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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工程预付款的涉税问题

建筑业工程预付款的涉税问题

建筑业工程预付款的涉税问题

问题描述

我是一家建筑企业,有一中标项目,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订立后建设方付给施工单位工程预付款10%,请问专家老师:

1、这种情况下,该笔预付款可以只预交2%增值税及相应附加税吗?

2、该笔款可以暂时不计收入,按预收账款处理吗?

3、如果建设方要发票,可以开具预收款发票吗?

4、这项业务应遵循的政策文件?

1、财税【2017】58号: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2、可以先计入预收款,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结转收入。

3、可以开具预收款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收到预收款时可以开具预收款发票,分类编码为612,税率不征税。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

三、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文件《附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规定,下列“不征税”项目税收分类编码表:612建筑服务预收款(建筑服务预收款)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工程预付款扣回案例

. 【例7—3】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9个月,合同价840万元,各项工作均按最早时间安排且匀速施工,经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7—9所示(时间单位:月),施工单位的报价单(部分)见表7—3。施工合同中约定:预付款按合同价的20%支付,工程款付至合同价的50%时开始扣回预付款,3个月内平均扣回;质量保修金为合同价的5%,从第1个月开始,按月应付款的10%扣留,扣足为止。 图7-9 施工进度计划(时间单位:月) 问题1.开工后前3个月施工单位每月应获得的工程款为多少? 问题2.工程预付款为多少?预付款从何时开始扣回?开工后前3个月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应签证的工程款为多少? 【解】(1)开工后前3个施工单位每月应获得的工程款为: 第1个月:30+54×1/2=57(万元) 第2个月:54×1/2+30×1/3+84×1/3=65(万元) 第3个月:30×1/3+84×1/3+300+21=359(万元) (2)①预付款为:840万元×20%=168(万元) ②前3个月施工单位累计应获得的工程款: 57+65+359=481(万元) 481>840×50%=420(万元)因此,预付款应从第3个月开始扣回。 ③开工后前3个月总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程款为: 第1个月:57-57 ×10%=51.3(万元) 第2个月:65-65 ×10%=58.5(万元) 前2个月扣留保险金(57+65)×10%=12.2(万元) 应扣保修金总额为840×5%=42.0(万元) 42-12.2=29.8 由于359×10%=35.9>29.8 第3个月应签证的工程款为:359-29.8-168/3=273.2(万元) .

工程进度及付款申请书

泰州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合同约定,我方已经完成了云墅一号工程13、17、18、21#楼基础分部工程全部工程量,已经通过验收,根据合同条款约定本次工程款为合同总价的15%,即付款金额为820002.3元。 故本次申请金额为: 捌拾贰万零贰元叁角(大写) 820002.3元(小写) 计算方式: 建筑面积×1300×15% (760+762.32+1208.14+1474.68m2)×1300×15% =4205.14×1300×15%=820002.3元 请建设单位审批! 申请人:江苏恒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墅一号项目部 建设单位审批意见: 建设单项目位负责人: 年月日

泰州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合同约定,我方已经完成了云墅一号工程2、3、4、5、6、9、10、14、15、19、22#楼基础分部工程全部工程量,已经通过验收,根据合同条款约定本次工程款为合同总价的15%,即付款金额为3343427.1元。 故本次申请金额为: 叁佰叁拾肆万叁仟肆佰贰拾柒元壹角(大写) 3343427.1元(小写) 计算方式: 建筑面积×1300×15%=17145.78m2×1300×15%=3343427.1元 请建设单位审批! 申请人:江苏恒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墅一号项目部 建设单位审批意见: 建设单项目位负责人: 年月日

泰州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合同约定,我方已经完成了云墅一号工程2、3、4、5、6、9、10、14、15、19、22#楼主体分部工程全部工程量,已经通过验收,根据合同条款约定本次工程款为合同总价的10%,即付款金额为2228951.4元。 故本次申请金额为: 贰佰贰拾贰万捌仟玖佰伍拾壹元肆角(大写) 2228951.4 (小写) 计算方式: 建筑面积×1300×10%=17145.78m2×1300×10%=2228951.4元 请建设单位审批! 申请人:江苏恒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墅一号项目部 建设单位审批意见: 建设单项目位负责人: 年月日

