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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美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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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CGMP

英文版: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61322165.html,/cder/dmpq/cgmpregs.htm

目录

210.1 cGMP 法规的地位 2

210.2 cGMP 法规的适用性 2

210.3 定义 2

211-A- 总则 4

211-B- 组织与人员 4

211-C- 厂房和设施 5

211-D- 设备 7

211-E- 成份药品容器和密封件的控制 8

211-F- 生产和加工控制 10

211-G- 包装和标签控制 11

211-H- 贮存和销售 13

211-I- 实验室控制 14

211-J- 记录和报告 16

211-K- 退回的药品和回收处理 20

210 部分人用及兽用药品的生产加工包装或贮存的CGMP

210.1 cGMP 法规的地位

(a) 在本部分及21CFR 211 226 部分中陈述的法规是在药品生产加工包装或贮存

中使用的现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使用的设施或控制的最低标准以保证该药品符合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对安全性的要求具有均一性和效价(或含量)并符合或代表其生产过程的质量及纯度等特征

(b) 凡是在药品生产加工包装或贮存过程中存在任何不符合本部分及21CFR 211

226 部分中陈述的法规的药品依据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501 (a)(2)-(B) 该药应被视为劣药同时导致该事故发生的负责人应受相应的法规的制裁

210.2 cGMP 法规的适用性

(a) 本部分及21CFR 211 226 适用于普通药品21CFR 600 680 适用于人用生物制品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上述两者之间应该是相互补充而不是相互取代如有上述两部分的法规不适用的药品则可用特定的具体法规来替代

210.3 定义

(a) 在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201部分中包含的定义和解释说明适用于21CFR 211 226 部分中的术语

(b) 下面定义的术语适用于本部分及21CFR 211 226

(1) 法(Act)

指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修订版(21 U.S.C 301 et seq.)

(2) 批(Batch)

指在规定限度内按照某一生产指令在同一生产周期内生产出来的具有同一性质和质量的一定数量的药品或其它物料

(3) 组分(Component)

指用于药品生产的所有成份包括那些未在药品中出现的成份

(4) 药品(Drug Product)

指成品制剂(如片剂胶囊剂口服液等) 通常含有一种活性成份并伴有非活性成份(但不是必需的) 本术语也包括不含有活性成份但作为安慰剂使用的成品制剂(5) 纤维(Fiber)

指长度大于其宽度的3 倍的任何微粒状污染物

(6) 无纤维脱落的过滤器(Non-fiber-releasing filter)

指任何经过适当的预处理(如清洗或冲洗)后不会将纤维脱落到已过滤的组分或药品中的所有过滤器所有含石棉过滤器均被认为是有纤维脱落的过滤器

(7) 活性成份(Active Ingredient)

是指所有用于保证药物活性或其他在疾病的诊断治愈缓解治疗或预防中起直接作用或影响人或其他动物身体结构或功能的组分本术语包括那些能承受药品生产中的化学变化和为了保证其指定的活性或作用以一种经调整的形式存在于药

品中的组分

(8) 非活性成份(Inactive ingredient)

指不同于活性成份的其他组分

(9) 中间产品(In-process material)

是指所有经制备复合混合或由化学反应得到的用于药品生产或制备的物料(10) 批lot

指一批或是一批中特定的均一部分在指定的范围内具有相同的性质和质量或者若为由连续的生产过程制造出的药品批指在单位时间或单位数量生产出的特定的均一的部分并且确保该部分在指定的范围内具有均一性质与质量

(11) 批号(Lot number, control number batch number)

指由字母数字符号或他们的组合组成由此可确定某批药品或物料的生产加工包装贮存或销售的情况

(12) 药品的生产加工包装或贮存(Manufacture, processing, packing, or holding of adrug product)

包括药品的包装和标签操作检验质量控制

(13) 药用物料(medicated feed)

指在21CFR 558.3 中定义的B 型和C 型药用物料该物料含有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201(g)部分中定义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药物药用物料的生产应符合

21CFR 226 部分中的要求

(14) 药用预混合料(medicated premix)

指21CFR 558.3 中定义的A 型药用物质该预混合料含有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201(g)部分中定义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药物药用预混合料生产应符合21CFR 226 部分中的要求

(15) 质量控制部门(Quality control unit)

指由企业任命负责质量控制相关责任的任何人员或组织机构

(16) 含量或效价Strength

指(Ⅰ) 原料药的浓度(如以重量/重量重量/体积单位剂量/体积为基础) 和/(或(Ⅱ) 活性(效价)也即由适当的实验室检测或由足够的临床数据得出的指定的药品治疗活性(如可表达为对照于某标准的单位的术语)

(17) 理论产量(Theoretical yield)

指在生产加工或包装某种药品的任一适当阶段中并且基于所使用的组分的数量在实际生产中无任何损失或错误的情况下应能生产的数量

(18) 实际产量(Actual yield)

指某种药品在生产加工包装的任一适当的阶段实际生产出的数量

(19) 比率(Percentage of theoretical yield)

实际产量(生产加工或包装某种药品的适当阶段)与理论产量(在相同阶段)的比率以百分数表示

(20) 验收标准(Acceptance criteria)

建立在相应的取样方法基础上的药品的质量检验标准和合格不合格标准(如合格质量水平和不合格的质量水平) 是决定批准或拒收一批(或其他生产单元的小组)药品的必需因素

(21) 代表性样品(Representative sample)

指一个样品按合理的标准抽取如随机取样法并包含若干单位元以能保证样品准确描绘被取样品的物料

A 总则

211·1 范围

a 本部分的条例包含人用或兽用药品制备的现行最低限度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b 在本章里的这些针对药品的现行GMP条例和本章600 至800 的所有部分针对人用生物制品的现行GMP 条例除非明确另有说明者外应认为是对本部分条例的补充而是不代替本章其他部分或本章600 至680 各部分和本部分均可适用的条例前部分的条例可代替本部分条例

c 在考虑经提议的发表在1978 年9 月29 日联邦注册表FR 上一项免除时若产品及其所有成份是以人用物品形式作一般销售和消费且这些产品根据其预期用途亦可列入药品的范围内则不应对这些非处方药OTC 实施本部分条例直至进一步的通知为止本章110 部分和113 至119 部分的条例用于鉴别这些变是食品的OTC 药品是否按照GMP 的要求生产加工包装和贮存

211·3 定义

本章210·3 中的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B 组织与人员

211·22 质量控制部门的职责

a 本部门有批准和拒收所有成份药品包装容器密封件中间体包装材料标签及药品的职责与权力复查生产记录和权力保证不产生差错或若发生差错保证他们充分调查这差错本部门负责根据合同批准或拒收由其它公司生产加工包装或贮存的药品

b 适当的实验室检验设备批准或拒收各种成份药品容器密封件包装材料及药品质量控制部门是可以获得的

c 本部门有批准或驳回影响药品的均一性效价或含量质量及纯度的所有程序或规格标准的职责

d 适用于本部门的职责与程序应成文字材料并应遵循

211·25 人员资格

a 每位从事药品生产加工包装或仓贮工作人员应接受培训教育及有实践经验完成委派的各项职务培训是按照现行GMP 包括本章中的现行GMP 条例和这些条例要求的成文程序中涉及雇员的内容邀请合格人员指导并连续多次培训保证雇员熟悉现行GMP 对他们的要求

b 负责监督药品的生产加工包装或仓贮工作的每一个工作人员应受教育培训及有经验完成委派的各项职务以此作为提供药品具有安全性均一性效价或含量质量及纯度的保证

c 有足够量招待和监督每种药品的生产加工包装或仓贮的合格人员

211·28 人员职责

a 从事药品生产加工包装或仓贮的人员应穿着适合于其履行职责的清洁衣服按需要头部脸部手部臂部另外罩防止药物受污染

b 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健康

c 未经监督人员允许其他人员不能进入限制进入的建筑物和设施

d 任何人在任何时间明显地表现出现有影响药品安全性和质量的疾病或开放性损伤应避免接触各种成份药品容器包装设备密封件中间体直至监督人员结对药品有不利影响的健康情况

211·34 顾问

为了对问题提出意见聘请顾问顾问应对药品生产加工包装或仓贮提出建议他们受过足够的教育培训且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保留他们的姓名地址任何的顾问资格及服务形式等履历资料

