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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奖励办法

资金奖励办法
资金奖励办法

XXXXXXXXXX公司资金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尽快回收,加快资金周转,降低资金成本和资金风险,保证公司市场营销、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种类

资金奖励包括一般资金贡献奖励、清欠项目工程款回收奖励、重大资金贡献奖励和融资资金奖励。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属各二级单位、集团授权项目部。

第四条职能

(一)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款回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组织整个项目的工程款回收工作。

(二)项目经营部:负责项目对业主的结算工作。

(三)项目财务部:负责根据监理批量和结算金额牵头组织工程款回收事宜,保证工程款及时回流,督促内部贷款及时归还,执行公司资金政策,对资金实施监督管理职能。

(四)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审核各单位上报的《资金奖励审批表》(见附件)中“监理批量”完成数,审核项目形象进

度完成情况、竣工时间、工程状态等。

(五)公司合约报价部:负责审核各单位上报的《资金奖励审批表》中“合同应收款”、“超合同回款金额”、“提前回款的时间”及“合同回收率”的数额。

(六)公司成本结算部:负责审核工程结算额及时间。

(七)公司资金部:协助项目回收工程款,及时掌握全公司工程款回收的动态,督促做好工程款回收工作,防止产生新的拖欠。负责审核各项目上报的《资金奖励审批表》中“工程款回收”相关数据,“工程款上存率”、“内贷情况”、“内部贷款全部归还完毕的时间”及“内部往来余额”等数据,并汇总编制奖励草案。

(八)财务总监:根据上述环节审核意见,进行审批。

(九)公司总经理:根据上述环节审批意见,进行审批。

(十)公司董事长:根据上述环节审批意见,进行决策审批。

第二章一般资金贡献奖励

第五条奖励前提

(一)公司各二级单位收取的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及有关经营性的收入,均及时存入公司资金部银行账户;集团授权项目部收取的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均及时存入集团公司

资金部银行账户。各单位均在公司统一办理资金结算。如资金不存入我公司或集团公司资金部银行账户,不予奖励。

(二)甲方供料(含设备)、直接支付分包、扣款水电费等非现金收到的工程款,视同工程款回收,但只参与工程款回收比率的计算,不计取奖励。以银行承兑汇票形式收取工程款,酌情计取奖励。

(三)工程款上存率必须达到100%。

其中:自行完成项目工程款上存率=当年收回工程款打入公司金额/当年收回工程款总额*100%;

集团授权项目工程款上存率=当年收回工程款打入集团金额/当年收回工程款总额*100%;

如有特殊原因致使工程款上存率未达到100%的,需经财务总监、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同意后视同达到100%。

(四)对于拖欠内部单位(水电分公司、租赁分公司)工程款,按照项目整体工程款回款比率和内部单位完成单项工程的工作量,同比例计算应支付内部单位工程款,不足部分计算奖励时应扣除。

(五)工程开工时提交的各种保证金已收回,如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

(六)办理内部贷款的项目,还清全额贷款,并在公司有存款。

第六条种类

一般资金贡献奖励包括内部往来存款贡献奖、超合同收款贡献奖和提前归还内部贷款减少资金占用贡献奖。

第七条计算办法

(一)内部往来存款贡献奖

1.日均内部往来存款贡献奖

以日均内部往来存款余额为计息基数,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年利率的五倍计算存款利息,计算公式如下:

日均内部往来存款贡献奖=资金部账套中累计内部往来存款计息基数×同期银行活期年利率/360×5

其中:资金部账套中累计内部往来存款计息基数=每日内部往来一级科目余额之和。

2.1231时点内部往来存款贡献奖

以12月31日时点内部往来余额为基数,按照1‰的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1231时点内部往来存款贡献奖=资金部账套中1231时点内部往来一级科目余额×1‰

3.按1和2的办法分别计算的内部往来存款贡献奖权重为80%和20%,按此金额最终给与项目奖励。

内部往来存款贡献奖=日均内部往来存款贡献奖×80%

+1231时点内部往来存款贡献奖×20%

4.计算说明:

(1)本指标不需要项目上报,由资金部统一计算。

(2)由于公司内外部原因造成项目内部往来金额偏高的,按项目应付债务的金额计算,具体由公司酌情处理。

(二)超合同收款贡献奖

1.适用范围:在施或当年完工的项目,存在当年超合同收款的情况。并且只限于当年完成工作量对应收回的工程款,不包括以前年度收回的工程款。

2.必备条件:12月31日时点不得有合同拖欠工程款,如有合同拖欠工程款,原则上不予计算全年超合同收款贡献奖。项目收款金额必须大于全部完成工作量(包括未完工作量部分)对应的回款金额。

3.计算说明:

(1)在施项目收取工程进度款,超过合同约定多收回的部分,作为以后月份提前收回的工程款。如果额度未超出第二月应收回的工程款,提前收款的时间按一个月计算;如果超出第二月应收回、但未超出第三月应收回的工程款,提前收款的时间按两个月计算,以此类推,逐月递延,提前收款的时间最多截止到当年年底。

(2)如果项目收款过程中部分月份提前回款与部分月份合同拖欠情况并存,按照(1)情况由公司酌情处理。

例如,项目连续数月都有超合同收回工程款,其后月份又有合同拖欠情况,但12月31日时点无合同拖欠,则其提前收款的时间按照(1)情况逐月递延,但最多截止到形成合同拖欠当月。

(3)合同约定无工程预付款,如果项目提前收回工程款的,并且每月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工程进度款,提前收款的时间最多截止到当年年底。

(4)如果项目提前收回非正常进度款(措施费等),在以后每月收工程进度款时需扣回,提前收款的时间截止到扣款的当月,最多到当年年底。

(5)当年已完工未结算的项目,按合同约定工程款应在工程结算后收回,如提前收回工程款,提前收款的时间截止到当年年底。

(6)在施项目未能及时取得监理批量、已竣工项目(包括已完工未正式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未在正常时间范围内办理结算的,导致监理批量偏低、工程款回收率虚高的,原则上不予奖励。

(7)对于不属于上述情况的超合同回收工程款,以及属于上述情况但无法界定提前收款时间的,由公司依据实际情况酌情分析处理,原则上提前收款的时间最多截止到当年年底。由于公司行为提前回款的情况,原则上不予奖励。

本指标由符合条件的二级单位填报《资金奖励审批表》,

表中工程款按月份填列计算,合同应收款应包含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预付款。计算公式如下:

超合同收款贡献奖=超出合同规定多回收的工程款金额×多回收部分提前收款的时间(月)×规定的年利率/12 其中:规定的年利率为0.5%—1.5%

(三)提前归还内部贷款减少资金占用贡献奖

对于有内部贷款的项目,如果在审批核定的贷款期内提前归还全部内部贷款的,按照提前归还的金额、核定归还时间与实际还款时间的时间差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给予奖励。本指标由符合条件的二级单位填报《资金奖励审批表》。计算公式如下:

提前归还内部贷款减少资金占用贡献奖=提前归还内部贷款的金额×核定还款时间与实际还款时间的时间差(月)×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12

第八条分配原则

项目经理50%,其余50%由项目经理分配给项目班子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分公司参照项目部标准进行奖励分配。

第九条考核期限及审批流程

(一)资金奖励考核兑现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凡符合奖励条件的项目部(分公司),由项目部(分公司)财务部于次年初填报上年的《资金奖励审批表》,经财务负责人、项目商

务经理(经营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复核后上报公司资金部。资金部对上报的《资金奖励审批表》进行审核,经公司合约报价部、项目管理部、成本结算部、财务管理部等部门会签,提交公司财务总监审批签字后,再按本奖励办法计提奖励金额并编制《资金奖励审批汇总表》,财务总监审批确认后,向总经理和董事长提交奖励请示报告。经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后,由资金部通知各单位,报送《消费基金审批表》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后,由资金部统一发放。

(二)特殊情况,如遇项目完工且竣工验收后,符合奖励条件的项目部(分公司),由项目部(分公司)财务部填报本年《资金奖励审批表》,并参照第1条的流程办理审批。项目部(分公司)按审批的奖励金额进行预提并计入项目成本,同时报送《消费基金审批表》,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提交资金部备案登记,次年年初随公司每年度的资金奖励考核兑现一起发放。

第三章清欠项目工程款回收奖励

第十条项目界定

清欠项目是指竣工结算一年以上,未按合同收回工程款,由公司层面介入清欠工作的项目。但清欠项目的工程款回收第一责任人仍是项目经理。

第十一条奖励标准

回收拖欠工程款按照回收金额的1%至5%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标准根据清欠工作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酌情确定。

第十二条分配原则

奖励对象为公司相关主管领导,总部相关部门及项目参与人员。奖励比率由资金部提出方案、按程序办理,最终由财务总监、总经理和董事长审定。

第十三条考核期限及审批流程

考核期限及审批流程参照“第二章一般资金贡献奖励第九条”办法实施。

第四章重大资金贡献奖励

第十四条奖励范围

(一)回收重大债权,包括:应收款项金额在100万元以上,账龄在三年以上,债务方信用较差、停业、资不抵债、申请破产等,债务方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

(二)将闲臵、低效、不良的资产或投资予以变现;

(三)将难以收回的拖欠工程款、其他债权、不良资产臵换,产生一定现金流量和效益;

(四)债务重组;

为企业减少重大费用支出或避免重大经济损失;

(五)减少或缓解资金周转困难,为公司做出重大资金贡献的其他情况。

第十五条奖励标准

(一)回收重大债权的奖励,按照回收金额的1%至5%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标准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二)将闲臵、低效、不良的资产或投资变现的,变现金额超过净值或评估价值的,按照变现金额的2%至5%进行奖励;变现金额低于净值或评估价值的,按照1%至5%进行奖励;将资产或投资臵换为生产经济效益或现金流量的,参照上述规定进行奖励。

(三)将难以收回的拖欠工程款、其他债权、不良资产臵换,产生一定现金流量的,按照变现金额的 1%至5%进行奖励。

(四)以债权抵债务的,按照所抵金额的1.5%至3%进行奖励。

(五)为企业减少重大费用支出或避免重大经济损失的,按相应金额的1%至2%进行奖励。

(六)减少或缓解资金周转困难,为公司做出重大资金贡献的其他情况,由资金管理委员会提出奖励方案,经财务总监、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后,给予特殊奖励。

第十六条分配原则

上述奖励对象一般按照责任人、协办人、信息提供人进行

划分。

(一)重大债权的奖励:

1.由项目部牵头办理的,责任人为项目经理,协办人为项目财务部、经营部相关人员和商务经理,其中项目经理奖励比率为50%。其他人员的奖励比率由项目经理确定,并报公司审批备案。

2.由公司牵头办理的,责任人为公司相关主管领导,协办人为公司相关领导及参与人员,奖励比率由清欠办提出方案、按程序办理,最终由财务总监、总经理和董事长审定。

(二)其他事项的奖励,本着“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参照“重大债权”的奖励条款办理。

(三)奖励的具体标准按照事项的难易程度、责任大小、贡献大小综合测定。

第十七条考核期限及审批流程

考核期限及审批流程参照“第二章一般资金贡献奖励第九条”办法实施。

第五章融资资金奖励

第十八条奖励范围

通过各种方式为企业融入低成本融资产品而形成的资金成本降低奖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直接、间接融资方式:流动资

金借款、项目贷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信托基金融资、买断型应收账款保理等。原则上以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为标准,按形成资金成本降低额度的 2%为上限、对总部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第十九条审批流程

因资金成本降低进行的资金奖励需进行专项审批,由资金部按奖励标准计算奖励方案,报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发放。

第六章账务核算

第二十条以上各项项目奖励资金均在项目成本汇总直接

列支。

第二十一条对于项目内部往来存款额,除了计算奖励之外,每半年由资金部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利率计算存款利息,冲减项目成本,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资金部增加各二级单位内部往来存款科目余额,增加公司财务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存款利息=资金部账套中累计内部往来存款计息基数×同期银

行活期年利率/360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上述奖励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由发放单位代扣代缴。

第二十三条各二级单位在次年接到申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逾期作废。

第二十四条公司根据各二级单位的一般资金贡献奖励(包括内部往来存款贡献奖、超合同收款贡献奖和提前归还内部贷款减少资金占用贡献奖)总额,在其基础上按照10-20%另计提奖励基金,分配给总部相关人员。

第二十五条大项目部按照所辖各项目依据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由资金部根据本办法修订《资金管理手册》中相关内容。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资金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原《XXX资金管理奖励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资金奖励审批表》

