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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法

环境资源法
环境资源法

环境概念: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1、市场失灵2、政府决策失误3、科学的不确定性4、涉及环境问题的国际贸易

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概念:为了促使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保障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采取行政、法律、科学技术、经济和宣传教育等各种手段,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各种公害活动的总称。

环境问题分为原生环境和次生环境问题,原生比如地震海啸,次生是由人类活动引起。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1、综合性2、科学技术性3、区域特殊性4、社会性和公益性5、前瞻性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作用:

1、它是在环境与发展之间建立和谐关系的协调器。

2、它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推进器。

3、它是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法律武器。

4、它是明确各种环境保护职责和权利义务的有效手段。

5、它是维护国家环境权益,开展环境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工具。

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确认的,贯穿于整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体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特点和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方针、政策的基本准则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的功能:1、指导功能2、约束功能3、补充功能

协调发展原则(论述)

协调发展原则又称环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协调发展的原则,是指为了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做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统筹兼顾,有机结合,共同进行,以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存,使经济和社会发展持续、健康的运行。

人类为寻求一种合适的经济发展模式进行了不断的努力,在人类的不断探索和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体现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发展模式---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模式。1972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大会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为了这一代和将来的世世代代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已经成为人类的一个紧迫目标,这个目标将同争取和平和全世界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这两个既定基本目标共同和协调的实现。”1987年,由挪威手相布伦特兰夫人领导的呃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了著名的《布伦特兰报告》,即《我们共同的未来》,该报告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妨碍后代人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发展”,“满足当代人的需求”是指“代内公平”,强调人类追求健康而富有生产成果的生存权利,应当是和坚持与自然相和谐方式的统一。“不妨碍后代人满足其需求能力”是指“代际公平强调当代人在创造和追求今世发展与消费的时候应当承认并努力做到,是自己的机会与后代人的机会平等,不能允许当代人片面的自私的,为了追求今世的发展与消费而波度了后代人的本来应当享有的同等的发展与消费的机会”。1992年《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第一次把可持续发展由理论和概念推向行动,把可持续发展作为未来共同发展的战略。迄今为止,可持续发展、协调发展的额原则已经成为指导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的基本性原则,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项战略性要求。

协调发展原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本质上是有限度的发展,即对发展需要限制。从“需要”和“限制”两个方面来理解,“需要”是指人类需求

的满足,包括满足全体人民的基本需要和改善生活的需要,这是发展的目标;“限制”即我们的发展是有限度的,不能危及子孙后代的发展需要。可持续发展包括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三者的协调统一。(二)、协调发展是从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之间的相互关系的角度对发展方式提出的一种要求,这种发展方式既要符合经济规律,也要符合生态规律。

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要求保护整个生命支撑系统和小恒泰系统的完整性和持续性,发展不应损害支持地球生命的自然系统,不能超越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因此,环境法应向对环境整体的、持续的保护方向发展。

因此,应当严格贯彻协调发展原则:1、将环境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决策当中,并通过一定的法律予以规范2、将环境保护纳入有关部门的经济管理和企业管理中去

公众参与原则得以形成和发展的力量源泉:“公共信托论”“环境权理论”

风险预防原则论述

风险预防原则又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是现代环境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的要求,他适应了环境问题的特点,是处理人和自然关系的一项经验总结。

科学技术在促进人类进步的同时,也逐渐把人类推向了环境恶化的边缘。鉴于环境风险具有危害后果的不确定性,要求人类不断采取措施防范环境危害,而且采取措施防范环境恶化,为此现代化环境反将风险防范确立为其基本原则。该原则是国内外防止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经验教训的科学总结。1980年发表的《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大纲》推荐了一揽子预期性的环境政策。在同一时期,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环境委员会也提出建议,即各国环境政策的核心应该是预防为主。1982年5月《内罗毕宣言》提出预防环境破坏的重要性。1992年在里约热内陆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确认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原则,使预防污染、全面管理、综合防治的环境保护战略和环境管理思想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另外《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世界自然宪章》等国际化环境条约也有许多有关这方面的内容。就我国来讲,早在1973年《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中就已经提到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风险预防原则是指对开发和利用环境行为所产生的环境质量下降和环境破坏等,应当事项采取预测、分析和防范措施,以避免由此可能带来的环境损害,而对已经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要积极治理。它的内涵包括:1、风险预防原则是现代化环境保护的灵魂,体现了防与治的辩证关系。防治为主,并不代表治理措施不重要,它是指对已经产生的环境问题,要采取积极的治理措施,运用技术和工程办法消除或减少其有害影响,做到防治结合。2、风险预防原则最大限度的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和效率原则的结合,使环境保护和管理更趋全面和科学。

治理环境污染和破坏耗费的时间和金钱相当高,预防措施则经济的多,因此要采取措施贯彻预防风险原则:1、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就是对环境保护的各方面关系做到通盘考虑进而制定国土利用规划、区域规划和环境规划。2、建立健全环境与资源保护制度。我国的《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均有专章和专款规定。3、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提高环境科学技术水平。

协同合作原则(学理上):以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在国家各部门之间,以及在国家和地区之间,重新审视原有利益与环境利益的冲突,实行广泛的技术资金和情报交流与援助联合处理环境问题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含义:是指为了实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任务和目的,依

