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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建标(2008)201号文

云建标(2008)201号文
云建标(2008)201号文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波动

风险条款约定及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等事宜的通知

各州、市建设局,各建设、施工、造价咨询及有关单位:

自2007年9月以来,我省建筑材料(如钢材、水泥等)价格持续上涨,一定程度上给建设工程项目成本、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或工程造价结算带来一定影响。我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商务标造价合理构成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建标[2005]5号)虽然对上述情况的处理已作出明确规定,但各建设、施工单位在履行施工合同时没有严格地按规定执行。

为稳定建筑市场秩序,降低建筑材料价格波动给建设、施工单位带来的风险,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云建标[2005]5号文件精神,现对有关内容再次作出具体要求,并提出材料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

一、具体要求:

(一)编制工程设计概算应当考虑工程建设期内价格波动等因素。

(二)依法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

1.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包含的材料范围;

2.承包方的投标价格中包含的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一般风险包干幅度不应大于10%);

3.超过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对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的审查工作。当招标文件中无相关条款时,应要求招标方补充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当施工合同无相关条款时,应要求发承包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增加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否则不予以合同备案。

二、材料价格指导意见:

(一)本通知发布前已经签订固定价格合同(包括固定总价与固定单价合同),尚未完成工程竣工结算的招投标工程,按以下原则调整:

1.承包方的投标价格中已包含了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当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幅度超过投标价格中的风险幅度时,其超过部分材料价格调整原则: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风险包干幅度以内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风险包干幅度的,超过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2.施工合同约定采用固定价格但未计取相应包干风险费用的工程,在包干范围以内的主要材料(含设备)单价发生上涨或下降的情况,其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幅度在±10%以外的,其超过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3.主要建筑材料价差的取定:应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格为基准(缺指导价的材料以双方确认的市场信息价为准),差价为施工期间同类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格与合同工程基准

期(招标工程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8天)当期的材料指导价格的差额。

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按下列公式计算:

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每月实际使用量×当期材料指导价)/同类材料总用量

4.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承包人承担。

(二)依法不招标的建设工程,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三)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在进行计价解释与争议调解时应将本通知作为处理材料价格调整问题的依据;各有关办理工程结算的单位、各造价咨询机构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应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已完成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执行本通知有关规定。原有关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云南省建设厅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云南省建设厅人工费调整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2003版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云建标[2007]535号 各州、市建设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结合云南省建设工程发展实际,经研究,我厅决定调整《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人工综合工日单价。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由27.72元调为34.77元, 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的计算应执行调整后的综合工日单价。 二、本综合工日单价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凡2008年1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定施工合同的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 云南省建设厅 二○○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云建标[2006]211号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2003版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州、市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结合云南省建设工程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的人工综合工日单价。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由24.75元调整为27.72元。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的计算应执行调整后的综合工日单价。 本综合工日单价自2006年5月1日起执行。2006年5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执

转发“云建标[2005]5号”文件的通知 2005-3-20 关于转发省建设厅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若干意见>和 <关于商务标造价合理构成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曲建字[2005]25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我市自2004年5月1日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及《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以来,建设工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招标方盲目压价招标,投标方盲目低价等违规现象,为防止因片面追求低造价而导致工程质量降低的行为,按照有利于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确实维护好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合法权益的要求,现将省建设厅云建标[2005]5号文《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商务标造价合理构成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编制工程拦标价(或工程量清单)的规定 (一)工程拦标价(或工程量清单)应当由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独立编制,必须经在本咨询单位注册的的造价工程师审核签字确认盖章后,方可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予以发布。招标人(或业主)不得擅自修改工程拦标价、工程量清单等造价成果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也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拦标价。 (二)工程量清单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及《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的规定编制,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必须详细、规范地描述清楚“项目特征”。 (三)工程拦标价(或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在提供造价成果文件时,应同时向委托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编制单位资质的批准文件和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2、拦标价(或工程量清单)审核、编制人员的注册执业、从业证书复印件。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

