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第一款、目的:

为保证产品质量,对客户负责,对消费者负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款、范围:

本公司所有产品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款、内容:

1、产品检验

(1)检验人员是企业产品质量的最后把关人,必须确保产品质量。检验人员对原材料和产品质量独立行使一票否决权,凡经检验人员签发的合格产品,化验员负全部责任。

(2)化验员按照相应的产品标准、检验标准对产品实施检验,保证不漏检、不误检,做到批批检验,检验数据科学准确。

(3)化验室要把每天检验情况上报质量负责人。

2、出厂检验

(1)化验员要严把质量关,产品达不到标准要求不准出厂。

(2)化验员要按照生产许可证验收细则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检验。(3)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号标记的,应制定*号检验项目检验计划,每年检验2次,可自行检验或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委托检验。

(4)产品出厂必须实行批批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格式规范、

完整,检验数据准确,填写正确。

(5)产品检验合格后填写出厂检验报告,质量负责人手签后,准予出厂。

(6)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准出厂,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7)产品标签严格执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和GB7718的规定。第四款、操作程序:

1、出厂检验是公司对产品质量的最后一次考核,,也是制定产品是否满足要求的重要手段。因此,出厂检验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检验。

2、质检员对最终产品的检验应做好详细记录。

3、若某次检验公司化验室无法完成时,应找有资格的单位进行检验。

4、最终产品的检验完成后,由质检部人员判断产品是否合格,若合格,其出具<<出厂检验报告>>,经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允许出库,若判定不合格,则按照<<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

5、每一次最终产品的检验完成,质检员都应做好详细的记录,记录应清晰完整,并且能准确反应食品的质量状况。

6、每批次产品均应留样,留样应存于专设的存样区,按品种批号分类存放,并有明显的标志。

7、质检员应得到质量负责人的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实施检验工作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通用版) 1概述 出厂检验是产品出厂前对其质量状况所进行的全面检查,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重要手段。本公司实施严格的出厂检验,严把产品质量关,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 2职责 技术部负责产品出厂检验工作。 3每批成品加工完成后,生产车间或仓库填写申检单,交技术部。 4技术部派人按产品标准和成品检验规程将抽样,留样一并抽齐。 5检验员按产品标准或成品检验规程对产品进行检验,做好检验记录;与半成品检验重叠的项目,可结合半成品检验进行。 6技术部对各项检验记录进行分析,确认规定的检验项目均已完成,且结果符合要求后,出具成品检验报告。

7检验合格,包装、标识符合规定的产品,方可出厂。 8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技术部会同生产部、车间确定需采取的措施(如报废等),由车间组织实施。 9对经返工产品,技术部重新进行检验,并予以记录。经重新检验合格产品,技术部签发产品合格证,方可入库、出厂。检验不合格严禁出厂。 10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应齐全、清晰。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由技术部保存。 11记录 《出厂检验报告》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检验科管理与持续改进记录文本

四棉临床检验管理与持续改进 时间:地点:负责人: 质控人员: 一、检验质量与安全管理 ((★)(★)为核心条款,(★)为核心制度) (一)部门设置、布局、设备设施;服务项目;急诊检验 1、设置、布局、设备设施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合作单位服务协议;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定期网络通报细菌耐药、临床标本菌种分布(1次/季度);三年开展的检验新项目一览表4.15.1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临床合理性建议、新项目设置合理性及急诊检验满意度调查表(2次/年);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4、急诊项目报告时间对外公示(急性心肌标志物、凝血和感染)(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5、检验项目、设备、试剂管理:三证齐全;分子诊断项目(外送);应急检测能力和技术储备;方法学验证及评价记录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6、新项目审批及实施流程:步骤;新项目实施后的跟踪,听取临床对新项目设置合理性的意见,改进项目管理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二)实验室安全程序,制度及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遵照实施并记录 1、《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科主任负责、记录、培训;实验室生物安全分区、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标志、工作流程避免交叉污染;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洗眼器、冲淋装置及其他急救设施及耗材、警示标识、《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制度

+ 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管理,防止原始数据记录与检验报告损坏、变质和丢失,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所有质量检测的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 三职责 1 检验人员应按规定正确规范书写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 2 资料员应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 四管理规定 1 原始记录 ①原始记录应由检测员如实填写并盖章,不得由他人代笔; ②原始记录应采用规定表格在现场填写,不得事后补填; ③原始记录应字迹清晰,数据正确,内容完整,不得随意涂改; ④原始记录需要修改时,应按下述规定进行: a)用两条横线划去需要修改的部分; b)若是原始内容有误,应将正确的内容填写在横线的上方; c)若是要填写复测结果,应将新的结果填写在横线的下文; d)在修改处加盖更改人印章; ⑤原始记录有技术人员复核,签署意见后作为编写检测报告的依据; ⑥原始记录应由专人整理,随同检测报告按时装订成册,交由资料员存档备查,食品原始记录应至少保存5年。