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由调整特定环境资源的社会关系的一系列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组成的相对完整的规则系统。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全看):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江青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且进行跟踪颈侧的方法与制度。

排污权交易制度:

三同时制度: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一切建设行为,其环境保护措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简称“三同时”制度。

环境标准的概念:为了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体健康和社会物质财富,依据国家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对环境保护工作中需要统一的各项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依法定程序做制定的各种规范的总称,又称环境保护标准。(有一张纸条)

3R原则: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原则

排污收费制度:大气、海洋、固体废弃物是排污即收费,噪音是超标即收费,水是双重标准排污/超标即收费。

减收、免受和缓收的共同因素是不可抗力

环境法律责任具有以下特点:1、主体的广泛性2、产生原因的多样性3、因果关系认定的复杂性

环境侵权概念:因产业活动或其他人为原因,致使环境介质的污染或破坏,并因而对他人人身权(含人格权)、财产权造成损害或有造成损害之嫌,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环境侵权的特点:1、主体地位的不平等2、价值判断的双重性3、行为认定的复杂性环境污染:人们在生产生活活动中,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了超过其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能量,导致环境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等特性发生改变,从而使环境的质量变低,危害人类及其他生物生存和发展的现象

环境污染的特征:环境污染具有伴生性2、环境污染具有间接性3、环境污染具有综合性和积累性4、环境污染后果具有严重性

地方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机关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须报国务院批准。凡是向已有地方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排放标准。

防治大气污染监督管理制度:涉及的制度有环境规划法律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申报等级制度,环境许可制度,排污收费制度,(以下是特有)总量控制制度,重点城市制度,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和公报制度。P125

防治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

1、严格限制含有毒物质的废气和粉尘排放

2、防治可燃性气体污染大气

3、配置脱硫装置

4、防止放射性物质污染大气

5、防止饮食服务业排放油烟污染

6、防治恶臭气体和有毒有害烟尘污染

7、防止扬尘污染大气

8、防治消耗臭氧层物质破坏大气环境

防治机动车船污染p128

P140-141

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原则:

一、水资源保护与追污染防治相结合原则:1、水资源保护的同时,要发挥水体的自然自净能力,减少水污染2、水污染防治同时保持水体的合理流量和合理水位相结合。

二、防治水污染应当按流域会区域统一规划原则:1、区域规划服从流域规划2、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

三、水污染与防治与企业布局、改造相结合原则

水污染防治的主要制度p144:涉及的制度有环境规划法律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申报等级制度,环境许可制度,排污收费制度,(以下是特有)总量控制和核定制度,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制度,划定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度。

水污染防治总量控制制度: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水污染物达标排放,仍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体,可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并对由排污量削减任务的企业,实施该重点污染物排放量核定的一系列制度的总称。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P145的防治地表水污染的六项

P148-149

环境噪声概念:指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学习的现象。工业噪音和建筑施工噪音归环保部门管,大部分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归公安部门,交通噪音归交通部门。

偶发性强烈噪音排放的申请公告制度:《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的却需要排放偶发性强烈噪音的,必须事先向放低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

关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禁止性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几种区域内,禁止夜间(22:00—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先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向附近居民公告。

P182有关声响装置的规定

室内装修活动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规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P186 p188

自然资源:指自然环境中与人类社会发展有关的、能被利用来产生使用价值,并影响劳动生产率的自然诸要素。

体现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要法律制度: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二、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制度三、许可证制度四、检疫制度(动物植物)

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价值的、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一、国家级别:一级、二级二、地方级别:一般是省级三、三有: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有重要科学研究价值的。

林业部门主管:陆生野生动物,林区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林

渔业部门:水生野生动物农业部门:其他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野生动物保护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森林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1、国家对森林资源实行重点保护的原则2、经济效益服从生态效益的原则3、遵循森林资源生态规律的原则4、以营林为基础,永续利用的原则5、对森林资源实行限额消耗的原则。

土地资源是指在当前和可预见的未来对人类有用的土地。这里的土地资源,不包括土地的上层空间和气候资源,以及土地下层和矿藏、地下水等。土地资源具有以下几个基本属性:1、面积有限2、位置固定3、生产能力永久4、基本用途不可替代5、自然差异我国的耕地保护法律制度,国家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这是我国对农村土地的一方针。

关于稳定耕地数量的基本制度:

1、严格控制耕地转化为非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规划,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2、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国家的政策市不得侵占耕地,保障耕地的数量,质量不变。如果是非农业建设批准占用耕地的,应当按照“占多少垦多少”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的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3、鼓励依法开发农用地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4、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第一、二段看一下,)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户宅基地,农村居民出卖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已批准。建设占用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审批手续。征用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用上述规定以外的土地,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鼓励农民增加投入,提高土壤肥力: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期限一般为40年,林地一般为50-70年,可以申请延长。

水资源保护法的主要内容:水资源权属制度: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形式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无偿使用的权利。

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教养、圈养的畜禽引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水资源开发利用制度:开发、利用水资源,首先应当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

矿产资源是一种十分重要的非可再生和可耗竭的自然资源。

矿产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1、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原则2、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3、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依法勘察、开采的原则4、合理开发利用的原则5、保护矿产资源与保护环境相协调的原则。

