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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广东省海洋渔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印发广东省海洋渔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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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印发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索引号:0101-22-2009-000893 主题分类:机构

发布机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日期:2009-09-01

文号:粤府办〔2009〕81号主题词:机构海洋渔业通知印发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九月一日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9〕8号),设立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海洋灾害预警测报、海域使用权属权证登记、海洋战略研究、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以及相关的滨海湿地保护管理等具体工作交给事业单位。

(三)增加海岛生态保护和无居民海岛合法使用管理、组织海洋基础及综合调查、海水利用和海洋可再生能源研发应用的职责。

(四)加强海洋事务综合协调、海洋法制建设、生态渔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海洋与渔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海洋与渔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海洋战略研究,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事业、渔业的发展战略、政策和管理制度。

(二)综合管理、协调和指导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海岸带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三)承担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价及信息发布的责任,组织实施海洋与渔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核算,提出优化海洋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建议,组织开展海洋与渔业领域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

(四)承担规范管辖海域使用秩序的责任。监督管理国家授权的海域使用,承担海域使用项目审核和海域使用权属管理及海上人工构筑物管理,组织海域界线、海岸线勘定和管理,监督管理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海上人工构筑物设置,负责涉海工程项目的有关工作。

(五)承担海岛生态保护和无居民海岛合法使用管理的责任。拟订海岛保护与开发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无居民海岛的使用管理。

(六)承担海洋环境保护和修复的责任。组织海洋资源环境调查、监测、监视、评价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监督海洋倾废、陆源污染物排海,负责海洋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监督管理海洋、渔业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负责保护修复典型性、代表性海洋生态系统,管理国家分工的海洋自然资源。

(七)承担海洋环境观测预报、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和渔业防灾减灾的责任,负责海洋与渔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八)组织落实渔业和渔区发展政策措施,指导渔业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品质改善、渔业产业化和可持续发展,组织开展水生生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水产品认证,负责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发布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组织指导渔业基础设施建设。

(九)负责渔业许可和渔港、渔船、渔机、渔具渔法和渔业电信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伏季休渔制度,承担远洋渔业管理工作。

(十)组织实施“科技兴海”、“科技兴渔”战略,组织海洋与渔业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广,组织实施海水利用和海洋可再生能源研发应用,承担海洋与渔业科技创新体系和数字海洋建设。

(十一)组织开展海洋与渔业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担海洋监察、渔政管理、渔港监督和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的责任。负责辖区内的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管理省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

(十三)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海洋与渔业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海洋战略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承办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规章、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二)计划财务处。

负责机关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与渔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并组织渔港规划和建设;承办海洋与渔业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业务管理系统等项目的有关工作;承担海洋与渔业统计、产业信息工作。

(三)海洋综合开发协调处。

协调相关海洋事务,指导海洋开发活动;参与海洋基础地理信息和综合调查;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功能区划、海洋主体功能区和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等规划;承担海岸带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有关工作;承担报国家审批重大用海项目的协调工作;组织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和信息发布;承担省海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拟订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技术规范;组织海域界线、海岸线勘定和管理;实施海域使用证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审核海域使用项目,承担海域使用权属管理及海上人工构筑物管理工作;承担无居民海岛开发、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海域、海岛使用论证评估;审核并监督海底电缆、管道铺设及海上人工构筑物设置;指导海域使用权流转和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体系建设。

(五)资源环境管理处(与海洋预报减灾处合署)。

拟订并组织实施海洋与渔业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组织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的监测、监视、评价和信息发布;承担海洋与渔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拟订并组织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监督海洋倾废、陆源污染物排海;承担海

洋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与渔业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害的防治工作;承办海洋与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和国家索赔工作;组织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增殖放流、人工鱼礁建设,监督管理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外来水生生物物种安全;承担海洋观测、预报和评价的管理工作;指导监测、评估海洋灾情和海洋防灾减灾工作;组织海洋防灾减灾系统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海洋与渔业应急预案;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渔业与远洋捕捞处。

组织落实渔业和渔区发展政策措施;承担水产养殖、捕捞渔业管理工作;承担渔场渔汛信息发布和渔具渔法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渔业产业结构、作业布局调整和渔业健康养殖;组织实施伏季休渔制度、捕捞许可制度、养殖证制度和种苗生产许可证制度;承担远洋渔业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开发外海和远洋渔业工作,参与涉外渔业事件处理;指导、扶持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渔区合作经济组织、渔民专业合作组织。

