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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道路各类地下管线检查井、井圈、井盖设计施工补充规定》的通知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道路各类地下管线检查井、井圈、井盖设计施工补充规定》的通知

(成建委发[2011]284号)

五城区建设局、高新区规建局,市质监站,在蓉各设计、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为提高我市中心城区道路建设质量,有效避免检查井周边路面病害,由我委组织编写的《成都市城市道路各类地下管线检查井、井圈、井盖设计施工补充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已通过相关部门、专家的审查。现将该导则印发,请各单位按照《成都市城市道路各类地下管线检查井、井圈、井盖设计施工补充规定》认真执行。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监督、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工作须严格按照本导则执行。

本导则适用于中心城区各级市政道路检查井建设工程,各区、市、县参照执行。

本导则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各单位在执行期间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函告主编单位--成都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院(地址:西屠场街7号),以利于今后修订时参考和采纳。本导则有效期为5年。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城市道路各类地下管线检查井、井圈、井盖设计施工补充规定》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成都市城市道路各类地下管线检查井、井圈、井盖设计施工补充

规定(2011年版)

前言

城市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检查井周围路面沉降、裂缝和破损是城市道路建设中的一项质量通病,其不仅影响路面的整体性、美观性,更影响路面行车舒适及交通行驶安全,从而极大地影响城市环境质量。为了有效避免检查井周边路面病害,更好保证道路的使用品质,特制定《成都市城市道路各类地下管线检查井、井圈、井盖设计施工补充规定》。

编制组在参阅了相关国家规范、行业标准,进行深入调研,广泛

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成都市各类地下管线检查井、井圈、井盖建设的实际情况,完成本规定的编制工作。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井井圈、井盖和检查井的本体以及井周回填的材料要求、设计要点和施工要点。

请各有关单位在使用本导则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函告主编单位--成都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院(地址:西屠场街7号),以便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成都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院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

主要起草人:索奇峰阳晓静达帆

黄俊英高建宇唐云华

目录

1 总则

2 检查井间距及规格

3 井圈井盖

4 检查井井身

5 井周回填

6 检查井施工的质量监控

7 其他

附:条文说明

1总则

1.0.1 为加强城市道路检查井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护地下管线设施,保障道路交通顺畅和公共安全,根据现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铸铁检查井盖》、《聚合物基复合材料检查井盖》、《聚合物基复合材料水箅》、《钢纤维混凝土检查井盖》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成都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执行此规定时,需同时满足其它相关行业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1.0.2 本标准所称检查井设施,是指依附于城市道路车行道下设置的各类地下管线设施的检查井、阀门井、碰头井、排气井、观察井、作业井,包括井盖、井座、井箅等。

1.0.3 本补充规定主要是对各类检查井、井圈、井盖的设计和施工提出要求,管养、维护阶段的技术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

1.0.4 本补充规定主要针对位于机动车道上的各类检查井、井圈、井盖提出技术要求,位于人行道上的检查井、井圈、井盖参照本规定执行。

1.0.5 城市道路车行道下设置的井盖应当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并在井盖、井座上标明行业标志及产权单位。

1.0.6 鼓励检查井、井圈、井盖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增强防盗、防滑、防位移、防坠落、易开启功能。

2检查井间距及规格

2.0.1 主干道污水管管径不得小于d500,检查井间距为60米。

2.0.2 雨水口串联后接入雨水主管检查井,串联两个以上雨水口

后的联络管管径为d400,雨水主管管径d500~d700的检查井间距为60~70米,雨水主管管径d800~d1000的检查井间距为90米。

2.0.3 采用Φ600的井圈井盖,雨污水管道每隔2个检查井设一个Φ700的井圈井盖(雨水口串联后接入的雨水检查井以及有支管接入的检查井井圈井盖为Φ700)。

2.0.4 可用手孔井的检查井不得采用人孔井。

3井圈井盖

3.0.1 应采用合格的铸铁、聚合物基复合材料或钢纤维混凝土的检查井井圈和井盖,井圈和井盖应有防盗、防坠落、防位移、防噪音和易开启装置,并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

3.0.2 提高井框盖的加工精度和井盖本身平整度,直径误差小于2mm,井圈与井盖高低配合误差小于40mm。

3.0.3 检查井井圈应采用扩盘式井圈座,扩盘顶面带齿状物,增强与沥青层的摩擦系数。扩盘预留3×120°孔洞,井筒浇注时预埋相应的螺栓,井圈座与井筒顶面之间采用螺栓连接。井圈座与井筒顶面连接处的螺栓强度应符合要求,并紧密固定,井盖与井座应保证配套。

