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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头布置在不同场所时的布置要求

喷头布置在不同场所时的布置要求
喷头布置在不同场所时的布置要求

喷头布置在不同场所时的布置要求

Wednesday, June 17, 2020

喷头的组合与布置

喷头的组合与布置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第七章 喷头的组合与布置 如前所述,单喷头水量分布是分布不均的,在灌溉较大的面积单靠一个喷头是不行的,系统设计时需要经过分析单个喷头的水量分布,通过喷头组合,获得一定的水量重叠,才能满足植物需求和提高水利用效率。 第一节 喷灌系统的灌水均匀性 图7-1表示4个喷头以喷头射程为间距、正方形布置时理论上的水量分布,图中的数据为无风条件下221个位置处的降雨深度。从图中可以看出,不同位置的降雨深度不尽相同,在正方形的中间,降雨量最小,也就是说,整个灌溉面积上灌水不是十分均匀。 1、喷灌均匀度 喷灌均匀度表示喷灌面积上水量分布的均匀程度,它是衡量喷灌灌水质量的主要技术指标之一,一般常用克里斯琴(christiensen)公式来表示: )(mn X Cu ∑-=0.1100% 7-1 式中,X ——喷灌面积上每一个喷灌强度观侧值与平均值之差的绝对值。 n ——观测值总数 m ——喷灌强度观测值的平均值 Cu ——均匀系数,以百分数表示 Cu 值越大表示喷洒面积上的水量分布越均匀,Cu 值越小表示喷灌越不均匀,对于草坪来讲,一般要求Cu 值范围在75%以上。 2、喷灌系统灌水均匀性的测定与度量 在田间等间距布置一定数量的雨量桶(布置方法可参阅相关技术规范),如图7-2所示,喷洒一段时间后,测定每个雨量桶中水量。然后利用公式7-1来计算。

221个雨量桶 图7-1 4个喷头正方形布置时水量的理论分布

第二节 喷头的组合方式与喷灌强度 一、喷头的组合方式 有三种主要的喷头布置方式: 1、正方形: 这种方式中相邻四个喷头组成的四条边距离相等,用于灌溉正方形的区域或有90度角的区域。尽管该方式有时均匀度欠佳,但四周有围栏的地区常使用这种方式。 正方形布置方式灌水覆盖度较差,其原因是因为对角线上两个喷头间距比边线上的要长。当边线上两个喷头间距为喷头的射程时(即50%法),对角线上两个喷头间距则为射程的70%,使得正方形中心喷水量偏少(图7-3)。 在风速小和没风的情况下可以使用55%的间距,有风时建议用更小的间距, 这取决于风的大小,下面给出风速和最大间距的对照表: 灌溉地点的风速(km/h ) 使用的最大间距(%直径) 0—— 5 55 6——10 50 水量偏少 图7-3 正方形布置时的水量偏少 区域

边墙型喷头设计规范

边墙型喷头设计规范 边墙型喷头的优点安装简便,在一些不考虑吊顶的房间,如办公室、客房,边墙型喷头安装比较隐蔽,与风口、灯具互不干扰,较受欢迎;边墙扩展型喷头由于保护面积大,保护跨度大,更是受到设计者的青睐。但由于边墙型喷头与普通喷头有着不同的特点,设计时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 1、不分场合,随意设计 边墙型喷头的缺点是:与室内最不利处起火点的距离较远,影响喷头的受热,造成灭火延误,影响灭火效果。 因此国内外规范对此种喷头的使用条件要求较严,对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使用更是有着很大限制。我国《喷规》6.1.3条规定:顶板为水平面的轻危险级、中危险级I级居室和办公室,可采用边墙型喷头。美国NFPA-13(2002年版)标准规定:边墙型喷头仅能在轻危险级场所中使用,只有在经过特别认证后,才允许在中危险级场所按经过特别认证的条件使用。有些设计者不论场合,为了美观,随意应用的做法是错误的。 2、喷头保护跨度超过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 边墙型喷头靠边墙安装,水是喷向其正前方的,受重力影响水流最终以抛物线状落地如图所示: 从喷头至水流落地点的水平距离叫喷头的射水跨度,因其不满足“能够喷湿对面墙和邻近端墙距溅水盘1.2m高度以下的墙面”的要求,因此不能叫保护跨度。因为从落地点至溅水盘1.2米高度以下的那段抛物线的水量,在保护区地面上的喷水强度不能满足标准要求,不能起到保护作用。按照标准要求只取喷头至距喷头溅水盘1.2米高度处之间布水线,这段布水抛物线的水平投影叫最大保护跨度。设计时有人误将喷头的射水跨度当做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来校核喷头的保护跨度是错误的。 3、喷头保护面积内喷水强度不足 《喷规》表7.1.12中的数据,是标准喷头K=80,在0.1MPa的工作压力下,在喷头前喷水量占流量的70%~80%,喷向背墙的水量占20%~30%流量的原则下,符合喷水强度要求计算出来的。如果选用标准边墙型喷头,且喷头的工作压力是0.1MPa,可以直接套用表中的数据。如果喷头的工作压力不是0.1MPa,或者选用非标准边墙型喷头,则要按下面两个原则就行设计计算:1)按喷头工作压力查喷水曲线,计算出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和喷头的最大间距。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和喷头的最大间距都应该满足“能够喷湿对面墙和邻近端墙距溅水盘1.2m高度以下的墙面”的要求。按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和喷头的最大间距布置喷头。 2)计算喷头的喷水强度是否满足要求。 不少设计者只注意到第一点,却忽视了第二点,往往造成喷头保护面积内喷水强度不足。 例如办公室,净宽4.26米,净长6.06米,按中危险I级设计自喷系统,选用K=115边墙扩展型喷头,工作压力0.2MPa。查喷头在0.2MPa时的喷水曲线,得最大保护跨度为6.2米,最大间距为2.55x2=5.1米。保护跨度6.06米<最大保护跨度为6.2米,符合要求。 喷头流量q=115x(10x0.2)0.5=162.6(L/min)