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

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

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 1.预付备料款的限额 预付备料款限额由下列主要因素决定:主要材料(包括外购构件)占工程造价的比重;材料储备期;施工工期。 对于施工企业常年应备的备料款限额,可按下式计算; 备料款限额=年度承包工程总值*主要材料所占比重/年度施工日历天数*材料储备天数 一般建筑工程不应超过当年建筑工作量(包括水、电、暖)的30%,安装工程按年安装工作量的10%;材料占比重较多的安装工程按年计划产值的15%左右拨付。 2.备料款的扣回 发包单位拨付给承包单位的备料款属于预支性质,到了工程实施后,随着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储备的逐步减少,应以抵充工程价款的方式陆续扣回。扣款的方法: (1)可以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备料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比重扣抵工程价款,竣工前全部扣清。其基本表达公式是: T=P—M/N T----起扣点,即预付备料款开始扣回时的累计完成工作量金额; M----预付备料款限额; N----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P----承包工程价款总额。

(2)扣款的方法也可以在承包方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后,由承包方开始向发包方还款,发包方从每次应付给承包方的金额中扣回工程预付款,发包方至少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期前将工程预付款的总计金额逐次扣回。 (四)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中间结算)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按逐月(或形象进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各项费用,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即中间结算)。 工程进度款支付过程中,应遵循如下要求: 1.工程量的确认 根据有关规定,工程量的确认应做到: (1)承包方应按约定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2)工程师收到承包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第8天起,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工程师对承包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或)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2.合同收入的组成 (1)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 (2)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构成的收入,这部分收入并不构成合

在工程款支付时间纠纷中如何确定时间点-

在工程款支付时间纠纷中如何确定 时间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随着建筑工程业的飞速发展,跟工程款支付有关的相关问题不仅仅影响着发包方和承包方,更是对广大劳动人民的工资问题有着深刻的影响。工程款支付时间纠纷就是最常见的问题之一,那么如何确定工程款支付时间纠纷中的准确时间点,下面小编将带来相关的介绍。 一、工程款支付起算时间 为了确定工程款支付的起算时间,小编在此整理了与之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价款结算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4、《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竣工结算: (1)承包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约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工程预付款比例及工程垫资的相关规定

一、《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7号)2001年12月1日实施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和包工包料情况在合同中约定预付工程款的具体事宜。 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 第十二条工程预付款结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 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工程,实体性 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第十三条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三)工程进度款支付 1、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14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4年) 第六条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四、《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建市[2006]6号)》(部分摘录) 一、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不得将建筑业企

预付款、工程款审核与审批流程统一规定教程文件

预付款、工程款审核与审批流程统一规定

预付款、工程款审核程序统一规定 第一步:“预付款”申请:总包及施工单位可直接向业主申请(可不经过监理审核),业主根据合同条款要求向各总包及施工单位办理的“预付款”手续,但要在监理备案(即用款审批表); 第二步:“进度款”申请:总包及施工单位首先向监理提交如下“表格文件”: 1、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附件1/施工用表) 2、本月工程计量报审表(附件2/施工用表) 3、本月工程量汇总表(附件3/施工用表) 4、本月工程形象进度(附件4/施工用表) 第三步:“表格文件”递交:监理收到以上“表格文件”后(各总包及施工单位先提交给监理单位),资料员按规定要求分别送给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重点本月的合格工程量 及施工资料与工程同步等),最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报给总监审批最终工程款额(重点检查本月形象进度%和施工资料与工程同步等); 1、监理资料员按总监要求,开具“工程款支付证书”;(附件5/监理用表, 由监理方填写,业主见到此表/附件5后,方可办理后续支付手续) 2、业主收到监理开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后,业主填写“XXXXXXX工程(项 目)用款审批表”,各总包及施工单位按业主“用款审批表/业主表格”要 求送至总监签署意见。 第四步:“工程款支付达到XX%”控制点:总包及施工单位应提前或同时提交“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特种设备监检报告”后,监理方可按XX%控制点支付工程款。否则扣减O-0万 元,待全部提交“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特种设备监检报告”后,再支付扣减部分工程款。 第五步:“竣工结算”的要求:如总包及施工单位未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特种设备监检报告”等,监理将不受理竣工结算书,待其全部提交后,方可受理竣工结算审核 工作。 注:表格文件的附件1、2、3、4的电子版可在监理资料员处拷贝;

