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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07年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07年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07年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无锡市统计局

2008年2月27日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紧紧围绕“一当好,三争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要求,积极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令人鼓舞的成就。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明显改善。

一、综合

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初步核算,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85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5.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5亿元,比上年增长5.6%;第二产业增加值2256亿元,比上年增长14.8%;第三产业增加值1547亿元,比上年增长16.4%。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65203元,按现行汇率折算达8926美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0.1%,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

就业和再就业扎实推进。年末全市从业人员32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7.1万人。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1.26万人,净增就业8.45万人,各类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5.37万人,帮助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

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63万人。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8%。

民营经济继续稳步壮大。全市民营经济延续上年的良好发展态势,总量继续扩张,规模继续壮大,效益提升,活力增强。全市民营经济总户数26.42万户,比上年净增1.88万户,从业人员155.56万人,注册资金2259.45亿元,比上年增长19.9%。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2257亿元,比上年增长18.2%,占经济总量的比重为58.5%,比上年提高3.3个百分点,完成工业总产值6378.34亿元,比上年增长21.9%,上缴税金267.25亿元,比上年增长28.7%。民营经济固定资产投入827.71亿元,比上年增长9.1%。

市场物品及服务价格增长较快。全年市区居民消费价格上涨3.8%,涨幅比上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其中服务项目价格上升1.5%,消费品价格上涨4.4%。商品零售价格上涨2.5%。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3.5%。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5.5%。

表1 2007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涨跌幅度

单位:%

二、农业

农业生产稳定发展。认真落实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加上有利的气候条件,粮食产量有所增加。全年粮食总产量80.10万吨,比上年增长2.9%。油料总产量1.76万吨,其中油菜籽1.69万吨,分别下降39.7%和39.9%;蚕茧总产量347吨,比上年下降11.9%;茶叶总产量6791吨,比上年增长14.5%;水果总产量吨,比上年增长14.6%。

种植业结构发生变化。全年粮食种植面积为125.35千公顷,比上年增加6.33千公顷;油料种植面积为9.70千公顷,比上年减少7.41千公顷。蔬菜面积36.2千公顷,比上年增加2.04千公顷。

林牧渔业生产稳步发展。主要畜产品中,肉类总产量吨,比上年下降4.3%,其中猪牛羊肉88382吨,比

上年下降5.3%;禽蛋总产量31511吨,比上年增长27.9%。奶牛存栏2.67万头,比上年增长3.1%。全年水产品产量12.92万吨,比上年下降1.6%。

表2 2007年主要农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单位:吨

经济强镇培育再见成效。53个经济强镇(含10个涉农街道)实现工商两业销售收入8772.83亿元,比上年增长23.6%。其中:工业企业销售收入6695.32亿元,比上年增长22.6%;商业企业销售收入2077.51亿元,比上年增长27.2%。澄江、华士、周庄等镇(街)工商两业销售收入突破600亿元,官林镇超过500亿元,夏港镇、新桥镇、钱桥街道等3个镇(街)实现工商两业销售收入超300亿。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良好。扎实抓好新农村建设重点工作的推进。科学制定现代农村规划。加快实施农村“三个集中”,并入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的自然村1266个。加强农村“三大合作”组织建设,累计建成“四有”示范合作经济组织260个。推进现代都市农业和产业化发展,全市累计建成有规模、有特色、有水平的现代都市农业产业园区或观光园区15个。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全市农村养老保障综合覆盖率87.5%。着力造就现代新型农民,全市青壮年农民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比例达到79.8%。大力推进农村造林绿化,全市完成乡村道路建成林荫道比例达74.9%。大力帮扶农村困难家庭。推进现代化新农村示范镇村争创活动,全市创建成省级卫生村的比例达到71.3%。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生产保持较快增长。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1984.23亿元,比上年增长18.5%。其中,国有企业实现增加值67.38亿元,比上年增长18.7%;股份制企业实现增加值810.77亿元,比上年增长14.3%;集体企业实现增加值224.75亿元,比上年增长9.3%;股份合作制企业实现增加值61.71亿元,比上年增长16.8%;三资企业实现增加值768.29亿元,比上年增长27.2%。分轻重工业看,全年轻工业实现增加值489.23亿元,比上年增长9.8%;重工业实现增加值1495亿元,比上年增长21.8%。2007年全市统计的263只主要工业产品中,产品产量比上年增长的有180只,占全市统计产品数的68.4%,产量增幅超过15%的有92只,占35.0%。

表3 2007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工业经济运行质量继续提高。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8863.28亿元,比上年增长22.2%;产品销售率97.88%,比上年下降0.18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实现利税697.31亿元,比上年增长32.2%。其中利润491.52亿元,比上年增长36.7%;亏损企业亏损面13.6%,亏损额30.70亿元,比上年增长8.6%。工业经济综合效益指数达到221%,创历史最好水平,比上年提高20.87个百分点。

建筑业保持稳定发展。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完成增加值121.64亿元,比上年增长3.6%。实现利润7.6亿元,税金总额6.9亿元。施工房屋建筑面积2921.25万平方米。2个建设工程项目获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18个建设工程项目获江苏省优质工程“扬子杯奖”,54个建设工程项目获无锡市优质工程“太湖杯奖”。

四、固定资产投资

投资增速趋于平稳。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674.22亿元,比上年增长13.5%。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80.74亿元,比上年增长16.3%。从项目构成看:建筑工程完成投资819.67亿元,增长16.1%,安装工程投资82.21亿元,增长7.1%,设备工器具购置完成投资508.66亿元,增长4.1%,其他费用263.68亿元,增长29.5%。分产业投向:第一产业投资2.13亿元,比上年增长74.0%,第二产业投资885.56亿元,比上年增长8.9%,第三产业投资786.52亿元,比上年增长19.1%。分注册类型:国有经济投资250.43亿元,三资经济投资415.10亿元,其他经济投资1008.68亿元。全年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建成投产项目1372个,项目建成投产率为75.1%;新增固定资产649.48亿元,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为78.9%。

房地产开发继续增长。全年房地产业实现增加值138亿元,比上年增长15.2%。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78.12亿元,比上年增长36.6%,商品房施工面积为2706.4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6.6%,竣工面积612.43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6.9%。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735.0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3.3%,商品房实际销售额336.55亿元,比上年增长29.7%。