各项竞赛奖励办法

附件9: 武进区礼河实验学校各项竞赛奖励办法 (试行稿) 艺体类: 一、项目设置 1、体育类项目: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其他项目(中小学生象围棋比赛、篮球、 排球、足球、游泳、健美操、中长跑、跳绳、踢毽比赛等)。 2、艺术类项目:中小学生舞蹈比赛、中小学生器乐比赛、中小学生校园剧比赛、 中小学生声乐比赛、中小学生书画摄影比赛等。 二、组队与训练: 1、原则要求每一位体育专职教师均要组建并带好一个项目队; 2、具体项目队的训练由负责老师结合项目特点选材,并按计划认真组织训练工 作; 3、校行政要求各职能部门、各年级部、各班主任做好项目组队和训练的配合支 持工作,负责老师发现问题及时与班主任、家长沟通,解决不了的须及时向校行政反映。 三、项目负责老师的绩效津贴: 1、有项目队的老师能按要求组建并带好项目队,则享受全校专任教师的平均课 时津贴。(必须向教务处提交训练计划、训练日志、运动员签到簿、获奖的还需提供获奖证明。) 2、没有组队或带队不符合考核要求的教师享受术课教师的课时津贴; 3、有项目队的老师所带队在比赛中未能获奖的,节假日训练补贴40元/天。 四、项目负责老师的奖励: (一)体育工作方面: 1、中小学田径运动会 (1)获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总分第一名奖励10000元,第二至五名奖励6000元,第六至十名奖励4000元,第十一至十五名奖励3000元; (2)未获得团体奖:运动员获得一分补贴教练员5元; 2、其它项目奖励 (1)获区团体第一名奖励5000元,第二名奖励4000元,第三名奖励3000元,第四至六名奖励1500元; (2)教练员单项奖励 指导的运动员在区级比赛中获单项第一名的奖励200元,第二名奖励100元,第三名奖励50元,累计奖励,获得团体奖后不再奖励; 以上项目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奖励按双倍计算。

资金清欠奖励办法

中铝河南铝业公司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清欠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清欠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清欠积极性,加速资金回笼,减少资金占用,降低财务费用,减少坏账成本,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办法。 一、清欠奖励工作范围 1、按照《销售部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形成拖欠账龄已达1年以上的货款; 2、据详细核对清欠对象共计49家公司、清欠货款总额1900万余; 3、其它具体个案。 二、清欠奖励人员范围 受公司委托实施清欠的公司职工 三、提奖比例

清欠奖励提奖比例根据拖欠账龄及清欠难度确定: 1、拖欠账龄3年以上,提奖比例一般为清欠回收金额的 2%-10%; 2、拖欠账龄1-3年,提奖比例一般为清欠回收金额的 0.5%-2%; 3、特别难清欠的个案具体提奖比例由公司应收账款清欠 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清欠难度确定。 六、奖励金额及方式 方式一:按清欠提奖比例提成,清欠费用由公司相关部门 控制; 方式二:总额包死,签订协议,清欠费用包含在清欠提奖总额之内,清欠账款到达公司指定账户后,一次付清。 七、清欠工作职责 1、公司资金清欠工作由公司应收账款清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领导小组每年研究确定一次本年度具体清欠工程项目及提奖比例,由财务处行文下达; 2、相关部门职责 ①工程管理处负责审定工程竣工日期,产品、吊装运输 交付日期。

②技术质量处(各级技质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工程结算 所需的交工资料。 ③经营计划处(各级经营计划部门)负责审定工程、产品、吊装运输合同及其他交易事项形成债权结算完成日期及结算金额;组织开展结算工作;负责与清欠人员签订相应清 欠协议。 ④财务处负责审定具体收款金额;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财务结算和资金清欠;保证审批后的清欠奖励及时发放。 ⑤人力资源处负责按规定核定奖励金额。 八、审批程序 1、清欠人员填写清欠工作奖励审批表(附表一),报公司工程管理处、经营计划处、人力资源处、财务处及公司 主管领导审批; 2、清欠人在审批金额范围内自主对清欠工作相关人员进行分配,并将分配明细表一式三份报公司人力资源处及公 司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八、清欠工作需要注意的事项及要求 1、清欠人员应接受本单位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 2、在清欠工作过程中,清欠人员应对其清欠行为的合法性负全责,要处理好与清欠对象的长远关系,避免短期行

贡献奖奖励办法(终审稿)

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民营科技发展 贡献奖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表彰民营科技企业、企业家、科技人员在产业技术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方面所取得的卓越成就,奖励为民营科技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努力和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2007年10月经国家科学技术部和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特设立“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以下简称民营科技贡献奖),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奖励宗旨是,倡导社会重视民营科技企业、企业家的作用;弘扬民营科技企业、企业家以及科学技术人员勇于创新、脚踏实地、敬业奉献的精神;激励民营科技领域的广大企业家、科技人员为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发展做贡献。 第三条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由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以下简称中促会)设立,分设“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奖”、“优秀民营科技创新成果奖”、“优秀民营科技管理服务奖”等三类奖项。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每年评选一次,“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奖”、“优秀民营科技创新成果奖”各奖励名额不超过30名,“优秀民营科技管理服务奖”奖励名额不超过10名。

获奖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奖牌和一定数额的奖金。 第四条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励工作办公室设在中促会,是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奖励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的推荐、评审、奖励等组织工作。 第五条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评奖过程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专家评审机制,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六条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是经科学技术部批准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国科奖社证字第0080号),获得“优秀民营科技创新成果奖”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由中促会推荐参加“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选,以及“钟南山科技创新奖”评选(钟南山科技创新奖的有关评审规定另见相关文件)。 第二章奖励范围与条件 第七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国有和国有控股的、以研发新技术和生产具有较高科技含量产品为特征的民营科技企业;由民营科技企业主导研发出的重大创新成果;以及为推进民营科技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和社团中介组织均在申报范围之内。 第八条:申请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奖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三年以

项目回款奖惩制度整理版

项目回款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遏制公司在建项目及已完工项目的工程款拖欠,解决拖欠工程款的现象,调动回收拖欠工程款的积极性,加大公司资金回收力度,确保公司正常的经济运行,维护公司的长久稳定,保证公司和所有员工的利益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罚对象:市场部人员及项目管理部人员。 二、回款责任:市场部负责所有项目首付款,项目管理部负责进度款及尾款。 三、奖惩办法 (1)业务部门 1、市场部需严格加强项目合同方面的管理工作。项目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条款一定要严谨,对项目价款的结算、项目资金的回收、有关变更的经济签证等相关条款更是要表述明确、清楚,严防因项目合同的疏漏而造成项目拖欠款的产生。 2、项目首付款根据合同签订的付款时间,及时到账的(可延迟一周),奖励500元,未及时到账,超过一周,但在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不予奖励,超过一个月的,罚款500元,遇特殊情况,向领导汇报说明原由,根据领导决定,可不予罚款。 奖励及罚款比例:部门负责人:60% ,员工40% (2)项目管理部门 1、所有项目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公司各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无条件地接受公司的检查和监督,项目管理部门需尽最大努力自觉维护企业的信誉。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及该项目负责人要对所管辖的工程项目的质量、

