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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_崔北军

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_崔北军
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_崔北军

一、城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处罚与行政管理的职责不清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指将若干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交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行政机关不再行使已经统一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权。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和国务院的要求,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对城管执法机关履行职责的活动,原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但是在城管执法实践中,许多行政机关管理执法人员误认为处罚权移交了,原来行使处罚权的行政部门就没有管理职能了,因而放松甚至放弃对这部分事项的管理,造成行政处罚与行政管理的职责混淆。比如,有的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占道经营管理权给综合执法部门了,就是看到有违法占道现象也熟视无睹,不闻不问,缺乏配合城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甚至还有些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擅自行使已被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致使处罚权的分散与混乱,集中处罚权难以统一行使。

(二)城管执法程序不够规范

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影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很多情况下并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人为剥夺当事人权利等现象,严重损害了城管队伍的社会形象。根据有关部门在一个城市通过问卷调查显示,该市市民对城管监察工作满意率只有29.20%。不满意的主要原因有:城管综合执法中存在滥用职权、执法违法、随意收费,任意罚款、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作风粗暴,态度蛮横等现象。问卷调查显示:32.43%的人认为城管监察人员滥用职权,不依法办事。22.78%的人认为某些监察人员有贪赃枉法行为。调查结果表明:40.15%的人对城管监察部门的总体评价为“较差”、

“差”;“好”、“较好”只有28.19%;其他评价为“一般”。这虽然不能说代表全局情况,但局部数字即令人担忧。

(三)城管执法保障机制不健全

一是缺乏法律保障机制。城管执法工作开展到现在还没有一部针对城管系统的法律出台。城管执法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常常会遇到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很多执法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变的不可行,归根到底是执法者对执法相对人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二是城管执法缺乏强制执法权力保障机制。目前,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没有赋予执法部门限制违法相对人人身自由的权力,也没规定城管执法队员配备自卫器具,城管执法工作又不像公检执法时来得威严,暴力抗法事件在城管执法工作中屡屡发生,城管队员受伤事件屡见报端,遇到这种事还得公安部门出面调节,结果往往是不了了之的多,严重打击了城管执法队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缺乏财政保障机制。这些年来,有的地方由于财政困难,执法经费无法保障,很难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少执法队伍实行自收自支,以收费和罚没收入作为补充经费不足。一些人不是重在纠正违法行为,而是只收费,罚款了事。四是执法人员的人身保障机制不健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遭遇人身攻击和人格侮辱的现象经常发生。

(四)暴力抗法事件频繁发生

当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城市化的到来,失业人员摊贩化,摊贩群体弱势化,摊贩经营非法化等问题的出现,使街头摊贩管理成为一个城市治理的难题,而城管则成为这支弱势群体管理的直接对立面。在这种背景下,城管执法队伍作为城市管理的前哨部队,不可避免地要触及不同群体利益,面对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一些被管理者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局部利益与城市整体利益的关系,法制观念淡薄,对生存现状有种种不满,当他们被处罚时,往住把城管执法人员当作发泄对象,采取过激行动,纠缠,围攻甚至殴打执法队员,屡屡发生暴力抗法事件。据统计,2006年1~5月份,仅广州市城管执法遭遇各类暴力抗法事件达320宗,222人受伤。近几年来,频繁发生的暴力抗法事件已经成为阻碍城市管理的突出问题。

2006年7月7日上午,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该市工农路9号区依法实施劝导拆迁,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时,当事人严重暴力抗法,有人向执法人员泼洒汽油,其中一人手持利刃追砍执法人员。综合支队法制室主任高建国被连刺数刀,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三大队另外两名队员因公负伤,一人重伤,一人轻伤。

同年8月12日下午4点50分左右,在北京中关村1号桥东南角,海淀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在执法过程中遭暴力抗法,副队长李志强被抗法者刀刺脖子。经海淀医院全力抢救一个多小时,37岁的李志强不幸身亡。

(五)城管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一是执法队伍构成复杂,其中一些人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培训,难以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下对城管行政执法的要求;少数执法人员的个体素质与执法要求差距较大。有的执法队伍进人把关不严,个别执法者不知法、不懂法,更谈不上对法的本质的认识和自觉认真的执法。二是一些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公仆意识差,执法观念不强,作风纪律松懈,甚至作风霸道,执法扰民,个别吃拿卡要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对执法人员重使用、轻教育,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为少数执法人员将公共权力进行非公共运作提供了条件和可能。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态度粗暴,盛气凌人的现象经常出现,严重损害了城管执法队伍形象。

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崔北军

崔北军,男,蚌埠市委党校理论研究室讲师。(蚌埠23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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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解决城管执法问题的有效对策

(一)加强城市管理与行政处罚的综合协调

虽说管理与处罚的工作存在交叉,有的工作难以分清相互的职责,但从各自的性质要求入手,两者还是有明显的程序性分工,对这些分工应尽可能详尽的划分职责范围,防止出现新的执法交叉和真空现象。在理顺外部关系方面,一是要明确部门职责。目前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不是集中行政许可权,更不是集中行政管理权,因此,执法单位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而不能超越法定执法范围。要坚决纠正一些执法队伍中存在的乱罚款和行政不作为的错误。另外,在制定有关部门职责规定时就应当明确其他部门应当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责,切不可在移交行政处罚权时把有关管理责任也一道“移交”了。二是要规范行政处罚主体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制度。例如,协助调查取证、配合制止违法行为、支持对违法行为的查处等。如果不能建立一种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机制,那就会在实际上损害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意义。在日常管理中,行政管理部门与行政处罚部门应有计划地实行联合执法,建立巡查互补机制,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

(二)规范城管执法程序

城管执法行使执法权,不仅要严格遵守实体性,而且还要严格遵守程序法。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的保障,在实体合法的基础上重视程序,才能保征行政执法行为本身的公正,合理,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应该按照行政处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建立一系列程序性制度,如调查取证制度,公开制度,公正制度,回避制度,时效制度,听证制度,辩论制度,审查决定制度,处罚决定备案制度等,并用有关监督力量保障各项制度规范化运行,城管执法机关要确定一套具体且有操作性的行政执法决定程序和执行程序,如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中的简易程序应该遵循的实施步骤:表明身份,指出违法事实,说明处罚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权利;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制作笔录,填写处罚决定书,交付处罚决定书,备案。

