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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义分析

2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义分析
2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义分析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义)

主讲人:xxx 公司安全总监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本概论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法的组成部分,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文件的总称。

一、法律体系基本框架:

(一)法律:

基本法律—安全生产法

相关法律—劳动法、消防法、工会法、刑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单行(行业)法律—消防、道路、矿山、建筑、电力、铁路、民航、港口法等专项法律。

(二)法规:行政法规:法律效力低于法律、高于地方法规。一般指国务院出台的《条例》。

地方法规:法律效力低于行政规章,高于地方政府规章。一般指省市级人大出台的《条例》。

(三)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发布或授权发布;地方政府规章:一般以省市政府令形式出台

(四)法定标准: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全国适用;行业标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制定。对同一事项的技术要求,可以高于国家标准,但不得相抵触。

二、立法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突出人身安全为核心;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所有安全法规的立法宗旨。

(二)预防为主:强化事前事中管理,防范于未然;重在预防性、主动性监督。

(三)权责一致:有权就有责,权利越大、责任越重;

(四)社会监督、综合治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各界舆论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

(五)依法从重处罚:严查重处,依法问责。

三、法治活动基本准则: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合法行政:依法、依规、依章行政,行政不扰民,不侵害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2、合理行政:公开公平行政,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裁量权符合法律目的,采取措施必要、适当。

3、程序正当:依法保守相对人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障相对人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

4、高效便民:遵守法定时限、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

提供优质服务。

5、诚实守信: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变更决定依法依规,造成损失依法补偿。

6、权责统一: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四、《安全生产法》调整、适用范围:

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

排除:有关法律委员会法规对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五、执法主体:

各级人民政府综合监管部门

各级人民政府专项监管部门

各级人民政府委托执法组织(具有社会公共管理职能)

六、安全工作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第一:就是要在生产过程中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上,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持安全第一,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以人为本,就必须珍惜人的生命;科学发展,就必须坚持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构建安全社会。

预防为主:就是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下沉、超前防范,建立预教、预测、预想、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主体化的事故隐患防范体系,改善安全状况,预防安全事故。

综合治理:遵循安全生产的规律,正视和针对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重视安全隐患的广泛性和隐蔽性,针对安全事故的偶然性和突发性,抓住主要矛盾和主要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基本规定和主要内容

一、法律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

(二)行政法规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3、《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

4、《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

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

6、《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三)部门规章

1、《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

7、《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

8、《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事故快报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局)

9、《关于印发 <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 >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0、《国有煤矿瓦斯治理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

11、《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2、《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局)

1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局)

14、《矿山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实施办法》 (劳动部)

15、《劳动部关于颁布 <矿山安全监察工作规则 >的通知》(劳动

2、《煤矿安全监察罚款管理办法》

3、《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

4、《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复议规定》

5、《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办法》

6、《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部)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劳动部)

二、安全责任制与责任追究

(一)责任划分及承担原则:

1、“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2、“三谁”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

3、责任划分: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承担安全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分管专项工作负责人,对分管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承担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分管专项工作负责人,对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4、失职追责,尽职免责。

(二)实施责任追究的范围(要素):

1、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或安全指标严重超标;

2、重、特大未遂事故;

3、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不力;

4、谎报、瞒报事故;

5、工作严重失职渎职。

(三)需承担责任原因(属责任事故):

1、作业场所设施不合规定。

2、设备、器材不合标准。

3、未按规定配备劳保用品。

4、未按规定培训。

5、劳动组织不合理。

6、违章指挥。

7、冒险作业。

8、管理上的疏忽与失误。

(四)问责方式:

1、党政、安全监管部门:共九种:取消评先评优、通报批评、书面检查、诫免谈话、公开道歉、调离现岗、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如触犯刑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警告、记过、降级降职、责令辞职、撤职、解聘、开除;行政罚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暂扣吊销证照、关闭、拘留。如触犯刑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事故、隐患报告

(一)隐患报告:

依据:《安全生产法》64、65、66 条和国务院302 号令。

1、64 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2、65 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3、66 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4、国务院302号令:第21 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有关地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介绍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介绍 (一)基本概念: 1、安全生产法 2、矿山安全法及配套法规 3、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6、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8、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9、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1、安全生产法 2002年6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颁布,200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安全生产法》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是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 五是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六是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制度。 七是损害赔偿制度。 八是行政责任追究及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处罚制度。 2、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2001年4月28日以国务院302号令的形式发布关于《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主要内容: (1)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 (2)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审批部门及人员对所涉及的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责任、监督检查责任和查处责任。 (3)明确了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及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于2004年1月13日以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实施。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 (1)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范围: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该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属于特许许可,而不是前置许可。 (3)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条件:共13条。国家局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具备的条件进行了具体化。 (4)安全生产许可的程序。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工程项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在抓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他实现了安全与生产的统一,生产和安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对立起来应将安全寓于生产之中。 4、“五同时”原则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总结4篇

最新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总结4篇 建筑工程管理工作总结的开展能使建筑工程管理工作有质量地进行,提升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总结4篇,希望大家喜欢!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总结一 我于2019年3月来到了####项目部,该同志能够遵守公司及所在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完成指派的各项工作任务,维护集体荣誉,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响应公司的号召,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文件及会议精神.工作积极努力,任劳任怨,认真学习相关知识,不断充实完善自己. 有着强烈的主人翁意识,随时关注公司发展,切身想到公司及项目部的利益,坚定公司会不断的发展、壮大,对公司的未来充满了热情与期望. 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当中,一直相信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所以我一直在努力,不断努力学习,不断努力工作.热爱自己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工作投入,按时出勤,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 由于####项目是国外项目,工作中的困难语言上的交流,如果无法交流,那工作就根本无法进行.但我仍能以很短的时间融入到工作里,能够在学中干,在干中学,

逐渐的已能够独立的与施工方交流.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我既要在现场监督指导当地施工方的工作,控制施工质量;又要在办公室对施工方所上报的工作量进行审核.在施工高峰期时,工作量是相当大的,但我仍然能坚持原则,在现场上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对于检查发现的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坚决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能够与施工方一起商量,找出问题的解决办法.在工作中有一定的预见性,对于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能够及时的提醒施工方注意,并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应对或避免问题的出现,做到了不打无准备之仗. 在工作量核算方面,能够做好核算记录,杜绝了施工单位的重报、超报现象;对于施工方能够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每一笔工作量认真计算,对于在计算中与施工方存在差异的地方,能够明晰的将自己的计算式标示在施工方的计算书上,便于施工方进行核对.对于工作量上存在有较大偏差而需要扣除的部分,能够给于施工方合理的解释,并使施工方能够认同应该扣除部分的工作量.对于由于自己的计算失误,而错误更改的工作量,在经过施工方指出后,能够虚心接受,并及时进行更正.由于施工方计算遗漏的工作量,也能够及时给与增补.能够做到了公平和公正,在工作中本着对总包方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施工方所报的工作量认真审核,不应该给的坚决不能给,保证总包方的利益;对待施工方,做到了应该给的必须要给,由于施工方的计算原因遗漏的工作量,现场上也确实完成的,能够指出并增补,做到了对施工单位负责. 我在生活中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义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义) 主讲人:煤业公司安监部郭军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本概论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法的组成部分,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文件的总称。 一、法律体系基本框架: (一)法律: 基本法律—安全生产法 相关法律—劳动法、消防法、工会法、刑法、职业病防治法等; 单行(行业)法律—消防、道路、矿山、建筑、电力、铁路、民航、港口法等专项法律。 (二)法规: 行政法规:法律效力低于法律、高于地方法规。一般指国务院出台的《条例》。 地方法规:法律效力低于行政规章,高于地方政府规章。一般指省市级人大出台的《条例》。 (三)规章: 部门规章: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发布或授权发布; 地方政府规章:一般以省市政府令形式出台。

(四)法定标准: 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全国适用; 行业标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制定。对同一事项的技术要求,可以高于国家标准,但不得相抵触。 二、立法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突出人身安全为核心;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所有安全法规的立法宗旨。 (二)预防为主:强化事前事中管理,防范于未然;重在预防性、主动性监督。 (三)权责一致:有权就有责,权利越大、责任越重; (四)社会监督、综合治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各界舆论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 (五)依法从重处罚:严查重处,依法问责。 三、法治活动基本准则: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合法行政:依法、依规、依章行政,行政不扰民,不侵害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2、合理行政:公开公平行政,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裁量权符合法律目的,采取措施必要、适当。 3、程序正当:依法保守相对人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障相对人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 4、高效便民:遵守法定时限、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工程项目管理经验总结

