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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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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安全教育大会主持词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

大家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水平和法律素质,让法制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学生。结合我校的实际,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法制、安全教育大会。要求全体同学保持肃静,认真听会,不说话,不随意走动,保持地面卫生。

同学们,你们现在正值花季,虽然已经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但年龄特点决定了你们还很幼稚、不成熟,日常生活中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和观念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本次专题讲座就是为了增强同学们法制安全意识,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今天,到会的有巧家县公安局大寨派出所干警xx警官、xx警官,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

一、首先欢迎XX做法制教育专题讲座。XX警官的辅导,结合了青少年的特点,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给我们做了生动的报告,告诉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应该做些什么,不应该做些什么,哪些是违反道德的行为,哪些是违法的行为,哪些生活习惯可以预防疾病,使我们大家深受教育。

三、下面欢迎XX为我们做法律知识专题知识指导。

让我们再次用热烈的掌声对XX警官今天所做的辅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下面总结讲话

五、总结。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今天法制、安全教育大会的主要内容,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一是吸取深刻的教训,前车之鉴,远离犯罪。全体同学要对照自己,提高认识,在今后的生活中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二是全体师生要共同努力,为进一步建设平安校园,给自己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学习工作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三是各班回去后,要以这次教育大会为契机,举行一次讨论会,使每一个同学都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同学们,人的生命是宝贵的,当然法律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让我们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再次感谢各位法制辅导员的精彩报告。今天的安全、法制教育大会到此结束。

2013年3月11日

法制教育讲座方案和总结

法制教育讲座方案和总 结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荞云小学法制教育讲座实施方案为了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弘扬“依法治教,共建和谐校园”主旋律,形成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学生遵纪守法的和谐氛围。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决定于9月21日在全校举办法制教育讲座,特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举办法制教育讲座活动,在全校营造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关注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良好氛围,帮助青少年掌握与自己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利的能力,使青少年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二、活动时间 2018年9月21日。 三、活动形式 举办法制报告会 四、活动内容 1、校长致开幕词。 2、燕子派出所民警做法制和交通安全报告。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序推进,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徐芳 副组长:李润伟

成员:全体教师 六、活动步骤 1、向派出所提出申请。 2、拟定活动实施方案。 3、开展法制主题讲座。 4、活动总结。 荞云小学法制教育讲座活动总结为了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安全法制意识,接受安全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小学生。9月21日我校开展了法制教育讲座。 校长致辞中讲到:召开安全法制教育讲座,是我校进一步深化安全法制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能力的重要举措。成立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制定了安全事故紧急预案处理办法,检查小组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为了使安全法制观念深入每一个学生的心里,开展主题队会等活动,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安全教育氛围。在全体老师和同学的共同努力下,在过去的一年里,确保了无一例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全体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法制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继续实行教干、教师值班制度,提前到岗,对学生的课间活动、重点安全部位进行督查,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保驾护航,建立一个安全、有序的教育教学环境。 派出所民警表示:我们要尽力配合校方把法制工作做得更好,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经常深入学校,了解法制方面的教育情况,到学校外围

中国法制史重点知识

中国法制史复习重点 一、夏商法制 (一)夏 1、夏代法律内容:统称为禹刑,泛指夏代所有的法律。 2、奴隶制五刑制度:是通行于中国古代奴隶社会的一种刑罚体系,即墨、劓、刖、宫、大辟五种。其中,前四种为肉刑,即身体刑,大辟为死刑,即生命刑。这种刑罚体系野蛮而又残酷,一直到南北朝时方为封建制五刑所取代。 3、司法制度: (1)夏代中央最高司法官称为“大理”,地方法官称“士”,基层则称“蒙士”。他们分掌夏代中央、地方乃至基层的司法审判工作。 (2)夏代监狱称之为“圜土”,中央监狱称为“夏台”。 4、夏代的法律规范:昏、墨、贼、杀。(也许有案例) (二)商 1、“商有乱政,而作汤刑”:《汤刑》是商代奴隶制法的泛称。《汤刑》是商代的立法思想。 2、商代婚姻继承制度: (1)明确确定一夫一妻制; (2)继承制度:商时为“兄终弟及,父死子继”的继承制度,且“弟及为主,子继为辅”,亦即兄殛弟继,无弟子继,弟死兄子继。直至商王武丁时始立太子制,即商代末年确立嫡长子继承制。 3、司法机构: (1)商代中央最高审判机关为“司寇”,位列六卿;下设正、史等审判官,地方与基层司法审判官则称“士”与“蒙士”。 (2)商代监狱承夏制仍称为“圜土”,另设有专门关押要犯之狱,称为“囹圄”。 二、西周法制 1、法律思想:承夏商“天讨”、“天罚”神权法思想,提出“以德配天”、“明德慎刑”的政治法律主张。在法律形式上主张“礼”、“刑”并用,在这里,德等同于礼。并同时体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的思想,这是“民本”思想的雏形。其礼的核心是尊尊、亲亲。 2、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中存在的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庭组织与国家制度相结合,以保证血缘贵族世袭统治的政治形式。宗法制度是西周时期基本政治制度。 3、法律形式: (1)周公制礼——尊尊、亲亲。西周时期的“礼”是法律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国家强制性。 (2)“吕刑”、“九刑” 4、刑罚:仍以墨、劓、刖、宫、大辟五刑为主,并形成以“圜土之制”、“嘉石之制”为名的徒刑拘役等刑罚,以及赎刑、流刑等制,作为五刑的补充,这是封建制刑罚的萌芽。 5、刑法原则 (1)三赦之法:老幼犯罪减免刑罚; (2)三宥之法: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 6、刑事正策——“刑罚世轻世重” 《尚书?吕刑》:“轻重诸罚有权。刑罚世轻世重”。“权”是权衡、度量。主张“刑罚世轻世重”就是说要根据时势的变化,根据国家的具体政治情况、社会环境等因素来决定用刑的宽

