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地铁项目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的招标采购行为,落实各相关部门在招标采购管理过程中的职责,明确有关的管理流程,确定具体的操作程序,从而提高管理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和《采购平台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招标类项目(指法律法规对采购方式等有明确规定的,应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招标采购,依法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项目)的招标和采购类项目(指除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以外的采购项目,可通过集团统一建立的采购平台或分公司权限内采购的项目)的采购。

第二章招标类项目

第三条招标项目分类

与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有关的招标项目分为五类:工程类、采购类、服务类、前期类和监管类。

第四条职责划分

(一)项目责任部门(包括土建项目各部、机电项目各部、前期各部、质安部、工程技术部等)职责:

1. 负责编制本部门的招标策划书和年度招标计划。

2. 负责招标计划外的项目立项,根据集团会议审批权限申报议题上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或招标领导小组或党政联席会。

3. 协助和配合集团合约部的招标工作。

4. 负责牵头组织编制用户需求书,并按集团《招标管理办法》完成用户需求书(技术文件)的审批流程,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完整性负责。

主要包括资格及业绩要求、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工期、初步设计概算或投资估算、图纸(招标图或施工图)、技术要求及用户需求书(如有)、工程量清单(指设计合同中要求设计提供清单或没有招标图的项目,要提供工程量清单)等。

5. 提供招标项目的标段管理条款、技术标准、招标需要的其他资料等。

6. 配合集团合约部完成招标答疑、踏勘现场等招标事宜。

7. 配合集团合约部完成招标类无合同谈判的项目合同签署流程和负责招标类有合同谈判的项目合同签署流程。

(二)合约部职责:

1. 汇总招标策划和汇总各责任部门提交的年度招标计划,作为年度内招标工作考核目标。

2. 协助和配合集团合约部招标工作。

3. 在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合约部管理系统中填报招标需求表,上传最终版的用户需求书(技术文件)及用户需求书审批表。

4. 提供招标项目的合约管理条款,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相关内容进行审核。

5. 配合集团合约部完成招标答疑、踏勘现场等招标事宜。

6. 配合集团合约部完成招标类无合同谈判的项目合同签署流程

和配合项目责任部门完成招标类有合同谈判的项目合同签署流程。

第五条招标计划

(一)责任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的年度招标计划(见附表1),该计划(纸质版及电子版)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给合约部,由合约部汇总整理分公司年度招标计划后,经分公司周例会审批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报送集团合约部。

(二)年度招标计划可于年中进行一次调整,责任部门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对本部门的年度招标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划(纸质版及电子版)经分公司周例会审批后由合约部于每年6月20日前报送集团合约部。

(三)原则上在年度招标计划内的每个公开招标项目,需要5个月的时间确定中标单位,对于未申报招标计划的项目,需要6个月以上的时间确定中标单位。

(四)对于年度招标计划,根据相应考核办法对责任部门提交计划的质量及提交招标需求表的时间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于计划内的招标项目,是否按照计划的时间节点提交了招标需求表;(2)新增的、计划外的招标项目数量所占招标项目数量的比例;(3)取消的已申报招标计划的项目数量所占招标项目数量的比例等;(4)招标需求表附件资料,是否反复修改,文件深度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第六条招标流程

(一)招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2. 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 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

4. 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已确定。

5. 有招标所需的图纸(招标图或施工图)及技术资料。

(二)具备招标条件的项目,责任部门严格按照集团下发的年度招标计划确定的时间,提交招标需求表和用户需求书并走审批流程,经分公司审批后由合约部在《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合约部管理系统》中填报招标需求表(见附表2)。

(三)合约部牵头责任部门配合集团合约部完成招标答疑、踏勘现场等招标事宜。

(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合约部负责接收集团合约部按资料管理移交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招标投标文件,并做好备案存档工作。

(五)配合集团合约部完成招标类无合同谈判的项目合同签署流程和负责招标类有合同谈判的项目合同签署流程。

第三章采购类项目

第七条采购类项目分类

(一)适用采购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 预算内、外采购项目。

2. 工程建设中非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招标项目。

3. 企业日常办公用的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项目。

4. 属于公开招标的项目但经公开招标两次招标失败后经原审批或者核准部门审批或者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等。

(二)达到规模及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或通过集团统一建立的采购平台进行交易;规模及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由分公司按本实施细则进行采购,并将采购结果报集团合约部备案。