3.0.4 井圈与井盖之间设厚度为1cm的橡胶垫圈,垫圈上下面均应有凹凸纹,避免噪音和位移。

3.0.5 在井盖四周拉四条十字交叉线,仔细调整井盖顶面标高,调出井盖的纵坡和横坡,使其与路面保持一致,调整到位后用螺栓固定。

4检查井井身

4.0.1 位于车行道下的所有检查井均采用混凝土检查井。

4.0.2 井筒设置分支块,竖向间距为2~3倍井径。

4.0.3 根据井深不同,分情况提出不同地基承载力要求,特别重视基础处理,保证检查井基底荷载应力和同深度土基应力一致。

4.0.4 HDPE管与钢筋混凝土检查井连接时采用双层橡胶密封圈。

4.0.5 检查井与管道连接处的下部120°范围采用大坍落度的C1 0砼振捣充填。

5井周回填

5.0.1 检查井的回填必须在检查井混凝土强度达到75%(填方路段达到85%)时,方能进行井周回填。

5.0.2 检查井井周回填材料应采用商品混凝土级配碎石、水稳碎石等质量易于控制的材料。雨水口周围回填也适用本条。

5.0.3 在检查井四周应设置与沥青砼搭接不少于50cm的土工布或土工格栅。

5.0.4 施工要点及回填要求:

1 新建道路:井周回填至路面结构层下时,用临时盖板将井筒位置盖住,然后与整幅路面一道铺筑压实路面各结构层(沥青层除外)。路面修筑完毕后,按事先作好的标记,准确找出井口几何中心位置,以检查井中心为圆心,采用切割机切出直径1.2m圆形,拆除铺筑好的路面结构层,然后浇筑竖井壁,待检查井混凝土强度达到75%(填

方路段达到85%)时,井周采用C30TFSR-3型水泥快硬细石砼,厚度保证≥12cm(厚度扣除5cm的沥青面层),待砼终凝,检查检查井高度合格,养护24小时后摊铺底层沥青。

2 改建道路:

1)现有道路基层未被破损、混凝土路面较好时:将现有检查井井筒表面凿毛,采用C40砼浇注井筒时预埋相应的螺栓(根据相邻平石上的标高以及摊铺机实际摊铺横坡放线,确定并调整检查井的井盖标高,井筒浇筑高度保证不小于30cm),覆盖养护至设计强度后摊铺面层。

2)现有道路基层破损、混凝土路面较差时:以检查井中心为圆心,采用切割机切出直径1.5m圆形,拆除铺筑好的路面结构层,增设混凝土加强井圈,然后浇筑竖井壁,待检查井混凝土强度达到75%(填方路段达到85%)时,井周采用C30TFSR-3型水泥快硬细石砼,厚度保证≥12cm(厚度扣除5cm的沥青面层),待砼终凝,检查检查井高度合格,养护24小时后摊铺底层沥青。

5.0.5 摊铺底层沥青后,安装成品井盖座,仔细调整井盖顶面至路面标高后用螺母固牢,将井圈井盖一次性调整到位;然后将井口整个安装模板,模板的顶口标高与井座底口一致,然后用C40整体浇筑填实(浇注过程随时带线检查井盖高程,确保井盖高程误差在规范允许5mm以内),严禁薄层浇筑或砂浆找补,在混凝土初凝结束后及时将多余的混凝土掏出,并将边缘修整整齐。覆盖养护至设计强度后摊铺面层。

5.0.6 沥青摊铺单位应按照检查井井盖高程仔细调整松铺厚度,复核检查井位置的纵横坡,必要时,在规范允许范围内可进行微调,确保井盖高程误差以及井盖与路面高差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5.0.7 检查井井周路面与相邻路面应整体摊铺碾压。由于检查井座具有一定高度,安装井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使检查井盖顶面距检查井周边混凝土顶面的高度差与沥青混凝土上面层结构厚度一致。摊铺沥青混合料时,井周的路面与分幅的路面整体一次摊铺,与路面整体碾压成型,具有良好的路面整体性。

6检查井施工的质量监控

6.0.1 检查井施工质量应作为道路施工重点质量监控对象,检查井的砼底板浇筑、井周回填土、井圈井盖安装施工,应作为监理旁站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

6.0.2 当检查井基坑开挖完成后,基底土质和状态要作为一项必检的隐蔽工程,项目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认。

6.0.3 检查井底板砼浇筑后在浇筑井壁前应经监理工程师验收

签认。

6.0.4 井周每一层回填土压实成型并经检测合格后,要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认方可进行上一层回填土。