工程项目管理经验总结 篇一: 从去年以来,我完整地参与了XXX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到现在项目已经基本收尾,下一期的项目也启动在即,现在有必要总结下该项目的得与失,从而指导下一期项目的建设工作,犯过的错误不要再犯,好的做法需要继续保持和发扬。 一、项目成功之处 1、项目进度管理相对较好 本项目的进度管理相对比较好,没有出现严重的进度延误的情况,主要是由于了实施了周例会+月例会+项目考核等制度。项目团队在每月末召开月例会,主要是总结上个月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并共同制定下个月的工作目标。为了确保月度工作目标的实现,同时将月度工作计划分解成周工作计划,并以周例会的形成来跟踪和监控项目目标的完成情况。除了月例会和周例会之外,同时对项目团队进行考核,如果月度工作目标没有完成就实施考核扣分。精细化的进度管理加上监督和考核机制可以基本保证项目的进度。 2、建立起了一些管理制度 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针对日常工作中一些不规范、混乱的地方,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机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新业务需求响应机制 新业务需求指的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包含在项目需求范围内的,业务部门日常工作过程中提出的一些关于系统的优化需求。项目团队原来对新业务需求的处理流程混乱,新业务需求往往存在项目团队的头脑中,过一段时间之后根本不清楚哪个业务部门提了哪个需求,就算需求实现之后也没有反馈机制,给业务部门的感知交叉。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这个问题专门建立了一条新业务需求响应机制,当接收到新业务需求之后,需要专门记录下需求的相关信息,例如需求描述,需求提出人的;接收到需求之后需要立即与需求提出人确认需求,并反馈需求接收到,告知需求的计划完成时间;当新业务需求开发上线之后,需要向需求提出人发送上线反馈单,告知提出人他的需求已经实现了。 从需求的接收到最后上线后的反馈等环节 (2)上线机制

第一课: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概念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指我国全部现行的、不同的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 一整体。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特点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具有3 个特点: 1.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阶级意志具有统一性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 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是国家所有安全生产立法的根本宗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 社会关系,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法律规范加以调整。不论安全生产法律规范有何种内容和形式, 它们所调整的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关系都要统一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阶级关 系。 2.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形式具有多样性 安全生产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行业、领域,各种社会关系非常复杂。这就需要针 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不同特点,针对各种突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制定各种内容不同、形式 不同的安全生产法律规范,调整各级人民政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公民相互之间在安全生 产领域中产生的社会关系。这个特点决定了安全生产立法的内容和形式是各不相同的,它们 所反映的问题是不同的。 3.法律规范的相互关系具有系统性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由母系统与若干个子系统共同组成的。从具体法律规范上看,它是 单个的;从法律体系上看,各个法律规范又是母体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安全生产法律规 范的层级、内容和形式虽然有所不同,但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衔接、 相互协调的辩证统一关系。 三、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从法的不同层级上,可分为上位法与下位法 法的层级不同,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也不同。上位法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高于其他相 关法的立法。下位法相对于上位法而言,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低于相关上位法的立法。 不同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或者同一个安全生产行为做出不同法律规定的,以上位法的规 定为准,适用上位法的规定。上位法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下位法。下位法的数量一般多于 上位法。 1.法律 法律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上位法,居于整个体系的最高层级,其法律地位和效力高 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下位法。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 专门法律有《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矿山安全、、、、法》;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会法》《铁路法》《公、、、、路法》《民用航空法》《港口法》《建筑法》《煤炭法》《电力法》等。、、、、、2.法规

工程项目管理重点总结(10篇)

