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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S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确保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湖南省地质环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湘国土资办发[2010]36号)、《湖南省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湘国土资发[2010]8号)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地质环境治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是集矿山地质灾害治理、生态环境修复以及矿山废弃地综合利用为一体的专项工程,工程性质属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利用各级财政资金或者社会资金开展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的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市财政部门负责项目预算的审查、资金的拨付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项目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二)因地制宜、统筹安排:

(三)规范操作、提高效率;

(四)分级管理、各司其职。

第五条项目承担单位为市人民政府,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并对项目建设履行项目法人责任。

第六条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和支持方向;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治理目标明确,治理技术科学,实施计划可行,投资测算合理。

第七条市财政支持项目、社会资金投资立项,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项目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依据本市的治理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申报。

第八条市财政支持项目、社会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设计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市财政局委托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并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专家论证。

第九条承揽市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并在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

第十条实施项目工程监理制度。项目工程监理单位代表项目承担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实施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

主要单项工程的施工,应由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理。涉及生态环境修复的项目监理可联合具有园林绿化相关资质单位共同承担。

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由市国土资源部门和市财政局采取招标形式或直接委托形式来确定。

第十一条项目承担单位应依法对市财政支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社会资金投资的项目在经各投资主体同意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可由投资主体依法直接发包。项目施工的发包应实行招标形式。

第十二条项目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招标人已经确立;设计及项目预算已经审查论证通过;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成已履行审批手续;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具备开工条件。

条十三条项目施工招标人为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根据自身技术力量可以自行组织招标,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代理组织招标,招标应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

项目施工应当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招标公告须在市级以上媒体发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政府批准可进行邀请招标,招标人应当向三家及以上具备招标项目的实施能力、资信良好和具备业绩的特定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一)单项施工合同标额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

(二)受自然地域或环境限制;

(三)项目技术工艺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第十四条项目施工投标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少于三家。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参与项目前期论证、方案设计的法人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可参与项目的施工投标。

第十五条项目招标的评标办法应采用综合评估法。商务部分占总评分的30—40%,技术部分、企业资信、业绩占总评分的60-70%。

第十六条项目评标由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委员会由项目承担单位、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财政局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专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人员)共同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十七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项目承担单位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报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项目承担单位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十八条中标人确定后,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3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施工合同。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拆分后向他人转让。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资格的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

第十九条项目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履约保证金一般为

项目总造价的5%左右。

第二十条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工程施工前应在项目市设立公示牌,公布项目工、基本情况,接受监督。

第二十一条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项目设计书,组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施工。

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项目设计、投资预算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按照相关程序审核,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二十二条项目应在规定的实施期限内完成。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做好验收准备工作,提交验收申请。

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承担单位和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项目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项目验收一般分竣工验收和交付验收。竣工验收、交付验收由项目承担单位报相应的国土资源部门组织。

第二十四条项目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施工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照技术要求和标准,全面进行自查自检,自认工程符合要求、具备验收条件的,可向项目承担单位和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同时递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二)工程项目监理单位根据工程竣工情况应及时向项目承担单位和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监理报告。

(三)项目承担单位和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按项目管理权限向相应的项目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四)项目主管部门受理验收申请后,应及时组成治理工程验收组,明确职责和分工,确定验收日期及验收方案,实施验收。

第二十五条项目验收时,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二)项目设计方案及审查论证意见;

(三)项目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

(四)工程参加单位相应的资质复印件;

(五)开工报告、施工日志、工程竣工图、工程施工总结;

(六)监理单位工程监理报告

(七)施工质量评定及验收评定表;

(八)重大质量事故处理资料;

(九)与工程有关的影像图片资料;

(十)工程进度付款凭证复印件及其汇总表,工程费用

调整文件及其批准意见,工程决算及审计报告;

(十一)项目承担单位和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工程验收的意见;

(十二)其他必须提供的有关文件。

第二十六条项目验收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应将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验收情况及时上报。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应责令项目承担单位限期整改。规定期限内不整改到位的,应追回项目投资。

第二十七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做好项目成果档案管理工作,并按要求汇交成果档案。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接收项目成果档案。

第二十八条项目承担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工程项目实行跟踪审计制度,审计部门由市财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项目资金的拨付。

(一)前期费用的拨付。前期费用指地面附着物补偿、协调管理费及治理方案编制设计费。地面附着物补偿,由市财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

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报市财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准后按实予以补偿;协调管理费用按1000元/亩由项目承担单位包干使用。

(二)工程费用的支付,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并经审计结束后,支付工程款的80%,剩余20%作为项目维护费待交付验收通过后(竣工验收后二年)再行支付。

(三)矿山环境治理过程中余量资源的宕口,其余量资源经评估后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竞拍,所得收入冲抵项目工程款。

第三十一条各有关镇财政所应对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财政部门应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追踪问效,实行绩效评价。

