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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克公司合同管理分析

莫克公司合同管理分析与改进

北京莫克公司是一家小型公司,主要业务是为宾馆酒店提供网络服务集成和后期支持,通过多年的苦心经营,在京城成功的为几十家酒店提供了网络安装和后期维护。因为网络运营的长期性,该公司同每一家酒店都签订了长期的合同,这些合同除了包括为酒店定制安装的网络内容外,还需要后期长达几年的网络服务支持。作为一家运营公司,在长达数年的运行过程中,该公司能够基本上按照合同管理的主要步骤进行其业务,包括合同的前期交流、原始合同的拟合同谈判、执行以及结束等工作。作为一个小公司,虽然职位相对比较简单,公司的管理者、合同管理者以及实施方都能够各司其职,基本畅通的保障合同的执行。

在公司的合同管理过程中,莫克一般首先需要通过公司的销售和酒店管理高层接触,并且在得到对方的认可情况下,提出合同的草案。在这一过程中,莫克由于有一定的运作经验,合同的草案基本没有太大的问题,可以比较顺利的进入下一个谈判阶段,或者说基本还没有发生由于公司草案的问题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况。但在后续的过程中,合同管理中一系列细节导致出现的问题,长期困扰着莫克领导高层到专业的维护人员。

由于销售的工作的业绩和奖金收入相挂钩,因此部分销售在和客户谈判时,为了争取合同的早日签署刻意迎合对方,对合同中比较关键的问题:施工中的报价、工期等问题都作出妥协,而这些就为运维人员带来了巨大的麻烦。曾经出现由于合同中的报价过低,运维人员不得不采用铁线来代替铜质双绞线的施工案例,导致后续网络运行的不稳定。

此外,在合同的签署过程中,莫克方面一般都是由总经理作出最终的拍板,这一运作模式虽然符合小公司的运作详情,但却为合同的版本管理带来了困难。整个公司的大量业务需要由总经理作出决策,而合同的制定又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经常谈判双方会对一个细节进行反复磋商,作为公司的最高管理者,总经理不可能对此做到事必躬亲,因而当他对合同中某些问题作出批示后,销售往往不能及时的更改合同的版本,或者只是对其中的某些问题作了修订,导致最终谈判的结果常是差强人意。由于公司的运作规模的限制,管理层经常为了争取时间只能无奈的同意某些合同。

同合同的谈判相比,莫克的合同执行能力也存在着不少问题。最突出的就是内部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差异。作为莫克的运维部门,其主要工作是完成合同中施工内容,而且和销售一样,运维的奖金也是和工作量相挂钩的,运维最头痛的莫过于酒店方面需求的修改和后续没完没了的服务要求。而对于销售而言,后续的服务是能不能获得二期、三期合同的重要条件,因此在施工过程中,难免出现销售向运维施压,要求其完成合同外的某些工作,运维无休止的维护最终对整个运维部门新工作开展形成了阻力。另一方面,莫克的合同款项问题也成为了一个巨大问题,由于莫克的合同大多是销售通过个人关系联系的一些具备国有背景酒店,其比较拖沓的财务经常出现不能按照合同如期结算的情况,总经理为此多次亲自出面前去讨债。

当然,莫克的合同管理还是有一定的优点,这主要体现在莫克合同审批的流程上,当合同金额小于5万元,合同可以有总经理直接批准;当合同的金额大于5万时,由负责谈判的销售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审批报告,几位大股东收到合同后会授权总经理作出决策。这种方式既保证了公司合同管理的准确性,同时也保证了小公司特有的灵活性,缩短了合同的周期,无形提高了合同执行效率。

针对莫克公司中因为合同而导致的问题,经过分析,不难发现这些均属于合同管理中一些因素的缺失。例如前面提到合同在反复更改过程中的版本出入问题,就是由于合同管理中缺少必要的版本管理技术所导致的。分析之后我们不难发现,莫克存在于宏观上缺少一个比较委托的政策,用于帮助或约束销售的行为;微观上对团队内部围绕合同展开的决策缺少必要的配合;再加上对合同内容缺少全面的分析,出现以上的问题。

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莫克的合同管理提出改进:

一、莫克必须制定合同制定过程中的政策,这些政策内容是专门为制定合同提出来

的,主要包括公司制定合同的目标,公司在制定合同中需要遵守的准则(例如合同的施工规模、时间、报价等)。这些政策可以有效的约束销售人员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操作,为确保政策的可行性,还可以通过提交可行性报告的形式,由销售对公司高层作出合同内容的详细解释。这些以文字形式出现的资料可以极大的避免销售在谈判过程中的失误。作为小公司,莫克的销售在公司中处于相对重要的位置,因此公司的股东可能会以销售总监的形式介入合同的谈判,有鉴于这种特殊情况,制定公司的合同政策显得更为重要。

二、莫克需要组建自己的合同团队。莫克的运作模式是以合同的方式为酒店提供网

络安装和运维服务,这种模式不同于普通的产品合同,具有很强的定制性。酒店的环境会有各种在普通网络施工过程中很难遇到的问题,对此在公司内部最有发言权的是运维部门。因此公司有必要围绕合同组建一个合同团队,该团队可以以销售为主体,在保证公司销售业务的同时,引入富有经验的运维方面的代表和其他管理部门的人员,共同探讨合同制定的细节。在这一过程中,销售人员需要向其他部门的代表进行沟通和解释,充分考虑合同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这样就可以将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在交流中实现化解。同样公司的运维和其他管理部门,也可以从各自层面出发,对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和销售沟通,特别是施工中存在的困难、原材料采购的成本等问题,做到问题的及时发现和解决。

通过这种集体的智慧,完成合同风险的有效规避。为了最大限度的利用法律的保护,还可以采用构建法律部的方法,由法律部对合同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和政策作出准确分析。

三、建立合同的关键条款和费标准条款的管理,对于莫克而言,为酒店的服务确实

存在一定的弹性,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合同制定者一定要有清醒认识,对服务合同而言,服务的付款方式,延期交付的补偿款,所用设备的责任问题都需要在合同中说明,这些都是关系到公司的切实利益。此外,对网络安装服务和运维的范围需要给出准确说明,这能够最大限度的减少运维的工作强度,提高自身公司的工作效率。同时也应该看到,网络安装施工毕竟有不稳定因素存在,当出现问题后一味的推卸责任也是不可取的,有必要将一些复杂特殊的情况列举出来,作为非标准条款管理,最好的方式还是采用双方协商的方式进行,这种方法适用于小的技术问题,对于比较难实施的情况可以交由第三方的裁决,总之,使用非标准条款的管理是为了让自身尽量减少在合同执行中可能会遭遇的被动管理。当然这些条款的制定是需要在前面所说的风险评估和分析基础上进行的。

四、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业务部门之间仍然需要加强合作,特别是销售和运维方面,

彼此之间需要紧密配合。因为作为合同的制定者,销售最了解酒店管理者的需求,运维方面则是对酒店的实际环境掌握的比较清楚,在这种情况下,二者的配合是整个合同执行成功的保证。当然对公司管理层也要做到及时的汇报。莫克作为小公司,其工程款一直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这就需要销售和财务之间的配合,制定好合同关键条款的基础上,保证公司资金及时回笼。

五、最后需要强调的是,莫克的运作模式在国内企业中还不带有很强的代表性,针

对酒店合同的内容要想实现合同管理中的合规还有一定差距,因此需要强化合同的生命周期,对执行的合同,莫克需要严格控制其版本,及时做到管理高层和合同执行情况的沟通;对于已经结束的合同,要做到复盘考虑,分析其中的

成败得失,更新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合同范本中的问题,做到吃一堑长一智,最终提高自身公司的合同管理水平。

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项目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某大桥项目的管理,规范工程履约行为,保证合同依法、有效地执行,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签订的所有对外合同(人事聘用合同除外)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搞好合同管理工作,对于项目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第四条合同管理原则: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2)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严禁签订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3)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对外合同的分类 第五条公司签订的所有对外合同(人事聘用合同除外)共分十一类,范围如下: (1)特许权协议――由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相关合同。 (2)设计合同――由公司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的相关合同。 (3)施工合同――由公司与具体从事施工的承包商签订的合同。 (4)监理合同――由公司与具体从事工程监理的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 (5)监测合同――由公司与具体从事工程监测、试验检测等单位签订的合同。 (6)科研合同――为从事某项科学研究,由公司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或其它科研项目合作等单位签订的合同。 (7)招标咨询(代理)合同——由公司与具体从事招标咨询(代理)工作的咨询单位签订的合同。