工程项目管理重点总结第1 篇: 应对即将成为过去的2019 年,回首过去,展望未来,我带着收获的喜悦,同时也带着急切期望的心境,欣喜的是我完成了本年度公司交给我的监理工作任务,急切期望的是我深深明白在从事监理工作当中仍有较多的不足需要学习和改善。为总结经验,反省自身不足,提高自我的监理业务水平,成为公司更好更快发展过程中的员,现就本年度监理工作情景总结如下: 、服从领导安排 在xx 项目,因属还未正式开工项目,在总监代表的指导和协助下,由我和xx 同志负责处理施工前期监理工作,主要对业主需完善的“三通平”进行督促及工程前期施工手续办理提出合理提议,并对各施工单位基础开挖标高及各楼号定位放线进行复核。工作期间,本着认真为建设单位热情服务,遵照监理合同要求,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及监理工作程序,履行监理职责。 工作中,我以老前辈严谨负责的工作作风为标准,工作岗位上,我从不放松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研习,严格要求自我,认真熟悉监理规范及监理职责,对“三控、三管、协调”具体在现场如何落实监理程序,根据工程实施不样情景,进取主动为建设单位提出合理提议,让建设单位认可监理部的工作成果,使工程处于受控状态。 、控制重点是关键 在xx 项目部,业主重点要求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实施监控,a 标段各单体楼屋面为45°斜屋面,施工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同时屋面混凝土板厚控制很难掌握,在要求施工方提前上报的斜屋面专项施工方案中,经审阅,发现有些安全质量技术措施不具备可操作行,提议施工方另选其它方便可行方案,我及时将该问题反映给总监,总监提出了较好的施工提议,施工方采取了该提议,不仅仅缩短了斜屋面施工时间,还保证了屋面板板厚和混凝土浇筑质量,施工过程中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 在进度控制方面,我认真学习了公司编制的进度控制办法,并根据本工程实际情景制定了具体进度控制实施办法,以建设单位要求的施工进度节点为依据,对施工方编制的总进度计划经总监审核经过后,我认真核对施工方编制的月进度计划及周进度计划,每周五中午对现场实际完成情景与周进度计划相比较,找出偏差原因,并及时与施工方生产经理沟通,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进度抢回来。 三、进取主动控制 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我经过对监理理论的学习以及现阶段监理行业的发展状态的认知,应对激烈竞争的监理市场,作为监理人员,进取主动为建设单位的利益着想,为工程质量负责,为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才是监理工作的信念和无穷力量。仅有具备较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及良好的职业道德,才能真正做好监理的本职工作,才能够体现守法、诚信、公正、公平的执业准则。 在目前,有的监理人员觉得当监理对年青人来说是在浪费时间,对年长的是在混日子,这种不明白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没有职责感和使命感,不尊重自我工作的监理人员应当好好反省自我,树立正确的监理工作态度,进取主动的运用自我专业技术及聪明才智,热情服务业主,科学公正的行使监理权利和义务,从自身做起,从每个项目监理部做起,为公司发展壮大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反省自身不足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法制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我国现行的安全法律法规主要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及标准五大类。下面对几部重要的法律法规做简要的介绍: 一、重要的安全生产法规简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注]:“安全第一”的含义是指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指把安全的工作重点放在依靠立法、政策引导和企业更新改造、技术进步、科学管理上,通过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和危害因素,从根本上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求我们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发生之前。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不同于其他事情,一旦发生往往很难挽回,或者根本无法挽回。到那时,“安全第一”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十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一)十项权利: (1)合同权:“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注]:我国最近通过了一部新的关于合同的法律,《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也是对劳动合同的进一步明确。 (2)知情权:“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3)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4)批评、检举及控告权(不得报复):“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5)培训权:“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知识点小结(完整版)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内涵是: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通过项目策划和项目控制,以使项目的费用目标、进 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 2. 2.建设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项目的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使用阶段。因此可以不单独列为招投标阶段。 项目的实施阶段包括设计前的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 3. 3. 系统的目标决定了系统的组织,而组织是目标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这是组织论的一个重要结论。控制 项目目标的主要措施包括组织措施,管理措施,经济措施和技术措施,其中组织措施是最重要的措施. 4. 4. 组织论是一门学科,它主要研究系统的组织结构模式,组织分工和工作流程组织,它是与项目管理学相关 的一门非常重要的基础理论学科。组织分工反映一个组织系统中各子系统及各元素的工作任务分工和管理职能分工。 5. 5. 管理是由多个环节组成的过程,即:提出问题,筹划,决策,执行,检查,这些组成管理的环节就是管理 的职能。管理职能分工表是用表的形式反映项目管理班子内部项目经理,各工作部门和各工作岗位对各项工作任务的项目管理职能分工。 6. 6. 工作流程组织包括:管理工作流程组织,信息处理工作流程组织,物质流程组织。 7.7. 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内容:工程概况,施工部署及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平面图,主要技术经济 指标。 8.8. 动态控制原理将对项目的目标进行分解,以确定用于目标控制的计划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目标 进行动态跟踪和控制。收集项目目标的实际值;定期进行项目目标的计划值和实际值的比较; 9.通过项目目标的计划值和实际值的比较,如有偏差,则采取纠偏措施进行纠偏;如有必要,进行项目目标的 调整。 10.9. 项目目标动态控制的纠偏措施主要包括:组织措施;管理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为避免项目目标偏 离的发生,还应重视事前的主动控制,即事前分析可能导致项目目标偏离的各种影响因素,并针对这些影响因素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一般的项目控制周期为一个月,对于重要的项目,控制周期可定为一旬或一周等。 11.10.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是指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就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建 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国际上,项目经理是企业任命的一个项目的项目管理班子的负责人,但它并不一定是(多数不是)一个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他的任务仅限于主持项目管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项目目标的控制和组织协调。 12.11.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在项目实施之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与项目经理协商制定。编制项目管理目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试重点上课讲义

