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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申请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制度

1、临床输血由临床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包括血浆),注明输血量及成份,上级医师核准签名,报输血科备血,并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用血理由。申请单上要写明用血时间,平诊输血需提前一天报输血科(急诊、抢救可当天用血)。输血申请单由输血科存档保管。电话、口头备血无效。

2、申请用血必须抽取受血者血液3mL连同申请单送检验科备用。如果用血量超过800 mL以上,标本须酌量增加。

3、受血者配血实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的,逾时需重新抽血。

4、血液均有不长的保质期,所有用血量尽量按照病情需要申请避免浪费。

(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临床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二)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三)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四)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2000毫升的,须同时填写输血会诊单,经输血科医师(血液科医师兼)会诊报输血科主任审批。(急诊用血可事后补办报批手续)。输血科医师(血液科医师兼)应及时会诊,与临床医师共同拟定合理的输血治疗方案。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5、备用血以两天为限,逾期无效,但需延期使用者必须预先通知以便及时补充备血。

6、输血会诊内容应包括是否具有输血适应症,明确输血成份、用血量及输血时间和输血注意事项等。

7、输血申请单由输血科存档保管,输血会诊单随病历保存。

8、每次输血前都必须执行输血申请制度。

9、患者接受输血治疗,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经治医师必须向患者或家属讲明输血的目的、可能发生的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

10、输血科建立严格的血液收领核查、发放核查、入库登记,保证用血安全。临床科室应当有专人持配血单领取临床用血,对不符合要求的血液应当拒绝领用。

11、临床科室医务人员给患者输血前,应严格核对,并将输血情况记入病历。如出现输血反应等情况,应详细记入病程录。

12、临床领取用血时,务必认真查对,一经出库不能退还.

13、以上未尽事宜,以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为准。

紧急用血管理制度

1、接诊医师及时、正确地判断病情,对于需要紧急输血的患者,及时填写或打印《临床输血申请单》。同时医护人员采集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

2、由医护人员将《临床输血申请单》、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送到输血科。

3、输血前检查包括:转氨酸、乙肝五项、丙肝病毒抗体,艾滋病毒抗体、梅毒血清等试验。如遇急诊,输血前必须留血样备查输血钱检查。

4、开输血申请单的首诊医师,负责追回输血前检查的结果并张贴到病历上。

5、输血科工作人员接到患者标本,立即进行血型检验并做好交叉配血。相合方可发血。

血液储存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已合格入库血液成分的保存方法、保存条件,确保血液保存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血液入库后和发出前的整个保存过程中。

3 职责

3.1值班岗位人员执行;

4 工作制度

4.1血液运输及入库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血液保存区域除本科室人员外,非授权人员不得入内。

4.2值班岗位人员负责血液保存区域内安全,需做好防火、防盗、防水淹等工作。

4.3血液贮存设备不应做为它用,待检血液应单独存放,不

能与合格血液成分混放。

4.4血液保存设备应运行可靠,温度均衡,有温度记录。4.5值班人员负责每天检查四次贮血冰箱温度。

4.6保持室内通风良好,温度、湿度适宜。

4.7各种血液制品标准保存条件。

4.7.1全血和红细胞悬液分别保存在2~6℃有明显标识的专用储血冰箱内。

4.7.2新鲜或普通冰冻血浆保存于-25℃以下有明显标识的专用储血冰箱内。

4.8血液制品正常保存状态

4.8.1全血和红细胞悬液标识清楚,外观颜色正常,无溶血、凝块、气泡、渗漏及冰冻等状况。

4.8.2冰冻血浆标识清楚,外观颜色为淡黄色,包装完好。4.9 每周做好冰箱的消毒、清洁。

4.10血液制品的存放

4.10.1按照储存要求进行储血。

4.10.2血液存放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血液成分正常周转,保证血液质量并杜绝血液浪费。

4.10.3全血和红细胞悬液应按时间次序竖直摆放在冰箱内的储血筐中,不得紧密堆积;值班人员每天应对储血架整理一次,便于发血时查找。

4.10.4冰冻血浆应按血型整齐存放在专用低温储血冰箱内。

4.11库存血液配发原则

4.11.1值班人员每天应及时作废过期的配血记录,选择可供配血的血液记录时应遵循由旧到新的原则;

4.11.2血液发放时也应遵循由旧到新的原则,以确保库存血液得到合理周转,既为临床提供高质量血液,又避免血液浪费。

血液入库验收制度

1.对入库血液必须按规定项目(血型、编号、姓名、采血日

期、保存期、采血者、血站名称、许可证号、保养液标签)严格检查。

2.验收内外包装是否符合标准,有无漏袋,有无交叉配血管

等。

3.凡符合标准规定的血液,分血型详细登记入库。

4.凡不符合要求的血液,血库有权拒收。

5.做好入库登记统计并

6.加强与各科室的团结协作,确保安全用血

血液发放管理制度

1.配血合格后,输血科通知临床用血科室,临床科室医护人

员到输血科取血。

2.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

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3.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4.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报废血液管理制度

1、输血科应注意进库血液的失效期,以防止不必要的浪费,血液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2、输血科因某种原因需要报损血液的,须填写血液报损申请单,报输血科负责人。

3、输血科负责人核实血液报损原因,上报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有关领导报批。

4、报损血液批准后,报批单登记备案,以防查处。

5、血液报损后按照医疗废物管理。

血袋回收管理制度

1. 为保证临床安全输血,减少血液传播疾病发生,严格执行血袋回收登记处理制度。

2. 病人输血结束后,值班护士将血袋刺针孔处折叠,并用胶贴粘贴,防止余血流出。将血袋注明科室、受血者姓名,在1h内返还输血科。

3. 输血科人员与临床护士对血袋进行认真核对后,将血袋放入集中保管容器内。

5. 发出血液袋数目与输血完后返回血袋数目必须一致。

6. 集中保留7天后,输血科人员将血袋按医院感染管理要求,进行封存,交专职人员进行无害化处理。

输血申请制度

1.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2.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上报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3.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采用配合型输血。

配血标本采集查对送检制度

1.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诊、床号、血型和诊断,均无误后采集血标本3毫升。

2.配血标本需用 EDTA 抗凝剂抗凝,受血者配血实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 3 天之内的。

3.临床科室必须派医护人员送标本,家属及其他非医务人员不得送标本.

