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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会章程(1)

校友会章程(1)
校友会章程(1)

河南省XX学院校友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本会定名为“XX学院校友会”(以下简称校友会)。

第二条性质:本会是XX学院校友自愿组成的从事校友联谊工作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宗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风尚,收集校友信息,联络校友,整合校友资源,秉承“格物穷理,知行合一”的南职校训,弘扬“不屈不挠”的南职精神,提升学校形象,服务校友、服务母校、服务社会,促进共同发展。

第四条本会不隶属于社会其他单位和团体,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会址: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白羽北路999号XX学院。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主要业务范围:

(一)加强与广大校友的联系,发挥校友的智力优势和广泛影响,协助母校拓展办学资源,为母校的办学、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二)发挥校友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开展母校与校友、校友与校友之间的事业合作、科技联合、文化交流和联谊活动,交流信息,

增进情谊,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三)为校友提供各种服务,指导各地校友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四)编辑出版有关校友资料,建设和维护校友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校友和母校业绩;

(五)为校友回馈母校搭建平台,鼓励和接受校友捐赠,促进母校建设和发展;

(六)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属XX学院校友:

(一)在XX学院接受过各类学历教育的毕业生、肄业生;

(二)在XX学院接受过各类非学历教育的进修生、培训生;(三)在XX学院及其前身各时期工作过的所有教职员工;

(四)XX学院授予和聘请的名誉博士、名誉教授、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及其他兼职人员;

(五)目前在校的学生和教职员工;

(六)不在上述范围,但与XX学院关系密切,对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和校友会工作做出较大贡献的机构、团体及个人,承认本会章程,履行校友义务的,经会长提名、常务理事会同意,可吸收为XX学院名誉校友,享受校友的一切权利。

第八条校友入会程序:凡承认本会章程并自愿参加的上述南阳职业学院校友,提交入会申请通过审核后,即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对母校各项工作提出建议与意见;

(四)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协助筹集本会经费;

(三)关心本会与母校的工作,参加本会与母校组织的有关活动;

(四)支持本会和母校的发展,向本会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积极向《XX学院校友通讯》投稿;

(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一条会员长期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对违背本会宗旨或有碍本会名誉的会员,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取消或暂停其会员资格。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或者被取消会员资格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一节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决定本会的发展方针及规划;

(二)制定和修改章程;

(三)制定和修改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和负责人选举办法;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六)审议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七)决定名称变更和终止事宜;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 / 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为有效,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本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10日将会议的议题书面通知会员代表。

第二节理事会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人数不得超过会员代表数的三分之一。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三)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工作计划和重大问题;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决定下届理事会改选事宜;

(五)确定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决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十九条理事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

第二十条理事会须有2 / 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理事2 / 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书面委托一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理事2次无故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通讯会议不得决定负责人的调整。

第三节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所称本会负责人,是指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第二十三条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人,负责人总数为7一13人。负责人从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且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和活动地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六)本会的负责人不得具有近亲属关系;

(七)无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会的负责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三)曾在被撤销登记、吊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社会团体担任负责人,且对该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或者曾在被取缔的社会团体担任负责人,自该社会团体被撤销登记、吊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取缔之日起未逾3年的;

(四)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违反前款规定选举或者任命的负责人无效。

第二十五条本会负责人任期与理事会相同,负责人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 / 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团法定代表人。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提名各办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专兼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第二十七条本会被罢免或卸任后的会长,不再履行本会法定代表人的职权,由本会在会长被罢免或卸任后的2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八条副会长、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拟定内部管理制度,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九条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负责人审阅、签名。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应向会员和社会通报,并至少保存10年。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在2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向会员公开。

校内各单位负责人在校友会任副会长及其以下职务者均为职务任职。

第三十条本会设秘书处与校友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其职责是:

(一)具体经办校友会的各项事务和完成日常工作;

(二)保持与各地校友组织及海内外校友的密切联系;

(三)协助接待海内外校友的返校、参观、访问、讲学等事宜;

(四)组织编辑、出版《XX学院校友通讯》等刊物,维护校友网等公众信息平台。

第五章党的建设、廉政建设、诚信自律建设第三十一条本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及有关规定建立党支部。本单位上级党组织是中共XX学院委员会机关党委。本会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开展组织活动,按期进行换届选举,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指导。

第三十二条本会严格执行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本单位实行诚信自律承诺制度,主动签署自律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开,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对社会承诺事项的兑现。

第六章信息公开

第三十四条本会于每年5月31日前,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统一的信息平台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参加年度检查,并向社会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

(一)本会的基本情况;

(二)本会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情况;

(三)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

(四)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

(五)财务会计报告;

(六)登记管理机关要求的其他信息。

第三十五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捐赠人不同意公开的姓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信息的,不得公开。

第七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六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校友捐助及开展科技合作、科技服务取得的效益(含分会)。

(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海内外有识之士的捐赠;

(三)学校划拨经费;

(四)政府资助;

(五)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六)会员缴纳的会费

(七)利息;

(八)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七条本会经费的主要用途:

(一)组织各种校友报告、交流、联谊等活动;

(二)编辑出版《XX学院校友通讯》等刊物,维护网络,制作校友宣传材料等;

(三)接待校友及有关人员。

(四)日常办公费用。

第三十八条本会财务全部纳入本会开立的银行账户,由XX学院财务处派驻专人,按财务制度规定执行,并定期向理事会报告收支情况。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本会财产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接受捐赠、资助,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不得接受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违反社会公德的捐赠。

