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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检查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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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检查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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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检查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保证各条高速公路安全舒适的运行,养护工作质量是基础。为保证养护质量达到规范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养护工作检查的时间安排与内容:

一月日常检查路面清洁,存在隐患的报告;

二月日常检查路面清洁,存在隐患的报告;

三月季度检查路面清洁,存在隐患的报告;

四月日常检查路面清洁,存在隐患的报告,清理边沟,隔离栅、防眩网、边坡等的整理,小修工程的检查;

五月日常检查路面清洁,存在隐患的报告,清理边沟,隔离栅、防眩网、边坡等的整理,小修工程的检查,水毁工程的修复;

六月季度检查路面清洁,存在隐患的报告,清理边沟,隔离栅、防眩网、边坡等的整理,小修工程的检查,水毁工程的修复;

七月日常检查路面清洁,存在隐患的报告,清理边沟,隔离栅、防眩网、边坡等的整理,小修工程的检查,水毁工程的修复;

八月日常检查路面清洁,存在隐患的报告,清理边沟,隔离栅、防眩网、边坡等的整理,小修工程的检查,水毁工程的修复;

九月季度检查路面清洁,存在隐患的报告,清理边沟,隔离栅、防眩网、边坡等的整理,小修工程的检查,水毁工程的修复;

十月日常检查路面清洁,存在隐患的报告,清理边沟,隔离栅、防眩网、边坡等的整理,小修工程的检查,水毁工程的验收,除雪设备、除雪剂的准备;

十一月日常检查路面清洁,存在隐患的报告。

十二月年终检查规范所规定的检查在此次做一年终的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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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检查组织机构的确定

1、日常检查由公司内部组成检查机构,对各条线路进行评分,以百分制为基础,人员构成为;

组长:冯志刚

常务副组长:朱福龙

副组长:刘瑞华、梁平

组员:各部部长

2、季度、半年、年终检查邀请业主参加,对养护工作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利改进。

第四条检查的奖罚

1、检查以百分制为基础,检查评分在90分,不奖不罚,90分以上,每1分奖励1000元人民币,每低1分,罚1000元人民币。

2、在季度检查中,在第一条的基础上,获得第一名的奖励3000元人民币,否则罚1000元人民币。

3、在年终检查中,获得95分以上的奖励10000元人民币,否则罚3000元人民币。

4、公司员工可享受奖励金额的80%,如果受罚,只发放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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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篇一:农村公路养护实施方案 红安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促进农 村社会和经济发展,根据《红安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红政办 [20xx]3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机构与职责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交通局 监督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二)县交通局设立长常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乡镇设立农村公路养 护管理站(挂牌)。 1、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具体行使农村公路养护 管理职能,其 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公路建设 和养护技术规范、标准。 2)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年度计划,检查考核年度计划的 执行情况,审定并报送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方案和资金预算、拨付方案。 4)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推广公路 养护管理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5)依法行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职能,指导各乡镇、行政村做好乡村 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2、各乡镇(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挂牌),负责辖区内农村公 路的养护与管理,站长由乡镇指派干部兼任,具体负责辖区内乡道、村道 养护的组织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法规、政策,执行公路养护规范及 技术标准,保持公路及附属设施完好、畅通。

2)制定、编制本乡镇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年度计划,定期检查乡村公 路养护质量及养护计划的执行情况,定期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农村公 路管理部门通报乡村公路养护情况。 3)组织公路养护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培训和乡镇辖区内的乡村公 路养护。 二、养护计划及人员配备 1、养护计划按养护项目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1)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由各乡镇确定的兼职管理干部具体组织实施。 县乡村公路管理段每年10月底之前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次年度养护 计划,待审批后分解下达执行。 2)农村公路的大中修和路面改善工程项目,由县乡村公路管理段上 报项目计划和预(概)算,按公路基本建设程序履行立项、设计、审批等 手续,并具体组织实施。 2、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招、投标由县乡村

城郊公路局养护管理办法

城郊公路局养护管 理办法

城郊公路局养护管理办法(讨论稿) 为加强公路养护管理,保障公路安全,舒适、畅通、提高公路养护质量和投资效益,充分调动全体养护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省、市养护管理办法,给全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1、为进一步充分发挥公路养护资源集中优势,养护所根据布局《公路养护中心站加道班组建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组大分小,推向市场、分流人员、提高效益,先试后推”的通知,我公司正在进行对陈家桥养护中心站的组建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化管理,调动广大养护职工的积极性,明确岗位分工,强化职工责任意识,弘扬公路人的良好工作作风,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转变观念,坚持按劳取酬的基本原则。 3、使有限的养护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确保职工合法收入的提高。 二、基本原则 1、实行集中领导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管理模式。 2、实行计划经济,责任包干的运行方式。 3、采取丽、权、利相结合的运行方式。 4、严格执行制度管理。 三、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

