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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调【2002】138号《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继电保护实施细则

国电调【2002】138号《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继电保护实施细则
国电调【2002】138号《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继电保护实施细则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继电保护实施细则

1总则

1.1为贯彻落实国电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电发[2000]589号文),做好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措施,保障电网运行安全,特制定《"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继电保护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1.2《实施细则》是在原有规程、规定和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依据《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技术措施要点》等规程、规定和技术标准,汇总近年来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经验制定的。制造、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等各个部门应根据《实施细则》,紧密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

1.3《实施细则》强调了防止重大事故的重点要求,但并未涵盖全部继电保护反事故技术措施,也不是继电保护反事故技术措施应有的全部内容。有些措施在已颁发的规程、规定和技术标准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有关措施,本次重复列出。因此,在贯彻落实《实施细则》的过程中仍应严格执行相关规程、规定和标准。

l1.4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实施细则》,现有发电厂、变电站已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改进,其他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予以更新或改造。不能满足要求的应结合设备大修加速更换,而对不满足上述要求又不能更改的,由设计、制造和运行等单位共同研究、解决。过去颁发的反措及相关标准、规定,凡与本《实施细则》有抵触的,应按《实施细则》执行。

2继电保护专业管理

2.1充分发挥继电保护专业管理的职能作用,明确责任、权限和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防止由于保护不正确动作而引起系统稳定破坏和电网瓦解、大面积停电等事故的发生。

2.2各级领导应重视继电保护队伍建设,加强继电保护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培训,建立培训制度,保持继电保护队伍相对稳定,并不断培养新生力量。

2.3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应贯穿电力工业的全过程。在发、输、配电工程初设审查、设备选型、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阶段,都必须实施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专业归口的原则实行技术监督、报告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度。

2.4各网、省调度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技术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发、供电企业和用户做好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和运行管理工作。各发供电企业(特别是独立发电企业)、电力建设企业都必须接受调度部门的技术监督和专业管理,应将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和专业管理以及相应的考核、奖惩条款列入并网调度协议中,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2.5继电保护新产品进入电网试运行,应经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意后,报上级调度部门批准、安监部门备案,并做好事故预想。

2.6不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相关标准的以及未经技术鉴定和未取得成功运行经

验的继电保护产品不允许入网运行。所有入网运行继电保护装置的选型和配置,从初步设计阶段至投产运行前都必须经过相应各级调度部门的审核。

2.7调度部门应根据电网实际情况和特点,编写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要求的继电保护运行整定方案和调度运行说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28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继电保护用高频收发信的功能,对其动作行为进行录波和分析。充分利用故障录波手段,加强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分析,从中找出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对策。

2.9继电保护的配置与整定都应充分考虑系统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尽量避免在复杂、多重故障的情况下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同时还应考虑系统运行方式变化对继电保护带来的不利影响,当遇到电网结构变化复杂、整定计算不能满足系统要求而保护装置又不能充分发挥其效能的情况下,线路应遵循以下原则:

1)线路纵联保护必须投入。

2)没有振荡问题的线路,要求距离保护的一、二段不经振荡闭锁控制。

3)提高保护用通道(含通道加工设备及接口设备等)的可靠性。

4)宜设置不经任何闭锁的、长延时的线路后备保护。

5)在受端系统的关键枢纽变电所,当继电保护整定困难时,在尽量避免损失负荷的前提下,设置必要的解列点。灵敏性与选择性难兼顾时,应首先考虑以保灵敏度为主,防止保护拒动,并备案报上一级主管领导批准。..

2.10应重视发电厂的继电保护配置和整定计算,特别是与系统运行关系密切的保护,应认真校核这些保护与系统保护的配合关系。发电公司(厂)应根据《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导则》(DL/T684-1999)的规定,定期对所辖设备的整定值进行全面复算和校核。

2.11继电保护双重化配置是防止因保护装置拒动而导致系统事故的有效措施,同时又可大大减少由于保护装置异常、检修等原因造成的一次设备停运现象,但继电保护的双重化配置也增加了保护误动的机率。因此,在考虑保护双重化配置时,应选用安全性高的继电保护装置,并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注意做到:

1)双重化配置的保护装置之间不应有任何电气联系。

2)每套保护装置的交流电压、交流电流应分别取自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互相独立的绕组,其保护范围应交叉重迭,避免死区。

3)保护装置双重化配置还应充分考虑到运行和检修时的安全性,当运行中的一套保护因异常需要退出或需要检修时,应不影响另一套保护正常运行。

4)为与保护装置双重化配置相适应,应优先选用具备双跳闸线圈机构的断路器,断路器与保护配合的相关回路(如断路器、隔离刀闸的辅助接点等),均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按双重化配置。

3线路保护

3.1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所、发电厂的联络线,不允许无快速保护运行,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向调度部门汇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3.2 应积极推广使用光纤通道做为纵联保护的通道方式。EEl--

3.3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微机型线路保护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按双重化配置,除应符合2.11条款中的技术要求外,并注意:

1)两套保护装置应完整、独立,安装在各自的柜内,每套保护装置均应配置完整的主、后备保护。

2)线路纵联保护的通道(含光纤、微波、载波等通道及加工设备和供电电源等)、

远方跳闸和就地判别装置亦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按双重化配置。

4母线保护和断路器失灵保妒

4.1母线差动保护对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至关重要。母线差动保护一旦投人运行后,就很难有全面停电的机会进行检验。因此,对母线差动保护在设计、安装、调试和运行的各个阶段都应加强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不论在新建工程,还是扩建和技改工程中都必须保证母线差动保护不留隐患地投入运行。

4.2为确保母线差动保护检修时母线不致失去保护、防止母线差动保护拒动而危及系统稳定和事故扩大,必要时在500KV母线以及重要变电站、发电厂的220kV 母线采用双重化保护配置。双重化配置应符合2.11条款中的技术要求,同时还应注意做到:

1)每条母线采用两套完整、独立的母线差动保护,并安装在各自的柜内。两套母线差动保护的跳闸回路应同时作用于断路器的两个跳闸线圈。

2)对于3/2接线形式的变电站,如有必要按双重化配置母差保护,每条母线均应配置两套完整、独立的母差保护。进行母差保护校验工作时,应保证每条母线至少保留一套母差保护运行。

3)用于母线差动保护的断路器和隔离刀闸的辅助接点、切换回路、辅助变流器以及与其他保护配合的相关回路亦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按双重化配置。

4)应充分考虑母线差动保护所接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合理分配,对确无办法解决的保护动作死区,在满足系统稳定要求的前提下,可采取起动失灵和远方跳闸等后备措施加以解决。

