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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乡村绿化工作管理办法

镇乡村绿化工作管理办法
镇乡村绿化工作管理办法

**镇乡村绿化工作管理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加快乡村绿化造林歩伐,强化栽后保护和养护管理,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推进全镇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分工

1、组织领导。镇乡村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镇乡村绿化造林工作,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责任主体及责任人。各单位是属地绿化造林和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是本辖区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分别负责领导、组织、监督、检查本属地、本辖区的乡村绿化造林工作。

二、绿化管理

1、沟渠、路的绿化。各村所辖区内所有的总干、干渠、支渠、乡路、村路,由各村委会负责栽植和养护。

2、村屯绿化。村屯街路由村委会负责栽植,主街主路由村委会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补植及养护管理:房前屋后树木对着哪家由哪家养护管理,庭院果树由责任家庭养护管理,树木死亡或缺苗时,由责任家庭自费补植,责任家庭拒不补植,由村委会负责补植,并按村规民约对责任家庭进行处罚。

3、园区绿化。镇内工业园区绿化由各厂区自行栽植、补植和养护管理;镇内农业园区(各棚区)由各村委会负责栽植、补植养护管理。

4、村委会绿化。村委会所在地绿化由村委会负责栽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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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和养护管理。

5、林木保护。沟渠绿化用地内不得种植高杆农作物,村屯等绿化用地内不得种植农作物,不得进行放牧、埋坟等行为。否则一经发现由城管负责无偿清除。因种植农作物等活动而损坏林木的,由县森林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检查验收

各单位先进行自查,镇里乡村绿化领导小组进行复查。逐级核实绿化结果。(详见**镇乡村绿化工作检查验收办法)

四、责任追究

对于未完成年度任务、未按项目书实施、应报未报、应栽未栽、应补未补、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坚决实行党政双重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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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村级财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黑龙江省村级财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黑农改办〔2004〕2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维护村级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级财务管理坚持“三个不变”的原则。即村级资金的权属不变,县对村级附加及补助既得财力总量不变,村级财务审批权不变。 第三条村级资金属于全体村民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平调、截留、挪用和占用。 第四条村级资金管理和财务核算实行“村财民理乡代管”制度。 第五条村级财务管理实行“三统一”,即村级资金管理统一实行预决算制度,村级自行组织的收入统一纳入乡镇财政“村级集体收入专户”,村级资金的会计核算统一由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代理。 第六条村级组织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管好用好集体资产,保障资产保值增值。应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实行民主理财。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5至7名村民代表组成,组长由民主理财小组选举产生。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参加民主理财小组。 第二章收支范围 第七条村级收入包括: (一)财政转移支付补助; (二)经营收入; (三)发包及上缴收入; (四)耕地占用补偿费; (五)资产变价收入; (六)国家专项投资; (七)扶贫救济款; (八)“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 (九)其它收入。 第八条村级支出包括: (一)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支出: 1、村干部固定补贴和误工补贴支出; 2、五保户供养支出; 3、村办公经费支出。 (二)经营支出; (三)管理费; (四)福利费; (五)其它支出。 第三章管理职权 第九条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的职责: (一)编制和汇总村级资金(含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预决算;

村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村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村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

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8、上级单位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办公绿化管理办法