(8)协调合同――为工程实施需要,由公司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所签订的合同协议,如征地拆迁、堤防、水利、海事、航道等方面的合同协议。 (9)财务合同――由公司为融资或其他财务需要与银行或其他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及其他财务合同。 (10)行政事务合同――由公司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为满足公司行政事务需要的合同协议,如公司办公场所租赁合同、软件购买协议等。 (11)其他合同――上述十类合同之外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由公司与保险公司等单位签订的各类对外合同。 三、签订合同的程序、权限和范围 第六条所有合同必须以公司的名义签订,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或授权书)的法定委托人(或法定授权人),在委托(或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人委托人(或法定授权人)均无权对外签约。 第七条合同的签订程序 (一)合同的策划、起草 合同的策划、起草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文本应做到条款清晰、标的准确、责任分明。对外合同由要约事件的责任部门委派专人负责起草,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提交有关部门会签。 (二)合同的会签 1、合同提交领导批准前,必须实行严格的会签制度,未经会签的合同文件不得提交领导审批和对外发送。 2、合同会签制度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程序,会签部门应认真审阅合同文本,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合同起草部门在收到不同会签意见后,应认真研究,并将研究结果通知会签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能合同的签订。各部门会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4小时。 3、由合同另一方起草的合同文件在签订合同之前,仍应执行本办法规定的会签制度。 (三)合同的批准 公司所有对外合同必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批准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方可生效。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在对外经济合同中签字,不得在未经

XX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DOC)

XX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集团2015版权责流程体系文件合同管理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公司发展部是合同管理归口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公司合同标准范本管理:负责国网统一合同文本、集团参考文本宣贯、培训与执行监督;负责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完成常用合同范本的收集、编制、修订、考核。 2、负责招标等合同签署前置工作法律保障,负责对各类合同文本进行法律审核,组织重大合同事项专业联合审查。 3、负责公司合同统一盖章、编号管理、原件存档管理。 4、负责公司合同履约情况检查,监督检查执行部门履约资料保存情况,参与合作方履约评价。 5、负责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台账归口管理,组织各专 业部门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台帐,负责合同管理月报整理、报送。 6、负责公司经法系统应用情况检查评估。 7、负责外聘法律中介机构、法律顾问管理。

& 处理或指导合同执行部门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重大争议与纠纷。 第四条合同承办部门 合同承办部门是合同的发起和主办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起草本部门/专业范围内合同标准范本,参与合同标准范本的讨论与修订。 2、负责承办合同的起草、评审、签订,公司各部门及承办合同职责分工见附件1。 3、负责组织承办合同文本审核、经法系统审批、签署、分发、交底、保存,向公司档案室移交合同原件。 4、负责经法系统履约计划信息填报及更新。 5、负责跟踪合同执行情况,统计分析合同执行信息。第五条 合同审核部门 合同审核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文本审查,主要职责为: 1、审核职能分工详见合同审核会签条款。 2、负责对合同标准范本提出修订意见。 第六条合同执行部门 合同执行部门是合同的执行和实施部门,对合同的执行质量负责。主要职责为: 1、负责指定专人管理本部门的执行合同,负责记录、留存合同执行过程资料,负责执行合同项下付款审核及审批、台账管理。 2、负责经法系统履约信息更新。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word模板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定程序执行。 3 定义 3.1所属单位:特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全资企业、其他直属单位,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应当执行本制度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 3.2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外,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成员企业及其他直属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以及集团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3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4管理体制、组织形式与相关规定 4.1 合同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与有限的集中控制相结合的管 -2- 理体制,具体组织形式包括: 4.1.1 所属单位下列合同,如果是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由集团公司

