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南方电网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管理规定

南方电网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管理规定

南方电网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管理规定
南方电网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管理规定

南方电网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管理规定

1.适用范围

1.1 本规定规范了公司系统内发、输、供电单位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工作的职责及内容。

1.2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发、输、供电企业。1.3 委托公司系统下属单位运行的用户变电站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工作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和文献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应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标准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L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及变电所电气部分,

DL/T687-1999 微机型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Q/CSG 1 0006-2004 电气操作导则

Q/CSG 1 0010-2004 输变电设备状态评价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 防误装置:防误装置是指为防止发生误入带电间隔、误操作电气设备,在电气设备及其自动化控制系统上安装的对电气设备操作流程、操作位置进行闭锁和提示的装置,包括微机防误闭锁、电气闭锁、电磁闭锁、

机械联锁、机械程序锁、机械锁、带电显示装置等。

3.2 解锁:指防误装置异常或电网、设备处于其他紧急状态时,原来处

于闭锁状态的设备被解除强制闭锁。

3.3 解锁用具:指防误装置异常或电网、设备处于其他紧急状态时,用

于强制解除闭锁的专用工具或程序指令。

3.4五防:

3.4.1 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开关);

3.4.2 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3.4.3 防止带电合接地开关 (接地线);

3.4.4 防止带接地开关(接地线)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3.4.5 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3.5 三同时:指防误装置与主设备同时设计、同时安装、同时投运。

3.6 三懂二会:懂防误装置的原理、懂性能、懂结构;会操作、会维

护。

3.7 强制性:采用机械闭锁、电气闭锁、安装逻辑编码锁等手段,对操

作流程进行强制性控制,条件不满足,强制闭锁操作。

3.8 提示性:不参加操作流程进行强制性控制,只通过语音系统、文字

提示、锁码核对等手段对操作步骤进行核对。

4.总则

4.1 为了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以下简称防误装置)的专业管理,

做好防误装置的选型、安装、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工作,使防误装置更好地发挥作用,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及变电所电气部分)和有关规程规定,结合南方电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4.2 公司系统内有关防误装置的计划、设计、施工、运行维护、检修等工作均应遵守本规定。各级生产主管领导应负责本规定的贯彻落实。

4.3 新建、扩建的变电站或间隔以及更新改造的电气设备,防误装置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无防误装置的高压电气设备间隔不得4.4 防误装置是发电厂、变电站主要设备五防的有效技术措施,防误装置等同于主设备,涉及其新增、更新、改造的相关计划应纳入各单位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管理。

4.5 公司系统所属发、输、供电单位应按本规定的要求和现场情况,制定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并贯彻落实。

5.管理职责

5.1 南方电网安全监察与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系统防误装置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5.1.1 负责制定防误装置管理规定;

5.1.2 负责制定防误装置的技术导则;

5.1.3 监督各分、子公司的防误装置配置及运行维护管理;

5.1.4 积极推广技术成熟、性能可靠的防误装置新技术、新装置;

5.1.5 不定期召开公司系统专业会议。

5.2 各分公司、子公司生产技术部门是本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5.2.1 根据行业和上级规定,制定防误装置的管理制度;

5.2.2 确定年度五防工作重点,负责技术措施的实施;

5.2.3 参与重大电气误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并落实反事故技术措施;

5.2.4 指导、督促所属发、输、供电企业做好防误装置管理工作;

5.2.5 负责组织或指导新建、扩建、改建变电工程防误装置的验收; 5.2.6 不定期召开本公司专业会议,组织经验交流,积极推广技术成熟、性能可靠的防误装置新技术、新装置。

5.3 各分公司、子公司安全监察部门是本公司防误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5.3.1 监督所属发、输、供电企业防误装置的配置及运行维护管理; 5.3.2 监督所属发、输、供电企业防误装置技术措施项目的落实;

5.3.3 对不落实防止电气误操作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单位和部门提出考核意见;

5.3.4 组织重大电气误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提出考核意见;

5.3.5 参与防误装置的验收。

5.4 发、输、供电企业生产技术部门是防误装置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5.4.1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误装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措施,负责协调防误装置的维护界面,设置专职或兼职五防职责人;

5.4.2 负责专业技术管理,保证所有高压电气设备间隔均装设性能可靠的防误操装置,并按照《输变电设备状态评价标准》的要求,对防误装置进行状态评价,制定年度五防工作计划,确定大修、改造方案,及时更换状态评价为三类以上的防误装置;