4.标本送到输血科后由送标本人在《标本接收登记本》上登记,内容包括:病人姓名、科室、床号、住院号、送标本人签名及送到时间(具体到某时某分)。

5.输血科接收标本时,必须核查标本与输血申请单上病人姓名、科室、床号、住院号是否一致,核查无误后接收人签名,并编号。若有错误或不清楚之处,记录于《不合格申请单和

标本登记本》,并立即通知临床科室,由临床科室派医务人员来确认并改正后方可接收:标签空白的标本立即退回临床。

6.标本拒收准则:(a)由非护士(病人或其家属、护工等)送达的标本。 (b)试管上未标明病人姓名或科室、床号。 (c) 交叉配血申请单上未注明病人的血型(病人刚入院未做血除外)。 (d)交叉配血申请单上未标明血液制品的种类或数量。 (e)保存期超过输血前三天的标本不能用于交叉配血。

(f) 由于各种原因引起标本溶血(溶血性贫血除外)。 (g)申请单上无医生签名。

7.输血科接受标本后根据用血日期将标本编号,并将标本按急诊、治疗、手术备用、预约四类分类存放,分别处理。8.实验前必须观察标本有无溶血、长菌等异常现象,标本有异常立即通知临床重新抽血。

血液输注制度

一、血液从血库取出后30min内进行输血,输血前将血袋内成分轻轻摇匀,避免剧烈振动,输血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输入的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酸性或碱性药物、高渗或低渗溶液,以防血液凝集或溶解。

二、输血时,必须由医护人员携带病历至床旁,再次核对患者床号、姓名、血型(包括Rh因子)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严格执行“三查十对”,三查即查血的有效期、血液质量、输血装臵是否完好;十对即对受血者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血型鉴定单、交叉配血试验结果、供血者血袋条形码编号、血液成分、血量、血袋编号。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三、输血前、后静脉滴注生理盐水冲洗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两袋血之间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四、输血过程中应掌握先慢后快原则,开始输血时速度宜慢,观察15min无不良反应后,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要求发血到输血结束最长时限为4小时。输血全过程和输血后30min内都必须严密观察有无输血反应。

输血审批制度

1.严格控制800mL以下的输血申请,失血量800mL以下原则上不输血,确因病情需要须经科主任批准。

2.申请输血量大于800mL,由科副主任或主任签字,大于2000mL,须经输血科会诊,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批准。3.急救输血大于800mL,必须经主治医生签字,1000mL 以上须经科副主任或主任签字。

受血者输血前检查制度

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对于手术用血应事先做好计划。对输血量及所需各种成分血(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血浆等)要严格掌握;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抗体、梅毒抗体、爱滋病抗体和谷丙转氨酶检测,阳性结果必须记录并告知患者(家属);患者需要输血时,医生应向家属讲请输血的利弊,与患者共同签定输血同意书后方可输血;输血申请单由经治医师填写,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经上级医师审签后同血样一起提前呈交输血科;为做到有计划地供血,除急诊外,凡需输血者均应提前申请,报医务科批准,各种血液成分应提前1天,全血及红细胞悬液<2000ml提前2 天,2000ml以上者提前3天,<3000ml 者应提前4天;工勤人员和家属一律不许代替医护人员取血和代替医师签字、填写血型、用血量以及改填输血申请单;取血者与发血者应严格执行“双查双签”制度,共同认真查

对科别、姓名、住院号、血型、血类、储血量、输血日期、交叉配合结果和血液质量,以确保输血安全

输血不良反应报告及处理登记制度

1、临床用血科室在输血时要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2、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记录、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

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

重测ABO血型、Rh(D)血型。

3、患者输血前应做好输血前输血相关传播疾病项目的检测,并保存相关原始资料。

4、若怀疑由输血引起的输血相关传播疾病应立即报告输血科,做好相关资料的登记,检测相关试验,并报告医院感染科。

输血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和处理管理制度

为加强临床用血管理,提高输血风险的防范意识,保证输血工作质量,输血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1、严格执行输血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和处理管理程序。

2.一旦发生差错事故,相关科室应立即做好下列工作:①第一时间向相关科室主任报告(患者所在科室主任和输血科主任),不得隐瞒;②积极做好相应的补救措施;③对差错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当前已造成的后果作出详细记录,并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可能原因;④妥善保管输血相关记录和物料。

3、临床相关科主任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立即做好下列工作:①组织本科室人员迅速处理,竭尽全力减轻差错事故所导致的危害;②在相关科室和输血科主任的参与下,对差错事故作出初步分级和责任判断,并尽快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报告医院职能部门和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③对初步分级属于严重差错或事故的,应会同输血科主任立即

向输血分管领导和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④协助职能部门和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对差错事故的调查处理。