喷头的选型及布置

喷头的选型与布置 喷头的选型 选择喷头时,除需考虑其本身的性能,如喷头的工作压力、流量、射程、组合喷灌强度、喷洒扇形角度可否调节之外,还必须同时考虑诸如土壤的允许喷灌强度、地块大小形状、草坪品种、水源条件、用户要求等因素。另外,同一工程或一个工程的同一轮灌组中,最好选用一种型号或性能相似的喷头,以便于灌溉均匀度的控制和整个系统的运行管理。在已建项目中,有的为片面追求水景效果,安装了各种性能截然不同的喷头,致使灌溉均匀度无法保证。选择喷头时需特别注意的是,灌溉系统不是喷泉,其目的是为了弥补植物需水时空上的不足,而不是创作人工水景。因此,只能在首先满足草坪需水的前提下,尽量照顾到景观效果。 目前,草坪喷灌系统一般均采用埋藏升降式草坪喷头。 此类喷头品种繁多,以美国雨鸟公司(RAIN BIRD)的产品为例,按射程分,有0.9~6.1米的小射程喷头,6.4~15.3米的中等射程喷头,11.6~25.0米的大射程喷头;按驱动机构分,有球驱动、齿轮驱动和摇臂喷头;按调节方式分,有无工具调节和有工具调节喷头,等等。这些喷头均可在加压喷水时自动弹出地面,而灌水停止时又缩入地面,不会影响园林景观和草坪上的机械作业。 1.1 小射程喷头一般为非旋转散射式喷头,如雨鸟1800系列、UNI-Spray系列。这些喷头的弹出高度有50mm、75mm、100mm、150mm和300mm,可选配喷洒形式繁多或可调角度的喷嘴,喷灌强度较大。不但适用于小块草坪,也可用于灌木、绿篱的灌水和洗尘。这类喷头的喷嘴大多为“匹配灌溉强度喷嘴”,即无论全圆喷洒,还是半圆或90度及其他角度,其灌溉强度基本相同。这种特性对保证系统的喷洒均匀度极为有利。 1.2 中等射程喷头多为旋转喷头,如雨鸟T-Bird系列齿轮驱动无工具调节喷头、R-50球驱动无工具调节喷头、Maxi-Paw摇臂式无工具调节喷头、5004齿轮驱动有工具顶部调节喷头。这些喷头适用于中型面积绿地的灌溉。其中T-Bird、R-50和5004喷头均配有雨鸟公司性能独特的雨帘(Rain Curtain)喷嘴,使喷洒均匀度大为提高;Maxi-Paw喷头尤其适合水源水质较差的条件。 1.3 大射程喷头,如雨鸟Falcon和Talon系列均为旋转式齿轮驱动顶部有工具调节喷头。其特点是材料强度高,抗冲击性能好。除用于大面积草坪灌溉外,特别适合于运动场草坪灌溉系统。由于高尔夫球场草坪与一般公共草坪相比具有本身的特殊性,因此,高尔夫球场草坪喷头独成体系,如雨鸟Eagle系列和Impact-D系列喷头,即专为高尔夫球场草坪喷灌而设计。 在各种射程的喷头中,均可选择“止溢型”喷头。带止溢功能的喷头一般安装在地形起伏较大的草坪喷灌系统中的地形较低的部位,可有效防止当灌水停止时管道中的水从低位喷头溢出,影响喷头周围草坪的正常生长。 土壤的允许喷灌强度是影响喷头选型的主要因素之一。喷灌强度是指单位时间内喷洒在地面上的水深。我们一般考虑的是组合喷灌强度,因为灌溉系统基本上都是由多个喷头组合