4.3采用相位比较原理的母线差动保护在用于双母线时,必须增设两母线相继发生故障时能可靠切除后一组故障母线的保护回路。

4.4对空母线充电时,固定连接式和母联电流相位比较式母线差动保护应退出运行。

4.5 母联、母联分段断路器宜配置独立的母联、母联分段断路器充电保护。该保护应具备可瞬时跳闸和延时跳闸的回路。

4.6断路器失灵保护按一套配置。断路器失灵保护二次回路牵涉面广、依赖性高,投运后很难有机会利用整组试验的方法进行全面检验。因此,对断路器失灵保护在设计、安装、调试和运行各个阶段都应加强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保证断路器失灵保护不留隐患地投入运行。

4.7做好电气量保护与非电气量保护出口继电器分开的反措,不得使用不能快速返回的电气量保护和非电量保护作为断路器失灵保护的起动量,并要求断路器失灵保护的相电流判别元件动作时间和返回时间均不应大于20ms。

4.8用于双母线接线形式的变电站,其母差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的复合电压闭锁接点应分别串接在各断路器的跳闸回路中,不得共用。

5变压器保护

5.1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主变压器微机保护应按双重化配置(非电气量保护除外)。双重化配置应符合2.11条款中的技术要求,同时还应注意做到:

1)主变压器应采用两套完整、独立并且是安装在各自柜内的保护装置。每套保护均应配置完整的主、后备保护。

2)主变压器非电量保护应设置独立的电源回路(包括直流空气小开关及其直流电源监视回路)和出口跳闸回路,且必须与电气量保护完全分开,在保护柜上的安装位置也应相对独立。

3)两套完整的电气量保护和非电量保护的跳闸回路应同时作用于断路器的两个跳闸线圈。

4)为与保护双重化配置相适应,5∞kV变压器高、中压侧和220kV变压器高压侧必须选用具备双跳闸线圈机构的断路器。断路器和隔离刀闸的辅助接点、切换回路,辅助变流器以及与其他保护配合的相关回路亦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按双重化配置。

5.2要完善防止变压器低阻抗保护在电压二次回路失压、断线闭锁以及切换过程交流和直流失压等异常情况下误动的有效措施。

5.3 变压器过励磁保护的启动元件、反时限和定时限应能分别整定并要求其返回系数不低0.96,同时应根据变压器的过励磁特性曲线进行整定计算。

5.4 为解决变压器断路器失灵保护因保护灵敏度不足而不能投运的问题,对变压器和发电机变压器组的断路器失灵保护可采取以下措施:

1)采用"零序或负序电流"动作,配合"保护动作"和"断路器合闸位置"三个条件组成的与逻辑,经第一时限去解除断路器失灵保护的复合电压闭锁回路。

2)同时再采用"相电流"、"零序或负序电流"动作,配合"断路器合闸位置"两个条件组成的与逻辑经第二时限去启动断路器失灵保护并发出“启动断路器失灵保护”中央信号。

3)采用主变保护中由主变各侧“复合电压闭锁元件”(或逻辑)动作解除断路器失灵保护的复合电压闭锁元件,当采用微机变压器保护时,应具备主变“各侧复合电压闭锁动作”信号输出的空接点。

5.5 变压器的瓦斯保护应防水、防油渗漏、密封性好。气体继电器由中间端子箱的引出电缆应直接接入保护柜。

6 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

6.1 大型机组、重要电厂的发电机变压器保护对系统和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至关重要。发电机变压器保护的原理构成复杂,牵涉面广,且与机、炉和热控等专业联系密切,在运行中发生问题也难以处理。因此,有关设计、制造单位和发电厂及其调度部门应针对发电机变压器组一次结构和继电保护的配置与二次接线方案,对发电机变压器保护在设计、安装、调试和运行的各个阶段都应加强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消除隐患。

6.2 各发电公司(厂)在对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进行整定计算时应遵循《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导则》(DL/T 684一1999),并注意以下原则: 1)在整定计算大型机组高频、低频、过压和欠压保护时应分别根据发电机组在并网前、后的不同运行工况和制造厂提供的发电机组的特性曲线进行。同时还需注意与汽轮机超速保护,和励磁系统过压、欠压以及过励、低励保护的整定配合关系。

2)在整定计算发电机变压器组的过励磁保护时应全面考虑主变压器及高压厂用变压器的过励磁能力,并按电压调节器过励限制首先动作,其次是发电机变压器组过励磁保护动做,然后再是发电机转子过负荷动作的阶梯关系进行。

3)在整定计算发电机定子接地保护时必须根据发电机在带不同负荷的运行工况下实测基波零序电压和发电机中性点侧三次谐波电压的有效值数据进行。4)在整定计算发电机变压器组负序电流保护应根据制造厂提供的对称过负荷和负序电的A值进行。

5)在整定计算发电机、变压器的差动保护时,在保护正确、可靠动作的前提下,

不宜整定得过于灵敏,以避免不正确动作。

6.3 100MW及以上容量的发电机变压器组微机保护应按双重化配置(非电气量保护除外)保护。大型发电机组和重要发电厂的启动变保护宜采用保护双重化配置。在双重化配置中除了遵循2.11的要求外,还应注意做到:

1)每套保护均应含完整的差动及后备保护,能反应被保护设备的各种故障及异常状态,并能动作于跳闸或给出信号。

2)发电机变压器组非电量保护应设置独立的电源回路(包括直流空气小开关及其直流电源监视回路),出口跳闸回路应完全独立,在保护柜上的安装位置也应相对独立。-

3)两套完整的电气量保护和非电量保护的跳闸回路应同时作用于断路器的两个跳闸线圈。

4)为与保护双重化配置相适应,500KV变压器高、中压侧和220KV变压器高压侧必须选用双跳圈机构的断路器断路器和隔离刀闸的辅助接点、切换回路,辅助变流器以及与其他保护配合的相关回路亦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按双重化配置。

6.4 发电机变压器组过励磁保护的启动元件、反时限和定时限应能分别整定,并要求其返回系数不低于不低于0.96。整定计算时应全面考虑主变压器及高压厂用变压器的过励磁能力。

6.5认真分析和研究发电机失步、失磁保护的动作行为,共同做好发电机失步、失磁保护的选型工作。要采取相应措施来防止系统单相故障发展为两相故障时,失步继电器的不正确动作行为。设计、制造单位应将有关这些问题的计算、研究资料提供给发电厂有关部门和调度单位备案。发电机在进相运行前,应仔细检查和校核发电机失步、失磁保护的测量原理、整定范围和动作特性。在发电机进相运行的上限工况时,防止发电机的失步、失磁保护装置不正确跳闸。