4、输血科主任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立即做好下列工作:①组织本科室人员迅速处理,协助相关科室做好补救措施,竭尽全力减轻差错事故所导致的危害;②参与差错事故的初步分级和责任判断,并尽快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报告报告医院职能部门和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③对初步分级属于严重差错或事故的,应会同相关科室主任立即向输血分管领导和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④协助职能部门和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对差错事故的调查处理;⑤对可能属于血液质量问题引起的差错事故,应立即报告毕节市中心血站。

5、分管领导或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相关科室和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对差错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竭尽全力减轻差错事故所导致的危害;对初步调查结果认定为事故级的,应立即向院长汇报,并应及时向卫生局报告;对属于血液质量问题引起的差错事故,应会同毕节市中心血站进行调查处理。

6、输血差错事故分为一般输血差错、严重输血差错和输血事故三级,输血事故为最重级。对差错事故的认定、性质、等级和处理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行。对发现差错事故后不按规定及时报告,或刻意隐瞒的科室和人员,一旦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7、相关科室主任在报告时提交的书面材料应包括:①差错事故发生的经过;②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③差错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④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等。

8、进行输血差错事故调查处理前,所有与输血相关的记录、标本和血袋等应妥善保存,不得擅自更改或销毁,必要时应进行封存管理,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封存或启封差错事故相关资料时,对一般输血差错,由医院分管院长和患方代表双方共同负责;对严重输血差错或输血事故,由医院分管院长、患方代表和市血站代表三方共同负责。

标本的采集、送检、接收、登记、储存、

无害化处理制度

1.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诊、床号、血型和诊断,均无误后采集血标本3毫升。

2.配血标本需用 EDTA 抗凝剂抗凝。受血者配血实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 3 天之内的。

3.临床科室必须派医护人员送标本,家属及其他非医务人员不得送标本:标本需装入加盖专用容器运送。

4.标本送到输血科后由送标本人在《标本接收登记本》上登记,内容包括:病人姓名、科室、床号、住院号、送标本人签名及送到时间(具体到某时某分)。

5.输血科接收标本时,必须核查标本与输血申请单上病人姓名、科室、床号、住院号是否一致,核查无误后接收人签名,并编号。

2、临床用血申请制度

沙坪坝区某医院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 为了更合理、规范使用血制品,避免血液制品的浪费,加强临床医师用血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全院临床各科室。 3制度内容 3.1临床用血应由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输血记录单》,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血库。如《临床输血申请单》填写不合格(如信息不全,信息错误等),血库工作人员应退回该申请单待填写完善后方可接收。如输血前检查项目结果待检测,经治医生须报告发出后24小时内完善申请单内容补填,并保存于病历内。 3.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临床用全血或红细胞超过1600ml履行报批手续,经输血科同意后,由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批准(紧急用血除外)。 以上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急诊用血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3.3择期手术科室应提前一天向血库申请备血,对特殊血液制品如洗涤红细胞、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RH阴性血制品等应至少提前一天向检验科血库提出申请,血库应及时向重庆市血液中心预约。 3.4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按《亲友互助无偿献血管理办法》规定的流程提出申请,并到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由中心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4相关文件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 沙坪坝区某医院用血申请流程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加强临床用血组织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并保证落实。 第三条院长是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输血科的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临床用血质量管理体系,推动临床合理用血; (二)负责制订临床用血储备计划,根据血站供血的预警信息和医院的血液库存情况协调临床用血; (三)负责血液预订、入库、储存、发放工作; (四)负责输血相关免疫血液学检测; (五)参与推动自体输血等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 (六)参与特殊输血治疗病例的会诊,为临床合理用血提供咨询; (七)参与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调查; (八)根据临床治疗需要,参与开展血液治疗相关技术; (九)承担医疗机构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必须使用血液中心提供的血液,输血科配合血液中心建立血液库存动态预警机制,保障临床用血需求和正常医疗秩序。 第六条输血科科学制订临床用血计划,建立临床合理用血的评价制度,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第七条输血科对血液预订、接收、入库、储存、出库及库存预警等进行管理,保证血液储存、运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输血科储血设施应当保证运行有效,全血、红细胞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6℃,血小板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0-24℃。储血保管人员应当做好血液储藏温度的24小时监测记录。 第八条输血科接收血液中心发送的血液后,应当对血袋标签进行核对。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血液入库,做好登记;并按不同品种、血型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有序存放于专用储藏设施内。经办人签名并签署入库时间。 血袋标签核对的主要内容是: (一)血站的名称; (二)献血编号或者条形码、血型; (三)血液品种; (四)采血日期及时间或者制备日期及时间; (五)有效期及时间; (六)储存条件。 禁止将血袋标签不合格的血液入库。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当认真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掌握临床输血适应证,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对输血指证进行综合评估,制订输血治疗方案。 第十条临床用血报批、申请、登记流程 (一)临床经治医师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二)在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由医患双方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临床用血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提倡科学合理用血,杜绝浪费、滥用血液,确保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 二、医院输血科在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血液的领发,对本单位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质控,并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 三、临床用血前,应当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根据输血技术规范进行相关项目的检验,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并存入病历。 四、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报医务科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五、临床用血适应症根据《输血技术规范》执行,临床用血指征:Hb<100g/l, 且Hcl<30% 各科室用血,必须根据输血原则,严防滥用血源 六、申请输血应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单次用血在800ml 以内,由中级以上医生提出申请,报请上级医生核准签字;单次用血量在800ml -1600ml 以内,由中级以上医生提出申请,报请上级医生审核,科主任核准审签;单次用血量超过1600ml ,由中级以上医生提出申请,科主任核准审签后,报