边墙型喷头的设计

边墙型喷头的设计 边墙型喷头的优点安装简便,在一些不考虑吊顶的房间,如办公室、客房,边墙型喷头安装比较隐蔽,与风口、灯具互不干扰,较受欢迎;边墙扩展型喷头由于保护面积大,保护跨度大,更是受到设计者的青睐。但由于边墙型喷头与普通喷头有着不同的特点,设计时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 1、不分场合,随意设计 边墙型喷头的缺点是:与室内最不利处起火点的距离较远,影响喷头的受热,造成灭火延误,影响灭火效果。 因此国内外规范对此种喷头的使用条件要求较严,对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使用更是有着很大限制。我国《喷规》6.1.3 条规定:顶板为水平面的轻危险级、中危险级I级居室和办公室,可采用边墙型喷头。美国NFPA-13(2002年版)标准规定:边墙型喷头仅能在轻危险级场所中使用,只有在经过特别认证后,才允许在中危险级场所按经过特别认证的条件使用。有些设计者不论场合,为了美观,随意应用的做法是错误的。 2、喷头保护跨度超过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 边墙型喷头靠边墙安装,水是喷向其正前方的,受重力影响水流最终以抛物线状落地如图所示: 从喷头至水流落地点的水平距离叫喷头的射水跨度,因其不满足“能够喷湿对面墙和邻近端墙距溅水盘1.2m高度以下的墙面”的要求,因此不能叫保护跨度。因为从落地点至溅水盘1.2米高度以下的那段抛物线的水量,在保护区地面上的喷水强度不能满足标准要求,不能起到保护作用。按照标准要求只取喷头至距喷头溅水盘1.2米高度处之间布水线,这段布水抛物线的水平投影叫最大保护跨度。设计时有人误将喷头的射水跨度当做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来校核喷头的保护跨 度是错误的。 3、喷头保护面积内喷水强度不足 《喷规》表7.1.12中的数据,是标准喷头K=80,在0.1MPa的工作压力下,在喷头前喷水量占流量的70%~80%,喷向背墙的水量占20%~30%流量的原则下,符合喷水强度要求计算出来的。如果选用标准边墙型喷头,且喷头的工作压力是0.1MPa,可以直接套用表中的数据。如果喷头的工作压力不是0.1MPa,或者选用非标准边墙型喷头,则要按下面两个原则就行设计计算: 1)按喷头工作压力查喷水曲线,计算出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和喷头的最大间距。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和喷头的最大间距都应该满足“能够喷湿对面墙和邻近端墙距溅水盘1.2m高度以下的墙面”的要求。按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和喷头的最大间距布置喷头。 2)计算喷头的喷水强度是否满足要求。 不少设计者只注意到第一点,却忽视了第二点,往往造成喷头保护面积内喷水强度不足。

旋转式喷头设计规范

CECS213:2006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旋转型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技术规范Code of rotating sprinkler systems 中国计划出版社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旋转型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技术规范 Code of rotating sprinkler systems CECSxxx:2006 主编单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广州龙雨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施行日期:2006年xx月xx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6 北京

前言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5)建标协字第38号文《关于印发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5年第二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旋转型洒水喷头全称旋转型大水滴洒水喷头是我国自主开发的新型喷头,它由感应部分和布水部分组成。感应部分采用可靠的温感技术,布水部分采用水力自动旋转布水方式。产品具有结构简洁、技术可靠、质量稳定、洒水覆盖面积大、喷洒密度均匀、响应快速、安装简便、灭火效果好等特点。 采用旋转型洒水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保证喷水强度相同的前提下,和标准喷头相比,可以加大喷头布置间距,扩大单个喷头的保护面积,从而减少喷头设置数量和简化管道系统,可适用于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场所。 旋转型洒水喷头是消防洒水喷头的一种新型式,以它为主体而构成的旋转型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新成员,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的内容适用于旋转型洒水喷头,适用于旋转型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只是旋转型喷头的构造、技术参数(喷头流量、工作压力)、喷头间距、单个喷头保护面积与顶板的距离等有必要作出补充规定,为此编写本规范作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的补充。 本规范在总结国内应用旋转型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实践经验,广泛征求专家和使用检验单位的意见后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旋转型喷头、系统选型、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等。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1986]1649号文《关于请中国工程建筑标准化委员会负责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批准协会标准《旋转型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技术规范》,编号为:CECSxxx:200x,推荐给工程建设设计、施工、使用单位采用。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标准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 1总则 1.0.1 为了合理地设计水喷雾灭火系统,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生产、储存装置或装卸设施设置的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设计;本规不适用于运输工具或移动式水喷雾灭火装置的设计。 1.0.3 水喷雾灭火系统可用于扑救固体火灾,闪点高于60℃的液体火灾和电气火灾。并可用于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生产、储存装置或装卸设施的防护冷却。 1.0.4 水喷雾灭火系统不得用于扑救遇水发生化学反应造成燃烧、爆炸的火灾,以及水雾对保护对象造成严重破坏的火灾。 1.0.5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2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 水喷雾灭火系统water spray extinguishing system 由水源、供水设备、管道、雨淋阀组、过滤器和水雾喷头等组成,向保护对象喷射水雾灭火或防护冷却的灭火系统。 2.1.2 传动管transfer pipe 利用闭式喷头探测火灾,并利用气压或水压的变化传输信号的管道。 2.1.3 响应时间response time 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火警信号起,至系统中最不利点水雾喷头喷出水雾的时间。 2.1.4 水雾喷头spray nozzle 在一定水压下,利用离心或撞击原理将水分解成细小水滴的喷头。 2.1.5 水雾喷头的有效射程effective range of spray nozzle 水雾喷头水平喷射时,水雾达到的最高点与喷口之间的距离。 2.1.6 水雾锥water spray cone 在水雾喷头有效射程水雾形成的圆锥体。 2.1.7 雨淋阀组deluge valves unit 由雨淋阀、电磁阀、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压力表以及配套的通用阀门组成的阀组。 2.2 符号