办公绿化管理办法 1. 实施目的 为使公司办公环境整齐、统一、美观,更为进一步标准化办公环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针对青白江办公楼内办公花卉的相关管理,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 3. 相关权责 3.1 该制度的相关解释权归人力资源中心行政部,行政部对该制度有编制、修订、增补等相关职责与权力。 3.2 人力资源中心行政部对该制度的相关执行具有监督检查与处罚的权利。 4. 作业内容 4.1 办公花卉的分类:个人花卉(插花、盆栽),租摆花卉(小盆栽、中盆栽、大盆栽) 4.2 登记管理:阿尔法物业公司应该为行政部提供《花卉登记表》,行政部按表定期核对。 4.3 办公花卉的标准要求 4.3.1高度标准 个人插花:花瓶高度20±2cm 整体高度40±2cm 个人盆栽:整体高度20cm以下 租摆小盆栽:整体高度30—55cm 租摆中盆栽:整体高度110cm±15cm 租摆大盆栽:整体高度170cm以上 4.3.2 租摆盆栽花型与花盆要求:租摆盆栽要求类似高度(小、中、大)的同花型的盆栽花盆要一致。 4.3.3 区域配置标准 1)、总经理办公室7盆(1大型、3中型、3小型) 2)、副总经理办公室5盆(1大型、2中型、2小型) 3)、总监办公室2盆(1中型、1小型) 4)、会议室:小会议室7盆(3盆中型、4盆小型) 大会议室3盆(3盆中型) 5)、走廊与大厅数量适当 4.3.4 摆放标准 1)个人花卉 公司倡导员工个人自己美化自己的工作空间,个人花卉的放置在办公桌显示器靠近过道一侧,与显示器平行,距离显示器15cm,离桌边5cm以上;同办公室花卉摆放位置一致。2)办公室租摆花卉 鼓励各办公室创造性的美化、丰富办公环境;对租摆花卉的放置位置根据办公室实际情况确定,力求美观。 3)公共区域租摆花卉(楼梯过道、办公楼走廊、前台大厅、招商部大厅) 公共区域租摆花卉摆放要符合对称、风水、大气、庄重等要求,同类租摆花卉摆放要整齐、对称。 4.4 办公花卉的维护要求 4.4.1花卉租赁方定期每周六派专人负责为各处室花卉浇水,擦叶子,擦花盆修剪干枯的叶子及护理。

兰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兰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1989-11-28 生效日期: 1989-11-28 发布部门: 甘肃省 发布文号: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三章保护与管理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兰州市城市规划区和城镇的各项绿化及其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其基本任务是: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提高绿化水平,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环境,美化城市。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园林绿地,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一)公共绿地:各种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游园及街道、广场的绿地; (二)专用绿地: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等单位和居住区内建筑物周围的附属绿地; (三)生产绿地: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和草圃以及园林科研实验用地; (四)防护绿地:用于卫生、安全、隔离、防风、防沙等目的的绿地; (五)城市辖区风景名胜区。 第五条城市园林绿化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群众和专业队伍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一)市园林部门统一管理全市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各区(县)、各部门的园林绿化工作; (二)区(县)园林部门负责区(县)属城镇园林绿化规划的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所属街道、镇及辖区各单位的绿化工作; (三)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督促、检查辖区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落实绿化责任制。 第六条所有城镇单位和居民都要履行植树绿化,保护绿化成果的义务,完成当地政府分配的绿化与管护任务。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及落实办法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及落实办法 近年来,由于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律、维权意识的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备受观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高度重视农民群众的诉求。以我市为例,群众反映了两个村主干存在经济问题,经我们查账,未发现问题,而经纪委调查组把人叫去问话后,就供出了问题,因此,我想通过把我市的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摆出来,让大家看看,为什么有这么完备的制度,还会出问题。同时也把本人的制度落实意见提供给大家,看还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我市从2003年起,全面实行村账委托代理;2007年起全面实行统一账户) 村级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 一、村级财务公开制度 我市从2008年4月份起,村级财务公开工作,即按设区市、县级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的要求,实行“一月一理财、一月一记账,一月一公开”制度执行。要求每月20日前,将由会计服务中心打印的上月《出纳流水账》和由村级财务电算化监管系统自动生成的上月《货币资金收支明细表》,经会计服务中心主任、代理会计、挂村领导和村务监督小组组长签字后交给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内和各村民小组户代表议事点的公开栏内进行张榜公布。2008年—2009年的两年间,市村务公开办每季度进入每个村进行村务规范化管理进行一次督查、考核,2010年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责成乡村进行整改。考核结果,纳入乡村年终综合考评。遇村民