2 检测报告 ①检测报告单应采用规定表格,以原始记录为准,如实填写,不得随意更改或涂写; ②检测报告单应打印清晰,内容完整;结论确切,全部数据单位均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③检测报告单应与原始记录一同交由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方可生效; ④对有异议的检测报告单,应按有关规定由质量负责人及时组织处理; ⑤审核后的检测报告单一式三份,一份交受检单位(个人),一份交由抽样科室存档备查,一份随同原始记录按时装订成册,交由资料员存档备查,食品检验报告应保存至少5年。 五附则 1 本制度有本所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未明确事宜由本所管理层研究决定。 3 本制度如有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抵触的,由本所管理层适时调整。

原始记录管理规定

原始记录管理规定 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总则 原始记录是企业开展经济核算主要依据,是按照规定格式用数字和文字对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具体事实所进行的最初记载,为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的正确与否都直接影响企业管理工作的改进与提高。为了使全厂压力容器制造过程原始记录做到完整、统一、准确、及时,特制订本制度。 2.记录的分类 a:产品数量、品种、质量等方面的记录; b:劳动力和工时利用方面的记录; c:原材料和节约利用等方面的记录; d:设备运用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记录; e: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等方面的记录。 3.业务分工 原始记录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全厂由技术部资料室负责生产管理方面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始记录,主要负责审核各归口业务拟定补充修改的原始记录,统一编号,建立原始记录目录,并负责对原始记录执行情况的检查和业务指导,保证原始记录的正确使用。 各主要业务归口部门的分工如下: a、生产部负责:厂内计划及各种综合统计报表等方面的记录;产品

质量,半成品,在制品,铸锻件,外协件等有关数量和质量,伤亡事故、劳动保护及安全教育方面的记录。 b、经营部负责:产品供货合同及成品、备件入库,保管、发货等方面的记录。 c、技术部负责:产品试验以及产品设计等方面的记录;产品工艺管理及材料定额等方面的记录。 d、质检部负责:产品质量检查方面的记录;计量和金相试验及仪器计量工具修理等方面的记录。用户服务方面的记录。 e、公司办公室负责:劳动力数量,工时利用、出勤、加班加点以及人员变动;工时定额和工票等方面的记录;职工教育方面的记录。 f、设备处负责:设备的数量,使用,变动,事故以及电、气消耗等方面的记录;能源耗用,节约等方面的记录。 g、物资供应部负责:物资的收发、领退、消耗、结存、节约等方面的记录。 4记录要求 各单位应认真做好原始记录的管理工作,有关人员要明确责任严格按规定的路线传递,正确完整填报,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任意涂改撕毁。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及领导分别给予罚款或行政处分。 各业务归口单位如需新增或变更原始凭证时,必须提出式样填制说明

批生产记录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doc

批生产记录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 1.目的:规范制订批生产记录的设计或编制、填写、整理汇编等内容。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批生产记录 3.责任者: 生产管理人员、操作人员、QA人员。 4.内容 4.1批生产原始记录是生产、技术、质量和经济活动情况的直接反映,是企业班组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 4.2每批产品应有生产记录,包括该产品制造和检验的全部情况。 4.3原始记录由车间主任或车间技术员组织生产车间的工人或工艺员,根据工艺程序,操作要点和技术参数等内容设计(统一为16开纸)。 4.4批生产记录由车间技术员负责,根据《辅料GMP》规范,原始记录内容,以及原辅料和产品各自生产特点进行设计。 4.5设计好的批生产原始记录由车间主任审核、签字;生产科科长审定、签字,经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付印。 4.6所有签字和原始记录设计资料由生产科存档。 4.7原始记录由岗位操作人员填写,岗位负责人、岗位技术员审核并签字。

4.8批生产记录由车间主任汇总,审核并签字。 4.9原始记录要及时填写,数据完整,内容真实,字迹清晰,不得用铅笔填写。 4.10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更改时,应划去后在旁边重写,在更改处签名,不得用刀或橡皮改正。 4.11按表格内容填写,不得有空格,如无内容填写时一律用“-”表示。内容与上项相同应重复抄写不得用“‥”或“同上”表示。 4.12品名不得简写。 4.13与其他岗位、班组或车间有关的原始记录应做到一致性、连续性。 4.14操作者、复核者均应填写全姓名,不得只写姓氏。 4.15填写日期一律横写,如7月1日,不得写成1/7或7/1。 4.16生产记录复核时,必须按每批原始记录串联复核,不得前后矛盾,必须将记录内容与工艺规程对照复核。上下工序、成品记录中的数量、质量、批号、桶号必须一致、正确。对原始记录中不符合要求的填写方法必须由填写人更正。 4.17原始记录由车间主任按批整理。根据原编号,不得缺页、漏页,由生产科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未规定有效期限的,其批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4.18检查:车间主任和车间技术员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每周至

