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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分类

消防设施分类
消防设施分类

一共13类 1:建筑防火及疏散设施 2:消防及给水3:防烟及排烟设施 4:电器与通讯5:自动喷水与灭火系统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气体自动灭火系统8:水喷雾自动灭火系统 9: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10:高。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11:蒸汽灭火系统 12:移动式灭火器材 13:其他灭火系统

建筑消防设施分类

(一)建筑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设施:包括防火门、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阀、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

(二)消防给水设施:包括消防水池、水箱或增压设施、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水泵接合器、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卷盘、消火栓启泵按钮、消防水炮等。

(三)防烟、排烟设施:包括送风机、排烟机、排烟阀、排烟窗等。

(四)消防电气和通讯设施:包括消防配电、自备发电机组、储油设施、消防电话、应急广播等。

(五)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水池、水箱和增压设施、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报警阀组、控制信号阀、水流指示器、喷头、末端试水装置等。

(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警报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CRT图形显示器、火灾显示盘、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等。

(七)气体灭火系统:包括灭火剂储存容器、

驱动装置,紧急启动、停止装置,声光报警装置、选择阀、喷嘴、气体灭火控制盘等。

(八)泡沫灭火系统:包括水池、水泵、泡沫消防泵及泵控制柜、泡沫液储罐、比例混合器、泡沫发生器、泡沫喷头等。

(九)消防电梯:主要指电梯轿箱内消防电话、首层按钮控制、联动控制功能部分。

(十)其它固定灭火系统。

消防器材配备情况

消防器材配备和管理情况 1、消防器材设施配备 配置原则: 1、厨房:面积在50㎡以内,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灭火器4个,每增50㎡增配 磷酸铵盐干粉(ABC)4㎏灭火器1个; 2、材料仓:面积在100㎡以内,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2㎏灭火器4个,每增50㎡增 配磷酸铵盐干粉(ABC)4㎏灭火器2个(如仓内存放可燃材料较多,要相应); 3、施工办公室、水泥仓:面积在100㎡以内,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灭火器不少 于2个,每增50㎡增配磷酸铵盐干粉(ABC)4㎏灭火器1个; 4、可燃物品堆放场:面积在50㎡以内,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灭火器不少于2个; 5、电机房、电工房、配电房: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灭火器不少于2个; 垂直运输设备(包括施工电梯、塔吊)机驾室: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灭火器不少于1个; 6、油料仓:面积在50㎡以内,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50 ㎡增配磷酸铵盐干粉(ABC)4㎏灭火器不少于2个;临时易燃易爆物品仓:面积在50㎡以内,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灭火器不少于2个; 7、木制作场:面积在50㎡以内,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 50㎡增配磷酸铵盐干粉(ABC)4㎏灭火器2个; 8、值班室: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灭火器1个; 9、集体宿舍:每25㎡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灭火器不少于1个,如占地面积超过 100㎡,应设立一个2m3的的消防水池; 10、临时动火作业场所: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灭火器不少于1个和其他消防辅助 器材; 11、在建建筑物:施工层面积在500㎡以内,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灭火器不少于 2个,每增200㎡增配磷酸铵盐干粉(ABC)4㎏灭火器1个;每1000㎡设消防水管、消防水龙头,配1条直径为65㎜长度为20m的消防水带、一支水枪;非施工层内堆放物品复杂且可燃物较多,必须视具体情况适当配置灭火器材。 按照有关要求根据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种类、适当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详见“消防设备器材配备情况”表),施工现场引接足够的消防水源。 消防设备、器材放置在明显易取的地方,并进行明显的指示标志。要经常检查消防器材、设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2015年最新)标准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17.1一级资质标准 17.1.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17.1.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17.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项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消防设施工程(每项工程均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7.2二级资质标准 毕经理:一八九零三四六五五五三扣扣:一零一八九一六零三五 17.2.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17.2.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17.3承包工程范围 17.3.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17.3.2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2)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 注:民用建筑的分类,厂房、仓库、储罐、堆场火灾危险性的划分,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确定。