P285

我国特殊区域环境保护立法主要从三个方面对我国特殊区域环境保护进行了规定:自然保护区法律规定、风景名胜区法律规定、历史文化遗迹法律规定、国家公园法律规定。

P295 p297 p300

国家公园是生态保护的重要手段,其兴起于美国,随后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发展并逐步走向成熟。

国际林业局主管全国森林公园工作。

共有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保护和改善全球环境,是全人类的共同利益所在,国家作为国际环境法的主要主体,自然承担着重要的责任,而要保护和改善全球环境必须依靠国际社会的公共努力,进行充分的国际合作,因此各国都应该共同承担责任,但是由于各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水平不同,废弃物和污染物的排放量也不同,技术和工业水平也不同,不应该要求所有国家承担相同的责任。共同责任又包括两层含义:1、各国都应该采取措施,保护和改善其管辖范围的环境,并防止对以外的环境造成损害2、各国都应该广泛参与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

环境资源法复习重点

环境资源法题型:名词5个、简答5个、案例1个、论述2个 一、环境法四分法 1.基本法 2.环境要素法 3.自然资源法 4.防治污染法 二、环境的概念 环境资源法律中的环境包括天然环境和人为环境两个方面。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三、环境问题 (一)概念: 环境、资源和生态问题(简称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的运动变化而给人类造成的一切有害影响和危害(课件:是指由于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使环境条件或因素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 (二)发展(三阶段): 1.环境问题的萌芽阶段。即从人类诞生至18世纪工业革命以前。 基本特征:人对自然的依赖、盲从、迷信和崇拜。这个时期的环境问题主要是局部性、短期性和个别性的环境问题。

2.环境问题急剧发展、局部恶化的阶段,又称近代环境问题阶段,即从工业革命开始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 基本特征: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是人对环境的占有、征服、统治和掠夺。 3.环境问题全面发展和局部被抑制的阶段,又称现代环境问题阶段,即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今。 基本特征是: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环境观和不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继续存在,新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已经产生。 这个的环境问题又可以细分为两个阶段: (1)从20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以着名的世界八大公害事件为代表,以1972年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为标志; (2)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以着名的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泄漏为代表,以1992年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为标志。(三)主要表现: 1.全球变暖 2.臭氧层破坏 3.酸雨 4.淡水资源危机 5.资源、能源短缺 6.森林锐减 7.土地荒漠化 8.物种加速灭绝 物种 9.垃圾成灾 10.有毒化学品污 染 四、环境资源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环境资源法(简称环境法)是指关于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及其管理的各种法律规范和法律表现形式的总和 (二)特征: 1.调整对象的特殊性

法考《环境资源法》复习题集(第3154篇)

2019年国家法考《环境资源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每年的环境日是:( ) A、4,22 B、6,5 C、5,6 D、6,6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1节>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B 【解析】: 法律依据为《环境保护法》第12条的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2.依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权限和效力的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地方排污标准须报国务院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B、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省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地方排污标准时,可略低于已有国家排污标准 C、国家排污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排污标准 D、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排污标准>>>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环境标准制度 【答案】:B 【解析】: 考查环境污染排放标准的制定。根据《环境保护法》第16条的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见,本题中B选项的说法不正确,是正确选项。 3.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被确立为我国的一项:( ) A、基本国策 B、基本政策 C、基本方针

D、基本策略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1节>环境保护法的体系 【答案】:A 【解析】: 法律依据为《环境保护法》第4条的规定,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4.某省A市和B市分别位于同一河流的上下游。A市欲建农药厂。在环境影响评价书报批时,B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该厂对本市影响很大,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提出异议。在此情况下,该环境影响评价书应当由下列哪一部门审批?(2014年卷一31题,单选) A、省政府发改委 B、省人大常委会 C、省农药生产行政监管部门 D、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3条第3款规定:“建设项目可能造成跨行政区域的不良环境影响,有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共同的上一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根据题意,A市农药厂的建设会对B市的环境造成很大影响,造成跨区域的不良环境影响,且B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异议,环境影响评价书应由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因此,A、B、C项错误,D项正确。 5.某采石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获批后,采用的爆破技术发生重大变动,其所生粉尘将导致周边居民的农作物受损。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31题.单选) A、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该采石场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B、建设单位应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C、该采石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完全相同 D、居民将来主张该采石场承担停止侵害的侵权责任,受3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答案】:A 【解析】:

环境资源法 题库(选择题版)

第一章环境保护概述 1. 请问环境与资源两个概念的关系是:________ A:并列关系B:包含关系C:相交关系D:对立关系 2. 按照不同标准,可以对环境进行不同分类,下面哪一项不是根据组成自然环境的各种要素进行的分类:__________ A:大气环境B:水环境C:自然环境D:土壤环境 3. 由于自然界自身变化所导致的环境问题,我们称之为___________ A:第一环境问题B:第二环境问题C:第三环境问题D:次生环境问题 4. 以下哪项不属于当代环境问题的特点__________ A:全球化B:综合化C:高科技化D:伦理化 5. 第一次正式而系统地提出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报告是:__________ A:《我们共同的未来》B:《零增长论》C:《21世纪议程》D:《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 答案: 1~5:B C A D A 第二章环境资源法概述 6. 下面属于狭义的环境资源法的是:_________ A:《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B:《民法通则》C:《环境保护法》D:《水法》 7:以下哪个时期是我国环境资源法发展的黄金时期:___________ A:1949~1972 B:1973~1979 C:1979~1989 D:1989至今