工程预付款计算、支付及调整方法

工程预付款计算、支付及调整方法 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 1预付备料款的限额 预付备料款限额由下列主要因素决定:主要材料(包括外购构件)占工程造价的比重;材料储备期;施工工期。 对于施工企业常年应备的备料款限额,可按下式计算; 备料款限额=年度承包工程总值*主要材料所占比重/年度施工日历天数*材料储备天数 一般建筑工程不应超过当年建筑工作量(包括水、电、暖)的30%,安装工程按年安装工作量的10%;材料占比重较多的安装工程按年计划产值的15%左右拨付。2备料款的扣回 发包单位拨付给承包单位的备料款属于预支性质,到了工程实施后,随着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储备的逐步减少,应以抵充工程价款的方式陆续扣回。扣款的方法: (1)可以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备料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比重扣抵工程价款,竣工前全部扣清。其基本表达公式是:T=P—M/NT----起扣点,即预付备料款开始扣回时的累计完成工作量金额;M----预付备料款限额;N----主要材料所占比重;P----承包工程价款总额。 (2)扣款的方法也可以在承包方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后,由承包方开始向发包方还款,发包方从每次应付给承包方的金额中扣回工程预付款,发包方至少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期前将工程预付款的总

计金额逐次扣回。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中间结算)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按逐月(或形象进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各项费用,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即中间结算)。 工程进度款支付过程中,应遵循如下要求: 1工程量的确认 根据有关规定,工程量的确认应做到: ?承包方应按约定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收到承包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第8天起,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对承包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或)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2合同收入的组成 ?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构成的收入,这部分收入并不构成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在合同中商定的合同总金额,而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而形成的追加收入。 3预付备料款的限额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对工程进度款支付作了如下详细规定: ?工程款(进度款)在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

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及扣回问题

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及扣回 工程预付款又称材料备料款或材料预付款。施工企业承包工程,一般实行包工包料,需要有一定数量的备料周转金。预付款就是发包人为了帮助承包人解决工程施工前期资金紧张的困难而提前给付的一笔款项。在一般工程承包合同条款中,都要明文规定发包人在开工前拨给承包人一定限额外负担的工程预付款,但是工程是否实行预付款,取决于工程性质、承包工程量的大小以及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工程实行预付款的,合同双方应根据合同通用条款及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正式开工前预支给承包人的工程款。预付款是施工准备和所需材料、结构件等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国内习惯上又称为预付备料款。 按照《建设工程价款式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具备施工条件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1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时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的,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式比例(书上合同金额减去暂列金,具体按题目约定来执行。) 工程预付款的扣回: 起扣点T=P-M/N P为承包合同总合同额M为工程预付款数额N为主要材料和构件所占总价款的比重。确定工程预付款起扣点的依据是:未完施工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和构件的费用,等于工程预付款的数额。工程预付款起扣点可按下式计算: T=P-M/N (32-20)式中T--起扣点,即预付备料款开始扣回的累计完成工作量金额;M--预付备料款数额;N--主要材料,构件所占比重; P--承包工程价款总额(或建安工作量价值)。 例如:某项工程合同价100万,预付备料款数额为24万,主要材料、构件所占比重60%,问:起扣点为多少万元?按起扣点计算公式:T=P-M/N=100-24/60%=60万元则当工程量完成60万元时,本项工程预付款开始起扣。 如果承包合同中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从承包人每月的工程款中按比例扣留的话,工程预付款起扣点应为T=P(1-K)-M/N,式中,T-起扣点,即预付款开始扣回的累计应付工程款(累计完成工作量金额-相应质量保证金);K-质量保证金率;M-预付备料款数额;N-主要材料,构件所占比重; P-承包工程价款总额(或建安工作量价值)。 例如:某项工程合同价100万,预付备料款数额为24万,主要材料、构件所占比重60%,质量保证金为承包合同价的10%,发包人从承包人每月的工程款中按比例扣留,问:起扣点为多少万元? 按起扣点计算公式:T=P(1-K)-M/N=100(1-10%)-24/60%=50万元则当应付工程款为50万元(对应完成工作量金额为55.55万元)时,本项工程预付款开始起扣。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单