(三)健全城管执法保障机制

一要加快立法进度,建立法律保障机制,提高立法水平。城管工作是一门新兴学科,急需立法的项目很多,加快立法进度才能改变城管工作缺乏法律依据的现象。同时,还应当提高立法者的立法水平,认真研究城管工作的发展趋势,使法律法规既便于执行又有一定的超前性,做到快立法、立好法。二是应当赋予城管部门一定的强制执行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机关一般不享有强制执行权。由于法院的执行工作跟不上,这就给行政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如城市中有许多影响城市容貌的广告牌,而广告主拒不拆除,法院由于人力所限不可能及时、全面、有效地予以执行。只有赋予城管部门一定的强制执行权,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才能有效地制止数量巨大的一般违法行为。三是应当赋予城管部门多种行政处罚权。从现有城管法规、规章的规定来看,城管部门享有的行政处罚权仅仅限于警告和小数额的罚款,这样的处罚偏轻,不足以制止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达不到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效果。四是要尽快建立行政执法经费由财政统一拨付的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必须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罚款罚缴分离制度,所需经费列入本机关的预算,由财政全额拨付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所需经费,一律由财政予以保障,所有收费、罚没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不得作为经费来源。

(四)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素质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录用城市管理行政执行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开竞争,择优录用,让那些素质好,懂法律和专业技术的人进入执法伍队中,把那些不合格的人员清理出去,形成“强者上、平着让,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竞争机制。加强执法人员的自律,要通过教育克服不健康的执法意识,在执法中避免不正之风,为小集体和个人谋私利,要坚持纠正在执法中吃、拿、卡,要等有损执法队伍形象的行为,加强外部监督,创造条件开通纠风专线,实行流动纠风检查与新闻媒体联办行业纠风专栏,根据群众举报,查处行业违纪违法案件,对于搞权钱交易,与不法分子勾结,失职渎职,损害公共利益,敲诈勒索,侵害经营者合法利益的人员要认真查处。对典型违法案例要进行通报,公开处理,以严肃城管执法纪律。

(五)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城管思路,努力提高城管执法水平

城管执法的水平决定城市管理的效果。目前,在城管执法难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要创新管理思路,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发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如万人环境卫生大扫除、创建文明社区、市容管理先进镇评比竞赛等,发动群众都来做城市美容师,动员市民自己动手、美化家园。在活动中,要求市民不但要自觉遵守城管法规,重要的是要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城市的管理,共同创造整洁、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前不久,北京市采取了人性化管理,对城管违章者先善意提醒,而不是处罚,让那些违章者不好意思违章,得到了经营者的理解和支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这一做法值得借鉴。另外,城管执法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努力作到管理和服务到位,处理恰当,处罚适度,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六)加强对市民进行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市民素质

城市管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提高市民素质的过程。提高公民的文明意识,是实现城市管理法制化的基础。因此,必须重视市民的法制教育,增强市民的城管法制意识,提高文明素质,使市民理解和支持城管执法工作,才能顺利推进城市管理法制化的进程。

提高市民的素质,宣传教育是关键。要以社会活动为载体,积极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开展各种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吸引市民参与,使市民在参与中学习,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要广泛地进行社会宣传,使城管法规家喻户晓,教育广大市民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习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重要途经。要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处罚标准、违法事实、违法依据、处罚内容公开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责任编辑:韩永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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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城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制天地 城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张丽/开封警察学校 【摘要】城市管理执法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种种弊端,面临着严重的现实困境.城管执法依据存在理论困惑一一城管综合执 法的法律依据缺失,城管作为行政主体定位模糊;城管的综合执法权限不明确;执法不规范,违反执法程序现象较普遍;城管的职 责及权力过于宽泛;齐抓共管的机制尚未形成;执法难度大;执法环境差. 【关键词】城管执法;行政执法;权力;职责 一 ,城管执法依据在理论上的困惑 (一)城管综合执法的法律依据缺失.国家在相对集中行政处 罚权以前,通过法律规定已经将某方面的行政处罚的职权配置给相应 的行政职能部门或直属机构,依照行政法治原则,这些相应的行政职 能部门,必须履行.而出现了行政综合执法部门以后,这些被法律赋 予行使某些方面的行政处罚权的行政职能机关或直属机构却不准行使, 而由行政综合执法主体行使,这就导致了有法可依的行政主体不能依 法行政,行政综合执法主体无法可依的局面. (二)城管执法中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对传统行政法学原理中职 权不可转让的一个挑战.城管行使其他多个行政机关的处罚权,是把 其它若干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进行集合,交由城管进行行使.那么, 城管与其它机关则存在着职权转让关系.我国法律明文规定行政主体 的职权转让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及程序进行转让. (三)城管作为行政主体定位模糊.城管全称是城市管理监察 部门,是城市管理的综合执法组织.一般来说,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 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