第四十条本会的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本会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也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十一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八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二条本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机关预审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三条本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2 / 3以上表决通过后,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九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四条本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自行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依法被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的;

(五)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四十五条本会自决定终止之日起30日内,在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并向社会公告。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本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进行清算:

(一)连续2年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

(二)会员人数低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成立登记最低数量;

(三)无法正常召开理事会。

第四十七条本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八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或者捐赠给公益组织。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后通过。

第五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校友会章程范本.doc

校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为《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 第二条本会是由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友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各项活动,维护国家根本利益,促进教育、科学技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加强校友之间以及校友和母校之间的联系,增进友谊,加强团结,增强母校对校友的凝聚力,扩大母校在社会的广泛影响。 三、继承和弘扬母校的光荣传统和优良学风,积极提出办好学校的意见和建议,总结交流工作经验,通过沟通实现对校友这种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共同为母校的建设和发展做贡献。 四、高举民族振兴的旗帜,号召所有的校友发扬坚韧不拔的精神,时刻不忘热爱自己的祖国、热爱自己的家乡、热爱自己的母校、热爱自己的亲人,不断强化自身素质、增强专业技能,开阔眼界、勇于创新,为祖国的繁荣和富强贡献力量。 第四条本会设在郑州市郑东新区高校园区河南职业技术学院院内。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本会的主要任务和业务范围为: 一、组织校友进行学术活动、经验交流、市场开发、文体活动等。 二、协同各地校友配合母校作好招生和就业的宣传、动员工作,推荐优秀毕业生学生到大型的企事业单位工作。 三、受学校的委托,跟踪调查历届毕业生的工作情况,开展教育科学的研究,征集办好母校的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校友的联谊活动,协助学校搞好校友返校。 五、收集、整理校友名录和交流资料,建立校友档案。 六、每两年组织一次校友交流座谈会。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并遵守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本校的历届毕业生和在校的学生及教职工。 第七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学校全称)章程

(学校全称)章程 序言 (说明:本部分可自主确定,简叙学校发展沿革、办学理念、学校文化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 校实施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 校实施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说明:章程是中小学校 内部管理和运行的基本依据,新修订《教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要有章程并按照章程自主管理,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也将章程建设作为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一项基础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应在法律依据列举中分别增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依据。) 第二条[学校名称与地址]本校全称为_;住所地址为_。(说明:学校如有简称,应补充 简称为“”住所地址按照《统一信用代码证书》上核准登记的内容填写,有多个校区,应逐个写明各校区地址, 第三条[学校性质及隶属关系了本校由举办,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校是一所实施年制(高中、初中、小学等)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 (说明:学校具有两方面属性:一是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公共教育机构,具有公益性,二是经 登记部门批准的事业单位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招生对象与规模)学校面向招生,招生对象为招生规模为。(说明:中小学校招生对象、招生规模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第五条[办学宗旨与使命](说明:学校应将办学核心理念、价值追求在本条予以凝炼概括, 并适当展开阐释。) 第六条[学校发展目标](说明:学校应围绕办学宗旨,明确发展定位,分款将发展愿景、发 展理念、办学追求、办学目标、中长期发展目标等在本条展开全面面精炼的阐述。)第七条[文化精神与办学特色I ............ 校训为(说明:学校应依据校情将学校文化精神、特色品牌 等在本长加以全面面精炼地阐述,可进一步选择编写诸如校风、学被口号、师半哲词等投育信条。)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第八条[学校标识]......................................................... 校标、校旗、校歌、校微、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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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会活动主持词串词最新范文 高校地方校友会的组织情况、功能运作,对于学校凝聚资源、支持学校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下面是给大家的校友会活动主持词,仅供参考。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亲爱的校友们: 大家下午好! 怀着对母校的涓涓挚爱,对校友的殷殷关怀,大家前来参加今天的大会,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各位校友的光临表示诚挚的欢迎! 由于种种原因,还有一些校友不能参加今天的聚会,但我们的心永远紧紧连在一起。 为保障本次大会的顺利召开,筹备会议的老师和校友花费了大量的心血,一些校友给予了热情的资助,让我们对他们付出的辛勤劳动和大力支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此次聚会,凝聚着学校的正确领导,融汇着校友的热切关心。下面我非常荣幸地向大家介绍应邀出席的领导和嘉宾(宣读名单)。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各位领导、各位嘉宾的光临,致以最诚挚的欢迎和最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宣布晋江市安海中学校友部会成立大会现在开始! 首先进行大会第一项议程,请晋江市安海中学校友总会筹备组组长、安海中学校长陈永胜同志汇报校友总会筹备工作情况,大家欢迎。

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向付出艰辛劳动的筹备组全体成员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筹备组的努力下,筹备会起草了校友总会《章程》(草案)、搭建了校友总会网站,在学校也设立了校友自己的活动家园。现在进行大会第二项议程,请校友总会筹备组同志,宣读《晋江市安海中学校友总会章程》(草案),大家欢迎。 下面提请大会表决《晋江市安海中学校友总会章程》(草案),如果大家没有不同意见,就请鼓掌通过。(同意的请举手,手放下。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举手,没有,弃权的请举手,没有,好,我们鼓掌通过《晋江市安海中学校友总会章程》。)也希望每一位校友都认真遵守《章程》,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办好今后的每一次聚会,使校友总会成为同学们互倾思念和交流感情的良好平台 进行大会第三项议程,请校友会筹备组***同志,宣读安海中学校友总会会长、执行副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监事长、监事建议名单,大家欢迎。 下面提请大会表决上述成员名单。如果大家没有不同意见,就请鼓掌通过并对他们表示祝贺。(下面进行表决,同意的请举手,手放下。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举手,没有,弃权的请举手,没有,好,我们鼓掌通过也对他们表示热烈祝贺。) 进行大会第四项议程,请校友总会筹备组***同志,宣读荣誉会长、名誉会长、高级顾问、顾问名单,大家欢迎。