(七)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承担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渔业投入品使用和转基因水产品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风险评估和信息发布,指导水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建设;依法拟订并组织实施渔业标准,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渔业机械化、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实施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溯源制度。

(八)科技与交流合作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海洋与渔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海洋与渔业科学技术的研究、引进、转化和成果管理;组织实施海洋与渔业领域节能减排、海水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研发应用;承担海洋与渔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海洋与渔业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监督管理水产种苗引进。

(九)人事处(与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人员服务处合署)。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党群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四、人员编制

省海洋与渔业局机关行政编制6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3名(含总工程师1名、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6名。

五、其他事项

广东省渔政总队(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渔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渔业船舶检验局)为省海洋与渔业局行政执法机构,其机构编制另行核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用户指南资料

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用户指南 软件版本:V1.0 发行日期:2016年5月1日

目录 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用户指南1 软件版本:V1.0 (1) 发行日期:2016年5月1日 (1) 目录 (2) 1. 系统安装 (4) 1.1 运行环境 (4) 1.2 系统安装 (4) 2. 系统初始化 (9) 2.1登录 (9) 2.2首页 (10) 3.发票开具 (10) 3.1发票开具 (10) 3.2红字发票开具 (14) 3.3发票作废 (16) 3.4调整打印参数 (19) 4、委托代开 (20) 4.1委托代开 (20) 4.2代开发票作废 (22) 4.3代开发票查询 (24)

5. 发票查询 (27) 5.1发票开具情况查询 (27) 6. 数据应用 (31) 6.1记账清单生成 (31) 6.2记账清单查询作废 (34) 7. 基础信息 (35) 7.1领购信息 (35) 7.2付款方信息 (36) 7.3开票项目说明 (39) 7.4用户设置 (41) 8. 网点管理 (43) 8.1网点设置 (43) 8.2发票分配 (44) 8.3发票接收 (46) 8.4发票退回 (47) 8.5发票收回 (49)

1.系统安装 1.1运行环境 安装之前,必须准备好软件与硬件环境,请仔细阅读。 软件配置: 操作系统:Win2000/XP/Vista/Win7/Win8/Win10 系统日期:必须设置成当天日期 日期格式:YYYY-MM-DD(本项在“开始菜单>>设置>>控制面板>>区域选项>>日期标签页”中设置。) 硬件配置 CPU:Pentium3 742 及以上 内存:最小256 MB 内存 硬盘:200 MB 的可用空间 网络配置 直接连接互联网(拨号、DDN、宽带等) 通过局域网连接互联网 1.2系统安装 1.2.1.启动计算机 1.2.2.从网站下载安装包。 1.2.3.运行安装文件,详细如下: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单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推荐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8.07 【实施日期】2017.08.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苏 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有关弘扬先进、加强品牌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苏浙皖赣沪区域质量品牌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产品质量法》《苏浙皖赣沪质量技术监督合作互认行动纲领》相关规定要求,今年“质量月”期间苏浙皖赣沪四省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继续联合表彰一批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名牌产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单位”50个,“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个人”50名,

“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其中上海名额各10个。 各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局)可各推荐1个,也可不推荐。 二、推荐要求 (一)苏浙皖赣沪地区质量工作先进单位 “质量工作先进单位”授予质量管理水平较高,提升质量水平工作成绩显著,其产品(或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在苏浙皖赣沪地区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组织。 推荐对象包括:国民经济一、二、三产业的各类企业、从事质量相关工作的研究机构及事业单位、中介组织等。 具体条件如下: 1.经营发展条件: ⑴实施以质取胜的经营战略; ⑵企业市场占有率、利润率等各项经济指标居于行业前列; ⑶品牌知名度高,顾客(用户)满意程度高,相关投诉率低,信用状况良好; ⑷导入并贯彻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取得良好成效,形成标杆示范效应; 2.质量进步条件:<

1.11粤质监〔2013〕32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许可与监督办法》介绍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气瓶(移动式 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许可与监督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工作,加强对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下称充装单位)的监督,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46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和《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粤府令第169号)等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在《气瓶充装许可规则》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以下统称《许可规则》)适用范围内,并有气体经营行为的充装单位的充装许可及其监督。 第三条充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广东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下称《充装许可证》)后,方可在批准的范围内从事充装活动。 第四条省质监局负责全省充装许可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含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和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下称许可实施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充装单位的许