6.6 发电机失步保护在发电机变压器组以外发生故障时不应误动作,只有测量到失步振荡中心位于发电机变压器组阳对其安全构成威胁时,才作用于跳闸。跳闸时应尽量避免断路器两侧电势角在180度时开断。

6.7 发电机失磁保护应能正确区分短路故障和失磁故障,同时还应配置振荡闭锁元件,防止系统振荡时发电机失磁保护不正确动作。

6.8 200MW及以上容量的发电机定子接地保护应投入跳闸,但必须将基波零序保护与发电机中性点侧三次谐波电压保护的出口分开,基波零序保护投跳闸,发电机中性点侧三次谐波电压保护宜投信号。

6.9 在发电机变压器组的断路器出现非全相运行时,首先应采取发电机降出力措施,然后由经快速返回的“负序或零序电流元件”闭锁的“断路器非全相判别元件”,以独立的时间元件以第一时限,启动独立的跳闸回路重跳本断路器一次,并发出"断路器三相位置不一致"的动作信号。若此时断路器故障仍然存在,可采用以下措施:

1)以"零序或负序电流"任何一个元件动作、“断路器三相位置不一致'和"保护动作”三个条件组成的“与逻辑”,通过独立的时间元件以第二时限去解除断路器失灵保护的复合电压闭锁,并发出告警信息。

2)同时经"零序或负序电流"元件任何一个元件动作以及三个相电流元件任何一个元件动作的“或逻辑”,与“断路器三相位置不一致”,“保护动作”三个条件组成的“与逻辑”动作后,经由独立的时间元件以第三时限去启动断路器失灵保护并发出“断路器失灵保护启动信号”。

6.10 发电机变压器组的气体保护、低阻抗保护应参照变压器气体保护和低阻抗

保护的技术要求。

6.11 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应要求发电机制造厂提供装设发电机横差保护的条件,优先考虑配置横差保护并要求该保护中的三次谐波滤过比应大于30。

6.12 200MW及以上容量的发电机变压器组应配置专用故障录波器。

6.13 重视与加强发电厂厂用系统的继电保护整定计算与管理工作,杜绝因厂用系统保护不正确动作,扩大事故范围。

7二次回路与抗干扰

7.1严格执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技术措施要点》中有关保护及二次回路抗干扰的规定,提高保护抗干扰能力。..

7.2应认真对各项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尚未执行的要制定出计划时间表。

7.3应按《高压线路继电保护装置的“四统一”设计的技术原则》和《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中关于二次回路保护电压二次回路切换的有关要求,在设计、安装、调试和运行的各个阶段加强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认真检查二次回路,做好整组试验。不论在新建工程,还是扩建和技改工程中都必须防止二次寄生回路的形成。

7.4应选用具有良好抗干扰性能的、并符合电力行业电磁兼容及相关的抗干扰技术标准的继电保护装置。

7.5应重视继电保护装置与接地网的可靠连接。继续做好开关站至继电保护室敷设l00mm2铜导线、以及在继电保护室内敷兢地铜排网的反事故措施,接地铜排网应一点与主接地网可靠连接。保护装置不能采用通过槽懒地的接地方式。发电厂的元件继电保护室亦应尽快完成铜排接地网反事故措施。

7.6静态型、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以及收发信机的厂、站接地电阻应符合GB/T2887-1989和GB9316-1988计算站场地安全技术条件所规定不大于0.5Ω的要求,上述设备的机箱应构成良好电磁屏蔽体并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7.7在实施抗干扰措施时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程的规定。既要保证抗干扰措施的效果,同时也要防止损坏设备。

7.8对经长电缆跳闸的回路,要采取防止长电缆分布电容影响和防止出口继电器误动的措施,如不同用途的电缆分开布置、增加出口继电器动作功率,或通过光纤跳闸通道传送跳闸信号等措施。

7.9 应注意校核继电保护通信设备(光纤、微波、载波)传输信号的可靠性和冗余度,防止因通信设备的问题而引起保护不正确动作。

7.10应加强对保护信息远传的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远程修改微机保护的软件、整定值和配置文件。同时还应注意防止干扰经由微机保护的通讯接口侵入,导致继电保护装置的不正确动作。

7.11在发电机厂房内的保护、控制二次回路均应使用屏蔽电缆。用于定子接地保护的发电机中性点电压互感器二次侧接地点应在定子接地保护柜内一点接地。

7.12 新建和扩建工程宜选用具有多次级的电流互感器,优先选用贯穿(倒置)式电流互感器。

7.13为防止因直流熔断器不正常熔断而扩大事故,应注意做到:

1)直流总输出回路、直流分路均装设熔断器时,直流熔断器应分级配置,逐级配合。

2)直流总输出回路装设熔断器,直流分路装设小空气开关时,必须确保熔断器与小空气开关有选择性地配合。

3)输出回路、直流分路均装设小空气开关时,须确保上、下级小空气开关有选择性地配合。

4)为防止因直流熔断器不正常熔断或小空气开关失灵而扩大事故,对运行中的熔断器和小空气开关应定期检查,严禁质量不合格的熔断器和小空气开关投入运行。

7.14 宜使用具有切断直流负载能力的、不带热保护的小空气开关取代原有的直流熔断器,小空气开关的额定工作电流应按最大动态负荷电流(即保护三相同时动作、跳闸和收发信机在满功率发信的状态下)的1.5~2.0倍选用。

8运行与检修

8.1进一步规范继电保护专业人员在各个工作环节上的行为,及时编制、修订继电保护运行规程和典型操作票,在检修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通过有秩序的工作和严格的技术监督,杜绝继电保护人员因人为责任造成的"误碰、误整定、误接线"事故。

8.2 各发、供电企业、电力建设企业都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继电保护安装、调试与定期检验的工艺流程和二次回路验收条例(大纲),保证继电保护安装、调试与检验的质量符合相关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8.3应加强线路快速保护、母线差动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重要保护的运行维护,各厂、局必须十分重视快速主保护的备品备件管理和消缺工作。应将备品备件的配备,以及母差等快速主保护因缺陷超时停役纳入技术监督的工作考核之中。线路快速保护、母线差动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重要保护的运行时间应不低于规定时间。