同学会章程

同学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全称为:“夏邑高中八八级五班同学会”。 第二条夏邑高中八八级五班同学会(以下简称“同学会”)是所有在五班学习的同学组成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 (一)会员:所有在五班学习过的同学,承认本会章程且自愿加入的。 (二)特别会员;班主任等有关老师。 第三条同学会宗旨:增进同学友情,加强同学之间交流,开展同学互助互勉,促进同学共同发展。 (一)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集体联谊。 (二)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工作和信息交流,共同发展。 (三)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互帮互助,增进友谊。 (四)同学会会员平等相处,不分高低与贵贱、成功与失败。 第四条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其他非法活动。 第五条同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同学会理事会。 第二章同学会理事会职责 第六条组织同学会会员积极参加同学联谊会及母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七条充分发挥同学会会员的桥梁作用,加强母校与各界的交流。 第八条定期组织同学会会员联谊及其他活动。 第九条加强本会与母校及其它同学会、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 第十条建立同学网站(网址)及电子邮箱(邮箱地址:)为网上交流制度,使网上成为同学会会员与社会各界交流的平台和窗口,每位会员可登入网站和邮箱,在网上发表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不定期印发《同学会活动通讯》和《同学通讯录》。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所有在五班学习的同学都可积极参加本会,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十三条会员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执行同学会决义。 (二)维护同学会、同学的利益,维护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

(三)积极捐助同学会活动基金(特别会员除外)。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同学会的发展献谋献策。 (五)积极支持同学会,互通同学信息,互相关心及帮助。 第十四条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享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拥有了解、监督和评议同学理事会工作的权利。 (三)会员享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 (四)困难会员享有其它会员资助的权力。 第十五条退会 (一)会员可自由退会。 (二)有严重损害同学会、同学利益的,应劝其退会。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及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审议表决同学会的其它重大事项。 (四)审议活动基金收支情况。 第十七条会员大会原则上每五年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八条本会设立理事会(人数X人),理事会内设常务理事会(人数为X人)。 第十九条理事会构成如下: (一)同学会总顾问X名:负责同学会总体规划,为同学会做好参谋和技术支持,对常务理事会策划的聚会方案进行把关,对活动预算经费的使用进行审查和提出建议,行使监督职能。支持理事会会议的工作。 (二)会长1名:同学会的总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本会参加相关社会活动。 (三)副会长X名:协助会长办理各项事务,分别负责五个方面工作,即活动与策划、宣传和外联、财务、片区联络等,表决重大的决议。 (四)秘书长1名:负责本会日常工作,秘书长在会长、副会长领导下,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执行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的决议并向会员汇报,拟定同学会工作计划,召集和组织同学会的各项活动,活动方案的起草,编辑《同学会活动通讯》和《同学通讯录》,会员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并以书面的形式在同学大会上向每位会员予以公布。

同学会章程

“三厂八五”同学会联络表

“三厂八五同学会”章程 1.本会全称为“采油三厂85级高中同学会”,简称为“三厂八五同学会”。 2.本会是同学的一个自发性联谊会。目的是为了增进同学之间的了解和友谊,加强同学之间的沟通,重温学生时期激情燃烧的岁月,促进同学之间人生体验的经验与交流。互助互勉,共同发展。 3.本会会员的组成:凡是采油三厂85级高中同学,承认本会章程即可参加。 4.会员义务:承认并遵守本同学会章程,自觉维护同学会利益,无条件资助需要帮助的会员。 5.会员权力:会员拥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力。拥有了解、监督和评议同学会委员会工作的权力。拥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力。困难会员享有其它会员资助的权力。 6.如有严重违反同学会章程或者严重损害同学会利益行为的会员,同学会委员会可以撤销其会员资格。 7.会费。(1)来源:由同学会委员会向每位会员每年征收一百元为一年固定两次聚会的会费。另,遵循“主动参与,各尽所能,自愿奉献”的原则,由会员自愿赞助,以作它须。(2)管理:力求公开、透明。网络上公布,聚会时说明。(3)使用:秉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不铺张,不浪费,不讲排场,重实用,以追求会费最佳使用效果。(4)其它:非固定聚会日的费用不列入同学会会费开支项目。因工作失误造成会费损失的人员追究其责任,并承担一切后果。已经缴纳会费但未能参加同学会聚会活动和被撤销会员资格以及主动退会的会员不退会费。 8.本会设立委员会,职务如下:(1)名誉会长两名,为同学会的总顾问。(2)会长一名,为同学会的总负责人。(3)委员三名,一名协助会长办理事务,一名负责会计事务,一名负责联系。(4)委员会各职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会员中选出。委员会任期为三年,三年后重新选举。