边墙型喷头设计规范

边墙型喷头设计规范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边墙型喷头设计规范边墙型喷头的优点安装简便,在一些不考虑吊顶的房间,如办公室、客房,边墙型喷头安装比较隐蔽,与风口、灯具互不干扰,较受欢迎;边墙扩展型喷头由于保护面积大,保护跨度大,更是受到设计者的青睐。但由于边墙型喷头与普通喷头有着不同的特点,设计时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 1、不分场合,随意设计 边墙型喷头的缺点是:与室内最不利处起火点的距离较远,影响喷头的受热, 造成灭火延误,影响灭火效果。 因此国内外规范对此种喷头的使用条件要求较严,对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使用更是有着很大限制。我国《喷规》6.1.3条规定:顶板为水平面的轻危险级、中危险级I级居室和办公室,可采用边墙型喷头。美国NFPA-13(2002年版)标准规定:边墙型喷头仅能在轻危险级场所中使用,只有在经过特别认证后,才允许在中危险级场所按经过特别认证的条件使用。有些设计者不论场合,为了美观,随意应用的做法是错误的。 2、喷头保护跨度超过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 边墙型喷头靠边墙安装,水是喷向其正前方的,受重力影响水流最终以抛物线状落地如图所示: 从喷头至水流落地点的水平距离叫喷头的射水跨度,因其不满足“能够喷湿对面墙和邻近端墙距溅水盘1.2m高度以下的墙面”的要求,因此不能叫保护跨度。因为从落地点至溅水盘1.2米高度以下的那段抛物线的水量,在保护区地面上

的喷水强度不能满足标准要求,不能起到保护作用。按照标准要求只取喷头至距喷头溅水盘1.2米高度处之间布水线,这段布水抛物线的水平投影叫最大保护跨度。设计时有人误将喷头的射水跨度当做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来校核喷头的保护跨度是错误的。 3、喷头保护面积内喷水强度不足 《喷规》表7.1.12中的数据,是标准喷头K=80,在0.1MPa的工作压力下,在喷头前喷水量占流量的70%~80%,喷向背墙的水量占20%~30%流量的原则下,符合喷水强度要求计算出来的。如果选用标准边墙型喷头,且喷头的工作压力是0.1MPa,可以直接套用表中的数据。如果喷头的工作压力不是0.1MPa,或者选用非标准边墙型喷头,则要按下面两个原则就行设计计 算: 1)按喷头工作压力查喷水曲线,计算出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和喷头的最大间距。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和喷头的最大间距都应该满足“能够喷湿对面墙和邻近端墙距溅水盘1.2m高度以下的墙面”的要求。按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和喷头的 最大间距布置喷头。 2)计算喷头的喷水强度是否满足要求。 不少设计者只注意到第一点,却忽视了第二点,往往造成喷头保护面积内喷水 强度不足。 例如办公室,净宽4.26米,净长6.06米,按中危险I级设计自喷系统,选用K=115边墙扩展型喷头,工作压力0.2MPa。查喷头在0.2MPa时的喷水曲

消防喷头安装规范

7.1 一般规定 7.1.1 喷头应布置在顶板或吊顶下易于接触到火灾热气流并有利于均匀布水的位置。当喷头附近有障碍物时,应符合本规范7.2节的规定或增设补偿喷水强度的喷头。 7.1.2 直立型、下垂型喷头的布置,包括同一根配水支管上喷头的间距及相邻配水支管的间距,应根据系统的喷水强度、喷头的流量系数和工作压力确定,并不应大于表7.1.2的规定,且不宜小于2.4m。7.1.3 除吊顶型喷头及吊顶下安装的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标准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不应大于150mm。 1 当在梁或其他障碍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喷头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同时溅水盘与梁等障碍物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m,不应大于1OOmm。 2 在梁间布置喷头时,应符合本规范7.2.1条的规定。确有困难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550mm。 梁间布置的喷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距离达到550mm仍不能符合7.2.1条规定时,应在梁底面的下方增设喷头。 3 密肋梁板下方的喷头,溅水盘与密肋梁板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m,不应大于1OOmm。 4 净空高度不超过8m的场所中,间距不超过4×4(m)布置的十字梁,可在梁间布置1只喷头,但喷水强度仍应符合表5.0.1的规定。7.1.4 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的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应符合表7.1.4的规定:

7.1.5 图书馆、档案馆、商场、仓库中的通道上方宜设有喷头。喷头与被保护对象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3m;喷头溅水盘与保护对象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7.1.5的规定: 7.1.6 货架内置喷头宜与顶板下喷头交错布置,其溅水盘与上方层板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7.1.3条的规定,与其下方货品顶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50mm。 7.1.7 货架内喷头上方的货架层板,应为封闭层板。货架内喷头上方如有孔洞、缝隙,应在喷头的上方设置集热挡水板。集热挡水板应为正方形或圆形金属板,其平面面积不宜小于0.12m2,周围弯边的下沿,宜与喷头的溅水盘平齐。 7.1. 8 净空高度大于800mm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内有可燃物时,应设置喷头。 7.1.9 当局部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与相邻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场所连通的走道或连通门窗的外侧,应设喷头。 7.1.10 装设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喷头应布置在顶板下。7.1.11 顶板或吊顶为斜面时,喷头应垂直于斜面,并应按斜面距离确定喷头间距。 尖屋顶的屋脊处应设一排喷头。喷头溅水盘至屋脊的垂直距离,屋顶坡度≥1/3时,不应大于0.8m;屋顶坡度<1/3时,不应大于0.6m。7.1. 12 边墙型标准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与间距,应符合表7.1.12的规定: 7.1.13 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配水支管上的喷头