8:以下哪个不属于环境资源法的适用范围:___________ A:适地B:适人C:适事D:适时E:适法 9:环境权的客体是:_________________ A:是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各种环境要素; B:是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C:是环境资源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D:是国家,国家机关,法人,公民。 10:环境资源法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范围不包括:___________ A:环境资源法的一般理论问题B: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C:污染防治法D:国际环境保护法E:环境经济法学 答案: 6~10:D C E A E 第三章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 11. 下列哪一项不是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__________ A. 污染者付费. 开发者保护. 利用者补偿 B.公众参与原则 C. 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原则 D.“三同时”原则 12. 法的规范根据其抽象程度不同,可分为三个层次。以下哪一项不是其中的层次? A. 基本原则 B. 原则 C. 规范 D. 规则 13. 以下对“预防为主”原则的描述错误的是________________ A. 环境问题具有难以预见性和不确定性是环境保护工作采取“预防为主”的原因

关于中国环境资源法 体系

内容摘要:摘要:关于我国环境资源法的体系,目前学术界尚无定论,实际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环境资源法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如何构建我国环境资源法体系是一个热点问题,本文试图从我国目前的环境与资源法现状、环境资源法学术理论发展的角度,并借鉴国外的环境法的体系,构建我国环境资源法的体系,我国环境法的体系主要由环境资源基本法、环境污染及公害防治法、自然资源法、生态环境保护法、涉外环境资源法五大部分构成。 关键词:环境与资源、环境资源法、环境资源法体系 按马克思法哲学的观点,法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其总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经济基础(更确切、通俗地说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变化必然要导致法的变化。“‘法发展’的进程大部分只在于首先设法消除那些由于将经济关系直接翻译为法律原则而产生的矛盾,建立和谐法体系,然后是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影响和强制力又经常摧毁这个体系,并使它陷入新的矛盾”这说明和谐法体系建立后,一旦出现新的法律关系,必然要求建立新的法律部门。环境资源法是从经济法分离出来的一个新的部门法。 环境资源法作为一门新兴法律部门,其涵盖内容之变化亦源自社会环境与资源问题的不断增现和变化。一如日本环境法的发展历史,由最初于1967年制定《公害对策基本法》基于二战后严重的公害事件在日本各地的发生和1972年《自然环境保全法》来保护自然环境,到1977年考虑由于发展经济而继续大规模地开发土地,环境破坏加剧之事实而颁布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再到九十年代不仅是防止工厂公害和保护珍贵的自然问题,而且扩大到从汽车公害、城市乱排水问题、废弃物处理,到地球温暖化、沙漠化、热带雨林破坏等影响到地球环境问题,并且公害的质也发生了变化,故制定了《环境基本法》以完善其环境法律体系;而迄1997年因焚烧废弃物设备释放毒气引起强烈的社会不安,遂于短期内制定了如《有机氯化合物剧毒气类对策特别措施法》等相关环境标准,并于2000年1月施行 .可见环境法内容、体系的变化跟经济发展、社会环境问题及人们的认识是休戚相关的,本文正是从这个角度,吸收、借鉴国内外环境法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和认识,确立我国环境资源法的体系主要应由环境资源基本法、污染及公害防治法、自然资源法、生态环境保护法和涉外环境资源法五大部分构成。 一、环境资源基本法 我国尚未建立环境资源基本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于日趋增多和复杂的环境生态问题,其处理方式和解决手段也需要是多方位、多层次的对策措施,在需要建立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时,“实践中各国认识到必须先确定一个统一的综合性政策目标,这种综合性的政策目标在整体上转变为国家意志时就是现在的所谓基本法。” 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苏联、日本、美国、瑞士、罗马尼亚、凶牙利等国都制订了综合性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我国还没有完全意义上的环境资源基本法,法学界多将与此类似的内容称为“综合性环境基本法”,相关表述有:“我国1979年试行并于1989年修订重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目前环境保护的一部综合性的基本法,该法对环境保护的所有新问题作出全面的规定。”“综合性环境保护基本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环境保护法律系中这一层次的法律规范,是适应环境要素的相关性、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和环境保护对策的综合性而出现的,是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原则、制度和措施所作的基本规定,其特点是原则性和综合性的法律规范。”故在我国一般将《环境保护法》视为基本法范畴,但实际上作为基本法其一般只对该部门法的基本和重大问题作些原则性的规定,不是也不应该是具体的实施