关注的财务内容,实行点题即时公开。 二、民主理财制度 我市各村均成立了“村务监督小组”,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必须经法定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一届,与村委会同时换届。村务监督小组负责村务特别是财务监督,我局统一刻制了“村务监督小组财务审核章”发到各村。村报账员向乡镇会计服务中心报账前,必须先经村务监督小组理财后方可入账,未经村务监督小组审核的发票(包括收入发票和支出发票)不得入账。从2010年5月起,为发挥乡镇会计服务中心审核会计的作用,规定审核会计必须对村报账员上报的收支凭证进行审核,我局也统一刻制了“乡镇会计服务中心财务审核章”,发到各乡镇使用。同时要求村务监督小组长和会计服务中心审核会计必须对民主理财情况在《民主理财登记簿》和《原始凭证审核登记簿》上进行登记,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和审核会计必须签名,以示负责。 三、财务计划管理制度 近几年,市村务公开办专门下文,要求每个村都必须实行预、决算制度,即年初有财务收支计划、年终要决算,且预、决算都必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根据这几年的审计和检查情况来看,各村预算制度都已步入规范,很少不做财务预算的。 四、报账制度 一月一记账,必然要求一月一报账。我市至2007年9月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农村财务计算机网络监管系统。市委组织部、纪

村级财务制度村财务管理细则

光山村财务管理细则 根据《平阳县村级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村财务管理细则。 一、货币资金管理 1、严格实行账、款、印鉴分开管理。货币资金、空白支票、《统一收据》由村报账员专人负责管理,印鉴分别由代理会计、村财务主管、村报账员保管。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 3、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 4、及时清理暂收、暂付,内部往来款项。 5、村集体一切经济收入要使用《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统一收据》统一领用、核查、销号、归档,票据由村报账员负责填制,严禁转让、出借、赠送、代开、代用、盗用等行为。 二、财务审批制度 1、村级财务实行村财务主管“一支笔”限额审批。一切财务支出都必须取得或填制完整、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要注明经手人、证明人、用途说明。 2、审批权限。未通过预算方案的非生产性支出在5000元以内由财务主管审批;非生产性支出在5000元至20000元,须经村两委研究同意,并做好会议记录,由财务主管审批;非生产性支出在20000元以上由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同意,并有书面决议,由村财务主管审批。 3、村干部报酬、误工、出差补贴等标准有发生变化,须经村两委研究提出,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上报代理中心备案。 干部报酬:书记:500元/年;村长:500元/年;报帐员:500元/年;村计生员:460元/年。 三、报账 村账委托乡(镇)代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支票据由村报账员按季向代理机构结报,一年至少结报4次。做好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登记。 四、民主监督 1、理财监督小组,应在报账期限前审核原始凭证,对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原始凭证要签章,不得无故拒签章;对有疑问的原始凭证,可以要求村两委作出解释;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要提出书面意见,有权向乡(镇)或县农业、纪检、组织部门反映;对不履行职责的监督员,村民(代表)会议有权罢免其资格。 2、凡是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村集体财产租赁和处置、集体举债、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等,都要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 3、理财监督小组、村财会人员不定期对实物资产、现金的实地盘点和对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五、财务公开 一年公开3次。公开时间分别为下个月10日。年底古历12月29日公布全年的收支、债权债务、资产清查、账账与账实核对情况。设定固定的公开栏,公开内容上,做到撤并村方案、村级所有收支、资产负债、债权债务逐项逐笔明细公开,财务计划、承包合同、分配方案等逐项公开。财务收支以电算化自动生成财务公开表为准。涉及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粮食直补等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做到随时公开。 本细则经2008年6月10日村民(代表)会议通过,至2008年6月15日起开始执行。

绿化卫生管理办法

公司/单位精品方案感谢使用本文档 XXX公司 绿化卫生管理办法 1目的 加强厂区和生活区的绿化建设、环境卫生管理,建设优美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 2适用范围 公司辖区及生活区内的绿化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 3编制依据 《后勤服务管理制度》(2019),公司 4释义 4.1绿化管理:是指公司辖区及生活区内公共区域的绿化美化的规划建设以及建设的草地、植物、园林景点等设施的养护管理、清洁保洁、修缮更新。 4.2环境卫生管理:是指公司辖区及生活区内生产装置区域外道路、办公区域、公共场所及公共设施等卫生管理、清洁保洁、生活垃圾清运。 5职责分工 5.1物业管理部 a)负责绿化美化规划和预算编制; b)负责绿化养护、管理; c)负责环境卫生清洁、管理; d)负责生活垃圾清运管理; e)负责绿化、卫生的监管。 5.2各单位、部门及员工 a)自觉爱护环境、保护环境,遵守绿化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b)各单位、部门负责所属辖区环境卫生清洁管理; c)各单位、部门负责所属辖区绿化养护并协助物业管理部做好绿化管理工作; d)协助监督绿化环境管理中的违规行为;