1、设立1个养护中心站加6个道班;陈家桥养护中心站,粟山道班,资江道班,资洲道班,陈家桥道班,石桥道班,交通流理观测站。 2、中心站养护站站长由养护所聘任,站员由站长组合。站长为第一责任人。道班不另设班长,班员由养护所,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班分段。负责制划分保养责任人,养护所明确监管单位负责人,设置路段责任公示牌,建立公路养护责任台帐。 3、中心站长聘任有效期为1年,在聘任期,如不能完成所里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或管理混乱,不能胜任站长工作的养护所随时解聘;站员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站长能够报养护所批准解聘。 4、道班保养责任人不能完成责任段的工作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监管责任人,能够报养护所批准解聘。 5、解聘人员都按待岗人员对待。解聘人员要求上岗工作的,必须书面申请,由养护所根据本人申请态度,可安排或不安排。 6、养护所管理人员实行分片监管责任人,分管该片的管理人员负责对该片各责任段的任务下达和验收,负责督促各责任段的任务完成。 7、人员分工。 (1)所长负责养护所的全面工作,主抓日常养护工作安排,工作协调生产任务完成的落实等等。 副所长李爱彩负责日常养护方面的工作。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细则

长沙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维护农村公路的使用功能,延长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根据《湖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长交办[2009]173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沙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此细则。 第二条考核范围和对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统计口径内的县道、乡道和村道,管理养护工作包括日常保养、小修、中修、大修、绿化和灾害性防治、危旧桥梁改造、安全保障及路政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市农村公路局成立考核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养护的副局长任副组长,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县乡科。考核小组全面负责对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考核,按100分制进行计算,考核分五个方面:养护质量考评(40分)、养护规章制度(10分)、养护工程管理(20分)、资金和计划管理(15分)、路政管理(15分)。 第二章养护质量考评 第四条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的基本要求是:保持路面整洁、横坡适度;路肩平整坚实、边坡稳定、排水畅通;桥涵、构造物完好;交通标志、防护设施完好;绿化协调美观。逐步实施GBM(文明路)工程,力争构成畅、洁、绿、美的农村公路交通环境。 第五条农村公路日常保养要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0-2007)及其他相关规定、操作规程组织实施,按照路面、路基、桥涵构造物和沿线设施四项养护质量内容评定分等。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路况评定县、乡道以优良率为考核指标,村道以好路率为考核指标。市级实行目标考核,县级实行量化考核。 一、各县(市)、区按要求上报公路技术状况自检评定表(5分) 二、县道和乡道按优良率评定(25分) 三、村道按好路率评定(10分) 县乡道优良率低于目标值不得分,达目标值得20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5分;村道达目标值得7分,每增加3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3分。年终优良率抽查与上报结果不一致,等级下降的,每发现1公里扣1分,扣完为止。各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确保本级农村公路优良率目标值全面完成。 第三章养护规章制度 第六条各县(市、区)对现有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进行规范,对机构级别、人员编

公路养护道班管理制度

公路养护道班管理制度 公路养护道班管理制度 1、道班管理制度: ①各养护中心及各作业点认真执行公司下达的六项管理制度 ②各养护中心及各作业点必须严守纪律,遵守公司下发的作息时间规定工作制度, ③切实加强道班管理,结合道班工作量大,要求高等特点,各中心及作业点要按公司定编人员在岗上班,禁止请临时工替代本人上班,一经发现有此情况,除本人按旷工处理外,并将扣除主任当月岗位津贴。 2、请消假制度: ①各中心主任必须加强组织观念,严守工作岗位,认真抓好全面工作,不得擅自离开中心和离开工作岗位,各养护中心主任有事离队和休假必须向公司养护科负责人请假,各中心及作业点的养护工作人员有事离队必须向本中心或作业点的负责人请假,经允许后方可离队和休假,未经批准擅自离队和休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旷工论处,除按规定扣罚工资外,还须向公司作出书面检查。 ②职工休礼拜原则上经队长批准同意方可休假,但为了更好的进行管理,凡职工休礼拜两天内只须队里审批,超过两天以上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职工休假期间如因工作需要须回队上班时,必须做到”召之即回”。 ③职工请事假和病假一律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方可休假,其中请病假还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和意见,否则不予批准,所有请假人员均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将相关手续留存队里,未经同意擅自离队休假和休假期间要求归队上班而无故不归队的,一律按旷工论处,并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按国务院制定的《企业职工奖惩制度》相关进行严肃处理。 ④各中心及各作业点,需严格考勤制度,认真抓好职工的出工出勤工作管理,科学并妥善安排好职工休息,保证足够人员上路作业。 3、舆论宣传制度: ①各养护中心及各作业点要有以路为业,以队为家的事业心,加大对公路养护好人好事的宣传力度。 ②各养护中心每月不得少于6篇通讯报道稿件,各作业点每月不得少于2篇通讯报道稿件。 4、卫生制度:各中心及作业点要保持良好的庭院卫生环境以及职工的室内卫生,在生活卫生以及作息时间上要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5、三产生产制度: ①各养护中心及作业点要加大力度积极对外拓展第三产业,对外创收,以弥补养护经费不足。 ②全体职工充分发扬养护职工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立足自身、不等不靠、克服困难,所有大中修工程及简单的维修工程必须自己完成。 感谢您的阅读!