C 厂房和设施

211·42 设计与建造特征

a 任何用于某类药品生产加工包装或贮存的厂房或建筑群大小适宜结构与位置使其易于清洁保养适合操作

b 建筑物有足够空间来有条理地安装设备和放置材料避免不同类的成份药品容器密封件标签中间体或药品等相互混放防止污染通过厂房的上述物料其流向在设计时要防止污染

c 操作应在明确规定的大小适中的地区内进行这些地区内进行这些地区按规定各自分隔开以防止污染下列操作须在单独的地区内进行

1 发放给生产或包装前质量控制部门取样期间成份药品容器密封件及标签的签收鉴别贮存及拒收

2 在处理前拒收的成份药品容器密封件及标签的贮存

3 已发放的成份药品容器密封件及标签的贮存

4 中间体的贮存

5 生产与加工操作

6 包装和贴标签操作

7 药品发放前的隔离贮存

8 发放后药品的贮存

9 控制室与实验室操作

10 无菌操作及有关操作

_ 地板墙壁和天花板平滑坚硬表面易清洁

_ 温度与湿度控制

_ 空气经高效过滤器在正压下过滤层流或非层流均可

_ 环境监测系统

_ 创造无菌环境房间和设备清洁消毒系统

_ 控制无菌环境的设备维修系统

d 青霉素生产加工及包装设备与生产其他人用药品的设备分开

211·44 照明

所有地区均须提供充足的照明

211·46 通风空气过滤空气加热与冷却

a 提供足够的通风

b 提供足够能控制空气正压微生物尘土温度和湿度的设备适应药品生产加

工和贮存需要

c 空气过滤系统包括预过滤器和微粒物质空气过滤器空气经过滤才送至生产区如果空气是再循环到生产区应测量尘埃含量控制从生产区带来的尘埃在生产区生产中发生空气污染应以排气系统或其他系统充分抽出空气控制污染

d 青霉素生产加工和包装的空气输送系统应与其他人用药品的空气输送系统完全分开

211·48 管件

a 在持续正压下应对药品无污染的管道系统内供应饮用水饮用水应符合环境保护机构制订的基本饮用水条例标准40CFR141 部分不符合该标准的水不许进入水系统

b 排水设备应有足够的大小可直接连接排水管及安装防止虹吸倒流的空气破坏设备或其他机械设备43FR45077 1978 年9 月29 日修正于48FR11426 1983 年3月18 日

211·50 污水和废料

来自水厂和附近建筑物的污水垃圾及其他废料用安全卫生的方法处理

211·52 洗涤和盥洗设备提供洗涤和盥洗设备包括热冷水肥皂清洁剂空气干燥器或专用毛巾及进入厕所的清洁设备

211·56

a 所有用作药品生产加工包装及贮存的三房应保持清洁卫生的环境且不受啮齿动物鸟类及其他害虫侵害扰实验动物除外垃圾和有机废料定时以卫生的方法控制处理

b 填写分配卫生清洁任务的详细的清洁项目方法设备用于清洁厂房和设施的材

料的一览表

c 填写适用的杀鼠剂杀昆虫剂杀真菌剂熏蒸剂去垢剂和消毒剂一览表防止这些物品对设备成份药品容器密封件包装材料标签或药品污染除依据联邦杀虫剂杀真菌剂及杀鼠剂法规7U.S.C135 已登记和使用的品种外其他的不用

211·58 保养

任何用于药品生产加工包装或贮存的厂保持良好状态

D 设备

211·63 设备的设计尺寸及位置

药品生产加工包装或贮存设备设计合理大小适当布置合理便于操作清洁和保养211·65 设备制造

a 设备表面与各种成人中间体或药品接触不产生化学反应和作用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均一性效价或含量质量或纯度改变

b 操作所需之物质如滂沱剂冷却剂等不能进入设备里与成人药品容器封口物品中间体或药品接触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均一性效价或含量质量或纯度不变211·67 设备清洁与保养

a 相隔一定时间对设备与工具进行清洁保养和消毒防止出故障与污染影响药品的安全性均一性效价或含量质量或纯度

b 制订药品生产加工包装或贮存设备包括用具的清洁和保养文字程序并执行这些程序包括但不一定限于以下内容

1 分配清洁保养任务

2 保养和清洁细目一览表

3 详细说明用于清洁和保养的设备物品和方法拆卸和装配设备的方法必须保证适合清洁和保养的要求

4 除去或擦去前批遗留物的鉴定

5 已清除了污染的清洁设备的保护

6 使用前检查清洁的设备

7 保留保养清洁消毒的记录按211·180 及211·182 的说明检查

211·68 自动化设备机械化设备和电子设备

a 用于药品生产加工包装和贮存的自动化机械化或电子包括计算机或其它类型

的设备按惯例对其设计之成文条款作标定检查或核对保证其工作性能良好

保留检查标定核对等文字记录

b 对保障重要生产变化的计算机或有关系统进行操作培训操作记录或其他记录只能由被认可的人员制订向计算机或有关系统输入或从中输出的各种方案其他记录或资料应核查其准确性输入计算机或关系统内的档案资料除与实验室共同分析计算的结果可消除外其他的应保留文字记录与相应的证明资料一起保存事先设计好的硬件复制品或多各选择系统台复印件磁带或微型胶卷等保证其支资料正确可靠及完整出现资料改动非人为消除或遗失时应维修

211·72 过滤器

用于生产加工的液体过滤器或人用注射药品的包装材料不许释放出纤维的进入产品除非不得以不在生产加工中使用释放纤维的过滤器或注射药品的包装材料若必须使用一种能释放纤维素的过滤器最后应使用一非释放纷纷物平均最大孔径为0.22μm(如实际生产条件限制可用0.45μm)的附加过滤器过滤降低注射剂内微粒量使用含石板的过滤器最后用或不用特殊非释放纤维过滤器均可以但要根据FDA 有关部门提供的该非释放纤维过滤器会或可能损害注射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证据而定

E 成分药品容器和密封件控制

211·80 总要求

a 有文字详细说明成份药品容器密封件的签收鉴定贮存装运取样检验和批准或拒收程序并遵循

b 成份药品容器和密封件应专人管理和在防止污染的环境下贮存

c 药品容器的包装袋或包装箱或密封件应离地面放置保持适当间隔全球清洁和检查

d 用明显的已接收的每装货量中的批号代码对成分药品容器或密封件加以鉴别此代码用于记录每批货的放置地方对每批货的情况如隔离批准或拒收等作检查211·82 未检验的成份药品容器和密封件的接收与贮存

a 接收时和验收前对每个或编组的成份容器药品容器和密封件进行目检给内容物容器损坏或拆封和污染等情况作适当的标志

b 成份药品容器各密封件应隔离贮存直至经检验为止合格可发放在符合

211·80

要求的地区中贮存

211·84 成份药品容器和封口物品的试验批准或拒收

a 每批成份药品容器和封口物品在未经质量部门取样检查合格前不准使用

检验合格后发放使用

b 收集每批的每一装货量的代表性样品供检验用

容数目和每一容器里物质的取样量是有适当的标准的例如成份的变异性统计学标准可信限要求的精密度供应商过去的质量历史21·170 要求分析和留样所需的数量等

c 收集样品程序

1 用适当的方法清洁选出成份容器

2 打开容器取样重新封口防止其内容物受污染和其他成分药品容器或密封件

的污染

3 必要时使用灭菌设备和无菌取样技术

4 如果需要从容器顶部中部和底部的成分中取样样品须混合

5 鉴定样品容器目的是确定如下资料被取样的材料名称批号被取样的容器

取样日期及样品收集人的名字等

6 已取样的容器应作标志表示样品已取出

d 样品检验程序

1 一个药品的每个成分最少做一个特性试验如有专一特性实验就应采用

2 依照所有成文的规格标准检验每个成份的纯度含量和质量生产厂家代替上述试验规定生产厂家最少要做个成份特别试验可承认这些成分的供应者扫提供的分析报告规定隔一定时间生产厂家定期验证供应午的试验结果证明供应者的

分析结果是正确的

3 依照成文规程检验容器和密封件生产厂家代替上友谊赛试验规定生产厂家对这些容器或封口物品最少做一次目检可承认供应者的检验证书规定生产厂家

定期验证供应者的试验结果证明其试验结果是正确的

4 必要时用显微镜检测成分

5 每批易受污物昆虫或其他外来杂物污染的某一成份药品容器或密封件鉴于其

预期用途在使用前应做微生物试验

e 任何批号的成份药品容器或密封件若符合已成文的均一性效价或含量质量

纯度等的规格标准和本部分d 的有关试验可批准使用任何批号的上述材料不符合这些规格应拒收

211·86 获准作用的成份药品容器和密封件先入库者先用若产生的偏差是暂时的和适当这种偏差是容许的

211·87 获准的成份药品容器和密封件的复检

经质量控制部门批准或拒收的成份药品容器密封件若长期贮存或曝露在空气热或其他可能对其产生不良影响的环境后应依照211·84 对均一性效价或含量质量纯度等复检

211·89 拒收的成份药品容器和封口物品

拒收的成份药品容器和封口物品应经鉴定和在隔离系统下加以控制防止在生产和加工使用

211·94 药品密封容器和密封件

a 药品包装容器和密封件应不起反应不吸着不吸附不致改变药品的安全性

均一性含量或效价质量和纯度而超出制定的或其它颁布的规定要求

b 容器封口系统应对贮藏和使用过程中可预见的能引起药品变质或污染的外部因素提供足够的防护

c 药品容器和密封件应清洁灭菌和除热原保证其适用于预期目的

d 药品容器和密封件的标准或规格检验方法指清洁和消毒方法除热原过程

应成文并遵循

F .生产和加工控制

211·100 成文的规程偏差

a 编写为保证药品的均一性含量或效价质量及纯度而设计的生产和加工控制程序这些程序包括本部内全部要求这些成文程序包括变化须经有关部门起草复查和批准然后再经质量控制部门复查与批准