五、国内贸易

消费品市场持续活跃。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34.75亿元,比上年增长18.3%。其中,城市消费品零售额956.42亿元,比上年增长18.7%;农村消费品零售额178.33亿元,比上年增长16.2%。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1007.84亿元,比上年增长17.6%;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108.42亿元,比上年增长25.8%;其他行

业零售额18.49亿元,比上年增长11.8%。以住房、汽车、信息通讯、旅游等为代表的热点消费保持较快增长,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加快。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中,汽车类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0.7%,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5.4%,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81.9%,食品饮料烟酒类增长18.1%,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15.7%,金银珠宝类增长32.9%。

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年末拥有各类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63个,市场摊位总量35022个,实现成交额2027.30亿元,比上年增长20.2%。其中综合市场17个,专业市场37个,其他市场9个。专业市场实现成交额1628.80亿元,比上年增长13.6%。新型流通业态以及现代经营方式均有较快发展。

六、开放型经济

对外贸易保持强劲增势。全年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511.4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0.5%。其中,进口总额218.2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3.0%;出口总额293.2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6.8%。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累计已达5076家,其中超亿美元企业66家。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高速增长。全市生产企业出口63.3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6.4%,占全市出口额的21.6%。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214.3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7.9%,占全市出口额的73.1%。外贸公司出口下降1.2%。民营企业出口势头迅猛,全年共完成出口57.6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6.5%,占全市比重的19.7%。

表4 2007年对主要国家和地区进出口总额及其增长速度

单位:亿美元

利用外资结构持续优化。全年新批外资项目744个,新增工商登记协议注册外资54.47亿美元,到位注册外资27.7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0.7%。全市完成注册资本超3000万美元重大外资项目33个,比上年增加9个。服务业利用外资快速发展,到位注册外资6.2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7.7%,占全市比重为22.5%。至2007年底全球财富500强企业中有73家在我市投资兴办了138家外资企业。

对外经济合作稳步上升。全年新签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合同金额3.2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0.3%;实际完成营业额2.4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2.4%;期末在外劳务人数1759人,比上年增长36.6%。年末全市

外经获权企业数已达到26家,其中对外劳务合作企业5家。全年完成境外投资项目67个,中方投资额首次突破1亿美元,达1.1亿美元,是上年的2.6倍。

七、交通、邮电和旅游业

社会运输能力继续提高。全市年末全社会拥有车辆110.36万辆,比上年增长9.6%。其中汽车43.23万辆,比上年增长21%。私人汽车又有大的发展,年末达到25.67万辆,比上年增加5.95万辆。

全社会客货运量全面增长。全年完成客运量2335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1%;完成货运量10761万吨,比上年增长4.2%。全市港口货物吞吐量14632万吨,比上年增长24.9%。无锡机场正式通航以来,机场已开通广州、深圳、北京、香港等多条航线,全年空港旅客吞吐量135.9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7.0%。

邮电通讯持续快速发展。全年邮电业务总量77.63亿元,比上年增长15.1%。邮政服务门类增多,投递速度加快。全年发送函件10117万件,比上年增长7.8%。邮政特快专递443.4万件,比上年增长21.8%。年末固定电话交换机总容量达418.5万门,增加11.9万门。城乡本地固定电话用户达315.8万户,其中移动市话106.5万户。移动电话用户达到495.7万户,增加64.3万户。计算机互联网用户达到62万户。

国内国际旅游业稳定发展。全年共接待旅游、参观、访问及从事各项活动的入境游客76.15万人次,与

上年持平;接待国内游客3350.7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0.5%。旅游总收入达445.76亿元,比上年增长18.3%。其中国际旅游外汇收入3.6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4.2%。全市拥有年接待游客10万人以上的景区34个,国家5A级景区1家,国家4A级景区11家,3A级景区7家,2A级景区11家。年末全市星级宾馆已达66家,其中五星级宾馆4家,四星级宾馆18家。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业

财政收入大幅增加。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706.90亿元,同口径增长37.4%。财政总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8.3%,比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其中一般预算收入300.58亿元,同口径增长36.1%,基金收入111.47亿元,比上年增长66.7%,上划中央四税294.85亿元,比上年增长30.0%。财政支出结构继续调整。一般预算支出270.82亿元,可比增长26.9%;基金预算支出112.61亿元,比上年增长64.0%。

金融存贷款规模扩大。年末金融机构各项本外币存款余额达4411.83亿元,比上年增长13.0%;各项本外币贷款余额3246.06亿元,比上年增长18.8%。存款中,企业存款余额1776.91亿元,比上年增长28.5%;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730.05亿元,比上年增长2.4%。贷款中,短期贷款1884.23亿元,比上年增长15.9%;中长期贷款1021.68亿元,比上年增长35.4%。全年银行现金收入10387.01亿元,比上年增长9.3%;现金支出10577.13亿元,比上年增长9.7%;全年现金净投放190.12亿元。

保险业发展势头良好。全年实现保费收入74.75亿元,比上年增长14.2%。其中财产险收入21.86亿元,

比上年增长20.4%;人寿险收入52.89亿元,比上年增长12.3%。保险赔款支出13.14亿元,比上年下降6.31%。保险给付支出13.80亿元,比上年增长46.7%。

九、科学技术和教育

科技力量增强。全市共有国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6家,国家、省级科技创业服务中心14家,市级科技创业服务中心6家,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3家,市级重点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2家。

高新技术产业快速提升。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38.6%,比上年提高3.3个百分点。集成电路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7.20亿元,比上年增长95.4%,光伏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3.04亿元,比上年增长131.5%。全市累计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12家,其中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97家。

科技创新成绩显著。全市专利授权量达4530件,比上年增长55.0%,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306件,比上年增长32.5%。获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208项,获国家和省科技计划到位经费2.1亿元,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数、省社会发展计划项目数和经费数、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数和经费数、省高技术研究(工业)项目数和经费数、省水治理专项项目数和经费数、省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效益提高指标、新增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省科技贷款风险补贴专项资金数等8项科技指标列全省第一。

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发展。年末拥有各级各类学校515所,在校学生82.26万人,比上年减少0.25万人。其中,普通高校10.26万人,增加1.13万人。小学和初中的普及率均达100%,巩固率分别为100%和97.03%;盲聋弱智儿童入学率为99%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9.15%,高考万人本科进线人数25.33人/万,高考录取率达91.1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5%。全市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4.7万人,比上年减少10%;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14.7万人,与上年持平。