公路日常养护绩效考核方案.

公路日常养护绩效考核方案 为建立健全高速公路日常养护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意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搞好小修保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畅、洁、绿、美、新”的道路交通环境,为社会提供文明、优质、方便、高效的服务,坚持“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原则,养护所研究决定对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机构 养护所为加强对道班日常养护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考评原则开展工作,养护所将成立“道班日常养护考核领导组”,对道班的小修保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考核组织机构为: 组长:纪平 副组长:宋文铎 成员:生产科、综合科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为养护技术规范规定的公路小修保养的内容,考核办法分为月考与年度考核两部分。 (一)月考核办法 月考核办法分生产任务考核、日常养护、道班内容考核三部分,以百分制计分法考核。 生产任务考核(60分) 每月由生产科根据路基、路面实际情况制定生产计划,按定额安排道班生产任务,实施月初签订生产任务单,月底由养护所考核组组织逐项进行考核验收。

1、按日常养护规范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计满分,质量达不到标准,按工程质量合格率进行扣分,99%~100%不扣分,98%~99%扣0.5分,97%~98%扣0.5分依此类推。 2、任务未完成者,按未完成任务占总分的百分率扣分。 (二)公路日常养护(40分) 道班所管辖路段保持路面平展,路容整齐、行车舒畅、排水通畅、构造物桥涵及沿线设施完善。 1、对于出现坑槽松散等病害不及时填补,路容不整齐,碎石、小型塌方、障碍物不及时算帐者,发现一处扣0.1-0.5分。 2、标志牌、里程牌、百米桩、桥栏杆、安全墩、护栏出现歪倒、缺失、损坏等情况不及时维修,发现一处扣1分。 3、雨、雪后及时上路清除积水、积雪,排除路面、边沟积水,发现一处未及时清除扣 0.1-1分。 4、要求出勤率在98%以上,班长有事向生产科负责人请假所长批示,养路工向班长请假由生产科长批示。未按制度办理,发现一项扣1分。出勤率在98%不扣分,95%-97%扣1分,92%-94%扣2分,依次类推。 杜绝出工不出力的现象发生,班长将每月考勤记录上报生产科,不上报扣2分。 1、养护员工上路作业必须穿安全标志服,戴安全帽,发现1人未穿扣1分,不准酒后上路,发现一次扣2分,并扣本人当日工资。 (三)道班内部考核 道班内部考核主要是班长对养路工的考核,以加强道班内部管理。

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XX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提高公路通行质量,保障公路建设成果,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办公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县级公路、乡级公路、村级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涵洞、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管理养护是指公路的日常维护,附属设施管护,受灾工程恢复,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工程,道路安全维护及路产路权保护等。 第四条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包括路基、路面、边沟、边坡、桥梁、涵洞及其他辅助建筑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破坏,公民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等行为。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按照“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管理养护机制。县人民政府为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县交通运输局及所

属相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村共同承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县交通运输局对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职能,负责编制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养护计划及大中修方案,争取上级资金,协助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管理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二)县公路管理局是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施单位,具体承担全县县道及乡镇人民政府委托管养的县通乡公路的管养工作,拟定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按照批复的计划组织实施,同时负责对乡村道公路养护业务的指导和技术培训等工作。 (三)县农村公路规划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各乡镇交通管理站的业务指导、培训和检查;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的初步勘测设计和工程质量监管指导;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管养的资料汇总统计和上报等工作。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本辖区乡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应建立相关机构,健全相关制度,明确人员和责任,强化对辖区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监督考核。乡镇交通管理站作为乡镇人民政府具体承担本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工作机构,要切实承担起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具体工作,保护好受委托管养的县通乡公路上的交通安全标志标牌、站亭站台、防护栏等公路附属设施;受县路政大队的委托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公路路政执法工作,维护好路产路权。负责辖区内乡、村公路安保工程的实施,并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受县交管所、海事处委托配