可和监督。 第二章许可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充装单位应当具备《许可规则》所规定的相应基本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第六条充装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和发证。 第七条申请充装许可的单位(下称申请单位)应当按照《许可规则》的相应规定,向许可实施机关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书应当采用统一格式的《广东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申请书》(附件二);非法人分支机构单独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所属法人单位授权书。 第八条许可实施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若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发出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内容,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正有关申请材料的,应当终止办理;形式审查通过的,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及时将申请信息录入广东省特种设备电子监管系统(下称监管系统),并在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或者《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第九条申请被受理后,申请单位应当及时约请有资格的鉴定评审机构进行鉴定评审。鉴定评审(含必要的整改情况确认)

网上领购发票办理流程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网上领购发票办理流程 一、网上领购发票流程 (一)纳税人登录“税企通”后进入网上办税大厅,使用预约发票领购功能,填写下单申请和邮寄信息。用户完成网上申请后,可凭回执上注明的业务受理号查询网上申购结果及发票邮件的寄递情况。 (二)网上领购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税控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暂不能办理网上领购): 1、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2、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小规模纳税人购领) 4、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5、广东省收购统一发票 6、广东省出口商品销售统一发票 7、广东省客运限额发票 (三)税务机关审核网上订单,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办理发票出库手续,并与邮政速递部门进行信息传递和发票交接; 1、纳税人已向税务机关办理票种核定; 2、纳税人已办理发票验旧手续; 3、纳税人无欠税、无逾期未申报及其他涉税违章行为或未办结事项。 (四)EMS(中山邮政速递公司)工作人员向纳税人派送纸质发票,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发票配送。纳税人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和身份证原件签收。 二、办结时限 上午11点之前申领,EMS(中山邮政速递公司)下午送达,下午4点之前申领,次日上午EMS(中山邮政速递公司)送达。

三、费用 中山邮政速递送票上门时收取邮资每件15元起,具体详情请咨询当地国税部门。 四、注意事项 1、“税企通”请登录中山国税局网站(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cf2016918.html,),进入“下载中心》软件下载”下载安装最新版本(Ver 1.2版本以上)并完成免费注册,若之前已注册的仅需重新安装新版本。 2、纳税人应确保填写的网领信息准确完整,以确保正确投递。 3、需要补缴税款的企业应先到各分局办税大厅办理补税后方可申请网领发票。 4、纳税人涉及变更发票票种、数量的,请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大厅办理。 5、若因操作问题等原因,网领发票不成功的,请到各分局办税大厅发票发售窗口办理。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新版普通发票防伪措施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新版普通发票防伪措施 一、防伪纸张特征及适用范围 除“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用纸仍然采用干式复写背涂黑纸外,其它省国税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发票联、抵扣联和税务机关存根联均采用带“SW+广东国税”专用水印标识的防伪纸,纸张背面都有粉红色双重防伪线条,其效果图如下: 二、防伪油墨特征及适用范围 特征:防伪油墨在紫外灯下显桔红色。 适用范围: 1、发票联、抵扣联、税务机关存根联的发票监制章; 2、通用手工发票的发票联发票号码和定额发票发票号码。

新版普通发票式样及票面防伪特征 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新式样) (一)平推式发票 规格为210mm×139.7mm,联次:三联,依次为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1、发票联的监制章和红色色块及文字采用防伪油墨印制; 2、发票联棕色色块由该面额的汉语拼音微缩文字组成(用6倍以上放大镜可看清),其外观图形因版面不同而各不相同; 3、发票联的发票号码和正确打印后的文字颜色呈紫蓝色。