第三十二条项目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弄虚作假的,施工单位发生严重工程质量事故的,工程验收不合格的,转让或分包主体、关键性工程的,除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处理外,停止在市内从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相关业务。

第三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治理商业贿赂的规定,对在项目管理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经费的,一经发现,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市财政局

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情况汇报

三一文库(https://www.wendangku.net/doc/c15776606.html,)/总结报告/工作汇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情况汇报 自治区人民政府: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领导下,全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始终把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工作目标,积极转变观念,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加大工作力度,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伴随着矿业开发的迅速发展,全区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逐步显现。主要表现为:一是治理区域点多、面广。调查显示,全区需要治理的集中区域达88处,占用破坏土地79108.14公顷,涉及耕地7552.11公顷、林地3048.91公顷、草地34539.44公顷,面积庞大。二是危害严重,治理形势紧迫。全区矿业开发形成的采空区地面塌(沉)陷总面积达到226.21km2;形成的塌陷坑、塌陷群323处,已发生矿山地质灾害541处,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5.5575亿元,伤亡人数共计62人。三是污染严重,危及民生。全区矿山年产固体废弃物2.86456亿吨,综合利用率仅为10.7%,累计积存量高达29.7774亿吨;全区矿山年产废水废液

3.1185亿吨,综合利用率仅为55.5%。矿山废弃物引起的淋滤、扬尘、自燃和渗漏,严重影响了周边的生态环境和居民的生产生活。随着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力度的加大和制度、措施的完善,全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已取得初步效果,不仅解决了部分重点区域历史上形成的地面塌陷、占用破坏土地和地质灾害等问题,而且使新出现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形成了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局面。 二、全区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基本情况 近年来,自治区高度重视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特别是XX年以后,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同时督促矿山企业履行恢复治理地质环境的责任,治理取得明显效果。 (一)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重点,实施民生工程。 XX年以来,自治区把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治理作为实现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性工程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民生工程,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优先治理自治区确定的8个采煤沉陷区、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问题突出区域、影响城市周边景观的区域和以利于解决恢复成为建设用地与耕地及改善生态环境效果明显的区域。项目资金由XX年的0.013亿元增加到XX年的4.63亿元,9年增加356倍。 XX年至XX年,全区共安排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86个,下达项目资金11.57亿元。其中,国家项目54个,投资3.19亿元;自治区项目132个,投资8.38亿元。XX年至XX年,全区

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立项设计书

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立项设计书

正文目录 第1章项目概况 (1) 1.1项目简介 (1) 1.2编制依据 (6) 第2章项目区自然条件 (8) 2.1项目区自然地理概况 (8) 2.2区域地质概况 (10) 2.3社会经济概况 (13) 第3章项目区地质环境现状及问题 (15) 3.1地质环境现状 (15) 3.2地质环境问题发展趋势预测 (18) 第4章地质环境治理方案 (19) 4.1地质环境治理的原则 (19) 4.2项目治理的目标 (20) 4.3工程设计内容 (20) 4.4工程量计算 (22) 4.5施工组织设计 (22) 4.6预期成果及管理 (27) 第5章项目经费预算 (29) 5.1预算编制依据 (29)

5.2取费标准及计算方法 (29) 5.3需要说明的问题 (32) 第6章预期效益分析 (34) 6.1社会效益 (34) 6.2生态效益 (34) 6.3经济效益 (35) 第7章保证措施 (36) 7.1组织领导保证 (36) 7.2项目实施制度建设 (36) 7.3项目资金管理要求 (38) 7.4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38) 7.5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 (39) 第8章附件 (41) 8.1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书 (41) 8.2编制单位内部审查意见 (44) 8.3项目工程任务表 (45) 8.4附件 (46)

第1章项目概况 1.1 项目简介 1.1.1 项目的由来 某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位于某北1 km处,位于某城乡结合部地带,紧邻某公路,位于某绿色生态农业园园区内。由于多年的无序开采,采区内采坑深浅不一,排列无序,已形成较大面积的水塘,水塘中堆积大量的城市垃圾,坡岸逐年侵蚀,造成土地资源逐年丧失,对该区域内的地质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并进一步影响某生态农业基地的发展,已经成为制约当地旅游发展和农业建设的瓶颈。 2013年7月,某工程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对项目区进行了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工作,在此基础上,根据某国土资源厅下达的“关于印发《某地质环境治理和保护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某资发【2007】37号)的文件要求,编制了“某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立项设计书及工程预算书。 1.1.2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项目区原为某砖厂取土区采坑,某砖厂始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采多年后因资源枯竭,于八十年代初期关闭。矿山关闭后,附近居民仍在此取土修建民房,由于多年在此取土,形成了较大的采坑,采坑已全部积水,成为水塘。因项目区废臵多年,地表植被覆盖率下降,造成地质环境及生态环境持续恶化,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生产生活,也给附近居民的出行带来不便,存在很大安全隐患。项目区各种地质环境问题已经成为某快速发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合同书

