纳入全市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范围,占 10%名额。

加强学校心理辅导员 ABC 三级资格专业培训。到 2015 年底实现班主任持C 证达到 100%的目标。在心理专兼职教师、班主任、德育干部、德育心理教研员队伍中继续开展 B 证培训及认证工作,到 2017 年底达到 60%的工作目标。在心理专职教师队伍中启动 A 证培训及认证工作,到 2017 年底,持 A 证教师达到200 名。

启动学科教师心理素养提升计划。以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技能和教育心理学通用知识、技能为主要内容,在学科教师中开展全员培训,并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每学年不少于 8 个学时。

启动校长心理健康教育专项培训计划。在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开设德育与心理教育专题校长培训班。2017 年底,全员培训达到 100%的工作目标。

(三)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建设工程

重视早期预防工作。以“5.25”心理健康宣传周为契机,在学生中广泛开展生命生存生活教育和积极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珍爱生命、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的意识,增强学生心理危机求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加强早期预警工作。学校依法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制度、重点人群心理筛查制度、心理问题报告制度及相关保密制度,有效预防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

完善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建立健全班级、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联动的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做好预防教育、早期预警、危机干预、后期跟踪、制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建立对危机干预对象的支持系统、监护系统、救助系统等。研制《成都市中小学心理危机预防及干预指导手册》。

探索医教结合的危机干预及转介系统。建立医教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共同参与的心理危机干预系统。探索建立教育、精神卫生部门、社会安全管理部门协同运作的心理危机干预系统,畅通危机干预转介的绿色通道。

探索“学校、家庭、社会”协作机制。拓宽心理教育渠道,加强与公共文化机构、街道社区、公益团体等单位团体的联系,形成长效机制;整合资源,借鉴沿海发达地区经验,探索有效的“学校、家庭、社会”三者联合协作机制。

加强教师心理健康测评工作。为预防和减少师源性心理问题,在教师招聘和教师职业资格考核过程中增加对教师职业匹配性的心理测试。在日常工作中重视对教师心理健康的关注和维护。

(四)心理课程体系建设工程

启动中小学生十项心理素质技能培育计划。在中小学生中分层次开展珍爱生命、积极适应、情绪管理、自我悦纳、沟通合作、承受挫折、心理复原、自主学习、创新实践、生涯规划等心理素质技能的培育。

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进课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整合相关课程,利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设心理健康课,每班每学期不少于 9 课时;普通高中学校在“体育与健康模块 I”或校本课程中开设,每班每学期不少于 9 课时,每学年计 1.5 个学分;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执行。

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实施体系。研制《成都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程标准》,开发建设一批优质的心理活动课程资源。由专职心理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由班主任开展“心理班会课”;面向家长开设“心理教育辅导课”,每学期至少安排1-2 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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