e)对绿化环境卫生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6管理要求 6.1卫生管理要求 6.1.1任何单位、部门及个人均有维护环境卫生和保护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任和义务,对违反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物业管理部有权按公司相关制度提出处罚申请和建议,其他单位、部门、员工有批评、制止和检举的权利。 6.1.2卫生清洁工作要通过宣传教育、监督治理、日常保洁的方式,运用清扫、擦拭、整理等专业操作,维护环境整洁。 6.1.3卫生清洁工作要定时、定点、定人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集中,并清运至指定地点,防止环境污染。 6.1.4卫生清洁工作应根据环境卫生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灭鼠灭蚊等消杀工作。消杀工作应使用高效低毒药品,不破坏生态环境,不威胁人身安全。 6.1.5辖区卫生清扫与保洁管理内容 a)厂区环境卫生清扫工作要达到“五净六无”的标准。“五净”即:干道两边净、花坛周围净、树穴净、隔离带下净、雨污水口净;“六无”即:无抛洒物、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漫溢、无人畜粪便、无乱倒垃圾、无焚烧树叶杂物; b)严禁向花坛、绿化带、污水井、雨水井内扫入、倾倒垃圾杂物; c)进入厂区所有人员应当自觉维护厂区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禁止焚烧树叶、枯草、废纸及烂木。 6.1.6垃圾清运管理内容 6.1.6.1生活垃圾清运应遵守以下规定: a)垃圾应及时清运,不得积存太多; b)装运现场必须及时清理干净; c)清运车辆必须按委托协议要求进行装运; d)要封闭运输,不得沿途撒、漏; e)垃圾清运出厂门,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必须凭过磅单及司机、保卫签字确认后方可放行。 6.1.6.2建筑及工业垃圾应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清运。严禁将建筑及工业垃圾倒入垃圾池内。

xx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xx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1)支部书记、村主任每人每月电话费为60元/月。村副级干部电话费每人每月电话费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职的不得重复发放,不得另报手机话费和固定电话座机话费。 (2)出市办理公事的车费据实报销,根据工作需要,但报销生活费、补助及住宿费按国家一般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报销。 (3)到市、区、乡开会办事车费按规定报销:村支部书记、村主任:800元/年,村两委副职干部600元/年。 (4)村级年度目标管理奖: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务而定,人平不得超过1000元/年,不得按职别分摊。