无损检测记录管理制度.doc

06无损检测记录管理制度1 文件编号:NPIC-YR-ZD-06 版本:A 页数:共4 页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 校对: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2006-04-08发布2006-05-10实施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 无损检测记录管理制度文件编号:NPIC-YR-ZD-06 版本:A 本页版次:0 页码:2/4 1 目的 对无损检测记录进行控制,为压力容器制造质量提供相应证据,确保产品

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压力容器制造中无损检测质量记录的控制。 3 职责 3.1质保科负责无损检测报告档案的归口管理。 3.2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负责无损检测系统中相关记录的收集、整理。 4 工作程序 4.1 无损检测记录的分类 4.1.1射线检测记录包括“无损检测委托单”、“检测部位图”、“布片图”、“焊接射线检测工艺卡”、底片、“射线探伤质量评定记录”、“射线探伤质量通知单”、“焊缝射线探伤不合格品处理通知单”和“射线探伤报告”。 4.1.2超声波检测记录包括“无损检测委托单”、“检测部位图”、“焊缝超声检测工艺卡”、“超声波探伤报告”和超声波自动记录资料。 4.1.3磁粉检测记录包括“无损检测委托单”、“检测部位图”、“磁粉检测工艺卡”、照片和“磁粉探伤报告”。 4.1.4渗透检测记录包括“无损检测委托单”、“检测部位图”、“渗透检测工艺卡”、照片和“渗透探伤报告”。 4.2 记录的填写

检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doc

检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 湖南有色凯铂生物药业有限公司GMP文件 制定检验原始记录的管理办法,明确了检验原始记录的填写、审核、存档要求。 责任 质量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检验人员负责实施,质量监督员负责监督执行。 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产品检验有关的所有原始记录的管理。 内容 1、质量检验室负责的样品分析检验的全过程必须填写相应的原始记录,记录应准确、完整、及时; 2、记录应字迹清晰、工整,当有笔误发生时,不得随意涂改,不允许使用修正液,应在写错处划一条横线,横线划过后,原笔误依然清晰可辨,在横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数据或字迹,然后签上更正人姓名和更正日期; 3、检验原始记录应包括样品名称、批号,检验项目、质量标准依据、样品外观现象、计算公式,化学结果、现象(如果采用标准品应注明其重量、纯度和其它必要信息)、化验员的结论和签名,计算审核人的签名;

4、各种数据的准确度的确定 4.1 样品重量的有效数字应与称量时使用的天平的精度保持一致; 4.2 滴定液消耗的毫升数读到0.01ml; 4.3 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对有效位数之后的数字的修约采用“四舍六入五留双”的规则,详见《有效数字的修约管理制度》; 4.4 最后报告检测结果的有效位数应与方法要求相一致。在运算过程中,其有效位数可适当保留,而在运算结束后根据有效数字的修约规则对结果进行修约。 5、含量分析的相对偏差的要求 5.1 平行样的取样量相对偏差不超过5% 5.2 取样量不超过规定量±10% 5.3 仪器分析法不超过3% 6、记录复核 检验记录完成后,应由化测室负责人对记录内容、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签字;复核后的记录,如属于内容和计算错误,复核人要负责,如属于检验错误,则复核人没有责任; 7、检验原始记录应整理成批检验记录,至少要保存至成品有效期后一年,无有效期的产品应保存三年;批检验记录的保存由质量部质量保证室负责;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范本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1、目的: 出厂检验是食品生产中的最后一道工序,是食品生产者能够控制的最后一道关卡。食品生产者如果不能严格把关,就有可能使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入市场。出厂后出现问题,食品生产企业即使召回食品,也会对其声誉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查验出厂食品,更是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负责。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有责任、有义务对自己生产的食品检验,确保出厂食品合格、安全。 通过查验出厂检验记录,第一,可以及时发现没有食品检验合格证的不合格食品,或发现虽有检验合格证,但安全状况明显有问题的食品,防止将不合格食品作为合格食品上市销售,损害公众身体健康;第二,出厂检验并记录是食品召回制度的基础和前提,当发现食品出现问题时,通过查找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可以迅速找到是哪些购货者购买了该批食品,有利于实施食品召回;第三,食品生产者日后如果与购货者因为食品安全、质量等发生法律纠纷,食品出厂检验记录是重要证据。 2、职责: 质管科负责最终产品的检验 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质量检验员进行最终产品的检验