一、单项选择题 1.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 D )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A ?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 B ?直接责任人、相关负责人 C ?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 D ?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 2. 《安全生产法》中所规定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指(B )的统称。 A ?县级以上各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各有关部门、 C.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D ?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包括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3.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同一项目的多个承包单位或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 B )。 A?统一指挥、管理 B ?统一协调、管理 C ?统一考评、管理 D .统一规划、管理 4?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D)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 A ?及时、准确、合法 B?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C ?公开、公正、公平 D .实事求是、尊重科学 5. 依据《安全生产法》对从业人员权利和义务的有关规定,当发现直接危及自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从业人员(D) A ?要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B ?要采取一切技术手段抢险救灾 C.在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后,在现场静观事态变化 D ?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6.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D) 依法强制执行。 A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 B ?公安机关 C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提请公安机关

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工作总结

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工作总结 由我公司中标的《××优良绿化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在××市农林局和××区农林局的关心指导下,按照《20××年度××市“绿色××”招标项目合同书》、《20××年度××市农林局招标项目实施计划书》和《××市农林招标项目及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我公司认真地组织实施,现已基本完成建设任务。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我公司在×区×集镇原协议计划租赁土地3000亩(详见附件“协议”),实际使用面积2470亩,达到合同规定的2450亩规模,其中:※村1750亩,※村320亩,※村400亩,以此建设了××优良绿化苗木基地。 1、生产建设完成情况:根据项目要求和绿化苗木生产的需要,该基地共分为九大区(详见附图),即:播种苗区、营养繁殖区、移植苗区、采穗圃区、引种驯化区、大苗区、种质资源保存开发区、温室大棚区和管理区:(1)插种苗区:选择在基地自然条件和经营条件最好的中心区,要求靠近管理区,地势平坦,有稳定的水源,土层深厚、肥沃、背风向阳。 (2)营养繁殖区:培育插扦苗、压条苗、分株苗和嫁接苗的地区,设在土层深厚和地下水位较高灌排方便的中心区。