医务科批准;急诊、抢救用血用血应先电话报告,24小时内 (遇节假日顺延)应当补办审批手续。 七、临床用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输血时发生不良反应,立即根据输血技术规范进行处理并填写《输血不良反应报告单》,上报输血科、医务科。 八、临床输血完毕后,应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保存和处理。做好输血观察记录,做好临床用血效果评价。 九、鼓励成分输血,成分 输血率应为100%。 【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一、具有执业资格的经治临床医生根据病人治疗需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提前一天向血库提出临床输血申请。紧急用血除外。 二、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并签字备案,并记入病历。同时介绍医疗临床用血互助金管理办法和病员用血须知。 三、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和《临床用血申请审核单》,由科主任核准签字,送医院医改办审批。 四、《临床输血申请单》填写必须准确、清楚、齐全。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血型、诊断、输血史、妊娠史、用血类型、数量、用血时间、用血理由及申请人、审批人姓名等。手术备血在“用血时间”栏边上注明“备血”字样,需用血时再电话通知输血科。 五、审批后,将《临床输血申请单》交由病区护士采集受血者血样连同《临床用血申请审核单》于预定输血日期前一天送交输血科备血。 六、紧急用血,经治医师在《临床输血申请单》和《临床用血申请审核单》上加盖“急”字章,开放绿色通道,先输血再补办其它手

续。 七、新鲜全血、血小板等成份输血须提前一天向温州市中心血站预约定制,一般在约定输血日的下午五时后供血。预约即收费,不退还。 八、门诊输血必须在急诊室留观,急诊室承担相应职能。 九、输血前须对受血者采集血样送检验科做传染病学检查,内容包括:谷丙转氨酶、乙肝三系定量、抗-HCV、抗-HIV1+2、梅毒特异性抗体检测。 十、护理人员在血交叉标本采集时,必须严格“三查七对”,标本必须与申请单一致。并在申请单填上采血者姓名和采血时间。 十一、输血科在接到《临床输血申请单》及标本时,应认真核对,对不符合要求的《临床输血申请单》及标本及时退回。 十二、输血科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在申请用血时间前完成记帐、取血(向市中心血站)、血型复核、血交配、发血等工作。 十三、对于手术备血等不能确定是否输血的情况,先按规定缴纳血费和输血互助金。输血科在接到用血通知后,先使用血库冰箱内的贮血,同时立即向县中心血站取血(正常工作时间内由输血科负责,值班时间由经培训的勤务人员负责)。输血科可分次配血、发血,第二次发血需手工报告注明“续…”。若在手术过程中不需输血,输血科人员证明情况后,退回血费和输血互助金。 十四、输血前严格做好各项核对工作,及时输注,并记录输血操作人及时间。输血过程中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异常情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 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85号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已于3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经过,现予以公布,自8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将其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

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卫生部成立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一)协助制订国家临床用血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协助指导全国临床用血管理和质量评价工作,促进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三)协助临床用血重大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四)承担卫生部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管理的其它任务。 卫生部建立协调机制,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保证输血治疗质量。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省级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指导、评价和培训等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工作。主任委员由院长或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一、申请输血前,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双方当面核对科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病案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做血交叉试验。 二、医护人员凭医嘱和输血申请单到血库取血,并与血库发血人员共同查对签名。无特殊情况一次只取一个患者的血。取血过程中要避免血液震动,以防血细胞破裂溶血。 三、输血前由两名护士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血型化验单按输血查对制度执行“三查八对”,如有疑问立即与血库联系,准确无误后方可进行输血。 四、血液从血库取出后30min内进行输血,3-4h内输完(200-300ml)。估计静脉穿刺困难者,待静脉穿刺成功后再到血库取血。血液一经启封不可再退回血库。输血前应将血袋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 五、输血时,须由执行者二人以上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进行“三查八对”,再次查对血液质量后签名。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必须使用一次性输血器输血。