8.4认真做好微机保护及保护信息管理机等设备软件版本的管理工作,特别注重计算机安全问题,防止因各类计算机病毒危及设备而造成微机保护不正确动作和误整定、误试验等。

8.5 应加强继电保护微机型试验装置的检验、管理与防病毒工作,防止因试验设备性能、特性不良而引起对保护装置的误整定、误试验。

8.6为防止线路架空地线间隙放电干扰高频通道运行,要求有高频保护线路的原有绝缘地线均应改为直接接地运行,同时也要重视接地点的维护检查,防止产生放电干扰。

8.7继电保护专业要与通信专业密切配合,防止因通信设备的问题而引起保护不正确动作。

8.8要建立与完善阻波器、结合滤波器等高频通道加工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落实责任制,消除检修管理的死区。

8.9结合技术监督检查、检修和运行维护工作,检查本单位继电保护接地系统和抗干扰措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8.10在电压切换和电压闭锁回路、断路器失灵保护、母线差动保护、远跳、远切、联切回路以及"和电流"等接线方式有关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以及一个半断路器接线等主设备检修而相邻断路器仍需运行时,应特别认真做好安全隔离措施。

8.11结合变压器检修工作,应认真校验气体继电器的整定动作情况。对大型变压器应配备经校验性能良好、整定正确的气体继电器作为备品,并做好相应的管理

工作。

8.12所有的差动保护(母线、变压器、发电机的纵、横差等)在投入运行前,除测定相回路和差回路外,还必须测量各中性线的不平衡电流、电压,以保证保护装置和二次回路接线的正确性。

8.13母线差动保护停用时,应避免母线倒闸操作。母线差动保护检修时,应充分考虑异常气象条件的影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检修作业程序,尽可能缩短母线差动保护的检修时间。

8.14 双母线中阻抗比率制动式母线差动保护在带负荷试验时,不宜采用一次系统来验正辅助变流器二次切换回路正确性。辅助变流器二次回路正确性检验宜在母线差动保护整组试验阶段完成。

8.15 新投产的线路、母线、变压器和发电机变压器组等保护应认真编写启动方案呈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做好事故预想,并采取防止保护不正确动作的有效措施。设备启动正常后应及时恢复为正常运行方式,确保电网故障能可靠切除。8.16 检修设备在投运前,应认真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特别是有元电压二次回路短路、电流二次回路开路和不符合运行要求的接地点的现象。

8.17 在一次设备进行操作或检修时,应采取防止距离保护失压,以及变压器差动保护和低阻抗保护误动的有效措施。

8.18 在运行线路、母线、变压器和发电机变压器组的保护上进行定值修改前,应认真考虑防止保护不正确动作的有效措施,并做好事故预想和防范措施。在实施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现场设备的安全性。

标准宣贯手册模板

标准宣贯手册模板 1

ISO/TS16949标准宣贯手册 ——————ISO/TS16949技术规范宣贯资料 1、什么是ISO9000标准: ISO9000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制定和发布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 总结了当代世界质量管理领域的成功经验, 应用当前先进的管理理论, 以简单明确的标准的形式向世界推荐了一套实用的管理方法模式。 2、什么是ISO/TS16949技术规范: SO/TS16949技术规范是国际汽车特别工作组( IATF) 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 ISO/TC176) , 为适应汽车工业全球采购的需要, 减少零部件及材料供应商为满足各国质量体系要求而多次认证的负担, 减低采购成本, 而在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基础上, 制定出的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 它的全名是”质量体系—汽车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3、 ISO/TS16949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ISO/TS16949技术规范结合了各个国家汽车行业的质量管理要求: QS-9000( 美国) 、VDA6.1( 德国) 、EAQF94( 法国) 、A VSQ95( 意大利) 等。它规定了汽车供应商的质量体系要求, 用于汽车相关产品零部件的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 适用于全球汽车行业, 目的在建立一个美国、欧洲及全球范围内都能够接受的单一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认证注册方案, 避免供方执行多重质量体系标准和重复认证注册的困扰。 4、 ISO/TS16949的主要内容: ISO/TS16949是ISO9000标准在一个特定行业的深入, 结合该行业的

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材料)讲义(含表格)

第一篇 修编概况(原文略) 一、规范修编的历史回顾 1、03规范 2、08规范 二、13规范形式上的重大变化 1、分为1+9册 2、增加专业工程,合并房建及装饰 三、13规范修编的原则 1、依法的原则:法律依据详述。 2、责权对等的原则:将发承包双方置于平等的地位 3、公平交易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坚持诚实信用原则。 4、可操作性的原则:未局限于点到为止,很多问题详细分析,具体到操作层面,如工程量增减等合同价款调整的问题。 5、从约原则:增加了合同签订的章节,将合同置于计价的重要一环。 四、13规范的特点 1、工程计价标准体系的确立 2、适用范围的扩大:专业范围和计价方式范围。 3、强化了计价计量的强制性规定

4、提高了对风险问题的关注,设置1节专门规定。 5、详细研究、分析、规定了不同合同价款调整的操作方法。 6、全面总结了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 7、细化了、规范化了措施项目计价的规定。单价措施项目、总价措施项目。 五、宣贯辅导材料细致完整,分析深入,不论作为专业指导还是学术参考极具价值。 第二篇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内容详解 相当于08规范的正文部分,规定了计价活动中各个方面的基本程序、方法和原则。计价规范包含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到竣工结算与支付的各个环节,也包含合同价款的调整、争议的处理、造价鉴定、计价资料的要求等问题,总体上是按基本建设程序中的计价活动先后顺序编排的。 与计价规范对应的就是计量规范。

1 总则 【概述】规范的第一章“总则”,通常从整体上叙述有关本规范编制与实施的几个基本问题。主要内容为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以及执行本规范与执行其他标准之间的关系等基本事项。 本规范总则共7条,与“08规范”相比,总条文数减少1条。具体为:原1.0.3、1.0.4移入本规范第三章,改为3.1.1、3.1.2;减少1条(1.0.8),原因是“08规范”附录已改为国家计量规范;增加1条为1.0.5条;原4.1.1移入本章改为1.0.3条。 【条文】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08条文】 1.0.1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要点说明】本条阐述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和法律依据。 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是“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与“08规范”相比,将“工程量清单”改为“计价文件”,其目的正如本规范第3.1.3条定义的“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例如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合同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等条款。 ★【条文】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安装工程检验与评定规程-电力变压器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第3部分: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 互感器施工质量检验 2002—09—16公布2002—12—01实施 前言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是一套系列标准,用于电气装置安装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及评定。 该套标准由如下17部分组成: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高压电器施工质量检验; ——第3部分: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质量检验; ——第4部分:母线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第5部分:电缆线路施工质量检验; ——第6部分:接地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第7部分:旋转电机施工质量检验; ——第8部分: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质量检验; ——第9部分:蓄电池施工质量检验; ——第10部分: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质量检验; ——第11部分:电梯电气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第12部分:低压电器施工质量检验; ——第13部分:电力变流设备施工质量检验; ——第14部分: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第15部分:爆炸及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第16部分:l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质量检验; ——第17部分:电气照明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本部分是该套系列标准中的第3部分: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质量检验,是根据原电力工业部1996年制、修订电力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技综[1996]51号)编制的。 本部分是GBJ 148—19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表格化表现型式,是用于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质量检验的电力行业标准。 本部分由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吉林省电力建设总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袁继军、陈发宇、魏国柱、陈桂英、龚建华、简翰成、刘志良、董刚。 本部分由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解释。 1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安装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宣贯