(3)移植苗区:将插种区、营养繁殖区繁殖出的苗木,需要进一步培养成较大的苗木,则在移栽区进行,是大苗区的苗木前期培育阶段,分设在南片和北片。 (4)大苗区:在大苗区培育的苗木,树形、苗龄均较大,出圃前不再进行移植,培育年限较长,放在交通方便的西片、南片。 (5)母树区:为了获得优良的种子、插条、接穗、根蘖等繁殖材料,建立了采穗等母树区,该区在南片三保组。 (6)引种驯化区:为丰富绿化苗木品种,需要引进和增加植物的种子和品种,适合本地区生长的再扩大繁殖。 (7)种质资源保存开发区:该区收集、驯化、保存国内外珍稀优良的阔叶树种、经济树种、绿化观赏树种等优良种质资源,并研发行品种。 (8)温室大棚区:该区根据绿化苗木培育的需要,可以一年四季育苗,具较高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该区建在管理区较近的中心区。 (9)在生产区相配套的是管理区建设,该区主要任务是负责基地的组织、管理、协调、筹备、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仓库、种子贮存室、工具房、车库、晒场、堆肥场等。 2、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在整个基地范围内,平整改良土地2200亩,超过合同规定的1500亩标准。修建3.5米宽机耕道6700米,3米宽二级干道8000米,高标准水泥路3000米,达到园区内主次干道配套,畅通的要求;修建排灌渠道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有哪些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有哪些 (一)《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1、根据《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享有五项权利 (1)知情、建议权 (2)批评、检举、控告权 (3)合法拒绝权 《安全生产法》第46条规定:“从事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遇险停、撤权 《安全生产法》第47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应急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保(险)外索赔权 2、从业人员的义务 (1)遵章作业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49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 (2)佩载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49条规定:“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当 正确佩载和使用劳动 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法》第50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掌握本职 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安全生产法》第50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 它不安全因素,应当 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 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3、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50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 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结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两证才能上岗:一是特种作业资格证(技术等级证),二是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即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两证缺一即可视为违法上岗或违法用工。 (二)《劳动法》相关知识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 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于1995年1月10日起施行。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掌握的《劳动法》中的主要内容是: 2、第55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3、第56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在这里,你可以查看更多工作总结: 一、2011年将过去了,在集团上级领导的带领下,建 立工程项目工作要点,较好地完成了集团交付的各项工 作任务。 1、认真学习上级下发文件,协助建立健全公司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等各项制度。 2、在本集团现有的制度前提下,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 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部门的工作联系单、工作流程、工程管理表格并指导实施。 3、整顿、整理、收集与工程造价部门相关的内业文件、资料建档工作。 4、制定集团的管理方针,针对原工程造价遗留存在的 实际情况和困难逐步解决,设计现有部门与部门之间的 沟通管理方案并指导实施。 5、接任本集团的工作以后,对现有人员进行初步调整,有了一定的改善。 6、面对各部门的工作情况不同,和集团原有存在不够 完善的因素,加以协调沟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 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开展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 7、加速办理一期土建及水电工程的结算收尾工作,和

对原有的签证单结合现场认真细致的核实。 8、加强形象进度款的把关和控制,制订《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起到监控、核算工程造价及控制工程成本的作用,发现问题做到及时向总裁汇报。 9、对原有的工程合同、工作联络函、工程承诺书、现 场签证单、设计变更通知单补充结算,进行重新核实把关,增强了造价部门在工作中真正起到了监督和审核的 职能作用,确实减少公司的经济损失。 10、结合公司现状提议新项目的招投标,的有效管理 方案及流程管理,并在继续做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工作,降低工程造价节约成本给公司带来效益。 11、编制本公司财务工程款的支付管理、结算程序。 12、甲乙双方已完成1#、2#、3#、4#、5#楼的土建及 水电工程项目,09年12月底6#、7#、8#、9#楼的土建、水电、附属工程项目做扫尾工作,主要因素是受施工单 位报审验收影响。 13、工程部的签证单时常出现一些不负责任的现象。如有些工程的工艺过程需要记录的数量、规格、工作内容 均不详就要求造价室确定单价。现场设计变更或现场增 减变更项目,现场施工没有及时确认,过后补签证单并 要求造价工程师一起确认,不按施工管理流程。我及时 的配合工程部、工程监理及时给予纠正和办理签证手续。

2020年(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培训资料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培训资料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摘编 总则 1、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壹、预防为主的方针。生产运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3、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且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4、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理总站(以下称监理总站)授铁道部委托,具体负责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总站在铁路局设监督站,在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设直属监督站。各监督站作为监督总站的派出机构,对管辖区域内铁路建设工程实施质量安全监督,完成监督总站指定的监督任务。 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1、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2、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⑴、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⑵、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⑷、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⑸、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⑹、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⑺、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⑻、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 程的要求; ⑼、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且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 用品; ⑽、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⑾、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⑿、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三、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配备