国家标准《喷淋设计规范》

3 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 3.0.1 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轻危险级 2中危险级 Ⅰ级 Ⅱ级 3 严重危险级 Ⅰ级 Ⅱ级 4 仓库危险级 Ⅰ级 Ⅱ级 Ⅲ级 3.0.2 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用途、容纳物品的火灾荷载及室内空间条件等因素,在分析火灾特点和热气流驱动喷头开放及喷水到位的难易程度后确定。举例见本规范附录A。 3.0.3 当建筑物内各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及灭火难度存在较大差异时,宜按各场

所的实际情况确定系统选型与火灾危险等级。 4 系统选型 4.1 一般规定 4.1.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在人员密集、不易疏散、外部增援灭火与救生较困难的性质重要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中设置。 4.1.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适用于存在较多下列物品的场所: 1 遇水发生爆炸或加速燃烧的物品; 2 遇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物品; 3 洒水将导致喷溅或沸溢的液体。 4.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系统选型,应根据设置场所的火灾特点或环境条件确定,露天场所不宜采用闭式系统。 4.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闭式喷头或启动系统的火灾探测器,应能有效探测初期火灾; 2 湿式系统、干式系统应在开放一只喷头后自动启动,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应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后自动启动; 3 作用面积内开放的喷头,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设计选定的强度持续喷水;

4 喷头洒水时,应均匀分布,且不应受阻挡。 4.2 系统选型 4.2.1 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湿式系统。 4.2.2 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干式系统。 4.2.3 具有下列要求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预作用系统: 1 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管道漏水; 2 严禁系统误喷; 3 替代干式系统。 4.2.4 灭火后必须及时停止喷水的场所,应采用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 4.2.5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雨淋系统: 1 火灾的水平蔓延速度快、闭式喷头的开放不能及时使喷水有效覆盖着火区域; 2 室内净空高度超过本规范6.1.1条的规定,且必须迅速扑救初期火灾; 3 严重危险级Ⅱ级。 4.2.6 下列场所应采用设置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货品堆积高度等于或大于4.5m的仓库危险级Ⅰ级、Ⅱ级

消防喷淋头的安装间距与规范标准[详]

消防喷淋头的安装间距与规范 7.1 一般规定 7.1.1 喷头应布置在顶板或吊顶下易于接触到火灾热气流并有利于均匀布水的位置。当喷头附近有障碍物时,应符合本规范7.2节的规定或增设补偿喷水强度的喷头。 7.1.2 直立型、下垂型喷头的布置,包括同一根配水支管上喷头的间距及相邻配水支管的间距,应根据系统的喷水强度、喷头的流量系数和工作压力确定,并不应大于表7.1.2的规定,且不宜小于2.4m。7.1.3 除吊顶型喷头及吊顶下安装的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标准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不应大于150mm。 1 当在梁或其他障碍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喷头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同时溅水盘与梁等障碍物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m,不应大于1OOmm。 2 在梁间布置喷头时,应符合本规范7.2.1条的规定。确有困难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550mm。 梁间布置的喷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距离达到550mm仍不能符合7.2.1条规定时,应在梁底面的下方增设喷头。 3 密肋梁板下方的喷头,溅水盘与密肋梁板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m,不应大于1OOmm。 4 净空高度不超过8m的场所中,间距不超过4×4(m)布置的十字梁,可在梁间布置1只喷头,但喷水强度仍应符合表5.0.1的规定。7.1.4 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的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应符合表

7.1.4的规定: 7.1.5 图书馆、档案馆、商场、仓库中的通道上方宜设有喷头。喷头与被保护对象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3m;喷头溅水盘与保护对象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7.1.5的规定: 7.1.6 货架内置喷头宜与顶板下喷头交错布置,其溅水盘与上方层板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7.1.3条的规定,与其下方货品顶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50mm。 7.1.7 货架内喷头上方的货架层板,应为封闭层板。货架内喷头上方如有孔洞、缝隙,应在喷头的上方设置集热挡水板。集热挡水板应为正方形或圆形金属板,其平面面积不宜小于0.12m2,周围弯边的下沿,宜与喷头的溅水盘平齐。 7.1. 8 净空高度大于800mm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内有可燃物时,应设置喷头。 7.1.9 当局部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与相邻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场所连通的走道或连通门窗的外侧,应设喷头。 7.1.10 装设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喷头应布置在顶板下。 7.1.11 顶板或吊顶为斜面时,喷头应垂直于斜面,并应按斜面距离确定喷头间距。 尖屋顶的屋脊处应设一排喷头。喷头溅水盘至屋脊的垂直距离,屋顶坡度≥1/3时,不应大于0.8m;屋顶坡度<1/3时,不应大于0.6m。7.1. 12 边墙型标准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与间距,应符合表7.1.12的规定:

对于自喷规范中喷头的布置的两点理解与运用

对于自喷规范中喷头的布置的两点理解与运用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 200092) 摘要:通过对规范中自喷喷头设置、选用的条文解读,阐述了在工程设计中对其的理解与应用。 关键词:喷头溅水盘喷头的安装高度边墙型扩展覆盖面喷头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本身包含了很多的概念及规范条文细则,需要我们认真的学习与解读,并且不断通过工程设计实践去加深、完善对规范条文细则的理解与应用;本文对在实际工程中个人认为经常喷到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的设置问题粗浅的谈两点个人的理解,希望各位不吝指正; 1.对规范7.1.3条中喷头“梁下”与“梁间”布置的理解与应用 在施工说明中在表达喷头的安装高度时往往很概念性的表述为“在无吊顶的场所处布置的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小于75mm且不大于150mm”而忽视了另外很重要的一条即“在无吊顶的场所处布置喷头时,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550mm”,致使施工当中施工单位往往按照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大于150mm的要求控制顶板下喷头的安装,常常满足不了规范的要求; 其实《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版)第7.1.3条中即明确和扩展了在无吊顶的场所处,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可根据结构主梁与次梁的高度关系以及柱间的跨度尺寸等不同情况下的设置要求,而不是笼统的按与顶板的距离不小于75mm且不大于150mm设置;

第7.1.3条中1:当在梁或其他障碍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喷头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同时溅水盘与梁等障碍物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5mm且不大于100mm。2:在梁间布置喷头时,应符合本规范7.2.1条的规定。确有困难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550mm。梁间布置的喷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距离达到550mm仍不能符合7.2.1条规定时,应在梁底面的下方增设喷头;这两条中需特别注意的是喷头的布置是在“梁间”或是“梁下”需梳理清楚,以便在实际设计布置喷头时很好的运用以上两条的规定;下面图示说明一下喷头在顶板底部的设置位置,见下图; 图中,次梁底与顶板的距离为A,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为B,主楼底与顶板的距离为C;如果B》A即为在梁或其他障碍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喷头的情况,此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同时溅水盘与梁等障碍物底面的距离不小于25mm且不大于100mm。要满足第7.1.3条中1的要求,则次梁在顶板下的净高最大值为275mm;如果B〈A即为在梁间布置喷头的情况,此时应符合本规范7.2.1条的规定,确有困难时,喷头溅水盘与顶板距离应控制在550mm以内; 真正理解以上两条的具体规定的前提是要与《自喷规范》中的7.2.1条中的具体规定相结合,下图为7.2.1条规定的表格和图示; 7.2.1条中对喷头溅水盘与顶板(梁、风管)底面的距离以及喷头与梁、风管的水平距离作了明确的规定;一方面,对于本文开头提到的如果在表达喷头的安装高度时往往一句话即在无吊顶的场所处布置的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小于75m且不大于150mm,而实际平面图中喷头

方案二采用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K=115),则喷头布置如图二

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技术探讨 本文探讨了高层旅馆客房采用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的可行性及其设计要点,并对正确理解《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及其条文解释提出看法。 关键词: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旅馆客房火灾危险等级标准喷头流量压力 喷头的合理选型和布置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是指流量系数K=115的边墙型快速响应喷头。我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以下简称《喷规》)对边墙型标准喷头和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都作了相关规定。本文针对工程实例对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提出笔者的看法。 某高层旅馆(四星级酒店)标准客房的净尺寸为7.0m×4.0m。由于建筑专业室内不设吊顶,因美观需要,只能采用边墙型喷头。根据我国《喷规》附录A,该旅馆客房属中危险级Ⅰ级。 方案一:该客房内喷头采用边墙型标准喷头(K=80),根据《喷规》表7.1.12边墙型标准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与间距(m)

度 注:1 两排相对喷头应交错布置; 2 室内跨度大于两排相对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时,应在两排相对喷头中间增设一排喷头。 则喷头布置如图一。 图一可看出,一间客房内边墙型标准喷头多达6个,无疑加大了系统的设计流量(具体详本文后面部份),也给客房的室内装修增添了困难. 方案二:采用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K=115),则喷头布置如图二。 图二可看出,采用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则仅需布置一个喷头。很明显此种喷头的优点是保护面积大,安装简便,配水管道易于布置,室内装修非常方便。 图二