3、工作程序: (1)最终产品的检验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满足客户口重要手段,必须严格按产品标准检验要求进行检验。 (2)检验员对最终产品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3)与最终产品相关的检验未完成或未通过时,不能进行产品的最终检验。 (4)如有合同要求时,应与用户和第三方一起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必须得到解决后才能发货。 (5)当某些检验和试验项目本单位不能进行时,由质管科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检验。 (6)每次检验,质量检验员都应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记录应及时、完整、清晰,能准确地反映出最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 (7)质量检验员应得到质量负责人的授权,并在授权的检验范围内实施质量检验。 4、出厂检验记录: 出厂检验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验员、检验人等。 5、应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质量检验员管理制度

质量检验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一、公司内部质量检验程序: 自检、互检、专检 二、质量事故的类别: 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对本公司声誉影响的不同程度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1、重大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索赔,并有可能终止合作关系的; c、严重影响本公司形象的。 2、严重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且不足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退货或拒收的; c、对本公司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一般质量事故的判定:凡行为/现象属于2条规定,均判定为一般质量事故。 三、质量事故的处罚 对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根据造成事故的归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办法为下列全部或其中之一 1、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降级、严重警告、留职察看、辞退、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罚款; 3、停职参加培训班进行教育; 4、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者,责任人行政上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罚款100-3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5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5、对出现严重质量事故者,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罚款50-1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3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6、对出现一般质量事故者,给予通报批评奖、罚责任人。 四、质量奖励的定性范围 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奖励范畴: 1、发现并制止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的行为,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者; 2、发现图纸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 3、发现专检失误,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 4、积极推进质量改进,使本部门/工序产品质量、工作效率、设备有效利用率提高。材料消耗下降,工作环境改善者; 5、积极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 6、在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方面做出贡献的; 7、积级搞好本岗位/部门工作,全年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优良,未出现质量事故者。 6、奖励的类别: 奖励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授予质量标兵、记大功。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奖品或奖金。 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奖金。 7、质量奖惩的实施 7.1质管处根据有关部门反馈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一般事故或奖励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严重事故或重大奖励,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批准后执行。 7.2 对质量事故责任者进行的罚款,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意见为依据,由相应部门向财务部门出具罚款通知,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7.3 质量罚款由财务部设专帐登记,做为质量奖励基金的补充。 7.4 对受到行政处分/书面表扬的员工,由人事部记入个人档案,并在公司公开场合公布。 检验具体流程 一、进货检验 1、对生产购进物资,由负责保管人员进行核对,确认原材料品名,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通知检验员检验。 2、检验员根据《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或抽样验证,并填写《原料检验记录》。 3、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

检验记录、化验报告书管理规定.doc

1目的 明确检验原始记录的书写、检验报告单的填写及其存档和保管的标准操作规程。 2 范围 适用于质监科化验室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书的管理。 3 责任 质监科有关人员。 4 内容 4.1 检验人员应按规定做好检验记录,根据检验结果出具检验报告单。 4.2检验原始记录是检验人员对其检验工作的全面记载,是产品质量信息的主要 来源,因此一定要保持它的正确性、严密性、全面性和可靠性。 4.3检验记录要按规定内容逐项进行填写,记载检验过程的一切原始数据和现 象,其中包括鉴别试验、测试数据及演算过程、结论意见、化验员签章、化验室负责人复核并签章。 4.4检验报告单要以检验原始记录为依据,是决定物料、中间产品是否流入下道 工序,成品是否出厂的依据。因此填写检验报告单时,检验依据必须明确,检验结论必须清楚,并有化验员签章、化验室负责人复核签章、质监科科长审查和部门签章。 4.5检验记录、检验报告书必须按品种分类、以批号顺序装订,同时检验报告单 还需编号,建立检验台帐,并归档专人专柜保存。不得外借,内部查阅要登记并及时归还保管人。 4.6成品检验报告书为一式3份、中间体为2份、物料为2份,分别交仓库或车 间,另一份质监科存档,仓库、车间也要设专人保存检验报告。 第2页/共2页 4.7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书须按批号保存三年或药品有效期后一年,方可 销毁。 5 记录

记录名称保存部门保存时间 中间产品检验记录质监科三年 中间产品检验报告单质监科三年 检验原始记录质监科三年 检验报告单质监科三年 物料检验台帐质监科三年 成品检验台帐质监科三年 QF-01-005-00 检验原始记录