(5)有重要项目工作的村,上级拨来的工作经费,严禁平分,应按村干部平时协调误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时,取得加班费和误工费,并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经蹲点领导批准才能发放。 (6)以上述各项补助要在确保当年村干部工资发放及村内资金正常运转、不增加新的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发放,否则一律不得发放。 8、市、区、乡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不得用集体公款发红包、赠送重金礼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时,一定要到农户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报烟酒和进餐厅茶楼高消费。 11、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 * 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村级财务制度-XXX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加快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进程,确保集体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财农字[1996〕50号)等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达到“财务收支透明化、票据管理规范化、民主监督全程化”。 第三条村级财务工作在镇政府的领导下,接受农经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财会人员 第四条村设置财会机构,配备财会人员,包括会计、出纳和保管员。会计、出纳和保管员之间不得互相兼职,但可以兼任其他工作。村主要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或近亲属不得任本村的财会人员。 第五条会计、出纳和保管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学习,能胜任业务工作。财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换会计、出纳。如确需变动的,必须经村两委会集体讨论提出意见,由村提出书面申请,经镇乡农经站考核同意,再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议(注:可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替代,下同)讨论通过,镇政府批准,报市农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村财会人员有权参与本单位各项财务计划的编制和参加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会议;有权对单位有关资金的筹集、使用和财产保管等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进行检查监督;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村经济合作社的财务收支情况,反映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有权不办理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对认为是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应立即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时,应立即向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或镇乡农经站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七条村财会人员离任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办理交接手续时,由村主要负责人、财务监督小组成员参加,镇农经站派员监交,在未办理交接手续前,不得擅自离职。 第八条村会计享受与村其他主要干部同等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三章财务预决算和重要项目报告 第九条要本着实事求是、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预决算。财务预决算包括年度综合预决算和单项预决算。重要项目和工程的实施,必须实行单项预决算。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夕佳山镇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为了推动绿化工作的开展,加强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的绿化,是指城镇范围内的绿化, 即:城镇种植树木和花草、通过专业绿化公司设计施工完成的绿化(草坪、树木、花木、绿篱等)工程;; 二、绿化作为城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有 关绿化规定设计方案,保证绿化比例,投入绿化资金,注重绿化效果,加强绿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以镇长为首,绿化管理成员在内的绿化 美化工作领导小组。 2、根据整体格局,认真制定绿化美化的长远规 划,绿化美化建设的蓝图,应包括绿化美化的平面布局。 树木花草配置,花坛的设置和安排,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等。 3、制定规划时,应集思广益、博众取长、科学 论证、精心设计,力求做到实用性与技术性、积极效应 与技术效应完美结合、和谐统一。 4、根据规划,按照不同绿化区域的条件、类型、 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长习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种 植各种花草、树木,搞好校园花木的有机配置。

三、树木配置要做到五结合: 1、落叶树与常青树相结合,以常青树为主。 2、乔木与灌木相结合,以乔木为主 3、观赏树与经技树相结合,以观赏树为主。 4、本木与草本相结合,以木本为主。 5、点、线、面相结合,以点、线搭配植物为主 四、花草种植要做到配置合理,还要做到四季长青,四季花香。 五、广植树、盆花。在搞好绿化美化的同时,利用盆花易搬动的特点,搞好办公室、会议室的绿化美化,以便让职工在紧张的工作中,得以减轻劳累、疲倦,使室内也充满盎然的生机,从而实现其观赏价值。同时组织职工参加绿化美化活动。 六、搞好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还要做到实时施肥、施水、防治病虫害,适时修剪等,从而达到绿化美化城镇的目的。 七、凡在城镇居住的居民,都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和其他绿化的义务。 八、任何部门、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镇绿化用地。 九、按照规划设计栽植的树木花草成活后,任何人不得擅自移植,确需更换移动的,经镇环卫站通过后方

村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村村级财务管理制 度

南中村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能够适当增加。但增加原则是:村干部年度工资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确保转移支付不得挪作其它开支。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8、市、区、镇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它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经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它开支。 10、不得用集体公款发红包、赠送重金礼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时,一定要到农户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报烟酒和进餐厅茶楼高消费。 11、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她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经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501元至元(含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 元以上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审批;

《财务制度》XX市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意见(doc 6)

XX市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有效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民主和谐的社会管理新格局,现就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农村财务管理,一直是广大农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农村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历史任务,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指出:“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权益,在实践中推进农村各方面制度的创新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即要求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行为,营造民主法治、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近年来,我市通过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电算化、财务公开等工作,在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一些地方财务管理制度不落实,监督机制不健全,侵占、挪用集体资金等现象仍有发生,离新任务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有利于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利于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有利于进一步转变农村基层干部作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各地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出发,充分认识开展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二、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开展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理顺农村财务运行体系为基础,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为重点,以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全面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促进农村发展、农民满意、社会和谐。

公司绿化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公司绿化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7080 公司绿化管理制度 Company green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绿化管理职责划分 1、厂区绿化方案由公司领导研究确定,确定绿化方案时,要充分考虑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气候条件、装置生产及检修特点等。 2、厂区绿化方案的实施、变更,花草和树木栽种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实施。 3、厂区各部门绿化管理责任区域划分、监督管理、考核等工作由消防保卫部负责。 4、公司各部门负责绿化管理责任区花草和树木的病虫害防治、施肥、修剪等的日常监管工作。 二、各部门绿化管理责任区的划分 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所在的工作区域、员工数量等进行绿化管理责任区的划分,具体划分情况详见绿化及室外