(二)卷式发票 规格为76mm×127mm,联次:二联,依次为发票联、存根联。发票联的监制章采用防伪油墨印制。

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新式样) 规格为190mm×105mm,联次:三联,依次为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1、发票联的发票监制章和号码采用防伪油墨印制; 2、发票联的棕色色块由该面额的汉语拼音微缩文字组成; 3、正确填写后,发票联的文字颜色呈紫蓝色。 三、《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新式样) 规格为175mm×77mm,联次并列为存根联、发票联。 1、发票监制章和号码采用防伪油墨印制; 2、特殊底纹:由不间断的线条随机组成的一组花纹; 3、底纹颜色:1-10元为红色,20元为绿色,50元为蓝色,100元为紫色。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度项目立项名单发布.doc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2005年度项目立项名单发布96个项目获准立项资助总额242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决定》,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我省文化大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继续落实好《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事业发展“十五”规划纲要》,在省委和省委宣传部的正确领导下,经全省各有关单位和广大社科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2005年度项目专家评审工作现已顺利结束。 我办自2005年9月26日开始受理申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2005年度课题以来,共收到特别委托项目申请书15项,经资格审查合格13项;共收到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15项,经资格审查合格13项;共收到一般项目申请书1108项,资格审查合格950项。 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特别委托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11月30日我办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经审查合格的13项特别委托项目进行了会议评审,有三个项目通过了专家评审。另外,省领导批示的委托项目有一项,立项不资助。这样,2005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特别委托项目立四项,其中三项资助,每项资助10万元,资助总额30万元。 为拓展和充分发挥省社科规划项目为地方文化建设科学决策服务的功能,调动地方社会科学工作者投身具有本地特色历史、文化研究的积极性,2005年12月4日,我办组织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省社科规划办领导和中山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省委党校的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各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申报的13个“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进行了会议评审,最后评出5项,每项资助3万元,资助总额15万元。 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一般项目的立项要经过同行专家初评、学科组专家会议复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三个环节,整个评审工作贯彻“公平、民主、科学”的原则。我办于今年11月中旬,对15个学科(党史·党建、华侨华人·国际问题、港·澳·台·经济特区问题研究三个学科申报量较少且广东特色明显,不进行异地匿名初评)的810

DB34安徽省地方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第1部分:土建工程)

题替代替代 ICS :27.140 P 55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 DB34/T 371.1—2014 代替DB34/ 371—200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第1部分:土建工程 Inspection and 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for quality of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electric engineering —Part1: Civil engineering 2014-11-25发布 2014-11-25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4/T 371.1—2014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基本规定 (3) 4.1 一般要求 (3) 4.2 工序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 (4) 4.3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 (5) 5 综合类施工质量评定 (7) 6 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评定 (26) 6.1 土石方工程 (26) 6.2 混凝土工程 (64) 6.3 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 (120) 6.4 堤防工程 (167) 6.5 道路工程 (201) 6.6 房屋建筑工程 (223) 附录A(规范性目录)表格填写要求 (280) A.1 填写程序 (280) A.2 填写要求 (280) 附录B(规范性目录)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缺陷备案表格式 (282) 附录C(规范性目录)混凝土防腐蚀涂层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 (285) 附录D(规范性目录)水泥土置换地基加固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 (286) 附录E(规范性目录)河道陆上土方开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建检验项目与标准 (287) I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责任制规定

XX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责任制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管理,落实特种设备技术把关责任,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XX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等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结合XX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省内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验人员)。 第三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 检验机构应确保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和检验覆盖率符合规定要求。 第二章检验机构责任 第四条检验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检验检测工作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检验机构应当做到: (一)严格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X,认真履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在本检验责任区内完成各项法定和质监部门委托的检验任务,重特大危险源设备检验覆盖率达到100%; (三)在核准X围内从事检验检测工作,客观、公正、及时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并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四)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提供可靠、便捷的服务,对涉及被检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XX义务; (五)发现检验检测不合格、超期未检的设备和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负责设备使用登记的质监部门报告; (六)应用检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质监部门实时数据传输、信息共享;

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医学

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医学 科学院)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粤机编 [2008] 3号 省卫生厅: 《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医学科学院)机构编制方案》已经省编委领导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医学科学院) 机构编制方案

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的有关精神和原则要求,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医学科学院)机构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主要任务 省人民医院(省医学科学院)为省卫生厅管理的副厅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 (一)承担医疗卫生和预防、保健任务; (二)承担大中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技术帮带、技术骨干培养,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任务; (三)承担部分医学院校医学专业临床阶段教学和住院医师继续医学教育等任务; (四)开展医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诊疗服务; (五)开展国内外医学学术交流与合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任务,省人民医院(省医学科学院)设12个副处级管理机构、37个专业科室、3个分支机构(省人民医院东病区、平洲院区、惠福院区);另下设6个直属机构。 管理机构: (一)医院办公室 负责医院日常行政管理、文秘、会务、机要、外事、信访、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党委办公室 负责党务、组织、宣传教育、统战、精神文明与医德医风建设等工作。 (三)纪检监察处(与审计处合署) 负责纪检、监察、审计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四)人事处