中学生法治教育讲座

中学法制教育讲座稿 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由我为大家作法制安全教育讲座,目的就是要通过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今天,我讲四个问题:1、未成年人为什么必须学习法律知识?2、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3、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4、毒品相关知识。 一、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相当一部份未成年人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及严重程度。在一些未成年人盗窃案、抢劫等案件中,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家庭因素、社会因素、个人原因,在这里我主要谈后一个方面:社会因素及个人原因社会的负面影响主要来源于网吧、夜总会、歌舞厅、游戏机室,来自于不良图书、报刊、杂志、漫画和某些影视、录像作品,黄、赌、毒现象等。

1、目前,影视、录像、刊物等大众传播媒介对人们特别是中小学生吸引力极大。一些不良的影视、录像、文学作品则会消磨中小学生的意志,起着负面的、消极的影响。 2、来自网吧、游戏机厅等娱乐场所的影响。一是对网吧、游戏机厅等的监督不到位,使管理流于形式;二是大多数网吧、游戏厅经营商虽然店里有按规定挂起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明牌标志,然而他们为了“钱”丧失良心与理智,为学生提供“便利”服务。三是许多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通宵达旦地在这些场所里玩乐,夜不归宿。有的未成年人为了筹集玩乐的本钱,不惜走上偷盗之路。 3、生活上追求享乐,这是犯有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罪的青少年共同特点,赶时髦、图安逸、摆阔气冒充大方,过早抽烟喝酒。常以为家庭生活条件比较优越,父母供得起自己的一切费用,尤其是单亲家庭的骄生惯养,把自己的意志给毁了。 4、行为逞强霸道,常常殴打他人,欺负弱小同学,顶撞老师、以违反校纪校规为荣。处处表现自己,不思悔改。不思进取。 5、心理上偏执狂妄,对别人批评教育,充而不闻,逆反心理强烈,性格孤僻、偏执。 6、愚昧无知。犯罪的青少年中,不少学习不好或文化水平低的人,无知和野蛮常常是他们共同特点。 三、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

小学二年级下期法制教育教案二一二二

二年级下期法制课教学计划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强对我班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推进学生法制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二年级学生特点制定法制课教学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教兴国,依法治国的具体要求,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与道德纪律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我校学生的法律素质,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奠定基础。 二、教学目标 通过思品课、班会课、学科渗透等工作,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真正地提高学生分辨是非和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持学生的犯罪率为零指标,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教学主要内容 (一)要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 (二)小学法制教育要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教育,运用生动、形象的教学方式,向学生普及有关法律的基本常识,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

(三)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学会明辨是非能力,提高自我约束与保护能力。 四、具体工作: 1、在班会课中,加强法制、纪律、行为习惯教育,开展《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习教育,开展校纪、校规教育,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教育。各班可以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教育活动。 2、充分利用思品课主渠道作用,抓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融汇,把《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思想品德学科有机结合起来。