CB33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 ]进度付号)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致浙江蟠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今申请支付年月工程价款金额共计(大写)元 (小写元),请贵方审核。 附表: 1、工程进度付款汇总表。 2、已完工程量汇总表。 3、合同分类分项项目进度付款明细表。 4、合同措施项目进度付款明细表。 5、变更项目进度付款明细表。 6、计日工项目进度付款明细表。 7、索赔确认清单。 8、其他。 承包人:(现场机构名称及盖章) 项目经理:(签名) 日期:年月日 审核后,监理机构将另行签发工程进度付款证书。 监理机构:浙江蟠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签收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说明:本申请书及附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呈报监理机构审核后,作为工程进度付款证书的附件报送发包人批准。

(承包[ ] 进度总号)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项目截止上期末累 计完成额(元) 本期申请金 额(元) 截止本期末累 计完成额(元) 备注 应付款金额 合同分类分项项目合同措施项目 变更项目 计日工项目 索赔项目 小计 工程预付款 材料预付款 小计 价格调整 延期付款利息 小计 其他 应支付金额合计 扣除金额 工程预付款 材料预付款 小计 质量保证金 违约赔偿 其他 扣除金额合计 本期工程进度付款总金额 本期工程进度付款总金额:仟佰拾万仟佰拾元 承包人:(现场机构名称及盖章) 项目经理:(签名) 日期:年月日说明: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作为CB33的附表。

(承包[ ]量总号)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致(监理机构): 我方现报送本月工程量汇总表如下表,请贵方审核 附件:工程计量报验单 (1)承包[ ]计报号 (2)承包[ ]计报号 承包人(现场机构名称及盖章): 项目经理: 日期:年月日 一合同分类分项项目(含变更项目) 序号项目 编码 项目 编号 项目名 称 单位 合同工 程量 截止上 期末累 计 承包人申报 工程量 监理人审核工程量 本期申 报 截止本期 末累计 监理审 核 截止本期 末累计 1 二合同措施项目(含变更项目) 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价合同 工程 量 截止上 期末累 计 承包人申报监理审核 本期 申报 截止本期末 累计 监理 审核 截止本期 末累计 1 审核意见详见上表审核意见栏。 监理机构:(名称及盖章) 签收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说明:1、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依据已签认的工程计量报验单填写,监理机构审签后,作为CB33的附表,一同流转、审批 结算时用。 2、本表中的项目编码是指《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中的项 目编码,项目编号是只合同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号。

工程造价经验:工程预付款如何支付与扣回

工程造价经验:工程预付款如何支付与扣 回 工程造价经验:工程预付款如何支付与扣回提要:预付款额度主要是保证施工所需材料和构件的正常储备。数额太少,备料不足,可能造成生产停工待料;数额太多,影响投资有效使用 更多内容源自物业服务合同 工程造价经验:工程预付款如何支付与扣回 工程预付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在正式开工前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它是施工准备和所需主要材料、结构件等流动资金的主要,国内习惯上又称为预付备料款。工程预付款的支付,表明该工程已经实质性启动。 1.预付款的确立 预付备料款(国外通称为“开办费”)是我国工程建设中一项行之有效的制度,早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行使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职能时,就对备料款的拨付作了专门规定,明确备料款作为一种制度必须执行,对全国各地区、各部门贯彻预付款制度的工作在原则和程序上曾起过重要的指导作用。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地区和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对不同承包方式、年度内开竣工和跨年度工程等作了具体的规定。例如:上海市规定:凡是实行包工包料的工程项目,备料款由发包人通过经办银行办理,且应在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一个月内付清;包工不包料的工程,原则上不应得到备料款。施工单位对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工程,按施工图预算和合同造价规

定备料款额度预收备料款;跨年度工程,按当年建安投资额和规定的备料款额度预收备料款,下年初应按下年的建安投资额调整上年已预收的备料款。凡合同规定工程所需“三材”(钢材、木材、水泥),全部由发包人负责供应实物,并根据工程进度或合同规定按期交料的,所交拨材料可按材料预算价格作价并视作预收备料款;对虽在施工合同中规定工程所需“三材”全部由发包人负责供应实物,而未能遵照合同规定按期、按品种、按数量交料的,承包人可按规定补足收取备料款;部分“三材”由发包人采购供应实物的,相应扣减备料款额度,或将这部分材料抵作部分备料款。在对备料款的具体操作作了规定后,同时又规定了违规操作的处理办法:凡是没有签订施工合同或协议和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拨给承包人备料款,更不准以付备料款为名转移资金;承包人收取备料款两个月仍不开工,或发包人不按合同规定付给备料款的,经办银行可根据双方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分别从有关账户收回和付出备料款。 建设部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14条明确规定:预付工程款的具体事宜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和包工包料情况在合同中约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有关工程预付款作了如下约定:“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D。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D后向发包人发出要