十、文化、卫生、体育和宗教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事业精彩纷呈。成功举办了“2007中国(无锡)吴文化节”、“第三届中国·无锡太湖国际民乐展”等文化活动,年内举办“激情周末”等广场文艺演出75场。舞剧《红河谷》囊括国家舞台艺术所有最高奖项,锡剧《江南雨》荣获第十届中国戏剧节优秀剧目奖。2007年成功跻身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行列。文艺表演团体和文化设施建设平稳发展。年末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0个,文化(艺术)馆9个,公共图书馆9个,文化站79个,博物馆13个、纪念馆29个。全市人民广播电台节目10套,平均每天播出187小时;电视台节目9套,平均每周播出1188小时;无锡有线电视总用户已达139.9万户。全市完成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91万户。电视人口总覆盖率和广播人口覆盖率均达100%。

卫生事业持续发展。医疗条件进一步改善。全市拥有卫生医疗机构2110个,其中综合医院35家,专科医院20家,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6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95家,农村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1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720家,疗养院5家。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技术人员2.5万人,其中医生1.1万人;拥有医疗床位2.2万张,其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床位2.1万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99.6%,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达到99%。医疗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全年完成诊疗总次数244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9%。医疗科研取得新成果,获省卫生厅新技术引进奖42项,其中一等奖4项,二等奖38项。授予29个项目无锡市卫生系统新技术引进奖。完成科研鉴定55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立项6项。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群众体育活动纷呈活跃。进一步推进“健民康乐工程”建设,年末全市全民健身设施895个,城乡体育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成功组织了“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2007年无锡市元旦健身长跑、迎奥运万人健步走等群众体育活动。竞技体育再创佳绩。十六届省运会周期,无锡向省以上优秀运动队(包括解放军队)输送体育后备人才171人,列全省第一。在第六届城运会上,分别获得了金牌2枚、银牌5枚、铜牌5枚,总分82.5分,实现了金牌和总分双超上届的目标。体育产业稳步发展。全市体育场馆年内先后承接全国以上大赛22场次,成功举办了“全国跳水锦标赛”、“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全国体操锦标赛”、“四国女排精英赛”等国际国内重要赛事和活动。体育彩票销售总额达6.18亿元。

宗教事业进一步发展。宗教团体和场所自身建设不断完善,年末有宗教活动场所220处,教职人员1464名,信教群众36万多人。圆满举办了第二届无锡灵山胜会。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规模有序扩大。据公安部门统计,年末全市户籍人口为461.74万人,人口出生率7.26‰,人口死亡率6.5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68‰。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599.21万人,比上年增长2.6%。人均期望寿命77.43岁。

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全市城镇集体以上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4375元,比上年增长15.9%。市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98元,比上年增长14.9%。农民人均纯收入10026元,比上年增长12.9%。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257元,比上年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177元,比上年增长10.3%。居民住房条件继续改善,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0.7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58.1平方米。

社会保障覆盖面扩大。五大保险参保人数均超过百万。其中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3.04万人,比上年增加22.81万人。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192.15万人,比上年增加23.85万人。全市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118.11万人,比上年增加13.83万人。年末在领失业保险金人数为2.11万人。全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125.78万人和111.95万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

社会福利事业稳步推进。全市各类福利机构拥有床位16328张,供养、代养10364人。建立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6782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77555人。全年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0525.4万元。全市各类优

抚对象19万人。全年全市慈善组织累计募集善款(含冠名基金)23.36亿元。

十二、环境和安全生产

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全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占总天数的比例达到93%,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8%。全市建成烟尘控制区9个,面积509.26平方公里;环境噪声达标区9个,面积509.26平方公里。

城市绿化覆盖进一步提高。市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2.2%。江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3.6%。宜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4.8%。

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年发生各类事故3021起,死亡656人,比上年事故起数下降44.2%,死亡人数下降12.1%。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17人,比上年下降26.1%。

注:1、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值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责编:无锡市统计局综合处

新型社会保障卡使用指南及注意事项

新型社会保障卡使用指南及注意事项 一、什么是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是国家统一规划,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 二、社会保障卡具备哪些功能? 社会保障卡在单一芯片上同时实现社会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 (一)社会保障功能 身份识别:通过社会保障卡卡面印有的持卡人姓名、照片、社会保障号码等信息,作为持卡人参保缴费、待遇领取等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的身份凭证。 社会保障号码即为公民身份号码。 信息记录:社会保障卡可记录持卡人的参保信息、就业状况等相关信息。 信息查询:持卡人可通过社会保障卡查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信息。 费用结算:持卡人可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就医和购药,并实现即时结算。 (二)金融功能: 社会保障卡可作为银行借记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银行借记卡功能。 随着社会保障功能的不断完善,将逐步通过金融功能实现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缴纳及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发放。 三、哪些人应该申领社会保障卡?怎样办理社会保障卡? 凡需要在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业务的个人,均可申领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可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也可个人到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办。 四、到哪里办理社会保障卡启用、挂失、解挂、补卡、换卡等业务? 为保证持卡人个人信息和资金安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指定合作银行服务网点受理社会保障卡的启用、挂失、解挂、补卡、换卡等业务。 五、领取社会保障卡后发现卡面信息有误如何更改? 持卡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后,若发现卡面所印姓名、照片、社会保障号码等信息有误,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申领社会保障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修改换卡。 六、社会保障卡如何启用? 为保证持卡人个人信息和资金安全,必须由持卡人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有效身份证件相应的“人社部门服务网点”办理启用手续后,社会保障卡才能正常使用。 启用分为社会保障功能启用和金融功能启用。