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非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以及其他属于集团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管理的项目,需经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签订,并由审核或直接办理单位报集团公司备案。其中,需由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的项目合同,应当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签订: 4.1.1.1 电力项目利用外资合同。 4.1.1.2 投资、借(贷)款及其他融资、企业财产保险、资产转让、出售、收购、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除外)。 4.1.1.3 集团公司直管所属单位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电厂运营、机组检修合同。 4.1.1.4 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以及担保合同。 4.1.1.5 限额以上的买卖合同。 4.1.1.6集团公司或具有管理权限的所属单位认为有必要审核或备案的其它合同。 4.1.2 集团公司本部各类合同,以及所属单位除4.1.1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合同,由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分别按本办法关于单位内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1.3 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对4.1.1规定事项,按《公司法》 -3-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及程序办理。 4.2 管理规定 4.2.1签订合同,除即时清结外,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2.2 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或者法律顾问所在的综合管理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管理职责)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机构及分工 1、物资设备部:负责材料、设备的采购及租赁合同及协议的起草、洽谈、组织传阅、报批及签定,并负责合同文件的发送、保管、执行及结算工作,参与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洽谈及评审工作 2、信息部:负责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起草、洽谈、组织传阅、报批及签定,并负责合同文件的发送、保管、执行及结算工作,参与材料合同的洽谈及评审工作,编制土建专业合同成本分析,审核水电专业成本分析 3、财务部:收录并保管各类合同及协议,负责合同执行后的支付工作 4、技术部:负责提供合同文件中的技术条款,参与合同洽谈及合同评审,水电专业主管负责编制相应专业合同的成本分析,参与并监督各类合同的执行及结算工作 5、工程部:参与合同洽谈及合同评审,负责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执行工作,负责办理合格劳务队审批表及合格分包商审批表,参与并监督各类合同的执行及结算工作 (二)合同的管理 1、成本经理全面负责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原件由成本经理统一保管,具体执行人员可执有副本或复印件。 2、各业务主管人员以合同为日常管理的依据,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追踪,并及时做好记录。 4、各业务科室主管向成本经理提供施工班组和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及相关证据。成本经理在进行工费、材料费等费用支出结算时,一律以合同的履行情况为依据。 (三)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管理 1、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让各业务人员都清楚地认识到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了解甲方的工期和质量要求。 2、做好合同变更的管理工作。 3、做好甲乙双方重要的会议纪要,并签字确认。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2)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建立和完善以事前防范为主、加强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体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签订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订立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实施的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纠纷处理、监督检查、奖惩等行为。 第四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统一授权、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评审合同,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二)有效监控过程,保证经营管理活动处于可控状态; (三)及时处理纠纷,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第五条各公司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合同评审、签订、履行、纠纷处理等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保证合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管理工作负有第一领导责任。 第七条集团公司主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各子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集团管控部为集团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制定、修改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参与集团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和签订工作,并监督履行; (四)审查以集团公司名义订立的重大合同,对各子公司重大合同进行备案管理,并提出指导意见; (五)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合同管理情况,指导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纠正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行为; (六)协助相关单位对合同管理及有关业务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 (七)经办集团公司的《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其审核工作,统一管理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 (八)配合集团公司各单位办理合同的报批、公证、见证和鉴证等事项。 (九)指导处理对集团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 第九条各子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的应当指定一个部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二)制定、修改本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三)组织本公司签订合同的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办理本公司《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其审核工作; (四)参与本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和签订工作; (五)对需报请公司或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见证、鉴证或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完整版)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签订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二)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 3、做好合同文本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使用合同文本。 4、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6、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7、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11、配合合同管理机关,共同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企业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 5、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合同管理情况。 (四)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合同分管部门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五)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5、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法人委托书”管理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程序、管理规定及责任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内部控制合同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县政府及其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签订行为,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不当造成的损失,有效维护政府及部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协议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书(以下统称合同),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县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直属机构、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合同,主要包括下列类型: (一)国有土地、滩涂、水域、森林、荒山、矿山等自然资源的租赁、发包、承包、出让合同; (二)国有资产的建设、养护、出租、承包、买卖合同; (三)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

(四)政府采购合同; (五)政府特许经营合同; (六)政策信贷合同; (七)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的科研、咨询合同; (八)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 (九)行政事业单位借款合同; (十)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十一)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其他合同。 第四条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各部门应协助政府法制机构做好政府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明确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具体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履行等事宜。 在以县政府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具体负责合同前期工作的有关部门;在以县政府部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县政府部门的办事机构。 第六条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项目的调研、评估、提供初步意见; (二)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 (三)负责订立合同的协商与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与修改;

