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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利主义困境探析以电车难题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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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论坛

功利主义困境探析——以电车难题为例

邵雅萱

广东广雅中学

摘要:电车难题不仅是功利主义者面对的道德困境,也是一般意义上各类学说的道德难题。探析电车难题及其变式的过程,是明确化功利主义定义和性质的过程,反思和修正功利主义的过程,更是在为定义道德提供功利主义思路,以求更深入的思考和研究。

关键词:电车难题;功利主义一、电车难题及其变式

电车难题(The Trolley Problem),最早由英国哲学家菲利帕·福特(Philippa Foot)在她1967年发表的论文《堕胎问题和教条双重影响》(The Problem of Abortion and the Doctrine of the Double Effect)中提出,该问题一经提出,便引起了学术界广泛的讨论。其具体内容是:一个疯子把五个无辜的人绑在电车轨道上。一辆失控的电车朝他们驶来,并且片刻后就要碾压到他们。幸运的是,你可以拉一个拉杆,让电车开到另一条轨道上。但是还有一个问题,那个疯子在那另一条轨道上也绑了一个人。考虑以上状况,你应该拉拉杆吗?

电车难题还有许多“变式”。这些变式修改了一些前提条件,也许会导致人们作出不同于经典电车难题的选择。

i.电车刹车失灵,面前的分叉口呈“Y”形,左边绑着五个人,右边绑着一个人。你是驾驶员,需要决定开往哪边。

ii.胖子难题:一辆失控的电车正在驶过来,轨道的远方有五个人眼看就要被压死。假设你恰好站在轨道上方的桥上,桥上有一个胖子,虽然你的身体无法拦住电车,但如果你将胖子推下去使其掉落在轨道上,其体重正好足以阻挡电车继续前行从而拯救那五个人。你是否选择牺牲胖子的生命来拯救那五个人?

iii.一个医生接到了五个因为不同器官破败而找不到捐献者已经濒临死亡的病人。这时恰好有一个发热昏迷的正常病人来就诊。医生是否应该杀死这个人,并用他的五个不同器官分别救治五个濒死患者?

学术界对于“道德应遵循什么最高原则”的问题看法不同,也因此有回答电车难题的不同视角和解读。关于道德的解读大致可以分为自由主义、功利主义和德性主义、共同体主义等流派。总体来说,情况是: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相对更“二分”;讨论功利主义合理性的人更多。电车难题实际上让人们开始反思功利主义。

二、功利主义对电车难题及其变式的解释

虽然电车难题的提出是为了驳倒功利主义,但事实上,经穆勒修正后的功利主义可以完成对电车难题的解释。穆勒修正后的功利主义内涵如下:

把“功利”或“最大幸福原理”当作道德基础的信条主张,行为的对错,与它们增进幸福或造成不幸的倾向成正比。所谓幸福,是指快乐和免除痛苦;所谓不幸,是指痛苦和丧失

快乐。……这种道德理论所根据的人生理论(是)唯有快乐和免除痛苦是值得欲求的目的,所有值得欲求的东西(它们在功利主义理论中与在其他任何理论中一样为数众多)之所以值得欲求,或者是因为内在于它们之中的快乐,或者是因为它们是

增进快乐避免痛苦的手段。②

必须要指出,功利主义者认为的“快乐与痛苦”,在具体的情境中是可被等效替换为物质或精神上的“得与失”的。

电车难题的提出者菲利帕·福特本人认为改道并不道德,而因为改道是典型功利主义者会做的选择,她试图以此驳倒功利主义。但应当警惕其依赖的两个预设。电车改不改道的抉择作为一个道德判断,无论从什么立场来说,都没有绝对正确的答案。尽管从表面上看功利主义者们会因为五大于一而轻易做出选择,但深层损益与表观得失一样,都事关人类社会的整体福祉,都是功利主义者们应当考虑的因素。

电车改道的选择中,令人诟病的并非“牺牲少数人”这个功利主义倾向,而是“杀死不相关的人”的行为本身。驾驶员选择改道,事实上构成了故意杀人行为,这一选择本身包含了对不相干他人生命权的侵犯。因此原题所考量的道德选择情景,绝不仅仅是五人与一人生命价值的抉择,而是五人的生命与一人的生命以及生命权利的对峙。在运用功利主义分析该情景时,应当考虑改道这一选择对生命权益的侵犯将带来怎样的后果。

权利和义务,作为社会成员遵守的契约,其稳定性是需要成本维系的。规则是为了保证群体净福祉的增加而制定的,但它却无法保证零损害。确保行人自身安全、不干扰车辆行驶的情况下,行人闯红灯也是违规的,并且大概率是不道德的。不能轻易“通融”规则,否则规则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受损,会更大程度地损害规则体系内每个成员的利益和福祉。电车难题中驾驶员选择改道的行为意味着拒绝付出维持规则的成本,此举会模糊规则的界限。此时受害者表面上是一人,实则是潜在的无数社会契约遵守者:“如果为拯救更多人的生命便可将无辜者的生命作为手段使用,那么将这条原则推而广之,则每个人都可能成为那个无辜者,则每个人的生命安全都将受到威胁,因此选择牺牲胖子这个决定,表面上看是为了多数人(五个人)的利益,实际上是在侵害所有相关者(遵守契约的全部社会群

体)的利益。”③

对生命法益的侵害,毫无疑问将消解既定社会规则的稳定性,而生命法益作为被法律保障的最重要的物质权利,对每个人都意味着“福祉的根基。”

因此,即便是从功利主义的角度来说,电车难题也不能必

然推导出“杀一救五”的结论。④

该难题并不能直接驳倒穆勒的功利主义,而是在二阶推导的意义上增加了功利主义衡量道德选择对错的难度。五个人的生命更能代表“更大的幸福”,还是社会规则的维系以及对遵守规则者权利的保障更能够促进“整体的幸福”,这也是功利主义需要回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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