5.4.3 组织新建、改扩建变电站工程中有关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设计审查、装置选型、装置招标、和投产前的验收工作,督促生产单位编写相应的现场运行规程(含检修方法)并审核;

5.4.4 参与误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督促反事故

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5.4.5 督促变电运行单位建立防误装置档案,负责收集防误装置运行资料,做好防误装置的管理与统计,及时解决防误装置出现的问题;

5.4.6 负责组织五防工作会议,做好五防工作总结。

5.5 发、输、供电企业安全监察部门是防误装置的配置、运行维护的监督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5.5.1 监督防误装置使用单位正确配置、使用防误装置,对没有装设或装置损坏未及时修复、更换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监督相应安全措施制定、落实;

5.5.2 负责组织电气误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督促反事故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5.5.3 参加五防工作会议;

5.6 变电运行单位是防误装置的运行维护责任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5.

6.1 在本部门设置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专职或兼职管理工程师;

5.6.2 负责正确使用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

5.6.3 建立防误装置档案,负责收集、上报防误装置运行资料,做好防误装置的管理与统计,及时解决防误装置出现的问题,保证防误装置正常运行;

5.6.4 每年提出防误装置的大修与改造的方案,并报生技部门审核; 5.6.5 参与新建、改扩建变电站工程中有关防误装置的设计审查和投产前的验收,参与编写相应的现场运行规程;

5.6.6 配合电气误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提供误操作事故的原始记录,按“四不放过”原则落实反事故技术措施;

5.6.7 参加五防工作会议,每年一月底前向生技部门上报五防工作总结。

6.电气防误操作闭锁装置的基本技术要求

6.1 防误装置应可靠实现防误功能。

6.2 所有高压电气设备间隔均应装设对电气一次设备进行强制闭锁的防误装置。装置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与本规定的要求。

6.3 防误装置的结构应简单、可靠,操作维护方便。

6.4 防误装置应不影响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等设备的技术性能

(如合闸时间、分闸时间、速度、操作传动方向角度等)。

6.5 防误装置工作电源电源必须采用独立的、不间断的供电方式。

6.6 防误装置应做到防尘、防腐蚀、不卡涩、防干扰、防异物开启。户外的防误装置还应防水、耐低温、耐高温。

6.7 防误装置五防功能中除防止误分、误合开关可采用提示性方式外,其余“四防”必须采用强制性方式。

6.8 防误装置应有专用的解锁工具。

6.9 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电气闭锁回路严禁用重动继电器,应直

接用开关和隔离刀闸的辅助接点。

6.10 开关的机械紧急事故跳闸脱扣不允许闭锁。

6.11 防误装置应选用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并经省级以上产品鉴

定的产品。已通过鉴定的防误装置,必须经运行考核,取得运行经验后方可推广使用。

6.12 新型防误装置的试用应经南方电网公司或分、子公司一级同意后

才可试用。

6.13 对使用常规闭锁技术无法满足五防要求的设备或场合,宜加装带电显示装置达到提示要求。

6.14 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远方(包括调度和集控站)、就地操作

均应具备电气防误闭锁功能。若具有前置机构操作功能的,也应具备上述

闭锁功能。

7.防误装置配置原则

7.1 新建和扩建变电站,原则上应选用微机型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

加单元电气闭锁,不再选用机械程序锁。运行中变电站防误装置的改造宜采用单元电气闭锁回路加微机防误装置的方案,或至少采用单元电气

闭锁回路。

7.2 电气设备本身带有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电气闭锁与机械闭

锁,在增加微机防误装置后,满足闭锁原则的应保留。

7.3 选用微机型防误装置的综合自动化变电站,应实现微机防误装置与

综合自动化系统的通讯。

7.4 成套高压开关设备(包括GIS设备、封闭式开关柜、小车柜)自身应具有完善的机械联锁或电气闭锁。

7.5 高压开关柜及间隔式配电装置(间隔)有网门(如电容器组、电抗器、消弧线圈等)时,应有防止误入带电间隔闭锁功能。

7.6 主刀闸与接地刀闸应具有互为闭锁功能,确保在微机防误装置发生异常时能防止带地刀合闸的功能依然有效。

7.7 在远动装置和开关辅助接点满足要求前提下,机防误装置可以采用

RTU信号,同时应考虑在RTU异常时,可以考虑通过现场采集开关位置信

号,保证微机防误装置仍能正常使用。

7.8 无人值班变电站采用在集控站配置中央监控防误闭锁系统时,应实现对受控站的远方防误操作。其防误操作功能配置至少应包括防误逻辑程序和强制核对被操作设备名称、编号、状态和操作人、监护人身份密码。