新参保人员最快速办理社保卡的方法

新参保人员最快速办理社保卡的方法 一、申办社保卡的条件: 1、参保单位已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了新参保登记;参保学校已为本校学生办理了新参保登记。 2、个人(灵活就业人员或社区居民)已办理了新参保登记。3.新参保人员从未在本市或广西区内其他城市申办过社会保障卡。 二、办理社保卡的两个渠道 渠道一:指定银行网点及社保卡服务大厅申办 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指定47个银行网点及社保卡服务大厅为新参保人员开通社会保障卡申办服务。(47个银行网点及社保卡服务大厅详细信息可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查询)参保单位(学校)申办: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下载《社会保障卡制卡数据采集表(单位)》、《承诺书》,填写后将《社会保障卡制卡数据采集表(单位)》电子版、新参保人员电子照片和《承诺书》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银行网点或社保卡服务大厅柜台进行办理。个人(灵活就业人员或社区居民)申办: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电子照片(符合二代身份证证件照标准),到银行网点或社保卡服务大厅柜台进行办理。 渠道二:网上申办 参保单位(学校)申办:已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的单位(学校),可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通过网站首页上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单位)”,进入“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进行网上申办操作;未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的单位(学校),也可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入“社会保障卡”二级页面,点击进入“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参保单位、学校入口”,进行网上注册、申办操作。个人(灵活就业人员或社区居民)申办:可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入“社会保障卡”二级页面,点击进入“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个人入口”进行注册、申办操作。 三、最后领卡、激活 当社会保障卡制作成功后,通过短信形式通知领卡,参保人只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到短信指定银行网点办理领卡、激活。参保人员本人也可以通过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12333咨询服务热线、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宁医保123手机APP及南宁市就业社保自助服务一体机自助查询制卡进度和领卡地址。

新社保卡信息复核开始 二代身份证不用再拍照

新社保卡信息复核开始二代身份证不用再 拍照 导读:本文是关于新社保卡信息复核开始二代身份证不用再拍照,希望能帮助到您! 记者昨日从市社保局了解到,我市即将开展对社会保障卡申领人员的信息复核更正和照片采集工作,以确保新版社会保障卡制卡信息的准确无误。制作社会保障卡所需的人员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和照片信息与公民二代身份证是一致的。原则上本市户籍已办理过二代身份证的参保人员,无需再另外拍照采集照片。此外,未收到信件前,参保人员不要急于更正信息或拍照。 69万参保人需要核对信息 “为了保障制卡和发卡顺利,前期市社保局已将全市所有社会保险参保职工的基本信息与公安部门二代身份证信息进行了一一比对。”据市社保局社会保障卡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介绍,比对结果显示,共有69万名参保人的信息出现不一致情况。据介绍,信息不一致的参保人中,有50余万人的问题出在了电子照片上,还有部分参保人的其他信息不全面,这都需要通过6家银行的信息采集点来完成数据补充。 为做好此项工作,市社保局统一给这部分参保职工寄发了《致参保职工的一封信》和《青岛市社会保障个人信息确认表》,说明了相关情况,请参保人员进行核对确认。 这位工作人员提醒市民,收到《青岛市社会保障个人信息确

认表》的参保人员,一定要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个人照片信息,并按照信中的说明,及时到相关部门进行复核更正或补充照片信息。如果是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本人二代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参保人须持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及《青岛市社会保障个人信息确认表》,先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信息复核和更正。个人信息更正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核对确认并在《青岛市社会保障个人信息确认表》标注有无二代身份证照片。其中,有照片的参保人员可就近到单位发卡银行任一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没有照片的参保人员还须持《青岛市社会保障卡个人信息确认表》,就近到单位发卡银行的照片采集服务网点采集照片信息,并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 收到信件后再进行信息更正 如果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都正确,但没有个人照片信息,参保人员只要持《青岛市社会保障卡个人信息确认表》,就近到单位发卡银行的照片采集服务网点采集照片信息,并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 市社保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员,目前个人不要急于更正信息或拍照。等收到了社保局邮寄的《致参保职工的一封信》后,按信上说明的情况,再有针对性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个人信息复核更正或到单位发卡银行指定照片信息采集网点现场拍照采集。原则上,已经办理了二代身份证本市户籍的参保人员不需要重新拍照。只有市社保局无法从公安部门获取其二代身份

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 说明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由登记单位填报一份,经审核后,登记表由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1.缴费单位名称(必录指标):用人单位全称,要求与工商登记或有关部门批 准的名称一致。 2.电话(必录指标):如实自填(办公电话和移动电话)。 3.单位地址(必录指标):填写目前单位办公室或经营地点的详细通讯地址。 如工商注册地址与通讯不一致,此项须填写详细的通讯地址。 4.邮编(必录指标):用人单位通讯地址的邮政编码,如实自填。 5.工商登记执照种类: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中文含义。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营业执照 3—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4—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6—其他 6.工商登记执照号码、发照日期、有效期限应与工商登记内容一致,如工商登 记此项内容不详或无从考据的可空项。 7.批准成立单位、批准日期、批准文号:不经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 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填写,如果单位的批准成立信息不详或无从考据的可空项。

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必录指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必须填写其法 定代表人姓名,无法定资格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姓名。 9.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如实自填。其中,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电话为必录指标。 10.单位类型(必录指标):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一律选择 填写“企业”,不经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依据有关机关批准文件内容填写,其中事业单位要求详细填写事业单位的类型,即:21—全额事业、22—差额事业、23—自收自支事业。 10—企业 20—事业 21—全额事业 22—差额事业 23—自收自支事业 30—机关 40—社会团体 50—民办非企业单位 60—城镇个体工商户 70—再就业服务中心 90—其他 11.12.隶属关系(必录指标):隶属关系指单位的所属关系,按照以下类别选 择填写。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选择填写“其他”。 1—中央 2—省 3—计划单列市 4—市 5—区(县) 51—街道 6—乡镇 7—部队 9—其他 13.组织机构代码(必录指标):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代码为准,如用人单位无组织机构代码可不填写。

北京市社保个人信息登记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填报单位(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 本人目前确属社会保险参保对象,现申请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的要求本人已如实填写了上述相关信息,并对所 单位负责人:社保经(代)办机构经办人员(签 章): 单位经办人:社保经(代)办机构(盖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办理日期:年月 日 注:此表为参保单位职工专用。表格中带*号的项目为必录项,其他有前提条件的必录项请参考指标解释。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指标解释 1.组织机构代码: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核发的代码,如参保单位无赋码资格的,由社保