强制性条文、条文说明及实施要点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强制性条文1 3.1.5 高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及继电保护系统必须交接试验合格。 【条文说明】 本条与规范修订前一致,是原规范的强制性条文。高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及继电保护系统,在建筑电气工程中,是电力供应的高压终端,投入运行前必须作交接试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设备制造技术的进步和标准的更新,加上进口设备的引进,交接试验标准也会随着修订完善,应密切注意试验标准的更新。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 【技术要点】 在建筑电气工程中高压的电气设备主要是变压器和高压成套开关柜,高压布线系统主要是高压母线和电缆,而继电保护系统虽然其工作电压属低压范畴,但控制和保护着高压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的运行,以实现电气系统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电力是商品,与其他商品一样有着生产(各类发电厂)、流通(输配电网)和消费(各用电用户)三个环节,但电力消费过程的安全与其他商品有明显差异,即电力消费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会危及流通和生产环节。建筑电气工程属于用电工程,是消费环节,也是高压电网电力供应的高压终端。 【实施与检查】 依据施工设计文件和设备型号规格及制造厂规定,按交接试验标准编制试验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其中与供电电网接口的继电保护整定参数值和计量部分,要取得工程所在地供电部门的书面确认。方案或作业指导书经批准后执行,试验结果合格,试验单位出具书面报告,变配电室的高压部分才具备受电条件。 交接试验时旁站或查阅交接试验报告,以试验合格作为判定依据。 强制性条文2 3.1.7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单独与保护导体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连接导体的材质、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条文说明】 本条是在原规范强制性条文的基础上进行了文字修改,其要求与原规范是一致的。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导体单独连接,也就是要求与保护导体直接连接,本规范所涉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与保护导体的连接均应符合本条规定。要求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单独与保护导体相连接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条件,需要强调的是直接连接也就是要求不得串联连接,是要求与保护导体干线连接。施工时应首先确认与电气设备连接的保护导体应为保护导体干线,在建筑物电气设备集中的场所,有可能选用断面为矩形的钢或铜母线做保护导体干线,可在其上钻孔后,将每个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用连接导体与钢或铜母线保护导体干线直接连接,电气设备移位或维修拆卸都不会使钢或铜母线保护导体中断电气连通。同样情况在建筑物中每一插座(灯具)回路的保护接地导体(PE线)在插座盒 内也不应剪断与插座连接,当然末端插座(灯具)的保护接地导体是要剪断的。其连接导体的材质、截面是设计根据电气设备的技术参数、所处的不同环境和条件进行计算和选择的,施工时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执行。 【技术要点】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单独与保护导体连接,不得串联连接,是防止一旦电气设备基本绝缘损坏后发生电击损害事故,不得串联连接也就要求与保护导体干线连接。由于施工设计时,干线是依据整个单位工程使用寿命和功能来布置选择的,他的连接通常具有不可拆卸性,例如采用熔焊连接,只有在整个供电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干线包括(分支)干线才有可能更动敷设位置或相互连接处的位置。而电气设备(如电动机、单相三孔插座等)、器具以及其他单独个体与保护导体的连接通常用可拆卸的螺栓连接,在使用中往往由于维修、更换等种种原因需临时或永久的拆除,若他们的连接导体彼此间相互串联连接,只要拆除中间一

Q420焊接工艺

Q420高强钢焊接作业指导书 编制:乔亚霞 审核:徐德录 批准:杨建平 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 二零零六年七月

目录1.目的 2.使用范围 3.焊前准备 4.焊接工艺要点 5.质量检验 附表焊接作业指导书

1.目的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在输电线路铁塔制造中推广使用Q420高强钢的工作安排,依据JGJ 81-200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的规定,在进行Q420钢焊接工艺评定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本焊接作业指导书,各铁塔制造企业可按照此工艺文件结合具体产品和本企业的生产条件形成具体的作业文件并认真贯彻执行,保证铁塔的制造质量。 2.适用范围 2.1 本指导书适用于在厂房内的Q420高强钢焊接。 2.2 本指导书适用于焊条电弧焊方法(SMAW)、CO2气体保护焊方法(GMAW)和埋弧焊方法(SAW)。 2.3 本指导书适用于环境温度为0℃以上的工作环境。 2.4 各作业指导书的具体适用范围如表1所示。 表1 作业指导书的适用范围

气体保护焊;SAW—埋弧焊。 备注:1焊接方法:SMAW—焊条电弧焊;GMAW—CO 2 2接头和焊缝形式:B—对接接头(坡口焊缝);T—T形接头(对接+角接组合焊缝或角焊缝);C—角接头(角焊缝)。 3.焊前准备 3.1焊接人员 焊接Q420高强钢的焊工应经过Q420高强钢焊工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焊工进行实际焊接操作时,其焊接方法和焊接位置等均应与焊工本人考试合格的项目相符。 3.2 坡口加工 坡口形式按设计图纸的要求,采用用机械方法、气或等离子弧切割等方法加工坡口;应打磨坡口及两侧,彻底清除坡口内及其两侧10-15mm范围内氧化皮、油污、铁锈等。 3.3 焊接材料选用 选用的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CO2气体等)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没有列入国标、行标的焊接材料类别参考AWS标准类别,详见表2。 表2 焊接材料的选用标准 3.4定位焊 SMAW和GMAW定位焊用的焊接材料、焊接工艺应与正式焊接的材料、