HJZL2010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合同书 项目名称:XX露天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发包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承包单位:XXX 签订时间:2013年X 月XX 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合同书 发包单位(甲方):XXXX 承包单位(乙方):XXXX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要求,双方就“XXXXX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工作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及范围 编制“XXXXX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提交正式技术报告成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文件,提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报告》 5 份,数据光盘 1 份。 第二条工期要求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45 日(即2010年9月13 日—2010年10 月28 日)内送至国土部门进行审查。 第三条技术内容、要求 1.工作目的 通过对矿山环境进行调查,通过对矿业活动引发的危害矿区人员和财产安全的各种矿山地质灾害的调查及分析研究,进行矿山环境影响评估,在此基础上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目的是为保护矿山环境,有效防治矿山开发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及诱发的地质灾害,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2.主要工作内容 (1)进行矿山环境调查。 (2)进行矿山环境影响评估。 (3)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 第四条双方责任 1.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技术要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以及国土资源部有关文件的要求及规定,认真完成评估及设计过程的有关工作。 (2)乙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交报告到国土部门审批。 (3)乙方在完成所承担项目的“方案报告”时,应及时协调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评审并通过,并负责其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4)乙方将报告送至国土部门后,因国土部门原因没有安排评审会议,而延误报告及备案文件的提交,工期顺延。 2.甲方责任 (1)甲方应主动提供乙方本矿的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建设初步设计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 制规范

目次 前言 (1) 引言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工作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错误!未定义书签。 9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文本编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A(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分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B(规范性附录)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C(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D(规范性附录)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分类.............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E(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F(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错误!未定义书签。

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 编制技术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2015年5月.

目录5

前言 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等行业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第212号政府令)要求,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实际,制定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由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提出。 本技术要求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治中心。 本技术要求主要起草人:乔文光、王海军、田力、高宏、陈军、杜贵旺、史生胜、曹志忠、宋利军等。

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编制 技术要求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的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要求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要求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技术要求,然而,鼓励根据本技术要求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要求。 GB 958 区域地质图图例 GB/T 12328 综合工程地质图图例及色标 GB 12719—1991 GB/T 14538 综合水文地质图图例及色标 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 50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5033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DZ/T 0133 地下水动态监测规程 DZ/T 0157 1:50000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 DZ/T 0218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DZ/T 0219 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DZ/T0261-2014 滑坡崩塌泥石流调查规范 DZ/T 0220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DZ/T 0221 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 TD/T 1012—2000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DZ/T 0223—201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TD/T 1031.1—2011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1部分:通则 TD/T 1031.2—2011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2部分:露天煤矿