环境资源法案例分析

环境工程0702班 倪金元 U200715687 环境资源法案例《溪坪村旁的化工厂》思考题: 1.案例中有哪些法律关系? 2.环境资源法体系中有哪些条例适用于该案例? 3.案例违反了哪些环境法? 4.针对案例,谈谈我国现行环境法存在哪些问题? 作为一起中国环保史上一起极其及其典型的案例,《溪坪村旁的化工厂》曾在2003年被国家环保总局列入“中国十大环保案件”。作为典型案例,这其中有着丰富的环境法律义务关系值得我们进一步分析。 法律关系: 案例中比较突出的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包括当地村民与榕屏联营化工厂之间的环境纠纷关系、当地村民与政府之间的责任义务关系以及当地政府(包括环保局)和化工厂之间的监管与被监管关系;人与自然的法律关系包括化工厂与当地自然生态环境系统的关系和当地村民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首先,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公民有享受良好环境的权利和保护环境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权在受到环境污染损害时要求赔偿。在该案例中,溪坪村村民理应享有国家赋予公民的环境权利,但榕屏联营化工厂却忽视村民权利,为追求企业效益最大化,违规建设、违规运营。在其建设初期未经过严格环评审查、在其运营过程中违规排放氯气工业违规堆放生产废渣,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水污染以及山地土壤污染,导致屏南县溪坪村周围山林大面积枯死,溪坪村后龙溪下游鱼虾绝迹,当地村民皮肤病癌症患病几率急剧上升。因而,在本案中,以溪坪村为主的数个村庄村民与榕屏联营化工厂之间的环境权纠纷关系为首要法律关系。作为一家政府与企业联营的工厂,政府对化工厂负有审批监管责任。同时,政府有保障人民生活环境不受到来自化工厂污染的自然环境影响的义务。

《环境资源法》课程教学大纲

《环境资源法》课程教学大纲 (适用于法学专业) 课程编码:1102413130 学时:48学分:3 开课学期:第五学期 课程类型:学科专业基础课 先修课程:法理学、民法、刑法、行政法 教学手段:板演 一、教学目的与任务: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课,是法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之一。通过课程的教学,使学生系统掌握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规范,以便在实践中为我国的环境法制建设服务。通过教学,使学生们了解环境问题的性质、解决的方法及途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掌握我国环境立法状况,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环境保护单行立法,国际环境立法等内容,牢固掌握环境法基本制度、环境法律责任、环境纠纷解决等内容并使学生形成良好的环境意识及环境法制观念,能分析和解决实践当中遇到的环境法律问题。 二、课程的基本内容: 第一章绪论(1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同学们对环境科学和生态学的基本问题有所了解,为学习和研究环境法学奠定基础。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不同学科意义上环境概念的区别和联系 难点:环境问题的成因和解决 教学方法:讲授 第一节环境与环境问题 一、环境 (一) 环境的概念 (二)在法律上对环境进行定义的方式 二、环境问题

第二节环境保护 一、环境保护的提出 二、我国的环境保护 思考题: 1.自然科学上的环境与法学上的环境有哪些异同? 2.如何理解人类环境与生态环境的关系? 第二章环境法概述(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们了解环境法的概念、特征和体系,对环境法整体有个宏观的认识,掌握环境法的基本性质,正确理解环境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等基本理论问题。通过了解国外环境法的基本内容和发展趋势,研究如何结合我国的实际,完善我国的环境立法体系。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环境法的概念和特征 难点:我国环境法的体系 教学方法:讲授1学时+讨论1学时 第一节环境法的概念及特征 一、环境法的概念 二、环境法的特征 第二节环境法体系比较 一、以美国为代表的基本法模式 二、以英国为代表的整合化模式 三、以法国为代表的复合法模式 四、以日本为代表的法典化模式 第三节我国环境法的体系 一、宪法性规定 二、综合性环境基本法 三、环境保护单行法 四、环境标准 五、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 六、国际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 思考题:

环境资源法复习题

环境资源法复习题 1.环境的概念与分类 《环境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分类: 一类是“天然的自然因素总体”,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自然环境。其特点是天然形成,无人工干预; 一类是“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即在天然的自然因素基础上,人类经过有意识地劳动而构造出的有别于原有自然环境的新环境。如人文遗迹、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环境问题的概念与分类 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界或人类的活动,使环境质量下降或生态系统失调,对人类的社会经济发展、健康和生命产生有害影响的现象。 分类:一、原生或第一类环境问题:由于自然界的运动引起的环境问题。 二、次生或第二类环境问题:由于人类的活动所引起的环境问题。 ⑴环境破坏,指由于人们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活动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自然资源浪费。 ⑵环境污染,主要是工农业生产和城市生活把大量污染物排入环境,使环境质量下降,以至危害人体健康,损害生物资源,影响工农业生产。 3.我国环境法的目的与任务 环境保护法的目的: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保护法的任务: ⑴合理利用环境与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⑵建设一个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人民健康; ⑶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促进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第一项任务即保护环境与资源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直接目的。第二项任务保护人民健康,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根本任务。 4.环境保护法的特点 ⑴综合性,保护对象的广泛性和保护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个极其综合化的法律部门。 ⑵技术性,环境保护需要采取各种工程的,技术的措施。 ⑶社会性,环境保护的利益同全社会的利益是一致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公益性,最明显地体现了法的社会职能一面。 ⑷共同性,当代的环境问题已不是局部地区的问题,有的已经超越国界成为全球性问题。污染是没有国界限制的,一国的环境污染会给别国带来危害,因此,环境问题是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尤其是全球性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各国的合作与交流。 5.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6.我国环境资源法的体系 环境资源法体系是指一国内所有调整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资源活动的现行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协调一致的统一整体。 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环境保护法律规范: (1)《宪法》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范;(2)综合性环境保护基本法;(3)自然资源保护单行法律、法规中的环境保护规范;(4)防治环境污染单行法律、法规中的环境保护规范;(5)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环境与资源保护规章;(6)环境保护标准中的环境保护