经(代)办机构赋予替代码,为必录项。 2.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有关规定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的编码,单位应如实填写,为必录项。 3.参加险种:根据职工应参加的险种选择划“√”,为必录项。 单位类型为企业、自收自支事业、民办非企业、城镇集体的单位必须参加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选择参加生育保险的外埠人员必须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单位类型为全额事业的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除外)必须参加失业、工伤保险,合同制工人必须参加养老保险; 单位类型为差额事业的单位必须参加失业、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同制工人必须参加养老保险; 单位类型为社会团体、基金会的单位必须参加失业、工伤和医疗保险; 其他单位按照相关批准的文件参加保险。 4.姓名:同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为必录项。 5.公民身份号码:参保人员填写经公安机关核发的18位公民身份证号码(以户口簿内容为准),为必录项。 6.出生日期:应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一致,为必录项。 7.性别、民族: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外国籍人员选择“其他族”,为必录项。 8.婚姻状况(代码项):与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 代码婚姻状况代码婚姻状况 1 未婚 4 离婚 2 已婚9 其它 3 丧偶 9.文化程度(代码项):是指参保人员受教育程度的分类,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填写,为必录项。 代码文化程度代码文化程度 11 博士61 高中 12 硕士62 职高

辽宁省社会保险登记表-填表说明

填表说明 1、参加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请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已经参加社会保险单位的单位编码。 2、带“*”的项目由社会保险机构填写。 3、单位名称和地址,必须与工商登记或有关机关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和地址一致(地址已变更的除外)。在填写时要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并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填写法人名称。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要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代码证填写。对于尚未领到统一代码或不属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由社会保险机构从临时码段中直接赋码,待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统一代码后再予以更改。 5、经工商登记并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未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填写“批准成立信息”栏。 6、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包括分支机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 7、单位类型分为四大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企业要填写详细的企业类型,并与工商营业执照上填写内容一致(执行标准为国统字[1998]200号);事业单位要填写事业单位类别(如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等)。 8、隶属关系指单位的所属关系,即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领导,具体类型为中央直属、省属、地区属、县属和其他等。 9、经济行业按照GB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的规定填写本单位所属的行业类别,填写到大类和代码。 10、有上级主管部门或分支机构的单位,应填写“主管部门或总机构”栏。本单位有分支机构并需申领登记证副本的,填写“所属分支机构信息”;分支机构超过三个的,另附页填写。

关于社会保障卡照片要求规范

关于社会保障卡照片要求规范 社会保障卡照片,要求按二代身份证用的数字相片标准提供;其中二代身份证数字相片数据要求如下: 1.标准数字相片标准数字相片样式样式样式:: 2.规格规格((尺寸尺寸参数参数参数)) 358像素(宽)×441像素(高),规格为32(高)mm×26(宽)mm ,分辨率350dpi 。 3.颜色模式 24位RGB 真彩色。 4.压缩方式 JPEG 格式,压缩因子70,大小控制在30K 以内。 5.图片要求 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相片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脸部无局部亮度,背景无边框 6.头像大小及位置 在即定尺寸内,左右无明显距离差异,照片上沿与头顶发迹之间留少许距离。 7.背景背景、、边框 背景统一,无边框。 8.各类图像软件能正常打开图片文件 9. 头像大小及位置 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脸部宽度179~255像素,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缘7~21像素, 双眼连线中点距离图像左边缘为162~196像素,双眼连线距相片下边缘的最短距离不小于207像素,(当头顶距相片上边缘距离与眼睛距下边沿的距离不能同时满足要求时,特殊情况下可切除部分耸立过高的头发)。

10.一般性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数字相片通过数码照相采集的申请人在六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要求头部占图像尺寸的2/3左右,人像露双肩和双耳;双眼睁开正视前方并保证瞳孔清楚可见、中性表情、人像清晰、色彩自然、层次丰富、无明显畸变;在脸部或背景上无阴影、亮点或反光;对比度和亮度适当。 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必须将双眼清楚显现出来;眼镜不能反光或为有色镜片,不能为色彩过深的宽边镜框。 确保人像面部可见,双耳可见,不允许有遮盖面部的覆盖物、头发、头饰或脸部饰物(如耳环,头巾等),因宗教原因或医学因素不能摘除的,应保证人像面部特征可见。 照相者坐姿端正,双肩等高平行,眼睛平视看镜头,表情自然,不允许斜视、闭眼及皱眉等不正常表情。照片清晰、脸部布光均匀、不偏色。着装颜色应区别于白色背景。 幼儿的照片不能有玩具,椅背以及他人出现。 样图详见附录1 、边框 背景、 11.背景 白色背景,无边框。 12. 清晰度 人像轮廓及面部特征点清晰可见。 附录1:相片样本及规范说明 1.裁切后的图像需符合头像大小要求 正确头像偏大头像偏小头顶距过大头像偏右不居中 2.人像需正面露双肩,双肩需等高, 正确一肩高一肩低头抬过高头右歪头向右偏 3.双眼睁开正视前方并保证瞳孔清楚可见

社会保险登记表(深圳)

社会保险登记表填表说明 1、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需与工商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一致。 2、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填写“批准成立信息”栏。 3、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 4、单位类型分四大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企业要填写详细的企业类型,并与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填写内容一致;事业单位要填写事业单位类别(如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等)。 5、隶属关系指企业的所属关系,如中央企业、省属企业等。 6、有上级主管部门或是分支机构的单位,应填写“主管部门或总机构”栏。 7、登记证编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审核同意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赋予登记证编码。 参加社会保险办理程序 一、参加单位指派专职或兼职人员到就近的社会保险机构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上服务意向表》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上服务协议》,并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 二、参保单位核对以上表格中各项内容无误后,可到企业注册地所在区社保征收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三、用人单位参保时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3、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及复印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证明;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申请网上申报业务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职工参保时须提供的资料: 1、首次参保: (1)非深户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照相馆数码照相回执(回执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 (2)深户员工:除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照相馆数码照相回执(回执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外,还须提供下列之一证件及其复印件: ①属全民工、集体工、合同制职工从市外调入的,应提供其调动介绍信(调令); ②属学校分配的毕业生,应提供由市人事局签发的《接收安排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 ③属新招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招工表; ④属安置的复退转业军人的应提供复退、转业军人行政介绍信; ⑤属迁入、久居的应提供户口本。 2、本市职工(包括深户和非深户)在市内正常流动的,需提供社会保险电脑号。 五、受理社会保险机构的地址及电话: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会保险费征收处电话:96888 地址:彩田南路社保大厦2楼 罗湖分局社会保险费征收科电话:82204163 地址:人民北路物资大厦11层 盐田分局社会保险费征收科电话:25210557 地址:盐田区建工大厦13楼 福田分局社会保险费征收科电话:83460066-6328 地址:彩田南路社保大厦14楼 南山分局社会保险费征收科电话:26668670 地址:南山区劳动大厦7楼 宝安分局社会保险费征收科电话:27785639 地址:宝安区新城22区新安二路社保大厦 龙岗分局社会保险费征收科电话:28911289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劳动社保大厦附件一: 社会保险登记表 1、单位名称: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名称: 4、缴费单位专管员姓名: 5、缴费单位公章: 6、申请日期: 7、登记证编码:

社会保险登记表(模板)

社会保险登记表(模板)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单位编码: 缴费单位公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制

参保单位经办人:李参保单位负责人:张 社保机构社保机构社保机构 经办人:审核人:复核人: 社保机构(章):受理日期:年月日 一、填表说明

.此表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使用。 .登记参保单位名称(公章):按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单位全称填写,应与单位公章中的名称一致,并在此处加盖单位公章。 .登记类型、单位类型、经济类型、事业单位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来源、隶属关系、参加险种、缴费方式:参保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所选择项的括号内用“√”表示,参保单位是事业单位类型的,还需在“是否是企业化管理”项内相应打“√”。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需在“是否是参照公务员管理”项内相应打“√”。 .主管部门名称: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全称。 .工商登记信息:按工商执照的有关内容填写。 .参保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人代表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代表资格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中国国籍,其证件类型和号码按我国居民身份证填写;如为外籍人员,根据护照内容填写。 .单位地址:按单位所在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写明所在区(县)、街(乡、镇)、路和门牌号码。 . 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按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填写 .隶属关系:按中央、省、部队、其他分类填写。 .缴费方式:一般要求单位选择托收方式缴费,有特殊情况才能选择转账,但单位要来文申请并经社保局批准同意。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和单位编号:由社保机构审核后填写。 二、必备材料 .填写完整的《社会保险登记表》(附表)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 .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复印件一份;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如无国有产权证的国有子公司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电脑咨询单及公司章程或企业验资报告和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或总公司的国有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险种的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单位成立的文件及由机构编制委员会、人社厅、财政厅盖章确认的资格确认表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由登记单位填报一份,经审核后,登记表由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1.缴费单位名称(必录指标):用人单位全称,要求与工商登记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名称一 致。 2.电话(必录指标):如实自填(办公电话和移动电话)。 3.单位地址(必录指标):填写目前单位办公室或经营地点的详细通讯地址。如工商注册 地址与通讯不一致,此项须填写详细的通讯地址。 4.邮编(必录指标):用人单位通讯地址的邮政编码,如实自填。 5.工商登记执照种类: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中文含义。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营业执照 3—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4—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6—其他 6.工商登记执照号码、发照日期、有效期限应与工商登记内容一致,如工商登记此项内容 不详或无从考据的可空项。 7.批准成立单位、批准日期、批准文号:不经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 体等)可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填写,如果单位的批准成立信息不详或无从考 据的可空项。 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必录指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必须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名, 无法定资格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姓名。 9.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如实自填。其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电 话为必录指标。 10.单位类型(必录指标):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一律选择填写“企业”,不 经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依据有关机关批准文件内容 填写,其中事业单位要求详细填写事业单位的类型,即:21—全额事业、22—差额事业、23—自收自支事业。 10—企业 21—全额事业23—自收自支事业40—社会团体60—城镇个体工商户20—事业 22—差额事业30—机关 50—民办非企业单位70—再就业服务中心 90—其他 11.12.隶属关系(必录指标):隶属关系指单位的所属关系,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无上 级主管部门的单位选择填写“其他” 。 1—中央2—省3—计划单列市 4—市5—区(县)51—街道 6—乡镇7—部队9—其他 13.组织机构代码 (必录指标 ):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代码为准,如用人单位无组织机构代码可不填写。 14.主管部门或总机构:有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总)机构的单位在此项中填写上级主管 部门或上级(总)机构的详细名称,无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总)机构的单位无须填写。

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 表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表号:京劳社统保险6表 制表机关: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填报单位(公章):批准机关:北京市统计局 组织机构代码:□□□□□□□□批准文号:京统函[2009]40号 单位负责人:社保经(代)办机构经办人员(签章): 单位经办人:社保经(代)办机构(盖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办理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指标解释 1.组织机构代码: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核发的代码,如参保单位无赋码资格的,由社保经(代)办机构赋予替代码,为必录项。 2.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有关规定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的编码,单位应如实填写,为必录项。 3.参加险种:根据职工应参加的险种选择划“√”,为必录项。 单位类型为企业、自收自支事业、民办非企业、城镇集体的单位必须参加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选择参加生育保险的外埠人员必须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单位类型为全额事业的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除外)必须参加失业、工伤保险,合同制工人必须参加养老保险; 单位类型为差额事业的单位必须参加失业、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同制工人必须参加养老保险; 单位类型为社会团体、基金会的单位必须参加失业、工伤和医疗保险; 其他单位按照相关批准的文件参加保险。 4.姓名:同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为必录项。 5.公民身份号码:参保人员填写经公安机关核发的18位公民身份证号码(以户口簿内容为准),为必录项。 6.出生日期:应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一致,为必录项。 7.性别、民族: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外国籍人员选择“其他族”,为必录项。 8.婚姻状况(代码项):与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 9.文化程度(代码项):是指参保人员受教育程度的分类,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填写,为必录项。 10.户口性质(代码项):依据居民户口簿登记的内容,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为必录项。 1-城镇(非农业户口)2-农村(农业户口)3-其它 11.户口所在区县街乡:填写参保人员户口所在地的所属区县、街道、乡镇的名称。 12.户口所在地地址:与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为必录项。 13.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填写参保人员目前户口所在地的邮政编码,为必录项。 14.居住地(联系)地址:填写参保人员目前居住地的详细通讯地址,为必录项。 15.居住地(联系)邮政编码:填写参保人员目前居住地的邮政编码,为必录项。

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的方案(最新)