二建施工管理讲义及重点笔记(精华总结)

1000 施工管理施工管理 1010 施工方的项目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项目的决策阶段(编制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实施阶段、使用阶段。(三阶段)

项目各参与方项目管理涉及的阶段、目标和任务

施工总承包方和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比较

满意,业主执意不更换, 可拒绝对该分包承担管 理责任) 1020 施工管理的组织(重点) 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因素(3个)组织、人、方法与工具 系统的目标决定了系统的组织,组织是目标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管理目标失控。对项目管理进行诊断,首先应分析组织方面的问题) 目标控制的主要措施(4个)组织、管理、经济、技术。 组织措施是最重要的措施 组织论主要研究:组织结构模式、组织分工、工作流程组织 组织结构模式(职能、线性、矩阵)反映各子系统部门、人员指令关系,、是相对静态的组织关系 组织分工反映各子系统的工作任务分工和管理职能分工、是相对静态的组织关系工作流程组织反映系统中各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用来描述工作流程组织的组织工具,是一种动态关系 特征表达的含义矩形框的含义 项目结构图 直线连接矩形 框 (树状图)WBS 对一个项目结构进行逐层分 解。反映组成该项目的所有工作 任务 一个项目的组成部分 组织结构图 单向箭线连接 矩形框(OBS) 反映系统中各组成部门之间 的(组织)指令关系 一个组织系统中的工作 部门 工作流程图 单向箭线连接 矩形框、菱形框表 示判别条件 反映组织系统中各项工作之 间的逻辑关系 各项工作 合同结构图 双箭线连接矩 形框 反映一个建设项目各参与单 位之间的合同关系 各参与方

三种组织结构模式的比较 工作任务分工表:首先对管理任务进行详细分解,然后明确项目经理、主管部门或主 管人员的工作任务,并明确主办、协办、配合的部门,每一个任务至少有一个主办工作部门 工作任务分工表应视项目的进展做必要性的调整 管理职能的分工表:首先对管理任务进行详细分解,再确定项目经理、各工作部门、 各工作岗位职能分工 工作流程组织包括:管理工作流程组织(投资、进度、合同、付款和设计变更等流程) 信息处理工作流程组织(月进度报告数据处理流程) 物质流程组织(钢结构深化设计、弱电工程物资采购、外立面施工工作流程) 1030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包括以下基本内容:5项 1.工程概况 特征 指令 适用工程 职能组织结构 传统的组织结构模式 有多个指令源、一个上 级可有多个下级,一个下级 可有多个上级 多个矛盾的指令源会影响企业管理机制的运行不适合大型组织系统 线性组织结构 十分严谨的军事组织系统 指令源是唯一的、一个上级可有多个下级,但一个 下级只能有一个上级,是国际上常用模式 信息传递路线长, 不适合特大工程, 矩阵组织结构 较新型组织结构模式 设纵向和横向两种不同类型的工作部门。指令源为 两个当纵向和横向工作部门 的指令发生矛盾时,由该组 织系统的最高指挥者(部门),进行协调或决策。也可以约定采用纵或横指令为主 适用于大型项目上 可避免矛盾指令影响系统运行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

(云南电解铝) 1国家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2行政法规 1.《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务院令第445号);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5.《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 6.《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务院令第583号); 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87年12月3日颁布实施); 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根据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修订)。 3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心得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心得 万尚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潘瑞良 敬业务实、团队合作、开拓创新”是实现工程文明安全、品质优良,提高效率、争创一流的保证。我所在的团队正是按这进行工程管理,相继获得了南京市优良、军区优良、江苏省文明工地、太湖杯、扬子杯”等殊荣。 工程建设必须做好预测、预控,加强全过程度动态管理,以事先交底、事中复核、事后验收、全局控制”的管理工作思路,切实做好管理工作。具体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建立完善的管理保证体系 1、建立以经理负责和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主管的优秀管理队伍。确立项目管理组织,建立一套科学的组织保证体系,使项目管理职能做到全方位,用全面管理的原理、思想和方法,开展全面管理、强化全员意识,形成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网络,将此管理程序贯穿于全过程的施工各环节中。 2、完善内部团队协调工作: 在项目管理工作中,以项目经理为中心,管理员、班组均做好协调配合,做到精诚团结、合作和谐”;才能确保工程的顺利建设。 3、完善安全、质量管理组织措施: 项目经理部应有专职安全、质量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安全质量全面负责——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严格全面实行责任制。 4、管理职责: 充分、明确的责任和权利,能够自主地监督工程安全、质量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能执行正确的指令。 5、建立项目安全、质量管理程序: 根据三合一”体系要求建立一整套规范的项目管理程序,自准备、开工、施工过程管理做好预控、验收,用户回访与维修,工程创优,形成一整套统一、完整、系统的实施程序。 二、工程质量的预控