设计类合同管理规定

设计类合同管理办法 1.0目的 为规范公司设计类合同管理,明确合同评审、签订等流程,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规范技术部人员处理涉及合同签署中的事务特制定此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涉及设计方面的工作和部门。 3.0职责 本规定的责任部门【技术部】负责对本规定进行监督、落实、执行、意见收集、改进更新、培训和解释工作。 本规定的知晓部门/岗位为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的所有部门、所有岗位。 4.0合同准备 4.1需要进行招标的设计项目,经公司领导批准,技术部方可进行招投标,并文字通知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 4.2 投标单位的数量:公开招标按国家规定执行;自行招标项目,除特殊情况外,最低不得少于3家 4.3经董事长批准不进行招投标的,也要通过货比三家,对造价及相应条款进行比较,保护开发商的利益;经办部门负责对拟参加投标的企业进行登记,收取对方相关资料后汇总至主管领导后,讨论确定拟参加投标的三家企业并报总经理批准,招标会由主管领导主持,投标三家企业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参加招标会。接待投标企业须公司两人同时在场。 4.4若需委托中介招标公司代为招标的,必须签订委托合同并监督招标中介公司全面履行合同中的各项义务。 4.5 除特殊情况外,由技术部,发放招标文件、资料,根据需要组织现场踏勘、招标答疑。招标过程中对投标单位进行广泛的调查与考察,必要时对设计单位、施工企业

进行走访,充分了解投标方的资质与信誉、业绩与能力、服务与承诺。 4.6资格预审 各相关单位/部门有义务推荐潜在设计合作单位,公司全体员工均可参与推荐,推荐方式为匿名制,推荐表中应列明被推荐单位各项资质。经办部门应当留存历次招标中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资料,并形成《汇洋天成合格设计备选名录》,供以后使用。 4.6.1资格预审分为书面审和实体审。参加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符合下列条件,且不得少于3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5)有关资格的声明函、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有关材料完整有效。 4.6.2经办部门应要求潜在设计单位提供如下书面材料 (1)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人代表人证明及投标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3)近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及资信证明(设计标的金额在500万); (4)历年同类项目主要业绩表; (5)相关资质证明证书; (6)员工总数及专业技术人员构成,主创人员的资质等; (7)招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 4.6.3由经办部门组织,对设计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至少应保证同时有来自不同部门的三人参加。须外地考察的,考察人数可以为2人。考察如下内容:潜在考察设计单位的办公环境、单位规模、工作人员精神面貌、关键设备情况、在建项目或近期已完工项目情况、技术能力及质量保证可靠程度,其提供的书面材料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 4.6.4对符合以下条件的潜在设计单位可免于考察: (1)由技术部主管领导认可并经总经理审批同意的国内外著名设计公司或企业; (2)二年以内参加过同类项目投标,且已考察合格的;

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总行《**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等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在各项业务活动、普通民事活动、劳动用工、日常采购等活动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意向书等书面文件。 公司单方面对外出具的、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声明、说明、证明、承诺、公告等书面文件参照本细则管理。 公司不是合同签约主体,但合同内容对本行权益具有重大影响的,该合同参照本细则管理。 第三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合同管理,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制度要求,对合同的制定、审查、签订、履行以及保管等各个环节进行的规范化管理活动。 第五条公司签订的合同分为示范合同与非示范合同。 示范合同,是指总公司事先对合同内容、体例和格式进行统一制

定,针对不特定的对象可重复使用,并以公文形式发布的合同。 非示范合同,是指公司各级机构使用的除示范合同之外的其他合同。 第六条本细则所称法律与合规职能部门,是指公司法律与合规部、各二级公司法律职能部门。 本细则所称合同承办部门,是指因履行其经营及管理职能,负责具体合同的谈判、签订或履行的部门或机构。 第七条公司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全流程管理原则。合同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总公司制度要求,对合同制定、发布、使用、谈判、审查、签订、履行、保管、纠纷处理、监管检查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和监督。 (二)统一管理、分工协作原则。公司各级法律与合规职能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归口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合同承办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总公司制度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合同管理职责。 (三)保障交易安全,促进业务发展原则。合同管理应严格规范业务操作,加强内部控制,防范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操作风险,最大限度保障和促进业务发展,有效维护本行各项合法权益。 第八条 本细则属于“操作规程”,适用于公司各级机构。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九条公司法律与合规部是公司合同牵头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包括: (一)制定适用于公司辖内的合同管理细则,对公司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统筹、指导和协调;