6.0.5 检查井应在中、底层沥青摊铺完成后、上面层沥青摊铺前一次性调整到位,井圈井盖的标高应由监理工程师逐一复核。

7其他

7.0.1 改进人行道电缆沟盖板的材料,应积极采用新型轻质高强材料。

7.0.2 其他未尽的设计、施工要求,按有关规范和规定执行。

本规定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定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该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或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该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 本规定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成都市城市道路各类地下管线检查井、井圈、井盖设计施工补充

规定条文说明

前言

根据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要求,由成都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负责主编《成都市城市道路各类地下管线检查井、井圈、井盖设计施工补充规定》,经市建委批准发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补充规定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按照《成都市城市道路各类地下管线检查井、井圈、井盖设计施工补充规定》的章、节、条,编制了《成都市城市道路各类地下管线检查井、井圈、井盖设计施工补充规定条文说明》,供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参考。

目录

1 总则

2 检查井间距及规格

3 井圈井盖

4 检查井井身

5 井周回填

6 检查井施工的质量监控

7 其他

1总则

阐明本补充规定的宗旨和适用范围。

1.0.1 本条文阐明编制本补充规定的宗旨。

1.0.2 本条文阐明本补充规定的适用范围。

2检查井间距及规格

2.0.1 本条文旨在减少城市主干道下的污水检查井数量。根据《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第4.1.3条,中心城区道路下的污水管道管径不得小于d500。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 14-2006)》第4.4.2条,d500~d700的污水管道检查井最大间距为60m,本补充规定要求城市主干道污水管管径不得小于d500,检查井采用大间距60米。

2.0.2 本条文旨在减少城市主干道下的雨水检查井数量。雨水检查井一般是按照雨水口的布设来设置,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 B50014-2006)》第4.4.2条,d500~d700的雨水管道检查井最大间距为70m,d800~d1000的雨水管道检查井最大间距为90m,因此本补充规定要求雨水口串联接入雨水检查井,当雨水主管管径为d 500~d700时,可以串联两个雨水口;当雨水主管管径为d800~d1 000时,可以串联三个雨水口。为保证路面雨水排放通畅,又便于维护,本补充规定要求串联两个雨水口后的联络管管径为d400。

2.0.3 本条文旨在减少城市主干道下检查井井盖的尺寸。对于雨水口串联后接入的雨水检查井和有支管接入的检查井的井圈井盖仍采用Φ700的井圈井盖。

2.0.4 本条文旨在减少城市主干道下检查井井盖的尺寸。

3井圈井盖

3.0.1 本条文阐明位于城市道路车行道下的检查井井圈井盖的要求。

3.0.2 本条文旨在加强车行道下的检查井井圈底座和井筒顶面与沥青面层的摩阻系数及嵌合,避免长时间碾压后井圈井盖出现松动,影响井圈周边的路面质量。

3.0.3 本条文旨在降低车行道下井圈与井盖之间的噪音,同时避免井盖位移。

3.0.4 本条文旨在保证安装的井盖与路面的平顺度。本补充规定第3.2条要求井圈与井筒之间采用螺栓固牢,因此施工时必须充分考虑道路的纵坡和横坡,以及沥青面层的最上一层,使得竣工的路面与检查井井盖平顺。

4检查井井身

4.0.1 根据川建科发〔2007〕416号文,禁止市政工程中使用砖砌检查井,本条文对于在车行道下的所有井均执行此规定。

4.0.2 本条文旨在尽量减小检查井自身的沉降,对于深度较大的检查井,井筒视情况设置分支块,设置的分支块需具体计算确定。

4.0.3 常规情况是对检查井提出一个统一的地基承载力要求,或与管道地基承载力要求一致,本条文要求对不同井深的检查井分别提出不同的地基承载力要求。

位于车行道下的检查井,车辆荷载经井盖-井圈座-井壁传递给检查井基础,车辆荷载应力传递路线与井口周围路面没有发生联系,检

查井独立承担行车荷载。应力的扩散范围只在检查井基础底面积的范围,略去井身自重不计,基底最大应力可以用偏心受压公式计算。而对水泥混凝土路面来讲,计算模型是弹性半空间体上的无限大板,对沥青路面来讲,计算模型是弹性层状体系,它们对行车荷载的应力扩散范围远大于检查井上承受有车辆时的应力扩散范围,按路面力学计算,可知路面中与检查井同深度的土基应力远小于检查井基底应力,从而造成检查井与路面的不均匀沉降,引起井口沉降病害。