施工现场配备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参考文本

施工现场配备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施工现场配备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参 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充分考虑消防水源,保证必要的 消防水压与水量。 2、工地现场设置两路电源接口,除正常施工用电 外,对起动消防水泵、安全电梯、安全扶梯、安全通道及 紧急情况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另备电源。 3、垂直安全通道选择楼梯间布设,通道内装设应急 灯,保证在一定的时间内通行和作业有一定的照明度。 4、按施工现场的防火规定,在工地各区域设灭火机 和太平桶,按国家及地区有关规定和计算的数量设置。在 建筑结构和装饰施工阶段,外脚手架与楼面上每层按面积 大小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机和太平桶。位置设在显眼易取

的地方,各层都要设在相同的位置。 5、紧跟结构施工每二层或三层设吸烟室,安排灭火装置与隔离防火设施,明确规定非吸烟室内不准吸烟。 6、消防设施及具体人员的配备如下: (1)消防竖管管径为80mm,每2层设1只直径65mm消防栓,配两根50m长的消防带。临时消火栓应分设于各层明显且便于使用的地点,并确保消火栓的充实水柱能到达工程内任何部位。 (3)每层楼梯口、施工电梯口处各配2只10L灭火器,每层按不大于100平方米设置一组灭火器,灭火器定期检查药液的有效性。 (4)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5)脚手架除了采用防火安全网外,脚手架上每步均配备2只10L以上灭火器。