关于废弃露天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恢复治理措施的讨论

关于废弃露天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恢复治理措施的讨论 发表时间:2019-04-16T08:42:26.767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36期作者:范超鹏曾涵荟 [导读]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在生活方面的水平也得到了提高,对各类矿产资源的开采量也逐年提高。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陕西总队陕西西安 710003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在生活方面的水平也得到了提高,对各类矿产资源的开采量也逐年提高。我国在大力开采矿产资源的同时,也造成了矿区生态破坏、土地资源占用和损毁、环境污染及地质灾害频发等地质环境问题,严重影响了矿区周围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社会稳定。本文就关于废弃露天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恢复治理措施展开探讨。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恢复治理;措施 引言 地质环境主要指的是地表下坚硬的外壳,契合大气圈以及生物圈之间存在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并且,存在着周期性变化的特点,在实际变化时,若产生突变现象就会引发地质灾害。就当前能力而言,尽管无法在根本上对地质灾害问题予以改变,但能够采取一定的防治与保护措施来降低地质灾害带来的不良影响,并构建出优良的自然环境。 1废弃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1.1地质灾害 大部分矿山在开采过程中过度的追求利益及不合理的开采,给采坑留下了落差从几米至几十米不等的深石壁,岩体裸露,危岩耸立,裸露的岩体几经风化,边坡失稳,极易发生滑坡、坍塌等地质灾害隐患。 1.2水环境污染较为严重 在比较长的时间当中,因为多数的矿山技术水平比较落后,自身环境保护意识不高,进而造成了露天矿山在开发过程当中出现有害气体、废水以及废渣等排到矿山环境当中,进而大大污染了大气、水源。在开采过程中,一些含有碱金属的物质当碰到降雨的时候就会生成无机盐类物质,进而对地表水体带来比较严重的污染。如果这些物质渗入到地下含水层,就会对地下水体造成污染。这是露天开采矿山面对的比较大的污染问题。水资源是人们生存的必备资源。如果水资源受到污染将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1.3土地资源、植被破坏 矿业活动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主要体现在土地占用和地面塌陷,土地占用主要是工业场地和矿石堆放占地,采矿剥离出大量的表土和非矿碎石,因得不到利用都杂乱无章的堆放,直接破坏和占用土地资源,使土地没能得到充分利用。矿石埋藏于表土层以下,开采矿山需先行剥离表土层,这就破坏了矿区土地使用类型,使原来的绿地荡然无存,并影响周围植被的生长,剥离废弃物的堆放也严重破坏了植被的生长,植被的破坏又会进一步造成水土流失。 2废弃矿山恢复治理措施 2.1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保护措施 废弃露天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措施主要可以划分为以下两类:其一,以矿山具体地质情况,准确划分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与设施,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御方法,加强地质保护;其二,将废弃露天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现状作为基础,重点分析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并分析出影响因素,制定针对性有效的管护对策,减轻采矿活动对周边环境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同时,对矿山地质环境开展保护的过程中,还需要设置监测点,并增强巡查力度。 2.2地质灾害恢复治理措施 ①为防止滚石伤人,对边坡进行清坡,撬除活动危岩、临空岩、楔形岩。②对于高陡边坡,进行台阶式降坡卸荷处理,以达到放缓边坡的目的,来确保边坡的稳定性,治理后台阶边坡角不大于65°(风化土不大于38°)。③对于易造成滑坡不稳定的边坡岩体,可以采用支挡工程,如设立挡墙、抗滑桩等,来解决边坡稳定性的问题。④为防止降雨引发崩塌、滑坡的等地质灾害,在坡顶设置截水沟,以防止坡顶水流对边坡的冲刷以及地表水下渗降低软弱面强度而造成滑坡。 2.3生态治理 当露天矿山被废弃之后将出现凹陷的盆地,并且因为长期的暴露,进而造成了表层粘土附着,存在比较差的渗透性。对这种废弃的矿山来说能够通过生态治理模式来治理。一般措施为:分析废弃矿坑周围的岩性,对透水性强的地方进行水密性加固。最终实现改变矿山周围生态环境的目的。除此之外,还可以和周围环境协调的改造以及整理。和旅游开发结合到一起,创造地质旅游生态景观,不断扩展废弃矿山的治理思路[1]。 2.4土地植被恢复治理措施 (一)台阶平台植被恢复治理。平台砖浆砌筑种植槽,槽内回填种植土,种植乔灌木,其施工技术要点如下:①施工工序:设置种植槽→回填营养土→种植乔灌木→养护。②设置种植槽:防止水土流失在每级台阶边缘0.5m处砖浆筑砌挡土墙,采用梯形式挡土墙,规格为墙高1m,墙顶宽0.5m,墙底宽0.8m。③种植乔灌木:选用当地适生乔、灌木,按行株距3.0m种植两排乔木。(二)石壁边坡植被恢复治理。(1)植生袋法[2]。用乙烯网袋等将预先配好土、有机基质、肥料等装入袋中,沿坡面向上堆置,袋的大小厚度随具体情况而定。①施工工序:清理边坡→铺设生态袋、移栽花灌木→喷播草灌→养护②清理边坡:施工前凿削或嵌补坡面至平整,坡面起伏不宜超过8cm,再进行后续植生袋码砌等工作。③铺设生态袋:沿坡面铺设生态袋,袋子要紧贴坡面,缝隙处要用土填实,生态袋表面铺撤一层种植土,以喷播草灌种子。④养护:在边坡交验前根据植物生长情况进行补植、浇水、施肥、除虫、直至植被生长稳定。雨季应做覆盖及截排水措施,防止雨水冲刷侵蚀。旱季应经常浇水,待植被成坪后逐渐减少浇水次数。(2)客土喷播法[3]。目前在我国南方地区比较广泛应用于公路铁路矿山市政景区等边坡绿化的生态防护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中。它是将草种肥料、保水剂、土壤、有机物、稳定剂等混合物充分混合后,通过喷射机按设计厚度均匀喷到需防护的工程坡面,以达到景观近似于自然绿化的目的。①施工工序:清理坡面→坡面客土→喷播草灌→养护②清理边坡:施工前凿削或嵌补坡面至大致平整。③坡面客土:在平整坡面上回填厚10-20cm土壤,浇水密实。⑤养护:在边坡交验前根据植物生长情况进行补植、浇水、施肥、除虫、直至植被生长稳定。雨季应做覆盖及截排水措施,防止雨水冲刷侵蚀。旱季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文字报告编写题纲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资源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复垦条例》,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等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1 前言 1.1 任务由来及编制目的 阐述任务由来:主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业主的委托书或合同要求而编制。 编制方案的目的: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保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的落实;保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的任务、措施、计划和资金落到实处;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监管和矿山业主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提供依据。 1.2 方案编制工作概况 阐述矿山资料的收集、调查工作量情况;前期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实施及验收情况。 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现状调查,现状和预测评估情况,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与部署情况,经费估算情况,方案编制过程、公众参与(包括义务人、土地权人、有关部门的意见,下级国土部门的审核意见)。 插工作量表、工作程序图。 1.3 方案编制依据 按下列顺序列出依据: 1)法律法规。 2)部门规章 3)政策性文件。 4)技术标准与规。 5)其他相关资料,包括矿山开采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矿产地质详查报告、储量核实报告、水文地质详查报告、前期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尾矿库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报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方案编制委托(或协议)书等。 1.4 方案的服务年限 据采矿许可证有效年限的剩余年限(或拟申请的、或拟延续的采矿许可证期限),加上超出采矿许可证有效年限的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年限(一般1年),再加上监测管护年限(一般3年),确定方案服务年限(自××年××月-××年××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设计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 复设计方案 第一章矿山基本情况 第一节矿区地理位置和社会经济概况 一、矿区地理位置与交通 1、位置 宁城县黑里河乡松海铜矿位于赤峰市宁城县黑里河镇,行政区划隶属宁城县黑河镇管辖。 矿区东西长1.33km,南北宽0.50km,矿区面积0.665km2。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18°20′57″—118°22′02″,北纬41°21′32″—41°21′54″。 2、交通 矿区距黑里河镇镇政府所在地9km,为砂石路,距宁城县政府所在地天义镇90km,东经平双公路至赤峰市区178km,有柏油公路相通,交通较便利。详见图1-1。 二、矿区及周围经济社会概况 宁城县黑里河乡松海铜矿采矿权人为宁城县黑里河乡松海铜矿,企业性质为集体企业。宁城县黑里河乡松海铜矿项目设计概算总投资为70.68万元。该矿区周边目前没有其他矿业权设置。矿区内无居民区,矿区距最近的大松树沟村约600m。当地居民以汉族为主,其次为蒙古族、满族、回族等民族,劳动力资源充足。矿区内主要活动为牧业活动。 矿区所在地黑里河镇地处宁城县南西部,经济特点是以农业为主,牧业为辅。耕地主要分布于山间谷地中,农作物有玉米、谷子、高梁、大豆等。工业经济不发达,仅有简单的机械修配厂、粮谷加工厂等作坊式个体企业。近年随着矿产资源的开发,地方电力及交通运输等服务行业有所发展,为矿山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本区矿产资源丰富,主要为小型铜矿及萤石、高岭土等非金属矿产。