法律责任的组织. 二,城管的综合执法权限不明确 城管局既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被授权组织,甚至根本不具有行政主 体的特征.当然,目前的观念仍然是将城管局当作行政机关来看待的. 我们可以假设城管局是一个合法的行政机关,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城管局是否能集中行使目前如此之多的行政处罚权,也不无疑问. 城管行使的权力不仅仅是行政处罚权.从另一个方面看这种处罚权 实质是行政许可权的逻辑延伸.行政许可以普遍禁止为前提,禁止无照经营,说明经营需要经过许可.所以,许可和禁止的处罚看似两种权力. 实是一种权力.除此以外,城管目前享有如此庞大的权力,其中的合法性实在是很值得担忧.首先在于.其执法范围缺乏稳定性,今年城管不能涉足的管理领域,可能明年就下发一个红头文件就允许管了,反之也一样. 其次,其职权的依据并不明确. 三,执法不规范,违反执法程序现象较普遍 城管执法程序不规范.城管执法人员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尤其 是影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很多情况下并没有遵循法 定的程序.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人为剥夺当 事人权利的现象时常发生. 城管执法中最为人所苛责的就在于执法的程序.但我们对行政人 员的要求肯定不仅仅局限于不暴力行政.没有招致公众反感,未必就是符合法律.行政处罚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城管对小贩的处罚行为一般应使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一种简单易行的行政处罚程序,指在具备某些条件的情况下,由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并且当场执行的步骤,方式,时限,形式等过程.行政 执法人员在进行当场处罚时,应遵循下列程序: (一)表明身份.(二)说明处罚理由.(三)给予当事 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四)制作笔录.(五)制作当场处罚决 定书.(六)备案.(七)执行. 按照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应该首先向当事人出示证件,告知给予行政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 城市管理是政府行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影响着一座城市的整体形象,也直接体现出一方水土的社会文明程度.城市管理包罗万象,大到生存环境,小到衣食住行,涉及千家万户.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发展,城市管理面临的新课题越来越多,开展工作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因此,加强科学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日益重要。?一、当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问题综述? (一)城市承载功能不足,总体运行质量不高?城市人口的增长,是城市化的必然结果.目前,大量人口从农村集中流向经济较发达的城镇,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引发资源配置、劳动就业、福利保险、社会治安等一系列问题。与之相伴的是,城市新增人口的整体素质与城市发展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具体表现为,文化素质上,总体受教育程度不高;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难以达到生产、经营、管理各类岗位的技术要求;文明修养上,观念意识、言行举止等诸多方面,层次较低.? (二)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当前城市管理体制未理顺,条块关系不协调,制度安排不合理,城市管理难以形成合力,难以形成共同负责、共同参与、互相配合的体制机制,城市管理仍处于行政命令与依法管理并存、严格执法与暴力抗法同在的复杂矛盾冲突中。主要表现在,是管理观念上的“重建设轻管理”、“先建设后管理"、“看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还未真正扭转过来,还未摆脱传统管理模式;管理体制上的条块分隔、纵横交错,统筹协调不够,职责不清,职能不到位,督促检查不力和措施不落实,导致工作中往往相互推诿,削弱了行政效率。城管部门责大权力小,难以起到协调作用;执法手段上的不足。城管执法缺乏必备的约束力和强制性,缺乏有力、有效的强制实施措施. (三)市民文明素质亟待提高?建设现代化城市必然需要文明程度较高的市民共同参与,共同维护。然而由于社会人口流动加快,城市人口动态性强,构成日益复杂,部分流动人群多以追逐个人经济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当个人私利受到影响时,城市文明往往便被抛在一边,各种旧有观念和不良习惯就自觉不自觉地进入了城市空间。由于受到经费、体制等因素的制约,城市文明的宣传教育机制和长效约束机制难以形成。?二、应对措施初探?由于城市管理工作的牵涉面广、任务量大,更具有复杂性、艰巨性、服务性等特点,我们应当从宏观的角度,以开阔的视野去看待和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有力提高执法效率,全面提升执法水平。?(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工作 依法行政,就是要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它要求执法部门严格将法律、法规、规章贯彻到处理城市各类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去,始终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是要强化执法力度,尤其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严格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处罚公平公正,杜绝情绪执法、人情执法;二是要规范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以制度管理人、约束人,并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有效约束执法行为,做到管有依据、罚有力度、惩有程序。?(二)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充分认识搞好城市管理对维护城市运转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的重要作用,发挥城市政府管理职能,把城市管理摆上重要位置,集中精力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以法治为基础,理顺城市的管理体制,切实解决不同程度存在的部门职能交叉、条块分割、职责不清、协调不力的问题,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城市管理系统.破除重建轻管的传统观念,实行建管并重,突出城市管理,在强调职能部门管理责任到位的同时,加强综合管理,建立强有力的城管网络体系。?(三)加强宣传教育,改善执法环境 着力发挥宣传教育对预防违规、违章现象发生、赢取公众理解与支持、改善优化执法

浅谈城管执法困境和发展思路

浅谈城管执法困境和发展思路 随着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日益复杂,城管执法的困境也逐步突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人身安全保障困境。城管执法的场合是马路执法、一线执法,面对的管理对象主要是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在新旧体制转轨时期,这类执法的难度可想而知。执法中碰到“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的情况往往使执法人员陷入尴尬的境地。社会矛盾的突出,谋生的需要,往往使一些人根本不顾法律、法规的尊严,违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管理与被管理者经常达到你不给我设摊,我无法生存,只有跟你拼命的激烈程度,暴力抗法事件屡有发生,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受到极大的威胁。因此,加强城管执法人员的人身保障已是一项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第二,执法外部环境困境。这里说的环境,主要是执法环境、舆论氛围、群众的城管意识等。城管执法是一个敏感的话题,新旧体制转轨期间引发的社会矛盾最容易体现在城管执法的过程中。市容环境差,批评城管执法不到位,而一旦加强了管理,导致矛盾冲突,又责怪城管野蛮执法。从心理学的角度看,从众心理、同情弱者的心理使大部分群众不

站在管理者的立场上。同时在不断发生的暴力抗法中也可窥见城管执法环境的恶劣。这里面既有执法队伍自身建设、队伍素质的原因,也有整个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城管执法特定的管理对象注定了城管执法的矛盾性、冲突性和逆反性,因此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也是执法保障的基本面。 要走出执法困境,首先必须进一步加强公民的整体素质的提升。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城管人人参与的浓烈氛围。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囊括方方面面,涉及千家万户,需要全社会和广大市民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它面对的是一个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个体。人是一切社会活动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是所有社会活动的主体,市民城管法律意识的强弱对依法治市的效果起着重要的作用。我们在执法实践中深有体会,在市民法律意识、文明意识淡薄的地方,城市也难以管好。譬如前面刚扫完马路,后边就随地丢垃圾;宽敞的马路摆起了占道经营的摊点,造成车难行、人难走;城管人员依法进行管理时,遭到侮辱、指责,甚至谩骂、围攻等。提高公民的文明意识、法律意识,既是实现城市管理法制化的前提又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基础,市民的文明行为必须在不断教育中养成。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是提高公民文明意识、法律意识的重要途经。要广泛地进行社会宣传,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样手段,在广大市民中广泛开展城管法律法规、健康文明知识等宣传活动,普及城管知识,

