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厂二期 (2×600MW) 扩建工程亚临界燃煤机组
磨煤机设备采购合同
附件一:技术协议
买方: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东北电力设计院
卖方:沈阳重型机器有限责任公司
2005年3月
目录
一、技术规范 (1)
1总则 (1)
2工程概况 (1)
3设计和运行条件 (2)
4技术条件 (4)
5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9)
6设计与供货接口及接口规则 (9)
7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10)
8质量保证: (10)
9数据表 (11)
二、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 (13)
1一般要求 (13)
2供货范围 (13)
三、设备、技术文件、图纸的交付计划 (15)
1交货进度 (15)
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16)
四、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 (17)
1检验与试验计划 (17)
2工厂检验 (17)
3设备监造 (17)
五、技术服务和联络 (19)
1卖方现场技术服务 (19)
2.培训 (22)
3.设计联络会 (23)
一、技术规范
1 总则
1.1本协议适用于伊敏发电厂二期工程2x600MW机组的风扇磨煤机。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做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及规范的条文。卖方保证提供符合本协议书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卖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招标规范书的要求。如买方有除本协议书以外的其他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经供需双方讨论、确认后,载于本协议书。
1.4本协议书所引用的标准若与买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严格的标准执行。
1.5本协议书经供、需双方共同确认和签字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订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6卖方对风扇磨煤机的成套系统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事先征得买方的认可。在合同签定后,买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
1.7本工程采用KKS编码系统。
2 工程概况
2.1伊敏发电厂为华能伊敏煤电公司所属企业,电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伊敏河畔的旗马场。厂址北距呼伦贝尔市约85km,西北距伊敏河露天煤矿3km,东距伊敏河1km。
2.2 交通运输条件
2.2.1 铁路运输
国铁海伊线(海拉尔至伊敏矿)距电厂约5km,现有电厂铁路专用线由矿铁线上引接,电厂专用线总长为1.65km(包括厂内、厂外两部分)。由于电厂燃用伊敏煤矿褐煤,燃料通过伊敏煤矿至电厂的输煤皮带将煤送往厂内的受煤装置,再由它转向煤场及主厂房的煤斗间。所以该铁路不作为燃料运输,主要用于电厂建设期间的设备与材料运输和电厂生产期间的点火重油、化学药品及日常消耗材料的运输,年运输量在2-3x104t左右,本期工程不需新建铁路。
2.2.2公路运输
2.2.2.1 厂外公路
由于电厂已运行多年,现以电厂为中心的公路网均已经形成,公路交通运输四通八达,厂区周围公路运输十分便利。海伊公路在厂区西侧通过,电厂进厂公路由此引接。
2.2.2.2 厂内道路
厂区内的交通运输道路已经形成,本次将重点对新建部分厂区进行道路规划,主厂房周围设6.0m宽环行道路,用以保证交通运输的顺畅及满足消防的要求,其余均根据各区域交通运输及消防的要求,设置3.5-4.0 m宽道路。
厂内新老道路系统连接,道路采用城市型混凝土路面,设置路缘石,便于利用道路有组织的排除地面积水。
3 设计和运行条件
3.1工程条件及设备运行环境
厂区自然地面标高在679~690m范围,平均高程684.5m。
地震烈度:6度
室外历年平均相对湿度:68%
极端最高气温:36.7℃
极端最低气温:-48.5℃
累年平均气压:94.17Kpa
多年最大风速:33.9m/s
电动机电源电压:高压 6 kV;低压380 V
3.2设计条件
3.2.1设备名称及用途
3.2.1.1设备名称
风扇磨煤机,电动机及配供的测控设备。
3.2.1.2设备用途