经调查咨询,矿区附近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迄今为止未发现文物古迹和重要人文景观。矿区附近没有大型电力、水利等重要国民经济建筑物、构筑物及军事设施。

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措施分析

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措施分析 【摘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是近年来新兴的实用型环境保护学科,涉及到地质、采矿、环境、农林、水利、旅游、生态、建筑等诸多学科领域。本文结合工程实例,简述了矿区的基本情况,针对该地区的地质条件,对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措施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废弃矿山;地质灾害;恢复治理 引言 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规模逐年增加,建筑材料的需求量急剧增长,导致采石场、砖瓦窑场等数量和规模日益扩大。建材工业在为国民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如水土流失、植被破坏、景观污染、地质灾害等,严重影响矿区及其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秩序。 1矿区基本情况 某矿区始建于上世纪末,历史上开采技术落后,形成大小露采宕口多处,各宕口均无安全开采平台,为自上而下一面坡,由于岩石裂隙发育,危岩体随处可见。对居民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存在极大的隐患,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该地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该矿区矿权全部关闭,立项对该矿区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 2地质条件概况 2.1气象水文 该矿区气候属季风副热带湿润型,气候温暖,雨量适中,冬季干旱,夏季湿热,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年平均气温15.4℃,极端最高气温为41.2℃,极端最低气温为-22℃,年无霜期220d。年均降水量951.3mm,年最大降水量1335.3mm,年均降雨天数120d,年降水分配不均,雨季多集中在7~9月。矿区水系属淮河流域水系,区内及周边无较大地表水,冲沟较发育,雨后有暂时性流水,地表水系发育一般。 2.2地形地貌 该矿区地势平坦稍起伏,海拔标高一般在60~80m之间,地形切割程度中等。地形坡度较缓,约在20°左右。区内植被稀疏,除少量松杉树木外,其余均为灌木、杂草。 由于人类采矿活动,破坏了原有的地形地貌,形成多处露采坑和废渣堆场,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最新)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 为持续保护生态环境,确保中省环保督查反馈我县矿山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如期销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省环保督查整改要求,切实做好X 生态保护工作。 二、预期目标 通过治理确保中省环保督查反馈矿山问题按时销号,确保媒体和社会关注矿山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整改,确保全县矿山更加注重生态修复,自觉走绿色矿山的发展道路。 三、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 重点围绕中省环保督查、“绿盾行动”、环保卫星遥感监测反馈矿山问题,各类新闻媒体聚焦负面反映矿山破坏生态环境问题,X年排查出的其它矿山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重点包括X矿破坏生态环境的修复治理及保护区退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全县范围内废弃矿洞封堵工作。