b 在实施各种生产和加工控制功能中遵循已制定的生产和加工控制程序并在招待时以文件加以证明程序中出现的任何偏差应作记录并提出证据

211·101 成分的进料

成文的生产和控制程序包括下面的内容其设计应保证所生产的药品具有核武器原有的均一性含量和效价质量和纯度

a 按处方配制的药品保证其活性成份含量不低于100%标示量或规定量

b 生产药品用的成份应称量测量或适当粉碎若一种成份从原来容器转移到另一容器内用下列资料以鉴别

(1) 成份名称或项目代码

(2) 接收或控制号

(3) 在新容器中的重量或份量

(4) 使用此成分2 配制的一批药品包含其产品名称含量和批号

c 成份的称重测量或粉碎操作应受到严密的监督所盛成份已用于生产的每一容器须经第二人检查保证

1 此成份是由质量控制人员发放的

2 重量或份量正确批生产记录一致

3 容器经严格鉴别

d 每一成份投料时一人操作另一人核对

211·103 产量计算

在药品生产加工或贮存的每一适当阶段结束时测算实际产量与理论产量的百分比

211·105 设备鉴别

a 在整个生产周期内同批药品生产使用的全部混合和贮存容器生产线和主要设备应严格识别标示出药品的成份需要时不须标出所处的加工阶段

b 一种药品每批生产使用的主要设备以一鉴别性识别号或代号加以识别此鉴别号或代号记录在该批号产品的记录本若生产中只使用一种特殊型号的设备可用该设备名字代替鉴别性识别或代号

211·110 中间体和药品的取样与检验

a 制订和遵循说明每批的加工过程控制及对加工过程中材料的适当样品实行检验或检查的成文程序保证药品的一致性和完整性上述控制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 片剂或胶囊的重量变化

2 崩解时间

3 充分混和保证均匀

4 溶解时间和溶解速率

5 溶液的澄明度溶解完全性及PH 值

b 考虑上述特性而制定的有效中间加工规格与药品最终规格一致此中间加工规格应在以前可靠的加工方法稳定性评估和经应用统计学程序断定认为合适的基础上制定的样品测试保证药品和中间体符合规格标准

c 在生产加工期间如在重要阶段的开始由质量控制部门审定决定联取舍

d 不合格的中间体在隔离系统下鉴别及控制防止其在征税或加工操作中使用211·111 生产时间限制

在适当时候制定完成每一生产阶段的时间限制保证药品质量制定的时间限制产生偏差如这些偏差不损害药品质量是可以接受的这些偏差应有文字文件证明是正当的

211·113 微生物污染的控制

a 制订和遵循预防不需消毒药品有害微生物的适当程序

b 制订和遵循预防已消毒药品微生物污染的适当程序这些程序包括所有消毒过程的验证

211·115 返工

a 制订和遵循指导人合格批号返工及保证返工批号达标的程序

b 没有质量控制部门复检与批准不许进行返工

G.包装和标签控制

211·122 材料的检查和使用标准

a 制订详细标签和包装材料的接收鉴别贮存半年取样检验的程序并遵循这些成文程序在接收用于药品包装和贴标签前有代表性地对其取样与检验

b 符合成文规格标准的标签和包装材料可批准发放使用不符合规格者不得用于生产

c 接收每批不同标签和包装材料无须签收测试无论是接收或拒收须保留其记录

d 用于不同药品含量剂型及成份数量的标签和标示材料分别贮存并持上适当牌证只限经核准人员接近贮存地区

e 作废和陈旧的标签标示材料及其他包装材料应销毁

f 排字印刷在不同药品或同一药品不同规格的品种上`使用排字印刷考虑在印刷期间和印刷后印刷品的设置切裁和管理等应制订包装和标签工作专门控制程序

g 在药品印标签的生产线其上的或与其有关的印刷设备应受到临近保证所有印痕与本批产品记录中说明的印痕一致

211·125 标签的发放

a 严格控制已发放的用于药品的标签

b 已发放的一批标签材料须认真检查其无一性应与一批或单批生产记录中说明的标签一致

c 核对发放的已使用的及回收的标签若发现成品数量与发出的标签数量不符差额超出根据历史水平先前定下的数量范围则需对这些偏差作出评估按照211·192要求调查原因

d 超出有关批号或控制号标签全部应销毁

e 回收的标签如保留应加上证明标志贮存防止混淆

f 制订发放标签的详细控制程序并遵循

211·130 包装和标签操作

设计保证标签标示及包装材料正确用于药品的程序并遵循这些程序结合下列

a 预防混合和由物理的或其他操作空间物质引起的交叉

b 带批号或控制呈药品的鉴别检查该药品的制造和控制历史

c 包装工作开展前检查包装和标签材料的适用性和正确性且这些检验所提供的证明文件应符合批生产记录

d 使用前立即检查包装和贴标签设备保证所有药品离开先前的操作同时移开不适用于随后操作的包装材料检查结果以批生产记录形式提供证明文件211·132 人用百处方药OTC 保险包装的要求

a 一般来说在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规下FDA 有权制定非处方药保险包装的统一国家要求提高非处方药包装的可靠性和有助保证非自主药的安全与效果一种零售OTC 药品皮肤科药牙粉胰岛素喉片除外没有包装在保险包装内或

或没有适当的标签根据联邦法规501 部分属掺假药根据502 部分或两者飞

行属错贴标签

b 保险包装每个生产者和包装者应将零售OTC 药品装入保险包装内若此药易受公

众影响该药应在内保持至售出

保险包装是内有一个或多个批示物或障碍物的药品包装若缺损或失落能适当地给顾客提供已发生破损的明显证据如果因缺损而使产品受损则要求此包装在设计上应有特色例如喷雾产品容器或使用一个或多个有鉴别性性批示物或障碍物加进包装内例如图案名称注册商标标识或图画等上述在设计上有特色之意即此包装不能用一般的通用材料和加工工艺来复制术语喷雾产品即用液化气体或压缩气体交容器中成份喷出一具保险包装可以是能提供目视其中包装完整性的密闭容器第二容器封闭系统或任何联合系统这些保险装置被设计成在生产分装和销售陈列期间以适当方法搬运保持不致受损坏

1两段式明胶硬胶囊产品除非包装工艺密封的外最少需二个保险装置

2所有其他产品包括经保险工艺密封的二段式明胶硬胶囊最少需要一个保险装置

c 标签除在易拆安瓿中氨吸入物本部分的b 节规定的喷雾产品或压缩医用氧容器外本部分涉及的非处方药的每个零售包装要求带有一声明放置在一明

显的地方使顾客对包装的特殊保险装置有所警觉此标签声明不要求放置于

适当的地方当包装的保险装置破损或失落时不受影响如果选择符合本部分b 节要求的保险装置是使用鉴别我的话那要参考标签声明例如在带有一皱

缩套的瓶上的标签声明应写为了此瓶周围印有标志

d 申请免除对包装和标签的要求生产者和馐者可申请免除本部分对包装和标签的要求一个免除申请要求按本章10·30 以公民申请形式提交且根据免除保险包装申请条例加以鉴别申请所需之内容如下

1 药品名称若申请的是某一类药需列出类名并列出该类药中的产品表

2 药品没必要实施或不能达到本部门的保险包装或标签的要求的理由

3 选择的措施的可行性报告申请者已采取的措施的可行性报告减少产品或药品种类掺假的可能性的报告

4 证明免除是合理的其他资料

e 非处方药受已被批准的新药申请管辖要求非处方药原被批准的新药申请持有

人根据本章314·70 c 提_________供的那样可在FDA 批准前实施根据本章314·70 b

胶囊密封的生产改进需FDA 先批准

f 1970 年毒物预防包装条例本部分不影响本章310·3 L 规定的特殊包装的任何要求和1970 年毒物保护包装条例的要求经管理和预算处批准控制号091 0149 [54联邦注册5228 1989 年2 月2 日]

211·134 药品检查

a 已包装和贴标签的产品在结束工作时应检查保证本批容器和包装的标签正确无误

b 操作结束时每组收集一个代表性样品同时检查标签

c 检查结果记录在谬论批的生产或控制记录中

211·137 有效期

a 保证一个产品在使用时符合均一性效价或含量质量和纯度等标准应提供一个有效期有效期按211·166 所友谊赛的稳定性试验测定

b 有效期是在符合标签上规定的贮存条件下按211·166 所述的稳定性试验测

c 基药品在配制时要重新配伍那重新配伍好的和未重新配伍的两种药品标签上均须提供有效日期

d 根据本章201·17 的要求有效日期标在标签上

e 顺势治疗homeopathic 药品免除本部分的要求

f 标没有美国效价标准的变应原撮物免除本部分要求

g 若人用非处方药品标签没有提供剂量范围同时经至少三年稳定性资料证明其是稳定的可不实施本部分的要求[43 联邦注册45077 1978 年9 月29 日修正

在46 联邦56412 1981 年11 月17 日]