化验室分析数据管理制度

化验室分析数据管理制度 一、原始记录填写 1、数据要保持完整性。 2、要用专用的记录表格填写检查全过程,按此记录出具检验结果,字迹清晰、 工整。 3、填写记录要按计量法规单位填写。 4、操作者必须在检验记录单和检验结果单上签字,由部门主管审核,并对记录 结果负责。 5、原始记录是化验室重要的需要保存的资料,一般中控分析原始记录保留一年,原材料及成品分析原始记录保留二年。对原始记录要求:要用圆珠笔或钢笔在实验的同时记录在本上,不应事后抄在本上。可事先设计合理的格式。 6、要详尽、清楚、真实地记录测定条件仪器、试剂、数据及操作人员。 7、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应按测量仪器的有效读数位记录,发现观测失误应注名。 8、数据整理要求用清晰的格式把大量数据表达出来,必须保持原始数据应有的信息。 二、实验数据上报 1、化验员得出化验数据后,规范填写在原始记录表格上,并及时上报科室负责人员。 2、科室负责人负责统计化验数据,制作化验数据统计表,仔细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没有漏报、错报现象。 3、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数据,上报统计表格的及时性、真实性、客观性、一致性,对所上报表格的真实性负责。 4、各类统计表格统一管理,不得遗失。 三、异常数据处理 异常数据指不符合之前累积的未定型数据得到的结果,或者不符合积累的相同方法得到的测试数据。 1、化验人员发现异常数据后,立即向化验室负责人上报,分析人员立即保存化验样品以及化验室用的药品、溶液待进行调查。 2、根据下列情况,对测试异常数据进行调查,并将最终调查结论上报给监测站

进行人员的针对性培训和考核。 4、实验异常数据调查报告见附件1 。 四、实验数据保密 1、本化验室的业务技术水平,技术、规划等,检测仪器设备技术条件、非标准 检验方法、其他涉及本化验室权益的技术资料等,化验室人员要对以上内容保密 2、属于保密范围内的技术资料和文件,由有关人员传阅和处理,不得擅自复制或私自转借外单位人员。 3、检验原始记录、结果报告、各种质量活动计划和记录未经上报审批,不得交于化验室外人员。 4、保密文件由化验室安排专人负责,使用后的文件即时存档,未经上报审批不 得随意复印、传阅、并严禁作为废物出售。 五、化验员考核 1、对初次违返本管理制度者,化验室对当事人提出批评与教育。 2、对再次或多次违反本管理办法者,化验室有权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 3、对因违反本管理办法造成安全事故、设备丢失等经济损失,或造成管理混乱 的,视情节与经济损失情况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或按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原料选购 采购人员必须根据生产的需要和采购计划单要求,按产地、品种、数量(批量)进行采购,未经厂长同意的,一录不准外购。 2.原料验收 采购人员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质检员原料的到货品种、时间、来货单位等,知会质检员到场检验。特殊情况(如晚上、深夜到货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质检员抽样检验,确保未经检验不得投入生产。 要加强食品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防护和减少途中的损耗。 仓库保管员凭检验报告单进行验收,凡外购原料,质量、数量、重量、包装等不符合要求的,仓管员有权拒绝进仓,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原料进厂检验按照《产品检验管理制度》和《购进原料检验操作规程》执行。 进厂的原料质量和安全卫生应符合其质量和卫生标准要求,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由采购员负责向供货单位提出异议或退货。

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严格控制食品加工生产过程,保证食品安全的生产,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凡本公司与生产相关的环节应遵守本制度。 三、内容 1、原辅料必须有产品检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食品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的原则,对关键工序的监控必须有记录。 3、原料、成品应分别存放;容器、运输工具应及时分别消毒。 4、不合格产品及落地产品应设固定点分别处理。 5、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经过必要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人员进车间必须保持个人卫生,不携带任何与生产无关的物品,穿着清洁的工作服、帽、鞋,班前班后必须进行卫生清洁工作及消毒工作。 6、食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存放间应清洁卫生、干燥通风、不得污染。

7、仓库应符合仓储要求,库内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有防霉、防鼠、防虫设施,库内产品要堆放整齐,批次清楚,要求离地离墙保管。成品库内的产品要按产品品种、规格、生产日期,分垛堆放。 8、设有检验部门,具备相应检验设备,对原料、成品及生产过程进行检验。 9、对加工过程使用的器具,与生产接触的容器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不同工序,不同用途的器具,要加以区别,以免混用。 10、严格执行生产车间、加工设备及工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 11、车间专门设置消毒剂、洗涤剂,由专人负责保管、发放、领用并登记生产过程。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 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 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按产品标准规定的产品出厂检验项目配备各种化验仪器、设施、药品和玻璃器皿。 2、对化验仪器、设施、药品和玻璃器皿要经常性维护和保养,仪器设备必须经过检定,使其时刻处于正常状态。 3、化验员经过培训、具有相应资格证明,能独立检验。 4、化验员要对每个班(组)生产的产品,按照产品的规格、型号、班次进行抽样,做到批批出厂检验,产品出厂检验由化验员作好检验原始记录,出具出厂检验报告。 5、检验结果要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和成品库