1、严把材料关: (1)供应商均要采用全方位、多角度的选择方式,以产品质量优、价格合理、施工成品质量优良为材料选型、定位的标准。建立供应商档案,从中择优确定信誉最好的供应商。 (2)首先应做好材料选样定样,进行样品封存。严格执行检查制度,收发料人员应做好台账,及时收集出厂证明资料及产品合格证。 2、加强开工前的图纸会审工作: 组织现场管理人员以及班组负责人员进行图纸的规范学习,使管理层全员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及时找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业主和设计单位。 3、全过程实行预测预控: (1)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为龙头,构筑工程技术基础,保证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方案一旦确定不能随意更改,如必须修改应通过论证后进行。 (2)制定完善施工进度、材料设备进场、劳动力、现场文明施工、技术保障、成本控制等计划,做到各项工作有序,减少管理随意性。 (3)过程控制有效是利用例会、讲评、预控等,建立样板引路和三检” 制度。 (4)抓好关键控制点,即根据关键特征,关键部位及重要影响因素设置专项管理的原则,设立管理小组。 (5)对已完成的半成品进行保护,如对铝合金、木门等做好表面防护,地砖、地坪等养护期内的保护,对已完成的房间上锁、楼梯栏杆包裹、踏步铺设保护板几有条件时楼梯道局部进行封闭。 (6)在组织施工过程中,重点突出安全、质量,首先一切服从安全要求。使工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7)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针对项目关键疑点难点,如深基坑开挖、高大模板、屋面地下室抗渗漏等,开展群众性QC活动,攻难点,保证分部一次验收成功。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

新修进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 本章学习要点 掌握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的相关内容 了解最新颁布的《煤矿防治水规定》 了解其他最近颁布实施的重要法律法规 一、《煤矿安全规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10年1月21日,以总局令第29号公布了《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部分条款的决定》。此次修订是以2009年修订之后的《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为基础的,新修订的内容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该《规程》已经多次修订,是我国煤矿安全管理方面最全面、最具体、最权威的一部基本规定,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化。 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健全监督检查规定》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健全监督检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发布,自2010年10月7日起施行。 《规定》将煤矿领导带班制度纳入国家安全生产重要法规规章,使这项制度具有强制性。《规定》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职责和监督事项等基本问题做出了科学回答,对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的对象范围、目标任务、责任划分及考核奖惩等均作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定》更加突出了制度建设,明确了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考核制度、备案制度、交接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以

及主要内容;更加突出了监督检查,明确了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方式方法、时间频次等,并积极鼓励社会和舆论监督;更加突出了责任追究,明确了制度不落实时的经济和行政处罚,并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1.出台《规定》的重要意义 出台《规定》是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具体措施,是强化煤矿生产过程管理领导责任的有效手段,是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有力措施。煤矿领导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实施者,是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直接领导者。强调煤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下井,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井下实际情况和生产现场动态,及时发现和处置事故隐患,是强化安全生产过程管理领导责任的必然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规定》对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现场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经常深入煤矿生产一线了解实情、排查险情、增进感情,确保《规定》提出的各项要求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努力推动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煤矿企业如何贯彻《规定》 煤矿企业是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责任主体,《规定》的执行关键在企业。一是煤矿企业集团要抓紧制定贯彻《规定》的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强化考核、严格奖惩,使这项制度得到科学运行和有效执行。同事,包括中央企业在内的煤矿企业集团总部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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