同学互助基金会章程

田家炳第四中学97届同学互助基金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全称为:田家炳第四中学(以下简称家炳四中)97届同学互助基金会 第二条家炳四中97届同学互助基金会(以下简称“互助基金会”)是所有凡在家炳四中97届学习的同学组成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 (会员是指凡在家炳四中97届同学,承认本会章程且自愿加入的。 第三条同学会宗旨:增进同学友情,加强同学之间交流,开展同学互助互勉,促进同学共同发展。 具体: (一)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集体联谊。 (二)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工作和信息交流,共同发展。 (三)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互帮互助,增进友谊。 (四)同学会会员平等相处,不分高低与贵贱、成功与失败。 第四条本互助基金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其他非法活动。 第五条互助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互助基金会理事会。第二章互助基金会理事会职责 第六条组织互助基金会会员积极参加同学联谊会及母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七条充分发挥互助基金会会员的桥梁作用,加强母校与各界的交流。 第八条定期组织互助基金会会员联谊及其他活动。 第九条加强本会与母校及其它同学会、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 第十条建立同学同学QQ群网上交流制度,使网络成为同学会会员与社会各界交流的平台和窗口,每位会员可在群上发表意见和建议。不得在群内发表不当言论、有关有损国家尊严和利益的言论和淫秽语言、图片等。违者逐出本群。QQ群号为17677297 第十一条不定期印发《同学会活动通讯》和《同学通讯录》。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所有家炳四中97届的同学都应积极参加本会,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十三条会员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互助基金会章程,执行互助基金会决议。 (二)维护互助基金会、同学的利益,维护互助基金会的信誉和形象。 (三)积极捐助互助基金会活动基金。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互助基金会发展献谋献策。 (五)积极支持互助基金会,互通同学信息,互相关心及帮助。 第十四条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享有参加由互助基金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拥有了解、监督互助基金会理事会工作的权利。 (三)会员享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 第十五条退会 (一)会员可自由退会。但退会后不得重新加会。 (二)有严重损害互助基金会、同学利益的,应劝其退会。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最新校友会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浙江大学校友总会,其英译名为Zhejiang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英文缩写为ZUAA。 第二条本会是由浙江大学校友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热爱祖国、热爱母校,广泛联络和凝聚校友,加强母校与海内外校友之间以及校友之间的联系,服务广大校友,发扬浙大求是创新精神,为母校的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本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会接受国家教育部、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会址设在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内。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 加强海内外校友之间感情联络,开展教育、科研和文化等方面的协作与交流; (二) 加强与海内外浙大各地校友会的联系,进行工作经验交流; (三) 发挥广大校友的作用,加强信息沟通,促进母校与地方以及校友之间的合作; (四) 协助母校拓展办学资源、筹集办学资金; (五) 协助母校征集校友以及社会各界对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建议; (六) 协助母校搜集、整理校史资料; (七) 编辑出版校友刊物,建设校友总会网站; (八) 统筹管理浙江大学校友活动基金。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凡在浙江大学(含其前身)学习和任职任教过的人员(含授予名誉学位者和浙江大学聘请的各类兼职教授),遵守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的,经与本会联系登记后,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非本会会员而对浙江大学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较大贡献者,经本会常务理事会会议通过,可授予本会荣誉会员资格。 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三)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第十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 向本会提供校友的有关信息; (五) 为母校的改革与发展争取各种形式的支持。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免除 第十一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免除理事,确定下届理事候选人;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计划和重大工作事项; (五) 决定本会终止事宜和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会员代表大会之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

【--中学七九届高中同学会章程】

【**中学七九届高中同学会章程】 **中学七九届高中同学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全称为:“**中学七九届高中同学会”。第二条**中学七九届高中同学会(以下简称“同学会”)是所有在七九届高中班学习过同学组成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 (一)会员:所有在七九届高中班学习过的同学,承认 本会章程且自愿加入的。(二)特别会员; 科任老师。 第三条同学会宗旨:增进同学友情,加强同学之间交流,开展同学互助互勉,共同欢度晚年。 (一)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集体联谊。(二)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信息交流。(三)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互帮互助,增进友谊。(四)同学会会员平等相处,不分高低与贵贱、成功与失败。 第四条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其他非法活动。第五条同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 会的执行机构是同学会理事会。 第六条每五年举行一次大型全面的同学聚会。 第二章同学会理事会职责第七条组织同学会会员

积极参加同学联谊会第八条定期组织同学会会员联谊及 其他活动。第九条建立同学微信群、QQ群为网上交 流制度,使网上成为同学会会员之间交流的平台和窗口,每位会员都应加入两群,在群里勾通感情或发表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收取会员会费,预算各项活动的开支,会员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并以书面的形式在同学大会上向每位会员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同学重大疾病,天灾人祸,逝世。会员父母逝世,组织人员前去慰问或吊唁。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所有在七九届 高中班学习的同学都可积极参加本会,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第十三条会员的义务(一)承认并遵守同学 会章程,执行同学会决议。(二)维护同学会、同学的利益,维护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 (三)每位会员每年每人缴纳会费200元以上,重大活动另行根 据预算集资(特别会员除外)。(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同学会的发展献谋献策。(五)积极参与两群聊天,加强同学间沟通关心及帮助。第十四条会员的权 利(一)会员享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 利。(二)会员拥有了解、监督和评议同学理事会工作的权利。(三)会员享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 的权利。(四)困难会员享有其它会员资助的权力。 第十五条退会(一)会员可自由退