六、输血前后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血液时,前一袋血液输尽后,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继续输注。 七、输入冷藏血液时,不必加温,输入前轻摇血袋4-5次,使血浆与细胞混匀即可,有冷凝集现象的血液或有血管痉挛者及大量输血时应适当复温。 八、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观察15min无不良反应后,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血速度,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及做如下处理: (一)减慢或停止输血,保留静脉通道,更换生理盐水,再次“三查八对”。 (二)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医护人员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将余血返还血库保存、封存输血袋及输血器等,做好记录。 九、输血完毕,应填写输血卡及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 十、护士长要加强对输血制度的教育及管理,严格督促执行“三查八对”制度,凡有输血患者,护士长要亲自专人再次核对或经两人核对,确保输血安全。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 临床医师执行输血过程管理 (一)输血前主治医师应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结果,对患者进行评估,决定是否需要输血及选择何种血液成份最合适。 (二)输血前告知:患者接受输血治疗享受知情权。医师应向患者和家属履行告知义务,说明输注同种异体血液可能发生输血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染疾病。征得患者和其家属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备血。无自主意识且无亲属签名患者的紧急输血,应以患者最大利益为原则,决定输血治疗方案,报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并记入病历。知情权应遵循的原则是:1输血是自愿的,患者有权拒绝输血;2患者有权知道输血的必要性,风险及可能的替代方法(如自体输血)。 (三)输血申请:主治医师须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并有上级医师核准并签名,连同受血者血标本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凡申请少量血(50ml或100ml)、大量血(超过1600ml)、保存期短(7天内)的血和特殊血液品种(如RhD阴性血或冰冻红细胞),至少于输血前2-3天送交申请单,以便向采供血机构预约(急诊除外)。申请单填写应完整、清晰。凡资料不全,特别是缺乏输血史,已婚女患者缺乏妊娠史或无主治医师以上签名的申请单应退回临床科室补充,不得迁就。受血者必须在输血前做ALT、乙肝五项、抗-HCV、抗-HIV、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查,结果贴病例中。发烧患者需要输血时应将体温降至38°C以下方能输血。急诊输血时应尽快将申请单及血标本送输血科,并在申请单上标明“紧急”字样,禁止口头医嘱申请用血。创伤引起的急诊输血患者应在输血前留取血标本做经血液传播疾病指标的检测,准确记录采集血标本的日期及时间,申请单上注明“结果待报”,检验结果报告后入病例。(四)输血过程的监护:输血过程由护士监护。一旦出现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题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培训试题 1、医疗机构(A)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人 A、法定代表人 B、单位负责人 C、科室负责人 D、医务科主任 2、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者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组应当履行以下哪些职责(D) A、认真贯彻临床用血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制订本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B、评估确定临床用血的重点科室、关键环节和流程 C、定期监测、分析和评估临床用血情况,开展临床用血质量评价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D、以上都是 3、医疗机构输血科及血库的主要职责是(D) A、建立临床用血质量管理体系,推动临床合理用血; B、负责制订临床用血储备计划,根据血站供血的预警信息和医院的血液库存情况协调临床用血; C、负责血液预订、入库、储存、发放工作; D、以上都是 4、制定《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目的是(D) A、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 B、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 C、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 D、以上都是 5、《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于(B)开始施行。 A、2009年12月1日 B、2012年8月1日 C、2010年3月1日 6、医疗机构接收血站发送的血液后,应当对血袋标签进行核对。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血液入库,做好登记;并按不同品种、血型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有序存放于专用储藏设施内。血袋标签核对的主要内容包括(D)

A、血液品种 B、采血日期及时间或者制备日期及时间 C、有效期及时间 D、以上都是 7、医疗机构的储血设施应当保证运行有效,全血、红细胞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6℃,血小板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D)。储血保管人员应当做好血液储藏温度的24小时监测记录。储血环境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 A、14-18℃ B、16-20℃ C、18-22℃ D、20-24℃ 8、医疗机构应当制订应急用血工作预案。为保证应急用血,医疗机构可以临时采集血液,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D) A、危及患者生命,急需输血 B、所在地血站无法及时提供血液,且无法及时从其他医疗机构调剂血液,而其他医疗措施不能替代输血治疗 C、具备开展交叉配血及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和梅毒螺旋体抗体的检测能力 D、以上都是 9、医疗机构应当在临时采集血液后(D)将情况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A当时B3日内C7日内D10日内 10、医疗机构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应的血液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C);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A、1万元以下罚款 B、2万元以下罚款 C、3万元以下罚款 D、4万元以下罚款

临床用血制度

临床用血制度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临床用血制度 为了我院临床用血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和市中心血站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输血的日常管理设在检验科。 二、检验科要指定专人负责血液的收领、发放工作,要认真核查血袋包装,核查内容如下: (一)血站的名称及其许可证; (二)献血者的姓名(或条形码)、血型; (三)血液品种; (四)采血日期及时间; (五)有效期及时间; (六)血袋编码(或条形码); (七)储存条件。 三、检验质量报告单与登记本,须正楷填写清楚,不可字迹潦草或涂改。血型鉴定结果在报告单上写明型别外,还应在登记本(或同时在报告单)内的血型栏旁加注“+”“-”符号表示对抗A抗B标准血清凝集状况。 四、接到配血单后应及时主动与临床医师联系,以确定配血数量,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浪费,随要血随到中心血站取血。每次配血试验操作人员必须“一班到底”完成任务,不得中途交接班。 五、试验结束以后,应保存病人和献血员的剩余血液标本,从输血结束起算24小时无意外事故发生方可弃走。 六、取血者须是需血科室正式工作人员,应持血型、配血试验结果报告单领血。取血者与发血者应当共同查对病员姓名、科别、床号、血袋号、采血有效日期,血袋无破损,无瓶鉴污损不清,血型无误,交配结果以及血量质量等全部符合。无溶血、无凝块、无污染后再由取血者签收,并写明取血时间等。 七、健全差错登记,发生问题及时寻找原因,遇有严重问题立即报告医务科处理。 八、血型鉴定 (一)血型鉴定用的标准血清: 1、标准血清的凝集效价应符合规定。必须是经灭活,无菌的,有明显标鉴,易于区别的,效价应为抗A>1:128抗B1:64,冷凝集效价<1:4者。

县医院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审批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县医院临床用血安全管理 审批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0289县医院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审批制度County hospital clinical blood safety management approval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县人民医院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一、临床用血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提倡科学、合理用血,杜绝浪费、滥用血液,确保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 二、医院输血科在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储存血液,对本单位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参与临床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三、临床用血前,应当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根据输血技术规范进行相关项目的检验,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治疗同意书并存入病历。 四、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报医务

