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报告查询须知
根据《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报告查询业务规程》,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亲自或委托经办人代理向查询机构申请查询企业信用报告。
一、企业信用报告查询申请流程:
填表→取号→提交资料→2个工作日→确认受理的,自接收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企业在指定时间凭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回执领到查询结果;不受理的,予以退回并告知不予接收的原因。信用报告自提交之日起保留16天,客户在16天内未能前往领取,报告自行销毁。
二、企业信用报告查询申请提交资料排序:(用A4纸规格,加盖单
位公章)。
1.填写《企业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法人委托经办人申请企业信用报告查询须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见附件2);
3.有效执照/注册登记证证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企业三证合一,无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4.《机构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须提交公证处证明原件,公证文里须注有企业信用报告查询字样用途,并有法人亲笔签名);
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193号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信用
查询点。咨询电话: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