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
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二十三批)
截止2017年5月7日,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延安市环境信访件242件,现将第二十三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县
区及部
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备注
1 受理编号198号的环境
信访问题为:位于赵台
行政村康台小组的南
泥湾采油厂一大队,将
生活垃圾倒入沟门沟
内,离村民土地较近,
下雨期间,雨水将大量
垃圾冲入土地内,电线
杆也未经过主家同意,
私自栽入土地内。
宝塔区
5月2日18时,由麻洞川乡党委组织委员王军保带
队,会同主管环境卫生负责人刘海东、片村干部王
军保、杜芳元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垃圾区域距
离村上约2公里,倾倒有三堆生活垃圾,为近期所
倒,由于沟门沟内十分偏僻,平时经过行人稀少,
沿路又没有安装监控设备,经过深入调查走访,无
法确定为何人所为,遇到雨季,雨水确实会将垃圾
冲入土地。反映“南泥湾采油厂一大队未经主家同
意在地里栽电线杆”一事属实,5月2日20时,麻
洞川乡党委组织委员王军保和片村干部杜芳元积极
与栽电线杆地主家刘广平(138********)进行沟通,
并取得了主家的谅解和支持。
属实
整改措施:5月2日下午村主任艾克德带领
村干部,将垃圾全部清理完毕;麻洞川乡党委
组织委员王军保,责令村两委干部叶怀柱、艾
克德进行24小时值班,对村民和辖区单位倾
倒垃圾现象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此类现象不再
发生。5月2日21时,赵台行政村召开由村
三委班子成员和各小组长参加的会议,因村主
任艾克德工作宣传没有做到位,在会上给予严
厉批评,要求与会人员切实查找自身存在的短
板和不足,认真总结,积极整改,不断提高做
好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村支部书记叶怀
柱、村主任艾克德做出书面检查,第一书记杜
芳元做出书面检查,认真反省,坚决杜绝类似
事情发生。5月3日8时,在村干部杜芳元巡
查过程中,再未发现乱倒垃圾现象。
责任单位:宝塔区麻洞川乡政府
责任人:刘海东(麻洞川乡副乡长)联系电话:187********
2 受理编号199号的环境
信访问题为:药材公司
2015年在院子里盖了
一个厕所,天一热,臭
气熏天,他们就给厕所
里面放药,一放药之后
空气更臭更差,严重影
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
富县
信访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富县商务局于2017年5月
3日下午派王随平和鲁荣奇2人调查组赴现场进行
调查处理。2017年5月2日药材公司给院内公厕喷
洒灭蝇剂。但喷洒灭蝇剂是为了杀灭蚊蝇,保持干
净,据院内居民反映,该灭蝇剂并无明显异味,也
没有影响居民生活。
属实
整改措施:县商务局已责令药材公司加强公厕
卫生管理工作,及时清理粪坑,清扫公厕及周
边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药材公司
责任人:赵小明
3 受理编号200号的环境
信访问题为:枣园乡政
府张思德旧址景区周
边的居民房屋搞拆迁,
把拆迁的建筑垃圾都
倒在水草湾附近河里,
垃圾量非常大,对水草
湾的旅游形象造成了
严重影响。
宝塔区
5月3日8时,宝塔区枣园街道办工作人员高延勇、
贺东,房屋征收局人员武斌三人到达现场进行勘查,
现场情况为:在枣园街道办事处庙沟水草湾对面的
坡洼地带发现石头、砖块等建筑垃圾,倾倒面积大
约为15m*20m。经与房屋征收局对接,该处建筑垃圾
是与宝塔区房屋征收局合作的拆迁公司,拆迁枣园
棚户区改造,拆迁的房屋建筑材料。涉及的拆迁公
司分别是:2标段:延安昌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法
人:折宏银);3标段:宝塔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法
人:袁崇武)。现场对接情况如下:一是向延安昌新
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限5月4日前