中国法制史练习题2报告

第一章夏、商、周的法律制度 一、名词解释 1、天讨天罚 2、五刑 3、汤刑 4、炮烙 5、颠越不恭7、脯 8、兄终弟及 二、简答题 1、简述夏代天讨、天罚的神权政治律观。 2、简述商代的的罪名玉刑罚。 3、简述奴隶制五刑。 4、简述中国古代的法律起源的特点。 三、分析题 请说明下面这句话的基本含义,并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角度加以分析。 1、“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尚书.甘誓》 2、“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作淫声异服, 奇技奇器已疑众,行伪而坚,学非而博,顺非二泽以疑众, 杀;假于鬼神、时日、十巫以疑众,杀。”——《礼记.王制》 四、论述题与深度思考题 1、试述商代的神权政治法律思想。 2、试述中国古代刑、法、律字的演变及含义。 第二章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

一、名词解释 1、五听 2、五过 3、三刺 4、七出三不去 5、六礼 6、《吕刑》 7、刑罚世轻世重 8、九刑 9、五礼10、乞鞠11、质剂、傅别 二、简答题 1、简述西周时期实行的同姓不婚原则。 2、简述西周时期的宗法制度。 3、简述西周时期的法律形式。 4、简述西周时期的法律知道思想。 三、分析题 请说明下面这些话的基本含义,并从中国穿透法律文化的角度加以评析。 1、殷因于夏礼,其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其损益可知也。 ——《论语》 2、五罚不服,正于五过。 3、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 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 不亲;班朝、治军、三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 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礼记.曲庙》 4、悼与耄,虽有死罪不加刑焉。——《礼记. 5、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有厥罪小,乃不可杀。乃有大

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

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 [ 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 ——五里牌派出所金星警务室梁必武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青少年是家庭的寄托,是国家的希望,是民族的未来。近年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日渐突出,校园伤害事件和青少年侵权案件时有发生,这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根据青少年群体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今天我很高兴接受学校领导的邀请,到咱们学校和同学们共同探讨有关的法律常识,通过结合真实的案例,来帮助大家认识一些社会现象,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自觉抵制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一、小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学生学习法制是现实社会形势的需要。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 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通过学习,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不合法的,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运用法律来对待和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 其次,通过学习,我们才能了解,我们享有哪些法律赋予的权利。比如:我们从出生开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就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就享有法律赋予我们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受保护权,受教育权,继承权等权利,只有学好了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这些法律,更好地来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活动比较突出,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保护自身健康成长,我们青少年就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法制观念。 同学们,我们青少年就象初升的太阳,代表着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是21世纪振兴中华的主力军。因此,我们青少年能否健康地成长,能否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是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存亡,民族的兴衰,关系到革命前辈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是否后继有人的大问题。因此,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二、小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我们小学生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正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宽阔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耽误终身。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寻求哪些保护。 (二)10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或不能辩别是非的精神病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自己

中国法制史第二章练习题及参考答案

第二章练习题及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诗·商颂·玄鸟》曰:“天命玄鸟,降而生。” 2.“商有乱政,而作。” 3.商朝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继承了原始社会的神权法。 4.荀子总结商朝的法律,总结出“”。 5.商朝有一种刑罚,是将犯罪者捣成肉酱,这种刑罚叫做醢。 6.商朝将罪犯者杀死后晒成肉干的刑罚是。 7.商朝把犯罪者本人及其后代都杀掉的刑罚叫做劓殄,相当于后世的族诛。8.商朝将人割掉鼻子的刑罚是。 9.商朝已有文字记载,文字主要刻在龟甲和牛的肩胛骨上,称之为。10.商朝的婚姻形态是。 (二)单项选择题 1.商汤讨伐夏桀时发布的命令是()。 B A《汤刑》 B《汤誓》 C《汤诰》 D《太甲训》 2.炮烙之刑出现于。D A夏朝B西周 C春秋D商朝 3.夏商时期将死刑称为()。 A A 大辟 B 斩 C 戮 D 凌迟 4.在奴隶制五刑中,破坏犯罪者的生殖器官,进而残害机能的刑罚是()。D A墨刑 B劓刑C刖刑 D宫刑 5.商朝法律制度的的总称叫做。C A禹刑 B 汤刑 C汤诰 D九刑 6.“刑名从商”是()总结商朝的刑事法律制度而总结的。A A荀子B周公C商鞅D韩非 7.商朝初期王位继承实行(),辅以父死子继。B A禅让制B兄终弟及 C嫡长继承制D诸子均分 8.商纣王曾囚周文王于()。B A圜土 B 羑里 C囹圄 D 夏台 9.商汤讨伐夏桀时,宣布了夏桀的一条罪名,即()。A A舍弃啬事 B不从誓言 C不吉不迪 D不有功于民 10.史料记载,商朝的九侯触犯了商王,而受到()的刑罚。C A 斩 B 戮 C 醢 D 脯 (三)项选择题 1.商朝的立法主要有()。ABC A《汤刑》 B《汤誓》C《汤诰》 D《太甲训 2.商朝的死刑适用方法有()。ABCD A戮B炮格 C醢D脯 3.奴隶制五刑包括以下的()。ABCD A墨刑 B劓刑C刖刑 D宫刑 4.商朝的罪名主要有()。BCD A昏 B不吉不迪 C暂遇奸宄 D不从誓言 5.商朝的监狱称作。ABC A圜土 B牖里 C囹圄 D 夏台