负责医院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人才培训、工资福利、计划生育等工作。 (五)老干处 负责医院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与相关服务工作。 (六)医务处 负责医院的日常医务管理、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重大医疗保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院内健康教育等工作;牵头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等工作。 (七)科教处 负责医院临床教学、培训和科学研究的组织、管理工作。 (八)社会保险事务处 负责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九)护理部 负责医院的护理管理工作。 (十)计划财务处 负责医院运行成本核算、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和财务工作;协助组织医院大型医疗仪器、设备的采购招投标工作。 (十一)总务处 负责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和医院安全保卫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的采购招投标工作。 (十二)信息管理处 负责医院医疗卫生信息统计、病案质量监督与信息化管理、图书资料收集整理及开发利用等工作。 工会、团委按有关章程设置。 专业科室: (一)门诊部 负责医院门诊医疗、体检和临床实习、带教等业务及管理工作。 (二)内分泌科 负责内分泌系统疾病的诊治和临床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三)血液内科 负责循环系统血液疾病的诊治和临床带教、科研及管理工作。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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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 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标 签】增值税,跨地区经营,税收征收管理 【颁布单位】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文 号】公告﹝2015﹞2号 【发文日期】2015-01-26 【实施时间】2015-02-26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增值税 为规范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号]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等有关规定,现将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跨地区经营且实行统一核算的总机构及分支机构,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进行增值税核算和申报。 [一]总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支机构由总机构全资开设、且为非独立法人企业。总机构对分支机构具有完全的控制和管理,并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二]总机构实行统一经营、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实现计算机联网,及时监控货物移送、销售收入实现和发票开具情况。 [三]总机构应准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准确提供税务资料。 分支机构应设置以下账簿:存货明细账、应收应付款项明细账、销售收入明细账、银行存款及现金日记账。按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或由总机构统一设置账簿核算的,分支机构按年保存由总机构提供的包括以上账簿记载内容的相关资料。 [四]省内跨地市经营的总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数量应在10家以上,总分支机构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合计应在3亿元以上,且年增值税应纳税额应在1000万元以上。 同一地市范围内[含广州市,以下简称地级市,下同]跨县[区]经营的总分支机构的

(已核对)安徽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DB34T(2291—2015)

ICS:27.140 才bl P55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2291—2015 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Inspection and 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small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规定 (2) 5 项目划分 (2) 5.1 项目划分原则 (2) 5.2 项目划分程序 (2) 6 施工质量检验 (2) 6.1 基本规定 (2) 6.2 质量检验范围 (3) 6.3 质量检验内容 (3) 6.4 质量缺陷备案检查 (3) 7 施工质量评定 (3) 7.1 评定依据 (3) 7.1.1 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技术标准; (3) 7.2 合格标准 (4) 7.3 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4) 附录A (5) 附录C (43) 附录D (45) 附录E(规范性附录) (68) 附录F (69) 附录G (70) I

DB34/T2291—2015 I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站、安徽省大禹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大禹工程勘测设计院、安徽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 本标准起草人:浦慎远、吴其保、程乙钊、王荣喜、乔业斌、陈政、欧岩峰、王维雅、余兵、路伟亭、方玉涛、吴正永、黄祚继、晏芳、黄忠赤、秦怀良、李宝春、吴帮杰、彭皖生、王晓泉、唐骏、王林华、汪霞、方兵。