城管执法案例

案例一: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妥善解决少数民族人员非法经营问题 在处理少数民族无证经营和沿街设点摆卖等事件方面,某地坪地街道执法队充分发挥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稳妥处置各种民族关系。街道闹市区域有数家少数民族人员经营的面馆,有的未办理相关营业执照,有的营业执照已过期,但一直从事着非法经营。2008年,该队多次组织人员上门向其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帮助其分析无证经营的弊害。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于理的不断教育引导,使他们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放弃违法经营行为,并到相关部门办理了合法证照。家住地新街市场的居民萧某在提起去年该队处理少数民族沿街摆卖事件时,竖起了大拇指,连连表示赞许。去年的一段时间,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总有几名身着回族服饰的人员,在市场街边设摊摆卖,他们占道设摊,既影响市容,又严重妨碍交通秩序,周边商家和市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出于人性化执法,该队首先组织队员分班多次对其进行劝说教育,同时向周围群众宣传占道设摊摆卖的危害性和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劝阻群众不要去购买他们的商品;其次积极向上级负责处理民族关系的同志请教,充分了解他们的风俗习惯,避免执法过程中和他们发生误解造成冲突;此外在执法过程强调依法行政,做到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经过采取多方面有效措施,几名回族青年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保证书,承诺今后将服从管理并改正违法行为。市民族委员会领导到坪地街道调研时,还对该队成功处置该宗群体性少数民族乱设摊问题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问:该案例中,城管执法人员遵守了哪些原则? 答:本案例中,城管执法人员遵守了政治性原则和教育原则。 首先,面对信仰和习惯的差异,体谅少数民族群众的实际困难,积极向上级负责处理民族关系的同志请教,充分了解他们的风俗习惯,避免执法过程中和他们发生误解造成冲突。在执法过程中突出尊重、团结和帮扶,实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统一,这是一种有着良好政治素养的体现,有效地避免了矛盾的出现和升级。 于此同时,面对相对人的轻微违法行为,该执法队奉行教育在先的原则,通过教育方式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轻微违法问题,让相对人自己意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很好的促进了城市的管理工作。 案例二:教育引导为先锋,促乱摆卖人员“持照”经营 为解决乱摆卖经常反弹的问题,某地布吉街道执法队树立了“疏堵结合、重在引导”的执法理念,高度重视处罚前的教育引导。在每次执法行动前,布吉执法队都组织人员先向摆卖者发出《告知书》、《整改通知书》或发出书面警告等充满善意的文书,规劝当事人自行整改,自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接受规劝、自纠自改的,给予减轻或免除处罚。仅2008年一年,该队就发出此类文书15300余份。在执法人员的充分告知、耐心疏导下,大多数从事乱摆卖的当事人都能支持配合执法工作,大大缓解了执法者与违法者之间的矛盾。对于,少数依然违法乱摆卖的当事人,在屡次教育无效的情况下,依法予以了惩处。 在对违章摊贩教育引导、严格执法的同时,布吉街道执法队还对乱摆卖人员坚持有情执法。对于部分有一定经济基础的乱摆卖从业人员,布吉街道执法队主动出谋划策,引导其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帮其寻找合适店铺,并联系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最终促成了大量曾经的乱摆卖人员实现了“持照“经营。同时主动联系辖区内几个大的菜市场,通过降低准入门槛,引进一批从事蔬菜水果经营的摆卖者,使部分乱摆卖人员进入合法市场。对于部分经济条件较差,无力从事固定店面经营或者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乱摆摊人员,该队有关部门在适当的地点建立乱摆卖疏导点,在不影响市容的情况下,允许摊贩在规定的地点、规定的时间规范经营。在一系列“人性化”的疏导措施实施后,布吉街道的乱摆卖清理整治压力大大缓解,部分主要路段的市容环境得到明显好转。 请问该案例体现了哪些原则?

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工作体会

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自**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来,城市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明显改善。在城管执法收到这些显而易见的成果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城管执法队员自身存在一些问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些老同志,他们工作热情高,有着丰富的城管工作经验,但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相对缺乏,在法制意识渐强的今天,这与执法者身份不符,更与法制社会不符;还有一部分是新城管,他们一般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法律意识,同样有着满腔的工作热情,然而由于执法的特殊性,也使得这些执法队员产生了一些心理问题。如:自卑心理:部门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群众对城管工作的不理解都不同程度的给城管执法者带来了自卑心理;矛盾心理:城管执法的对象一般是下岗职工、无业人员以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这部分人中很多一家子就靠一个无证小摊点谋生,境况十分困难,这就使得执法队员在对他们执法时同情心与职责与法律相矛盾;厌烦心理:由于城管工作反复性较大,经常是反复清,清反复,时间一长,就会对工作失去兴趣,丧失信心,不认真履行职责,对违章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特权心理:执法队员执法时间长了就会觉得执法就是简单的处罚,自己头顶国徽,身穿制服,可以高高至上;不安心理:城管执法中常见的暴力抗法给城管队员心理上蒙上了一层阴影。 二、行政执法相对人存在的一些问题。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大批外来工涌入**,有些外来务工人员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私开无证诊所,私设摊点,占道经营等行为屡见不鲜。在他们想来,他们是靠劳动来养家糊口,既不偷又不抢,城管就管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当城管队员在对他们的行为进行依法教育时,他们表面接受教育,实则跟城管队员玩起了游击战术,反正摊照摆,你城管队员到东,我就到西,你到西我就到东,这样对他们长期教育无用后,城管队员对他们的执法方式就容易变的简单粗暴的怪状中去。对他们来说,一个小摊点可以是他们一家的主要收入来源,所以城管队员在对他们取缔时,会表现出强大的抵触情绪,“谁断我生路我就与谁拼命”的想法就会产生,这就又陷入了暴力抗法的怪圈。

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城市管理是城市建设的延伸,是巩固城市建设成果、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县乡以整治市容市貌、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为重点,以“整脏治乱”工作为切入点,不断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城市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管理工作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也日益增多,城市管理工作压力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为进一步加强县乡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当前县城市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近年来,县乡在城市规模扩张方面成效明显,但城市基础设施特别是老城区历史欠帐较多,建设滞后,还属于小城小规模,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也影响了城市管理的质量。一是市政设施不够完善。老城区道路狭窄,城区公共绿地少,绿化率较低;垃圾中转站和投放点欠缺,公厕数量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手段还处在比较原始的阶段;农贸市场数量不多,布局不尽合理,无法满足居民生活需要。二是各类专业经营场所硬件设施不完备。一些维修店、作业加工店、服务洗车店、废品收购站等不符合营业前置条件,如室内无场地占道经营作业,洗车店不设沉淀池,污水直接排放下水道或河道,餐饮店达不到前堂后店要求,油烟未经处理自然排放等等。三是部分住宅小区内部功能不全,车库、停车场、垃圾池等必须设施配套不足,影响了居民生活。此类情况特别是在亚中商城亿家超市及其对面的菜市场周边比较严重。 (二) 市容秩序比较混乱。一是占道经营现象严重。目前,县城主次干道均存在流动摊、店外摊占道经营,占道修车、洗车、作业加工等现象。部分专业市场内部管理不到位,不少经营户在市场外围摆摊或游动占道经营。二是交通秩序管理不规范。机动车辆乱停乱靠、乱上人行道,行人不遵守交规,青年路随意横穿马路等现象十分普遍。三是广告设置随意性大。一些商家在部分路段随意悬挂广告牌,或在店铺门前占道摆放招牌,乱贴乱画、非法小广告等城市“牛皮癣”还未彻底根治。特别是电线杆,小区过道、电梯内乱涂乱画乱贴。