校友会活动方案

校友联谊会策划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友与学校之间的联系,切实做好校友联系工作,增进学校与校友、校友与校友、学校与社会的联系,弘扬学院优良传统,促进环保事业的发展,促进母校和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校友们的共同进步xxxxxx学院决定召开校友联谊会。现拟定校友联谊会筹备工作方案,以确保校友联谊会的顺利召开。 一、组织机构 1.校友联谊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 员:秘书长: 2.校友联谊会筹备工作小组组长:成员:联系电话: 公共邮箱: 二、筹备时间 xx 年x月—xx年x月(拟定于x年 x月x日召开校友联谊会) 三、会议主题:友谊和谐交流发展 四、会议议程 五、工作进程与具体安排 五、经费预算: 校友总会办公室年月日 邀请函 尊敬的校友分会负责人: 俯首成秋、仰首是春,我们xxxxxxxxxx校友总会已经成立xx年了,在您的直接关心和大力支持下,在众多校友的积极参与和无偿奉献下,我们与学院共成长。久久联系、岁岁相长。我们感谢您为校友分会所作的一切工作,希望能和您一起分享这一年的收获,更期盼您能为学院共同谋划新年的蓝图。为此,学院谨定于xxxx年x月x日(星期日),举行“xxxxxxxxxxxxxx校友联谊会”。 在此,我们诚挚的邀请您拨冗出席。我们期待与您的相聚! 请您将回执提前三天通过传真或邮件发回给秘书办。恭祝您身体健康,阖家欢乐! xxxxxxxxxxxxx校友总会 xxxx年xx月 xx 日 附1:“xxxxxxxxxxxxx校友联谊会”与会领导回执 报到时间:□8日□9日 附2: xxxxxxxxxxxx校会总会与各地分会成员名单篇二:某大学某学院校友会活动策划方案xx校友会系列活动——“校友论坛” 活动一:“世界杯”球迷沙龙——足球现状及发展 活动背景:

校一章程建设工作方案

一校一章程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教育规划发展纲要,加快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区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章程建设要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体现办学特色。要充分认识到学校章程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领学校内部规章制度,是学校成为独立法人组织的必备条件,是学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基本依据,是学校内部治理的纲领性文件,是现代学校制度的载体和体现。 依法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明确和规范学校的办学宗旨、目标任务、内部治理结构等重大事项,形成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自主发展、民主监督的良性运行机制,对于提高学校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从而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学校章程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和关键环节。 二、基本原则 建设中小学章程,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精神,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合法性原则。做到制定程序合法,章程内容合法。学校章程的内容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二是权威性原则。章程是学校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根本性制度,是学校一切人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学校要以章程为基本依据,制定形成完整、规范的制度体系。 三是发展性原则。学校章程应当将校情、发展愿景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要求相结合,明确学校发展定位,力求体现本校的传统、特点和文化。 四是人本性原则。学校章程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核心价值引领、凝聚共同愿景,促进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各方价值的共

交通大学校友总会章程

交通大学校友总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交通大学校友总会"(英文译名为:JiaoTong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本章程所指交通大学为:西安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北方交通大学、新竹交通大学。本会是从事交通大学校友联谊工作的社会团体。 第二条本会宗旨是:加强校友与母校、校友之间的联系、团结和合作,发扬交大的优良传统,共同为振兴中华,为增进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为母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条本会的任务是:沟通校友与母校、校友之间的联系,发挥海内外校友的智力优势和广泛影响,为母校的发展做贡献。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属交通大学校友: 一、交通大学各个时期的毕业生、肄业生、进修生及各国留学生; 二、曾在交通大学任教、任职者; 三、交通大学聘请的兼职教授、访问教授、顾问教授、名誉教授及其他兼职人员等。 第五条凡交通大学校友,经与母校校友联络处或各地校友会取得联系,填写登记表,承认本会章程,即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一、在产生校友会各种机构成员时,有推举权和被推举权; 二、参加校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提出建议或意见; 三、对母校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 四、有限取得本会的有关刊物和资料。 义务: 一、遵守校友会章程; 二、关心校友会的工作,参加校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关心和支持母校的发展,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 四、积极向交大校友会刊物投送稿件。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总会设理事会,由理事若干人组成。每届理事会开会一至两次,轮流在各母校所在地召开。临时会议由会长决定召集之。 第八条总会理事由各地校友会协商推举产生,名额按地区分配。每届理事任期两年,可以连任。 第九条为加强与国外校友联系,特设通讯理事。通讯理事请国外各地交通大学校友会的会长或推举一名校友出任。 第十条为发挥老校友的作用,总会设名誉理事若干名,名誉理事从年时已高的原任理事中选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职责 一、对外代表总会; 二、推举会长、副会长,商定下届理事会理事名额分配; 三、讨论和决定总会工作的方针、计划及重大问题; 四、解释和修改《交通大学校友总会章程》。 第十二条交通大学的校长为当然副会长,并按理事会换届年限轮流担任会长,主持理事会工作,另从理事中推举产生若干名副会长。 第十三条总会设总干事若干人,组成总干事会。总干事会对会长负责。负责总会日常工作,任期两年。总干事由各母校现任校长办公室主任或相当于这一职级的干部担任。总干事为当然理事。 第十四条各母校设校友联络处。联络处可由校长办公室、外事处和有关部门的同志组成。在主管校长的支持下,负责协调和联络海内外的校友,把国内校友会工作与海外校友联络工作紧密结合。 一、处理校友、各地校友会与总会联系事宜及日常工作;负责接待国内和海外返校校友讲学、参观访问等事宜;编辑《交大校友》和总会有关刊物。 二、《交大校友》由各母校派人组成编委会,其校长担任会长的学校任主编,负责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大学校友会成立大会筹备方案