广东省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发展史

神经病学分会发展史 一、学科发展概况 广东省是我国建立神经病学科最早的省份之一。1956年中山医科大学(原中山医学院)黄兆开副教授创建了我省第一个神经科,当时设病床25张,神经病学科专业人员9名。这是我省神经病学科的摇篮。 60~70年代,广州军区总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暨南大学华侨医院、第一军医大学、广州海军医院及部分地区及医院先后建立神经科,床位数由以前的25张,发展到350张,神经病学专业人员150名。至70年代末,广州地区市级以上医院以及佛山、韶关、湛江、汕头等地区医院都建立了以脑电图、肌电图为主的神经电生理实验室,并比较普遍地开展了脑血管造影等诊断技术,至此广东省神经学科建设具备了一定的规模。 80年代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省神经科的发展突飞猛进,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专科建设不断加强、神经病学研究所成立,使临床、教学、科研等水平快速发展。迄今为止,全省各市、县级医院都有神经科专业人员,全省设有神经病学科的医院60多家,神经病学科专业人员1000多名,高级职称医师400多名,床位数2000余张。诊疗条件方面,绝大多数医院都有常规的TCD、脑电图、肌电图、诱发电位、头颅CT与螺旋CT设备,30多家省、市级医院配备了MRI机和DSA机。广东省的神经病学科医疗条件空前提高。 广东省神经病学科的发展,离不开广东省医学会[原中华医学会广东分会]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广东省医学会[原中华医学会广东分会]第一届神经病学分会成立于1986年1月,赵馥、宋雪文教授先后任主任委员,郑建仲、刘焯霖、林日仁教授任副主任委员;她的前身是中华医学会广东分会神经精神科分会,成立于1959年,莫淦明教授任主任委员,黄兆开副教授任副主任委员;文革后恢复医学会组织,成立了第二届中华医学会广东分会神经精神科学会,莫淦明教授任主任委员,赵馥、宋雪文、姚荣尹教授任副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广东分会第二届神经病学分会改选于1987年7月,郑建仲教授任主任委员,宋雪文、刘焯霖、熊希民教授任副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广东分会第三届神经病学分会于1993年5月改选,郑建仲教授继任主任委员,熊希民、梁秀龄教授任副主任委员。第四届改选于1996年,梁秀龄教授任主任委员、陆雪芬教授、张先绪主任医师任副主任委员。第五届神经病学分会于2000年改选,陆雪芬教授任主任委员,胡学强、陆兵勋教授任副主任委员;第六届神经病学分会于2004年6月改选,胡学强教授任主任委员、陆兵勋、曾进胜、廖卫平教授及王丽娟主任医师任副主任委员。

安徽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农村饮水安全管材管件质量监督抽查 实施规范》等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安徽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农村饮水安全管材管件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等68项地方标准的公告关于发布《农村饮水安全管材管件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等68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批准“农村饮水安全管材管件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等68项安徽省地方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安徽省质监局 2017年3月27日 序号 地方标准编号 地方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1 DB34/T2806-2017

竹拉丝 2017-3-30 2017-4-30 2 DB34/T2807-2017 油茶扩根容器苗培育技术规程 2017-3-30 2017-4-30 3 DB34/T2808-2017 油茶中幼林整形修剪技术规程 2017-3-30 2017-4-30 4 DB34/T2809-2017 枫香大径级无节材培育技术规程

2017-3-30 2017-4-30 5 DB34/T2810-2017 水稻白叶枯病抗病性鉴定技术规程 2017-3-30 2017-4-30 6 DB34/T2811-2017 水稻稻曲病抗病性鉴定方法 2017-3-30 2017-4-30 7 DB34/T2812-2017 水稻稻曲病菌PCR快速筛查法 2017-3-30 2017-4-30

8 DB34/T2813-2017 梨炭疽病菌检疫鉴定方法 2017-3-30 2017-4-30 9 DB34/T2814-2017 玉蜀黍赤霉检疫鉴定方法 2017-3-30 2017-4-30 10 DB34/T2815-2017 羽绒羽毛中沙门氏菌检测方法酶联免疫法 2017-3-30 2017-4-30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附件1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 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质量,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民生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品质量实行以监督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省级以下质监部门组织监督抽查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监督抽查对象主要是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第四条监督抽查应当遵循科学、严谨、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监督抽查的目的在于通过发现不合格产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销售者履行首负责任,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完善质量监督制度,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第六条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抽查,企业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拒绝监督抽查工作。 第七条凡经上级部门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的,自抽样之日起

6个月内,下级部门对该企业该种产品不得重复进行监督抽查,依据有关规定为应对突发事件开展的监督抽查除外。 第八条各级质监部门负责统一管理、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抽查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处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九条监督抽查应当与风险监控相结合,运用风险管理手段,排查安全隐患,防范产品质量风险。 第十条省质监局负责全省检验机构的监管工作,各市县质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机构的监管工作。 第二章监督抽查的组织 第十一条省质监局应当于每年年底前制定下一年度我省产品质量监管重点产品目录和检验周期,并向社会公布。 省质监局负责制定省级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检验年度计划(以下简称计划),通报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含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和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以下简称市局)并组织实施。必要时省质监局可依据监管工作需要对计划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各市局应当于每年年底前依据计划制定下一年度本地区监督抽查计划。各市局定期监督检验计划抽查产品6个月内不得与省质监局的重复。 省质监局发现市局监督抽查计划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计划规定时,应当责令相关市局限期改正或停止实施。对违反规定重复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徽省纤维检验局概况

