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性地质灾害路段的作业施工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处置本项目管段内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提高应急工作水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及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的组织机构
组长:李峰
副组长:朱喜民吕俊国
组员:乔汉红、刘强、郭华杰、刘文占、白峰、隋晓红、李治明、周福军张世宏、林传春、王进洪、林文霖、翁其弟、崔有义
2联系方式
外部联系方式:
火警:119
急救:120
匪警:110
交通肇事:122
十堰市人民医院急救中心电话:120
3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抓好日常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制定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抢险预案,并落实到施工现场。接到现场事故报告20分钟内项目经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率队赶赴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并按应急抢险职能机构开展工作。到现场后立即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发生地点、设备损失等情况,报告十房高速公路七标项目部应急小组及十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驻地办和公司。及时组织人员、机具、材料进行抢险修复工作。事故发生后工区的人员、机具、材料等统一由十房高速七标项目部应急抢险指挥部的调遣。接到项目经理部通知后应在最短时间内组织人员料具运送到现场。
4事故抢险指挥要求
事故抢险设立现场抢险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及分专业逐级负责制。项目经理部应急抢险领导小组成员到事故现场前,由各施工队应急抢险领导小组负责现场抢险救援指挥,
项目经理部应急抢险领导小组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统一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现场抢险领导小组一旦成立,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应急抢险职能机构要求,迅速开展工作。首先建立通讯通道,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和通报情况。各参加抢险部门到达现场时,其负责人应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到,并在现场登记,接受现场领导小组的指挥。
5应急抢险救援组织及职责
应急抢险组:由各施工队队长负责,组织本管区施工现场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明确分工,迅速组织抢险救
援行动,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报警警戒组: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抢险救援等各公共救援的报警联络,确定警戒范围,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引导外部救援进入现场,并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通讯联络组:由领导小组书记负责通知各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
疏散引导组:由项目部安质部主任负责现场疏散逃生路线的确定和标志的的设置,在发生事故和紧急情况时,组织引导现场危险区域人员正确及时撤离、疏散、
逃生。
医疗救护组:由项目部工管部部长负责,组织准备现场使用的医疗器械,并对现场人员的伤亡实施救治和置,送往医院救治。
后勤保障组:由项目部机械物资部部长负责,组织落实有关应急抢险救援物资的配备、租赁、购置和维护保养,在发生应急情况时,及时提供有关物资、设备的供应。
事故调查组:由安质部主任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配合上级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善后处理组:由计划合同部、财务部的部长负责,组织伤亡人员的家属接待,参与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
施工指挥组:由项目部安质部主任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整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尽快恢复施工生产。
6应急物资设备清单
付
1
刘强抢险
消防
民
朱喜
7保障措施
7.1队伍保障
各施工队组织的专项应急队伍,根据十房高速七标内可能发生的危险事故,组织技术演练,熟练掌握相应的抢险方法、内容,形成技术纯熟,作风过硬,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灾害骨干队伍。
7.2物资保障
1、在项目部分别设置危险应急仓库,保障一般消耗材料及施工作业机具、动力设备的供给。适当储备片石、砂袋、道碴、地材及型钢钢架、格栅钢架等加工支
撑铁件。各工区主要备料具的数量、地点列表报项目部备案。
2、各施工队要对备用的推土机、装载机、工字梁、钢塔架等抢险设备进行状态检查,确保抢险使用,事故多发区段要配备大型机械挖掘机2台、装载机1台、推土机1台。并登记造册,报项目部备案,纳入备用。
3、物资发生消耗后必须立即补充,直至施工基本结束。
7.3运输保障
十房高速七标工程施工抢险物资运输方案由项目部制定方案,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实施落实。采取公路运输方式。
7.4制度保障
检查巡视制度:各工队及相关部门严格制定设备检查、“病害处所”建立量测制度,并认真落实。
值班制度:应急指挥机构在施工期,实行昼夜值班制,值班人员一旦接到危险发生报告,立即向领导汇报,启动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巡查制度:当在危险源区域施工作业时,各作业队应及时安排有足够的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巡视,以便发现灾害预兆及时预警,各工区应为巡查人员设置必要的防备品和临时出动车辆。
7.5技术和通信信息保障
应急机构配备先进的通信等设备,快速、准确传递危险区域事故信息,提高办公效率。
在实施应急救援时,各施工队、救援专业组本着“一是以最快的速度开通线路恢复通车,二是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三是把影响降低到最小范围”的原则,认
真开展救援工作。
7.6其他保障
后勤保障:各施工队的应急救援机构设置后勤保障组,负责危险事故抢险期间为抢险人员提供充足食品、饮水及住宿场所、用具。
卫生防疫保障:根据事故发生地点,由项目部邀请地方就近医院在抢险现场设置医疗救护点,负责现场的医疗救护工作。
治安保障:重大事故发生现场,由官山镇公安派出所负责,组织沿线各标派出所警力及保安、护路联防人员,成立现场保卫机构,维护抢险现场的生产、生活秩序,保卫抢险物资、机具安全,为现场各项抢险工作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财务保障:由项目部负责事故现场发生时的费用,待调查组完成事故分析调查报告后,按程序向相关部门清算。
8、奖励与处罚
8.1奖励
对参加危险事故抢险的人员和单位,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可按照国家和公路局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1、坚持巡守检查,遇有险情及时报告,减少灾害损失成绩显著者;
2、在执行事故抢险任务时,组织严密,指挥得当,防护得力,奋力抢险,完成
任务出色者;
3、信息提供及时,及时供应抢险物资等,因而减轻灾害损失者;
4、有其他特殊贡献,成绩显著者。
8.2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项目部或司法部门按合同条款给予经济处分、治安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拒不执行经批准的事故抢险方案,或者拒不执行应急领导小组调度方案;
2、玩忽职守,或者在事故抢险中临阵退缩者;
3、挪用、盗窃、贪污事故应急物资或钱款者;
4、阻碍应急处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者;
5、盗窃、毁损或者破坏公路隧道、桥涵等设施及水文监测、气象测报、通信照明设施者;
6、其它危害事故抢险者。
事故类型:
小型:因灾死亡2人及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的;
中型:因灾死亡3人至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100万元的;
大型:因灾死亡10人至2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300万元的;
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二、应急办法
监测和预警预报
1、积极配合国土资源有关部门加快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标段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2、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各单位配合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生险情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并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3、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证突发性地质灾害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摸清情况,并向工作站、指挥部及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局主管部门报告。
4、加强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部门的联系,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工作。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立即将预报信息通知到当地人民政府,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5、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禁止隐瞒、荒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荒报地质灾害灾情。
三、应急程序
1、地质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采取紧急措施,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规模等情况,并上报有关部门。
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根据灾情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