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对其它矿山破坏生态环境的历史遗留问题“僵尸”矿山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二)治理措施。 按照轻重缓急、分类施策、量力而行的原则办理。对于三类治理范围内的5个重点矿山统一由县国土局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技术单位针对矿山破坏生态环境具体问题做出工程设计,然后按照设计采取工程治理措施修复生态环境。鼓励激励企业投资自行治理,从市县财政补助资金中适当予以奖励。 对于类似X铁矿的“僵尸”企业,为了尽快完成环保督查销号,由县国土局直接采取工程措施治理,企业承担的资金可以采取欠账措施,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对于无主矿山破坏生态环境的历史遗留问题及全县范围内废弃矿洞封堵工作由县国土局组织采取工程措施治理,所需费用从市县财政补助的矿山治理资金中解决。 (三)资金来源。 本方案资金来源于市县两级X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补助资金共320万元。其中:市国土局下达市级财政补助150万元(分别以安国土资发〔X〕309号文件下达50万元,安国土资办发〔X〕48号文件下达100万元),县财政局下达X年市级X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补助20万元,县国土局报告政府拨付50万元,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要求与验收规范》编制说明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要求与验收规范》编制 说明 一、制订目的、工作简况 为有效爱护矿山地质环境,实现矿业开发与矿山环境爱护的和谐进展,为矿山地质环境爱护及治理复原设计、施工、和验收提供技术依据,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桂国土资办[2009]251号文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44号令《矿山地质环境爱护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爱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治理暂行方法》,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复原要求与验收规范》(以下简称本标准)。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治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广西北海地质工程勘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勘查院,广西有色勘察设计研究院等有关单位组成编制组编制而成。 本标准是在我国和我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复原验收没有现行规范可依,而我区面临有大规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复原需要验收的背景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提出要求,结合近年来我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复原验收实践体会和新技术的使用,提出编制稿,现征求广西矿山业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其他有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意见,进行修改,最后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会同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监督局组织审查定稿。 二、项目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0年第一批广西地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打算的通知》(桂质监函[2010]169号)文,将本标准

列入2010年第一批广西地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打算,项目编号为:20 10—1001。 三、确定规范要紧内容的依据 本标准由十部分和三个附录内容构成:范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定义,总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复原要求,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要求,矿山公园建设要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复原工程验收,矿山地质环境监测验收,矿山公园治理复原验收。本标准的要紧内容是矿山地质灾难类,矿山含水层破坏类,和地势地貌景观破坏类的治理复原要求和验收标准。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44号令《矿山地质环境爱护规定》的第二条“因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活动造成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倒塌、滑坡,含水层破坏,地势地貌景观破坏等的预防和治理复原,适用本规定”,界定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复原的范畴是地面塌陷、地裂缝、倒塌、滑坡等地质灾难类、含水层破坏类,地势地貌景观(含地势地貌、土地、植被)破坏类。另据《矿山地质环境爱护与治理复原方案》(DZ/T223—2009修订稿)的9.2.4 条“泥石流治理,可采纳清理泥土石以复原场地,或者修建拦挡工程防止形成新的泥石流物源;潜在的泥石流隐患可采纳疏导、切断或固化泥石流物源,排除引发泥石流的水源条件”,的条款要求,和我区矿山中确实存在废石、弃土、废渣作为要紧物源的泥石流灾难,因此,矿山地质灾难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44号令《矿山地质环境爱护规定》的第二条的地质灾难类的4个灾种中增加一个泥石流灾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44号令《矿山地质环境爱护规定》第二十一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复原后,对具有观赏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矿业遗迹,国家鼓舞开发为矿山公园”,和第二十二条关于国家矿山公园建设条件的规定,以及第十二条关于矿山地质环境爱护与治理复原方案应当包括内容的第五款“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方案”和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体系,健全监测网络,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动态监测,指导、监督采矿权人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采矿权人应当定期向矿山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矿山地质环境情形,如实提交监测资料。县级

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立项设计书

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立项设计书第1章项目概况 1.1 项目简介 1.1.1 项目的由来 ************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位于************北 1 km处,位于********城乡结合部地带,紧邻****公路,位于********绿色生态农业园园区内。由于多年的无序开采,采区内采坑深浅不一,排列无序,已形成较大面积的水塘,水塘中堆积大量的城市垃圾,坡岸逐年侵蚀,造成土地资源逐年丧失,对该区域内的地质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并进一步影响****生态农业基地的发展,已经成为制约当地旅游发展和农业建设的瓶颈。 2013年7月,****工程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对项目区进行了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工作,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土资源厅下达的“关于印发《****地质环境治理和保护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资发【2007】37号)的文件要求,编制了“************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立项设计书及工程预算书。 1.1.2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项目区原为****砖厂取土区采坑,****砖厂始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采多年后因资源枯竭,于八十年代初期关闭。矿山关闭后,附近居民仍在此取土修建民房,由于多年在此取土,形成了较大的采坑,采坑已全部积水,成为水塘。因项目区废置多年,地表植被覆盖率下降,造成地质环