安全及工程款负责到底。公司已完工项目及在建项目的工程款回收工作必须明确责任,坚持谁负责的项目谁就要与部门负责人负责工程款的回收这条原则,应杜绝只负责施工,不负责回收工程款的做法。 1、进度款根据合同签订的付款时间,及时到账的(可延迟15天),奖励500元,未及时到账,超过15天,但在40天以内的,不予奖励,超过40天的,罚款500元,遇特殊情况,向领导汇报说明原由,根据领导决定,可不予罚款。 2、项目尾款根据合同签订的付款时间,遇特殊情况,可按该项目竣工验收日期计算,及时到账的(可延迟15天),奖励500元,未及时到账,超过15天,但在40天以内的,不予奖励,超过40天的,罚款600元,遇特殊情况,向领导汇报说明原由,根据领导决定,可不予罚款。 奖励及罚款比例:部门负责人:60% ,项目负责人:40% 四、奖金支付:自回款到帐后由财务负责人申请,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政府资金项目(荣誉)申报奖励办法

政府资金项目(荣誉)申报奖励办法 一、目的 为优化公司项目申报管理机制,充分激发相关项目申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鼓励项目申报人员深入了解、掌握、运用国家各项优惠政策,择优立项、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为公司获取更多荣誉及科技项目资金支持,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1、本办法仅适用政府资金和荣誉申报项目奖励所使用。 2、本办法适用人员:综合管理部、财务部、研发部等参与申报的工作人员。 三、职责 1、综合管理部 (1)负责各级政府专项资金、扶持资金、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和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 (2)负责商标、注明商标等涉及品牌建设各项荣誉和项目的组织、申报。 (3)负责专利、科技进步奖、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新产品、各级工程中心、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项目以及各级政府相关荣誉(高新技术企业等)和奖励(专利大户等) 的组织、申报。 (4)负责与政府(行业协会)等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关注项目申报信息,并负责资料附件的收集与准备。 (5)负责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相关资料的编写、存档及保管。 (6)负责组织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2、财务部 (1)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填报申报项目所需的涉及财务的相关数据。 (2)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提供申报项目涉及财务有关的资料(包含财务报表、凭证、发票等)。 (3)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参与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3、研发部 (1)负责提供各种申报项目所需的涉及技术有关的数据和申报资料的编写。 (2)针对部门项目所需,负责提供申报项目中产品检查报告和产品图片等。

(3)负责协助参与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四、项目激励措施 1、以上业绩额区间内,申报项目难度特别巨大或对公司有特别重大意义时,可以在原有的奖 励标准上上浮10%-20%,具体由总经理决定。 2、本办法中未规定的项目,若给公司带来直接经济利益或对公司提升形象有重大意义时,可 视情况由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分配奖金。 3、公司获得税收减免、退税、公司收入奖励、纳税奖励等因为企业资质、荣誉而取得的资金 (如高企税收减免等),不纳入本办法计算内。 五、奖励费用的分配与支取 1、奖励分配原则:根据项目申报工作难度系数贡献大小,按劳分配。 2、奖励分配方式:

教师最齐全的奖励办法

老师最齐全的奖励方法 主题一:奖励(1) ■抓住你了 每周都努力“当场抓住”表现好或做好事的学生。让被“抓住”的学生把自己的名字和所做的事写在纸片上,然后把纸片放入一个“好事罐”里。每到星期五,从“好事罐”里随机取出几张纸条,给被选中的学生发小奖品。 ■红黄绿卡制 每名学生都有一张绿卡、黄卡和红卡。每一天一开始,所有学生都持绿卡,如果出现行为问题,则相继收回学生的绿卡、黄卡。如果学生在1周内都能保持放学前拥有绿卡或黄卡,在星期五便奖励他们25分钟的自由支配时间。他们可以在自由时间内玩耍、玩电脑或户外休息。 ■发奖励券 给表现好的学生发奖励券,如穿校服、按时交作业、获得其他教师的表扬等。学生的奖励券积累到一定数量,便可以领取“奖品”,如跟教师一起吃午餐,从奖品盒里抽取奖品,星期五获准喝软饮料、吃爆米花,等等。随着1学年时间的推进,逐步提高要求,学生要获得更多的奖励券才能得到这些“奖品”。到学年末,即便没有奖励,学生也可能表现得很好,这时教师可以时不时给学生“意外的奖励”。 ■答题奖励 将招贴纸裁剪成小的纸片,把有趣的题目写在纸片上,用一个大信封装起来,把信封挂在一个小黑板的旁边,小黑板上写“?”。如果全班学生都表现得很好,或得到了其他老师的表扬,或有特别出色的课堂表现,就从信封里取出一张纸片,把它贴在小黑板上。如果学生们回答对了纸片上的题目,就给全班同学一个特别的奖励。 ■惊喜! 将SURPRISEE(惊喜)这个单词写在黑板上。课堂上,如果出现学生吵闹或未经允许离开座位,便从末尾开始擦去一个子母。如果出现所有人都表现得很好,则按顺序添回被擦去的字母。结束时,如果这个单词是完整的,那么就给学生们一个惊喜的奖励。(可用一句中文来替代“SURPRISE”,如学生正好需要学习的成语或诗句,如“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多姿多彩的“奖品” ·让学生和他最喜欢的人一起吃午餐 ·教师给学生的家长打表扬电话 ·使用彩色粉笔 ·给图书管理员做帮手 ·邀请其他班的一个朋友来班里共进午餐 ·按自己的意愿换座位 ·跟老师共进午餐 ·在游戏中做主持人 ·读书给低年级的学生听 奖励学生的十条建议: 1.奖励制度要尽量简单。如果过于复杂,实施起来难度比较大,且费时间。

表彰奖励办法

学校 表彰奖励管理办法 (第二次修改,讨论稿,请修改)(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规范学校表彰奖励工作,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各部门和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营造爱岗敬业、奋发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表彰奖励是对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成绩显著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集体、个人给予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第3条凡以学校党政名义对我校部门、集体或教职工个人进行的表彰奖励,或者以学校党政名义向校外有关机关、组织推荐我校部门、集体或教职工个人受表彰奖励,均必须执行本办法的规定。 对学生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的管理办法、奖项设置方案和评选条件由学生处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4条表彰奖励分为综合性表彰、专项性表彰、特殊性表彰,按奖励对象又分集体表彰、个人表彰。 (一)综合性表彰。是对在各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综合评价特别突出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表彰,一般四至五年开展一次。 (二)专项性表彰。是对在某一业务范围或某一阶段性工作中做出优良成绩、表现突出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表彰,一般阶段性工作结束时表彰一次或一至二年表彰一次。