风扇磨煤机向锅炉提供合格的稳定的煤粉,满足锅炉的需求。
3.2.1.3设备安装位置
风扇磨煤机安装地点:锅炉房内零米层围绕锅炉四周布置。
风扇磨煤机的布置要求:电动机与磨煤机同轴。
电厂型式:两台600MW凝汽式中间再热汽轮发电机组配两台2030t/h亚临界褐煤煤粉锅炉。
3.2.1.4锅炉及煤质资料
1)锅炉容量及型式
a.单台锅炉最大出力为:2030 t/h;
b.每台锅炉燃煤量:491t/h;
c.燃烧器布置方式:8角切向布置
d.空气预热器型式:两分仓回转容克式
e.理论空气量:设计煤种: 3.241 Nm3/kg
f.炉膛出口过剩空气系数: 1.2
g.进入磨煤机的煤块粒度≤30mm
h.风扇磨煤机台数8台/每台锅炉
其中:
运行磨煤机台数: 6台/每台锅炉
备用磨煤机台数: 2台/每台锅炉
注:风扇磨煤机的设计出力能够在6台磨煤机运行,2台磨煤机备用时保证锅炉100%BMCR工况运行
i.干燥介质:高温炉烟+热风
j.干燥介质温度:高温炉烟:1086℃
热风: 345℃
k.BMCR工况下干燥介质混合后温度: 841 ℃
l. 旋向:左、右旋向(台数各取一半)
2)煤质资料
煤质分析表
3)锅炉运行方式:
带基本负荷,并具有变负荷能力。锅炉在燃用设计煤种时,不投油稳燃最低负荷为锅炉B-MCR负荷的45%;锅炉在此负荷下能长期连续稳定的安全运行。
4)磨煤机安装地点
锅炉房0.0m室内安装。
4 技术条件
卖方所提供的磨煤机是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成熟可靠的产品,并具有较高的灵活性,既能够满足主机运行方式的需要,也能适保证启停与变负荷的要求。风扇磨煤机设计制造执行“SDZ2ll-87”《FM系列风扇磨煤机技术条件》及引进技术标准。
4.1 风扇磨煤机的抗爆能力:0.1Mpa(1Kgf/cm2)(TRD413《锅炉煤粉燃烧》。
4.2 风扇磨煤机噪声在离设备l米,高度1米处不超过85dB(A)。
4.3风扇磨煤机的振动,在空负荷试车时,轴承座上测量的双向振幅不大于0.05mm(单峰值)。
4.4风扇磨煤机在按制造厂规定的技术要求安装后,其漏风率保证不大于分离器出口通风量的5%。
4.5连续运行工况下,轴承箱主轴承温度保证不超过70℃。
4.6磨煤机的油系统、冷却水系统进行统一规划和布置,标明系统中各设备、阀门、管道及有关部件的供货界线。磨煤机的润滑油系统设计完善、可靠,并供应全套的润滑设备和油系统管道。在油系统和设备上,设置有效的排气孔,润滑油回油是无压的。油系统具有良好的密封性。油系统的冷油器采用不锈钢冷油器。油站采用集装式油站,整机供货。
4.7 结构要求
4.7.1锅炉配置的风扇磨煤机之间打击轮和易损件保证有互换性。
4.7.2分离器的挡板保证灵活可靠。
4.7.3风扇磨煤机大门的开、关保证灵活可靠,关闭严密。
4.7.4密封梁(伸缩节)的升降保证灵活可靠,保证磨煤机入口进风管护板的强度,防止发生热变形。
4.7.5风扇磨煤机的各个结合面保证密封严密,不得漏粉。
4.7.6轴承内不得进入灰尘,不允许轴承箱有渗、漏油现象,磨煤机主轴承使用德国FAG轴承,轴承采用重系列轴承,应保证磨煤机润滑、冷却系统故障情况下的惰走安全。
4.7.7风扇磨煤机打击轮的前后盘、连接梁,保证进行探伤检验,符合设计技术文件规定。
4.7.8连接梁保证检查壁厚,连接梁、前盘、后盘上的燕尾槽角度保持一致,且具有互换性,其允许误差保证达到设计技术文件规定。
4.7.9打击轮不装打击板和打击轮整体带打击板分别进行静平衡试验,其平衡精度保证符合设计技术文件规定。
4.7.10打击轮的锥孔和主轴锥段的接触率不得低于80%。
4.7.11打击轮和机壳之间的装配间隙保证符合设计技术文件规定。
4.7.12双列轴承游隙的调整保证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4.7.13卖方保证磨煤机的外形尺寸满足现场设备安装、检修和维护的需要。
4.7.14磨煤机内部需要安装均流罩、均煤挡板装置等防磨设施。
4.7.15保证磨煤机入口隔断板开关灵活。
4.7.16磨煤机的结构设计要保证磨煤机的检修和维护。
4.8冷却水系统要求
4.8.2 冷油器水侧设计压力保证按高压冷却水设计,冷油器采用不锈钢管子,管子与管板采用焊接的连接方式。
卖方保证在设备出水侧设窥视窗或水流指示器。
4.9电气部分的要求
4.9.1一般要求
磨煤机电动机保证选用交流鼠笼式感应电动机,它的型式保证符合所传动机械的性能要求,电动机的防护型式保证考虑到周围环境对电动机的影响,避免灰尘、水汽及腐蚀气体对绝缘造成的损坏。
磨煤机电动机的额定电压采用6kV。所配交流油泵的电压等级为380V。
电动机的额定容量,大于拖动设备轴功率并留有一定的余量,能保证磨煤机在选型工况下长期安全运行。且保证考虑电动机保证有1.10的运行系数。冷态起动不少于2次,在两次起动之间应自然停机。热态起动不少于1次,起动时间如不超过2~3秒,可多起动几次。
对噪音要求,保证符合国标有关规定。
对振动要求,保证符合国际有关规定。
4.9.2电动机主要技术条件
电动机的额定电压为6kV,频率为50Hz。电动机保证为异步电动机。电动机保证能在电源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10%内,或频率变化为额定频率的±5%内,或电压和频率同时改变,但变化之和的绝对值在10%内时连续满载运行。