环境资源法学习参考

环境资源法 一、概念 1、环境法上的环境: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环境问题:是指在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的作用下发生的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结构和状态变化的现象。它是当今人类所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也是涉及人类能否长久持续发展的问题。 3、环境污染:是指由人类活动直接间接向环境排放了超过其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能量,从而使环境的质量降低,以致影响人类及其他生物正常生长和发展的现象。 4、环境破坏:是指由人类活动引起的生态退化及由此而衍生的环境效应。它可以使一个或数个环境要素数量减少,质量降低,从而降低乃至破坏了它们的环境效能,使生态平衡遭到破坏。 5、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和。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法律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等。 6、生态文明: 7、环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和推动的,为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目的,调整有关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等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9、建设项目环评:指一切对环境有影响的工业、交通、水利、农林、商业、卫生、文教、科研、旅游、市政等基本项目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及引进的建设项目(包括“三资企业”的建设项目),都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

环境资源法复习重点

环境资源法 题型:名词5个、简答5个、案例1个、论述2个 一、环境法四分法 1.基本法 2.环境要素法 3.自然资源法 4.防治污染法 二、环境的概念 环境资源法律中的环境包括天然环境和人为环境两个方面。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三、环境问题 (一)概念: 环境、资源和生态问题(简称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的运动变化而给人类造成的一切有害影响和危害(课件:是指由于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使环境条件或因素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 (二)发展(三阶段): 1.环境问题的萌芽阶段。即从人类诞生至18世纪工业革命以前。 基本特征:人对自然的依赖、盲从、迷信和崇拜。这个时期的环境问题主要是局部性、短期性和个别性的环境问题。 2.环境问题急剧发展、局部恶化的阶段,又称近代环境问题阶段,即从工业革命开始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 基本特征: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是人对环境的占有、征服、统治和掠夺。 3.环境问题全面发展和局部被抑制的阶段,又称现代环境问题阶段,即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今。 基本特征是: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环境观和不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继续存在,新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已经产生。 这个的环境问题又可以细分为两个阶段: (1)从20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以着名的世界八大公害事件为代表,以1972年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为标志; (2)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以着名的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泄漏为代表,以1992年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为标志。 (三)主要表现: 1.全球变暖 2.臭氧层破坏 3.酸雨 4.淡水资源危机 5.资源、能源短缺 6.森林锐减 7.土地荒漠化 8.物种加速灭绝物种 9.垃圾成灾 10.有毒化学品污染 四、环境资源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环境资源法(简称环境法)是指关于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及其管理的各种法律规范和法律表现形式的总和 (二)特征: 1.调整对象的特殊性 既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既保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环境、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也保护人类共享的自然环境,更强调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和秩序 2.综合性 环境问题的综合性、环境保护对象的广泛性和保护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环境资源法是—个高度综合化的法律部门;相关法律部门的交叉和相关学科的渗透,则为这种综合性奠定了雄厚的基础

《环境资源法》网上作业参考标准答案

《环境资源法》网上作业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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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法》作业讲评与自测 第一章绪论 一.单选 1.环境科学以()为研究对象?A A.人类 B.动物 C.植物 D.微生物 2.以下哪个属于世界现代史上的“八大公害事件”之一?()D A.我国中东部地区的雾霾现象 B.印度博帕尔农药厂毒气渗漏事件 C.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放射性物质泄漏事件 D.比利时马斯河谷烟雾事件 3.我国《环境保护法》第二条列举了()种环境因素?()C A.13 B.14 C.15 D.16 4.以下哪个属于次生或者第二类环境问题?()B A.地震 B.环境污染 C.火山爆发 D.海啸 5.新《环境保护法》第二条所规定的环境因素中比1989年12月26日发布施行的《环境保护法》第二条规定的环境因素增加了()这一环境因素。D A.大气 B.水 C.海洋 D.湿地 6.我国四大海区中,()水质最差?()C A.渤海 B.黄海 C.东海 D.南海 二.多选 1.以下哪些是人为环境?()CD A.大气环境 B.水环境