(三)特殊性表彰。指对在重大项目、特殊事件或突发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表彰,可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表彰。 集体表彰: 1.受到校外有关机关表彰的先进集体或荣誉称号集体; 2.学校表彰的年度考核为先进集体; 3.学校党委表彰的优秀党支部; 4.在校外有关机关组织开展的活动中为我校争得荣誉的集体。 个人表彰: 1.受到校外有关机关表彰的先进个人或荣誉称号获得者; 2.学校表彰的年度先进工作者和获专项奖的个人; 3.学校党委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 4.在校外有关机关组织开展的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个人。 第5条校外有关机关、组织、机构的奖励分为以下五类:第一类上级党委、政府的表彰奖励; 第二类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的表彰奖励; 第三类上级教育行政主管机关及其工作部门的表彰奖励,以及由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授权的表彰奖励; 第四类中央开放大学、省开放大学、城市职业学院的表彰奖励; 第五类工会、共青团、妇联的表彰奖励。 各类协会、民间机构、组织的表彰奖励原则上不列入学校表彰奖励范畴。

政府资金项目荣誉申报奖励办法

政府资金项目(荣誉)申报奖励办法一、目的 为优化公司项目申报管理机制,充分激发相关项目申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鼓励项目申报人员深入了解、掌握、运用国家各项优惠政策,择优立项、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为公司获取更多荣誉及科技项目资金支持,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1、本办法仅适用政府资金和荣誉申报项目奖励所使用。 2、本办法适用人员:综合管理部、财务部、研发部等参与申报的工作人员。 三、职责 1、综合管理部 (1)负责各级政府专项资金、扶持资金、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和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 (2)负责商标、注明商标等涉及品牌建设各项荣誉和项目的组织、申报。 (3)负责专利、科技进步奖、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新产品、各级工程中心、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项目以及各级政府相关荣誉(高新技术企业等) 和奖励(专利大户等)的组织、申报。 (4)负责与政府(行业协会)等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关注项目申报信息,并负责资料附件的收集与准备。 (5)负责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相关资料的编写、存档及保管。 (6)负责组织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2、财务部 (1)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填报申报项目所需的涉及财务的相关数据。 (2)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提供申报项目涉及财务有关的资料(包含财务报表、凭证、发票等)。 (3)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参与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3、研发部 (1)负责提供各种申报项目所需的涉及技术有关的数据和申报资料的编写。 (2)针对部门项目所需,负责提供申报项目中产品检查报告和产品图片等。

(3)负责协助参与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四、项目激励措施 1、以上业绩额区间内,申报项目难度特别巨大或对公司有特别重大意义时,可以 在原有的奖励标准上上浮10%-20%,具体由总经理决定。 2、本办法中未规定的项目,若给公司带来直接经济利益或对公司提升形象有重大 意义时,可视情况由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分配奖金。 3、公司获得税收减免、退税、公司收入奖励、纳税奖励等因为企业资质、荣誉而 取得的资金(如高企税收减免等),不纳入本办法计算内。 五、奖励费用的分配与支取 1、奖励分配原则:根据项目申报工作难度系数贡献大小,按劳分配。 2、奖励分配方式:

教师奖励办法

欢迎共阅教?师?奖?励?方?案

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二)坚持激励先进、兼顾公平的原则。要积极鼓励教职工在本职岗位上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又要合理统筹学校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三)坚持分类管理,导向激励的原则。在国家工资政策指导下,尊重现实、突出特色,完善不同层次、类型学校和校内各类人员的考核分配办法,实行导向激励、分类考核。(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各校制定的具体分配方案,要经过学校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分配对象本中心学校在岗的工办师、特岗教师43人(不含校长)。三、构成比例和分配办法。(一)绩效工资分配额度按我县规定的人均413.3元计算。按《凤庆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意见》规定,校长除外应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教师为43人,我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月总额为:413.3×43=17771.9元。(二)分配比例及办法1、校长绩效工资:校长奖励绩效工资按全县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月人平均数的2.5倍统一测算,由教育主管部门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按实际测算数直接提取。其具体分配办法是:校长绩效工资总量的50%设为校长岗位工资,按月发放;校长绩效工资总量的50%由县教育局根据《凤庆县中小学校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结合学校办学规模,按学年度考核发放。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提取后,不再参加学校内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

分配。2、班主任津贴:2133元/月。班主任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月总额17771.9元的10%,即1777.19元,全年班主任津贴按10个月计算,总额为1777.19×12÷10≈2133元/月。以基础性津贴的形式,根据班额按月考核发放。班主任基础性津贴发放的具体办法是:2133÷701×班级学生数≈3元/生×班级学生数。中心学校根据《班主任、科任教师考核细则》的考核要求进行考核,根据结果按月计发。考核为“合格”以上层次者按3元/月计发(考核分12分及以上为合格);考核为“不合格”者,扣发该月该项津贴(扣发数归入中心学校“奖励考核奖”项使用)。该项每月应发2133元。课时津贴:889元/月。中心学校核定课时量为5348节,人均课时津贴为:17771.9×5%÷5348×个人课时数≈0.166×个人课时数。发放办法:按月发放(当月发上月的,以此类推)。该项每月应发889元,结余1元,归入中心学校“奖励考核奖”项使用。4、教育教学成果奖励:355元/月。教育教学成果奖总额为17771.9×2%≈355元,用于奖励综合评价成绩进入县级前15名的班级。计算办法:个人奖金=奖金总额÷档次数的总和×档次数。(一至十五名的档次数分别计为15、14、13……3、2、1)年度考核奖:14751元/月。总额为:17771.9×83%≈14751元/月。按基础考核奖、奖励考核奖和岗位考核津贴三个部分考核兑现,具体办法如下:①基础考核奖:14751×80%≈11801元/月。学校根据《鱼塘中心学校考核管理办法》中“过程考核”部分的考核等次发放。考核为“合格”以上层次者按人均11801÷43≈274 ,结余19

科技进步奖评审奖励办法要点

科技进步奖评审奖励办法 三公技字〔2011〕356号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步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水平的提高,规范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奖励工作,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和奖励。 第三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以项目为载体,突出奖励个人。 第四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是局授予组织和员工、雇员的荣誉,授奖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第五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4个等级,获奖个数不设限,每年评审一次。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科技开发项目成果、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技术专利、技术总结、技术方案、施工设施设计图、支架模板设计图、工艺标准、应用软件开发、工法、QC成果、合理化建议、论文以及其他形式),均可申报局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果奖: (一)技术成熟且有明显的创新性,总体技术水平达到了局先进或以上水平。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二)在施工生产中,组织技术攻关,解决了生产中的重大技术难题的。