H 贮存和销售

211·142 入库程序

制订和遵循药品入库程序包括

a 药品发放前由质量控制部门待验

b 药品在适当的温度湿度和光线下贮存不影响药品的均一性效价或含量质量及纯度

211·150 销售程序

制订和遵循药品销售程序包括

a最早批准库存的药品应先销售若违背本要求的地方是暂时和适可的这是允许的

b通过每批药品的销售系统能迅速检查药品若有必要便于撤回

I·实验室控制

211·160 总要求

a 按本部分的要求制订规格标准取样方法试验程序或其他实验室控制机制包括上述内容的修改由有关部门起草和复查并经质量控制部门批准遵守本部分中各要求在实施时提供证明文件任何对成文的规格标准取样方法试

验程序或其他实验室控制机制的改动应作记录并提供证明这些改动是正确的

b 实验室控制内容包括科学地制订完善合理的规格标准取样方法及为保证各种成份药品容器密封件中间体标签和药品符合均一性效价和含量质量与纯度标准而设计的检验程序实验室控制包括

1 根据接收的规格测定用于药品生产加工包装及贮存的每装货量中的每批的成份药品容器密封件和标签保证它们符合制定的规格标准此规格包括使用的取样和检验程序说明样品有代表性及经适当鉴别这些程序亦要求对任何变质的成份药品容器或密封件作重复检验

2 根据中间体的成文规格和取样及检验程序测定中间体样品应有代表性和经适当鉴定

3 若仪器设备量具和记录装置的准确度和/或精密度范围不符按照制订的成文方案包括具体说明书一览表准确度和精确度范围及作用条款在适当时间间隔内

对这些仪器设备进行标定不符合已制定规格的仪器设备不能使用

211·165 销售要求检验与发放

a 发放前每批药品须经实验室测定保证其符合药品的最终规格标准包括特性和活性成份的含量对有效期短的需无菌和/或热原试验的放射药物特殊批号可在上述试验完成前发放规定尽快完成试验

b 要求无有害微生物的药品根据需要每批药品应有适当的实验室检验

c 任何取样和检验计划应在成文程序中说明此程序包括取样方法和每批检验的联合批号

d 对质量控制部门的取样和检验的接收标准是满足保证那些药品符合各自的规格标准和统计学的质量控制标准这些标准是批准和发放药品的条件此统计学质量控制标准包括适当的接收水平和/或适当的拒收水平

e 证实和提供文件证明经严格使用的检验方法的准确性灵敏性特异性和重复性此验证和证明可按照211·194 a (2)项完成

f 不符合制订的标准规格和其他有关质量控制标准的药品应拒收但可返工被

返工的药品在接收和应用前须符合标准规格和其他有关标准

211·166 稳定性试验

a 有一个设计确定药品稳定性的成文试验方案此试验用于测定合适的贮存条件和有效期成文方案包括

1 样品量和试验时间间隔此间隔是基于各自的检查特征的统计学标准而定保障稳定性评价的正确性

2 保留样品的贮存条件

3 可靠的有意义的各具体的试验方法

4 同一容器-密闭系统内正在销售药品的检验

5 配制时配伍的药品按标签指出的和配制后的药品的检验

b 每个药品有足够批号受检测定一个适当的有效期保留这些资料的记录结合成份药品及容器-封闭系统的基本稳定性资料的加速研究用于支持提供足够的

货架寿命的实验性有效期是不合适的而且这种研究正在实行使用加速研究

提供的资料设计一实验性有效期此有效期是后于由实际货架研究支持的日期

必须有实施的稳定性试验包括适当的时间间隔的药品检验直至此实验性有效期被证实或被确定为止

c 本部分对顺势治疗药品的要求如下

1 对各成份间的可配伍性有一个基于药品的检验或测定的稳定性文字评价同时根据药品销售经验指出政党的或预期的服用期内药品没有变质

2 稳定性评价应建立在正点销售的同一容器-封闭系统药品的基础上

d 标有没有美国效价标准变应原提取物免除本部分要求[43 联邦注册4507 1978 年9 月29 日修正在46 联邦56412 1981 年11 月17 日]

211·167 特别检验要求

a 标明无菌和/或无热原的每批药品应有检查符合此要求的实验室检验检验程序应成文遵循

b 每批眼膏应有测定符合有关外部微粒粗糙或磨蚀物质存在的规格检验检验程序应成文并遵循

c 每批控释制剂都有一实验室检验测定每一活性成份药品的最后一批的有效期满后三个月

211·170 样品保存

a 每一装货量的活性成份经鉴别后留样留样最少二倍于满足全部测定所需样品数量为准无菌和热原检验所需量除外测定活性成份量否符合其制订的规格

1 药品中的活性成份除本忍气吞声a 1 和3 友谊赛及的外留样按该药量

后一批有效期后计保留一年

2 放射性药品中的活性成份非放射活性试剂盒除外的留样保留

_ 如果药品注明有效期是三十天或以内保留期是含此活性成份药品的最后一批的有效期满后三个月

_ 如果药品注明有效期是三十天或以上保留期是含此活性成份药品的最后一批的有效期满后六个月

3 根据211·137 免除有效期的非处方药其活性成分留样是含此活性成份药品的最后一批药品销售后三年

b 经鉴别代表每批药品的留样地药品标签指定的条件贮存留样贮存在盛销售药品的同样容器封闭系统内或基本上有相同我的容器系统内留样最少二总倍于数应满足检验需要量无菌和热原检验的留样除外每年至少目检留样除 b 2 中述及的药品外一次检查其变质发问除非目检会影响留样的完整性对留样变质迹象根据211·192

加以研究检查结果的记录和该药品的稳定性资料一起保留医用压缩不保留药品留样保留时间如下

1 除本部分b

2 和

3 中述及的药品外的药品留样保留时间是该药有效期满

后一年

2 除非放射性试剂盒外放射活性药品的留样保留

_ 如药品有效期为三十天或以内则该药品有效期满后保留三个月

_ 如有效期超过三十天则药品有效期满后保留六个月

3 非处方药品根据211·137 免除有效期留样从销售最后一批药品计保留三年

[48联邦注册130251983 年3 月29 日]

211·173 实验动物

饲养和控制用于检测成份加工过程中材料或药品规格的动物保证其适合预期的用途鉴定动物并保留表明其应用情况的记录

211·176 青霉素污染

若一非青霉素药品有可能被青霉素交叉感染此非青霉素药品应检查青霉素的存在按药品中青霉素污染和测量程序通过参考文献具体化中指出的方法检验如达到可检出水平该药品不许销售文件可从研究和检测部门HFD470 药品评价和研究中心FDA 200C St.Sw.Washington DC 2024,或从联邦注册处1100L St.Nw.,Washington,DC2048

得到[43FR45077 1978 年9 月29 日增补在47FR9396 1982 年 3 月 5 日50FR8996

1985 年3 月6 日55FR11577 1990 年3 月29 日]

J 记录和报告

211·180 总要求

a 任何生产控制或销售记录须依照本部分要求特别是与一批药品有关的上述记录在该批药品有效期满后保留一年以上一些无有效期的非处方药品由于它们符合211·137 的标准在该批药品销售后保留三年

b 全部成份药品容器密封件及标签的记录在有效期满后保留一年以上一些

无有效期的非处方药品由于它们符合211·137 规定的免除的标准故从销售最后

一批药品计上述记录保留三年

c 本部分要求的全部记录或它们的复印品应便于在保存期内对活性成份的复核检验因此人微言轻检验的部分这些记录应以光电复印或其他方法复制直接从电子计算机或其它设备中提出的记录符合本段的要求

d 本部分要求的记录可用原始记录或复印件如光电复印缩微胶卷应适合阅读器和光电复印设备的使用

e 保留本部分所要求的文字记录其中的资料可用作评价至少一个年度每个药品的质量标准决定药品的规格生产或控制程序中需要屐的地方制订文字程序遵循这些评价并包括下列条款

1 每一批复查一次是否批准或拒收与此有关的记录

2 投诉撤销退回或报废药品的复查按211·192 对每个药品进行调查

f 应建立程序以保证企业负责人责任如果他们没注意或不知道上述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将按211·198 211·204 或211·208 等条款实施的任何调查结果任何撤销FDA发出的检测报告或与FDA 通过的GMP 有关的受规章限制的任何活动等通知他们