电动机适合于全电压起动,为确保电动机在欠电压下自动起动,允许高压电动机自动起动电压为65%~70%的额定电压,低压自起动电压为55%~60%的额定电压。
1000kW以上的电动机配置绝缘轴承,以防止轴电流。
电动机采用滑动轴承,采用强制润滑形式。磨煤机电动机定转子硅钢片采用进口材料(低损耗型,提供材质单)。
所有电动机的噪声水平均符合IEC/GB规定,且振动的倍幅在IEC/GB规定的限值之内。电动机也应能够承受所驱动设备产生的振动。
以最低允许起动电压起动时,在任何转速下的加速转矩至少为电动机额定满载转矩的百分之十。
所有电动机的设计均满足,在电压和频率出现极端变化时,最大冲击电流、转子停转及由之产生的最大转矩不会危及电动机和被驱动设备。
电动机的冷却方式:全封闭风冷式。
电动机的绝缘等级为F级,以B级温升考核。
电动机的外壳防护等级:IP54
电动机的堵转电流保证经完善的技术经济比较而确定,使设计具有最低值。除特殊要求外,在额定电压下,高压电动机的堵转电流对额定电流之比的保证值保证不超过6倍。低压电动机的堵转转子电流不得超过额定满载电流的6.5倍。
在额定电压下,最大转矩对额定转矩之比的保证值为2.1倍。
在规定的起动电压范围内,电动机的转子容许堵转的时间不得低于其加速时间。
电动机保证能承受从正常工作电源快速切换和慢速切换到另一个电源时施加在电动机上的扭矩和电压引起的压力。
在额定功率、电压、频率时,功率因数的保证值在0.8以上;效率的保证值不小于94%。
在额定电压下,电动机起动过程中最低转矩的保证值保证不低于0.5倍堵转转矩的保证值。
电动机定子绕组接线为Y接线。电机双侧均设置引出接线盒,接线盒的设计应满足在各种工况下均能获得充分的机械保护。
电动机的起动转矩由承包商根据机械特性商定。
电动机绕组保证经真空压力浸渍处理和环氧树脂密封绝缘。绝缘保证能承受周围环境的影响。
电动机的连接导线与绕组的绝缘保证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
所有绕组绝缘均由不吸水、不沾油且防火的材料制成。所有6KV电动机的主绝缘均能承受IEC34-15规定的冲击电压要求并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电动机的振动幅度保证不超过标准所规定的数值。承包商保证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将电动机的振动保持在允许限度内。
电动机内部接线与外部电缆进行连接的连接器保证由卖方负责成套提供。
电动机的设计保证能保证其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
电动机的辅助设备
电动机保证设置防结露加热器,加热器保证安装在电动机内部可检查的部位。加热器采用交流380V。
电动机的出线端子盒保证按功能独立装设。主要有主出线端子盒﹑空间加热器出线端子盒,温度探测器/热电阻出线端子盒等。
安装在电动机机座上的单独的可检查的出线盒保证具备下列四种引线:
a. 电动机主引线
b. 空间加热器引线
c. 电阻温度检测器和/或热电偶的引线
在接线盒内标明电动机的相序,保证有与电动机铭牌所示的规定旋转方向一致的相序标牌,并由一个箭头标志指示出电动机的旋转方向。此标志保证在电动机使用期间不易脱落、磨灭。
接线端子相间、相对地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有电缆固定措施。
电动机电源回路主引线的接线盒保证采用斜开口型(从上面或下面均可接线)。卧式电动机的主引线出线盒要求双侧设置。
每台电动机保证装设有电动机机座接地的装置,两个接地装置保证位于电动机完全相反的两侧。一个接地装置位于电源电缆穿线盒的下方,另一个接地装置位于与第一个接地装置相差180度的位置。
每台电动机保证设有一个排水孔,以防内部水的积聚。
每台电动机保证装有起吊环、起吊钩或其它便于安全起吊电动机的装置。
4.10 仪表和控制要求:
4.10.1卖方保证负责设计和提供风扇磨煤机及其辅助系统运行监视、故障判断、联锁保护和就地检查所需的检测仪表和控制设备以及试验接口。
4.10.2卖方保证配套提供的仪表和控制设备的选型须由买方认可,这些仪表和控制设备保证安全、可靠,要求保证与全厂热控设备选型相一致。卖方保证随投标文件提供控制保护系统图和生产厂商﹑产地;供买方确认。
4.10.3卖方保证提供风扇磨煤机的报警、联锁、保护控制条件和相应的逻辑和调节框图。
4.10.4 卖方提供的测点和仪表至少保证包括下列,不限于此:
4.10.4.1轴承保证设就地温度指示表和热电阻。
4.10.4.2电动机轴承保证设就地温度指示仪,电动机轴承润滑油回油或冷却水回水保证设就地温度指示表。
4.10.4.3电动机轴承(包括对推力块)保证设双支绝缘测温热电阻(Pt100)。
4.10.4.4电动机绕组温度热电阻(Pt100)。
4.10.4.5当润滑、冷却系统出现故障停运的时,在磨煤机惰走40分钟内,电机轴瓦仍保证安全运行。
4.10.4.6油系统液位监视及报警信号以及油压/油温测点。