浅析城管执法冲突及其解决对策

浅析城管执法冲突及其解决对策 [摘要]:街头商贩与城市管理存在矛盾、城管执法不规范造成城管执法冲突;提高执法人员和市民素质、社会监督、创新执法形式。 [关键词]:城管、执法、冲突、原因、对策 在我国,城管执法中所存在的问题已为大家熟知,甚至在一段时间内成为难以调和的人民内部的矛盾。其根源在于行政主体城管执法的不规范以及弱势群体的利益仍没得到合理的保护,因此引起矛盾。 一、执法冲突的原因 城管执法由于是综合执法,本身具有着相当的难度。另外,之所以导致城管执法经常产生冲突,还有着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街头小摊小贩的生活来源问题和城市的市场管理、市容市貌管理本来就存在着一定的冲突。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城市。另外,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行,在城市里本身也形成了大量的下岗职工,这两类人构成了街头小摊小贩的最重要的来源。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价飞涨,生活成本飙升,这两类人要在城市里生存下去面对着巨大的压力,而城市化进程的必然性又使其不得不在城市里生存下去。由于自身文化水平低技能落后,其又不能胜任更好的工作,于是在街头摆摊等技术含量低的工作方式便成为其必然的选择之一。由于

大部分小摊小贩是流动性的,监控困难,因此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安全、卫生等质量问题便给消费者形成了重大的隐患。而且部分摊贩经营不诚信、短斤少两,制假售假,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另外,小摊小贩的存在也给城市的市容市貌造成了重大的影响。由于其无序性,给交通、环境、卫生等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基于以上,一个矛盾便形成了。在我国当前社会保障体系和低技能者的就业体系还不健全的环境下,小摊小贩的存在一方面解决了大量进城农民和下岗职工全家的生活问题,另一方面也给城市的市场管理、市容市貌管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城管作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其维护市场和市容市貌的执法行为就不可避免的会和小摊小贩的生活问题以及城市低收入者的消费习惯问题发生正面的冲突,容易遭致其抵制。 第二、城管执法行为很难让小摊小贩们信服 市场经济强调的是市场主体的平等性、自主性,当然这种自主并不能以牺牲公众利益为代价。小摊小贩影响城市环境,因此其自主经营行为必须服从公共利益的需要,应受到行政机关的治理。但同时,其既让渡了经营的自主权,限制其经营的公共利益亦应令其信服。而在实践中,城管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言人,其执法行为却很难让小摊小贩信服,因此引起矛盾。 第三、城管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为处罚而处罚,为收费而处罚”的现象。城管进行行政处罚的目的本来是在于利用行政处罚来制裁

行政案例分析答案详解

行政案例分析答案详解案例1 贫困县的“摆谱症” 本案例反映了贫困县铺张浪费,没根据行政的具体经济与社会环境,高调消费的行政现象。 摆谱症就是摆阔绰,讲排场,爱面子的浮躁做法,这件事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政府行政风气不良,行政道德失范,监督机制不完整,考核体制不健全等。 基本举措:大力整治官场浮夸风,建立完善科学的绩效评估体制;完善干部任用体制;加强监督,完善监督体系;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整风运动,改造官员的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二章行政价值与目标 案例1 消费者维权行动的无奈 本案例反映了:消费者所买热水器爆炸,想维护权益但被高额检测费吓退。 属于政府的一个下属部门,承担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得不到保障,质量检测费用太高。 可能的举措:法律上的维权保障,建立相应的机构管理维权事宜;加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观念;完善质量认证体系,从源头上打击伪劣产品等。 第三章行政功能与职能 案例1 广州不明病毒危机 1政府职能行为的发生是从社会问题着手,解决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发展问题以及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问题。但政府还要管理好政府本身的问题,主要解决因素在于社会行政的目标,行政价值,社会问题的影响范围。可控制度等。 2广州市政府,卫生厅,都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了非典有关问题。稳定了民心、应对公共卫生危险事件。得到初步效果,恢复了社会秩序,担任然需要加强管理。毕竟让谣言占领了三天,造成一定的损失。 3当公共危机来临时,如本案例中的卫生事件。政府应在第一时间解答有关问题,避免谣言 漫延,维护社会秩序与安定,稳定民心,加强管理。提高应对危机的效果。取信于民。 第四章政府间关系 案例1 武陵源规划困局 1纵向上关系构成:中央与地方关系:地方政治间纵向关系。横向上关系构成;竞争与合作。地方政府间为处理某一共同问题而形成合作,基于协议而形成合作。以协议的形式而形成合作关系。基本要求。地方服从中央的领导,各地区政府间相互合作。协调发展。为社会主义中国的发展服务。 2本案例主要涉及两大政府。张家界森林公园管理处属林业部。武陵源区政府属地方政府部门,武陵源区政府属地方政府部门负责城市建设规划,张家界森林公园管理处应服从地方政府整体规划发展。 3各部门不配合会是政府工作不能有效运转,受到阻碍。应加强部门间合作,共同为地方经济发展做贡献。为不能就各自利益而相互冲突。 案例3 浙江“强县扩权”改革进行中 1政府间行政关系改革。减少行政审批。简政放权。 2改革动机就是为发展经济,调动县级的行政积极性,提高行政效能与效率。动力来源于领导的行政理念与意识,企业社会等经济发展的需求,财力,权力与利益的占有欲。 3发展趋势是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环节,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这就是加强法规政策的建设,加强权利的制约与监督。 第五章政府与社会关系 案例1,村公章的集中保管实验 1上下级的纵向关系。 2集中管理。合理但不合法,集中管理印章的目的是为了跟好管理。防止村委会滥用公章而违法乱纪,但集中管理不符合印章管理的法律法规。3我国村委会与镇政府关系,始终是权力的角逐,反控制与控制关系,山西莱西市R镇将走上规范化的管理。做到合情合理的管理村委会的印章。 第六章政府与企业管理 案例1 “常乐”申办定点屠宰场受阻记。 1政企关系现象,政府管理不该管的事。2.常乐是民营企业,肉联厂是国营企业,贸易局是肉联厂股东,又是市食品企业的公司的主管部门,