大学校友会成立大会筹备方案 一、筹备宗旨 为更好的宣扬江西财经大学的优良传统与学风,团结广大在闽校友,增强交流与合作,现拟筹备江西财经大学福建校友会(以下简称“校友会”)。 校友会的宗旨在于促进和加强在闽校友间、校友与母校间及在闽校友与各地校友间的联系,组织校友开展多层次的联谊活动,增进了解,深化友谊,相互帮携,促进团结合作,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同时,激励校友发扬母校“信、敏、廉、毅”的优良传统,为母校的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繁荣富强贡献力量。 凡在江西财经大学学习过的学生及工作过的教职工(包括郊桥园、青山园、麦庐园、枫林园等所有校区),拥护校友会章程,自愿参加校友会者,均可申请参加。 二、筹备目标 校友会将力争建设成为一个常设组织,为校友间的联系与沟通搭建平台。并将在民政部门正式注册为合法机构,继而保证校友会开展工作的合规性。在此之前,将暂时成立一个校友会筹备小组,小组将由若干热心于校友事业的校友组成,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并最终圆满完成筹备工作。 具体的筹备工作目标如下: (1)搭建校友会组织框架 包括编订校友会的章程、财务制度等文件,确定校友会的常设机构及职位,制定校友会的日常工作安排等。 (2)制定成立大会的具体方案并予以执行

筹备小组应制定详细的创立大会工作计划,并根据筹备的情况及时进行修正。以充分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注意发现、总结和交流校友工作的经验。 (3)召开成立大会 争取在XX年4月份召开成立大会,参会人员数量计划在300人左右(包括本地校友、当地领导、校方领导及各地校友代表)。 三、筹备工作安排 (一)人员安排 筹备小组的工作人员暂定为如下一些校友: 福州地区: 79金融赵建林 79财政王建华 80--史一枝 81贸经刘小红 82会计颜永明 82基信柯则云 83审计陈川平 84-- 85贸经陈焱洪 86税务阮章胜

同学联谊会章程

xxxx中学 2006级六班同学联谊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xxx初级中学2006级六班同学联谊会(以下简称“同学会”或“本会”)。 第二条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 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主义公共道德 第三条同学会的性质:由所有在xxx初级中学2006级六班学习的同学,自愿组成的非盈利性联谊组织,是由同门自发自 治、自我管理、自我运行的联谊组织。 第四条同学会宗旨:增进同学友情,加强同学之间交流,开展同学互助互勉,促进同学共同发展。 第五条同学会的状态:阳光奋斗,洒脱快乐。 第六条同学会三鼓励三反对:鼓励敢于分享、鼓励敢于表达、鼓励敢于创新;反对欺骗会员、反对会后乱说、反对财务不 清。 第七条同学会的议事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是理事会,会员大会由理事会召集。 第八条联谊会对外象征六班整体,代表着六班集体荣誉和利益。 全体成员都必须自觉维护、捍卫联谊会荣誉和利益,即六 班集体荣誉和利益。 第二章主要职能与任务 第九条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同学联谊会及母校组织的庆典、专题会议等各种活动。 第十条充分发挥同学会的桥梁作用,加强母校及各界的交流 第十一条定期组织会员开展联谊活动。

第十二条建立网络平台,为会员之间有方便快捷的交流平台和窗口。 第三章会员 第十三条会员入会 同学会成员入会自愿,但需满足一下条件之一: 1、xxx初级中学2006年入学的六班同学,经在本会登记, 承认遵守本章程; 2、在xxx初级中学学习、由会员推荐,经在本会登记、会 员大会通过,承认遵循本章程,可成为名誉会员,享有 会员的一切权利。 3、其他人士,凡协助本会活动,对本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者,向本会申请可以成为荣誉会员,享有会员的一切权 利。 第十四条会员退会 同学会会员退会自由。 1.如果会员主动提出退会,应向本会理事会提出退会申请: 2.如果会员有严重违反本章程或严重损害本同学会的行 为,取消其会员资格; 3.退会后会员重新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恢复会籍。 4.退会后会费不退;若本年度重新加入本会,已经缴纳会 费的无需再次缴纳。 第十五条会员有下列义务: 1.自觉遵守同学会章程,执行同学会的统一决议; 2.维护本联谊会统一和各成员团结的义务; 3.自觉按时缴交会费; 4.承担理事会临时指定的工作; 5.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同学会的发展出谋献 策; 6.积极登陆同学会QQ群、论坛等交流,并及时通报、更新