内部合同管理制度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管理制度概述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以及公司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法律事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及相关法律,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管理制度适用范围 1、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合同等,均适用本管理制度。 2、公司日常经营中发生的法律纠纷问题处理,包括:纠纷和解、诉讼、仲裁等。 3、公司日常经营中涉及法律事务的重要商务谈判、合同签订谈判及各类其他协议等。 4、其他公司法务部部门工作职责规定的法律事务。 第三条公司法务管理机构 公司法务部是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机构,在公司董事长和分管总裁的领导下,负有以下职能: 1、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下属公司及其他业务部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负责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2、负责组织有关合同管理、房地产、知识产权、诉讼法等法律知识的讲座和培训; 3、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日常经营工作中法律问题的咨询; 4、负责代理公司及时处理发生各类诉讼仲裁纠纷; 5、其他公司法务部部门工作职责规定的法律事务; 6、协助办公室公司合同文本的和案件卷宗归档工作。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该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或指定其他有相关知识的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应及时交法务部备案。 第二章法律事务工作规定第四条合同管理规定 1、合同的起草:一般合同由各级经办人自行拟稿,合同内容包括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由经办人按合同纸上的要求填写;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任何有疑问和异议的应及时向公司法务部咨询;重要合同由法务部负责拟稿会同业务部门共同制订。 2、合同的签订: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评审程序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 3、授权委托:公司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签订重要合同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4、前期调查: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5、合同印章:批准人应当根据审查人的审查意见,决定合同的批准。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批准人的批准意见,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6、合同审查:经办人应将准备签约的重要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送交公司法务部。公司法务部应在时限内会同相关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对审查人有疑义的部分,经办人应予全面解释。对审查人提出的修改意见,经办人应予重视,并协商完善。应审查人的要求,经办人有责任补充相关材料。

融创: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各公司对外签订合同行为,加强合同管理,提高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能力,促进合同纠纷的预防与解决,从而维护集团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各公司发生经济活动,除即时结清的之外,均应订立书面形合同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送货单,发票,对帐单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凡以集团、各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集团法务部负责合同审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及履行等工作,具体内容以及集团运营中心、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内容见第三章 第一章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以下经营行为应订立相关合同 ☆土地获取、股权转让、企业融资等,以及与之相关的经营行为。 ☆前期工程:如三通一平、临水电、临路、方案咨询、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图审查等。 ☆建安工程:如地基工程、住宅建安、设备安装、工程监理、水电费、质检费、沉降观测费、材料设备的采购等。 ☆基础设施建设:如供电、供水、供热、煤气、视话、智能化工程费、环卫、邮政、排水、绿化、供热、区内道路等。