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问题与出路的思考措施·

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问 题与出路的思考 城管执法支队直属一大队耿伟 城市管理在当前城市化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矛盾聚焦点,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加强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近年来,城市管理队伍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如流动摊点屡禁不止,暴力抗法,非暴力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等频繁发生,加上社会上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片面理解,如何处理好管理与执法,成为一个烫手山芋,让城管执法者有时感到举步为坚。针对当前城管领域的一些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当前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乱摆乱卖根难治:流动摊点屡禁不止。不谈小区街巷,仅在中山桥、太和广场等城市中心繁华地段,众多无证流动摊贩利用早、晚期间管理力量薄弱、人流集中的有利时机,利用部分市民贪图便宜、方便的心理,流动设摊,造成交通堵塞、行人通行不便。另外,流动摊贩使用三轮车、板车机动性强,逃逸方便,导致执法队员赶到时,他们已经更换了场所。 (二)五小行业难治理:诸如餐饮、加工、洗车、修理、娱乐之类的五小行业,存在规划滞后,环境卫生差,污染严重,居民投诉多,经营面积小等问题,这些行业沿街摆设,超门窗经营,卫生设施不全,油烟排放差,脏、乱、差现象严重,同时还

存在不同的食品安全隐患。从业者大多数是下岗职工、外来人员,流动性大,法律意识淡薄,对其进行长效管理难度大(三)违章建筑难拆除:违章搭建是影响城市面貌和环境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城管执法的突出问题。从违法建筑的动因来看,经营户为增加收入乱搭建、居民住户为增加居住空间而乱搭建。基本上两种规律,一是效仿,认为人家能搭我为什么不能,二是违法搭建投入与拆除难度成正比,越是投入资金人力多的违法建筑越是难拆除。 (四)部门之间难协调:城市管理工作面大量广、情况复杂,需要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工商、城管、卫生、公安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都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但面对种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其他部门总能找出推脱的理由。在执法中往往存在“有利互相争,无利相互推”的现象,使城市管理的相关问题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齐抓共管机制尚未形成。 1、综合整治靠突击。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在城市创建的目标下,遇有重大活动时,往往习惯用“运动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短期内能取得立杆见影的效果。这期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诿扯皮少,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也大力支持,一旦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城市和谐发展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城市的和谐发展系于有效管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肩负着重要职责。本文首先介绍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重要意义,接着分析了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到管理模式、管理法制以及管理人员等方面,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对策。 关键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问题对策 城市和谐发展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城市的和谐发展系于有效管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肩负着重要职责。可以说城市管理水平代表着城市的发展水准,城市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关键性工作。 当前,我国不少地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还存在不少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为此,本文就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问题做一探讨,以期望对我国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起到些许作用。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重要性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国际化、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民群众对高质量生活、居住环境的追求,给城市环境管理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城市管理贯穿于城市发展的全过程。城市管理是城市化的重要内容,应有之义。城市管理的好坏,影响城市化的速度和质量,城市化程度的高

低彰显城市管理水平状况。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不但要注重通过工业化、信息化及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给城市化提速,而且要注重强化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提升提高品位,从而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化质量,最大限度地释放城市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二、当前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为了更好的探讨完善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对策,在此首先介绍我国当前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现状 2002年,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行政区划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工作,这就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综合执法”正是适应了城市管理体制由分散到集中,由单一到综合的发展要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核心是,由经过国家有关机关批准成立的综合执法组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集中行使城市过去若干个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当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由最初的试点城市的星星之火,到现在全国大部分城市的燎原之势发展非常迅速。截至 2006 年底, 除经国家批准的 23省、自治区的 79 个大中城市和 3 个直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外, 一些省、自治区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 又批准了 200 多个地方开展此项工作。城管综合执法队伍如今已发展到几十万人。

浅谈城管执法程序及其适用

浅谈城管执法程序及其适用 城管执法程序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掌握并熟练地运用执法程序是每一个执法队员必须拥有的技能。本文拟从实践出发,简要谈一下对城管执法程序及适用的一些粗浅看法。 一、城管执法程序的概念、特点及在执法中的作用 城管执法程序,是指城管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具体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方式、步骤以及实现这些方式、步骤的顺序和时间所构成的行为过程。在城管执法中,城管执法机关履行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及对影响市容市貌的违章建设的强制拆除权。因此,城管执法程序主要是行政处罚程序及部分强制拆除程序。它具有以下特点: (一)期限性。 城管执法活动的每一道程序应在多长时间内办结,都有明确规定,如处罚中强制措施的时间、送达期限等;即使法律未作规定的,执法机关也大都作了内部规定。 (二)顺序性。 城管执法程序必须按部就班地进行操作,什么在前,什么在后,都有严格的规定。如调查在前,决定在后;限期改正在前,处罚在后;领导审批在前,具体实施在后,等等。如果违反了程序的顺序性,即造成程序违法。 (三)羁束性。 程序是对城管执法机关执法活动的一种限制,具有约束性。它要求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行政。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基于以上特点,城管执法程序在整个执法活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说,城管行政执法主要就是程序执法。程序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 (一)平衡执法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由于执法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权力,要体现国家的强制力和权威性,法律往往不得不赋予执法机关优越的实体性权利,如行政权利的单方意志性、先行有效性和国家强制性,这就使作为被管理者的相对人处于弱势。为了克服这种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就需要在程序上倾向于相对人,对行政执法程序作出严格规定。 (二)约束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保证依法行政。 现行法律赋予行政执法机关的自由裁量空间非常大,人们很难在实体上对其进行严密的规范。因此,程序控制是保障行政机关合法、正确行使行政权利,防止其滥用和侵犯公民权利自由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一旦行政执法机关违反程序,哪怕是极小的疏忽,也会影响整个执法活动的合法性,都要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 (三)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程序对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是通过设定一系列的制度来实现的,如告知制度、陈述、申辩制度、听证制度、回避制度、救济制度等。通过告知相对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或与案件调查人员的对质,来查清事实,防止主观片面,或通过回避制度防止案件查处不公正,从而作出公平、合理的决定;即使决定失当,也可以通过复议、诉讼途径予以救济,进而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城管执法程序的种类 按照城管行政执法的步骤和过程,可将城管执法程序分为决定程序和执行程序;按照执法人员能否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又可将决定程序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归纳起来,城管执法程序共有以下几种: (一)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又叫当场处罚程序,是指案情简单清楚,法律依据明确,处罚较轻,社会影响较小,执法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自我国部分城市相继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以来,这些城市的面貌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城市管理工作也是不断的探索、不断的改革、不断的创新中发展起来,走的并不平坦。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城市的发展与升级,城市人口流动性的增大,以及国家某些管理政策法规方面相对滞后等原因,使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暴露出来,亟待解决。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罚不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十分繁重 城管一顶“大盖帽”却集中了多项行政处罚权,涉及市容、市政、规划、绿化的全部处罚权,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管理部分处罚权,管的“多”、管的“杂”,就像一个城市的大管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由执法局负责实施后,其它相关的职能部门或多或少对自己本来应该履行管理职责的职能范围,不再进行日常管理,致使执法局也承担了相应的日常监管工作。这样,很大程度上加重了执法局的工作压力,同时,也影响了执法效果。例如,关于市容方面的店外店管理,通过几年的城市管理工作我个人认为是市容和工商齐抓共管。行政许可的原则就是“谁许可、谁管理”,不能