科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五、临床用血适应症根据《输血技术规范》执行,临床用血指征:Hb 六、平诊临床输全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由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 急诊、抢救用血经主管医师以上同意后可随时申请,但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七、临床用血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输血时发生不良反应,立即根据输血技术规范进行处理并填写《输血不良反应报告单》。 八、临床输血完毕后,应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保存和处理。做好输血观察记录。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合理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合理用血评价考核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用血的管理,促进更加科学、安全、合理的用血,讲临床医生合理用血情况纳入临床医师个人业绩考核与用血权限认定的指标体系,特制订本制度。 一、临床用血评价制度 评价临床科室和医师合理用血和输血后疗效评估的实施情况。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医师应当将患者输血适应症的评估、输血过程和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记入病历,《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记录单》随病历保存。1、用血合理性的评价:主要评价是否严格按照输血适应症进行输血,输血适应症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 2、输血后疗效的评价:主要评价在输血后是否有输血治疗的疗效评价及有无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处理、记录。 二、评价方法 1、评价内容:(1)《临床输血单》的填写是否规范;(2)输血前是否有免疫学检查(3)输血前患者是否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4)是否有相关实验室检查,是否有临床输血指征(5)大量用血是否有审批(6)是否有患者输血适应症的评估,输血后疗效的评价情况。 2、科室评价:临床科室每月对医师和李用血情况进行评价、总结、分析,并将医师合理用血评价结果用于个人业绩考核与用血权限的认定管理。 3、输血科评价:医务科授权输血科每月对医师合理用血情况进行评价、总结、分析,并将医师合理用血评价结果送报医务科。

4、医务科评价:根据送报材料和抽查,医务科每季度季度对临床科室及医师合理用血情况进行评价、总结、分析,并将评价结果用于科室质量管理评定和医师用血权限的认定管理。 三、考核管理 以上检查结果将在医院《》公示,并按医院用血奖罚措施进行处理,措施如下: 1、对于1个月出现用血不合理情况的医师,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认真学习相关知识。 2、对于连续2个月出现用血不合理情况的医师,给予用血权限降级处理,医务科将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其学习相关知识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连续3个月内未出现用血不合理情况,再恢复其用血权限。 3、对于连续3个月出现用血不合理情况或未按照用血规定用血,违反用血技术操作的医师取消其用血资格,医务科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做自我批评报告,组织其学习相关知识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连续6个月内未出现用血不合理情况,再恢复其用血权限。 评价结果将用于科室质量管理评定和医师用血权限的认定的重要指标,以便更好提升临床用血的科学管理,促进临床合理、安全、有效用血。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 1.0目的: 根据临床用血的紧急程度,对临床用血申请实行分级管理制度,保证紧急或紧急用血的安全、有效。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对临床用血的管理。 3.0制度要求: 3.1 临床用血申请根据紧急程度分为“特急”、“紧急”、“急用”、“预定”、“手术备血”、“预防性”六种。 3.2 临床医生在填写《输血申请单》时,需注明用血的紧急程度。抢救病人需加盖“绿色通道”紧急章。 3.3当临床用血为“特急”用血时,以下制度适用: “特急”用血仅适用于大量失血,如不马上输血有死亡可能的 患者。 血液发放可不进行交叉配血试验,但临床医生要在输血申请单 上注明,并签字确认。输血科收到申请单后,立即发给同型红 细胞,并在发血单上注明“未配血”。对于未知血型的,可直接 发给O型红细胞。但输注前需抽取病人原始血标本,以便检测 病人血型。 血液发出后,输血科应尽快完成配血试验,如发现配血不合, 应立即通知临床医生停止输血,并进行相容性输血。 3.4“紧急”用血适用于失血较多急需输血,但短时间内无生命危险的患者。可选用速度较快的交叉配血方法(凝聚胺法),要求在30分钟内发出第1袋血。 3.5“急用”适用于情况偏急,需要优先配血的患者,输血科可根据情况优先配血,配好即用。 3.6“预定”适用于择期手术或计划用血的患者。医生在填写《输血申请单》时,需注明血液输用时间。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在预定的时间前,完成血液相容性检测。 3.7“手术备血”适用于择期手术的患者。医生在填写《输血申请单》时,需注明手术时间。输血科工作人员应保证血液库存量大于备血量,待临床医生通知确认需要用血时,即完成血液配发。心脏中心除外(处理方式同“预定”)。 3.8“预防性”适用于所有有输血可能的患者。输血科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1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一、开展成份输血 1.成分输血的目的 ( 1) 补充血容量, 能够输用各类血浆制品, 如新鲜冰冻血浆、白蛋白; ( 2) 补充携氧能力可输用红细胞悬液、少白红细胞、洗涤红细胞等; ( 3) 补充凝血因子纠正出血, 能够输用浓缩血小板和新鲜血浆; ( 4) 纠正免疫功能不全提高机体免疫力, 能够输用转移因子、干扰素和丙种球蛋白等。 2.成分输血的原则: ( 1) 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 血细胞破坏或造血功能障碍都可能需要输血, 输血的数量和种类取决于患者对失去的血液成分的恢复能力, 取决于输用成分血的寿命, 取决于病情需要, 决不可千篇一律都输全血, 对可输可不输的患者坚决不输, 禁止输安慰血; ( 2) 适合输成分血的患者, 决不给全血, 临床80%的输血患者是需要某种成 分, 而不适合输全血; ( 3) 各种成分血的输注剂量要符合标准治疗剂量, 一次要给足才能达到预期疗效。 3.成分输血的优点: 一血多用, 节约用血, 制品浓度与纯度高, 疗效好, 最大限度地减少输血不良反应及输血性疾病传播。