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的方案 社会保障卡是人人享有社会保障权益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重要载体。发行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的通知》(x办秘〔x〕86号)精神,x年我区将全面启动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经区管委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区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便民利民为宗旨,全力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拓展深化社会保障卡应用,整合相关业务应用系统和信息资源,逐步建成面向全区城乡居民,在社会保障、金融服务、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等多领域广泛使用的社会保障卡服务体系与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一卡多用、全省通用”。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社会保障卡的应用须坚持以人为本,以方便群众使用社会保障卡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类公共及金融服务业务,在经办过程中,各应用平台、窗口、网点要坚持做到程序简化、操作规范,充分体现便民利民的宗旨。 (二)统一规划,整体实施。根据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区社会发展保障局统一组织全区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的发行管理工作,并

按照统一规划、乡办分工、上下联动、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整体推进全区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建设。 (三)资源共享,一卡通用。通过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服务功能,着眼于发展需要充分预留接口,逐步拓展到其他公共服务领域。建设全区社会保障卡人员基础数据库,实现社会保障卡发放人群基础信息统一管理,拓展社会保障卡的应用范围,实现各类应用系统集成,做到集约建设、共享资源、协同运行。 (四)有序推进,平稳过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区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建设总体部署,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有序推进。采取“先试点、后推开,先农村、后城市”的方式,并充分利用已有数据资源和信息系统,处理好现有第一代社会保障卡与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过渡衔接工作,确定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启用和第一代社会保障卡终止时间和办法。 三、建设目标 社会保障卡建设是一项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业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整体建设及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紧密相关,加强与商业银行的合作与协调,统筹规划、协调推进、逐步扩展,保障用卡环境。 x年:重点做好社会保障卡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建设资金落实、实施机构组建和数据采集比对工作,力争完成市政府下达的6.1万张社会保障卡发行任务和推广应用工作,实现跨市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开展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发放基本养老金试点等。

《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说明 1、本表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填写。 2、参保单位名称(章):与工商登记、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中单位名称一致。 3、登记类型、单位类型、经济类型、事业单位经费来源、隶属关系、参加险种:参保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所选择的括号内用“√”表示。参保单位是事业单位类型的,还需在“是否是企业化管理”项内相应选择“是”“否”。 4、组织机构代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 5、工商登记信息:按工商执照有关内容填写。 6、批准成立信息:按有关机关批准或成立的文书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内容填写。 7、参保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人代表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代表资格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中国国籍,其证件类型和号码按我国居民身份证填写;如为外籍人员,根据护照内容填写。 8、单位地址:按单位所在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写明所在区(县)、街(乡、镇)、路(道、胡同)和门牌号码。 9、所属分支机构:单位所属分支机构在三个以上的,另附表填写。

10、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和单位编号:由社保机构审核后填写。 11、携带资料:a、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其复印件;b、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c、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d、办理养老保险结算业务的银行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e、本单位上一年度《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和本单位职工上月工资发放花名表。 12、本表一式三份,社保机构留存二份,参保单位一份。

人社部发话:2017年社保卡将基本实现全国一卡通!这些新功能要逆天!

人社部发话:2017年社保卡将基本实现全国一卡通!这些新 功能要逆天! 还以为社保卡=医保卡?还在为社保卡无法异地使用伤透脑筋?好消息来了!人社部近日发话:2017年社保卡将基本实现全国一卡通!不仅可以异地看病买药,还能交水电费、借书、网上挂号、申请出国、当公交卡刷、领工资…………赶紧来看看吧!2017年基本实现全国社保一卡通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底,我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9.72亿人,在许多地方,百姓持一张社保卡,就能满足挂号就医、金融支付等多种需求。2017年,社保卡还将基本实现全国一卡通。“今天第一次过来用社保卡挂号,也不需要现金,挂号直接就能取了。”在山西太原中心医院的自助机上,张女士依次选择了“社保卡就医”、“挂号”,几十秒就完成了挂号支付。 太原市中心医院张玮表示,自从当地的社保卡整合了就诊、结算、查询等服务,不仅方便了百姓看病,也减轻了医院的负担。以前挂号需要自己掏钱,一些药和化验项目也需要掏现金。现在全都费用都能从社保卡里支付。 人社部信息显示,截至2016年底,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五项基金总收入为5.3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7%,总支出为4.7万亿元,同比增长19.3%。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9.72亿人。人社部预计,2017年底我国社保卡持卡人数将超10亿。 人社部:2017年人社部将加快建立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确保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深入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健全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创新管理手段和服务方式,加快电子社保建设步伐,提高社保经办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建成全国全民参保数据库,真正实现“一卡通”,为百姓提供更便利的服务。时任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下一步要加强社会保障卡和相关部门,特别是公安、民政、教育、卫计、财政等部门的协作,让这个卡真正发挥作用,为持卡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全国社保一卡通有什么好处? 根据人社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未来社保卡的应用十分广泛,应用目录可分九大类102项,涉及到日常生活工作中的方方面面。至2017年底,社保卡还可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基本实现全国社保一卡通。1就医结算、异地就医众所周知,社保卡不能直接异地使用。 拿社保卡的医保功能来讲,如果你需要异地就医,首先,你要到社保局指定的医院办理转诊到异在就医,然后,你要

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表2-1)填写说明 1.本表由用人单位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填写。 2. 单位名称:按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行证件上的单位全称填写,行业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的规定填写。 3.登记类型、单位类型、经济类型、事业单位经费来源、隶属关系、参加险种:参保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所选择项的括号内用“√”表示。参保单位是事业单位类型的,还需在“是否是企业化管理”项内相应的打“√”。 4.组织机构代码证: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 5.工商登记信息:按工商执照的有关内容填写。 6.批准成立信息:按有关机关批准或成立的文书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内容填写。 7.参保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中国国籍,其证件类型和号码按我国居民身份证填写;如为外籍人员,根据护照的内容填写。 8.单位地址:按单位所在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写明所在区(县)、街(乡、镇)、路(道、胡同)和门牌号码。 9.所属分支机构:单位所属分支机构在三个以上的,另附表填写。 10.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和单位编号:由社保机构审核后填写。