2013计价规范宣贯

2013《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培训主 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编制原则 二、“13计价规范”的主要特点 三、“13计价规范”主要内容及变化 一、编制原则 (一)依法原则:有关招标控制价的设置就遵循了《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有效遏制哄抬标价的行为;有关招标控制价投诉的设置,就遵循了《招标投标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又保证了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有关合理工期的设置,就遵循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 定,以促进施工作业有序进行,确保合理工程质量和安全,有关工程结算的设置,就遵循了《合同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二)全责对等原则:不论发包人或承包人,有权力就必然有责任。“13规范”仍然坚持这一原则,杜绝了只有权力没有责任的条款。如“08规范”关于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的责任由招标人承担的规定,就有效遏制了招标人的强势地位设置工程量偏差由投标人承担的做法。 (三)公平交易原则:建设工程计价从本质上讲,就是发包人与承包之间的交易 价格,应做到公平,“08规范”关于计价风险合理分担的条文,及其在条文说明中对于计价风险的分类和风险幅度的指导意见,就得到了工程建设各方的认同,因 此,“13规范”将其正式条文化。 (四)可操作性原则:“13规范”重视条文的可操作性,如招标控制价的投诉问题,“08规范”仅规定可以投诉,但没有操作上的规定,“13规范”在总结有关省份

的做法的基础上,对投诉时限、投诉内容、受理条件、复查结论等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五)从约原则:建设工程计价活动是发承包双方在法律框架下签约、履约的活动。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是双方的应尽的之责。“13规范”在条文上坚持“按合同约定”的规定,但在合同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发承包双方争议时不能协商一致,规范的作用就会在处理争议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13计价规范”的主要特点 (一)扩大了计价计量规范的适用范围 “13计价规范”明确规定,“本规范适用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13计算规范”规定“各专业工程必须按照各专业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而“08规范”只规定“适用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二)强化了工程计价计量的强制性规定 “13规范”在保留“08规范”强制性条文的基础上,又在一些重要环节新增了部分强制性条文,在规范发承包双方计价行为方面得到了加强。 (三)明确了工程计价风险分担的范围 “13规范”在“08规范”计价风险条文的基础上,根据现行法律法规 的规定,进一步细化、细分了发承包阶段工程计价风险,并提出了风险的分类负担规定,为发承包双方共同应对计价风险提出了依据。 (四)统一了合同价款调整的分类内容 “13规范”按照形成合同价款调整的因素,归纳为5类14个方面,并明确将索赔也纳入合同价款调整的内容。

【工程质量】关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有关人员调整的通知(doc 80页)

关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有关人员调整的通知(doc 80页) 部门: xxx 时间: xxx 制作人: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勿作商业用途

目录 1、关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有关人员调整的通知 2、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决定 3、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的通知 4、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的通知 5、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火电)金属试验室资质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6、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7、首检大纲 8、关于规范电力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注册手续的通知 9、2005版送变电工程规章标准----40号 10、2005年版火电工程规章标准目录----39号

1、关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有关人员调整的通知 关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有关人员调整的通知 电建质监[2005]31号文 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结合当前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实际和有关人员工作岗位的变动情况,由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各成员单位提出推荐意见,经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于2005年6月13日召开的站长会议审核,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站长、秘书长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调整后的站长、秘书长组成情况通知如下: 站长: 孙佩京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主任 副站长: 魏恭华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副局级调研员 叶强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副主任 陈平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综合处处长 秦建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副主任 王宁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副主任 贾彦兵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副主任 徐扬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工程部副经理 杨建平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总工程师 秘书长:

ISO/TS技术规范宣贯资料

I S O/T S技术规范宣 贯资料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ISO/TS16949标准宣贯手册 ——————ISO/TS16949技术规范宣贯资料 1、什么是ISO9000标准: ISO9000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和发布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总结了当代世界质量管理领域的成功经验,应用当前先进的管理理论,以简单明确的标准的形式向世界推荐了一套实用的管理方法模式。 2、什么是ISO/TS16949技术规范: SO/TS16949技术规范是国际汽车特别工作组(IATF)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ISO/TC176),为适应汽车工业全球采购的需要,减少零部件及材料供应商为满足各国质量体系要求而多次认证的负担,减低采购成本,而在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出的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它的全名是“质量体系—汽车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3、ISO/TS16949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ISO/TS16949技术规范结合了各个国家汽车行业的质量管理要求:QS-9000(美国)、(德国)、EAQF94(法国)、AVSQ95(意大利)等。它规定了汽车供应商的质量体系要求,用于汽车相关产品零部件的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适用于全球汽车行业,目的在建立一个美国、欧洲及全球范围内都可以接受的单一质量管理

体系标准和认证注册方案,避免供方执行多重质量体系标准和重复认证注册的困扰。 4、ISO/TS16949的主要内容: ISO/TS16949是ISO9000标准在一个特定行业的深入,结合该行业的特点,整合了相关的多个标准,赋予了更多新的内容。它主要增加的内容有MSA(测量系统分析)、PPAP(生产件批准程序)、SPC(统计过程控制)、FMEA(失效模式与后果分析)、APQP&CP(产品质量先期策划及控制计划)。 5、ISO/TS16949的目标: 在企业和供应商中持续不断的改进,包括质量改进、生产力 改进,从而使成本降低; 强调缺点的预防,采用SPC技术及防错措施,预防不合格的 发生,“第一次就做好”是最经济的质量成本; 减少变差和浪费,确保存货周转及最低库存量,强调质量成 本,控制非质量的额外成本(如待线时间,过多搬运等); 注重过程,不仅要对过程结果进行管理,更强调对过程本身 进行控制,从而有效地使用资源,降低成本,缩短周期。 注重客户期望。各种技术标准仅能作为合格与不合格的判 据,但并不是合格产品就能产生效益,只有让用户完全满意 的产品才能被顾客接收,才能创造价值。因此,质量的最终 标准是用户完全满意,用户满意是实现质量的最好途径。 6、ISO/TS16949与ISO9000标准在要求上的区别?: ISO/TS16949标准增加了如下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The Compulsory Provisions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s 电力工程部分 Electric Power Engineering 2006年版 中国电力出版社 2006年北京

建设部关于发布2006年版《工程建设标准 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的通知 建标【2006】102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家人防办,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各有关协会: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的有关规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有关单位对2000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进行了修改。经审查,现批准发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2000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同时废止。 2006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的内容,是工程建设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的条文,同时考虑了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 2006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政府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 2006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和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六年五月八日