山东省公路日常养护内业管理办法

山东省公路日常养护内业资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公路日常养护内业资料管理,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IG H10-2009)、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日常养护内业资料(以下简称内业资料)是在养护日常生产与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阅、利用、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照片、影像等。 第三条养护内业资料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规范填写、及时归档”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 第二章管理责任 第五条各市公路局负责本辖区内公路养护内业资料的管理责任主体,负责内业资料整理的指导、监督与考核,对内业资料的内容格式及标准统一负责。各级公路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内业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内业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完整负责; 第六条内业资料的管理实行“一岗双责”制,各单位按照业务分工落实相应内业资料的管理责任。 第七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保证养护岗位人员的相对稳定,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内业资料管理水平。 第八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把养护内业资料管理纳入养护工作检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逐步推进内业资料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三章内容及标准 第九条日常养护内业资料内容主要包括日常巡(检)查、路况调查及评定、日常管理、小修保养、登记台帐、安保工程、应急保通等。

第十条日常养护内业表格样式应尽量统一,对本办法要求强制使用表格请严格根据附件要求印制、填写,对非强制性表格,各市可根据管理实际进行适当调整或补充完善。 第十一条日常养护内业资料填写应符合现行养护规范,与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度相适应,能如实反映管理流程及生产活动的关键环节、关键工序。 第十二条各市公路局应针对内业表格编制填写说明,确保填写规范、齐全,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及标准统一。 第四章整理及保存 第十三条对涉及管理生产活动、需要责任人签字的表格均要以纸质材料填写并保存,对统计报表、台账类表格可只保存电子版。 第十四条文字材料应统一使用A4纸印刷、填写,影像资料应刻录光盘,单独存放。 第十五条各级养护管理单位应根据国家及省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养护内业资料整理及存档工作。 第十六条各市应对档案盒样式、封面题名、卷脊题名、档号分类等制定统一标准,规范管理,集中存放,便于查阅。有条件的单位可建立专门档案室存放。 第十七条内业资料保存期限按照本办法附件内容执行。超过保存期限需要销毁的应经各市公路局批准,并执行申请-核查-批复-销毁程序。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附件:山东省公路日常养护内业资料常用表格式样

公路养护大道班管理办法

重庆市长寿区公路局关于 养护道班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我辖区公路养护特点及交通局要求,按照《重庆市长寿区公路局2012年公路养护及小修计划》完成了大道班的组建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公路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提高养护工效、降低成本,规范养护道班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大科学养护力度,提高养护质量,保证道班正常的工作秩序,给养路员工创造出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养护生产管理 1、生产管理制度 (1)班长要与公路局签定公路养护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职责及养护考核目标。 (2)班长在每月25日前制定出下月生产计划,并报工务科进行审核,批准后按计划安排生产任务。 (3)班长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合理安排班员,养护生产任务并组织实施。 (4)道班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内业资料的填写要求认真、规范、准确。 2、劳动用工制度 (1)道班临工由班长聘用,人数及人员需求必须满足公路局标准。(2)受聘职工要与公路局签订劳动合同书,双方必须遵守合同书的

内容规定。 (3)班长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职工的合法权利和待遇。 (4)班长辞退、裁减职工,须报公路局批准。 3、道路巡查制度 (1)班长必须对所养路段每日巡查一次。 (2)在巡查过程中根据路面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巡查记录。(3)在特殊天气(下雨、沙尘、下雪)过程结束后必须及时对所养护路段进行巡查一次,发现影响安全或中断交通时,班长应安排道班职工及时设置警示或绕行标志,并上报告公路局。 (4)坚持对危险路段的重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4、道班劳动纪律 (1)道班员工要服从班长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自己的生产任务,不准消极怠工,无故旷工,违者班长可根据局要求给予训诫或罚款。(2)上班时间,严禁喝酒、赌博、干私活,如发现,班长可根据情节给予训诫、罚款或停工处理。 (3)对于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无理取闹者可处以200—500元罚款,屡教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解聘。解聘后原有道班职工单位不再安排工作,作待岗处理,不发给生活费,外聘人员立即辞退。(4)以上各条如班长没有发现,而是工务科或交通局检查发现,不但处罚本人,还要处罚班长。如道班长带头违犯,将给予重罚。(5)道班员工对所受处罚有异议的,可向监管、督查人员进行反映,由监管、督查人员进行裁决。