规模及限额标准以上项目的定义:

1. 工程类、资本类大修项目采购金额50万以上的。

2. 设备、材料等货物类项目采购金额30万以上的。

3. 咨询等服务类项目采购金额30万以上的。

规模及限额标准以下项目的定义:

1. 工程类、资本类大修项目采购金额50万(不含)以下的。

2. 设备、材料等货物类项目采购金额30万(不含)以下的。

3. 咨询等服务类项目采购金额30万(不含)以下的。

4. 分公司其他管理制度或分公司周例会对采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管理职责

(一)分公司周例会对采购类项目实施统一领导,并履行以下职责:

1. 对《地铁项目管理分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2. 明确分公司各部门的采购责任;

3. 审批分公司限额以下的计划外、预算外的采购项目的立项;

4. 审批分公司限额以下项目的采购计划、采购方式;

5. 审批由分公司负责的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6. 审定由分公司负责的采购项目的采购要素及控制价(如有)编制原则;

7. 审批涉及采购类项目的相关工作。

(二)分公司合约部是采购类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并履行以下职责:

1. 负责制定并完善《地铁项目管理分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2. 汇总、审核各采购部门申报的限额以上项目的采购计划,经分公司审批后上报集团合约部。

3. 审核采购类项目的采购需求表,组织审核由分公司负责的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含评标办法)及控制价(如有)。

4. 负责处理本级的质疑工作。

(三)各采购部门(指在职责范围内实施采购行为的分公司各职能部门)是本细则所规定项目的责任部门,应指定专人从事采购工作,熟悉采购操作流程,采购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1. 负责向分公司合约部提供年度采购计划。

2. 负责采购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和必要的市场调查,明确管理要求、技术标准和提出采购策略。

3. 负责编制采购需求表,提供采购项目的管理条款、技术标准、用户需求书、采购需要的其他资料等;负责编制由分公司负责的采购

项目的采购文件。

4. 负责对计划外、预算外的采购项目进行立项申报。

5. 组织开展由分公司负责的采购工作,包括发布采购公告,发售采购文件、澄清答疑,组织选取确定评标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开、评标工作等。

6. 配合完成澄清答疑工作,配合集团合约部选取确定评标专家。

7. 负责协助处理质疑、投诉工作。

8. 反馈合同履行效果,并提出采购合格供应商的评价意见。

(四)监察室负责纪律监督工作,并负责处理投诉工作。

第九条采购方式

(一)采购类项目分公司限额以上的按照集团公司的《采购平台管理办法》执行。

分公司限额以下的设置以下五种采购方式,各种采购方式及适用范围如下:

1. 比选:是指邀请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比选的采购方式。比选应邀请不少于3家单位参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比选:(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2)采用公开采购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2.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单位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

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原则上应有不少于3家单位参加,特殊情况允许2家单位参加。

竞争性谈判适用以下情形: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非采购单位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单位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经两次公开招标但招标失败后,报原审批或者核准部门审批或者核准同意不再进行公开招标,且采购文件经论证没有倾向性,只有两家投标人参加投标的。

3.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单位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以下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经两次公开招标但招标失败,报原审批或者核准部门审批或者核准同意不再进行公开招标,且采购文件经过论证没有倾向性,确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公开采购项目经公开采购后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的。

4. 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单位从询价

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询价对象应不少于3个供货商。

询价适用以下情形: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

5. 竞价:是指采购单位向符合资格条件的商家(或厂家)发出采购或销售货物竞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或购买方进行多轮次公开或密封竞价,按对采购单位最有利的方式选出最优供应商或购买方的采购方式。竞价对象应不少于3个供货商。

竞价适用以下情形:通用类物资;标准单一稳定;供应商数量较多,市场竞争充分;废旧物资处理或闲置资产。

第十条采购程序

(一)采购部门应根据项目进度、工作流程,以年度为节点,向分公司合约部提交采购计划,年度采购计划可于年中进行一次调整。采购计划确定后,采购部门应按照计划提前准备好采购的准备工作,并做好市场调查,明确管理要求、技术标准和采购策略。

(二)采购部门在完成采购准备工作后,按管理要求提交采购需求表。

分公司限额以上的计划外、预算外的采购项目应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研究批复后,项目立项。

分公司限额以下的计划外、预算外的采购项目应报分公司周例会研究批复后,项目立项。

(三)采购部门组织编制采购要素及采购文件。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