重许可,而轻管理。工商营业执照不是市容部门发的,所以那些店主无顾忌可言。如果说有工商部门参与,你不符合规定店外经营、占到经营就吊销你的执照,那么行政相对人是不是要考虑自己的成本了,进而管理的成本和效率也提高了。 (二)少数执法人员粗暴野蛮执法暴力抗法现象不容忽视。目前,确实存在少数执法人员素质确实不高,法律意识还不够强。在执法过程中,不能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不能真正做到很好地约束自己。处罚行政相对人时凭主观,随意性比较大,不能很好地把握法律的自由裁量度,不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人治观念根深蒂固,使行政执法偏离公平、公正、公开的轨道。执法过程中不能做到冷静和理性,不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粗暴野蛮执法现象时有发生。这样,不仅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使执法人员自身和政府形象,都无疑会受到不利的影响。 (三)暴力抗法现象不容忽视。 有些行政相对人也存在不服从执法人员的执法管理,从自己的私利出发,有时仗着人多势众,干扰执法人员工作,侮辱谩骂执法人员,甚至实施暴力抗法,对执法人员进行人身攻击,严重影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干扰政府对城市的管理。有摊主小贩的抗法、也有工程老板的抗法。

浅谈城管执法中的暴力抗法

浅谈城管执法中的暴力抗法 近年来,暴力抗法在城管执法中时常发生,高新区今年上半年就发生了多起,防碍了城管执法队伍的正常工作。 所谓暴力抗法,是指不法分子以暴力形式抗拒执法、抗拒监督、抗拒管理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暴力抗法事件的不断发生,不仅亵渎了法律法规的尊严,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也严重干扰了地域经济发展,扰乱了行业管理,而且威胁着城管执法者的人身安全,辱损了执法队伍的外在形象,损害了国家机关的权威,使人民群众对国家权威的依赖受到了严重的影响。暴力抗法如得不到及时有效地解决,势必阻碍政府管理城市作用的发挥,给社会稳定带来忧患,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路障。一、暴力抗法的主体、表现形式和手段笔者通过5年的一线实践,总结城管执法中暴力抗法的主体,主要以流动摊贩、无业商贩和多次违章的“钉子户”为主,这些人员多为下岗工人、外来人员、城镇农民、两劳人员等经济收入不稳定的弱势群体,他们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在个人利益受到损害时,情绪容易激动,不服从管理,往往作出一些不理智举动,经常与城管执法人员发生冲突,造成暴力抗法。 抗法的表现形式有:1、围攻城管执法人员;2、哄抢暂扣罚没物品;3、暴力砸毁城管执法装备设施;4、暴力殴打执法人员;5、其他严重抗拒执法。抗法者的惯用手段有:1、武力对抗,持械行凶;2、煽动群众,造势围攻;3、跟踪到家,威胁报复;4、事先预谋,突然袭击;5、发泼耍赖,百般阻挠;6、自残威胁,抗拒执法。二、暴力抗法产生的主要原因我市城管实行的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千头万绪,遇到暴力抗法现象的机率较高。究其原因,主要有

以下几个方面: 1、城管法制建设缓慢,绝大多数暴力抗法者素质又低,法制观念淡薄。这是暴力抗法频繁发生的根本原因。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虽已实行多年,但尚未在立法上根本完善解决,助长了不少违章相对人的闹事意识。城管执法对象大多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制观念也相对淡薄,即使有些认识也是“口服心不服”,并没有真正认识到其违章行为给市容环境卫生带来的负面影响,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暴力抗法者,精神素质与物质财富失衡,有的甚至倚仗其经济实力与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对抗。 2、城管执法手段软弱。虽然城管直接代表政府管理城市,但由于我国现行的城管法律、法规不完善,未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必要的强制手段,一旦遇到暴力抗法者,执法人员就束手无策。对那些抗拒处罚、且行为严重触犯国家法律者,城管执法人员苦于没有制裁权力,当发生暴力抗法事件时,往往处于孤立无援的困境,甚至连自身安全都难以保证。 3、经济发展水平不均,社会利益格局失衡。 随着城市化的加快,贫困地区人员大量涌入城市,有的甚至举家迁徒谋生,加之城市本身经济结构转型,国企改革力度加大,造成职工下岗,失业增多,迫于生计而加入街头摆摊大军,并以此为生。取缔就等于砸了他们的饭碗,断了他们的生路,因而,他们以各种方式百般阻挠、抵制城管执法,谩骂甚至殴打执法人员,在“我要吃饭,我要生存”的呼求声中,又往往赢得部分不明事理市民的同情和怜悯,对违法违章者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4、公安机关打击力度不够大,速度不够快。按照《刑法》规定,暴力抗法处罚很重。但是,由于暴力抗法产生于瞬间,这易给事后的调查取证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于是在某些曲解的文明执法的招牌下,许多暴力抗法事件或遥遥无期无定论或以证据不足不立案或以一般的社会治安案件对待或以轻罚代管处理了事。长期以往,此种现象易给社会一种