日常养护工作考评细则

日常养护工作考评细则 一、日常养护工作考评总体内容: 日常养护工作考评由全年十二个月份的养护工区日常检查组成。 日常检查由养护科人员在各个月份相应日期进行的养护管理和道路巡查中实施,主要检查日常养护质量和专项维修工程质量为主。包括:养护外业管理、养护内业管理、沿线构造物及设施管理、安全管理、设备管理共五个部分。 月度检查由养护科组织相关科室有关人员于每月的21日——28日之间的日期,定期对中心进行检查考核。采用事前通知的检查方式。 年终养护科将对全线各工区全年检查汇总情况及省市养护检查情况,对全年养护工作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日常养护考评记分方法 针对养护工作的业务性质、工作特点和各维修生产施工队的实际,为增强检查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考核内容分为养护维修部分和养护生产部分,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中只减分不加分。养护维修部分参与检查、考核的内容共计六大项,总分值100分。

(一)养护外业管理(总分 35 分):共检查9项目内容: 1、有危及行车安全物体扣5分;路面及其它部位有较多杂物或颗粒状散落物累计长度100米扣1分,每单位最多扣5分; 2、养护工每缺少一名扣1分;未按规定着养护服及缺少必要保洁工具者每人扣0.5分; 3、路面存在坑槽等病害发现一处扣1分;维修不符合标准一处扣1分; 4、抽查病害与巡查或定期检查记录不一致每项扣1分; 5、未及时或未按需要组织除雪的扣0.5分,超过除雪时限未完成除雪的扣0.5分,有一处违反安全规定的作业行为扣0.5-1分; 6、除雪防滑人员、物资储备和设备的检修三项主要准备内容,每存在1项不足扣0.5分; 7、除雪保通组织机构不健全,第一责任人不是主要领导的,扣1分。没有除雪保通方案或预案的,扣0.5分;内容不完善,存在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晰、可操作性差等问题的,每一项扣1分。没有合理的除雪保通应急物资储备计划扣2分;应急材料不充足的,扣0.5分;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20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5年第22号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1月3日经第2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 2015年11月11日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务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包括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公路包括公路桥梁、隧道和渡口。 县道是指除国道、省道以外的县际间公路以及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主要商品生产、集散地的公路。 乡道是指除县道及县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乡际间公路以及连接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 村道是指除乡道及乡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建制村与建制村、建制村与自然村、建制村与外部的公路,但不包括村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

道。 县道、乡道和村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农村公路规划的审批权限在规划中予以确定,其命名和编号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当遵循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群众参与、保障畅通的原则,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保持路基、边坡稳定,路面、构造物完好,保证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履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落实县、乡(镇)、建制村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机构和人员,完善养护管理资金财政预算保障机制。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机制,执行和落实各项养护管理任务,指导乡道、村道的养护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完善对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目标考核机制。 第五条鼓励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 第二章养护资金 第六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多元筹资、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绩效考核”的原则。 第七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主要来源包括: (一)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安排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省级安排的成品油消费税改革新增收入补助资金;地市、县安排的成品油消费税改革新增收入资金(替代摩托车、拖拉机养路费的基数和增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秭归县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秭归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 秭归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投资效益,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切实延长公路使用年限,根据《湖北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宜昌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秭归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及相关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农村公路是指秭归县行政区域内的并纳入统计年报内县道(县公路管理段列养的路线除外)、乡道(县公路管理段列养的路线除外)和村道。 第三条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考核的主要内容是管养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落实及管养范围内的公路、桥涵及其附属设施日常维护、小修保养、路产路权维护、公路大中修工程、水毁抢修、公路绿化、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纳入县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具体由交通局、财政局、农路办等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实施。考核分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季度考核每季度组织一次,在次季度的10日前完成;年度考核按该年度四个季度考核得分加权计算,各季度考核得分占年度考核得分的比例,第一、二、四季度分别为20%,第三季度为40%。

第五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总分为100分,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 80分(含80分),89分为良好,70分(含70分),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六条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资金由基数定额和考核奖励两部分组成。基数定额具体标准为:县道每公里每年2000元,乡道每公里每年600元,村道每公里每年200元。考核奖励具体标准为:县道养护质量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的每公里每年奖励1500元,“良好”的每公里每年奖励1200元,“合格”的每公里每年奖励600元,“不合格”的只给予基数部分补助;乡道养护质量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的每公里每年奖励400元,“良好”的每公里每年奖励200元,“合格”的每公里每年奖励100元,“不合格”的只给予基数部分补助;村道养护质量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的,每公里每年奖励200元;“良好”的每公里每年奖励100元;“合格”的每公里每年奖励80元;“不合格”的只给予基数部分补助。基数定额经费当年四季度拨付,考核奖励经费根据考核结果次年一季度拨付。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第八条本办法由县交通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秭归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采用分项计分办法,具体评分内容分八个方面:即管理机构及职责、路产路权维护、路面养护、路基养护、桥涵养护、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绿化管养、安全生产。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10分 要求: (1)设立养护管理机构及明确管理人员。2分 (2)养护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安排。2分