二、申请输血程序 1.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 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 连同受血者血样, 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2.申请成份输血或全血: 全血申请量在200ml, 需科副主任签字; 全血申请量400ml , 要由科主任签字, 并输血科上报医务科批准; 申请红细胞量超过15ü, 要经分管院长批准, 并经过医务科上报市中心血站。 3.决定输血治疗前, 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 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 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 应报医务科长、院总值班人员或分管院领导同意, 并记入病历。 4.输血前应进行输血前相关检查。首次输血, 应检查ABO血型和Rh( D) 血型、和输血前检查( 受血五项) ; 曾输过血的患者, 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ABO血型和Rh( D) 血型和受血五项结果, 如上次输血超过7日, 交叉配血出现疑难时, 应进行抗体筛检。 5.对于Rh( D) 阴性和其它稀有血型患者, 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6.输血申请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出血量在600ml以下者不输血, 为维持血容量可输晶体液或胶体液代用品。 三、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1.确定输血后, 护理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与申请单联号相同的试管, 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

临床用血管理规定

临床用血管理规定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1、各科室用血,必须根据输血原则,严防滥用血液。 2、血液预约办法:应由临床主管医师逐项认真填写输血申请单并签字,值班护士按医 嘱行“三对”后,给病人采血,试管上应贴标签,并注明科别、姓名、床号、住院号,于输血前一天12:00前送达输血科(急诊例外),试管上应有采血护士签名。 3、输血科根据临床各科室预约血量,应及时与血站联系,备好各型血液,保证临床用 血。 4、血库必须使用经国家卫生行政管理机构校定、合法的血液中心(血站)提供的血液 或血液制品。 5、临床输血相关样本送达输血科时,相关人员应与输血科接收人员一起逐项进行认真 核对,无误后输血科工作人员将标本收下备血。 6、输血科所备各型血液及血液制品,应有明显的标志,严格按要求保存于不同温度冰 箱或保血振荡箱内,并随时观察温度变化。 7、输血科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各种输血 前检查,必要时复查血型。血液发出前应仔细检查,血袋应密封,绝对无误,方可发出。 8、采血护士在取血时,应认真核对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及交叉结果、储 血号和血液有效期、血型等输血单上的各项目,无误后方可将血液取出血库。 9、护士在输血前认真核对,严格执行三查八对,输血时做到一次一人一份。 10、输血后血袋送还血库,血库保留24小时。 11、如果输血时出现反应,应由临床主管医师向血库说明情况,填写好输血不良反应报 告单,并与有关部门一起查明原因。 12、血库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出入库血量、库存血量帐目清楚,有关资料应按国家法规规 定的年限妥善保管,非经院相关领导批准,不得私自销毁。

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结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版)》、《临床输血技术规范(2000年版)》、《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等要求,制定此制度。 2启的 确保临床用血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可追溯。 3?范围 适用于我院临床用血相关医学文书的管理。 4?内容 4.1医院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制定规范的各类临床用血医学文书并纳入 电子病历模版中,必要时,统一印制纸质版。 4.2定期对新入医务人员逬行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的书写规范培训及考核,保证临 床用血医学文书填写的规范性。 4.3《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在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 者或者其近亲厲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産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4.3.1《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案号、 诊断、输血适应证、输血方式、拟输血成分、输血前有关检查结果、输血风险及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 432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

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因抢救生命垂危患者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厲意见的,经请示医务科临床用血管理负责人或医院医疗总值班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4.3.3《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中须明确其他输血方式的选择权。 4.3.4《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中可明确同意输血次数。 4.4《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申请 管理制度。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谴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谴,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 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谴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以上第二款、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 4.4.1《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五条:《临床输血申谴单》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 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442特殊情况紧急抢救输血时,根据紧急程度,临床医师应在《临床输血申请 单》上"输血类型"处选填"紧急"、"火急",并先口头向上级医师汇报申 谴,上级医师同意后进行急诊输血,抢救结束后按实际用血量在《临床输血申谴单》上补填各级审批签字。 4.5《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医师应当将患者输血适应证的 评估、输iflia程和输Hug別评价情况记入病历; 4.5.1输血前,经治医师应当将准备输血患者的输血前检查结果及适应证的评估 情况详细记入病程记录;包括患者的症状、体征、血红蛋白等。

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 1、临床输血由医师填写血型交叉单、输血申请单(包括血浆),标明输血适应症, 上级医师核准签名,报输血科备血,并在病程记录 中注明用血理由。申请单上要写明用血时间,平诊输血需提前一天报输血科(急诊、抢救可当天用血)。输血申请单由输血科存档保管。电话、口头备血无效。 2、申请用血必须抽取受血者血液3mL连同申请单送检验科备用进行交叉配合试验。如果用血量超过800 mL 以上,标本须酌量增加。 3、受血者配血实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的,逾时需重新抽血。一次输入3个献血者血液的受血者,如仍须输血,必须重新抽血做交叉配合试验。 4、血液均有不长的保质期,所有用血量尽量按照病情需要申请避免浪费。 (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二)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三)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四)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须同时填写输血会诊单,经输血科医师(血液科医师兼)会诊报输血科主任审批。(急诊用血可事后补办报批手续)。输血科医师(血液科医师兼)应及时会诊,与临床医师共同拟定合理的输血治疗方案。 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5、备用血以两天为限,逾期无效,但需延期使用者必须预先通知以便及时补充备血。 6、输血会诊内容应包括是否具有输血适应症,明确输血成份、用血量及输血时间和输血注意事项等。 7、输血申请单由输血科存档保管,输血会诊单随病历保存。 8、每次输血前都必须执行输血申请及输血会诊制度。 9、患者接受输血治疗,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经治医师必须向患者或家属讲明输血的目的、可能发生的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 10、输血科建立严格的血液收领核查、发放核查、入库登记及冷藏储存制度,保证用血安全。临床科室应当有专人持配血单领取临床用血,对不符合要求的血液应当拒绝领用。输血科不得为领血单项目填写不全、未按规定申批的用血发放血液。 11、临床科室医务人员给患者输血前,应严格执行核对手续。由两人床旁核对无误签名后,方可进行输血,并将输血情况记入护理病历。如出现输血反应等情况,应详细记入病程录。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2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85号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3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将其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卫生部成立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制订国家临床用血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协助指导全国临床用血管理和质量评价工作,促进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三)协助临床用血重大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四)承担卫生部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管理的其他任务。