卫生管理责任区划分示意图。 三、绿化责任区管理要求 1、对绿化的植物适时、适量浇水,确保苗木、草坪浓绿及正常生长, 2、严禁用自来水浇花草、树木、草坪,在生产管线取水要经过生产调度同意,浇水时要有人监护。 3、花草、树木、歪斜要及时扶正、培土。 4、花草、树木、草坪叶片不正常或萎缩干枯要及时防治处理,控制病虫害的蔓延。 5、当多雨或大风季节来临之前,各部门要做好防汛和防风的措施准备,以防花草、树木被破坏。 6、绿化管理责任区内的杂物、杂草各部门必须及时清理,要保持绿化管理责任区内的清洁卫生。 7、严禁本部门或其他人员、车辆擅自进入绿化区内损坏花草、树木等情况发生。 8、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不得在绿化区内搭建临时设施、动土、或擅自将绿化区用作施工场地,或停放车辆、堆放物料和垃圾等。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一、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管理,保障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质量,对城市 园林绿化企业实行资质审查发证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是指从事各类城市园林绿地规划设计,组织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管理, 城市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生产、养护和经营,提供有关城市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服务等业务的 所有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联营及股份制企业、私营 企业和其他企业,均应纳人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范围,进行资质审查管理。 三、本办法所称资质,是指企业的人员素质、技术及管理水平、工程设备、资金及效益情况、承包经营能力和建设业绩 等。 四、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查按建设部《城 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分级进行,并统一印制《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级企业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直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预审,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审批、发证。二级企业由所 在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关审批、发证,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备案。三级和三级以下企业由所在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报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备案。 五、申请资质审查的企业须提交下列文件: (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表; (二)企业法人代表和经济、技术、财 务负责人有关证件; (三)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专业人员明细表及技术 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主要 技术工种情况明细表及岗位合格证书(复印件); (五)中级以上技术工种、级别 明细表及证明材料; (六)由上级主 管部门或资产评估单位审查的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和流动资金数量证明书; (七) 企业业绩证明; (八)其他文件、证 明。 六、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凡从事规划设计、建筑工程施工、古建筑维修和仿古建 筑施工的,均应按有关规定向相应的主管 部门申请企业的资质等级,经批准取得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 七、新开办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应持本规定第五条所列文件向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初审,初审同意后, 颁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试行证书》。《试行证书》使用两年后,城市 园林绿化行政管部门对企业进行正式资 质审查验收,审查合格后,才可获得《证书》。对不符合资质标准,验收不 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取消企业资质或予以降级审查,企业应到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2018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篇2

2018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篇2 第一章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条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 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第二条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 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第三条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 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第四条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 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第五条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 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第六条市、区、乡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 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 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第七条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 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第八条不得用集体公款发红包、赠送重金礼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时,一定要到农 户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报烟酒和进餐厅茶楼高消费。 第九条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 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第二章财务审批制度 第十条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第十一条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501元至2000元(含2000元)由 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2000元以上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审批。 第十二条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民主理财小 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第十三条村内支部书记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职务的村,本人经手的各项开支发票应 由村两委集体审核签名才能报销。 1

华中科技大学校园绿化管理办法

华中科技大学校园绿化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绿化管理,全面提高校园绿化水平和文化品位,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生活环境,根据《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和《武汉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园绿化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校园绿化建设和管理,对调节气候、防治污染、美化环境,对学校生态校园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校园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绿化校园,人人有责,爱护树木花草,人人有责。校园内居民要认真履行绿化植树义务,积极植树、种草、栽花,自觉管护好门前三包责任区的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在校园内形成爱绿、护绿的良好社会风尚。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校绿化委员会(以下简称校绿委)是校园绿化建设和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制订校园绿化规划,审定校园绿化方案,指导校园绿化工作,发动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校园绿化活动。校绿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建与后勤处后勤管理办公室,负责校绿委的日常管理工作。 校属各单位必须有一名单位负责人分管本单位的绿化工作,并报校绿委备案. 第五条学校绿化部门在校绿委的指导下负责校园绿化的日常工作,落