☆公用配套设施:如非经营性公建费、小配套等。 ☆销售策划:如广告费、项目推广费、样板间装饰等。 ☆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以及与酒店、售票中心等的长期合作类合同。 ☆除上述合同外,主管领导认为需要签订的合同 第六条主办部门应遵照事前签订原则进行合同的签订,合同必须事先签订,然后开始实施。严禁未签合同即先行实施的现象。 第七条所有与项目成本相关的经济合同一般应采取包死总价或固定单价的方式进行合同价款的签订,若不具备条件,必须明 确造价取费原则及结算方式。 第八条所有不能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各主办人员必须《说明》并经主管副总和公司总经理签字认可,然后执行合同审批流 程,经过各级审批后方可生效实施。 第九条对于临时突发的、不可预见的等情况下不能事先签订合同的,可以填写《事先不能签订合同申请单》,主办人应将事件 缘由、合作方选择依据、结算方式、工作计划安排等事项进行说明,由主办部门负责人签字,经项目公司总经理批准,报公司运营部、 集团运营中心备案后实施,并在10天内按正式合同审批程序完成补 办手续。但由此合同产生的任何联带后果,均由项目公司总经理承 担。 第十条资信调查:如属非招标后订立的合同,订立合同前,经办部门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资信等情况,要求对方提供经过年 检的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应的资质证明,无经营资格或 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合同。 第十一条所有合同必需明确合同具体内容及范围,并注明以下内容: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合同总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目的:为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陆续出台相关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监督管理。 2.适用范围:山西***集团各部门和各分、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签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合同,适用本制度。本次制订制度适用范围包括签订生产经营采购合同、项目建设合同、临时增补业务合同及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3.总则:山西***集团各部门和各分、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合同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从事违法活动,扰乱公司经营管理秩序,损害公司利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众利益。公司合同的管理、主办、审核、履行和档案管理人员等,对合同负有保密义务,严禁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细则: 4.1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公司的合同管理,实行集团管理部监督,各分、子公司具体实施管理的原则。合同管理由主办部门管理与专业职能部门审核相结合的原则。 4.1.1集团管理部是合同管理、监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参与重大合同、重要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招标、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四)审核公司对外业务签订的合同。 (五)对超出分、子公司合同签订额度权限的合同进行审批。 (六)其他应当由合同部门承担的职责。 4.1.2合同主办部门是指经公司相关规定流程后,负责发起合同签订的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牵头组织合同的拟定。 (二)依公司相关规定具体负责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 (三)负责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将合同原件移交档案部门存档。 (四)在法律专业人员指导下起草合同文本及处理合同纠纷。 (五)建立本部门的合同档案,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管理。 (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 (七)负责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八)其他应由主办部门承担的职责。 4.1.3技术支撑部门合同管理职责: (一)是指合同项目所在部门或实际负责合同履行的部门以及需要提供业务支撑的部门。 (二)负责合同技术内容审核。 (三)负责确认合同标的配置符合公司市场前景的需求,未来可能会给公司带来良好的收益,与相关行业规定不相矛盾。 4.1.4集团专职法律人员合同管理职责: (一)参与合同管理制度的制订,提出专业建议和意见。 (二)负责合同内容条款审核。 (三)会同合同主办部门参与合同纠纷、案件等处理。 (四)对合同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4.2合同签订流程:合同主办部门拟定合同草案后,经专业职能部门及人员审核后,根据合同审核流程限额,提交集团管理部审批后,总经理签字并盖章,完成合同签订。(附件1:合同审核流程) 4.2.1合同草案拟订: (一)基本条款:合同订立前,合同主办部门应从以下方面对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合同内容进行调查和确认: 1)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格式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网络数据传输方式订立的合同,应在合同成立后书面确认或在合同中注明传真有效等字样。 2)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应合法,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和信用,必要时应要求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细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试行) 目录 一、总则 (1) 二、合同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1) 三、合同的拟定及谈判 (2) 四、合同的审核及签订 (4) 五、合同的履行 (6) 六、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6) 七、合同的归档 (7) 八、附则 (7)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合同的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减少经济纠纷的发生,使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协议(以下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具体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行纪合同以及其它各类民事合同等。本办法所称职能部门是指本公司各业务执行部门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本公司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拟定、审查、监督、登记、归档等处理。具体包括资信调查、意向接触、商务谈判、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二、合同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第四条本公司合同的综合管理工作统一由财务部和法务负责,具体包括全公司合同的登记、编号、送审、统计等工作。 第五条各职能部门合同的拟定、洽谈由本部门负责人委派专人负责,具体负责本部门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的合同管理职能: 1. 负责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并按规定使用合同专用章。 2. 负责合同管理日常工作,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妥善保管合同文本、相关文件、重要数据及证据材料。 3.对合同进行财务层面的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4. 对各职能部门合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配合主办部门的合同签订工作,参与合同的起草、论证、审查、谈判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工作。 6.协助办理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手续。 7.指导配合各部门办理合同的报批、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8.承办其他有关合同管理工作。 第七条法务的合同管理职能: 1.制定、完善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和合同审查流程,并组织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实施。(流程见附件) 2.宣传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总结推广合同管理工作经验,通报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合同管理行为,在市场竞争中,利用法律手段和规范来管理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的各项销售,采购,储运,委托,金融等合同的管理。 3.职责 3.1 本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企业法人与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总经理室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合同的签订由总经理办公室书面授权。合同的签订者和合同的执行者(接受办理)必须分开,以实现有效制衡。 3.2 财务部是公司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也是资金管理的关键部门,必须及时将合同状况和资金流向报告总经理办公室,以便及时处置。 3.3由公司的经济业务面广量大,对经济合同实行分级管理。分工如下, 财务部:负责租赁,保险,借款等合周的管理: 营销部门:负责对外销售合同管理: 动力设备部:负责固定资产设备及相关附件(包括进口设备)采购的合同管理: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其它合同管理。 上述几个部门应负责建立本部门合同管理台帐,(见附页)对本部门签订的经济合同进行动管理和控制,并接受财务部的业务部指导和监督。 3.4本公司的合同,对外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对内,订立部门对合同负责