清理完毕建筑垃圾。二是向宝塔区第二建筑工程公
司下发整改通知书,限5月4日前清理完毕建筑垃
圾。宝塔区房屋征收局与延安昌新建筑有限责任公
司、宝塔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共同协商于5月3日
上午安排挖机、铲车、运渣车辆进行建筑垃圾运转,
属实
整改措施:枣园街道办与区房屋征收局积极建
立长效机制,具体做法为:一是安排枣园街道
办事处庙沟村村民高亮亮每晚20点至早8点
对建筑垃圾倾倒进行日常巡查和监管。二是枣
园办与区房屋征收局达成协议,规定今后的拆
迁建筑材料一律倾倒至韩家沟垃圾填埋场,以
确保此类事件不在发生。
责任单位:宝塔区房屋征收局
责任人:武斌(宝塔区房屋征收局财务科科长;
枣园村棚改征收负责人)
联系方式:138********
责任单位:延安昌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宝塔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责任人:陈浩(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134********
责任人:武会东(项目负责人)
运转至枣园街道办事处韩家沟村垃圾填埋场,现已
清理完成。
联系电话:187********
4 受理编号201号的环境
信访问题为:吴起县城
很多的生活污水不经
过污水处理厂处理直
接排放到河道。
吴起县
信访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吴起县污水处理厂建成于
2009年7月,累计铺设管网27.9公里,设置收集纳
污口525个,覆盖县城区99%的区域,污水收集率达
98%,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投诉人反映的“吴起
县城很多的生活污水不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直接排
放到河道”。经调查核实,宗圪堵商贸楼由于楼体建
设问题,导致污水管网无法接入。吴起县仅有宗圪
堵商贸楼一处存在污水外排现象。
属实
整改措施:吴起县城管局正在聘请设计院制定
具体整改方案,逐步将县城范围内排污口全部
纳入污水管网收集,进行统一处理,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吴起县城管局
责任人:邱文斌吴起县城管局局长
5 受理编号202号的环境
信访问题为:延川县城
焚烧垃圾严重,空气污
染相当严重。
延川县
2017年5月2日,延川县监察大队刘延斌、环卫大
队郝金强及环保局大气污染督查队刘海潮到县城区
检查核实,经检查,未发现有垃圾焚烧行为。2017
年5月2日,环卫大队大队长高志远组织全体职工
及县城全部环卫工人召开了焚烧垃圾调查会,利用
环卫工人相互检举的办法,发现温润珍、李玉珍、
马小梅所打扫的卫生区域内今年发生过垃圾燃烧现
象。
投诉人反映问题属实。一是反延川县城焚烧垃圾属
实。温润珍、李玉珍、马小梅所打扫的卫生区域内,
个别居民将未完全熄灭的煤渣等火种倒入垃圾桶,
引发了垃圾燃烧现象。也有个别行人将未熄灭的烟
头随意扔至垃圾桶内引发垃圾燃烧,工人总共发现4
次,每次发现燃烧都及时扑灭。二是污染空气属实。
垃圾燃烧对大气造成一定污染。三是焚烧垃圾严重
和空气污染严重不属实。环卫大队管理制度里明显
属实
一是对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大队分管区域负责
人郝金强、邓展开二人存在管理上的疏忽,分
别给予经济处罚300元;二是对城区环境卫生
管理大队包区域管理干部惠小东、刘卫雄、刘
振三人分别给予经济处罚500元,并在城区环
境卫生管理大队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三是对
负有直接责任的温润珍、李玉珍、马小梅3名
保洁员予以辞退。
规定禁止焚烧垃圾,没有发生频繁垃圾燃烧现象,不可能对大气质量造成持续严重污染。
6
受理编号203号的
环境信访问题为:宝塔
区姚店镇有一非法塑
料加工厂污染严重。
宝塔区
该投诉内容与省交办163号关于群众投诉反映:“姚
店镇白牙村北侧的水泥袋子加工厂(无具体名称),
加工过程中产生浓烟,污染大气;厂内无排水设施,
污水混有水泥渣子,环境脏乱差。”的问题为同一问
题。4月28日下午,姚店镇长张永萍带领分管领导
白萌、镇综合服务站站长南志荣、驻村干部沙雪冰、
白牙村支部书记冯永宁、村主任贺志军对白牙村水
泥袋子加工厂及周围进行调查。该水泥袋子厂位于
白牙村以北炭窑沟沟口处,于2016年建成(属小作
坊),在检查中未见到任何审批手续,生产主要将废