管理人员,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按规定进行不合格处置,由主管领导签字。 6、检验项目按该产品标注中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不得漏检项目。 7、成品入库时,仓库管理人员要根据检验结果对库存成品按照“合格品”、“不合格品”、“待检产品”进行分类存放,并在合格产品或包装上加贴合格标志。 8、未经出厂检验的产品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销售。 9、对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出厂销售的,要追究责任,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按奖罚规定进行处理。 这里填写您的企业名字 Name of an enterprise

食品生产公司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FL-QP-10 版本编号: A/0 实施日期:2020.8.1 编制:审核:批准:

1目的 为确保产品生产、储存、发货等环节得到有效控制与识别,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所有产品的生产、储存、放行等过程控制。 3定义 产品:指包装后已入库成品。 批:以同一品种、同一包装、同一日期连续生产的产品为同一批次 4职责 质检部:负责文件的制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验证和监督;化验室及时出具产品的检测报告;经检测评估不合格的产品通知相关部门追溯扣留,并提出处理意见。 质检:负责按工艺作业指导书和质量控制文件的要求对过程进行监控,对过程发现的不合格品扣留,并跟踪处理结果;根据需要进行成品留样和送检样品(微生物和理化);依据过程质量及检验结果提出产品放行或扣留的意见,并跟踪执行。 生产中心:负责产品制造;执行质检部提出的不合格品处理决定;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决定。 成品库:负责过程质量检验合格产品的入库储存和出库,并做好标识和记录。负责过程质量检验不合格产品的隔离、标识、处置并记录,便于追溯。 5产品检验、入库 5.1产品和半成品入库 5.1.1在线质检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和质量控制文件的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控制并记录,产品在线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每班次留样。产品在线检验不合格,按《不合格产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5.1.2办理入库,按照不同生产日期不同品项分区域存放. 5.2产品转移 在当批产品入库24h后方发货。发货员在发货单上详细记录发货产品的批次(产品生产日期和车间代码)、数量、发往地、车牌号,以便于产品的追溯。 5.3产品检验 质检员依据化验室的取样要求对当批产品在线取样。在规定时间内送样品到化验室检验,在样品袋上详细标注生产日期、品种、规格等项目,化验室根据各生产部登记的产品品类,严格按照产品检验标准对报验产品的理化、微生物进行检验,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成品检验报告》,化验员对检测数据的准确性、检验结果的及时性负责。

化验室管理制度汇总

化验室管理制度汇总 一、分析数据管理 原始记录是化验室重要的需要保存的资料,一般过程控制分析原始记录保留一年,原材料及成品分析原始记录保留三年。 对原始记录要求: 1. 要用圆珠笔、中性笔或钢笔在实验的同时记录在化学检验原始记录本上,不应事后抄在本上。 2. 要详尽、清楚、真实地记录测定条件仪器、试剂、数据及操作人员。 3. 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应按测量仪器的有效读数位记录,发现观测失误应注名。 4. 更改记错数据的方法为在原数据上划一横线表示消去,在旁边另写更正数据。 5. 数据整理要求用清晰的格式把大量数据表达出来,必须保持原始数据应有的信息。 二、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清质量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采样管理要求 1. 采样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实施取样操作,保证所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2. 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盛器。 3. 取样完毕后,做好现场取样记录,贴好样品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样品名称、来源、采样日期和时间、采样者等。 4. 采得样品应立即进行分析或封存,以防氧化变质和污染。 三、留样管理要求 1. 样品的保留由样品的分析检验岗位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要根据保留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样品。 2. 保留样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批次或先后顺序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3. 样品保留量要要根据样品全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两次全分析量,一般液体为 200mL;固体成品或原料保留50克;首次分析时必须保留至少一次的备份样品,以备有分歧意见时重做分析。

【食品安全】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保证出厂产品质量,如实记录出厂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依据《中华人民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对最终产品的检验。 2、职责 2.1检验室负责出厂产品的质量检验。 2.2生产部成品库负责入库产品的质量、数量的验收和出厂产品的记录管理。 3、产品出厂检验及记录 3.1品控部必须按照国家标准、企业标准等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并符合以下规定: (1)检验室具备企业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依法经检定合格或校准,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完好、齐备并在有效期内; (2)检验室检验人员须具备相应检验能力,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3.2检验室对公司出厂的每批产品进行出厂质量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与所执行标准规定的相关检验项目一致。 3..3每一次检验出厂产品质量检验,质量检验员都应做好检验记录,记录及时、完整、清晰,并能准确的反映最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检验室保存好检验记