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doc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一、火灾现场应急疏散指挥员下达疏散命令:1、消防控制室利用消防广播通知着火上 层逐一疏散。2、消防控制室人员利用现场灭火器、消防栓灭火。3、打开所用疏散门。 4、启动风机和联动消防设施进行灭火。1、火灾发生地附近工作人员在保证个人人身安 全的前提下有义务对受火势威胁并有可能导致火势进一步扩大或爆炸的物品、重要的文件档案、受困人员进行紧急疏散。2、着火区域疏散小组人员应根据火场情况,迅速作出立即进行应急疏散或等待值班领导的疏散命令的决定。3、单位负责人在得知火场的情况以后,必须立即作出是否进行应急疏散和进行部分区域或全部区域疏散的命令,并尽快传达给疏散区域疏散小组人员。4、消控室或值班室通过广播向疏散区域人员发出应急疏散命令,宣布疏散顺序:着火房间、着火层、着火上层、着火逐上层、着火层下层(如火灾有向下蔓延趋势再考虑疏散着火层下层,逐下层,并指导疏散区域人员疏散路线方向、安全出口位置、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并让不需疏散或未到疏散顺序的区域人员保持镇定。5、接到疏散命令后,各区域疏散小组成员应立即携带安全出口备用钥匙、手电筒或应急照明灯,打开每个房间的门,引导、帮组区域人员撤离到疏散集结地集中,而后对每个房间认真检查,确认无人后,锁上房门,并做好记号。6、各区域疏散小组成员沉着冷静,按照广播指示的疏散次序引导区域人员有序的从安全出口疏散,对受伤和情绪不稳定的人提供帮助,到达安全地点时要注意清点人数。7、疏散区域外部疏散小组成员应打开安全出口,清理疏散通道上的障碍物,携带应急照明设备指引疏散方向。 05-4厚宏制衣厂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初期火灾扑救程序和措施初期火灾扑救程序和措施灾扑扑灭初起火灾会减少火灾损失,杜绝火灾伤亡。火灾初起阶段,燃烧面积小,火势弱,如能采取正确扑救方法,就会在灾难形成之前迅速将火扑灭。据统计,以往发生的火灾中有70%以上是由在场人员在火灾的初起阶段扑灭的。我们应该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一、初起火灾的扑灭程序1)先控制,后消灭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首先控制火势的蔓延和扩大,然后在此基础上一举消灭火灾。例如,燃气管道着火后,要迅速关闭阀门,断绝气源, 堵塞漏洞,防止气体扩散,同时保护受火威胁的其他设施;当建筑物一端起火向另一端蔓延时,应从中间适当部位控制。先控制,后消灭在灭火过程中是紧密相连,不能截然分开的。特别是对于扑救初起火灾来说,控制火势发展与消灭火灾,二者没有根本的界限, 几乎是同时进行的。应该根据火势情况与本身力量灵活运用这一原则。2)救人重于救火当火场上有人受到火势围困,首先要作的是吧人从火场中救出来,即救人胜于救火。灾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人员和火势情况,救人和救火同时进行,但决不能因为救火而贻误救人时机。3)先重点,后一般在扑救初起火灾时,要全面了解和分析火场情况,区分重点和一般。很多时候,在火场上,重点与一般是相对的,一般来说,要分清以下情况:人重于物;贵重物资重于一般物资;火势蔓延迅猛地带重于火势蔓延缓慢地带;有爆炸,毒害,倒塌危险的方面要重于没有这些危险的方面;火场下风向重于火场上风向;易燃,可燃物集中区域重于这类物品较少的区域;要害部位重于非要害部位。4)快速,准确,协调作战火灾初起愈迅速,愈准确靠近火点及早灭火,愈有利于抢在火灾蔓延扩大之前控制火势,消灭火灾。协调作战是指参见扑救火灾的所有组织,个人之间的相互协作,密切配合行动。 二、初起火灾的基本扑救方法1)隔离法拆除与火场相连的可燃,易燃建筑物;或用水流水帘形成防止火势蔓延的隔离带,将燃烧区与未燃烧区分隔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火场内的设备或容器内的可燃,易燃液,气体排放,泄除,转移至安全地带。2)冷却法使用水枪,灭火器等,将水等灭火剂喷洒到燃烧区,直接作用于燃烧物使之冷却熄灭;将冷却剂喷洒到与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17.1一级资质标准 17.1.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17.1.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17.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项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消防设施工程(每项工程均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7.2二级资质标准 17.2.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17.2.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17.3承包工程范围 17.3.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17.3.2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2)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 注:民用建筑的分类,厂房、仓库、储罐、堆场火灾危险性的划分,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确定。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资质标准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消防 《建设号)、设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消防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3号),结合消防专业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中消防设施工程系指各类建设工程的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 (三)本标准是核定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凡在国内注册,具备本标准相应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 (五)本标准只设设计、施工一体资质,不设单独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资质。 (六)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设一、二两个级别。 二、分级标准 (一)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5年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和施工资历。 (2)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技术装备。 (3)近5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消防设施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且3并已建成,质量项含有气体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1项均含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至少. 合格。 (4)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500万元以上,最低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2、技术力量 (1)企业有工程系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40人。 (2)企业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20人,且专业配置合理,其中电气、自动化、给水排水、暖通专业各不少于3人;高级工程师或取得一级注册电气(结构、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的执业人员不少于5人。 (3)企业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4)企业设有总工程师,实行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总工程师具有工程系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电气(结构、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且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工作10年及以上,并主持完成不少于2项质量合格的建筑面