[工程预付款支付申请表]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支付申请表]工程预付款 【合同范本】 一:[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申请书范本 工程预付款申请书怎么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工程预付款申请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工程预付款申请书范本【一】 XX镇至XX镇XX镇水泥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 我公司承建的XX镇至XX镇XX三级公路改建工程№1合同段,经过项目经理部的前期筹备,现施工技术人员、仪器已经就位,施工机械已经进场并调试完毕,另料场已完成场地平整,各种原材料已开始采备,已满足开工预付款申请要求。本合同段合同金额为玖佰贰拾柒万捌仟捌佰柒拾元整

(¥9278870.00),开工预付款金额为肆拾陆万叁仟玖佰肆拾叁元整(¥463943.00),现向贵办申请支付开工预付肆拾陆万叁仟玖佰肆拾叁元整(¥463943.00)请核批。 XX镇至XX镇XX三级公路NO.1项目经理部 二OXX年十二月五日 工程预付款申请书范本【二】 合同名称:xxx 合同编号: 至:根据合同约定,我方已完成工程量,并已获得你方认可,具备预付款支付条件,根据合同条款第十一条规定,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30 % ,签约合同价暂定为448870.40元,即预付款金额为134661.12元,故本次申请金为: 大写:壹拾叁万肆仟陆佰陆拾壹元壹角贰分整。

小写:134661.12(元) 附:工程预付款申请表 申请人: 日期:1010.4.13 现场监理意见: 日期:年月日业主代表意见: 日期:年月日分管领导意见: 日期:年月日主管领导意见: 日期:年月日 二:[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申请书 申请书怎么写呢?各位,我们大家一起看看下面的工程预付款申请书,欢迎各位阅读哦! 工程预付款申请书1

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92327

(风水[2016]进付001号) 合同名称:宣州区(养贤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合同编号:XZ2015-398-1 致:安徽江淮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我方已按合同完成了宣州区(养贤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合同工程量30%。根据合同约定,建设方需支付第一期工程进度款,现报上工程付款申请表,请予以审查。 计算方式:1.合同总价:6978387.65元 2.本期完成:2285900元 3、本期应付:2*0.6=1371540元 附表:1. 工程价款月支付汇总表。 2. 已完工程量汇总表。 3. 进度款支付明细表。 承包人:(盖章) 项目经理:(签名) 日期:年月日审核后,监理机构将另行签发月付款证书。 监理机构:(盖章) 签收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说明:本申请书及附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审签后,作为月付款证书的附件报送发包人批准。

(风水[2016 ]月总001号) 合同名称:宣州区(养贤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合同编号:XZ2015-398-1 致:安徽江淮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我方今申报第一期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总支付金额为(大写)壹佰叁拾柒万壹仟伍佰肆拾元 (小写1371540),请贵方审核。 工程或费用名称本期前累计完 成 金额(元) 本期申请金额 (元) 本期末累计完成金 额 (元) 备 注 应支付金额合同单价项目0 1371540 1371540 合同合价项目 合同新增项目 计日工项目 材料预付款 索赔项目 价格调整 延期付款利息 其他 应支付金额合计1371540 1371540 扣除金额 工程预付款 材料预付款 保留金 违约赔偿 其他扣除金额合计 第一期总支付金额:壹佰叁拾柒万壹仟伍佰肆拾零元零角零分 承包人:(盖章) 项目经理:(签名) 日期:年月日监理机构将另行签发审核意见。 监理机构:(盖章) 签收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说明: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作为CB-31的附表,一同流转,审批结算时用