4.10.5风扇磨煤机保证装设振动监测仪和其它必要的旋转机械监视参数, 并具有模拟量4~20mADC信号输出和干接点输出, 接点容量保证为220V AC,3A或220VDC, 1A。振动监测仪保证包括测振探头(根据该磨煤机特点,布置振动探头监测数量,要求X、Y方向的振幅)、前置器、二次显示仪表等,振动监测仪采用进口产品(美国派利斯产品),二次显示仪表安装在卖方提供的就地仪表箱内。
4.10.6安装在电动机本体上的动力回路接线盒、加热器接线盒和热电阻接线盒保证具有电动机外壳同等的防护等级。
4.10.7热电阻保证为三线制接线,并接入卖方所供的接线盒内。
4.10.8 卖方供货的仪表和控制设备随本体设备整体供货,包括安装材料和附件,如:仪表阀门,温度套管,仪表脉冲管,安装支架等,卖方保证提供安装接口图纸(中/英文版本)。
4.10.9 磨煤机系统油站
4.10.9.1应提供油站油泵出口压力开关量仪表,其中监视两个压力值:
低Ⅱ压力值低Ⅰ压力值
4.10.9.2 应提供油过滤器差压开关。
4.10.9.3应提供油站油温、油压、油位远传检测仪表。
4.10.9.4随本体供货的仪表应由买方指定。
4.10.10 随机配供的电动执行机构应采用一体化、智能型进口设备,执行器卖方应提供安装执行器的平台和土建安装基础要求。
4. 10.11 随机配供的电动执行机构调节指令和反馈均应为4~20mA标准信号。
4. 10.12 用于报警、联锁用的温度测点选用温度开关,不能选用双金属温度计。
4. 10.13 开关量仪表采用无触点电压,触点容量为:230V.AC 2.5A。
4. 10.14 每个开关量仪表至少应提供一对常开、一对常闭接点。
4. 10.15 选用的仪表必须采用公制计量单位。
4. 10.16 仪表和控制设备应满足电厂使用环境要求。
4.11 材料要求
打击轮的打击板采用抗磨损的堆焊耐磨材料制造,由卖方供货。主轴材质为XM35号钢,保证进行探伤检验,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4.12 其它要求
4.12.1保温
卖方负责磨煤机本体范围内的保温设计,外表面温度控制在50℃以内,并提供保温材料的特性要求、保温详图及材料用量。
主保温材料由买方负责。
4.12.2 外协及外购件
卖方列出主要外协助及外购件的名称、数量及制造厂名单,并需征得买方的认可。
4.13标准
4.13.1磨煤机、电动机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和制造,保证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和原部颁标准。进口磨煤机和引进技术采用的相关标准符合其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并由卖方提供相应引进技术的设计和制造的中文版及原版标准)及国际标准,但不保证低于以下标准。这些标准和规范至少包括:
JB/T6000.3 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
GB1800-1804 公差与配合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等
GB324 焊缝代号
GB985 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及尺寸
GB5677 铸钢件射线照片及底片分类等级
GB3323 钢焊缝射线照片及底片分类等级
GB7233 铸钢件超声波探伤及质量评级分法
GB2970 中厚钢板超声波探伤方法
GB755 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JB8 产品标牌
GB191 包装储运标志
4.13.2引进技术的有关标准
4.13.3 从合同签订之日至卖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买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卖方保证遵守这些要求。且不论买方知道与否,卖方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买方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
4.14性能保证
4.14.1卖方满足本协议书所提的技术要求。
4.14.2卖方向买方保证所供设备是引进俄罗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全新产品,在设
计、材料选择和工艺上均无任何缺陷和差错,技术文件及图纸的内容保证正确、完整,图画清晰,能充分满足安装、启、停及正常运行和维护的要求。
4.14.3卖方具备有效方法,控制所有外协、外购件的质量和其技术服务,使其符合本协议书的要求。
4.14.4买方有权派代表到俄罗斯工厂和卖方工厂以及分包和外购件工厂检查制造过程,检查按合同交付的货物质量,检验按合同交付的元件、组件及使用材料是否符合标准及其它合同上规定的要求,并参加合同规定由卖方进行的一些元件试验和整个装配件的试验。卖方提供给买方代表技术文件及图纸,试验及检验所必需的仪器工具、办公用具。