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出厂检验记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检验员等。 3.4检验完成后及时报出检验结果。如产品判定为合格,生产部成品库库管员方可办理产品出入库手续,如判定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进行处理。 4、产品出厂记录 4.1成品库管员对成品进行外观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对产品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超期)进行标识。 4.2生产部库管员严格按照营销部开具的提货单上的品种、数量进行发货。 4.3生产部库管员按规定在产品出库记录上记录购货者名称、品种、数量、生产日期/批号、出库日期等内容。 4.4生产部成品库应保证产品出库记录的及时、完整、清晰,并认真保管,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产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包括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以及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节原则 第一条企业应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一)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 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 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 等记录内容; (二)企业的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 (三)企业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检查受 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四)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 一致; (五)企业应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 格或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六)企业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建 立并保存比对记录;(七)企业应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产 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 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节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第二条出厂检验要求 1、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设置产品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本企业产品出厂检验。 2、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验,抽检所有产品生产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质量指标,保证产品合格率为100%。 3、成品必须做到批批检验,如实填写检验记录、出具检验报告。检验合格后,由质量检验部门加盖合格签章后方能出厂。食品生产者不得凭空捏造、涂改食品出厂检验记录。

4、严格出车间产品合格证加贴的管理,对不合格产品,当班检验人员不得发放合格证。 5、对当班检验或复检过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及时报告,并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条检验人员要求 企业的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检验人员的检验工作须不受任何行政的和其他外界的干扰,确保出具的检验报告客观、公正。 第四条检验记录控制 1、企业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2、质量检验部门应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归档保存2年以上。 第五条委托检验要求 企业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检查受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第三节检验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第六条企业应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或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使用。 第七条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采购,新购进的检验、测量、试验设备必须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所有检验、测量、试验设备, 由技术研发部建立台帐,统一编号,制定检定计划、操作规程等管理文 件,按检定计划组织委托检定,按期进行内校工作并作好相应记录,按规定 周期进行检定、校准。本公司不能检定校准的,应送交法定计量检定 部门检定。 第八条属于自校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品控中心应每天做好自校记录,包括设备型号、编号、地点、检验周期、检验方法、验收 准则及发现问题应采取的措施。 第九条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有校准状态标识或经批准的识别记录。 第十条如发现测量过程中失准或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相应部门应检验、测量的结束评定其有效性,并做记录。对失准的检测设备 及时报技术研发部,有企管部组织维修,维修后需重新检定,合格后方 可使用。第十一条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

试验检测报告的格式填写签发及管理保密制度

检测报告管理制度 一、检验报告的格式依据标准、规范、规程办法和技术条件制定。 二、检验报告应逐栏填写,空白栏应划斜线占空。 三、检验数据填写要标准,结论要明确,字迹要清晰工整。 四、检测报告必须由检测人、校核人、签发人逐级签认。审查无误后加盖检测专用章和计量认证CMA章发出。 五、检测报告一律采用与原始记录相同的编号。 六、存档检测报告与原始记录一起,交由资料员登记存档,要查阅检测资料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七、已发出的检验报告需要更改时,应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进行更改。 检测原始数据管理制度 一、原始记录格式依据标准、规范、规程办法和技术条件制定。 二、填写原始记录,不得用铅笔书写,字迹必须清楚,纸面整洁。 三、原始记录应按表格内容逐栏填写,做到真实完整,空白栏应划斜线占空。 四、试验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一律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五、原始记录填写完并由记录人签字后,交由校核人员进行校核并签字。 六、原始记录不准涂改、刮改,只准划改,划改处由划改人盖上红印私章。 七、原始记录与试验报告一起,交由资料员存档。 八、原始记录的查阅应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检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检测仪器管理,由技术负责人负责,设备管理应按照制度进行。 二、保持检测中心测试手段保持处于最佳状态,使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频率达100%,在用仪器设备的合格率达100%,确保试验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和科学。 三、检测设备仪器由设备管理员负责周期检定、自检及故障维修事宜,设备使用人负责日常清洁、维护工作。 四、试验检测仪器自验收之日起,进行分类编号、上帐、建档。