工程预付款

各位老师好!今天能够再次站在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的讲台上讲课,我感到非常荣幸,也非常高兴。那首先呢我做一下自我介绍,我是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的硕士生,我叫苏延莉,我的研究方向是:工程造价管理。那么接下来的我们来看今天的内容:今天的内容我们来介绍工程结算中的一小部分即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 在施工单位跟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施工单位需要做施工准备工作【技术准备(熟悉和会审图纸、施工预算、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资源准备(劳动力准备、物资准备)、施工现场准备包括现场三通一平、拆除障碍物、搭建临时设施等)】,做好准备工作之后,然后才进行施工,这个阶段承包商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这些人力和物力的投入都需要大量的资金,尤为突出的是主要材料及设备费,那为了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保证施工所需材料和构件的正常储备,改善承包商前期的现金流,建设单位预支给施工企业一部分垫支,以解决施工单位工程施工前资金紧张的困难。建设单位的这部分垫支就是我们所说的工程预付款,这也是我们今天这节课的主要内容,这节主要涉及以下的内容,分别是: 1.工程预付款简介 2.工程预付款确定 3.工程预付款的起扣 1.工程预付款简介 1.1工程预付款的定义: 又称工程备料款,是指施工单位自行采购建筑材料,根据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单位在开工前按年度工程量的一定比例预付给施工单位的备料款。 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正式开工前预支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工程预付款的支付,表明该工程已经实质性启动。 1.2工程预付款规定 虽然在我国现在市场经济体制时期,施工单位饱满, (一)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也就是按照年度建筑安装工作量来拨付,这里大家需要注意一下,这在我们后面确定工程预付款时候用的就是年度建筑安装工程量)。在实际工作中,要根据各工程类型、合同工期、承包人式和供应体制等不同条件而定。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工程预付款的结算

工程预付款 1.预付备料款的限额 预付备料款限额由下列主要因素决定:主要材料(包括外购构件)占工程造价的比重;材料储备期;施工工期。 对于施工企业常年应备的备料款限额,可按下式计算; 备料款限额=年度承包工程总值*主要材料所占比重/年度施工日历天数*材料储备天数 一般建筑工程不应超过当年建筑工作量(包括水、电、暖)的30%,安装工程按年安装工作量的10%;材料占比重较多的安装工程按年计划产值的15%左右拨付。 2.备料款的扣回 发包单位拨付给承包单位的备料款属于预支性质,到了工程实施后,随着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储备的逐步减少,应以抵充工程价款的方式陆续扣回。扣款的方法: (1)可以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备料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比重扣抵工程价款,竣工前全部扣清。其基本表达公式是: T=P—M/N T----起扣点,即预付备料款开始扣回时的累计完成工作量金额; M----预付备料款限额; N----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P----承包工程价款总额。 (2)扣款的方法也可以在承包方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后,由承包方开始向发包方还款,发包方从每次应付给承包方的金额中扣回工程预付款,发包方至少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期前将工程预付款的总计金额逐次扣回。

(四)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中间结算)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按逐月(或形象进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各项费用,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即中间结算)。 工程进度款支付过程中,应遵循如下要求: 1.工程量的确认 根据有关规定,工程量的确认应做到: (1)承包方应按约定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2)工程师收到承包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第8天起,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工程师对承包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或)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2.合同收入的组成 (1)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 (2)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构成的收入,这部分收入并不构成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在合同中商定的合同总金额,而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而形成的追加收入。3.工程进度款支付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对工程进度款支付作了如下详细规定: (1)工程款(进度款)在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符合规定范围的合同价款的调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

工程预付款

预付款 在工程施工合同中,预付款可分为动员预付款和材料预付款两类。 1.动员预付款 动员预付款是指在承包商中标后,由雇主向承包商提供的一笔无息预付款,作为供承包商使用的工程动员费用,例如用于临时工程的建设、材料订购以及工程设备购置或租用等。雇主在以后的月支付中将动员预付款分期扣回。 (l)动员预付款数额的确定,可先由雇主在招标文件中提出一个幅度,一般为合同价的15%左右。 (2)动员预付款的支付条件是: l)雇主、承包商之间的协议书已签订并生效; 2)承包商根据合同条款,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已向雇主提供了履约担保; 3)承包商根据合同的格式与要求已提交了等同于动员预付款数额和币种的预付款保函。 (3)动员预付款的支付,一般情况下在满足以上条件之后,工程师应向雇主发出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而雇主应在收到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后向承包商支付动员预付款。 我国部颁条款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动员预付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金额应不低于总金额的40%,第二次支付需待承包商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支付。部颁条款也规定,承包商可只提交第一次预付款保函,第二次预付款不需要保函,