方案二为多数设计单位采用。但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尚未纳入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洒水喷头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5135-95的规定内容之中,《喷规》6.1.3对此仅规定了:“顶板为水平面的轻危险级,中危险级Ⅰ级居室和办公室,可采用边墙型喷头。”其条文解释则又称国外对采用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有严格规定:保护场所应为轻危险级,中危险级系统采用时须经特许。美国NFPA13(1996年版)确实有此规定。这就给设计人员带来了困惑,高层旅馆客房究竟能否采用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呢?其实,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的划分标准各国不尽相同。英美国家与我国差异较大。高层旅馆客房在我国属中危险级Ⅰ级,但在英美日德等国均属于轻危险级。可见高层旅馆客房采用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在国外也是允许的。另外,火灾调查发现,许多旅馆客房火灾只有少量的可燃物燃烧,即造成室内人员CO中毒死亡。所以旅馆客房内安装喷头,应尽量选用快速响应喷头,以减少室内人员的死亡。而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正是流量系数K=115的边墙型快速响应喷头。 确定了高层旅馆客房采用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的可行性,笔者发现如何确定其设计参数也是个难题。可喜的是,2001版《喷规》新增了7.1.13条“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配水支管上的喷头间距,喷头与两侧端墙的距离,应按喷头工作压力下能够喷湿对面墙和邻近端墙距溅水盘1.2m高度下的墙面确定,且保护面积内的喷水强度应符合本规范表5.0.1的规定。”因此设计中采用此种喷头时,要求按本条规定并根据生产厂家提供的喷头流量特性洒水分布和喷湿墙面范围等资料,确定喷水强度和喷头的布置。 笔者设计的该星级酒店的客房净尺寸为4.0m×7.0m,要求该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能够喷湿对面墙和邻近端墙距溅水盘1.2m高度下的喷水范围宽度≥4.0m,长度≥7.0m(图三曲线①)。经查阅,未发现有国内厂家生产的该喷头的喷远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范文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J84—8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6年7月1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筑物、构筑物危险等级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数据的基本规定第三章消防给水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 第四章喷头布置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仓库的喷头布置 第三节舞台、闷顶等部位的喷头布置 第四节边墙型喷头布置 第五章系统组件 第一节喷头 第二节阀门与检验、报警装置

第三节监测装置 第四节管道 第六章系统类型 第一节湿式喷水灭火系统 第二节干式喷水灭火系统 第三节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 第四节雨淋喷水灭火系统 第五节水幕系统 第七章水力计算 第一节设计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 第二节减压孔板和节流管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建筑物、构筑物危险等级举例 附录三本规范用词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合理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的功能,火灾危险性以及当地气候条件等特点,合理选择喷水灭火系统类型,做到保障

安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工厂等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0.4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建筑物、构筑物危险等级和自动喷水 灭火系统设计数据的基本规定 第2.0.1条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构筑物,其危险等级应根据火灾危险性大小、可燃物数量、单位时间内放出热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发热量大、燃烧猛烈和蔓延迅速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发热量中等、火灾初期不会引起迅速燃烧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量少、发热量较小的建筑物、构筑物。 注:危险等级举例见附录二。 第2.0.2条各危险等级的建筑物、构筑物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喷水强度、作用面积和喷头工作压力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湿式喷水灭火系统、干式喷水灭火系统和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的基本

喷头的布置、安装及验收

喷头的布置、安装及验收 一、布置 1. 直立型、下垂型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直立型、下垂型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的布置,包括同一根配水支管上喷头的间距及相邻配水支管的间距,应根据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洒水喷头类型和工作压力确定,并不应大于下表的规定,且不应小于1.8m。 注: 1)设置单排洒水喷头的闭式系统,其洒水喷头间距应按地面不留漏喷空白点确定。 2)严重危险级和仓库危险级场所宜采用流量系数大于80的洒水喷头。 2. 边墙型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注: 1)两排相对洒水喷头应交错布置。

2)室内跨度大于两排相对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时,应在两排相对喷头之间增设一排喷头。 3. 直立型、下垂型扩大覆盖面积喷头 直立型、下垂型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应采用正方形布置,其布置间距不应大于下表的规定,且不应小于2.4m。 4. 溅水盘和顶板的距离 除吊顶型洒水喷头及吊顶下设置的洒水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和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应为75mm~150mm,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在梁或其他障碍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洒水喷头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同时溅水盘与梁等障碍物底面的垂直距离应为 25mm~100mm。 2)当在梁间布置洒水喷头时,洒水喷头与梁的距离应符合规定。确有困难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550mm。梁间布置的洒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距离达

到550mm仍不能符合规范规定时,应在梁底面的下方增设洒水喷头。 3)密肋梁板下方的洒水喷头,溅水盘与密肋梁板底面的垂直距离应为25mm~100mm。 4)无吊顶的梁间洒水喷头布置可采用不等距方式,但喷水强度仍应符合相应的要求。 二、安装 1. 喷头安装必须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2. 喷头安装时,不应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严禁给喷头、隐蔽式喷头的装饰盖板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 3. 喷头安装应使用专用扳手,严禁利用喷头的框架施拧;喷头的框架、溅水盘产生变形或释放原件损伤时,应采用规格、型号相同的喷头更换。 4. 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处的喷头,应加设喷头防护罩。 5. 喷头安装时,溅水盘与吊顶、门、窗、洞口或障碍物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喷头的组合与布置