《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核定表》(表3--1) 1.此表由参保单位和社保机构按月填写。 2.单位编号:指社保机构在计算系统中为参保单位编制的唯一识别号码,由社保填写。 3.单位名称(章):按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单位全称填写。 4.职工人数:指参保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人数。 5.工资总额:指参保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 6.本期补(减)收金额:指本月参保单位因以前期别由于缴费基数或人数发生变化等原因而应补(减)收的金额。包括单位和个人的补(减)收金额。 7.本期补缴金额:指本月参保单位应补缴的以前期别欠缴的工伤保险金额。包括单位和个人补缴的金额以及欠费所产生的滞纳金和利息。 8.本期实际应缴金额:指本月缴费单位应补缴的工伤保险费总金额。包括本月应缴金额、本期补(减)收金额、本期补缴金额。

《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使用说明

《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使用说明 各位参保人员: 在新参保未发放社保卡期间,以及因社保卡丢失、损坏后办理补(换)社保卡手续期间,我中心为您提供《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简称《领卡证明》)作为就医、报销的凭证。各险种就医注意事项如下: 险种 可就医的 定点医疗机构 就医需携带的材料和结算方式 职工医保 本人选定的综合类 定点医疗机构及全市 中医类、专科类、A类 类定点医疗机构 特别提醒:城居医 保的老年人、无业居 民,以及超转人员门 诊就医实行社区首诊 制度。 门诊和住院: 新参保未发卡及补(换)社保卡期间:参保人员应持《领 卡证明》和《门诊病历手册》就医,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 垫付后再办理手工报销。 申报手工报销时需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回执 单》复印件或《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回执单》复印件或 《领卡证明》复印件。 已发放社保卡:参保人员应持社保卡和《门诊病历手 册》就医,实行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居民医保 超转医保 离休统筹 生育保险 与职工医保相同 也可到计划生育生殖 健康技术服务中心就 医 门诊:尚未实行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参保人员应持社保卡 或《领卡证明》就医,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后再办理 手工报销。 住院:参保人员持社保卡或《领卡证明》就医均可享受持 卡就医实时结算服务。分娩住院时请持社保卡或《领卡证 明》、《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 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 工伤保险工伤医疗机构 工伤康复机构 门诊: 新参保未发卡及补(换)社保卡期间:参保人员应持《领 卡证明》和《工伤证》就医,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后再办 理手工报销。 已发放社保卡:参保人员应持社保卡和《工伤证》就 医,实行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住院:参保人员持社保卡或《领卡证明》就医均可享受持 卡就医实时结算服务。 工伤住院:持社保卡或《领卡证明》、《工伤证》; 康复住院:持社保卡或《领卡证明》、《工伤证》和 《康复申请表》。 注:①上述定点医疗机构查询网址: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c012732955.html,); ②详细的报销政策、流程、申报材料等内容请阅读各险种的医疗费用报销《告知书》(领取地点:社保和医保业务大厅;下载:昌平区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c012732955.html,)。 昌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15年2月12日

社会保险登记表填表说明(综合)

社会保险登记表填表说明 1、缴费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与工商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和 住所(地址)一致。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给企业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填写。缴费单位编号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编号。 3、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填写“批准成立信息”栏。 4、执照种类分为四种:①法人有限责任公司;②非法人有限责任公司或分支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③法人公司;④非法人公司或分支公司。 5、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 6、缴费单位类型分五大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要填写详细的企业类型,并与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填写内容一致;事业单位要填写事业单位类别(如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等)。 7、隶属关系指企业的所属关系,如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市属企业、县属企业等。 8、有上级主管部门或是分支机构的单位,应填写“主管部门或总机构”栏。 9、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及行业门类(附表)选择相应一项并在后边栏打“√”。 10、登记证编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赋予登记证编码。 11、登记表一律用钢笔填写。 12、登记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证件复印件,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 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13、经济来源分内资、国有全资、集体全资。 14、经费来源:自收自支、全额拨款、差额拨款。 社会保险登记表 单位名称:xxx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xxx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名称: 缴费单位专管员姓名:xxx 缴费单位公章:xxx 申请日期:xxx 登记证编码:

最新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说明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 用说明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说明 目录 1.社会保障卡门诊就医须知------------------------------1 2.持社会保障卡门(急)诊就医注意事项------------------3 3.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须知------------------------4 4.北京市社会保障卡挂失、补(换)卡流程----------------5 5.社会保障卡相关政策解释------------------------------5 6.社会保障卡问题答疑----------------------------------6 7.社保卡问题汇总----参保人篇-------------------------10 8.社保卡问题汇总——审核结算篇-----------------------15

社会保障卡门诊就医须知 1.“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启动后,参保人员就医是否必须带社会保障卡? 答:是的。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必须带上社会保障卡。由于2009年是“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的第一年,参保人员就医时在带上社会保障卡的同时,还要带上“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册”(蓝本)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 2.参保人员什么特殊情况下发生的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可进行报销? 答:如遇有急诊未持社会保障卡、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手工报销或补换社保卡期间、参保后未发社会保障卡等情况就医的,仍由参保人员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不能在医院直接完成实时结算,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要按照原流程办理手工报销手续。 3.持社会保障卡就医门(急)诊诊疗费怎么报销? 答:持社会保障卡就医挂号时,门(急)诊诊疗费由原累加后按比例支付,调整为由医疗保险基金定额支付2元,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 4.持社会保障卡怎样看病? 答:首先,在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障卡,现金交纳个人自付、自费费用,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其次,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第三,交费时,须将社会保障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最后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 5.如何读懂实时结算收费票据? 答: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结算医疗费用后,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计算机打印的收费票据。收费票据除定制内容外,还打印有本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结算结果。 “其中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指本次费用中能够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总额; “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指按政策规定,根据参保人员身份及本年度发生费用累计情况,对本次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进行分解后,应由医疗保险基金给与支付的费用总额; “本次个人负担”指本次费用中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总额,包括医疗保险范围外金额和范围内个人自付金额; “本次个人现金支付金额”即需要参保人员现金交纳的本次个人负担金额; “本年度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累计支付”指一个自然年度内,医疗保险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为参保人员已累计支付的总额; 当次就医医疗费用总额=“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本次个人负担”。 6.补(换)社会保障卡期间如何看病? 答:参保人员在申请补(换)社会保障卡期间,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要主动出示《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采集有关的信息,并上传费用明细。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结算医疗费用时,全额收取现金,出具相关单据,参保人员持新的社会保障卡按原流程进行医疗费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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