而用进入工地的承包商设备作为抵押,代替保函,具体按照合同规定要求办理。 (4)动员预付款的扣回,一般依据下述三条规则: l)开工后一段时间才开始扣; 2)完工前一段时间扣完; 3)每月平均扣回或按所完成工程价值的比例扣回。 具体在操作中,按照合同规定办理。 2.材料预付款 材料预付款是指雇主以无息贷款形式,在月支付工程款的同时,提供给承包商的一笔用以购置材料与设备的价款。雇主在以后的月支付中陆续扣回。 (1)材料预付款的支付条件: 1〉材料的质量和储存条件均符合规范要求; 2〉材料已到达工地,并经承包商和工程师共同验点人库; 3〉承包商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交了材料的订货单、收据或价格证明文件。 应该指出,支付了材料预付款,并不意味对此材料和设备的最后批准。 (2)材料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材料到达工地并满足上述条件后,承包商可向工程师提交材料预付款支付申请单,要求支付。工程师审核后,按实际材料价格的75%~95%,在月支付款中支付。部颁条款规定,材料预付款从付款月后的六个月内,在每月支付款中平均扣

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已填)最新版本

CB33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单 (微山[2016]进度付001号) 合同名称:201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地表水灌溉项目施工 合同编号:FZ161201 说明:本申请书及附表一式3份,由承包人填写。经监理机构审核后,作为工程进度付款证书的附件报送发包人批准。

CB33附表1 工程进度付款汇总表 (微山[2016] 进度总001号)合同名称:201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地表水灌溉项目施工合同编号:FZ161201 说明:本表一式 3 份,由承包人填写,作为CB33的附表。

CB33附表2 已完工程量汇总表 (微山[2016]量总001号) 合同名称:201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地表水灌溉项目施工 合同编号:FZ161201 说明:1.本表一式3份,由承包人依据已签认的工程计量报验单填写,监理机构审核后,作为CB33的附表。

2.本表中的项目编码是指《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中的项目编码,项目编 号是指合同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号。

CB 33附表3 合同分类分项项目进度付款明细表 (微山[2016]分类付 001号)合同名称:201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地表水灌溉项目施工 合同编号:FZ161201 说明:1.本表一式 3份,由承包人填写,作为CB33的附表。 2.本表中的项目编号是指合同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号。

CB33附表4 合同措施项目进度付款明细表明细表 (微山 [2016]措施付001号) 合同名称:201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地表水灌溉项目施工 合同编号:FZ161201

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

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 1、预付备料款的限额 预付备料款限额由下列主要因素决定:主要材料(包括外购构件)占工程造价的比重;材料储备期;施工工期。 对于施工企业常年应备的备料款限额,可按下式计算; 备料款限额=年度承包工程总值×主要材料所占比重÷年度施工日历天数×材料储备天数 一般建筑工程不应超过当年建筑工作量(包括水、电、暖)的30%,安装工程按年安装工作量的10%;材料占比重较多的安装工程按年计划产值的15%左右拨付。 2、备料款的扣回 发包单位拨付给承包单位的备料款属于预支性质,到了工程实施后,随着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储备的逐步减少,应以抵充工程价款的方式陆续扣回。扣款的方法: ○1、可以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备料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比重扣抵工程价款,竣工前全部扣清。其基本表达公式是: T=P—M/N T----起扣点,即预付备料款开始扣回时的累计完成工作量金额; M----预付备料款限额; N----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P----承包工程价款总额。

○2、扣款的方法也可以在承包方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后,由承包方开始向发包方还款,发包方从每次应付给承包方的金额中扣回工程预付款,发包方至少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期前将工程预付款的总计金额逐次扣回。 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中间结算)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按逐月(或形象进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各项费用,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即中间结算)。 工程进度款支付过程中,应遵循如下要求: ○1、工程量的确认 根据有关规定,工程量的确认应做到: (1)承包方应按约定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2)工程师收到承包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第8天起,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工程师对承包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或)因自身原因造成返 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2、合同收入的组成 (1)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双方签订的 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 (2)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构成的收入,这部分收入并不构 成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在合同中商定的合同总金额,而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而形成的追加收入。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77186