TS16949技术规范宣贯资料

ISO/TS16949 标准宣贯手册 ——————ISO/TS16949 技术规范宣贯资料 1、什么是IS09000标准: IS09000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和发布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总结了当代世界质量管理领域的成功经验,应用当前先进的管理理论,以简单明确的标准的形式向世界推荐了一套实用的管理方法模式。 2、什么是ISO/TS16949技术规范: SO/TS16949技术规范是国际汽车特别工作组(IATF)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ISO/TC176),为适应汽车工业全球采购的需要,减少零部件及材料供应商为满足各国质量体系要求而多次认证的负担,减低采购成本,而在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出的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它的全名是“质量体系—汽车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3、ISO/TS16949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ISO/TS16949技术规范结合了各个国家汽车行业的质量管理要求:QS-9000 (美国)、VDA6.1 (德国)、EAQF94 (法国)、AVSQ95 (意大利)等。它规定了汽车供应商的质量体系要求,用于汽车相关产品零部件的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适用于全球汽车行业,目的在建立一个美国、欧洲及全球范围内都可以接受的单一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认证注册方案,避免供方执行多重质量体系标准和重复认证注册的困扰。 4、ISO/TS16949的主要内容: ISO/TS16949是ISO9000标准在一个特定行业的深入,结合该行业的特点, 整合了相关的多个标准,赋予了更多新的内容。它主要增加的内容有MSA (测量系统分析)、PPAP(生产件批准程序)、SPC(统计过程控制)、FMEA(失效模式与后果分析)、APQP&CP (产品质量先期策划及控制计划)。 5、ISO/TS16949的目标: 在企业和供应商中持续不断的改进,包括质量改进、生产力改进,从而使成本 降低; 强调缺点的预防,采用SPC技术及防错措施,预防不合格的发生,“第一次就 做好”是最经济的质量成本; 减少变差和浪费,确保存货周转及最低库存量,强调质量成本,控制非质量的 额外成本(如待线时间,过多搬运等);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5161.1-5161.17-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第1部分:通则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checkout and evaluation of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Part1:General rules 2002-09-16公布 2002-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布

前言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是一套系列标准,用于电气装置安装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及评定。 该套标准由如下17部分组成: ——第l部分:通则; ——第2部分:高压电器施工质量检验; ——第3部分: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质量检验; ——第4部分:母线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第5部分:电缆线路施工质量检验; ——第6部分:接地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第7部分:旋转电机施工质量检验; ——第8部分: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质量检验; ——第9部分:蓄电池施工质量检验; ——第10部分: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质量检验; ——第11部分:电梯电气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第12部分:低压电器施工质量检验; ——第13部分:电力变流设备施工质量检验; ——第14部分: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第15部分:爆炸及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第16部分: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质量检验;

——第17部分:电气照明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本部分是该套标准中的第1部分:通则,是根据原电力工业部1997年制、修订电力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综科教[1998]28号)编制的。 本部分对电力建设工程电气装置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及评定作了统一规定,有利于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及工程质量的提高。 本部分由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吉林省电力建设总公司、山东送变电工程公司、四川电力建设三公司、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三工程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发宇、魏国柱、陈桂英、张光辉、王进弘、杨佐琴、赵殿林。 本部分由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解释。 1 总则 1.0.1为了提高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质量管理,规范和统一表格,促进安装质量的提高,满足其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的需要,特制定本套电力行业标准。 1.0.2本规程适用于单机容量200MW及以上发电工程和110kV及以上变电工程的电气装置安装。 进口或引进型电气装置、单机容量200MW以下发电工程及110kV以下变(配)电工程的安装可参照执行。 1.0.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应根据工程情况,由施工单位按本通则第2章和第3章,编制所

电厂节水的重要举措——干除灰、干除渣的综合应用及展望

电厂节水重要举措--干除灰、干除渣技术应用及废水的“零”排放 ——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刘振强 2006年09月04日14:20:32 编者按:火电厂的水源主要为天然的地下水和地表水。2000年,全国火电厂发电水耗平均为4.2kg/kW.h;经过三年的技术改造(主要是干除灰技术的应用和废水回用),该值已经降至3.2 kg/kW.h;其中,采用干除灰的电厂发电水耗已经降至2.5kg/kwh以下。所谓废水的“零”排放,即电厂将其产生的废水通过处理后回用,可以替代火电厂30%以上的新鲜水,节水潜力巨大;同时又可以减少电厂的废水外排量,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国内干除灰、干除渣的综合应用及展望 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前,国内灰、渣的输送均采用水力除灰(渣)方式,环境污染严重,耗水量耗,设备维护量大。 在随后的几年中,国内部分新建电厂先后从国外输灰公司引进干式除灰系统及其相关技术,如德国MILLOR公司的双套管密相气力输灰技术、美国UCC公司、英国CLIDY公司的单管密相气力输灰技术。随之干式输灰技术逐渐被广大电厂用户接受并得以迅速推广。进入90年代后期,国内新建电厂输灰系统均采用干式输灰技术,部分运行电厂原有的水力除灰系统也在逐步改造为干式输灰系统,水力除灰技术已经逐渐退出除灰领域。 目前,国内干灰输送技术最有代表性的是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的双套管密相气力输灰技术和英国CLIDY公司小仓泵单管密相气力输灰技术。双套管气力输灰技术以其独特的双管输送机理和在输送过程中对物料产生不断的紊流和扰动作用,不堵管,在中长距离物料输送领域有着明显的技术优势;双套管密相气力输灰技术获2006年度国家电网公司科技进步一等奖,其关键设备已经完全实现国产化。而在短距离除灰领域,小仓泵单管密相气力输灰技术其经济性占有优势。 在输渣领域,水力除渣技术从最早的灰渣混合排放过渡到浓缩机-渣浆泵-脱水仓系统,但环境污染严重,耗水量耗,设备维护量大的弊端仍难以有效解决。到90年代初,国际上出现了大刮板捞渣机和钢带干式输渣机的技术,除渣技术逐渐向更高浓度水力除渣和干式除渣技术领域过渡。 我国最初成套进口大刮板捞渣机,经过几年的自主创新,除核心部件仍依赖进口外,基本实现了国产化。90年代后期,我国成套进口了钢带干式输渣机产品,并在三河电厂 2×350MW机组应用,由于技术垄断、造价昂贵限制了推广应用。随着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干排渣技术出现,以钢带输渣机为主体设备的干排渣技术逐渐被广大用户所接受而得以迅速推广。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自1999年承接原国电公司科技攻关项目以来,已有40多台套的供货业绩,技术获2005年度国网公司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发明专利3项,经专

国电电力电力建设研究所外包拆塔施工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人身死亡事故

国电电力电力建设研究所外包拆塔施工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人身死亡事 故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国电电力电力建设研究所外包拆塔施工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人身死亡事故事故经过:2006年1月25日上午10时5分,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第三公司二处(以下简称:岳池电建公司二处)在国电电力电力建设研究所(以下简称:电建所)良乡杆塔试验基地拆除试验塔施工中,送电工曲木布拉(彝族,岳池电建公司二处聘用的临时工)准备拆塔挂吊点时,在攀爬过程中失去安全带的保护,从铁塔上约42米高处坠落至地面。当时,现场施工人员立即拨打了120急救中心。10点20分,120急救车到达事故现场,经120医护人员现场检查,伤者曲木布拉已经死亡。 暴露问题:1、作业人员在杆塔上转位时,未系好安全带,动作失稳,从高处坠落,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2、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以致在高处作业转位时,违章作业,失去安全带的保护,是造成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3、施工现场缺乏全面的安全防范措施,没有严格执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4、施工单位疏于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监察不到位,没有要求登高作业人员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失去保护是这起事故发生的另一个原因。5、电建所对外包单位的管理、外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和签约不严,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只具有送变电二级施工资质。只能承接2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输电线路的施工,而电建所的试验铁塔是一基500千伏输电线路的铁塔。在施工队伍资质不够的条件与其签订了承包合同,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且部分合同条款