公路养护道班管理办法

第四养护工区养护道班管理办法根据我辖区公路养护特点及公路局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公路养护及小修计划》和《内蒙古自治区养护道班管理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公路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养护工效、降低成本,规范养护道班管理,加大科学养护力度,保证道班正常的工作秩序,给养路员工创造出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养护生产管理 1、生产管理制度 (1)班长要与工区签定公路养护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职责及养护考核目标。 (2)班长在每月检查验收时(21-24日)制定出下月生产计划,并经由养路股进行审核,批准后按计划安排生产任务。 (3)班长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合理安排班员,合理安排养护生产任务并组织实施。 (4)道班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内业资料的填写要求认真、规范、准确,如发现内业填写存在错误,并屡次指正后没有更改,工区可对道班统计员酌情进行处罚。 道班班长岗位责任 1、积极组织本班职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自治区及上级单位的路线、方针、政策、规定。

2、合理制定每日或每周的养路生产计划。并逐日或逐项将生产任务以任务单形式分解到每个养路职工。 3、逐日或逐项验收养路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要积极配合工区质检人员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要自觉接受上级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4、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作为路段养护承包方,班长要组织落实工区下达的生产计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5、搞好本班职工的团结,利用工余时间积极开办第三产业,改善道班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 6、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和本班职工一起参加生产劳动。 7、及时总结在养护生产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和先进事迹。统计员岗位责任 1、认真落实道班承包计划,做到报账及时,准确无误。 2、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账目公开,民主理财,对每月、季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3、负责全班的统计报表、图标的填写工作。 4、团结同志、互相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5、完成班长交办的工作。 机械驾驶员岗位责任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为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效保护通村水泥路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全镇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陕西省公路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村委会对管理养护责任的通知》、《岚皋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本行政区域内通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 第二条、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坚持下列原则; (一)村道、村建、村养、村管民享的原则。 (二)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养护,依法管理。 (三)实行镇公路养护管理站负责应急抢通与村委会常年养护相强结合,常年养护与季节养护相结合。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是村辖县内村道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村民委员会对村公路的管理职责包括: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安全管理、路产路权维护、爱路、护路、养路宣传,发动群众季节性集中养护,监督检查农民领养人工作情况。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在村道养护工作中具体职责有以下

五个方面的工作内容: (一)负责本村辖县内通村公路的养护和路产、路权保护,并筹措好养护配套资金和劳动力投入等。 (二)协助镇农村公路管理站拟定本村道路养建计划,落实通村公路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 (三)负责本村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并指导督促村道的养护生产和每日上路巡查。 (四)做好村公路季节性养护和整治活动,水毁抢修,群众投工投劳和组织安排,协助解决公路建设,水毁抢修,道路养护,拆迁等涉农问题。 (五)配合好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从严审批路边建筑,整治车辆超载。 第五条、村级公路养护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基本标准:保持路面整洁、行车舒适、路肩整洁,边坡稳定,保障排水畅通,构造物完好,沿线设施完善,绿化协调美观,构成畅、绿、美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采取正确的养护措施,治理村级公路存在的危害和隐患,提高养护工作质量,合理延长使用年限。 (三)对不能适应交通需求的路段和构造物以及沿线设施进行改善和增建,逐步提高村级公路的质量和等级。 (四)建立定期检查村级公里养护质量的制度,加强对村级公路养护工作的检查。定期检查桥梁实际承载能力,保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细则

长沙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细则 文章来源:办公室发布日期:2011-08-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维护农村公路的使用功能,延长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根据《湖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长交办[2009]173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沙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此细则。 第二条考核范围和对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统计口径内的县道、乡道和村道,管理养护工作包括日常保养、小修、中修、大修、绿化和灾害性防治、危旧桥梁改造、安全保障及路政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市农村公路局成立考核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养护的副局长任副组长,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县乡科。考核小组全面负责对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考核,按100分制进行计算,考核分五个方面:养护质量考评(40分)、养护规章制度(10分)、养护工程管理(20分)、资金和计划管理(15分)、路政管理(15分)。 第二章养护质量考评 第四条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的基本要求是:保持路面整洁、横坡适度;路肩平整坚实、边坡稳定、排水畅通;桥涵、构造物完好;交通标志、防护设施完好;绿化协调美观。逐步实施GBM(文明路)工程,力争构成畅、洁、绿、美的农村公路交通环境。 第五条农村公路日常保养要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0-2007)及其他相关规定、操作规程组织实施,按照路面、路基、桥涵构造物和沿线设施四项养护质量内容评定分等。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路况评定县、乡道以优良率为考核指标,村道以好路率为考核指标。市级实行目标考核,县级实行量化考核。 一、各县(市)、区按要求上报公路技术状况自检评定表(5分) 二、县道和乡道按优良率评定(25分) 三、村道按好路率评定(10分) 县乡道优良率低于目标值不得分,达目标值得20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5分;村道达目标值得7分,每增加3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3分。年终优良率抽查与上报结果不一致,等级下降的,每发现1公里扣1分,扣完为止。各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确保本级农村公路优良率目标值全面完成。 第三章养护规章制度 第六条各县(市、区)对现有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进行规范,对机构级别、人员编