4.14.5在设备开始生产前,卖方提供一份生产程序制作加工进度表,进度表中包括检查与试验的项目,以便买方决定哪些部分拟进行现场检查。买方应向卖方明确拟对哪些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事先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
4.14.6如在安装和试运期间发现零部件的缺陷、损坏情况,在证实设备储存、安装、维护和运行都符合要求时,卖方尽快免费更换。
4.15考核试验
4.1
5.1每台风扇磨煤机在出厂前,均保证进行整机试组装及在额定转速下进行空负荷试车,并达到如下要求:
1)启闭件的开、关无卡阻现象,关闭后密封良好;
2)空负荷试运行连续时间6~8小时,但在最后2小时轴承温度保持恒定时,则允许结束试验;
3)轴承温升不超过35℃;
4)轴承座上测量的双向振幅不得大于0.05mm(单峰值)。
4.1
5.2在风扇磨煤机和锅炉投入运行后,由买方主持,制造厂参加,对风扇磨煤机作负荷试验,对其进行性能检验,内容包括:
1)磨煤机出力测试。
2)通风量测试。
3)磨煤机进出口风压测试。
4)分离器出口温度测试。
5)煤粉细度测试(R
90和R
1000
)。
6)转速测试。
7)功率测试。
8)噪声测试。
9)振幅测试。
10)纯空气动力特性测试。
11)磨煤单位电耗测试。
12)分离器阻力测试。
5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见四: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6 设计与供货接口及接口规则
6.1 磨煤机入口自高温炉烟管道入口法兰,磨煤机出口至分离器后煤粉管道接口,其
中包括(至少但不限于):
6.1.1 磨煤机本体(包括分离器等)
6.1.2 主电动机
6.1.3 删除。
6.1.4机座平台及扶梯,拆装分离器钢架(如果有)及检修平台扶梯。
6.1.5磨煤机、电动机基础安装台板及地脚螺栓及其紧固件。
6.1.6其它:润滑冷却装置及管路、防爆蒸汽装置及管路(以连接法兰为界,外加1只电动阀门及电动装置)、密封管道(以连接法兰为界),上述接口需要法兰连接的均带反法兰。
6.2 润滑油站:油泵、电加热器、滤油器、冷油器、管道和阀门等。
6.3 删除。
6.4 磨煤机本体及润滑油站测量用的一次元件及与一次元件相连接的就地接线盒和系统必要的就地监视仪表、就地控制柜。
6.5 密封风接口,提供配对法兰及紧固件
6.6磨煤机出口送粉管道电动隔绝门及电动执行机构。
6.6删除。
6.7 卖方范围内的保温由卖方设计,由买方确认,并供应外护板(如果保温设计中有外护板)及全部金属构件,保温材料由买方供货。
6.8 对仪表和控制部分,设计界限在接线盒及就地控制箱的端子排。
6.9供货范围内所有法兰接口提供配对法兰及紧固件。
7 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7.1 标牌保证符合JB7-72《产品标牌》的规定,上面保证写明:
产品名称和型号;
主要技术规格;
制造厂编号;
制造厂名称;
出厂日期。
7.2 设备的涂漆质量和颜色保证符合JB2299-77《矿山、工程、起重运输机械产品涂漆颜色和安全标志》的规定(叶轮、打击板、连接梁不涂漆,按东电风扇磨煤机管理办法执行。)
7.3 设备的包装保证符合JB2759-70《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包装箱发货时,每件均保证有标志,其内容为:
收货单位、地址;
产品名称和型号;
制造厂名称与出厂编号;
箱号、外形尺寸、毛重等;
8质量保证:
8.1 性能罚款表
9数据表
二、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
1 一般要求
1.1 本协议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卖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协议的要求。
1.2 卖方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协议未列出或数目不足,卖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无偿补足。
2 供货范围
2.1每台炉风扇磨的供货范围
2.2.1 备品备件
为满足设备安装、调试和一个大修期内连续运行和维护要求,卖方提供备品备件清单。
随机备品备件清单:数量以单炉磨计
卖方随风扇磨提供拆装设备及零部件所需要的专用工具,并提供使用说明书。
专用工具一览表:数量以两台炉计
三、设备、技术文件、图纸的交付计划
1 交货进度
3号机交货时间:
2006年5月15日,预埋件及地脚螺栓交货
2006年8月15日,磨煤机整体交货
4号机交货时间:比3号机相应推迟3个月
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2.1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
2.1.1卖方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初步资料)(注明“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厂二期(2X600MW)扩建工程专用”)