五、设备档案资料经技术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借阅,必要时,可用复印件。 六、设备的维护工作由使用人负责,其检查考核由设备管理员进行。 试验检测安全制度 一、仪器、设备的安装,操作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经检查确认后方可使用。 二、仪器设备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 三、加强仪器设备检测维修,确保其性能稳定、示值准确,严禁“带病”使用。 四、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使用、处理应符合国家安全规程的规定。 五、配备满足安全需要的消防器材。 六、试验检测人员应熟悉设备仪具的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七、操作中如发现设备仪具运转异常,或有异味,或遇停电、停水,漏油、漏水时,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水源。属于故障应及时排除故障。 八、预制构件检验或现场结构试验,必须采取符合要求的安全措施。 九、试验完毕和下班时,应切断不用仪器的电源、水源,关好门窗。 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一、技术档案管理由检测中心资料员负责。 二、技术档案保管期限: 1、试验方法标准,试验规程,检测规范,检测方法(国外的、国内的、自编的)长期存放。 2、设备仪器说明书,计量检定合格证,验收、维修、使用、报废记录,长期保存。 3、试验仪器、设备汇总表,台帐、长期保存。 4、各类检测原始记录,委托单和检测报告、保存至该项目结束后一年。 三、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1、技术档案是检测公司的技术机密,应妥善存放。 2、技术档案的借阅、复制,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检测中心计量管理制度 一、检测中心质量负责人负责计量管理工作。 二、所有出据测试数据的仪器设备的量值传递,必须有正确的溯源。 三、所有计量设备、计量仪具,必须经法定计量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周期检定设备,

出场检验记录管理制度1.doc

出场检验记录管理制度1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保证出厂产品质量,如实记录出厂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依据《中华人民食品安全法》和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对最终产品的检验。 2、职责: 化验室负责最终产品的检验,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质检员进行最终产品的检验 3、工作程序: (1)最终产品的检验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满足客户的重要手段,必须严格按产品标准检验要求进行检验。 (2)化验室检验人员须具备相应检验能力,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3.2化验室对公司出厂的每批产品进行出厂质量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与所执行标准规定的相关检验项目一致;有关质量安全指标委托第三方检验中心每年进行不低于两次的质量检验。 3..3每一次检验出厂产品质量检验,质检员都应做好检验记录,记录及时、完整、清晰,并能准确的反映最终产品实际质量

状况。化验室保存好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出厂检验记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检验员等。 3.4化验完成后及时报出检验结果。如产品判定为合格,物控部仓管方可办理产品出入库手续,如判定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进行处理。 4、产品出厂记录 4.1仓管员按照《成品库管理制度》对成品进行外观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对产品的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超期)进行标识。 4.2仓管员严格按照销售部开具的提货单上的品种、数量进行发货。 4.3仓管员按规定在产品出库记录上记录购货者名称、品种、数量、生产日期/批号、生产车间、出库日期等内容。 4.4成品库应保证产品出库记录的及时、完整、清晰,并认真保管,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出场检验记录管理制度4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原始记录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原始记录的管理。 2 职责 2.1 公司生产经营系统的原始记录工作,在公司生产管理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公司各部门管理其归口管理业务的原始记录,对归口管理原始记录的统一性、合理性、科学性进行控制。 2.2 工艺技术、技术设备、产品检验和验收、质量管理、产品原材料理化分析、计量检测、生产操作以及新产品试制等有关科技质量方面的原始记录,由科技质量部负责。 2.3 员工人数、生产工时、员工聘用、出勤、工时利用、员工培训等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原始记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2.4 成品收发、原材料收发、消耗和废旧积压物资处理等方面的原始记录,由市场营销部负责。 2.5 有关生产“五品四数”方面的原始记录,生产安全、人身事故、工业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原始记录由安全生产部负责。 2.6 财会系统的原始凭证,包括各种帐、卡、传票,由财务资产部负责。

2.7 公司行政办公方面的原始记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2.8 公司证券管理等方面的原始记录由证券部负责。 2.9 各单位根据上述分工,可自行拟定、修改、补充所分管的原始记录。 3 管理内容与方法 3.1 原始记录的建立 3.1.1 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的各个活动应建立适应各种工作需要的原始记录。 3.1.2 原始记录的设置必须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适应公司生产和管理的需要。 3.1.3 原始记录必须与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密切结合,要与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配合进行,使之成为各项管理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3.1.4 原始记录在满足需要的条件下,应力求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群众掌握。 3.1.5 要根据生产的不断发展变化,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研究问题,不断改进健全原始记录。 3.1.6 原始记录的形式、格式由使用单位设计,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使用。 3.1.7 原始记录统一由综合统计部门分类、编号颁发。废止的原始记录亦应报综合统计部门注销。 3.2 原始记录的分类。 3.2.1 产品生产方面的原始记录包括:在制品记录、生产进度记录、物耗记录等。 3.2.2 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原始记录包括:职工聘用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