工程款支付程序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集团及集团所属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所属公司)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程序,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工程管理办法,结合集团事业群管理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集团指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所属公司指北大方正集团所属全资、控股以及其它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公司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一切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合同付款、零星支付、材料以及设备采购付款等。 第三条管理原则 工程款支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严禁违反合同或者逃避合同管理的支付行为。 第二章付款流程 第四条工程进度款的一般支付流程: 1.施工单位根据合同提出付款申请。付款申请需包含付款事由(合同依 据)、工程量清单、价格分析、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等原始资料,并有 项目经理的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付款申请被送交到现场工程监理处,由工程监理公司独立完成审核并出 具意见。授权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相关文件被递交到项目小 组/公司。 3.项目小组/公司安排专业工程师、造价师进行实质性审核,再由财务部、

其他相关部门会签,最后由项目小组/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 4.付款申请连同监理、项目小组/公司的意见一同递交事业群。事业群组织 相关部门审核后,给出最终支付意见,反馈到项目小组/公司,并由其完 成最终支付。事业群须将支付情况上报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备案。超出用 款计划的,事业群须上报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审批。 第五条工程结算款的一般支付流程: 1.施工单位根据合同提出付款申请。付款申请需包含双方确认的工程结算 单、工程验收文件、整改项目验收单、工程移交单等,如果是工程保修 款还需要有使用部门同意付款的确认单。 2.项目小组/公司接收到付款申请后,组织工程部门、使用部门对相关项目 进行确认,并由财务部门复核各项费用。所有相关手续都必须以正式文 件或表格的形式予以确认。在所有手续都完备后,项目公司可以把确认 文件及付款申请递交到事业群申请付款。 3.事业群对相关文件复核后,报送集团财务管理部和资金管理中心审批, 并按审批意见,由项目小组/公司完成支付手续。 第六条工程预付款的一般支付流程: 工程预付款的基本审批流程参见进度款的支付流程,将工程量确认程序调整为合同约定的预付款支付条件确认程序。 第七条材料、设备采购款的一般支付流程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付款过程也可以划分为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含保修款)三个阶段,各阶段付款均需严格按照合同条件执行。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可以由项目公司履行审核手续,直接支付给供货方,但需把付款情况及时上报事业群备案。当实际采购数量发生变化,进度款支付额度将超过原合同约定时,项目公司需把合同变动情况及时上报事业群、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并按审核意见决定实际支付额度。 结算款支付前供货方需提供结算清单,并由财务部门组织对实际到货情况与结算清单及合同的核对,在货物验收部门与使用部门对货物数量、质量情况认可

工程预付款怎么支付和扣回

工程预付款怎么支付和扣回 工程预付款怎么支付和扣回 工程预付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在正式开工前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它是施工准备和所需主要材料、结构件等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国内习惯上又称为预付备料款。工程预付款的支付,表明该工程已经实质性启动。 1.预付款的确立 预付备料款是我国工程建设中一项行之有效的制度,早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行使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职能时,就对备料款的拨付作了专门规定,明确备料款作为一种制度必须执行,对全国各地区、各部门贯彻预付款制度的工作在原则和程序上曾起过重要的指导作用。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地区和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对不同承包方式、年度内开竣工和跨年度工程等作了具体的规定。例如:上海市规定:凡是实行包工包料的工程项目,备料款由发包人通过经办银行办理,且应在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一个月内付清;包工不包料的工程,原则上不应得到备料款。施工单位对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工程,按施工图预算和合同造价规定备料款额度预收备料款;跨年度工程,按当年建安投资

额和规定的备料款额度预收备料款,下年初应按下年的建安投资额调整上年已预收的备料款。凡合同规定工程所需“三材”,全部由发包人负责供应实物,并根据工程进度或合同规定按期交料的,所交拨材料可按材料预算价格作价并视作预收备料款;对虽在施工合同中规定工程所需“三材”全部由发包人负责供应实物,而未能遵照合同规定按期、按品种、按数量交料的,承包人可按规定补足收取备料款;部分“三材”由发包人采购供应实物的,相应扣减备料款额度,或将这部分材料抵作部分备料款。在对备料款的具体操作作了规定后,同时又规定了违规操作的处理办法:凡是没有签订施工合同或协议和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拨给承包人备料款,更不准以付备料款为名转移资金;承包人收取备料款两个月仍不开工,或发包人不按合同规定付给备料款的,经办银行可根据双方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分别从有关账户收回和付出备料款。 建设部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14条明确规定:预付工程款的具体事宜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和包工包料情况在合同中约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预付款作了如下约定:“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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