4.0.4 本条文旨在加强排水管道与钢筋混凝土检查井连接处的

密闭性。

4.0.5 本条文旨在保证排水管道与检查井连接处的整体性,防止排水管道与检查井连接处的下部回填不密实造成管道变形破裂或接口渗水,引起井周路面沉降。

实际施工过程中,检查井与管道连接处的下部回填是最薄弱的环节,同时是最容易出问题的节点,因此必须通过各种有效措施保证其回填密实度。

5井周回填

5.0.1 本条文旨在避免井周回填时对检查井本体的质量造成影响。

5.0.2 本条文旨在保证检查井井周回填质量。

目前沟槽回填时一般采用连砂石或符合路基填筑要求的土等材料,尽管设计也对回填的最大粒径进行控制,但由于施工时回填的密实度不能完全达到要求,井周回填的质量仍难以保证。因此必须采用

质量易于控制的回填材料。

5.0.3 一般情况下,检查井的井身采用混凝土结构,井盖材料为球墨铸铁,而井身周围回填材料则一般采用砂砾土甚至普通回填土,因此两者的刚度、自重、强度、变形模量及压缩模量等都不同。正是因为井身和路基在结构上的这种差异,决定了它们的竖向位移、塑性变形等相应在受到动荷载作用时也必然存在着不同。这种过渡区在外力作用下往往是应力集中的区域,但作为柔性路基和刚性井身的结合位,过渡段在结构上又是塑性变形和刚度的突变体。在动荷载作用下,柔性路基和刚性井身必然会产生不均匀变形,刚性井身产生较小的变形,而路基变形会较大,进而产生沉降差。因此过渡段的刚柔区域衔接是影响线路运营的薄弱环节,需要进行严格的控制。

常规采用C30混凝土加强井圈,但仍然不能保证井周不出现问题,因此本条文加强对检查井与周边路面结构的过渡段的处理措施。

5.0.4 本条文针对新建道路和改建道路情况下采用不同的施工

方式,做法参照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处技术管理科相关资料进行编制。

检查井处施工工艺在铺筑沥青混凝土处存在缺陷:城市主次干道沥青混凝土面层设计一般为三层结构,铺筑下面层和中面层时,以钢板或木板将检查井筒盖住,摊铺完后,铲去盖板上的沥青混凝土,拆去盖板进行碾压或者碾压以后取掉盖板,这种工艺造成检查井周边的沥青混凝土向井中心方向推移,无法碾压密实形成虚边。造成检查井周边的沥青混凝土密实度不够,强度达不到要求,安装铸铁井座时,

虚边未作处理,没有采取有效的填充稳固措施,沥青混凝土无法紧密结合,井圈座与中、下层沥青混凝土完全脱开,存在空洞情况,导致井周路面破损。

1 本条文针对目前的沥青混凝土铺筑工艺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反挖施工法,旨在提高施工质量,保证路面质量。

5.0.5 本条文旨在提高井圈座下井筒的强度,保证井圈与井筒连接稳固。

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时,加强井圈的顶面高程与上基层(水稳层)高程一致,铸铁检查井座的高度一般为10cm,沥青混凝土面层厚度一般为12cm,检查井座下有2cm左右的垫层,实际施工时存在加强井圈顶面高程低于水稳层顶面高程使垫层厚度增大,普遍达到3cm 及以上,而井座安装只能在沥青混凝土三层式结构第二层铺筑完成后进行,安装时一般使用水泥砂浆作垫层,把铸铁井座顶高程调至路面设计高程即完成调井,铺筑3cm上面层后开放交通,因水泥砂浆养护时间短,没有达到足够强度则受力,致使井周路面破坏。

6检查井施工的质量监控

6.0.1 本条文旨在加强对检查井的施工质量进行有效的监控。

6.0.2 本条文旨在严格控制检查井处地基承载力。

6.0.3 本条文旨在严格控制检查井底板砼浇筑质量。

6.0.4 本条文旨在严格控制井周每一层回填土的压实度。

6.0.5 本条文旨在严格控制井圈井盖的高程,避免安装好的井圈井盖与最后完成的路面形成较大高差。

7其他

7.0.1 电缆沟盖板尺寸较大,目前一般采用混凝土盖板,实际使用时盖板提起较为困难,且容易撬坏盖板周边的井盖框。

7.0.2 执行本补充规定的同时,必须同时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规范及规定。

发布部门:成都市其他机构发布日期:2011年05月24日实施日期:2011年07月01日(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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