关于消防器材配置方案及清单

办公区域及仓库消防设施配置方案 根据安全监察部对公司所属各部的办公区域及仓库的消防设施进行了摸底排查,现对所缺设施做如下配置: 生产办公楼: 配置消防斧,每个楼层2把,共计10把。 行政办公楼: 每层配置消防斧1把,共计3把消防斧;财务办公区配置干粉灭火器2个;两个网络机房一个财务机房各配置一个干粉灭火器,共计3个灭火器。 工程四部办公楼: 办公楼道内每层(共三层)集中配置4个灭火器及1把消防斧,共计12个灭火器3把消防斧;部门及班组仓库每间配置2个灭火器共计12个灭火器;更换已过期灭火器11个。 装备中心车队: 更换15个车载灭火器及3个干粉灭火器,增加5个备用车载灭火器,集中配置灭火器处增加2个2m3沙箱及灭火钩、消防斧、消防锹等消防器材。 装备中心办公区及库区: 办公区二层楼每层配置灭火器4个,消防斧1把,共计灭火器8个,消防斧2把;一楼库区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4个,干粉灭火器4个,消防斧2把;东库区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4个,干粉灭火器4个,消防斧1把,灭火钩2个,消防锹4把,2m3沙箱2个;北库区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4个,干粉灭火器4个,消防斧1把,灭火钩2个,消防锹4把,2m3沙箱2个。 漳泽检修分公司安全监察部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办公区域及仓库消防设施配置清单 序号名称规格 单 位 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1.灭火器干粉个14 更换 2.灭火器车载个15 更换 3.灭火器干粉个47 增加 4.灭火器二氧化碳个12 增加 5.灭火器车载个 5 增加 6.沙箱2m3个 6 增加 7.灭火钩个 6 增加 8.消防锹把10 增加 9.消防斧把24 增加 10.合计 漳泽检修分公司安全监察部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消防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消防设施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消防设施工程;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两个级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经消防验收质量合格的消防设施工程。 二、标准 (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96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3项,其中3项均含有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以及自动灭火系统,至少1项含有气体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或防烟排烟系统;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2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消防设施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从事消防设施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防烟排烟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2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2项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 (3)企业专业配置合理,其中电气、自动化、给水排水、暖通专业各不少于3人。注册电气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二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4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其中,2项均含有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至少1项含有气体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或防烟排烟系统;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800万元。 2、技术条件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 统和固定灭火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 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 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电气、设备和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电气、设备等专业有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 3. 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5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安装 专用工具、消火栓和防烟排烟系统检查测试设备和质量检验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 统和固定灭火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 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技 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电气、设备和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电气、设备等专业有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相应专业高级

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 3. 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5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安装 专用工具、消火栓和防烟排烟系统检查测试设备和质量检验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 统和固定灭火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 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技 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电气、设备和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电气、设备等专业有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 3. 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50万元以上。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5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安装 专用工具、消火栓和防烟排烟系统检查测试设备和质量检验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

工程消防设施改造施工方案

工程消防设施改造施工 方案 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

招商证券上海浦东南路营业部装修工程消防设施改造工程 施工方案目录 1.编制依据 (3) 2.工程综述 (4) 工程概况 (4) 工艺设计概况 (4) 施工特点 (5) 3.施工组织及目标 (5) 4.主要施工方法 (6) 消防报警及联控工程 (6) 自动喷淋/消火栓工程/送排风工程 (9) 七氟丙烷灭火工程 (9) 5.施工协调及配合管理 (10) 6.工程计划及保证 (11)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11) 工程施工进度保证措施 (11) 主要材料供应计划 (12) 工程施工机具设备计划 (13) 劳动力计划 (13) 7.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4) 工程质量目标细化 (14)

工程质量保证组织机构 (14) 工程质量控制点设置 (14) 工程质量检测控制 (15) 工程质量不合格品的处理 (17) 工程质量通病防止措施 (17) 工程质量施工过程控制措施 (19) 质量回访及保修 (19) 8.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9)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针 (20) 安全施工措施 (20) 文明施工措施 (21) 9.控制工程造价措施 (22) 附: 项目组织机构图 (24)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横道线 (25) 工程质量测试计划 (26)

1.编制依据 施工图投标书及相关技术资料。 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采用的标图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规范规程: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0243-200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6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GBJ59-9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J46-88 标准图集 《室内管线安装》D(三)合订本 《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96SX501 《住宅智能化电气设计施工图集》96SX501 《智能建筑弱电工程设计施工图集》97X700 《室内消火栓安全》97S202 《管道支架及吊架》S161