a.有关资料
——工厂质量认证材料(复印件),工厂概况;
——投标产品业绩表;
——重要部件的外协及外购情况;
——已投运产品曾发生过的问题、解决办法及效果,本次拟采取那些完善措施。
b.图纸及说明书
——技术文件、图纸及供货项目总清单;
——选购项目清单(包括分项价格);
——买方自备项目(设备清单)。
2.1.2卖方在技术协议签字生效后1周内提供的正式资料10份(其中设计院2份,电厂8份)(注明“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厂二期(2X600MW)扩建工程专用”和“正式资料”);同时向卖方提供CAD(AutoCAD 2000 版)图和WORD 2000 文字资料光盘2份。
a.图纸及说明书
——技术文件、图纸及供货项目总清单;
——卖方提供设备主要零部件的名称、材料名称及标准代号;
——提供设备主要易损件加工图;
——风扇磨煤机(包括分离器)的外形图;
——电动机外形图;
——风扇磨煤机(包括电动机)的基础负荷图、安装基础图及基础设计所需相关资料;——磨煤机制粉系统计算书。
——磨煤机热平衡计算书。
——落煤管至高温炉烟管道接口处到磨煤机入口处的高度计算书。
——磨煤机油系统的资料。
热控资料(中文版本),包括但是不限于以下内容:
a) 风扇磨煤机(包括电动机)的控制逻辑图,联锁要求框图
b) 风扇磨煤机(包括电动机、油站)的系统图(附测点位置)。
c) 调节机构的力矩值。
d) 供货清单(包括一次元件的KKS编码、型号、规格、数量、安装位置、生产厂
家等)。
e) 所有配供仪表和控制设备产品说明书。
f) 测量风量的计算公式,流量差压曲线,流量差压量程数值。
g) 磨煤机运行中各项参数、报警、联锁和保护动作整定值数据表。
h) 轴承温度报警及停机的温度值。
i) 磨煤机喘振报警值(如果有),磨煤机振动报警值、停机值。
j) 就地信号箱端子接线图。
2.2卖方提供技术文件数量及时间
资料在买方与卖方签订技术协议后10天内提供给买方及设计院。正式文件提供的份数一式10份。
卖方提供的资料应该为中文版本。
四、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
1 检验与试验计划
卖方保证在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编制质量检验试验计划,经买方批准后实施。计划内容保证至少包括:
文件编号与版次
设备/部套名称与标识编码
制造商名称
检验试验项目
参考规范、文件、图纸等
卖方参加的H、W、R点及审核的文件
简要的说明或备注
2 工厂检验
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卖方保证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
验和试验。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检测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实验。2.3卖方检验的结果保证满足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卖方保证采取措
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买方提交不合格品报告。卖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保证将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3 设备监造
3.1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并参照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
3.2监造方式
监造方式为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卖方和买方的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格上履行签字手续,作为制造完工报告的一个组成部分。买方的签字确认,并不免除卖方应负的责任。
R点:卖方只需提供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买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即现场见证。
H点:卖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买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停工待检。
3.3监造内容
按照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所规定的项目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