制,其他各有关部门按作业流程必须无条件执行合同的相关内容。 4.签订合同原则: 4.1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政策,不损害公共利益。 4.2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4.3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使用统一规定编号的合同专用章,按合同法规签署。 5.经济合同的主要内容: 5.1合同的主体范围,包括合同双方的名称,住所。 5.2标的,必须有明确,具体,肯定的内容。 5.3数量。包括尾差,磅差,合理损耗等,必须明确计量单位。 5.4质量。应注明质量标准,包装标准。如有特殊要求,应附有技术资料说明书及产品合格证。 5.5价款或酬金。 5.6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5.7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和损失的赔偿。 5.8纠纷的解决方法,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载,诉讼等方式。 6.合同订立的权限: 6.1一般经济合同,几个部门对外洽谈,车间不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由部门负责人审定签字并盖上合同章后生效。 6.2 重大经济合同,合同金额达20万元以上,由分管副部经理或总经理签字涉外合同(销售合同除外)由总经理签字。 7.合同签订委托代理人的资格:

(完整版)成本合约部-预算及合同管理制度

海南XX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司发[ ]号 ──────★────── 成本合约部 预算及合同管理制度(初稿) 编制: 审核: 批准: 年月日发布年月日实施

成本合约部 预算及合同管理制度(初稿) 一、工作职责 (一)参与工程招、投标工作,编制送达投标书。 (二)根据施工图编制施工概、预算,施工主要机具、设备、材料数量、并提出产值计划。(三)参预各项工程承包、发包订货及增补类的合同文书,并在合同批准生效后监督其执行情况。 (四)配合有关部门增补洽商合同事宜。 (五)对经营文件、台帐单据及原始资料的归档管理。 (六)竣工后,负责与建设单位、审计单位决算审核工作。 (七)在公司的领导下探索新的经营渠道、运行机制和发展新的经营理念,努力拓展建筑装饰市场。 二、工程招、投标管理 (一)接到招投标文件后预算部门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审图。 (二)切实加强对招标工作的领导,根据概、预算人员提供数据,认真讨论、分析、提出报价方案,由公司领导组织进一步研究报价决策,使之最后定案。 (三)报价和误差率(定额、缺项、新工艺、新材料和设备价,招标文件未注明外)不得低于标底2%,不得高于标底。 (四)按招标文件的时间,准时送报招标单位。 (五)投标书字迹要工整(用仿宋体),填写内容齐全,加盖公章;投标文件要有目录,封袋要规范,要盖齐缝章,并派专人送达在招标文书规定时间之前办理完毕。 (六)工程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由成本合约部起草工程承包范围,合同条款应内容齐全,措辞严谨,合同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对外办理签订。 (七)合同签字生效后,在主管和总经理的主持下,向各部门及履行合同单位进行全面交底。 三、承包合同管理 (一)工程承包合同的基本条件和内容: 1. 工程名称和地点。 2. 承包方式,范围和内容。 3. 开竣工日期。 4. 工程质量、保修期和保修条件。 5. 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和竣工验收办法。 6. 工程造价。 7. 设计文件及概、预算技术资料提供的日期。 8. 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9. 双方协作的事项。 10. 奖惩条款。 11. 其它。 (二)工程中特殊情况需要明确的问题,应在承包合同中明确以利双方共同履行。 (三)承包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合同的附件),合同的附件主要包括: 1. 工程概算和中标通知书。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采购人员。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法务部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纠纷的处理。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审签管理 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法务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法务部审核。 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法务部统一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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