最简单的同学会章程

为维护同学会科学、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同学会的作用和规模,特制定本章程。 1、目的和作用 为重拾当年美好会议,共叙同学情谊,分享生活经验,拓展同学之间联系, 构建完善同学会这个平台,使其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使同学们互帮互助 互爱。 2、组织结构 成立同学委员会,xxx为会长,xxx、xxx、xxx同学为副会长,xxx同学为 秘书长,xxx、xxx、xxx、xxx为同学会联络员,会长负责统筹全面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秘书长负责财务、摄像制作通讯录等工作,联络员 负责沟通、协调、上传下达等事宜。 3、活动组织 由于大部分人比较忙,我们将尽量定一个基本保证大家都有空的时间,但 总会有特殊原因的同学,如有别的原因不能参加的同学能尽量调整或克服 下最好能都前往,毕竟少了你的活动是是不完整的。地点根据实际情况结 合大家的居住地域消费水平综合考虑。 在组织活动时,为了沟通联络方便,同学会将临时组建当次活动筹委会,以会长通知为准。 4、经费保障 设立活动基金会,基本执行aa制原则,同学们缴纳的活动费进入基金会 账目,秘书长负责具体财务事宜,每次活动后报账,结余金额不得超过 1000元。执行账目公开,每一笔开支都要有记录,财务工作接受全体成 员监督。不追求奢侈浪费,以大家舒适快乐为目的,在某些“资产阶级” 自愿的基础上,同学会在组织某次活动时可以接受乐捐,但乐捐款项不得 超过当次预报名费用的5倍。 5、其他注意事项 a、同学会期间所有同学服从统一管理安排; b、同学会期间最好不要无故离开。 c、同学会期间谢绝带朋友。 d、原则上不可以带家属,确系不愿割舍的需要提前于活动筹委会联系, 以便安排,费用按照aa计算。 e、当同学会发生扩大活动时,家属参与的按照实际费用分摊(子女按 照如下方式计算:3岁及以下不计算费用,3岁至10岁,成人一 半费用,10岁以上全额费用) f、原则上不建议男性开车,以免造成酒驾。 g、若有任何意见与建议,请随时与筹委会联系。 6、我们的口号 团结就是力量,孤狼不足为虑!

关于修定《同学会章程》及《阳光基金管理办法》

扬州市中等专业学校(兴化班)91届美术班第一届(15年)同学会 2011年3号 关于修定《同学会章程》及《阳光基金管理办法》 征求同学意见的通知 全体同学:你们好! 在总结了上一届同学会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的基础上,我们不断创新,多次探讨,力求完善同学会的积极意义,为了把同学会办得更有积极意义,更好的增进同学感情,提倡关爱互助,体现时代特色。特对同学会章程做了一定的修改,并拟定成立阳光基金会。现将《同学会章程》及《阳光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给大家,希望大家积极讨论,若有好的建议请以文档形式发到群共享里。 (附件1-2) 扬州市中等专业学校91届美术班第一届同学会 2011-5-5 附件1: 扬州市中等专业学校(兴化班)91届美术班 同学会章程

(讨论稿,如有修改建议,请另启文说明,并将修改意见发回邮箱,供召开会员会议时修改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扬州市中等专业学校(兴化班)91届美术班同学会。 第二条扬州市中等专业学校(兴化班)91届美术班同学会(以下简称“同学会”)是由扬州市中等专业学校办在兴化市城西 中学的唯一一届(89级暨91届)的美术班,〔包括插班、 转学、复读)全体同学组成的自发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 联谊群体。 第三条宗旨:重温昔日情怀,延续同窗情谊,加强沟通,促进交流,互帮互助,促进发展。 第四条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一切非法活动。 第五条同学会的联谊事由大会决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同学会理事会。 第二章同学会理事会职责 第六条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同学联谊会及母校组织的庆典、专题会议等各种活动。 第七条充分发挥同学会的桥梁作用,加强母校及各界的交流。 第八条定期组织会员开展联谊活动。 第九条加强本会与母校及校友的联系。 第十条建立同学会“阳光基金会”,组织同学会会员积极参加各项

校友会章程详解

江南大学校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为“江南大学校友会”。英文译名:Alumni Association of JianNan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AAJU。 第二条本会是由江南大学校友自愿结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本会宗旨: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加强母校同海内外校友之间的联系和情谊,开展教学、科研、学术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共同为江南大学的繁荣、为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祖国的富强和进步而贡献力量。 第四条本会接受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业务管理。 第五条本会会址设在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邮编:214122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1、加强与海内外校友之间的联系,开展校友的科技协作、教育培训、文化交流、国际交流和信息咨询以及校友联谊等活动。 2、加强同各地江南大学校友组织的联系,征集校友资料,交流信息,增加凝聚力。 3、协助母校搜集、整理校史性资料,搜集校友对母校改革与发展的建议。做好接受、使用海内外校友的捐赠和资助的管理工作。 4、举办有利祖国、有益社会、有助母校的各种活动。 5、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各项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会员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属江南大学校友: 1、凡在江南大学(原无锡轻工大学、无锡轻工业学院、江南学院、江南大学、无

锡大学、无锡职业大学、无锡教育学院、无锡纺织工学院、无锡工业专科学校化工专业、无锡轻院纺织分院、无锡纺织职工大学、无锡纺织工业学校、无锡纺织职工中专学校、无锡教师进修学校、江南大学(1947—1952))等校学习过的各种学历层次的毕业生、进修生、成人教育学生、外国留学生及其他形式学习的学生; 2、曾在江南大学(含以上所覆盖各校及东华大学无锡校区)任教、任职过的人员; 3、江南大学授予和聘请的名誉教授、兼职教授、客座教授;江南大学董事会名誉董事长、名誉董事、董事等; 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本会各级机构的选举活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的活动提出意见和实行监督; (三)对母校的各项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校友入会自愿,会员退会自由。 第十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拥护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参加与支持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 (四)协助本会筹集校友会基金。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一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计划和重大工作事项; (五)决定本会终止事宜和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十四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