211·182 设备清洁和使用记录

主要设备的清洁维修常规维修如润滑调整等除外和使用文字记录

包括在单独的设备记录内此记录列有日期时间产品和加工批号等内容若设

备用于生产一种药品那么不要求单独设备记录药品批号单批或整批应按

号码排列且按号顺生产使用的设备其清洁维修和使用记录是整批记录的一

部分实施和双查清洁和维修的人员填写日期签名和填写工作记录记录同伯

登记按年月顺序进行

211·184 成份药品容器密封件及标签记录

这些记录包括如下内容

a每批成份药品容器密封件和标签的每一装货量的鉴别与数量供应商名称供

应商的批号如知道按21·80 指定的接收代码接收日期主要生产商的名称和

地址若有不同的供应商造表列出如知道

b 任何检验结果包括按211·82 a 211·84(d)或211·122 a 的要求进行的检验结果和从那里得到的结论

c 每个成份药品容器密封件的单独存货记录和每批使用的成份核对表对各成份来说此存货记录应有使用各成份药品容器和密封件的各批整批或小批药品

的详细测定资料

d 按211·122 c和211·130 c制订的规定检查或复查标签和贴标签所提供的文件

e 拒收的成份药品容器密封件和标签的处理211·186 主要生产和控制的记录a 保障批与批间的一致性制备各批药品的主要生产和控制记录包括各批的量由一人填写日期和签名全名手签由另一个单独核实填写日期和签名此主要生产和控制记录的制备由一文字程序加以说明并要遵循

b 主要生产和控制记录包括

1 产品名称会计师和剂型的说明

2 药品各活性成份的名称和每剂量单位或每重量单位的重量或容量任何剂量单位的总重量或容量的说明

3 一个完整的以名字或代码表示的成份表格充分显示具体的质量特性

4 准确表明各成份的重量或容量各成份使用同一计量系统公制常衡或药衡制

由于制备而不可避免地造成该剂型中杨份量的改变如果它们在该主要生产和控制记录中被证明是正确的这种合理的变动是允许的

5 有关任何成份的计算超过量的说明

6 在适当加工阶段理论重量或容量的说明

7 理论产量的说明包括根据211·192 要求对超过理论产量最大和最小百分率的调查说明

8 药品容器密封件和包装材料的说明包括标签和全部其它标签的样本或复制件的说明这些样本或复制件经对此负责的人员签名和注明日期

9 完善的生产和控制指令取样和检验程序各种规格标准各种特殊的注解和各种预防方法均需遵照执行

211·188 批生产和控制记录

每批生产的药品有批的生产和控制记录包括每批有关生产和控制的完整资料这些记录包括

a 适当的主要生产或控制记录复查注明的日期及签名的准确复制件

b 完成本批的生产加工包装贮存中各项重要措施须提供的资料包括

1 日期

2 使用的重要设备和生产线的特性

3 每批使用的成份或中间体的具体

4 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成份的重量和容量

5 加工过程和实验室控制结果

6 使用前后包装和贴标签地区的检查

7 在适当加工阶段实际产量的说明和理论百分数的说明

8 完整的标签控制记录包括全部使用的标签样本或复制件

《多高层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的解读

《多高层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的解读为推动多高层木结构建筑的发展,完善多高层木结构的技术标准体系,住房城乡建设部启动了《多高层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的编制工作,2016年年底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审查,2017年2月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第1483号公告,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226—2017,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文将介绍本标准的主要技术要点。 1主要内容及技术要点 多高层木结构建筑涉及面较广,需要考虑和研究的问题较多,且我国在多高层木结构建筑领域的基础研究不多,缺乏工程实践经验。在编制过程中,研究并消化吸收国外在多高层木结构建筑方面的先进技术和成功经验,同时参考了高层混凝土结构、高层钢结构的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本标准共设10章,分别为: 1总则确定标准的使用范围和使用基本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多高层木结构居住建筑和办公建筑。 2术语和符号在我国惯用的木结构术语基础上,按编制内容,增加了多高层木结构建筑的相关新术语。 3作用规定多高层木结构建筑结构设计中荷载的确定方法,包括竖向荷载、风荷载以及地震荷载。

4材料规定用于多高层木结构建筑中使用的材料的基本性能要求,包括木材、钢材与金属连接件,以及建筑及装修材料。 5建筑设计规定多高层木结构建筑规划和建筑设计的要求,包括规划和建筑布局、室外环境设计、建筑性能设计和围护结构等。 6结构设计规定结构设计的要求和计算方法,包括结构体系和选型、结构体系分析、构件设计、连接设计和构造措施等。 7防火设计规定多高层木结构建筑中防火设计的要求,包括建筑防火的布局、构件的耐火性能、防火构造设计等。 8防护设计主要规定多高层木结构建筑在设计、施工及使用过程中应采取的防护措施等。 9制作、安装和验收主要规定木构件加工制作,施工安装以及施工检验和验收的相关要求,从而保证多高层木结构建筑的安全使用。 10使用和维护对多高层木结构建筑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作了规定,并提出维护的要求。 2本标准相比现行标准的创新之处 本标准相比现行的木结构建筑相关标准有了较大突破,主要有以下几点。 2.1本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多层木结构民用建筑和高层木结构住宅建筑和办公建筑的设计、制作、安装与维护的规定。按木结构建筑高度划分时,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办公楼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工程作业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工程 作业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1、生产管理的核心是对 的管理。 1. 人员 2. 物料 3. 环境 4. 设备 2、对水溶性残留物的清洗首选 为清洁剂。 1. 稀酸溶液 2. 稀碱溶液 3. 丙酮 4. 水 3、隧道式干热灭菌器各段送风均经高效过滤器过滤处理,其出入口与上下工序的连接处均应处于 环境保护下。 1. D 级 2. C 级 3. A 级单向流 4. B 级 4、A 级洁净区域 设置地漏。 1. F. 随意 2. 不可以 3. 不知道 4. 可以 5、药品的特殊性主要体现为药品种类的 、药品使用的 、药品本身的 、药品质量的 、药品检验的 。 1. A. 两重性、隐蔽性、局限性、复杂性、专属性 2. B. 复杂性、局限性、专属性、两重性、隐蔽性 3. E. 复杂性、专属性、两重性、隐蔽性、局限性 4. 专属性、两重性、隐蔽性、局限性、复杂性 6、湿热灭菌工艺验证中常用的生物指示菌分别是 。 1. 枯草芽孢杆菌孢子 2. 短小芽孢杆菌孢子 3. 嗜热脂肪芽孢杆菌孢子

4. 缺陷假单胞菌 7、 是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1. 医院 2. 药品经销商 3. 患者 4. 药品生产企业 8、无菌药品容器密封完整性验证方法有 、 、 等。 1. 饱和盐水法 2. 亚甲基蓝溶液法 3. 微生物侵入试验法 4. 加压法 9、药品生产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1. 生产条件 2. 药品 3. 标准 4. 药品生产企业 10、制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核心是实施GMP 。 1. A.√ 2. B.× 11、生产高致敏性等特殊性质的药品,不必采用独立的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 1. A.√ 2. B.× 12、GMP 管理文件的编写依据为生产国而不是销往国的GMP 及相关指南。 1. A.√ 2. B.× 13、培养基灌装试验一般选用能适合广谱菌生长的培养基。 1. A.√ 2. B.× 14、现行版中国药典收载的注射用水的制备方法为蒸馏法和反渗透法。 1. A.√

木结构建筑规范汇总

中国木结构建筑相关规范和标准汇总 中国木结构建筑相关规范和标准汇总 1) 已颁布的木结构建筑规范、标准及配套技术资料: 《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5-2003)2005年版 《木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T50772-201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 2006) 《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GB/T50708-2012) 《轻型木桁架技术规范》(JGJ/T265-2012) 《木骨架组合墙体技术规范》(GB/T 50361-2005) 《木材防腐剂》(LY/T 1635-2005) 《防腐木材的使用分类和要求》(LY/T 1636-2005) 《防腐木材标准》(GB/T 22102-2008) 《木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T 50329-2002) 《木结构设计手册》(第三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年)《木结构住宅》(07SJ924建筑标准图集) 《轻型木结构建筑技术规程》(上海)(DG/TJ08-2059-2009) 《木桁架坡屋面改造标准图集》(2009沪J/T-223) 2) 正在编制的木结构建筑规范和标准: 《结构用集成材》(GB/T 26899-2011) 《机械分级锯材》(GB/T XXXX) 《结构用规格材特征值的测试方法》(GB/T XXXX) 3) 与木结构建筑相关的其它主要规范、标准: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2010)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2003)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制度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 制度 1 2020年4月1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修订) 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卫生部令第79号) 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该体<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修订)>已于 10月19日 系应当涵盖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包括确保药品质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经过,现予以发布,自 3月1日 量符合预定用途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 起施行。 第三条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 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 部长陈竺 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 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 的药品。 日 第四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 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质量管理 1 2020年4月19日

2 2020年4月19日 第一节 原 则 第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符合药品质量管理要求的质量目标,将药品注册的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贮存、发运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 第六条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当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不同层次的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七条 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节 质量保证 第八条 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同时建立完整的文件体系,以保证系统有效运行。 第九条 质量保证系统应当确保: (一)药品的设计与研发体现本规范的要求; (二)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三)管理职责明确; (四)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 (五)中间产品得到有效控制; (六)确认、验证的实施; (七)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 (八)每批产品经质量受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 (九)在贮存、发运和随后的各种操作过程中有保证药品质量的适当措施; (十)按照自检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评估质量保证系统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第十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制定生产工艺,系统地回顾并证明其可持续稳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文件