城市管理辅助执法者试题

案例分析题(不定项选择题) (一)关某系运煤司机,一日运煤经过309国道A省B市C 区路段设立的交通检查站时,交通检查站执勤人员宋某向关某走过来,当场扣押了关某的货车,并派穿着便服的人员将关某的货车开走,车上还遗留关某的手机和钱包。关某向宋某索要手机和钱包,宋某予以拒绝。宋某当场递给了关某一张处罚决定书,并对关某说:“先交50块钱,再说。”关某接过处罚通知书,见上面印着的全部内容是:根据有关规定,罚款50元。决定书上印着A省B市C区交通管理局的印章。关某问宋某:“为什么罚钱?”宋某说:“你超载”。关某辩称:“我只拉了半车煤,怎么就超载?”宋某不耐烦地说:“让你叫你就交,啰嗦什么?”关某说:“不说清楚,我就不交。”宋某又递过一张处罚决定书,并说:“就你这态度,再交50元。 1.关于该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宋某对关某当场处罚50元,符合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规定 B.关某抗拒执法,宋某对关某加重处罚,符合法律规定 C.宋某对关某当场处罚50元,处罚力度过轻,应加大处罚数额 D.宋某对关某进行处罚决定前没有进行调查取证,所做出的处罚决定不合法 2.宋某扣押关某货车的行为,属于() A.行政强制执行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处罚 D.证据登记保存 3.关于宋某扣押货车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宋某扣押货车,及时制止了关某的违法行为,是合法的 B.为了保证扣押财物的顺利实施,执法人员可以临时委派穿着便服的临时人员实施 C.在紧急情况下,扣押财物的行为可以由一名执法人员实施 D.宋某扣押了和案件无关的当事人的手机和钱包,是不合法的 4.关于该案,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宋某没有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行政处罚不能成立 B.宋某实施处罚时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因关某的申辩而加重了对其的行政处罚,是不合法的 C.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可以不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D.宋某在作出处罚时,没有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的身份是不合法的 5.关某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关某可以向B市交通管理局提起行政复议 B.关某可以向B市C区交通管理局提起行政复议 C.关某可以在对行政复议不服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关某可以直接向B市C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某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扣押了摊贩张某的三轮车,张某取回车辆时发现三轮车已经被砸坏,于是要求

浅谈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思考与措施论文

浅谈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思考与措施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深入发展,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同时对城市管理需求越来越大。做为城市的管理者在执法过程中压力不断的增大。存在的矛盾和困难也逐渐呈上升趋势。这些问题,都是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中不可避免的问题,是新时期形势下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积极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素有青藏高原“硒都”之称海东市平安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区城市的管理越来越突出,随着老百姓生活的不断提高的,非法经营着,占道经营、无证经营等影响了市容市貌,做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适应城市的发展方面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齐抓共管机制尚未形成。 1、综合整治靠突击。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在城市创建的目标下,遇有重大活动时,往往习惯用“运动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短期内能取得立杆见影的效果。这期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诿扯皮少,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也大力支持,一旦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2、基层政府管理城市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城市管理点多面广,尤其在现场、现行方面,管理重心太高,往往出现“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作为城市管理主要责任人之一的区(街办)、社区、城中村(组),没有管理城市的具体责任和压力,因而不能很好地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投入到基层城市管理工作中,致使管理脱节、断链,城市管理网络不健全。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很多违章占道现象背后,都有街办、村组、驻街单位的背景。如我市某街道办事处和村组的干部,有的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带头违规“种房”、违章占道经营,甚至带头向政府提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部门查处时,他们一面以照顾困难名义为违章者说情开脱,私下又支持违章者与职能部门对抗,使城市管理工作处于十分尴尬的位臵。 (二)执法难度大。 1、执法手段单一。根据《行政处罚法》和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具有上述行政强制措施权的只能由法律设定,而且只有司法机关和工商、税务、海关等少数行政机关可以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了各类行政处罚,但对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后续监管措施,没有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有效手段。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未知来源:网络添加日期:11年02月12日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第三产业的迅速崛起,城市“脏、乱、差”现象不断出现,具体表现在占道经营、违章建筑、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方面。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制建设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城市管理工作难以做到规范、有序、高效的运转。 一、城市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严重滞后。 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出一部专门的城市管理法,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城市管理的执法主体。法律建设的滞后,使城市管理面临着一系列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诸如执法主体、执法手段、执法范围、机构性质、人员身份、装备服装、安全保护等。由于这些问题没有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障,在执法过程中,行使相关的行政处罚权难以得到有效的执行。当执法遇到阻力时,要么管理双方采取极端的方法加以解决,从而引发矛盾冲突。要么执法机关退却,使法律的尊严收到损害,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和执法人员的积极性。 (二)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不高,法律对执法人员的保障力度不够。 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贯穿始终的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满足的是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根本要求,因此不可避免地会触及到一些团体和个人的切身利益,进而引发矛盾纠纷。一些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容易引起群众反感。有的执法人员不注意工作方法,不善于化解矛盾,往往以硬碰硬,导致矛盾激化。目前城管执法人员很多不属于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而是受委托组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方面在行使处罚权时,对不法分子起不到震慑作用。另一方面,在执法人员受到侵害时,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 (三)一部分管理相对人缺乏公德意识,不配合执法工作。 随着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不可避免地导致职工下岗、提前退休、并轨等,并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体制的改革,促使大量的农民进城务工。这些人往往知识技能单一,就业能力差,受思维、知识、技能、资本等局限,大量人员分散在城市街头,形成非法劳务市场或从事占道经营等违章行为。特别是其中一部分人文化程度低,社会公德意识淡薄,对违反城管法规行为的认识仍停留在较低层次,这些人为了维护一已私利,明知自身的行为属于违法违规,却利用不正常手段逃避行政处罚,甚至有个别人为谋求自身的非法利益不被剥夺而采取暴力手段制造事端。广大市民一般对受处罚的违章者抱有同情心里,当执法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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