(三)对成果完成单位和人员名次排列无异议,无权属争议。 第七条凡列入局或局属单位科技开发的项目,在通过局技术委员验收或鉴定后3年内,均可申报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重大应用技术成果应在工程结束或公开发表3年内申报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 第八条以局为主要单位(成果所有权归属局)联合开发的成果也可申报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 第九条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中交股份级科技奖励的项目不再申报局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十条每项科技成果只能申报一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对申报后未获奖或已获较低等级奖项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但如果在此后的使用开发过程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评审条件的,可再次以新成果申报。 第十一条科技成果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以前进行申报,逾期则不予受理。 第三章评审标准 第十二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等级评审标准如下: 特等奖: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内领先或以上水平,成果转化程度高,创造了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行业局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作用的。 一等奖: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点多、规模大、涉及多个技术领域,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局内领先、集团先进或以上水平;成果转化程度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完全符合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实用价值很大,在国内有推广应用,主要在局内推广。对局的科技进步有重大作用。 二等奖:在技术上有大的创新,技术难点较多、规模较大、涉及两个以上技术领域、需局内协作,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局内先进水平,

2014施工现场管理奖惩办法(试行)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奖惩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全员对现场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项目部年度、月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结果的奖罚: 1.项目部全年未发生死亡和重伤事故(10万元以上事故),轻伤率控制在 10‰以内,全年安全考核评价优良,经公司安委会评议通过,对项目部按施工建筑物面积每平米奖励1.50元(全部工程按月考核评价,年底汇总,当年完成基础部分按10%计算,完成主体部分按50%计算,完成装饰及室外配套工程按40%计算,完成全部工程按100%计算); 2.项目部全年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评价合格,不奖不罚; 3.项目部全年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评价不合格,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进行罚款; 4.项目部月度安全生产考核第一名,且评价优良,项目部集体奖按项目正式管理人员岗位进行奖励:奖金暂按年度奖金的10%发放,年底补齐(非正式岗位不参与奖罚)。集体奖分配时由项目经理结合个人安全管理工作量大小、责任大小、当月安全管理考核绩效进行分配,个人职责考核优良给全奖,考核合格给80%奖,考核不合格不给奖。 5.项目部月度安全生产考核末一名,且评价不合格(无重大事故)按第4条数额的70%对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6.项目部月度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合格不奖不罚。

7.项目部发生人员死亡、重伤事故、机械、火灾事故(处理费用在50万元及以上),且项目部有部分责任,处罚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工长、安全员每人2000元,其他岗位每人300元(非正式岗位不参与奖罚)。 8.项目部发生50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人身伤害事故,机械、火灾事故,且项目部有部分责任,每起事故处罚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工长、安全员每人1000元,其他岗位每人150元(非正式岗位不参与奖罚)。 9.项目部发生10万元以下至2万元之间的人身伤害事故,且项目部有部分责任,每起事故对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工长、安全员每人500元,对其他人不处罚。 10.项目部全年轻伤事故(10万元以下事故)率超过10‰,处罚项目部5000元; 11.项目部在某个月未进行安全检查考核,当月按不合格统计绩效。 第三条对公司现场管理交叉检查结果的奖罚: 1.现场管理交叉检查评为第一名的项目奖励2000元; 2.现场管理交叉检查评为末一名的项目处罚1000元。 第四条对项目部的其它奖罚: 1.项目部因创建标化工地、创建施工示范工地等成绩被上级部门颁发的奖金,30%奖励项目部、事业部、质安部有功人员; 2.上级管理单位直接对项目部进行的奖励与处罚由项目部承担;

政府扶持资金奖励办法

政府扶持项目资金申报奖励办法 积极申报各类政府扶持项目资金及荣誉,是促进集团发展的重要工作。为了表彰和鼓励政府扶持项目资金及荣誉类申报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及下属各子公司政府扶持项目资金及荣誉类申报工作。 一.政府扶持项目资金内容 (一)通过审批的项目政府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变现形式为资金无偿补贴、贷款贴息、奖励鼓励等。分为以下类型: 1.一般技术研发类、创新类政府扶持资金 2.已完成研发进入大范围推广 3.特定领域的专项资金 4.具有地域特点的专项资金 5.奖励鼓励专项资金 6.其他类型 (二)政府扶持资金申报奖励适用范围 1.在上级政策性、计划性、体制性等常规性补助资金基数上,争取申报到的增量资金; 2.上级政策性、计划性、体制性等常规性补助资金以外的其他门类资金,且是剔除一次性因素后在原基数基础上实现增长和计划外增加的资金; 3.上级部门主动给予的资金或捐赠如主动的对口支援、救灾资金、捐赠财物等,不属于申报资金奖励范围;

4.本部门(子公司)职责范围内正常业务内容实现的国家扶持资金,不属于申报资金奖励范围。 二.申报职责 (一)科技部 1.负责各级政府专项资金、扶持资金、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和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 2.负责商标、著名商标等涉及品牌建设各项荣誉和项目的组织、申报; 3.负责专利、科技进步奖、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新产品、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项目以及各级政府相关荣誉(高新技术企业等)和奖励的组织、申报; 4.负责与政府(行业协会)等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关注项目申报信息,并负责资料附件的收集与准备; 5.负责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相关资料的编写、存档及保管; 6.负责组织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二)财务部 1.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填报申报项目所需的涉及财务的相关数据; 2.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提供申报项目涉及财务有关的资料(包含财务报表、凭证、发票等); 3.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参与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三)生产部 1.负责提供各种申报项目所需的涉及技术有关的数据和申报资料的编写;

网上教学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办法

附件: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网上教学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新网上教学模式,落实教学过程,激励电大系统教师更好的应用网络教学手段开展教学,提升网络教学水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上教学优秀教师每年评比一次。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三条在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或河北成人高等教育在线平台,承担网上教学任务的河北电大系统专兼职教师,均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报。在国家开放大学、教育厅等教育主管部门教学检查、教学评估等工作中,网上教学工作成绩突出,被学校推荐的教师优先予以评奖。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四条申报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二)所承担的课程符合《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在线课程建 -1-

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三)不断完善课程的教学模式,注重学习活动设计和组织,及时更新和维护网上教学内容。 (四)通过网络渠道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教学辅导,引导和督促学生完成课程学习。 (五)所承担的课程在教学交互方面,设计科学有效,学生在线学习的效果和课程教学质量显著提升。 (六)所承担的课程在教学实践创新方面,根据课程所属学科的特点,有所创新和探索。 第五条申报人须提交网上教学课程行为天数、有行为学生数、教师行为总数、学生发帖数等其他能够体现教学行为数量及质量的相关佐证材料。鉴于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每学期都进行部署更新,各申报人员应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数据。 第四章评选程序 第六条省电大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申报人员初选推荐工作。各市级电大负责本单位和所辖县(区)级电大申报人员初选推荐工作。 省电大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过初选的人选进行评选,并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予以公布。 第七条评选结果在河北电大系统内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省电大教务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并负责异议的调 -2-