药品生产质量治理规范 《药品生产质量治理规范》(Good Manufacture Practi ce,GMP)是药品生产和质量治理的差不多准则,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和原料药生产中阻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大力推行药品GMP,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幸免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降低各种差错的发生,是提高药品质量的重要措施。 世界卫生组织,60年代中开始组织制订药品GMP,中国则从80年代开始推行。1988年颁布了中国的药品GMP,并于1992年作了第一次修订。十几年来,中国推行药品GMP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批制药企业(车间)相继通过了药品GMP认证和达标,促进了医药行业生产和质量水平的提高。但从总体看,推行药品GMP的力度还不够,药品GMP的部分内容也急需做相应修改。 国家药品监督治理局自1998年8月19日成立以来,十分重视药品GMP的修订工作,先后召开多次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不是药品GMP的实施主体-药品生产企业的意见,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修订工作。目前,《药品生产质量治理规范》(1998年修订)已由国家药品监督治理局第9号局长令公布,并于1999年8月1日起施行。 内容包括: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三章厂房与设施 第四章设备 第五章物料 第六章卫生 第七章验证 第八章文件 第九章生产治理 第十章质量治理 第十一章产品销售与收回 第十三章自检 第十四章附则 药品生产质量治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药品生产和质量治理的差不多准则。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原 料药生产中阻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国内外10个国家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现状

国内外10个国家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现状 国内外共10个国家:中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新加坡、丹麦、瑞典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现状。 美国 美国装配式住宅盛行于20世纪70年代。197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国家工业化住宅建造及安全法案,同年出台一系列严格的行业规范标准,一直沿用至今。除注重质量,现在的装配式住宅更加注重美观、舒适性及个性化。据美国工业化住宅协会统计,2001年,美国的装配式住宅已经达到了1000万套,占美国住宅总量的7%。在美国、加拿大,大城市住宅的结构类型以混凝土装配式和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为主,在小城镇多以轻钢结构、木结构住宅体系为主。美国住宅用构件和部品的标准化、系列化、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程度很高,几乎达到100%。用户可通过产品目录,买到所需的产品。这些构件结构性能好,有很大通用性,也易于机械化生产。钢-木结构别墅,钢结构公寓。建材产品和部品部件种类齐全。构件通用化水平高、商品化供应。BL质量认证制度。部品部件品质保证年限。 英国 英国政府积极引导装配式建筑发展。明确提出英国建筑生产领域需要通过新产品开发、集约化组织、工业化生产以实现“成本降低10%,时间缩短10%,缺陷率降低20%,事故发生率降低20%,劳动生产率提高10%,最终实现产值利润率提高10%”的具体目标。同时,政府出台一系列鼓励政策和措施,大力推行绿色节能建筑,以对建筑品质、性能的严格要求促进行业向新型建造模式转变。英国装配式建筑的发展需要政府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等紧密合作,完善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促进装配式建筑项目实践。可根据装配式建筑行业的专业技能要求,建立专业水平和技能的认定体系,推进全产业链人才队伍的形成。除了关注开发、设计、生产与施工外,还应注重扶持材料供应和物流等全产业链的发展。钢结构建筑、模块化建筑,新建占比70%以上。设计、制作到供应的成套技术及有效的供应链管理。英钢联起到关键作用。 德国 德国的装配式住宅主要采取叠合板、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体系,采用构件装配式与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较好。德国是世界上建筑能耗降低幅度最快的国家,近几年更是提出发展零能耗的被动式建筑。从大幅度的节能到被动式建筑,德国都采取了装配式住宅来实施,装配式住宅与节能标准相互之间充分融合。二战后多层办事装配式住宅,1970年代东德工业化水平90%。新建别墅等建筑基本为全装配式钢(-木)结构。强大的预制装配式建筑产业链。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研发提供技术支持。建筑、结构、水暖电协作配套。施工企业与机械设备供应商合作密切。机械设备、材料和物流先进,摆脱了固定模数尺寸限制。 日本 日本于1968年就提出了装配式住宅的概念。1990年推出采用部件化、工业化生产方式、高生产效率、住宅内部结构可变、适应居民多种不同需求的中高层住宅生产体系。在推进规模化和产业化结构调整进程中,住宅产业经历了从标准化、多样化、工业化到集约化、信息化的不断演变和完善过程。日本根据每五年都颁布住宅建设五年计划,每一个五年计划都有明确的促进住宅产业发展和性能

《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质量部分)

《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质量部分) 课程教学实施意见 《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是电大药学专业选修课程。本课程是要培养制药工业急需的GMP生产管理人才。使学生通过课程的学习能够成为药学知识扎实,知识面广,即懂制药工艺理论,又有工程能力,还擅长药品质量管理的实用人才。 一、课程的性质和要求 本课程旨在从系统工程的角度围绕药品生产的过程,探讨管理与药品质量之间的关系,全面介绍药品质量管理的基本要素,同时还将对影响药品质量的关键设施设备设专门章节详细介绍,最后围绕GMP的具体要求系统介绍制药企业机构与人员、厂房设施、设备、物料、卫生、文件、生产与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基本掌握质量管理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掌握GMP对厂房设施、设备、物料、卫生、生产与质量管理、文件系统等主面的具体要求,熟悉与药品监督管理相关的规范及GMP(98年修订)附录的重要内容,了解质量管理的主要方法和工具,了解ISO系列标准及其与GMP之间的相互关系等。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全面了解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方法;掌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认证和药品生产验证的过程,使学生能够在工作岗位上适应相应的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二、教材、教学时数、学时分配 该课程选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组织编写,朱世斌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教材出版中心(2001年7月)出版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工程》一书为教材。 该门课程的教学方式:可采用教学班聘请熟悉该课内容、教学要求、责任心强的教师教师面授辅导;通过面授指导、作业、小组讨论等方式,加强师生间和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沟通,提高其学习效果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该课程课内时数54学时,3学分。一学期开设。 由于本课程内容较多,而学时数较少,因此将本课程教学内容进行调整。 (一)基本理论与知识 1、了解我国药品监督管理体制 2、了解药品认证制度 3、熟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标准 4、熟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内容,掌握GMP对制药企业厂房设施和设备的要求 5、掌握GMP文件编写的要求和内容 6、掌握药品生产验证的内容和过程

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

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北京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年月日北京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字第号根据原国家建委建发设字第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西南设计院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及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木结构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修订后的木结构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九年七月一日起施行原木结构设计规范自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起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国建筑西南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负责一九八八年十月十四日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建发设字第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西南设计院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及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会同国内有关科研设计施工单位和高等院校对木结构设计规范修订而成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组织了全国有关设计科研和高等院校按统一的计划要求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试验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工程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参考了有关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广泛征求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后经反复修改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八章和十一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的规定采用以概率理论为 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全面校准可靠度指标值改进材料强度分级方法轴心受压构件稳定系数改用两条曲线改进压弯构件承载能力的计算公式修正齿连接计算系数值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专家修订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O九年四月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专家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对药品质量和生产进行控制和管理的基本要求,目的是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适用于预定用途、符合注册批准或规定要求和质量标准的药品,并最大限度减少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的风险。 第三条本规范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某些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特殊要求,以附录的形式发布并根据情况随时修订。 第四条药品生产企业可以采用经过验证的创新或改进的方法,达到不低于本规范规定的质量保证水平。 第五条本规范不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劳动安全方面的管理要求。 第六条本规范执行的基础是诚实守信,执行过程中的任何虚假、欺骗行为都是对本规范的严重背离。 第二章质量管理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七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并实施质量目标,将药品注册中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听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发放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适用于预定的用途,符合药品注册批准或规定的要求和质量标准,并避免让患者承受安全、疗效和质量的风险。 第八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各部门不同层次的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九条企业必须建立涵盖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质量控制(QC)的全面的质量保证(QA)系统,应以完整的文件形式明确规定质量保证系统,并监控其有效性。 第十条企业应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节质量保证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是指为确保产品符合预定用途所需质量要求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总和。 第十二条药品生产的质量保证系统应确保符合下列要求; (一)药品的设计与研发应考虑GMP的要求: (二)明确规定生产和质量控制活动,并实施GMP; (三)明确管理职责;

装配式建筑的内涵、国内外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历程与趋势

装配式建筑的内涵、国内外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历程与趋势(1)内涵 装配式建筑是指用预制的构件在现场装配而成的建筑 从结构形式来说,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都可以称为装配式建筑,是工业化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种建筑的优点是建造速度快,受气候条件制约小,既可节约劳动力又可提高建筑质量,用通俗的话形容,就是像造汽车那样造房子。 装配式建筑是转变城市建设模式、有降低建筑能耗、推进工业化的重要载体。 联合国经济委员会对工业化的定义 ■生产过程的连续性。 房屋建造的全过程联结为完整的一体化产业链。 ■生产物的标准化。 设计的标准化,建筑部品、构配件的通用化和系列化。 ■生产过程的集成化。 是指建筑技术、部品与建造工艺、工法的系统集成。