实校绿委下达的规划、方案,负责管护校内的绿化树木(含山林)、草坪和绿化设施等。 第六条校属各单位负责“门前三包”(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秩序维护)责任区绿地的杂草清除、废弃物清捡和花草树木维护等。校绿委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并利用校内媒体公布结果。 第七条社区居委会要协助学校绿化部门抓好辖区内的绿化工作。老区由各居委会组织门栋居民包干管理,新区和改建区的绿化维护管理逐步纳入物业管理,校内居民应爱护花草树木,保护环境,为争创文明社区作贡献。 第八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公民(十一至六十岁的男性和十一至五十五岁的女性)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每人每年应在植树造林月期间完成3-5棵植树任务。学校每年的义务植树活动由校绿委布置,校属各单位和校内居民应积极配合,认真履行义务。 第三章规划与建设 第九条学校按生态校园的建设目标,对校园绿化建设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把我校建设成为自然山水和人文景观融为一体的生态校园,建设成为武汉市乃至全国最美丽的校园之一。 第十条校园绿化规划纳入学校总体规划之中,校内道路的新建和扩建,各级线路的铺设,管道的安装,应力求避开绿化树木和草坪,确实无法避开的,施工部门应严格按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后方可施工。 基建工程规划的绿化用地要比例到位,整体布局,设施配套,效果良好。 第十一条校园绿化用地一经列入总体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

【校园绿化管理办法】校园园林绿化管理

【校园绿化管理办法】校园园林绿化管理 校园绿化管理办法 为维护绿化成果,更好的美化校园,为师生员工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机构 1、建立学校绿化委员会机构成立绿化办公室(简称绿化办)。绿化办在委员会领 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日常具体事务的处理。 2、绿化办负责绿化工作的宣传,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和责任区的维 护。 3、为了使学生养成爱劳动和自觉爱护校园绿化的良好习惯,按照各系学生人数, 划分一定的绿化责任区,由各系学生会、团总支具体组织学生进行简单劳动,绿化专业人员负责技术指导。 (二)维护校园绿化的若干规定 1、不准随便砍伐、挖掘、搬移树木。如确因基建修缮需要时,必须与绿化办联系, 报校领导审批同意,上报区绿化检察办批准。 2、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铅丝、拉绳或直接在树上晒衣服,不准将自行车等物依 靠在树干上。 3、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停放自行车和进行体育活动,更不准践踏草坪。 4、不准采摘花朵、果实、剪折枝叶。 5、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吐痰、泼倒污水。 6、不准在草坪上、廊亭内、园林桌凳上吃饭、饮酒。 7、不准进入花坛及养护期间的封闭绿地。 8、不准污损园中绿化小品及建筑设施。(三)损坏校园绿化的补

1、损坏树木、花草以市价3–5倍补偿。 2、采折花朵,每枝以1–3元不等补偿。 3、损坏草皮按每平方米20元补偿。 4、在绿地、草坪进行踢球等体育活动,每位补偿10元。 5、采摘花果,以每枝10元补偿。 6、损坏园林小品设施者,按修理价补偿。 7、无发票或出门证将花卉、盆景、苗木携带出门者,门卫有权扣押。并以市价收 取补偿费,由校保卫处协助执行。8、偷捕水池观赏鱼,按每尾20元补偿。 9、凡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者,或已造成损坏、损失而又不接受补偿者,情节严 重的除执行补偿外还要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四)爱护绿化人人有责 望全校师生员工自觉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并积极向一切损坏绿化的行为作斗争。对积极维护本办法,保护绿化有功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1、成活:新种树木特别养护,及时浇水、修剪、培土、扶正、绑桩、治虫等。成 活率要达到90%以上,常年树木成活率达到98%。 2、植保状态:防治病虫害。大面积防治每年不少于4次。无病虫害率达到85%, 无虫害率达到90%以上。 3、草木花卉种植:常年定型花坛,指令性草花种植区,全年更新两次。幼苗由苗 圃供给,种植后要及时管养,要求长势良好。 4、树木修剪:常年按季节进行修剪,全年不少于3次(6月下旬,9月下旬,12 月下旬);女贞球、绿篱等易疯长树木应不定期修剪。要求无枯枝、死树、陡长枝。 5、除草:杂草高度不超过10厘米,按10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不超过