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35344 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直接关系到公路安全畅通,不仅涉及施工管理和操作者的安全,而且涉及行驶车辆和周边环境的安全。为加强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保障公路事业科学、协调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养护施工安全合同管理 养护工程的安全责任必须纳入承包合同内容,公路段与养护道班签定安全合同,需明确安全管理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养护道班对施工设计应当兼顾安全措施。凡是拒不执行安全规定的,要限期整改,实施处罚。段部应对养护道班的安全情况予以监督。 二、施工前期安全准备 养护道班要对养护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养护工程开工前,段部在召开技术和安全交底会议时,应对养护道班的安全工作明确具体要求,对进场施工的安全准备情况进行核查。养护道班要制定施工项目的安全

干线公路养护精细化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干线公路养护精细化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为加强干线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明确养护生产目标责任,促进养护生产规范化、制度化,逐步推进干线养护公路精细化管理,提高我市干线公路的养护质量和使用性能,确保公路养护工作实效和小修保养经费使用效益。使我市公路保持“畅、洁、绿、美、安”。根据省、市有关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办法,结合我局养护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如下绩效考核奖罚实施办法: 一、养护管理:(60分) 1、高度重视公路养护工作,能够正确认识“公路建设是创造财富,养护管理则是保护财富”。满分5分。 能够落实市局下发的《焦作市干线公路精细化管理实施办法》,并结合实际,出台各项养护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养护管理办法计满分,没有出台或制定相应管理制度的为0分,有明显缺漏项者视具体情况扣1-3分。 2、资金管理情况。满分6分。 能够认真落实和执行市局下达的养护资金计划,不挤占挪用养护生产经费,保证各项养护生产顺利实施计满分。通过财务审计或养护资金项目的检查和落实发现挤占挪用养护经费现象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当月发生的小修保养材料费必须在下月3日前及时上报计量支付申请书,无计量支付申请书的不进行材料费拨付,上报不及时的扣2分。 3、能够完成市局下达的好路率计划。满分5分。

完成市局下达的好路率计划,每低0.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4、养护目标考核及奖优罚劣情况。满分4分。 制定较为明确的目标考核办法。同时当年组织养护专项检查次数不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1分,并能够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或奖罚措施,检查流于形式,整改措施不到位的扣2分,奖罚未能落实的扣1分。 5、对小修保养质量要求落实情况。总分5分。 制定有明确的小修保养指标考核办法,并对常见公路病害修复时间和标准予以要求,尤其是明确路面挖补质量标准;没有制度的扣2分,没有时限要求的扣1分,没有其他如路面保洁等质量标准的扣1分 6、桥梁管理:总分4分。 认真落实桥梁管理办法,制定和完善桥梁管理制度。桥梁管理制度以及危桥管理保通方案完善。没有制定桥梁管理制度,扣2分;危桥监控保通措施不完善、不健全扣2分。 7、建立养护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满分3分。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完善,并能够根据省、市《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准确上报有关信息,计满分。没有建立堵车断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应保通应急处理措施不完善,扣1分;没有建立危旧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机制,扣1分;没有建立水毁断行或抗雪救灾应急预案扣1分。 8、文明示范路建设:总分4分。 检查是否有相关规范性文件,有得2分,否则为0分。检查是否

河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河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公路统计的县道、乡道和村道。 第三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保障投入、有路必养的原则,逐步建立责权明确、管养分离的养护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省、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安排一定的资金投入,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省、设区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目标,逐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 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承担。 第六条乡级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的指导下,具体负责乡道、村道的养护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组织村民做好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发展和改革、公安、审计、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管理 第八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筹集,以县级人民政府投入为主,省、设区市人民政府补助为辅,社会各界自愿捐助。 第九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包括养护工程资金和日常养护 资金。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省人民政府给予定额补助。定额补助的标准不低于:县道每年每公里84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筹措,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日常养护资金的标准不低于:县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2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大桥每年每座2000元,中桥每年每座1000元,小桥每年每座500元。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上述标准应当安排的日常养护资金高于200