云南省建设厅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 云南科技出版社

关于发布施行云南省2003版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 云建标[2003]668号 签发:冯志成省直各委、办、厅,各地、州、市建设局,各有关设计、施工、金融、中介咨询、建设单位,驻滇各有关单位及部队: 为适应云南省建筑市场发展需要,更好地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一2003和《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进一步推动工程造价工作市场化进程,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省建设厅组织编制的“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新版计价依据)及其电子版定额,经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2003年11月1日起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施行。 新版计价依据包括:《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云南省机械台班费用计价办法》、《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等10部分的内容。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新版计价依据发布施行后,除国家有关部、委、办、局发布的现行电力、水利、公路、

人防、化工、铁路等专业工程定额,其他工程计价依据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一律废止。 新版计价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拦标价的标准,也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造价纠纷技术鉴定和行政调解以及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依据和基础。凡2003年11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其计价办法可继续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 各地、各部门在新版计价依据的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建设厅标准定额处。新版计价依据的印发、勘误、解释、补充、修改等工作由省建设厅标准定额外具体负责。 云南省建设厅 二00三年十月十三日

云南(昆明)建设造价政策文件汇编-2020年5月更新

云南(昆明)建设造价政策文件汇编

目录 1、云南省建设厅文件云建标[2003]668号 关于发布施行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 2、云南省建设厅文件云建建[2004]395号 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预算综合报价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3、云南省建设厅文件云建建[2004]396号 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4、云南省建设厅文件云建标[2005]5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商务标造价合理构成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5、云南省建设厅文件云建标[2005]660号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通知》 6、云南省建设厅文件云建标[2005]661号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将意外伤害保险、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列入建安工程造价的通知7、云南省建设厅文件云建标[2006]104号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云南省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电子版等三套软件鉴定复核通过的通知 8、云南省建设厅文件云建标[2006]211号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2003版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9、云南省建设厅公告第3号 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补充规定 10、云南省建设厅公告第4号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 11、附录: (1)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答 (2)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

释答疑专题(1-5批) 12、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昆建通【2017】18号 关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核查备案相关事宜暂行的通知1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云建标{2016}208号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云南省201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定额人工费的通知 1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税金综合税率的通知 15、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云建标{2018}30号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实施云南省2017建设工程综合单价计价标准的通知 16、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云建标函{2018}47号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201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调整定额人工费的通知 17、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18、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关于建设工程造价费用调整的实施意见(大气污染、废置土石方、土石方运距)19、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关于重新调整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税金综合税率的通知 20、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52号 《昆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21、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解释与造价争议协调工作的通知22、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云建标[2006]295号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安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和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的通知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安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和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的通知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安工程造价 税金计算系数和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的通知 云建标[2006]295号 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州、市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5]13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征收地方教育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政办发[2005]93号)和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工程定额测定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06]269号)文件的规定,决定调整《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建安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和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调整后的建安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 ----------------------------------------------------------------- 工程所在地综合税率(%)计算系数 ----------------------------------------------------------------- 市区 3.33 0.0344 ----------------------------------------------------------------- 县城、镇 3.27 0.0338 ----------------------------------------------------------------- 其他 3.15 0.0325 -----------------------------------------------------------------