■工程高度组织化。 科学管理方法把建造全过程组织起来 ■生产的机械化。 是指减少现场人工作业,实现构件生产工厂化、施工建造机械化。 《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2016年1月1日实施 采用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和信息化管理等为主要特征的工业化生产方式建造的建筑。 (基本条件)。 为什么要编制这个标准 1.国务院、住建部对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 2.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市纷纷出台了指导意见和鼓励措施。 3.设计、构件生产、施工、装备制造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响应,建设了一大批装配式建筑试点,初步形成了“政府推动、企业参与、产业化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迫切需要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工业化建筑评价体系,制订并实施统一、规范的评价标准。

首次明确了“预制率”和“装配率”的定义。 预制率:工业化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中,预制构件部分的混凝土用量占对应构件混凝土总用量的体积比。 预制率是衡量主体结构和外围护结构采用预制构件的比率, 经测算,如果低于20%的预制率,基本上与传统现浇结构的生产方式没有区别,也不可能成为工业化建筑。 预制构件类型包括:外承重墙、内承重墙、柱、梁、楼板、外挂墙板、楼梯、空调板、阳台、女儿墙等结构构件。 装配率:工业化建筑中预制构件、建筑部品的数量(或面积)占同类构件或部品总数量(或面积)的比率。 预制率不应低于20%、装配率不应低于50%的基本要求 装配率是衡量工业化建筑所采用工厂生产的建筑部品的装配化程度。 工业化建筑采用的各类建筑部品的装配率不应低于50%。 建筑部品类型包括:非承重内隔墙、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预制管道井、预制排烟道、护栏等。 (2)历程 1)北美(美国、加拿大) 美国:装配式住宅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 盛行于20世纪70年代。 197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国家工业化住宅建造及安全法案,同年出台一系列严格的行业规范标准。

木结构设计规范 GBJ5—附录

附录一在承重结构中使用新 利用树种木材的设计要求 (一)木材的主要特性 1.槐木干燥困难,耐腐性强,易受虫蛀。 2.乌墨(密脉蒲桃)干燥较慢,耐腐性强。 3.木麻黄木材硬而重,干燥易,易受虫蛀,不耐腐。 4.隆缘桉、柠檬桉和云南蓝桉干燥困难,易翘裂,云南蓝桉能耐腐,隆缘桉和柠檬桉不耐腐。 5.檫木干燥较易,干燥后不易变色,耐腐性较强。 6.榆木干燥困难,易翘裂,收缩颇大,耐腐性中等,易受虫蛀。 7.臭椿干燥易,不耐腐,易呈蓝变色,木材轻软。 8.桤木干燥颇易,不耐腐。 9.杨木干燥易,不耐腐,易受虫蛀。 10.拟赤杨木材轻、质软、收缩小,强度低,易干燥,不耐腐。 注:木材的干燥难易系指板材而言,耐腐性系指心材部份在室外条件下而言,边材一般均不耐腐。在正常的温湿度条件下,用作室内不接触地面的构件,耐腐性并非是最重要的考虑条件。 (二)应用范围 1.宜先在木柱、搁栅、檩条和较小跨度的钢木桁架中使用,在取得成熟经验后,再逐步扩大其应用范围。 2.不耐腐的树种木材,若无可靠的防腐处理措施,不宜用作露天结构。 (三)设计指标 1.当材质和含水率符合本规范第2.1.2和第2.1.3条的要求时,木材的强度设计值及弹性模量可按附表1.1采用。 新利用树种木材的强度设计值和弹性模量(N/) 附表1.1

注:杨木和拟赤扬的顺强度设计值和弹性模量可按TB11级数值乘以0.9采用;横纹强度设计值可按TB11级数值乘以0.6采用。若当地有使用经验,也可在此基础上作适当调整。 2.当计算轴心受压和压弯木构件时,其稳定系数φ值应按公式4.1.4-3及4.1.4-4确定。 (四)构造要求 设计新利用树种木材的承重结构时,除应遵守本规范第六章有关设计和构造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以新利用树种木材作屋盖的承重结构时,宜采用外部排水和无天窗的构造方式。若用于桁架,宜采用钢木桁架。 2.应按本规范第八章的要求,注意做好防虫防腐处理。对于木麻黄等易虫蛀不耐腐的木材宜用于露明部位。若需置入墙内时,除做好构件本身的防虫防腐处理外,尚应对人墙部位加涂防腐油二次。 3.桁架上弦采用方木时,其截面宽度不宜小于120mm;采用原木时,其小头直径不宜小于110mm。木构件的净截面面积不宜小于5000。若有条件,宜直接使用原木。

中美自喷设计规范比较

中美设计规范比较 中国水喷淋规范发展历史 ?GB50084 1) 20世纪30年代我国开始使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 1985年国家规范颁布实施; 3) 2001和2005年对规范进行了修改. 美国水喷淋规范发展历史 ?1723年英国获第一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专利, 由一桶水, 一小箱枪药和易熔元件组成; ?1852年美国第一个喷淋系统: 水管上打孔; ?1874年Henry S. Parmelee在美国获得第一个实用灭火系统专利; ?1881年Frederick Grinnell制造了第一只动洒水头; ?1884年Boston Manufacturers Mutual Fire Insurance Company 和 Boston Board of Fire Underwriters联合对当时的喷淋系统进行评估; 美国水喷淋规范发展历史 ?1885年英国曼彻斯特Mutual Fire Insurance Corporation制订了第一套 喷淋系统安装规范; ?1887年美国由Factory Improvement Committee of the New England Insurance Exchange制订了相应的美国规范. ?1896年建立NFPA组织, NFPA13诞生: 原因是法规太多市场太乱. ?规范共修改了59次. ?NFPA13-2010

危险等级的划分 ?危险等级(NFPA13) 1. 重要性: 决定了喷头, 喷水强度, 作用面积, 喷头间距, 及ESFR喷头的保护高度和压力的要求, 从而又影响到泵的选择等; 2. 根据经验判断危险等级; 3. 危险等级的认可. 危险等级的划分-中国 ?轻危险级 ?中危险级 –I级 –II级 ?严重危险等级 –I级 –II级 ?仓库危险等级 –I级(NFPA I & II级商品) –II级(NFPA III & IV级商品, B, C组塑料) –III级(NFPA A 组塑料) 危险等级的划分–场所举例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工程复习资料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工程总结 第一章 1、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药品的特殊性:药品种类的复杂性、药品使用的专属性、药品本身的两重性、药品质量 的隐蔽性、药品检验的局限性 3、2001年2月28日发布《药品管理法》是国家依法管药饿“基本法”是药品监督管理法 律法规体系的核心 4、SDA:1998组建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SDA对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在整个药品质量管 理体系中处于核心领导地位 5、药品监督管理的概念(含义):①药品监督管理的主体是国家药品行政机关②药品监督 管理的目的是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③药品监督管理的权利和职责应有法律授权④药品监督管理的手段为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⑤药品监督管理的范围和内容包括药品循环的全过程 6、药品质量管理的五个子系统: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药品上市后的再评价 7、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 适用于新药的研制开发阶段(临床前实验室研究阶段),主要开展化学研究、药学研究和毒理学研究。国家加强药品研究的监管,以保证提高药品非临床研究的质量,确保实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药品临床实验质量管理规范GCP(Good Clinical Practice) 是药物在人体上进行生物医学研究的基本准则,是对临床实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其目的是保证药品临床实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证受试者的权益并保证其安全。 临床阶段包括:Ⅰ期(确认药学作用和安全性,20-30病例)、Ⅱ期(剂量研究,100病例)、Ⅲ期(对照试验,300-500病例)、Ⅳ期(广泛监测,2000-5000病例)。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是为了保证药品质量万无一失,对药品生产中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所规定的一系列基本要求。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适用于中药材的种植、加工和生产等过程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Good Supplying Practice) 是控制药品流通环节所有可能发生质量事故的因素,从而防止质量事故发生的一整套管理程序,是经营企业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 包括对药品批发及零售环节的购进、储运和销售等环节实行质量管理 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GUP(Good Use Practice) 是对药品的使用环节(医院/消费者)进行质量管理,保证药品的使用质量 8、药品评价制度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新药上市前的审批、注册制度,第二阶段是上市后的再评价制度 9、新药上市前研究的局限性:1病例数较少2、新药临床试验疗程短,观察期也短3、新药临床试验对象均经过严格挑选4、观察指标只限于实验设计的内容,检测内容有限 10、药物不良反应ADR:是指合格药品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或调解生理机能过程中,给予正常剂量、用法的药品,除治疗作用外所发生的其他不符合用药目的、甚至给病人带来痛苦的有害反应 ADR按病因分为两种反应:1、A型反应:药理作用增强所致2、B型反应:与药物正常药理作用无关的异常反应 ADR按性质分为四类:1、副作用2、毒性反应3、特异反应4、变态反应 11、ISO:国际标准化组织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版)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应当涵盖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包括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 第三条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 第四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质量管理 第一节原则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符合药品质量管理要求的质量目标,将药品注册的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贮存、发运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 第六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当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不同层次的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七条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节质量保证 第八条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同时建立完整的文件体系,以保证系统有效运行。 第九条质量保证系统应当确保: (一)药品的设计与研发体现本规范的要求; (二)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三)管理职责明确; (四)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 (五)中间产品得到有效控制; (六)确认、验证的实施; (七)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 (八)每批产品经质量受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 (九)在贮存、发运和随后的各种操作过程中有保证药品质量的适当措施; (十)按照自检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评估质量保证系统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第十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制定生产工艺,系统地回顾并证明其可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要求的产品; (二)生产工艺及其重大变更均经过验证; (三)配备所需的资源,至少包括:

2019年《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

2019年《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1:无菌药品培训试题 岗位: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75分、每空1分) 1.产品的无菌或其它质量特性绝不能只依赖于任何形式的或。 2.洁净区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应的洁净度要求,包括达到和的标准。 3.无菌药品生产厂房和设施的设计和建造应有利于避免,便于和。 4.在无菌生产的A/B级洁净区内禁止设置和。 5.无菌衣不能脱落和,并能阻挡人体散发的。 6.进入无菌室工作的、、、必须接受更衣确认,以确保进入无菌室人员会穿无菌衣。 7.洁净区的工作服应当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工作服的和,洗衣间做好。 8.气锁间两侧的门不得。 9.在任何运行状态下,洁净区通过适当的送风应当能够确保对周围低级别区域的,维持良好的气流方向,保证有效的净化能力。 10.高污染风险的操作宜在中完成。 11.隔离操作器和隔离用袖管或手套系统应当进行常规检测,包括经常进行必要的。 12.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和,尽可能减少对洁净区的污染或将污染物带入洁净区。 13.在A级洁净区和B级洁净区,连续或有规律的出现少量≧5.0um的悬浮粒子时,应当进行。 1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器具灭菌后的装配以及处于未完全密封状态下的运转和存放的操作应在 下进行。 15.关键设备如、、,应当经过确认,并进行计划性维护,经批准方可使用。 16.无菌药品是指法定药品标准中列有无菌检查项目的和,包括无菌制剂和无菌原料药。 17.部分或全部工序采用无菌生产工艺的为。 18.无菌药品生产的人员、设备、和物料应通过进入洁净区,采用机械连续传输物料的,应当用正压气流保护并。 19.物料准备、产品配制和灌装或分装等操作必须在分区域进行。 20.应当根据产品特性、工艺和设备等因素确定无菌药品生产用洁净区的级别,尽可能降低产品或所处理的物料被或污染的风险。

北美规格材目测分等概述

北美规格材目测分等概述 郭伟任海青殷亚方江京辉龙超 摘要:目测分等方法是北美一种很重要的锯材分等体系,即依据目测分等规则通过肉眼观测方式测定木材的缺陷状况进而确定规格材的材质等级。因此,对木材缺陷与材质等级之间关系的正确把握以及对分等规则的正确应用,是对规格材进行科学、正确分等的基本要求。合理地依据目测分等规则划分规格材等级,不仅可以使规格材生产厂家的经济效益最大化,而且有利于规格材产品使用性能的充分、合理发挥。经过目测分等的规格材具有客观的力学性质以及外观质量等级,可以为其作为结构用材使用时提供科学的依据。直到今天,目测分等方法依然是北美进行规格材分等的主要分等方法和基础。文中介绍了北美目测分等方法的发展、原理、意义以及世界上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目测分等标准,并对中国目测分等标准与北美目测分等规则进行了比较,希望对完善我国的目测分等规则有所启示。 关键词:规格材,目测分等,缺陷 Summary of Visual Grading on Structural Lum ber in North America Guo Wei Ren Haiqing Yin Yafang Jiang Jinghui Long Chao Abstract:Lumber visual grading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lumber grading systems in North America,which finishes lumber grading by watching and measuring the lumber superficial quality or characterisfics So the feature of grading method requires the graders master the grading rules and grade the lumber as quickly as possible,as the precondition of suficient use.Visual grading not only promotes the profits of the graded lumber production,but also exerts the lumber~value.So far,visual grading is still the basic and main grading method in North America.This paper introduces some basic information about visual grading,such as the history,principle and significance of the visual grading of lumber in North America,and introduces some other standards about visual grading in the world,then make a comparison between Chinese Code and NLGA.The authors hope it can avail domestic visual grading ru les about structural lumb er products. Key words:stru ctural lumber,visual grading,characteristics 规格材(dimension lumber)在我国相关标准中的定义是指按轻型木结构设计的需要,木材截面的宽度和高度按照规定尺寸加工的规格化木材[5]。在北美分等体系中,“结构用锯材”是按照板材、横梁和纵梁、柱和方材、规格材4种使用功能进行分等。在“结构用锯材”中,规格材根据其最终用途又可以划分为4个类别,分别是:结构用轻型框架、轻型框架、搁栅和厚板、墙骨。 目测分等方法(也称目测分级,Visual grad.ing)是指用肉眼观测方式对木材强度划分等级,主要是通过对规格材表面的各种影响强度或相关性能的缺陷进行评估实现的。采用北美目测收稿分等方法划分等级的规格材的弹性模量变异系数最高为25%。随着锯材生产的发展,目测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工程》作业

1、生产管理的核心是对的管理。 1.人员 2.物料 3.环境 4.设备 2、对水溶性残留物的清洗首选为清洁剂。 1.稀酸溶液 2.稀碱溶液 3.丙酮 4.水 3、隧道式干热灭菌器各段送风均经高效过滤器过滤处理,其出入口与上下工序的连接处均应处于环境保护下。 1.D级 2.C级 3.A级单向流 4.B级 4、A级洁净区域设置地漏。 1. F. 随意 2.不可以 3.不知道 4.可以 5、药品的特殊性主要体现为药品种类的、药品使用的、药品本身的、药品质量的、药品检验的。 1. A. 两重性、隐蔽性、局限性、复杂性、专属性 2. B. 复杂性、局限性、专属性、两重性、隐蔽性 3. E. 复杂性、专属性、两重性、隐蔽性、局限性 4.专属性、两重性、隐蔽性、局限性、复杂性 6、湿热灭菌工艺验证中常用的生物指示菌分别是。 1.枯草芽孢杆菌孢子 2.短小芽孢杆菌孢子 3.嗜热脂肪芽孢杆菌孢子

4. 缺陷假单胞菌 7、 是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1. 医院 2. 药品经销商 3. 患者 4. 药品生产企业 8 、无菌药品容器密封完整性验证方法有 、 、 等。 1. 饱和盐水法 2. 亚甲基蓝溶液法 3. 微生物侵入试验法 4. 加压法 9、药品生产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1. 生产条件 2. 药品 3. 标准 4. 药品生产企业 10、制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核心是实施GMP 。 1. A.√ 2. B.× 11、生产高致敏性等特殊性质的药品,不必采用独立的厂房、生产设施和设 备。 1. A.√ 2. B.× 12、GMP 管理文件的编写依据为生产国而不是销往国的GMP 及相关指南。 1. A.√ 2. B.× 13、培养基灌装试验一般选用能适合广谱菌生长的培养基。 1. A.√ 2. B.×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规范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三条药品生产应建立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各级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明确,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第四条主管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对本规范的实施和产品质量负责。 第五条药品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药品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第六条从事药品生产操作及质量检验的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对从事高活性、高毒性、强污染性、高致敏性及有特殊要求的药品生产操作和质量检验人员应经相应专业的技术培训。 第七条对从事药品生产的各级人员应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厂房与设施 第八条药品生产必须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对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合理,不得互相妨碍。 第九条厂房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所要求的空气洁净级别进行合理布局。同一厂房内以及相邻厂房之间的生产操作不得相互妨碍。 第十条厂房应有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 第十一条在设计和建设厂房时,应考虑使用时便于进行清洁工作。洁净室(区)的内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并能耐受清洗和消毒,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宜成弧形或采取其他措施,以减少灰尘积聚和便于清洁。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版

第一章一般规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品生产的质量控制,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的。第二条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该系统应涵盖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包括所有有组织的和计划好的活动,以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期用途。 第三条本规范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将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错误的风险降至最低,并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符合预期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物。 第四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守则,恪守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或欺骗性行为。 第二章质量管理 第一节原则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符合药品质量管理要求的质量目标,并在药品生产,控制和产品发布,储存,运输的全过程中,系统地执行有关药品注册安全性,有效性和可控质量的所有要求。以确保所生产的药物符合预期的使用和注册要求。 第六条企业最高管理人员应确保达到既定的质量目标,各级人员以及供应商和分销商应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七条企业应配备足够的合格人员,车间,设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

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节质量保证 第八条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完整的文件系统,以确保系统的有效运行。 第九条质量保证体系应确保: (一)药物的设计和研发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二)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三)明确管理职责; (四)购买,使用的原材料,包装材料是否正确; (五)中间产品得到有效控制; (六)实施确认和核实; (七)严格按照生产,检验,检查和复核的程序进行; (八)每批产品经质量授权人员批准后可以放行; (九)有适当措施确保药品在储存,运输和后续操作过程中的质量;(十)按照自检程序,定期检查和评价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第十个基本要求: (一)制定生产技术,系统地审查和证明其可以持续稳定地生产出满足要求的产品; (二)已经验证了生产过程及其主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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