个人收集整理-ZQ (安徽省纺织服装监督检验中心)概况 安徽省纤维检验局隶属于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上接受中国纤维检验局领导,是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地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和任务:对全省化纤、棉、麻、毛、茧丝等纤维及制品实施质量监督检验;组织开展棉花、生丝等纤维地公证检验;开展纤维、纤维制品和纺织品地委托检验、仲裁检验,向社会提供技术服务;仿制和保存棉纤维实物标准;对商业、纺织、农业等部门地纤维检验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统一检验技术;负责全省纤维及制品质量地行政执法工作,对质量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在授权范围内开展纤维专用计量器具地检定、量值传递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纤维质量监督和检验技术地宣传、培训、科研、统计等工作;承办中国纤维检验局和省质监局交办地其它工作.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安徽省纤维检验局现有人员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人.现有人员中大中专以上学历达%以上,其中博士人,硕士人,大学本科人,具有中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人(含特聘技术专家).年,安徽省质监局批准安徽省纤维检验局筹建“安徽省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年“安徽省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通过省级“二合一”评审.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国家审查认可(验收)、中国实验室认可地检验项目为化纤、棉纤维、麻纤维、丝、纱线、纺织品、服装、土工合成材料等共八大类个产品和个参数.现有办公检测用房面积平方米,其中检测实验室平方米,恒温恒湿室面积平方米,主要仪器设备余台(套),价值余万元,拥有万能材料试验机、强力机、条干均匀度测试仪、热收缩仪、缩水率试验机、透气量仪、阻燃性能测试仪、纤维细度仪、电子织物顶破强力机、织物胀破强度仪、渗水性测定仪、缩水率试验机、防紫外线测试仪、抗静电测试仪、进口大容量棉花综合测试仪()、进口气质联用仪、进口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日晒色牢度仪、全套生丝检验设备、全套土工合成材料检验设备和微生物检验系统等,具备功能纤维及纺织服装产品地检验能力.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近年来,安徽省纤维检验局尤其注重强化人员和科研能力建设,省纤检局成立了安徽省纤维及纤维制品标准化委员会,建立了标准与科研项目库,分别与东华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等大学签署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联合培养研究生,聘请东华大学材料学院地位教授为我局地技术顾问、学科带头人,参与了“非织造布吸声性能与纤维细度关系”等项目地科研工作.目前已完成个地方标准地制定工作,有四个地方标准正在申报立项,参与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非织造布吸声性能与纤维细度关系研究”科研项目,与东华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地科研项目合作也正在申报中.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目前我局正在积极申报“国家功能纤维及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建工作,拟开展碳纤维、芳纶、阻燃、抗菌、远红外纺织品等功能纤维,土工合成材料等产业用纺织品以及部分常规化纤和普遍纺织服装产品地检测工作,具体能开展物理力学性能(抗拉强度、弹性模量、极限伸长率等)、化学稳定性、热性能、分散性、黏结性、材料屏蔽效能、远红外性能、抗静电性能、抗紫外性能、抗菌性能、透湿性、保暖性能、抗氧化性能、色牢度、纤维含量、耐气候性能、耐化学腐蚀性能、燃烧性能、耐磨性能、生理舒适性、化学指标(甲醛、值、禁用偶氮染料、灰分、重金属含量、有毒有害物质)、卫生指标等国际及国外先进标准检验项目参数地检测.努力实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地建设目标,填补我国功能纤维检验检测领域地空白,为我省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附:安徽省纤维检验局检测能力认可范围 年月日 1 / 1

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英文译名

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英文译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General Office,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angdong Province 省政府组成部门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广东省粮食局) Development Planning Commiss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Grain Administrat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广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内设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conomic and Trade Commiss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 (Office of Science,Technology and Industry for National Defense of Guangdong Province, Bureau of Work Safety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教育厅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Depart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thnic and Religious Affairs Commiss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公安厅 Department of Public Security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国家安全厅 Department of State Security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监察厅 Department of Supervis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民政厅 Department of Civil Affairs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司法厅 Department of Justice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财政厅 Department of Finance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Department of Personnel of Guangdong Province (Office of Government Set-up Committee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 Department of Labor and Social Security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Department of Land and Resources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建设厅 Department of Construct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交通厅 Department of Communications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信息产业厅 Department of Information Industry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水利厅 Department of Water Resources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农业厅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Department of Foreign Trade and Economic Cooperat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文化厅 Department of Culture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卫生厅 Department of Health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计划生育委员会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审计厅 Audit Office of Guangdong Province 省政府直属机构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Administration of Local Taxat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ureau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Administration of Radio, Film and Televis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体育总会) Administration of Sports of Guangdong Province (Sports Federat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统计局 Statistics Bureau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物价局 Price Control Administrat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Administration of Industry and Commerce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东省版权局) Administration of Press and Publicat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 (Copyright Bureau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林业局 Forestry Administrat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 Administration of Ocean and Fisheries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and Technology Supervis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Drug