旧编织袋经过加热、凝固,制作成编织袋生产原料,
由于该厂效益不佳,只是进行阶段性生产。厂内生
产时对废旧编织袋进行加热产生蒸馏气体直排天
空,污水无密闭排放措施,造成带有水泥渣子的污
水横流,该厂生产加工人员较少素质较差,对环境
卫生不够重视,造成厂内环境卫生脏乱差。
属实
责任追究:鉴于白牙村支部监管不到位,不能
认真履职,4月28日经姚店镇党委研究决定
给予村支部书记冯永宁诫勉谈话,并作出深刻
书面检查。5月2日,给予白牙村第一书记沙
雪冰通报批评(姚党发〔2017〕57)。
整改措施:姚店镇镇长张永萍与镇环保、环卫
工作人员对该厂现场下达停产停工通知(姚店
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整改意见书第72号),要
求镇综合服务站联合白牙村委会监督,限5月
1日前彻底清理环境卫生,并由白牙村委会收
回租赁土地,对该厂进行取缔,现已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姚店镇白牙村
责任人:沙雪冰(白牙村驻村干部)
联系电话:150********
监管单位:姚店镇人民政府
监管人:白志成(镇纪检书记)
联系电话:137********
7 受理编号204号的环境
信访问题为:长县东沟
石料厂无证开采多年,
没有任何部门管。
延长县
现场核查情况:2017年5月3日上午9时,延长县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队长王芳、七里村国土资源
所所长张世晓、七里村镇政府工作人员张永龙、县
安监局副局长朱明、县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刘鹏
五人对群众反映的延长县东沟石料厂进行现场调
查。延长县呼家川东沟碎石厂原是合法私营企业,
生产规模经营1.00万吨/年,矿区面积0.1225平方
属实
整改措施:我县将由县国土局负责,每周对东
沟采石厂进行两次专项巡查,防止违法开采行
为发生。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责任人:白新平
公里,采矿许可证证号:C610621200907120042040,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09年7月至2014年7月。由于该厂内部管理不到位,2014年7月份后,再未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手续。
举报问题查处情况:群众反映的“延长县东沟石料厂无证开采多年,没有任何部门管”不属实,该采石厂自采矿许可证到期之后再未生产,延长县国土资源局在原开采面上喷的“禁采”字样未发生变化。现在,采石场内有部分损坏机械露天摆放,无人看管。
8 受理编号205号的环境
信访问题为:延长油气
勘探公司丹7井泥浆池
就地填埋。
志丹县
现场核查情况:5月2日接到信访举报案件后,由志
丹县环保局王晓东、宜昌2名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开
展调查。经查,延长油气勘探公司钻井工程部的丹7
井为天然气井场,有气井4口。该井场已在土地、
环保等部门办理了审批手续。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
井场干净平整,周围未发现排污痕迹(附现场检查
相关照片)。
举报问题处理情况:关于“延长油气勘探公司丹7
井泥浆池就地填埋”的问题”。经查,2016年8月4
日,延长油气勘探公司钻井工程部委托具有资质的
陕西海健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6106000940079909,安全生产许可
证编号:[陕延]FM安许证字[0226],危险废物经营许
可证编号:SWF15088),于2016年12月23日完成
丹7天然气井场的泥浆固化(附固化合同)。2017
年5月3日,在县环保部门现场监督下,对已固化
不属
实
后的泥浆池进行了4处开挖,发现泥浆池有防渗布和水泥、白灰等固化材料(附泥浆固化相关照片),泥浆池已进行了固化。
责任单位:延长油气勘探公司钻井工程部
责任人:李峰 134********
9 受理编号206号的环境
信访问题为:宝塔区川
口乡潘龙村生活垃圾
处理厂向河道排放污
水,严重污染河流。
宝塔区
5月2日,延安市城管局责成市垃圾处理场迅速展开
自查,并于5月4日组织相关人员前往垃圾场现场
调查,检查人员有:市政科冯海滨(科长)、孙姣,
督查科薛志罡,市垃圾处理场曹睿(场长)、宗柏冲、
朱军、闫峰,村民屈刚;检查点位:排洪渠河道出
口、渗滤液车间侧排洪渠、计量站侧排洪渠,经市