C.城市 D.乡村 2.从人类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或者环境的功能,可将环境分为()AB A.生活环境 B.生态环境 C. 自然环境 D.人为环境 3.生态环境是指影响生态系统发展的各种生态因素,即环境条件。包括()ABCD A.气候条件 B.土壤条件 C.生物条件和地理条件 D.人为条件 4.以下哪些是自然形成的环境?()ABCD A.地质环境 B.生物环境 C.土壤环境 D.大气环境 5.以下那些属于环境破坏现象?()ABCD A.毁林开荒 B.过量放牧 C.掠夺性捕捞 D.乱猎滥采 6.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提出了当今人类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环境问题:()CD A.环境污染 B.环境破坏 C.发达国家的环境问题 D.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问题 7.环境保护的基本手段包括()ABCD A.行政、经济 B.科学技术 C.宣传教育 D.法律 三.判断 1.从生态学的环境定义可知,其范围要比环境科学的环境定义广泛的多。()? 2. 从生态学的环境定义可知,其范围要比环境科学的环境定义狭窄的多。()× 3.新《环境保护法》于2014年4月24日发布,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4. 新《环境保护法》于2014年4月24日发布,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环境资源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中南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环境资源法 一、填空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各种_____的和_______的 自然因素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古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_____和_____。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____________________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 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____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______。 4.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旋,必须与主体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5.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 适用___________的规定,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除外。 6.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_____,从__________________时起计算。 7.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__________________或者其他依照本法律规 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___________向人民法院起诉。 8.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________国家排放标准的,须报 经___________批准。 9.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用于_____________,不得挪作他用,并由__________ 依法实施审计监督。 10.在生活饮用水源地、___________、_________和其他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 建排污口。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必须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 11.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__________,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_________。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______、专属经济区、 ___________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13.任何单位未经_______________批准,不得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倾倒任何废弃物。需要倾倒废弃 物的单位,必须向_______________提出书面申请,经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后,方可倾倒。 14.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_________、___________。 15.进口者对海关将其所进口的货物纳入固体废物管理范围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____________,也可以 向人民法院提起_________。 16.工业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___________时产生的干扰____________的声音。 17.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机动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必须符合___________的规定;在 执行_________任务时,禁止使用警报器。 18.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客观、______、_____,综合考虑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 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9.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 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20.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_________等过程中进行的_________、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 21.国家对退耕还林实行______________负责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

环境资源法题目

《环境法概论》作业题答案1单元 2009年06月08日星期一11:35 A.M. 一单元 一、单选题 1、(1)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定义理解错误的是(C、国内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公认的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定义)。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不包括(C、区域性)。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包括:(C、物和行为)。 4、外国环境法的完备阶段的重要标志是(C、环境保护基本法在各国出现)。 5、我国第一次对环境保护作出明确规定的宪法是(C、1978年宪法)。 6、各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最高立法依据是(A、宪法)。 7、进行环境管理、处理环境纠纷的直接依据是(C、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律法规)。 8、最早提出“可持续发展”原则的著作是(A、《增长的极限》)。 9、为了贯彻“防治结合”的原则,我国确立了(B、“三同时”制度)。 10、与环境污染有直接关系的是(A、工业生产布局)。 二、多项选择题 1、以下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目的二元论”的说法正确的有(BC)。 B、“二元”是指保护人群健康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C、其前提是认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依存 2、对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客体的物理解正确的是(ABCD)。 A、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中作为权利义务对象的物,是指表现为自然物的各种环境要素 B、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客体的自然物必须是人们可以影响和控制的、具有环境功能的自然物 C、现阶段太阳还不能成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 D、随着人类科学技术时评的提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客体范围会逐渐扩大 3、下列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表述正确的是(ABDE)。 A、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人们在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中所产生的同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有关的社会关系 B、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定性,是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最重要的特征 D、环境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中介物 E、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目的是协调人与环境之间关系 4、外国环境法发展阶段的主要特征是(ABD)。 A、宪法中加入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B、加强国家环境管理;D、完善污染防治立法 5、下列关于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与发展表述正确的有(AB)。 A、我国最早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的产生最早可以追溯到殷商时期 B、我国现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要比西方工业发达国家至少晚一个世纪 6、我国现行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包括(ABCDE)。 A、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规定 B、环境与环境资源保护基本法 C、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律法规 D、环境标准

环境资源法知识点(全)

环境资源法名词解释 1、环境: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 2、环境问题:由于人类活动或者自然原因使环境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至影响人类的生活和生产,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 3、环境法基本原则:是指为我国环境法所确认的、体现环境保护基本方针、政策,并为国家环境管理所遵循的基本准则。 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可能影响环境的工程建设、开发活动和各种规划,预先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及防治方案的报告,经主管当局批准才能进行建设这样的制度。 5、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其他工程项目,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 6、征收排污费制度:是对于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国家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征收一定的费用。 7、许可证制度:凡是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各种规划、开发、建设项目、排污设施或经营活动,其建设者或经营者,需要事先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许可证后才能从事该项活动的制度。 8、环境标准:是指为了维护环境质量、控制污染,从而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生态平衡,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规范的总称。 9、环境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和妨害人们正常生活学习的声音。 10、环境噪声污染: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11、噪声敏感建筑物: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12、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13、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14、土地权属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人民集体所有制。 15、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域,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土地所有者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法律规定。 16、野生动物:广义: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狭义: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最新环境资源法考试重点