各类消防设施设置场所汇总

1、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的厂房和仓库。 2)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 注: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 3)体积大于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展览建筑、商店建筑、旅馆建筑、医疗建筑和图书馆建筑等单、多层建筑。 4)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以及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单、多层建筑。 5)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大于10000m3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 2、本规范第8.2.1条未规定的建筑或场所和符合本规范第8.2.1条规定的下列建筑或场所,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但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1)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2)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3的丁类厂房。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3的戊类厂房(仓库)。 3)粮食仓库、金库、远离城镇且无人值班的独立建筑。 4)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的建筑。 5)室内无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3的其他建筑。 3、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宜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4、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商业服务网点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水龙。

1、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厂房或生产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不小于50000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不小于5000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 2)占地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单、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类似生产的厂房。 3)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木器厂房。 4)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 5)高层乙、丙类厂房。 6)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丙类厂房。 2、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仓库外,下列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 注:单层占地面积不大于2000㎡的棉花库房,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的火柴仓库。 3)邮政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0㎡的空邮袋库。 4)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 5)设计温度高于0℃的高架冷库,设计温度高于0℃且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大于1500㎡的非高架冷库。 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 7)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其他单层或多层丙类物品仓库。 3、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高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外)及其地下、半地下室: 2)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自动扶梯底部。 3)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资质标准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消防设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消防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3号),结合消防专业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中消防设施工程系指各类建设工程的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工程。 (三)本标准是核定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凡在国内注册,符合本标准相应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 (五)本标准设一、二两个级别。 (六)具有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承担相应的工程设计、施工业务,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工程咨询等业务。

二、标准 (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5年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和施工资历。 (2)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技术装备。 (3)近5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且每项建筑面积不小于4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其中3项均含有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至少1项含有气体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或防烟排烟系统,并已建成,质量合格。 (4)近3年最低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5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有工程系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40人。 (2)企业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20人,且专业配置合理,其中电气、自动化、给水排水、暖通专业或其相近专业各不少于3人;高级工程师或具有一级注册电气(结构、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的执业人员不少于5人。 (3)企业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4)企业设有总工程师,实行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总工程师具有工程系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电气(结构、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

五 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的配置

五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的配置 . 1 消防组应在施工现场的重点要害部位,如、木工棚、易燃物质场地、资料室等地方设置醒目的消防标志和防火禁令。 2 施工现场内的一般区域,每100平方米应配置两只10公升的灭火器;备有 专供消防用的消防桶、消防砂箱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入物 品。 .3 施工现场内的临时木工间、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人员分配及灭火器材配备情况: 1、对重点部位设专人负责防火工作: 材料防火负责人: 木工棚防火负责人: 电器防火负责人: 施工区防火负责人: 钢筋棚防火负责人: 灭火器材配备分布情况: 确定同志刘国顺为消防器材使用保管员。 (1)材料堆放区: 配备灭火器4具、消防桶(大桶)1只、(小桶)2只、防火钩2把、防火锹1把、砂箱1个。 (2)木工棚 配备灭火器3具、消防桶(大桶)1只、(小桶)2只、防火钩3把、防火

锹1把、砂箱1个。 (3)施工区配备灭火器8具 (4)办公室配备灭火器4具 六、火灾预防措施: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动用明火。 2、焊接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3、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4、非电工严禁安装电器,严禁私接乱拉电线。 5、消防器材不得挪用,保证道路畅通。 6、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由安全员监督操作,配备消防器材,并采取有效的安全 隔离措施。 7、施工现场机械用电,必须做到接零接地,一机一闸,要配有防护箱(罩)。 8、施工现场的木工棚必须做到每天工完场清,禁止乱扔乱倒易燃物品。违者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9、严格执行消防责任制、落实相关人员的责任。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颁布时间:2005-01-27 发文单位: 一、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60号令),结合建筑工程设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中建筑工程设计是指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的总平面设计与单体设计。即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工程设计、建筑物构筑物设计、结合城市建设与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规划设计等,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如总平面、规划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线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与装修、消防、保安、电信、防雷、建筑智能化设施等设计内容。 (三)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边远地区及经济不发达地区如确有必要设置了级设计资质,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设部同意后方可批准设置。 二、分级标准 (一)甲级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六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五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特级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8人、10人、10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3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4人。 4、获得过近四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3项,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5、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二)乙级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四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三项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消防器材配置标准