城管局相关人员现场调查,垃圾处理场并未向河道
排放污水。
市城管局严格按照建设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
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
程》和《陕西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运行管理考核
细则》对进场生活垃圾进行处置,将垃圾填埋后产
生的渗沥液集中收集到处理站,用碟管式反渗透一
级二级膜处理工艺,处理后的中水达标排放。
5月3日,市环境监察支队监察科执法人员冯文平、
刘新刚及宝塔区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对信访问题
进行了核查。经查,延安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宝
塔区川口乡潘龙村。该项目由省发改委批准(陕发
改投资〔2017〕901号)立项,项目建设单位为延安
市环卫处(原),项目主要是对延安城区的生活垃圾
进行无害化处置。该项目于2009年开始动工建设,
不属
实
整改措施:针对本次信访举报,工作人员要求
延安市垃圾处理场要进一步加强运营管理,确
保渗滤液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达标排
放,最大限度地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
要做好周边群众对环境疑虑的解释工作。
责任单位:延安市垃圾处理场
责任人:曹睿(场长)138********
设计分两期建设,在实际建设中一次性建设,于2012年底建成,2013年初投入试运行。目前该场每天收集生活垃圾约360-380吨,共收集处置垃圾约51万吨。垃圾场配套建设有渗滤液处理系统,采用“碟管式反渗透(DTRO)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50方/天,并配套建设有(调节池、事故池)5000方的集液池。环评批复,“对产生的渗滤液经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标准后,排入地表水体”。
现场检查时,垃圾处理场正在运营。有7辆垃圾清运车辆正在倾卸垃圾,库区表面留存有少量的雨水,无外流(排)痕迹;集液池前端设置的应急外排管线阀处于关闭状态。沿途查看处理站背后的排洪渠,有少量雨水流淌,目测呈黄褐色、浑浊状,沿水渠内径两侧无污水附着的痕迹。渗滤液处理系统正在运行。台账记录显示,日均正常处理量约为40方,目前累计处理量为30240方,处理后的中水间歇性排放。
现场查阅该场2016年第三、四季度监测报告,渗滤液处理后的主要控制污染物实测值,均未超出《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的排放浓度限值。
2017年5月2日,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市垃圾填埋场地表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报告(延环监字〔2017〕第143号)显示,市垃圾处理厂地表水上下游水质
对比,下游水质未发生恶化。
10 受理编号207号的环境
信访问题为:桥镇乡政
府将全乡镇各类垃圾
堆存在洛河边,不定期
用土掩埋,下雨天冲进
洛河。
甘泉县
信访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现场核查情况:5月2日,由甘泉县委督察室牵头,
县政府督察室、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城管局、
桥镇乡政府等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参与,通过查阅
资料、现场核实、与乡镇主要负责人谈话等方式,
对群众反映的“桥镇乡政府将全乡镇各类垃圾堆存
在洛河边,不定期用土掩埋,下雨天冲进洛河”问
题进行了实地调查。
(1)现场调查组通过现场沿洛河部分河段、沿洛河
两岸和部分社区村落排查,未发现北洛河边有垃圾
堆存和掩埋现象,洛河水体也未发现生活、生产垃
圾,水质目测较好。
(2)桥镇乡政府指定政府专人对全镇、社区生活垃
圾的实施统一监管,成立了市政办(设主管领导1
人、干部2人,雇佣保洁员4人)专门负责桥镇街
道保洁工作,各村也有设有保洁员对各村卫生进行
清扫。并在乡镇、社区修建了大量的生活、生产垃
圾固定收集点和设置了垃圾筒,社区居民的生活、
生产垃圾全部都将垃圾放置于收集点和垃圾筒,不