环境资源法复习资料 名词解释: 1、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称为可持续发展。三方面的内容:1)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发展,其目的是为了增进人类的福利,改善人类的生活质量。2)要实现发展以满足需要,但同时应当为维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而限制某些行为,不至于因为当代人类的发展而危害满足后代人类发展所需要的物质基础。3)就当把经济发展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有机的结合起来。 2、环境资源法:是调整有关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书上: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以及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环境问题:即环境资源问题,是指因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而引起的环境资源破坏和环境质量变化,以及由此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的现象。 4、人类环境:指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体。 5、公民环境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它是指公民有在安全和适宜的环境中生存的权利,同时又负有保护和改善环境的义务。 6、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又称环境质量预断评价,是指在从事工程建设、开发行为或国家制定规划、政策和法律时,应当于计划阶段或正式实施前,就其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7、环境标准:是指国家根据人体健康、生态平衡和社会经济发展对环境结构、状况的要求,在综合考虑本国自然环境资源特征、科学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的基础上,对环境要素间的配比、布局和各环境要素的组成以及进行环境保护工作的某些技术要求加以限定的规范。 8、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小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9、环境许可制度:又称环境许可证制度,是指从事开发利用环境资源和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活动之前,必须向有关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后才能从事该项活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 10、排污权交易制度:也称排污指标有偿转让,是指在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排量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鼓励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污染治理节约排污指标,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监督管理下以排污指标为标准的进行交易。 11、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凡是需要向环境排放各种污染物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事先向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申领排污许可证手续,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获得排污许可证后方能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制度。 12、环境法上的环境:指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13、环境民事责任:是指因污染环境造成被害人人身或财产损失而应承担的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是民法中的民事责任的一种具体形式。(PPT:公民、法人因污染和破坏环境,造成被害人人身或财产损失而应承担的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 14、环境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严重危害环境和破坏资源的行为,造成或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触犯刑罚构成犯罪应承担刑事制裁的法律责任。 15、环境行政责任:是指违反环境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单位和个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简答: 1、什么是环境民事诉讼?及其特点。Pg276 环境民事诉讼是指环境侵权受害人为保护自身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依据民事诉讼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人民法院对侵权行为人提起的诉讼。 其特点:①起诉资格的放宽:通过公益诉讼的运用、集团诉讼的途径。公益诉讼以促进公共利益为建制目的和诉讼条件.集团诉讼是指处于相同情况下,由共同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临时组织集合体,作为诉讼主体,并由其代表人进行诉讼活动,该诉讼判决对所有共同利害关系人都有效的一种诉讼制度,它是多数人之诉的一种形式。集团诉讼特点:(1)诉讼主体是有共同利害关系的当事人。(2)代表人代为诉讼。(3)判决结果对所有共同利害关系人都有效。 ②举证责任倒置,是一种特殊的证明规则,即原告提出的事实主张不由其提出证据加以证明,转而由被告承担该证明事实不存在的义务,否则即推定该事实存在。

环境资源法论文

可持续发展角度的环境资源法 2014级环境工程姓名:学号:2014 一、环境资源法概述 环境资源法所调整的是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以人类——环境关系为其产生的基础,称之为环境资源社会关系。它可以从一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一是其所产生的对象因人类——环境关系而产生的环境资源社会关系,它所保护的是人类赖生存和发展的物质环境,目的在于协调人类远环境的关系,使人类按照自然客观规律开发利用环境资源 二是环境资源法要实现协调人类——环境关系的目标,只有通过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通过调整环境资源社会关系才能完成,人也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从事活动才能与环境资源发生联系。 三是环境资源法是建立和维护环境资源法律秩序的主要依据,环境资源法作为国家关系环境的重要工具,与其他法律部门一样,必须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并以明确、肯定、普遍的形式规定了人们在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二、环境资源法的价值定位 环境资源法的价值定位是指环境资源法所追求的价值目标,法律的价值目标是法律价值观的直接体现,是社会价值系统中的子系统,一般包括公平、自由、平等、安全、效益和秩序等内容,环境资源法追求的价值目标是一个多层次价值构成的有机体系,体现着目的和工具的统一:目的性价值和工具性价值的整合体,环境资源法的目的性价值也可称为“环境资源法的目的”,环境资源法的工具性价值则可称之为“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撇开其工具性价值不谈,环境资源法的目的性价值最重要最直接的边县形式就是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目标,主要包括可持续发展以下几个方面的价值观: 第一,可持续发展价值观的核心——生态价值观

环境资源法选择题

环境资源法选择题 1、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哪一部门 责令停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D A.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B.建设项目的计划部门 C.建设项目的审批部门D.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在建设项目的哪一阶段报批?B A.设计阶段 B.可行性研究阶段 C.竣工验收阶段 D.投入使用阶段 3、《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临时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4、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 D A.对地方水行政部门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B.对地方环保部门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C.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D.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5、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水环境生态保护 B A.奖惩机制 B.补偿机制 C.保护机制 D.勘测机制 6、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 B A.可以建设永久性固定的噪声发生源装置 B.可以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有关的项目 C.可以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 D.可以建设高压线铁路塔等产生电磁辐射的装置 7、 D 防治不适用《水污染防治法》。 A.江河污染 B.湖泊污染 C.运河污染 D.海洋污染 8、某建筑公司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时,未采取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周围大气环境受到严重污染。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应当由下列哪个部门处理? B A.环保部门 B.建设部门 C.卫生部门 D.规划部门 9、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可以划定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的是 D A.尚未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 B.国务院批准划定的酸雨控制区 C.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 D.尚未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国务院批准划定的酸雨控制区以及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 10、控制 C 型大气污染将长期作为我国大气污染控制领域的主要任务。 A.二氧化硫 B.烟尘 C.煤烟 D.浮尘 11、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不能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是 C 作业。 A.抢修B.抢险C.抢工期D.生产工艺要求必须连续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 B 的管理体制。 A B C D 13、下列选项中的哪一项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A A、城市市区土地 B、农村宅基地 C、城市郊区土地 D、自留地和自留山 14、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或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下列哪项所指的机构批准? C A.乡(镇)人民政府B.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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