消防器材配置标准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消防器材配置标准 1、在建建筑物:施工层面积在50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50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非施工层必须视具体情况适当配置灭火器材。 2、材料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如仓内存放可燃材料较多,要相应增加。 3、施工办公室、水泥仓,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 4、木制作场: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器不少于2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 5、电工房、配电房,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 6、电机房:配备灭火器汪少于1个。 7、油料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灭火器不少于1个。 8、可燃物品堆放场: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 9、垂直运输设备:包括施工电梯、塔式起重机,机驾室,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 10、临时易燃易爆物品仓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

11、值班室:配备泡沫灭火器1个、灭火器1个及一条直径为65mm 长度为20m的消防水带。 12、集体宿舍:每25平方米配备泡沫灭火器1个,如占地面积超过1000Mguh 方米,应按每500平方米设立1个2m平方米的消防水池。 13、厨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3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 14、临时动火作业场所: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和其他消防辅助器材。 消防器材登记表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本标准中消防设施专项工程系指各类建设工程的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消火 栓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工程。 (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标准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独立承担过建筑规模为中型以上的民用建筑或火灾危险性为丙类以上的工业 建筑的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且3项均含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至少1项含有气体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10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 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大型消防设施工程(且含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 灭火系统)的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省级公安消防机构颁发的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具备中级以上工程类 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省级公安消防机构颁发的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完善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二)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大型消防设施工程(且含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 灭火系统)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 程师)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省级公安消防机构颁发的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具备中级以上工程类 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省级公安消防机构颁发的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消防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消防设施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消防设施工程;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两个级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经消防验收质量合格的消防设施工程。 二、标准 (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96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3项,其中3项均含有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以及自动灭火系统,至少1项含有气体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或防烟排烟系统;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2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消防设施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从事消防设施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防烟排烟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2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2项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 (3)企业专业配置合理,其中电气、自动化、给水排水、暖通专业各不少于3人。注册电气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二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4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其中,2项均含有火灾自动报警及

最新建筑消防工程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5.4 工程验收 5.4.1 一般规定 1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应提交下列技术文件: 1) 系统竣工表; 2) 系统竣工图; 3) 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调试记录或调试报告; 5) 系统检验报告(含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 6) 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内容: 1) 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 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包括防火卷帘控制器、按钮盒、卷门机、火灾探测器组等)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等; 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的基本功能、系统控制功能。 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建设和使用单位应对其操作、管理、维护人员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5.4.2 防火卷帘 1 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 系统中各设备的设置、型号、类别、数量及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系统中各设备的基本功能及系统控制功能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验: 1) 防火卷帘控制器及手动控制按钮盒等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

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2-1条要求。 2) 卷门机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2-2条要求。 3) 防火卷帘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运行、控制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符合本规范5.3.2-3条要求。 5.4.3 防火门 1 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 防火门的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防火门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3条要求。 5.4.4 防火窗 1 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 防火窗的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防火窗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4条要求。 5.4.5 验收评定准则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项目全部检验合格,则系统为合格。如有不合格时,应限期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检。复检时,有抽样比例要求的应加倍检验。设备功能、系统控制功能复检不合格,不能通过验收。 6 消火栓系统 6.1设备和配件进场 6.1.1 一般规定 1 本章适用于供水设备、阀门、管材及管件的主要设备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检验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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