定时有专车运送至下寺湾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每
月大约运送处置17吨。
(3)该事件于2016年 12月20日,在中省环保督
察巡查期间已被记者举报投诉,我县快查快办,责
成桥镇乡政府立即将沿洛河边填埋的生活和医疗垃
圾全部挖出,并运送至下寺湾垃圾填埋场,共计约5
属实
整改措施:县委、县政府以中省环保督察为契
机,召开专题会议,责成全县各乡镇严格按环
保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所属乡镇、
社区的垃圾收集、处置工作,坚决杜绝随意排
放、乱填乱埋现象,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
岗双责”制度。
责任单位:桥镇乡政府;
责任人:南梓富
吨。同时,县纪委对桥镇乡政府书记南梓富同志给
予党内警告处理,县城管局对桥镇乡政府处罚2万
元,县卫计局对桥镇乡卫生院处罚5000元,已结案
销号。
陕西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延安市时间:2017年4月7日-5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1-*******邮政信箱:延安市第12369号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
女人如春天的桃花。阳春三月,春暖花开时,婀娜多情的桃花会竞相开放,如一片片红霞,与如纱的垂柳,形成了桃红柳绿的春日美景。而青春靓丽的美女,正恰如春光明媚中盛开的桃花,缤纷绚烂,激情四射,充满青春的活力,充满青春的幻想,充满青春美妙的情怀。
青春岁月,容光焕发的美女,爽朗的笑声,轻盈飘逸的秀发,眉飞色舞的眼神,热情奔放的性格,恰如妩媚鲜艳的桃花,装扮了温暖的春天,惊艳了春天的美丽。无论走到哪里,美女总会给人赏心悦目的感觉,总是一道靓丽的风景,使春天增添了无与伦比的靓丽,所以说女人如春天如霞的桃花!
女人如夏日的荷花。“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炎炎烈日下,荷花亭亭玉立,静谧地开放,粉绿相间,分外妩媚。“出污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清白闲逸,自由脱俗,清新淡雅,芬芳四溢的天然美丽。远离喧嚣的尘市,在一方水土里,独享一份圣洁高雅,恬静安然的舒适,柔情似水的缠绵婉约,恰如一个静享清欢的善良女子。
“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女人天生就是清纯、善良、静美、温柔如水的性格,拥有善良的心灵,宽容的心胸。每天只求安静地做好自己,不斤斤计较,不张扬,以一颗博爱之心,宽容身边的人和事。容忍于心,善存心间,用一颗感恩的心,温暖着身边的人和事,所以说女人如夏日清爽的荷花!
女人如秋天的菊花。秋高气爽,硕果累累时,到处是丰收的喜悦景象。一场秋雨一场寒时,百花凋谢,万物凋零的时刻,菊花却在风吹雨打中毅然绽放,用顽强的生命力,笑对风雨。多姿多彩的菊花,傲然开放,装点了秋日的荒凉。“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怡然自得的享受啊!
而如花的女人,一路走来,吃尽千辛万苦,历经曲曲折折,却毫不畏惧艰难。照顾老人,陪伴孩子,洗衣做饭,工作加班,任劳任怨。宁愿自己吃苦受累,从不抱怨。在平凡的岁月,书写着女人们的精彩与不平凡。即使韶华远逝,年青的容颜失去光彩,依然在为家人创造着温暖、快乐、幸福的家园,所以说女人如秋霜中绽放的菊花!
女人如冬日的梅花。在白雪皑皑的冬季,天苍苍,野茫茫之时,大地一片衰败的景象。行走在路上,寒风凛冽,刮到脸上如刀般的疼痛,但是女人依然在路上坚强地面对、承受。这不正是无惧风雪、坚韧不拔、顽强不屈的梅花的品格吗?“ 遥知不是雪,唯有暗香来.” 梅花以它的弱小娇艳的身躯,凌寒傲雪,装点着寂寞荒凉的冬日!
在光阴的故事里,女人走过青春岁月,走过三十而立,走过四十不惑……此刻,正逐渐走在繁华落幕的路上,肩负着生活无奈的痛苦,品尝着人间聚散离合的悲欢。无论条件多么的艰苦,女人们一如既往地在路上打拼、奋斗着,时刻承担着家庭和社会的责任,装扮着世界的美好和浪漫,正在骄傲地撑起自己的半边天。“ 梅花香自苦寒来.” 所以说女人如冬日火红的寒梅!
女人如花,四季都在竞相地绽放,闪烁着耀眼的光华;女人又非花,漂亮、善良、宽容、感恩,是始终如一的信念。女人如水,柔情似水,缠绵婉约;女人又非水,坚强、勇敢、优雅、浪漫,是一生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