云建标〔2008〕201号

云南省建设厅文件 云建标〔2008〕201号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波动 风险条款约定及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等事宜的通知 各州、市建设局,各建设、施工、造价咨询及有关单位: 自2007年9月以来,我省建筑材料(如钢材、水泥等)价格持续上涨,一定程度上给建设工程项目成本、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或工程造价结算带来一定影响。我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商务标造价合理构成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建标[2005]5号)虽然对上述情况的处理已作出明确规定,但各建设、施工单位在履行施工合同时没有严格地按规定执行。 为稳定建筑市场秩序,降低建筑材料价格波动给建设、施工单位带来的风险,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云建标[2005]5号文件精神,现对有关内容再次作出具体要求,并提出材料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 一、具体要求: (一)编制工程设计概算应当考虑工程建设期内价格波动等因素。 (二)依法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1.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包含的材料范围; 2.承包方的投标价格中包含的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一般风险包干幅度不应大于10%); 3.超过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对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的审查工作。当招标文件中无相关条款时,应要求招标方补充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当施工合同无相关条款时,应要求发承包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增加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否则不予以合同备案。 二、材料价格指导意见: (一)本通知发布前已经签订固定价格合同(包括固定总价与固定单价合同),尚未完成工程竣工结算的招投标工程,按以下原则调整: 1.承包方的投标价格中已包含了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当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幅度超过投标价格中的风险幅度时,其超过部分材料价格调整原则: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风险包干幅度以内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风险包干幅度的,超过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2.施工合同约定采用固定价格但未计取相应包干风险费用的工程,在包干范围以内的主要材料(含设备)单价发生上涨或下降的情况,其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幅度在±10%以外的,其超过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3.主要建筑材料价差的取定:应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格为基准(缺指导价的材料以双方确认的市场信息价为准),差价为施工期间同类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格与合同工程基准期(招标工程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8天)当期的材料指导价格的差额。 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按下列公式计算: 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每月实际使用量×当期材料指导价)/同类材料总用量 4.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承包人承担。 (二)依法不招标的建设工程,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三)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在进行计价解释与争议调解时应将本通知作为处理材料价格调整问题的依据;各有关办理工程结算的单位、各造价咨询机构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应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5 停收定额测定费 云建标[2008]713号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停止征收工程定额测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8]713号 各地、市建设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定额测定费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停止征收。 二、工程造价的相应调整规定: (一)2009年1月1日后进行招标发包或直接发包签定合同的工程,工程计价程序中不再将工程定额测定费作为规费计入工程造价。 (二)2009年1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经签定施工合同的工程,仍应将工程定额测定费作为规费计入工程造价,并缴纳工程定额测定费。 (三)2009年1月1日以后签发的初步设计文件,其工程概算中不再计列工程定额测定费。云南省建设厅 2008年12月24日 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财综[2008]78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促进依法行政,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我们对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 各地区和部门出台的收费项目与本通知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相类似的,一律予以取消。 二、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和停止征收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核发证照所需要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中,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支出予以拨付。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上述要求,妥善安排有关部门和单位预算,确保其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云南省标价编制说明

XXXX建设项目 --清单拦标价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1.根据建设方提供的由XX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XX种类型其属所有户型图纸的全部内容。本工程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96137.16㎡(其中D 户型建筑面积为4600.55㎡,S户型建筑面积为81170.62㎡,G户型建筑面积为6464.96㎡,条形住宅建筑面积为3901.03㎡详见附表) 2、本拦标价包含了图纸所示的土建部分及室内外水电及安装的全部内容,基础为C25砼人工挖孔桩,装修做法:所有户型窗均为铝合金推拉窗。室内墙面均为混合砂浆抹面,天棚为混合砂浆抹面,原浆赶光楼地面。外墙面做法为块料墙面及涂料墙面。 二、编制依据 1、相关文件:《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列》(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001年107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则》;《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2、计价依据: (1)建筑工程执行云建标(2003)第668号文《云南省建筑工程造价计价规则》。 (2)建筑工程执行云建标(2003)第668号文《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

(3)建筑工程执行云建标(2003)第668号文《云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计价办法》。 (4)建筑工程执行云建标(2003)第668号文《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 (5)建筑工程执行云建标(2003)第668号文《云南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6)建筑工程执行云建标(2003)第668号文《云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7)安装工程执行云建标(2003)第668号文《云南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8)安装工程执行云建标(2003)第668号文《云南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10)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参照XX州工程建筑材料价格信息XX年第XX期(总第XX期)及当地市场价格定价。 (11)人工费按53.23元/工日。 三、编制说明 1、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的删除、变更顺序或涂改,投标单位可在开标前经招标单位书面认可的情况下补充。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含人工费。 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以及风险因素等费用;不包含措施费 规费和税金。 3、《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价格应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综合单价的材料单价一致。 4、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每一项均应填报,否则视为已含在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5、在暂定价材料表中:“主材料价”是指包含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检验试验费、采购及保管费、扣减包装品回收价值后的价格。“包干价”是指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及风险因素等费用,不包含措施费、规费和税金。 6、清单中未尽描述按设计及其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四、土建说明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有关解释