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中心) 为切实加强我乡村级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工作,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针对我乡各村(居)委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各村(居)委会向村民或其他单位、个人收取的现金,严禁“坐收坐支”,必须在收到现金5日内存入村集体资金代理(乡会计核算中心)专户。 2、各级各部门拨付给各村(居)委会的资金,各村(居)委会必须首先存入村村集体资金代理(乡会计核算中心)专户,超过5日未存入者,将视为“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 3、严禁各村(居)委会隐瞒收入,私设“小金库”,如发现私设“小金库”,除没收全部违纪金额上缴乡财政外,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各村(居)委会必须设1名报账员负责本村财务工作,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经手现金或银行存款业务。 5、各村(居)委会在取、转款时,必须做到手续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相关责任人的签章。大额资金的支取、转款必须通过申报审批,方能办理。

6、各村(居)委会账户必须留有相关印章,现金收付必须有凭有据,对书写不规范,印章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取款、转款,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乡会计核算中心)有权拒绝办理。 二、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村集体兴办公益事业必须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禁举债垫付各种税费;严禁举债用于村级支出;严禁超出规定订阅报刊;严禁超村级定额补贴标准发放报酬、补贴;严禁村级以任何名义为企业提供担保。 三、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1、以村(居)委会为单位,按照资产的类别,分别建立资产台账。明确集体资产的管、用、领,分清相关人员的责任,认真做好登记工作。 2、购建大额的集体资产,必须按程序申报审批,纳入招标程序进行购建。 3、对重大的集体资产变动必须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报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乡会计核算中心)备案。 四、票据管理制度 1、各村(居)委会一般性收入内部收款使用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乡会计核算中心)专用收款收据,向外单位收款必须直接到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乡会计核算中心)开往来款项收据收款;属乡政府、乡财政及有关部

FHC.GL.020景观、绿化管理办法OK

景观、绿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凤凰城辖区的景观、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区内生态环境,创建绿色生态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凤凰城辖区内景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景观、绿化应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节约用地与美化环境相结合,并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分期实施、分工负责。 第四条设计部负责景观绿化工程的规划和设计,工程项目部负责组织施工;物业部参与景观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评审和建成后的统一管理。 第五条辖区内所有单位和居民都有责任保护景观和绿化设施,并有权对损害景观、绿地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检举。 第二章景观、绿化的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辖区景观、绿化规划,纳入辖区整体规划,并按《设计控制程序》要求进行规划任务书及规划方案的编制和评审。 第七条景观、绿化的规划、设置应与城市性质、规模相适应,并突出其与主体工程相和谐的文化品味。 第八条景观、公共绿地、居住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及建设

项目附属的绿化项目的设计,按《设计控制程序》要求进行设计任务书及设计方案的编制、评审和批准。 第九条景观、绿化工程的队伍选择、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执行《工程项目管理控制程序》。 第十条附属绿化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投入使用后的第二个年度绿化季节。 第三章景观、绿化的管理 第十一条物业部委托或组织专业绿化队伍负责区内公共绿地、风景林地和道路绿地、树木的养护管理,组团内居住绿地由各物业公司负责养护管理。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区内规划绿地性质,不得擅自占用规划绿地、破坏规划绿地的植被。 第十三条景观、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 1、挖坑、采石、取土、乱扔污物、排放污水、停放车辆、堆放焚烧物品、损坏绿篱、践踏花坛草坪、捕猎放牧; 2、借用树木搭棚、建房、架线,在树木上钉钉、刻扒树皮、折枝摘花、滥采树籽、果实; 3、损坏园林绿化设施; 4、其它损坏绿地、树木的行为。 第十四条加强对树木、花草病虫害的监测和预防,重要苗木健全档案。 第十五条对擅自改变规划绿地性质、擅自占用绿地、破坏绿化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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