卫生部建立协调机制,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保证输血治疗质量。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省级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指导、评价和培训等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工作。主任委员由院长或者分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部门、输血科、麻醉科、开展输血治疗的主要临床科室、护理部门、手术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医务、输血部门共同负责临床合理用血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组,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者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认真贯彻临床用血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制订本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评估确定临床用血的重点科室、关键环节和流程; (三)定期监测、分析和评估临床用血情况,开展临床用血质量评价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四)分析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提出处理和改进措施; (五)指导并推动开展自体输血等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 (六)承担医疗机构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的其他任务。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临床用血需求设置输血科或者血库,并根据自身功能、任务、规模,配备与输血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 不具备条件设置输血科或者血库的医疗机构,应当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

临床用血申请审批管理规定

临床用血申请审批管理 规定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临床用血申请、审批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确临床用血申请、审批程序与规范,要求临床用血科室严格遵守,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合理、有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临床用血申请、审批全过程。 3.职责 3.1临床用血科室负责执行。 3.2输血科值班人员负责监督实施。 4.工作程序 4.1对临床用血,科室应根据患者治疗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用血计划,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将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实验室。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填写应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无误,对有输血史者应要求特别注明。对不符合规定的,在《临床输血标本拒收登记表》上进行登记。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血库备血。 4.2临床常规用血申请时间超过24小时,临床备血超过72小时,仍需继续用血时,须重新填写输血申请单及送配血标本。 4.3临床用血要严格掌握适应症,遵循科学合理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内科贫血患者HB>90g/L,HCT>30%的,原则上不予输血。失血患者(贫血患者除外)失血量在600ml以下或失血量低于或等于血液总

量的20%,HCT>35%以上者,原则上不输血。严格掌握血浆使用适应症,尽量避免血浆的不合理使用。 4.4用血量在800ml(含)以内,由科室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审核签署意见,提前1天申请;用血量在 800~1000ml(含),由科室领导审核签署意见,提前2天申请;用血量在1000~2000ml,由科室领导审核签署意见,经输血科领导同意,提前2天申请;用血量在2000ml以上,由科室领导审核签署意见,经输血科会诊并签署意见,报医务主管领导审批,提前3天申请。 4.5节假日和非正常工作时间的急诊抢救用血,输血量在800ml以内者,由当班主治医生以上人员审签;用血量超过800ml以上的,由科室值班领导审签。 4.6常规治疗用血、择期手术备血申请单及配血标本应至少于用血前日16:30前完成各级审批后送到输血科实验室,以便于输血科及时订购血液成分、完成输血相容性检测、满足临床用血需要。 4.7值班人员接到用血申请单和标本以后,要认真检查申请单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审批、签字是否符合要求,标本质量是否达到《输血相容性检测标本采集与处理程序》的相关要求,值班人员应拒收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和标本,并在《临床输血标本拒收登记表》详细登记以后通知临床科室进行纠正。 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融城老年病医院 2018年8月1日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及临床用血制度

海源中医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指导医院科学合理用血,指导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合理应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特制定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1.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监督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制定年度输血工作计划,具体执行工作由检验科负责。 2《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是临床输血管理的重要依据. 3、病人输血前应做血型、输血四项(又称输血前检查):ALT、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anti-HCV、anti-HIV、RPR,下同)、血型血清学检查。报告单贴在病历上,作为重要的法律依据,以备日后信息反馈及资料备查。 4、病人输血应由经治医师根据输血适应症制定用血计划,报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审批后,逐项填写好《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核准签字后,连同受血者血样交检验科作交叉配血。 5、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出现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病人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6、严格执行《临床用血审批制度》。7、护士接到输血申请单后,必须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门急诊、诊断和输血治疗同意书。贴在试管上的条形码标签,必须填写患者的姓名、床号、病区。 8、抽取血型交叉配血试验时,必须有二名护士(夜间一人当班时与值班医生)到患者的床边,按照输血申请单共同核对床号、姓名后方可抽血,执行者、核对者在输血申请单反面签全名。同时有二名以上患者需备血时,必须严格遵守“一人一次一管”的原则,应逐一分别采集血标本,严禁同时采集二名患者的血标本。

临床用血权限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新乡新华医院临床用血权限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指导本医院临床输血科室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医师用血权限的准入 1、临床医生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参加医院组织的临床输血知识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授予临床用血处方权限。 2、有用血权限的医师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临床输血知识培训,未参加培训的予以院内通报批评,连续两年不参加培训的,暂停其用血权限。 二、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1、临床医师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查指标,对输血指征进行综合评估,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订输血方案,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2、决定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向患者或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的必要性、使用的风险和利弊及可选择的其他办法, 明确同意输血的次数,征得患者或近亲属的同意,医患双方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入病历。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应报医务科同意、备案并批准后实施,详细情况记入病历。 3、申请用血时应由经治医师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申请单填写要格式规范、书写规范,信息记录完整。 4、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 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门批准,方可备血。(急救用血除外,急诊用血事后应当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5、临床医师正确运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患者接受自体输血技术。 6、各临床科室每月对医师合理用血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用于个人业绩考核与用血权限的认定,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用血权限,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再次取得用血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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