境及生态环境持续恶化,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生产生活,也给附近居民的出行带来不便,存在很大安全隐患。项目区各种地质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快速发展的瓶颈,为彻底改变废弃矿山对地质环境所造成的破坏,美化地貌景观,恢复植被,尽快予以实施治理极为迫切和重要。 其项目符合********的总体规划,紧邻****公路,位于****绿色生态农业园园区内,因此对该项目区进行地质环境综合治理迫在眉睫,对该项目的实施是非常必要的。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该项目具备环境治理条件,实施方法简单,****有多个类似工程的成功经验,当地群众非常拥护,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并且****领导多次对项目区进行视察,对项目区治理工作大力支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广大群众积极配合。近年来,****国土管理部门对相关治理工程的管理、招投标、施工、监理、验收等工程内容、方法与工作程序积累了大量经验,也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该项目资金来源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不存在任何风险,只要资金到位,管理到位,************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一定能够达到预期效果,因此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1.1.3 项目区地理位置和范围 项目区位于********城乡结合部地带,紧邻****公路,位于****绿色生态农业园区内,距********约1km,项目区坐标东经124°07′14.0″—124°07′28.6″;北纬47°19′3.8″—47°19′18.9″。(见交通位置图1-1)

201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2016年年度落实实施方案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2016年年度落实实施方案 一、矿山基本情况 (1) 二、矿山地质环境背景 (1) 三、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3)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 (3) 五、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工程 (4) 六、保障措施和效益分析 (5)

一、矿山基本情况, 王家岭煤矿为新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500万吨/年,建有配套的500万吨/年的选煤厂。矿井位于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境内,地处河东煤田北段,井田东部以吕梁山脉与宁武煤田相隔,南部为河东煤田白家沟资源补偿项目详查区,西部邻黄河与陕西神府煤田隔河向望,北部为神华集团神东公司保德煤矿。行政划隶属于保德县桥头镇和孙家沟乡所辖。 国土资源部划定的矿区范围呈南北走向的多边形,南北最长8.32km,东西最宽5.43km,井田面积34.4471Km2。 公司新建的运煤专线(由厂区到窑洼收费站)和S46五保高速在窑洼收费站相接,王家岭总体对外交通便利。 二、矿山地质环境背景 1、王家岭煤矿属于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冬季漫长而寒冷,西北风盛行;春季较长,多风沙、常干旱;夏季湿度大,多高温;秋季较短,气候温和,天气凉爽。 2、矿区属黄河水系,黄河从矿区西部垂直距离约6km的地方通过。由天桥北入境,冯家川南出境,全长约54km。石塘河从工业广场由东相西通过,由于受上游煤矿排水影响,河道常年有水,但是水量不大,王家岭为其在井田范围内留设了保护煤柱。 3、井田土壤分为两个土类,栗褐土和黄绵土,地带性土壤为栗褐土,与黄绵土交错分布。 4、矿区在植物区系分区上属于泛北极植物区,欧亚草原植物亚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铜川市王益区石坡永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前言 一、任务的由来 铜川市王益区石坡永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灰岩矿位于王益区王益乡石坡村,矿山始建于80年代末,在2008年底将原来的五个采矿证进行了整合,石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区是铜川市王益区石坡永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开采的矿山,该矿点距铜川市约19km,交通较为便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为有效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因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规范矿山企业采掘生产,加强地矿行政管理,保证矿山的安全生产和正常建设。铜川市王益区石坡永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承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工作。 二、方案编制的目的和主要任务 本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的目的是:在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影响评估的基础上,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进行分区,提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恢复的措施,做出总体部署和安排,达到有效防治矿山地质灾害,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为矿山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提供科学依据,为政府主管部门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督,为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提供技术依据。据此目的提出以下主要任务: 1、阐明矿山及周边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 2、基本查明矿山因采矿引起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包括采矿活 1 铜川市王益区石坡永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铜川市王益区石坡永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种类、分布、规模、发育特征、引发因素、危害及危险性大小)、对地形地貌及人文景观的破坏和影响、对含水层的破坏(范围、规模、程度及生活用水)和影响、对土地资源的破坏和影响、对重要交通设施的破坏和影响以及已采取的措施和治理效果; 3、对矿山存在的地质环境问题进行评估,包括现状评估、预测评估; 4、根据矿产资源开发方案或开发计划、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分布特征及 其危害性、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果,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5、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措施和监测方法; 6、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包括工程部署、防治工程经费估算、保证措施和效益分析。 三、方案编制的依据 本次工作主要以国家、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和技术规程以及矿山工程技术文件等为依据,主要包括: (一)政策、法规及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5)《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7)《土地复垦规定》; (8)《陕西省环境保护条例》; (9)《陕西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 复治理方案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2016年年度落实实施方案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2016年年度落实实施方案 一、矿山基本情况 (1) 二、矿山地质环境背景 (1) 三、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3)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 (3) 五、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工程 (4) 六、保障措施和效益分析 (5)