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干线公路小修保养工作管理办法 二0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干线公路小修保养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市干线公路养护工作检查评比办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大力促进我县干线公路养护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目标迈进,进一步提升养护工作管理水平,提高公路养护质量与投资效益,延长公路使用寿命,结合我县干线公路养护工作具体情况,特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公路养护工作必须贯彻“建养并重、强化管理、深化改革、调整结构、依靠科技、提高质量、依法治路、保障畅通”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服务观念,为社会提供“畅、洁、绿、美、安、舒”的公路运输环境。 第三条小修保养工作的整体要求是:保持路面整洁、横坡适度、行车舒适;路肩整洁、边坡稳定、排水畅通;构造物、桥涵及隧道完好;沿线设施完善;绿化协调美观;扎实抓好预防性、经常性养护,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第二章养护机制 第四条公司小修保养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以专业化道班为基础模块,实行固定保养按需小修,形成分工明确,互相协作的养护生产机制。 第五条公司成立以巡路保洁、路基养护、桥涵及沿线设施保养为主要任务的路基道班,以路面维修为主要任务的机械化道班,以绿化管护为主要任务的绿化道班;按照市局下达的小修保养工作目标,将目标计划分解至各专业道班,对道班实行目标考核、成本核算;组织实施路况评定、桥梁检查、数据整理上报、道路抢险及其它突发性、临时性工作任务。 第六条道班实行班长负责制,道工、机械由公司统一调配,在班长带领下集中作业,形成合力,将道班建设成顽强的战斗堡垒。道班长必须做到以班为家、身体力行,做好职工表率。 第七条道班根据公司下达的养护作业目标,以旬为单位制订养护作业计划,经公司审核同意后,班长带领全班职工组织实施。道班在做好日常养护的基础上,要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分管路段进行高标准综合整治,不断改善路容路貌。 第三章考核与激励

宁波市市政【道路运输】养护考核细则

宁波市市政道路养护考核细则 为加强宁波市市政道路的养护工作,确保市管道路养护的正常化、正规化,确保市管道路的安全、畅通,按照《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宁波市道路养护技术标准》及其它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办法 1、养护管理科为考核责任部门,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所管辖的三区范围内道路设施考核,考核内容为日常养护工程量及工程质量。 2、考核分为日常抽查、周抽检及月度考核三种。 日常抽查:代养护管理部门(委托监理)每天对设施养护项目现场作业质量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情况,签发业务联系单,并附照片给养护单位,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对查出较严重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时,代养护管理部门(委托监理)将签发整改通知单,同时要求养护单位在整改完毕后回复,并上报养护管理部门给予养护单位以经济处罚。 周抽检:代养护管理部门(委托监理)每周组织人员对养护情况随机抽查进行考核评分,抽查考核样本不少于设施养护维修总量的10%。具体方法:由代养护管理部门(委托监理)组织,养护管理考核小组参加,并由养护管理考核小组、代养护管理部门(委托监理)按照评分标准打分,评分结果记录在案,作为考核凭据。

月度考核:每月进行对设施养护项目进行月考核,月度抽查考核评分按周40%、月60%抽查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取定。具体方法为:月度检查每月一次,安排在下一月初第一周进行。由代养护管理部门(委托监理)组织,养护管理考核小组参加,为保证考核“公开、公平、公正”邀请养护单位参加,但养护单位不参与评分。月度检查考核评分由养护管理考核小组综合评定。月度检查考核中,设施养护考核样本应不少于月总工程量的20%,路段为自报与指定相结合。若月考核三次及以上不合格的,养护管理部门将扣除承包人相应的处罚金后,不再签订余下合同期的施工合同,养护管理部门有权就余下合同期施工内容进行重新招标。 3、内业资料质量检查考核主要是指养护单位为保证设施养护目标的实现编制的养护、维修记录。资料抽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养护管理单位和代养护管理部门(委托监理)可联合检查也可单独检查。 4、安全考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并建立有总监负责制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若因设施养护单位操作不当而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则应严肃处理,并给予经济处罚。 5、养护维修质量应严格按照《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的国家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若养护单位质量不符国家、地方相关检验标准的,养护管理单位可要求养护单位无偿返工。对于养护单位多次整改仍达不到相关检验标准的,养护管理单位不结算该部分工程量。 6、每次考核完成后,及时宣布考核结果及存在的问题,并限期设施养护单位整改,如不能及时处理需上报说明原因。 7、考核以每条道路为单位,在考核中如发现路面不平整,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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