2003版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有关解释 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部分解释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 一、云建标[2005]5号文发布后,单位工程栏标价下限值如何确定? 答:单位工程栏标价下限值为不低于企业成本的合理低价。《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第四章《单位工程拦标价的确定》中关于拦标价的叙述与云建标[2005]5号文不一致的,以云建标[2005]5号文的规定为准。《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 一、措施项目中的环保、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空气污染测试费应如何计算? 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签证,由承发包双方协商进行计算。 《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 一、《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中踢脚线的计算规则如何理解? 答:《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中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设计图示长度即实贴长度。 二、《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门窗工程中的计量单位是"樘",能否与消耗量定额规定的计量单位一致? 答:不能。《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给出的计量单位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规定一致,属于"四统一"的内容,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应执行《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量单位;投标人投标报价(包括综合单价分析)应执行相应的消耗量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量单位。 《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计算了建筑工程综合脚手架但未做外立面装饰工程,是否扣除相应的脚手架? 答:不扣除。 二、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二分部中,凿桩头子目是按直径650mm以内考虑,桩直径大于650mm是否调整?答:可以调整,按桩断面面积的比例换算。 三、《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第十一分部,室外工程及零星工程,混凝土部分的模板是否缺项?

云建标(2008)201号文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波动 风险条款约定及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等事宜的通知 各州、市建设局,各建设、施工、造价咨询及有关单位: 自2007年9月以来,我省建筑材料(如钢材、水泥等)价格持续上涨,一定程度上给建设工程项目成本、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或工程造价结算带来一定影响。我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商务标造价合理构成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建标[2005]5号)虽然对上述情况的处理已作出明确规定,但各建设、施工单位在履行施工合同时没有严格地按规定执行。 为稳定建筑市场秩序,降低建筑材料价格波动给建设、施工单位带来的风险,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云建标[2005]5号文件精神,现对有关内容再次作出具体要求,并提出材料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 一、具体要求: (一)编制工程设计概算应当考虑工程建设期内价格波动等因素。 (二)依法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 1.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包含的材料范围; 2.承包方的投标价格中包含的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一般风险包干幅度不应大于10%);

3.超过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对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的审查工作。当招标文件中无相关条款时,应要求招标方补充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当施工合同无相关条款时,应要求发承包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增加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否则不予以合同备案。 二、材料价格指导意见: (一)本通知发布前已经签订固定价格合同(包括固定总价与固定单价合同),尚未完成工程竣工结算的招投标工程,按以下原则调整: 1.承包方的投标价格中已包含了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当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幅度超过投标价格中的风险幅度时,其超过部分材料价格调整原则: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风险包干幅度以内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风险包干幅度的,超过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2.施工合同约定采用固定价格但未计取相应包干风险费用的工程,在包干范围以内的主要材料(含设备)单价发生上涨或下降的情况,其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幅度在±10%以外的,其超过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3.主要建筑材料价差的取定:应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格为基准(缺指导价的材料以双方确认的市场信息价为准),差价为施工期间同类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格与合同工程基准

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部分解释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 一、云建标[2005]5号文发布后,单位工程栏标价下限值如何确定? 答:单位工程栏标价下限值为不低于企业成本的合理低价。《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第四章《单位工程拦标价的确定》中关于拦标价的叙述与云建标[2005]5号文不一致的,以云建标[2005]5号文的规定为准。 《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 一、措施项目中的环保、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空气污染测试费应如何计算? 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签证,由承发包双方协商进行计算。 《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 一、《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中踢脚线的计算规则如何理解?答:《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中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设计图示长度即实贴长度。 二、《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门窗工程中的计量单位是樘,能否与消耗量定额规定的计量单位一致? 答:不能。《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给出的计量单位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规定一致,属于四统一的内容,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应执行《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量单位;投标人投标报价(包括综合单价分析)应执行相应的消耗量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量单位。 《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计算了建筑工程综合脚手架但未做外立面装饰工程,是否扣除相应的脚手架? 答:不扣除。 二、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二分部中,凿桩头子目是按直径650mm以内考虑,桩直径大于650mm是否调整? 答:可以调整,按桩断面面积的比例换算。 三、《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第十一分部,室外工程及零星工程,混凝土部分的模板是否缺项? 答:不缺项,该部分费用已列入相应定额中的其他材料费。 四、桩基工程中泥浆运输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孔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五、因设计要求采用空管取土施工时,费用如何计算? 答:设计要求采用空管取土的,按空管扰土规则执行,不得重复计算。 六、现场集中搅拌,采用泵送混凝土的费用如何计算? 答:仍然执行相应的现场构件定额子目,即不增加泵送费用,也不扣除相应的水平及垂直运输费用。计算混凝土单价时,需把碎石粒径在20mm以上的按粒径20mm 计入,采用添加剂的按实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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