喷头的组合与布置 Corporation standardization office #QS8QHH-HHGX8Q8-GNHHJ8

第七章 喷头的组合与布置 如前所述,单喷头水量分布是分布不均的,在灌溉较大的面积单靠一个喷头是不行的,系统设计时需要经过分析单个喷头的水量分布,通过喷头组合,获得一定的水量重叠,才能满足植物需求和提高水利用效率。 第一节 喷灌系统的灌水均匀性 图7-1表示4个喷头以喷头射程为间距、正方形布置时理论上的水量分布,图中的数据为无风条件下221个位置处的降雨深度。从图中可以看出,不同位置的降雨深度不尽相同,在正方形的中间,降雨量最小,也就是说,整个灌溉面积上灌水不是十分均匀。 1、喷灌均匀度 喷灌均匀度表示喷灌面积上水量分布的均匀程度,它是衡量喷灌灌水质量的主要技术指标之一,一般常用克里斯琴(christiensen)公式来表示: ) (mn X Cu ∑-=0.1100% 7-1 式中,X ——喷灌面积上每一个喷灌强度观侧值与平均值之差的绝对值。 n ——观测值总数 m ——喷灌强度观测值的平均值 Cu ——均匀系数,以百分数表示 Cu 值越大表示喷洒面积上的水量分布越均匀,Cu 值越小表示喷灌越不均匀,对于草坪来讲,一般要求Cu 值范围在75%以上。 2、喷灌系统灌水均匀性的测定与度量 在田间等间距布置一定数量的雨量桶(布置方法可参阅相关技术规范),如图7-2所示,喷洒一段时间后,测定每个雨量桶中水量。然后利用公式7-1来计算。

221个雨量桶 图7-1 4个喷头正方形布置时水量的理论分布

第二节 喷头的组合方式与喷灌强度 一、喷头的组合方式 有三种主要的喷头布置方式: 1、正方形: 这种方式中相邻四个喷头组成的四条边距离相等,用于灌溉正方形的区域或有90度角的区域。尽管该方式有时均匀度欠佳,但四周有围栏的地区常使用这种方式。 正方形布置方式灌水覆盖度较差,其原因是因为对角线上两个喷头间距比边线上的要长。当边线上两个喷头间距为喷头的射程时(即50%法),对角线上两个喷头间距则为射程的70%,使得正方形中心喷水量偏少(图7-3)。 在风速小和没风的情况下可以使用55%的间距,有风时建议用更小的间距, 这取决于风的大小,下面给出风速和最大间距的对照表: 灌溉地点的风速(km/h ) 使用的最大间距(%直径) 0—— 5 55 6——10 50 水量偏少 图7-3 正方形布置时的水量偏少区域

消防喷淋头安装间距和规范

消防喷淋头安装间距和规范 7.1一般规定 7.1.1喷头应布置在顶板或吊顶下易于接触到火灾热气流并有利于均匀布水的位置。当喷头附近有障碍物时,应符合本规范7.2节的规定或增设补偿喷水强度的喷头。 7.1.2直立型、下垂型喷头的布置,包括同一根配水支管上喷头的间距及相邻配水支管的间距,应根据系统的喷水强度、喷头的流量系数和工作压力确定,井不应大于表7.1.2的规定.且不宜小于2.4m。 7.1.3除吊顶型喷头及吊顶下安装的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标准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且不应大于150mm。 7.1.4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的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应符合表7.1.4的规定: 7.1.5图书馆‘档案馆、商场、仓库中的通道上方宜设有喷头。喷头与被保护对象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3m;喷头溅水盘与保护对象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手表7.1.5的规定: 7.1.6货架内喷头宜与顶板下喷头交错布置,其溅水盘与上方层板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7.1.3条的规定,与其下方货品顶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50mm。 7.1.7货架内喷头上方的货架层板,应为封闭层板。货架内喷头上方如有孔洞、缝隙应在喷头的上方设置集热挡水板。集热档水板应为正方形或圆形金属板,其平面面积不宜小于0.12m2,周围弯边的下沿,宜与喷头的溅水盘平齐。 7.1.8净空高度大于800mm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内有可燃物时,应设置喷头。 7.1.9当局部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与相邻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场所连通的走道或连通开口的外侧,应设喷头。 7.1.10装设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喷头应布置在顶板下。 7.1.11顶板或吊顶为斜面时,喷头应垂直于斜面,并应按斜面距离确定喷头间距。 尖屋顶的屋脊处应设一排喷头。喷头溅水盘至屋脊的垂直距离,屋顶坡度>1/3时,不应

《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GB50084-2017(精简版)

《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GB50084-2017(精简版)2018年1月1日实施 《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GB50084-2017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净空高度为12m~18m民用建筑高大净空场所采用湿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湿式系统保护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的设置要求;家用喷头、扩大覆盖面积喷头和特殊应用喷头的设置要求以及系统采用氯化聚氯乙烯(PVC-C)消防专用管的设置要求和部分术语等; 2、调整仓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喷头布置参数和局部应用系统的设置要求等; 3、删除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的设置要求; 4、修改现行规范中不便操作的一些条款,协调与其他规范的关系。 1总则 1.0.1为了正确、合理地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工厂、核电站及飞机库等特殊功能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1.0.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密切结合保护对象的功能和火灾特点,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设计采用的系统组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并应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 1.0.5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变更用途和使用功能时,应校核原有系统的适用性。当不适应时,应按本规范重新设计。 2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等组成,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 2.1.2 闭式系统 采用闭式洒水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1.3 开式系统 采用开式洒水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1.4 湿式系统 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水的闭式系统。 2.1.5 干式系统 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气体的闭式系统。 2.1.6预作用系统 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不充水,发生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充气管道上的压力开光连锁控制与作用装置和启动消防水泵,向配水管道供水的闭式系统。(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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