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申请书:体外膜肺氧合(ECMO)在心肺复苏中的应用研究

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申请书 体外膜肺氧合(ECMO)在心肺复苏中 课题名称: 的应用研究 申请者: 所在单位: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填报日期: 2002年7月15日 广东省卫生厅 二○○一年制 立题依据:心肺复苏成功与否除与心脏骤停时间及原发疾病的严重程 度等有关联,还与能否及时恢复有效的自主循环密切相关,有效的自 主循环的建立是随后脑复苏成功从而挽救生命的前提。 1、“标准的”心肺复苏术只能产生心脑低灌流,不是以维 持生物系生命。研究表明,胸外心脏按压,心排量仅达正 常的1/4~1/3,颈动脉平均压极少超过5.3Kpa,心脏血流量 仅为正常的20%,而且,随着心肺复苏术(CPR)的进行 心肌缺血时间延长,导致其反应性逐渐下降,并最终失去 对各种治疗措施的反应性。使得心肺复苏是失败。因此, 寻找一种更为有效而可行的方法从而提高心肺复苏的成功 率有着重要意义。 2、急诊体外循环可为病人提供一定的氧供及稳定的循环

血量,可及时有效地恢复心、脑等重要脏器的血供和氧供,有效地恢复患者的自主循环,为大脑提供稳定的氧合血灌 流,减轻缺血后的脑损伤,为脑复苏的最后成功提供了前 提条件。 3、国内外的动物实验研究表明,应用体外循环可显著提 高动物的心肺复苏成功率,神经功能也较常规心肺复苏明 显改善。随着体外循环灌流理论和技术的发展,使得迅速 在床旁建立紧急体外循环成为可能。 4、本研究就紧诊经股动脉体外循环能否提高心肺复苏成功 率,缩短有效自主循环恢复时间,保持复苏后循环的稳定 性,以及是否有利于脑功能的恢复等方面进行初步研究, 旨在探讨急诊体外循环在心肺复苏中的有效性及可行性。 5、参考文献: 6、 1. Cagao K,Hayashi N,Kanmatsusek,et al Cardiopulmonary cerbral resuscitation using emergency cardiopulmonary Bypass,coronary reperfusion therapy and mild hypothermia in patients with Eardiac arrest outside the hospital.I Am coll cardiol 2000,36(3):776-83 1、为心肺复苏寻找一条新途径,从而提高心肺脑复苏的抢救 成功率,同时为心脏、脑功能极度衰竭的患者探求一种新的临

《安徽省特种设备 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 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

安徽省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能,规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有关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实行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制度管理、已经获得行政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简称被许可人)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上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特种设备事中事后监督检查主要采取证后监督抽查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两种方式。 第二章证后监督抽查 第五条证后监督抽查是指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对被许可人是否持续满足许可条件组织开展的监督抽查。对所有被许可人在其证书有效期内至少应进行一次证后监督抽查。

第六条证后监督抽查主要采取跟踪监督抽查、随机监督抽查和飞行检查方式。 (一)跟踪监督抽查是指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对新取证的被许可人在取证后3个月内组织开展的监督抽查。 (二)随机监督抽查是指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根据风险情况提出当年检查重点,对已获得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组织开展的监督抽查。对已开展跟踪监督抽查的被许可人,不再重复检查。 (三)飞行检查是指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对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被许可人,针对下列问题组织开展的监督检查: 1.专项整治存在问题、未有效整改的被许可人; 2.前期监督检查存在问题、未有效整改的被许可人; 3.发生特种设备事故、产品缺陷召回的被许可人; 4.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 第七条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证后监督抽查,可以自行组织实施,也可以将具体事务性工作委托具有专业优势的第三方机构承担。 第八条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证后监督抽查主要内容 (一)资源条件是否持续满足许可规则的规定; (二)质量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 (三)产品(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气瓶加装等)质量是否满足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四)对发现的问题,是否进行了有效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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