先进集体和个人奖励办法

年度××公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励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公司全体员工同心协力,奋勇拼搏,以及对本年度工作中取得卓越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特制定本办法。 二、奖项设置 第二条设置两大类共十一个奖项。 第三条第一类先进集体类设两个奖项:1、优秀部门奖1个,2、优秀班、组奖各1个。 第四条第二类先进个人类设九个奖项:1、管理精英奖1名,2、市场推广优秀奖1名,3、质量标兵奖1名,4、操作能手奖3名,5、创新奖3名:(管理创 新奖、技术创新奖、市场创新奖),6、区域市场优秀主管奖1名,7、优秀 班、组长奖各1名,8、优秀服务支持奖2名,9、建议贡献奖1名。 三、各奖项的参选对象和评选标准。 第五条1、优秀部门奖,参选对象为公司各独立部门。 评选标准:部门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强,能良好的完成本部门年度工作任务。部门中的每一位员工都团结协作,并能与其它部门开展积极的合作。团队 中的员工工作态度积极向上,责任心强,取得优异的工作绩效。 第六条2、优秀班组奖,参选对象为制造部、研品部各班组。 评选标准:班组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强,班组中的员工团结协作、不畏辛劳,能按时按质完成计划任务,未出现过因人为因素导致的质量问题或事故。 第七条1、管理精英奖,参选对象为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评选标准:管理能力、组织能力、领导能力、工作责任心强,个人工作方式和行为能感染、激励下属职员,能有效的带领部门职员开展团队作业,并与其 它部门开展良好的协作,对公司的管理起到促进推动的作用。 第八条2、市场推广优秀奖,参选对象为市场拓展部、营销部、外贸部等所有市场推广人员。 评选标准:综合考核分数列第一位者。由于对市场的宣传、策划或提供的技术支持令技术推广经理(代表)的业绩显著提升或技术推广经理(代表)的推 广能力强,销售业绩优异者。 考核指标:根据销售达成率、收款达成率、新客户开发率三项指标综合评定。

项目回款奖惩制度

四川省*******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回款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有效遏制公司在建项目及已完工项目的工程款拖欠,解决拖欠工程款“前清后欠”的现象,调动回收拖欠工程款的积极性,加大公司资金回收力度,缓解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确保公司正常的经济运行,维护公司的长久稳定,保证公司和所有员工的利益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一、要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工程款的产生。公司所属的所有经营部门要从招投标工作开始之前,就想方设法地以各种渠道充分了解摸清建设单位的资金来源、资金现状、结算方式等等,对所有资金不足的垫资工程项目,不合理的低价工程项目以及超出我们所能承受范围的让利工程项目等,原则上一律不得接受,必要时必须报公司批准,否则要追究相关决策者的责任,严肃处理。 二、严格加强施工合同方面的管理工作。施工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条款一定要严谨,对工程价款的结算、工程资金的回收、有关变更的经济签证等相关条款更是要表述明确、清楚,严防因施工合同的疏漏而造成工程拖欠款的产生。 三、所有工程项目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公司各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无条件地接受公司的检查和监督,各部门需尽最大努力自觉维护企业的信誉。项目收款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负责人要对所管辖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全部债权负责到底。

四、公司所属的所有工程项目的交、竣工,原则上必须与工程的结算、工程价款的清收结合起来。 五、公司已完工项目及在建项目的工程款回收工作必须明确责任,坚持谁负责的项目谁就要负责工程价款的清算和拖欠款的回收这条原则,应杜绝以前只负责施工,不负责回收资金的做法继续存在。并且要与工程项目的奖励兑现结合起来,做为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防止形成新的工程拖欠款和损失。 六、实行清收拖欠工程款的奖罚办法,奖惩标准暂定如下(本办法暂适用于公司所有未结算完毕的项目工程): 1、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完成竣工结算后,一个月内累计回至收结算款扣除合同约定的扣除款项(含质保金、风险金等)以上,按超出部分金额的1%奖励相关款项回收人(奖励金额最多不超过8000元); 2、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完成竣工结算后,一个月内累计回至收结算款扣除合同约定的扣除款项(含质保金、风险金等)后98%~100%,按超出98%部分金额的0.6%奖励相关款项回收人(奖励金额最多不超过5000元); 3、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完成竣工结算后,一个月内累计回至收结算款扣除合同约定的扣除款项(含质保金、风险金等)后95%~98%,按超出95%部分金额的0.3%奖励相关款项回收人(奖励金额最多不超过4000元); 4、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完成竣工结算后,一个月内累计回款达不到结算款扣除合同约定的扣除款项(含质保金、风险金等)后95%的,不予奖励; 5、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完成竣工结算后,累计回收至结算款扣除合同约定的扣除款项(含质保金、风险金等)后92%~95%,按低于95%部分金额的A×0.1%减扣收款责任人当月个人绩效(A为收款责任人行为在收款活动中的比重),扣减金额最多不超过绩效工资金额;

部门及个人奖励办法(试行)

省工商联优秀集体及个人奖励办法(试行) 为充分调动我会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激发大家在工作中干事创新、争先创优的热情,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相关法规条例及会领导的具体指示,结合我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机关建设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以展示省工商联良好形象为宗旨,通过对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受到上级表彰的个人、集体实施奖励,进一步建立完善激励机制,促进我会广大干部职工凝心聚力、事争一流,推动省工商联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奖励范围 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集体或个人均给予奖励: (一)受到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和中直单位通报表彰的; (二)受到省直各厅(局)通报表彰的; (三)在中直、省直系统组织的业务活动、竞赛、考核评比中获得名次的; (四)在中央及省级以上媒体发表与省工商联工作相关文章的; (五)积极为省工商联工作献计献策,得到采纳的; (六)其他需要提请奖励的事项。 三、奖励方式 (一)公告表彰

(二)实物奖品 (三)一次性奖金 对各等次获奖部门和个人分别按标准采取本办法所列方式之一给予奖励,成绩特别突出的,也可同时采取多种奖励方式。 四、奖励实施 (一)奖励原则 1.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2.严格遵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奖励与成绩相适应的原则。 (二)奖励程序 1.集体或个人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其所在部室及时提出申请,报办公室初审; 2.初审通过的获奖单位和个人,上报会党组进行审核并确定奖励等次; 3.经会党组审核通过的拟奖励集体和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对获奖单位及其获奖人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奖励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办公室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4.奖励由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三)奖励标准 1.受到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和中直单位通报表彰的,集体奖励金额为2000-3000元,个人奖励金额为500-1000元; 2.受到省直各厅(局)通报表彰的,集体奖励金额为1000-2000