一、矿山基本情况, 王家岭煤矿为新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500万吨/年,建有配套的500万吨/年的选煤厂。矿井位于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境内,地处河东煤田北段,井田东部以吕梁山脉与宁武煤田相隔,南部为河东煤田白家沟资源补偿项目详查区,西部邻黄河与陕西神府煤田隔河向望,北部为神华集团神东公司保德煤矿。行政划隶属于保德县桥头镇和孙家沟乡所辖。 国土资源部划定的矿区范围呈南北走向的多边形,南北最长8.32km,东西最宽5.43km,井田面积34.4471Km2。 公司新建的运煤专线(由厂区到窑洼收费站)和S46五保高速在窑洼收费站相接,王家岭总体对外交通便利。 二、矿山地质环境背景 1、王家岭煤矿属于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冬季漫长而寒冷,西北风盛行;春季较长,多风沙、常干旱;夏季湿度大,多高温;秋季较短,气候温和,天气凉爽。 2、矿区属黄河水系,黄河从矿区西部垂直距离约6km的地方通过。由天桥北入境,冯家川南出境,全长约54km。石塘河从工业广场由东相西通过,由于受上游煤矿排水影响,河道常年有水,但是水量不大,王家岭为其在井田范围内留设了保护煤柱。 3、井田土壤分为两个土类,栗褐土和黄绵土,地带性土壤为栗褐土,与黄绵土交错分布。 4、矿区在植物区系分区上属于泛北极植物区,欧亚草原植物亚区,

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规划方案

*************凝灰岩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规划方案 采石厂

1.目的意义、规划依据及规划期限 1.1目的意义 矿产资源为不可再生性资源,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矿产资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矿山开采规模和强度不断增大,必将出现矿产资源 逐渐枯竭的现象。盲目开采既浪费了矿产资源又破坏了当地的地质环境、使地质环境条件逐渐恶化,地质灾害不断发生,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制约着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合理开发矿产资源,达到既合理开发,充分利用矿产资源,又有效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及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有关法律法则,在开发矿产资源的同时,要进行合理规划,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地质和生态环境,把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限度,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为此,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规划方案”有着重要意义。 1.2规划依据 主要依据为: 《矿产资源法》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地质环境管理条例》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技术要求》 《关于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3规划期限 *************凝灰岩矿矿山服务年限为8年,矿山闭坑后还需进一步监测与治

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规划期限预计为10年。 2.矿业开发概况 2.1开发现状和发展规划 *****凝灰岩矿位于***************村约1.5km,矿区东有铁路直通*********市,距********火车站约4.0km,从***********至矿区有公路相通,距**********约10km,交通比较方便。 矿区拐点坐标为: 点号X Y ① 本次储量核查范围面积为0.092km2。 该矿山为一小型新建矿山,属个体企业性质,矿山投资总额55万元,该凝灰岩矿已探明(333)矿石量79.4×104t,预计年产矿石13×104。根据《*********凝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服务年限暂定为8年。 2.2开采方式和开发利用程度 (1)开采方式 根据《**************凝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该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用人工或装载机装车,小型汽车运输,开拓运输方案为公路运输,运输公路利用原采矿公路并加以改造。 露天边坡参数如下: 露天采场尺寸(长×宽):290m×100m 露天采场底标高:220m水平 最终阶段高度:10m 台阶坡面角:75°

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办法

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了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防治矿山地质灾害,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采矿权人应当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状况进行验收。 第三条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工作按采矿许可证发证权限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的,可以委托市、州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 第四条采矿权人在矿山被批准关闭之日起1年内,应当向负责组织验收工作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矿山开采已连续三年及以上且已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采矿权人在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登记时,可以向负责组织验收工作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矿山地质环境分期验收。 第五条矿山地质环境验收承担单位应当具备乙级及以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并承担过二级以上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

估工作。 第六条采矿权人申请矿山地质环境验收,应当经国土资源、财政部门确认的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签定验收合同,并向国土资源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一)矿山地质环境申请验收报告; (二)矿山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缴存收据复印件; (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说明书及恢复治理工程一览表; (五)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合同; (六)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验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认真审查,验收承担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和业绩条件的,应当责令申请人重新委托验收单位。 第八条验收承担单位在接受验收任务后,应当组织验收组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组主要由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及其它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不应少于3人。 第九条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按照《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标准》执行。 第十条矿山地质环境验收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现场察看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二)听取当地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居民对地质环境的意见; (三)考察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的质量,查阅有关施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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