有欠严谨,也存在一定漏洞。6、开工前没按有关规定专门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更缺乏完整的记录。7、电建所的杆塔试验,高空作业较多,虽然每次作业时要求承包方有安全员现场监督作业,本所的员工也要发挥安全监督和技术把关的作用。但很少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很少检查承包方的安全措施,作为甲方应有的现场安全监督没有形成常态机制,变相“以包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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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宣贯资料

1、标准化管理的意义和工程部岗位职责 1.1标准化管理的意义 标准化的意义简单来讲是把行业和企业内所积累的技术、经验,通过文件的方式来加以保存,而不会因为人员的流动,优势的技术、经验跟着流失。达到个人知道多少,组织就知道多少,也就是将个人的经验(财富)转化为企业的财富;更因为有了标准化,每一项工作即使换了不同的人来操作,也不会因为不同的人,在效率与品质上出现太大的差异。 中交四航局《“十二五”发展规划》第三章“总体战略规划”部分,规划了我局推行三大战略重点:市场国际化、业务多元化、管理标准化。 1.2如何实施标准化管理 1.2.1制定工作标准 工作标准是应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个人上,应明确每个人需要做什么、如何做以及需要达到的标准。工作标准应分解到项目管理的每一个控制点中,只要每一个控制点都按工作标准和要求做到位,最后结果就一定是好的。 1.2.2执行工作标准 首先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工作标准,增强标准化的意识,提高员工素质。 1.2.3考核检查 在执行过程中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不断的检查、整改、提高,使员工的工作习惯符合标准、标准成为习惯。 1.3、工程部岗位职责 1.3.1项目部工程部门责职 (1)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负责工程项目工序的组织实施,对施工过程控制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 (2)负责组织编写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技术交底,交底中应明确工序质量要求,并督促做好班组自检、交接检。 (3)组织隐蔽工程验收,督促不满足要求的工序返工、整改。 (4)负责负责处理顾客对项目的各项投诉,对各级质量检查组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组织整改。 (5)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6)参加工程质量检查。 (7)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完成施工图纸核对审查工作,参与顾客组织的设计交底。 (8)对施工现场进行调查,编制项目策划书。

第4部分-母线装置施工质量检验汇总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第4部分:母线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Specincation for ccnstruction quality checkout and evaluation of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Part4:Bus bar installation 2002-09-16公布 2002-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布 前言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是一套系列标准,用于电气装置安装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及评定。 该套标准由如下17部分组成: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高压电器施工质量检验; ——第3部分: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质量检验; ——第4部分:母线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第5部分:电缆线路施工质量检验;

——第6部分:接地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第7部分:旋转电机施工质量检验; ——第8部分: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质量检验; ——第9部分:蓄电池施工质量检验; ——第10部分: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质量检验; ——第11部分:电梯电气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第12部分:低压电器施工质量检验; ——第13部分:电力变流设备施工质量检验; ——第14部分: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第15部分:爆炸及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第16部分: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质量检验; ——第17部分:电气照明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本部分是该套系列标准中的第4部分:母线装置施工质量检验,是根据原电力工业部1996年制、修订电力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技综[1996]51号)编制的。 本部分是GBJ 149—19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表格化表现型式,是用于母线装置施工质量检验的电力行业标准。 本部分由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三工程公司、吉林省电力建设总公司、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赵殿林、陈桂英、魏国柱、陈发宇、张安荣、董刚、刘志良。 本部分由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解释。 1 支(吊)架、保护网安装 1.0.1本章适用于母线支(吊)架、配电装置及电气设备间保护网栏的安装。 1.0.2支(吊)架安装检查见表1.0.2。 表1.0.2 支(吊) 架安装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学习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宣贯及高层建筑施工技术与质量监管要点培训班” 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李惠强

主要内容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条文解读 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2—2002强制性条文解读 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02(2011版)强制性条文解读 四、《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2011修改条文解读

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学习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宣贯培训 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李惠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193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0.8、6.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3年11月1日 (原强制性条文共6条,本次修订压缩为2条)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修订历史 1966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22-66。 1974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TJ301-74。 1988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J300-88 2001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2013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2014年6月1日起实施)

DL/T-51614-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第4部分:母线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ICS27.100 P61 备案号:J192—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P DL/T 5161.4—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第4部分:母线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Specincation for ccnstruction quality checkout and evaluation of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Part4:Bus bar installation 2002-09-16公布 2002-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布 目次 前言 1 支(吊)架、保护网安装 2 绝缘子安装 3 矩形母线安装 4 共箱封闭母线安装 5 全连式离相封闭母线安装 6 管形母线安装 7 软母线安装 8 记录及签证 前言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是一套系列标准,用于电气装置安装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及评定。 该套标准由如下17部分组成: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高压电器施工质量检验; ——第3部分: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质量检验; ——第4部分:母线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第5部分:电缆线路施工质量检验; ——第6部分:接地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第7部分:旋转电机施工质量检验; ——第8部分: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质量检验; ——第9部分:蓄电池施工质量检验; ——第10部分: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质量检验; ——第11部分:电梯电气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第12部分:低压电器施工质量检验; ——第13部分:电力变流设备施工质量检验; ——第14部分: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第15部分:爆炸及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第16部分: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质量检验; ——第17部分:电气照明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本部分是该套系列标准中的第4部分:母线装置施工质量检验,是根据原电力工业部1996年制、修订电力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技综[1996]51号)编制的。 本部分是GBJ 149—19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表格化表现型式,是用于母线装置施工质量检验的电力行业标准。 本部分由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三工程公司、吉林省电力建设总公司、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赵殿林、陈桂英、魏国柱、陈发宇、张安荣、董刚、刘志良。 本部分由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解释。 1 支(吊)架、保护网安装 1.0.1本章适用于母线支(吊)架、配电装置及电气设备间保护网栏的安装。 1.0.2支(吊)架安装检查见表1.0.2。 表1.0.2 支(吊) 架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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