工程项目部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回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部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回收管理办 法 资金回收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资金回收管理,明确资金回收责任,提高资金回收率,保证公司资金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回收款项分类资金回收款项包括:合同内预付款、投料款、交货款、验收款及质保金等五类。 二、资金回收总体原则按照“谁主管项目谁负责资金回收”的原则,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项目经理(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经营办协助资金回收。 三、资金回收款项预警等级划分 1、在合同规定时间1个月内收取的款项,属于正常清收范围,标示C级预警,由各项目资金回收责任人清收、经营办督导。 2、超过合同规定收款时间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属于重点清收范围,标示B级预警,由各项目资金回收责任人清收、分管领导督导。 3、超过合同规定收款时间3个月以上,属于非正常清收范围,标示A级预警,每月由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法律人员研究制定清收计划和措施,指定专人负责资金回收。 四、资金回收计划实施流程每月28日,由各项目部上报次

月资金回收计划,经营办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于次月1日下发资金回收计划。 每月资金回收计划应包含:合同名称、业主单位、合同金额、累计回收金额、本月计划回收金额、责任部门(项目部)、责任领导、资金回收直接责任人、经营配合人员。 资金回收小组办公室负责登记每周资金回收情况并于每周一予以通报。 资金回收考核统计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天18点止。 资金回收责任人一经确定,各部门(项目部)应保持人员稳定。若有变动,务必书面告知资金回收小组办公室经批准后予以调整。 五、资金回收汇报要求资金回收动态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汇报。定期汇报指资金回收直接责任人于每周二、周五下午17点前汇报资金回收动态情况; 不定期汇报指资金回收动态若有变化,资金回收直接责任人应随时汇报最新动态。未按时汇报的,对资金回收责任人按50元/次予以罚款。 六、资金回收奖惩措施 1、每月末资金回收统计结束后,次月1日各资金回收责任人将资金回收统计表上报资金回收小组办公室考核。如有特殊原因,资金回收责任人应提前将未回收情况说明报资金回收小组备案。否则,月末统计结束后一律按考核标准执行。具体资金回收考核标准见下表: 资金回收考核标准序号资金回收款项奖励系数罚款系数考核基数(元)资金回收率奖励金额(元)罚款金额(元) 1 预付款 0

“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奖励办法

“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甘肃建投开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按照“量质同升”的发展新理念,最佳发挥甘肃建投所属各单位运营管理效果,引导和激励追求卓越,创建更多的优质工程,提升市场竞争能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获得“国家级”组织类、项目类团体奖项的奖励。(奖项明细见附件1) 第二章奖励标准 第三条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简称“鲁班奖”)的,集团总公司奖励该项目所在单位领导班子90万元,其中该单位自筹60万元(在该单位领导班子年终绩效考核总额之外另行提取)。该单位对获奖项目部和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及个人另行奖励,奖励总额不低于30万元。 第四条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简称“国优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简称“詹天佑奖”)的,集团总公司奖励该项目所在单位领导班子75万元,其中该单位

自筹50万元(在该单位领导班子年终绩效考核总额之外另行提取)。该单位对获奖项目部和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及个人另行奖励,奖励总额不低于25万元。 第五条项目获得“广厦奖”、“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中国钢结构金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奖项的,集团总公司奖励该项目所在单位领导班子15万元,其中该单位自筹10万元(在该单位领导班子年终绩效考核总额之外另行提取)。该单位对获奖项目部和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及个人另行奖励,奖励总额不低于5万元。 第六条甘肃建投区域公司管理的集团总公司特级资质项目,获得第三、四、五条所列“国家级”奖项的,集团总公司按照对应奖项标准,同等金额奖励该区域公司,区域公司按照对应标准执行,并对获奖项目部及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及项目管理机构进行相应奖励。 第七条各单位承建的建投区域公司管理的集团总公司特级资质项目获得第三、四、五条所列“国家级”奖项的,集团总公司按照对应奖项标准,同等金额奖励该单位,该单位按照对应的标准执行,并对获奖项目部和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及个人进行奖励。对联合体获奖项目按照一个单位工程标准奖励。

资金回收管理及考核办法

资金回收管理及考核办法 为完善公司法律事务及工程款回收管理体系,为加强应收账款的统一管理,加大欠款回收工作力度,保证公司债权的安全完整,提高回收人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根据集团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回收管理及考核办法。 管理办法: 应收账款是指相关法人、自然人与本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中,约定支付的款项,包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质保金、其他应收款和各类应收账款。 拖欠账款是指超出合同约定期限的应收账款,拖欠账款 包括应收账款及超期利息。 各分厂应按照公司《资金回收及法律事务工作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厂资金回收管理制度,成立资金回收机构,明确分管回收工作的领导,确定回收责任人、工作联系人、合同、欠款数据统计上报人及合同履约自查人员,名单于2018年4月17日前上报法律事务部。各单位要把清欠工作当作重要任务来抓,并真正落实到位。 各分厂厂长、工程施工负责人、业务员为回收第一责任人,对资金回收工作负全责。 法律事务部具体负责资金回收的日常管理工作,对资金回收进行调度,对完成情况进行过程检查、考核、通报,各分厂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法律事务及合同纠纷统一由

法律事务部进行处理。 各分厂负责欠款数据统计与分析的人员每周六向法律事务部、财务部上报电子版欠款情况统计表,确保及时更新保证欠款数据与财务数据一致。 各分厂将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加工合同、产品销售合同电子版于合同签订后3日内报法律事务部,合同编号同生产经营部档案编号一致。 每季度最后一个星期六之前,各单位上报合同履约情况自查表,并经分厂负责人签字后上报法律事务部。工程类合同金额大于500万元,产品类合同大于200万元,且自查数量不少于6个,法律事务部监督检查,会同领导制定相应措施。 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会议,与会人员要提前到场,会前签到,未经准假不得无故缺席会议。 清欠小组成员要积极参与欠款回收,及时汇报进展,加强工作沟通,公司定期组织召开回收会议(或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传达集团工程款回收工作精神,了解回收人员的回收情况,安排布置资金回收工作。需进行汇报的人员有:各分厂分管资金回收工作的领导、施工负责人、销售主管、业务员等。汇报采用书面的形式(汇报资料于会后交法律事务部一份),汇报内容包括:全年累计实际回收额(本年欠款回收额、以前年度欠款回收额)、竣工已结算工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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