台北县树林市柑园国民中学校友会组织章程

台北县树林市柑园国民中学校友会组织章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台北县树林市柑园国民中学校友会组织章程 97年12月13日会员大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條本会全名为台北县树林市柑园国民中学校友会(简称本会)。 第二條本会为依人民团体法设立之社会团体,非以营利为目的。 第三條本会以增进校友情谊及阐扬饮水思源之精神,统合校友之力量回馈母校,进而砥砺学行、发扬校誉、鼓励与关怀在学学弟妹,并增进各校友间情谊为宗旨。 第四條本会会务推展之内容如下: 第五條一、加强校友联系,促进毕业校友情谊。 第六條二、汇集校友资源,配合学校办理各项校务之推动与发展。 第七條三、服务校友相关事务。 第八條四、其它符合本会宗旨之有关活动。 第九條本会之会址设於台北县树林市柑园街二段125号(台北县立柑园国民中学)。 第十條 第二章会员 第十一條本会会员分下列三种: 第十二條一、一般会员: 第十三條(1)凡於本校毕(肄)业之国中及补校之校友(含树林国中星隆分部时期毕肄业者)且赞同本会宗旨,年满20岁,有行为能力,填具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通过,并缴纳会费後,始为本会会员。 第十四條(2)曾於本校服务之教职员工且赞同本会宗旨,年满20岁,有行为能力,填具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通过,并缴纳会费後,始为本会会员。 第十五條(3)曾担任学校志工并实际参与服务工作,且赞同本会宗旨,年满20岁,有行为能力,填具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通过,并缴纳会费後,始为本会会员。

第十六條二、荣誉会员:赞同本会宗旨,对本校或本会有重大贡献的会员或赞助本校校务发展有重大事蹟之社会人士,得由校长或理事推荐,经理事会通过,敦聘为本会荣誉 会员,其任期与同届理事之任期同。 第十七條会员均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与罢免权,每一会员为一权。但荣誉会员无上述之权利。 第十八條会员有遵守本会组织章程、决议及缴纳会费之义务。 第十九條会员如有违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会员大会决议时,得经理事会决议予以警告或停权处分,其危害团体情节重大者得经会员大会决议除名。 第二十條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则视为出会: 第二十一條一、丧失会员资格或死亡者。 第二十二條二、未依规定缴交会费者。 第二十三條三、经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决议除名者。 第二十四條会员得以书面叙明理由向本会声明退会。 第二十五條会员经理事会决议通过而出会或自行退会者,其已缴交之各项费用,则不予退还。 第三章组织 第二十六條本会以会员大会为最高权利机构,理事会为执行机构,并於会员大会闭幕期间代行其职权,监事会为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條会员大会之职权如下: 第二十八條一、订定与变更组织章程。 第二十九條二、选举或罢免理事、监事。 第三十條三、议决年度工作计画、经费预算及决算。 第三十一條四、决议会员之除名处分。 第三十二條五、议决财产之处分。 第三十三條六、议决本会之解散。 第三十四條七、议决与会员权利义务有关之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十五條本会设理事十五人,监事五人,由会员大会直接选举之,任期二年,连选得连任;选举理监事时得同时选出後补理事五人,後补监事二人,理监事因故出缺时,由 後补理监事依序递补之,并以补足原任者余留之任期为限。

校友会成立大会讲话

校友会成立大会讲话 2011年1月6日 尊敬的胡部长、各位学院领导,各位校友:下午好! 在学院领导的重视和关心下,在校友办的帮助指导下,在各位校友的大力支持下,舟山市丽水学院校友会成立大会暨舟山市丽水学院校友代表大会一届一次会议顺利召开了,我们舟山市丽水学院校友会正式成立了!刚才,杨建平同志作了校友会筹备工作报告,大会还审议通过了舟山市丽水学院校友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舟山市丽水学院校友理事会。在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地完成了大会既定的各项任务。这次大会是一次增进感情、相互交流、共叙发展的大会,开得非常成功,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在此,我代表全体理事向各位学院领导、各位校友对我们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第一届理事会选举我担任校友会会长,在此,我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信任和支持,同时,我也深感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和各位副会长、秘书长决心在理事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校友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开拓创新,认真研究探索在新形势下校友会发展的思路,以饱满的热情,团结协作,奋发有为,努力把校友会工作做得更好,决不辜负学院领导、各位代表和广大会员的期望和重托。借此机会,我就今后校友会的工作,提出几点想法。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成立校友会的重要意义 校友会是广大校友自愿参加的从事校友联谊工作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校友会的主要任务是:1、广泛联络和凝聚校友,加强校友之间的联系,增进校友之间的感情;2、促进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为母校的发展做出贡献;3、促进校友事业发展,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由此可见,我们地方校友会是促进母校和校友联系的重要组织,是联系母校和校友之间感情的重要纽带,增进校友之间友谊的重要桥梁,是校友关注母校、支持母校建设和发展的重要通道,也是促进母校发展、推动地方经济建设的重要载体。同时,也充分反应了我们地方校友会地位和作用的重要性,充分说明了我们舟山校友会成立的必要性。因此,我们不但要成立好校友会,而且要建设好、完善好这个“平台”,充分发挥好这个“平台”应有的作用! 二、加强建设,促进校友会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我们舟山市丽水学院校友会目前还处于起始阶段,各项工作刚刚起步,在具体工作中将面临一些新困难和新问题。因此,我们要通过加强自身建设,达到校友会组织机构配套、机制完备、制度健全、运转协调的一流服务目标。 一是要加强校友会的组织建设。要按照学院和校友总会工作要求,并根据本会的宗旨,积极做好会员发展工作,在现有《校友通讯录》的基础上,继续进行校友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完善校友数据库,把握校友的基本情况,不断壮大校友会队伍,为下一步开展校友工作打下基础,进一步增强校友会的发展后劲。 二是要强化校友会的内部管理。能否全面打开校友会的工作局面,关键取决于校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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