7.9 微机五防系统的主要技术要求应满足公司企业标准《220,500千伏变电站电气技术导则》的要求。

8.防误装置的施工、验收管理

8.1 凡是新建、改扩建变电站工程,防误装置必须做到“三同时”,对未安装防误装置或验收不合格的电气设备间隔不能投入运行。

8.2 防误装置的施工安装与验收程序,必须按照变电主设备的施工安装与验收程序进行,防误装置满足验收条件后,由生技部组织,会同安监部与生产单位参与进行现场验收。

9.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运行管理

9.1 防误装置是发电厂、变电站的主要生产设备,其管理应纳入厂站的现场规程,明确技术要求、运行巡视内容等,并定期维护。定期检查的内容和方法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确定。

9.2 防误装置的检修工作应与主设备的检修项目协调配合,定期检查防误装置的运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9.3 防误装置的缺陷定性应与主设备的缺陷管理相同,其状态评价按《输变电设备状态评价标准》(Q/CSG 1 0010-2004)的要求开展,对二类设备及时完善,对三类以上设备及时维护或更换。

9.4 变电运行单位应对防误装置的主机中的信息做好备份,当主机信息变更时,应及时更新备份。其备份信息的

储存应与主机分离,以满足防误装置的主机故障时恢复信息的要求。

9.5 对微机型防误装置的主机维护,原则上由厂家调试人员进行,在条件许可

时也可由经厂家培训合格的变电单位人员来进行维护。

9.6 微机型防误装置的主机应专机专用,严禁与英特网互连,严禁兼做他用。

网络安全要求等同于电网实时监控系统。

9.7 微机型防误装置的运行状态必须与变电站实际运行状态实时对位,有人值

班站现场值班人员必须每天检查防误装置上的设备位置是否与现场设备位置相一

致。对用模拟屏的无人值班变电站,因开关位置的不确定性存在,每次巡检时,对

防误装置的模拟屏与实际设备的运用状态应进行核对,及时更正不正确的信息,在

每次现场操作前,必须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模拟操作。

9.8 新建、扩建及技改后使用微机监控系统的厂、站可经过监控系统或微机防

误装置的闭锁逻辑实现远方操作的防误闭锁,并保证使用的开关遥信量正确,使用

微机防误装置应解决好与监控系统接口问题。若隔离开关、接地刀闸使用电动操

作,应通过现场设备的控制回路经开关、刀闸的辅助接点实现同一间隔设备的电气

闭锁。

9.9 对微机型防误装置,每次操作完毕后,电脑钥匙均必须进行回传,以确保

主机信息的正确。

9.10 在以下五种情况下,在事前征得变电运行单位负责人或发电厂电气运行

单位负责人同意并在确认操作无误前提下,可使用万能钥匙进行解锁,并做好记录:

9.10.1 五防机或电脑钥匙发生故障不能进行正常操作:当防误装置故障时,应

立即停止操作,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解锁操作;

9.10.2 事故情况下的操作;

9.10.3 在断路器、各类隔离开关检修过程中的试分、试合操作;

9.10.4 在二次回路上进行调试、试验时。

9.11 操作中使用跳步操作、电动操作刀闸失灵使用手摇操作时,视为解锁操作,按9.10的要求进行。

9.12 防误装置停用应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才能退出,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同时,要采取相应的防止电气误操作的有效措施,并加强操作监护。

9.13 解锁用具必须制定规定,严格管理。每使用一次解锁用具,必须做好相应记录并注明使用原因。严禁使用非常规解锁用具解锁。

9.14 电气设备或接线方式改变后,应及时更改防误装置的相关程序。

9.15 运行值班人员(或操作人员)及检修维护人员,应熟悉本管理规定,做到'三懂二会'。新上岗的运行人员应进行使用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培训。

10.附则

10.1 本规定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察与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10.2 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公司系统原有关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规定、文件与之有矛盾的,按本规定执行。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