(完整)二年级学生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案

二年级法制宣传教育主题班会教学设计 教学目的: 1.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 2.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了解并知道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3.通过案例分析与学生的讨论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教学过程: 一、导入 触目惊心: 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日渐攀升,每年新产生的少年犯人数竟高达15万。这些犯罪行为的形成,除了受某些外界因素影响外,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很重要。那么怎样才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呢?未成年中小学生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你对国家的相关法律知道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法律法规。 2.师总结并出示课件。 法律词典: 违法——指违反法律规定,危害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对正常社会秩序的破坏,对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等合法权益的侵犯, 犯罪——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三、合作交流: 问题1 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自己有没有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自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读物或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毒、注射毒品; (九)其它危害社会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发展延伸就是犯罪。 中度不良行: 中度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损坏财物; (六)其它严重违背社会的不良行为; (七)吸烟、酗酒。 问题2、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还有什么? 1.平时有不良行为、经常搞恶作剧,有的会发展到有意或无意识地伤害别人。 2.欣赏“哥儿们义气”,与社会上有劣迹的青少年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结“拜把子兄弟”,排位分,喝血酒,干坏事。 3.从冒险、游乐到离家出走、侵犯他人权益到逐渐发展到违法犯罪。 4.从小骄生惯养,在家是小皇帝,在外称王称霸乃至行凶打人。 5.小偷小摸会发展成盗窃抢劫。 自我预防——

2018小学生法制教育讲座稿【精选】

小学生法制教育讲座稿 2018法制专题 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本人结合真实的案例,来和大家分享一些法律常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学会自我保护;树立自觉遵守法纪的法律观念,培养自己的“法商”(相对学生“智商”和“情商”来讲的,“三商”都重要!)——“法商”就是指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一、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是当今法治社会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法商”,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个别学生父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学生:你遇到这种事情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某家养的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了《民法通则》等127条后,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总之,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学好了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国家的法律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那些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建设顺利进。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二、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作为在校学生,你们的年龄基本都介于8至13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正直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的成绩。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贻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当负责什么法律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小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常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2014中国法制史第三讲

2014中国法制史第三讲 法典确立期 秦朝法律制度 Keyword:改法为律 思考点:改法为律在法律史上的意义 一、秦国时期的法制改革-商鞅变法 (一)商鞅(390-338B.C.)的出身背景 《史记》:商君者,卫之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孙氏,其祖本姬姓也。鞅少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座为中庶子。……公孙鞅闻秦孝公下令国中求贤者,将修缪公之业,东复侵地,乃遂西入秦……。 (二)商鞅变法的理由 因时制法 卫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孝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 (三)变法措施 社会方面: 1.定立什五连坐制,实施奖励告奸法: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 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 结果:邻里之间不敢藏匿人犯。 2.禁大户群聚与民间私斗 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 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结果:民产分析,难以发展为地方大宗族。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 3.打击宗室,废除世卿世禄,实行军功封爵制。 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 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结果:贵族无功难守家业,平民可藉军功得到荣华富贵。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 4.渐废秦国封建制度,行中央郡县制,改革田税。 史记:“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地方官由中央直接任免,并改革田税,按户按人口征收贡赋。 法治方面:

5.改法为律 以法经为蓝本,改法为律,同时颁布各种令如开阡陌令,分户令,军爵令。 6.厉行法治,以重刑为原则 (1)何为法治 缘法而治,刑无等级,法必明令必行。 (2)何为重刑 以连坐压抑犯罪。 《商君书·垦令》:“重刑而连其罪,则褊急之民不斗,很刚之民不讼,怠惰之民不游,费资之民不作,巧谀恶心之民无变也。” “行刑重轻”。 《商君书·说民》“民不治则乱,乱而治之又乱。故治之于其治,则治;治之于其乱,则乱。民之情也治,其事也乱。故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生,则重者无从至矣。” 赏轻重罚。 7.强调“壹刑”,刑罚无尊卑之分,死罪不赦不宥。 《商君书·赏刑》:“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 秦先用商鞅而强大,再吸收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的理论,确立了“事皆决于法”的指导原则,形成了“天下已定,法令出一”;“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的立法体制。 二、秦朝的法律体系 (一)秦律的发掘 自秦改“法”为律,律是秦代法律的主要形式。 秦律在传统典籍之中本来已经失传,汉律以秦律为本,著名的程树德《九朝律考》即从汉律起始。1975年12月,湖北云梦县睡虎地11号秦墓出土竹简1155支,为发现秦简之始。 1.竹简写成年代:战国末年至秦始皇三十年(217B.C.)。所载为秦战国末年至统一六国的法律。 2.墓主名喜,年约四十六。(262-217B.C.),历任安陆御史、令史、鄢令史、鄢狱吏。 3.竹简内容经分类整理为十部分:《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编年记》、《语书》、《为吏之道》、甲种与乙种《日书》。其中《语书》、《效律》、《封诊式》、《日书》为原书标题,其它为后人整理所拟。 其中与法律相关为《秦律十八种》、《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等等。 4.秦律十八种: 律即秦律,是国家制定颁布的成文法,属于最基本的法律形式。从秦简所见近三十种律名来看,秦律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所调整的法律关系也相当广泛,远远超出李悝《法经》的六篇范围。 出土竹简包括《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律》、《工律》、《工人程》、《均工》、《徭律》、《司空》、《置吏律》、《效》、《军爵律》、《传食律》、《行书》、《内史杂》、

小学二年级《安全_法制教育》主题班会精品教案

安全,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一)班会目的: 1.使学生知道一些简单的安全常识。 2.使学生掌握一些在家遇到火灾、触电、食物中毒、遇到坏人的处理方法。 (二)活动地点:教室 (三)教育重点:学习防火、防触电、防中毒、防坏人破坏的生活常识,培养有关防范力。 (四)班会流程: 1、第一组代表表演防火:(一人读情节过程,三人表演) 2、大家认真观察表演后讨论: (1)发生了什么事?他们是怎么处理的?发生火情应该怎样与消防队取得联系?(打火警119、讲清出事地点详细地址、火势情况) (2)总结:情景表演向我们介绍了哪些方面知识。还有什么情况可能发生火灾?发生火灾怎么办?怎样防火?打什么电话求救? 3、学习防触电知识的情景表演: (1)第二组代表表演: (2)大家认真讨论观察表演后讨论: a.提问:发生了什么事?他们是怎么做的? b.总结:情景表演向我们介绍了哪些方面知识?还有什么情况可能发生触电危险?发生触电应怎么办?怎么防止触电事情发生?出了事打什么电话求救?

4、学习防中毒知识的情景表演: (1)第三组代表表演: (2)大家认真观察表演后讨论: a.发生什么事了?他们怎么做的?小英的说法对吗?生吃瓜果不洗干净,容易造成不良后果?应该怎么做? b.总结:情景表演向我们介绍了哪些方面知识?还有什么情况可能发生食物中毒?发生了食物中毒怎么办?怎么防止中毒?出了事自己处理不了打什么电话求救? 5、学习防坏人破坏知识的情景表演: (1)、第四组代表: (2)、大家认真观察表演后讨论: a.刚才发生一件什么事?小红这样做好不好?会发生什么危险?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办?应该怎么做? b.总结:情景表演告诉了我们什么问题?怎么防止此类事情发生?出了事自己处理不了应打什么点火求救? (五)巩固总结 1、匪警、火警、急救中心电话各是什么?遇坏人打110,着火打119,急救中心120。 2遇到火情,危险情况时,要保持镇静,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注意事项:

法制史作业2

法制史作业(二) 一、单项选择题。1、律典中第一次正式规定依服制定罪是在( )。A曹《魏律》B《北魏律》C《晋律》D《北齐律》2、“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是出自下面哪部法律文献?( ) A《唐律疏议》B《宋刑统》C《大明律》D《大清律例》3、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用少数民族文字印行的法典是( ) A《元典章》B《蒙古律例》C《钦定西藏章程》D《天盛改旧新定律令》4、关于元代的刑罚制度,论述正确的是( ) A沿用唐宋的流刑制度,分里数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三等B笞杖刑以“七”为尾数C实行民族平等政策,对民族间的犯罪行为同罪同罚D实行剥夺宗教僧侣的法律特权,对其犯罪行为予以严惩5、清代的秋审是指( ) A每年秋季举行的对各省斩监候、绞监候案件的复审B 每年霜降后对京师重犯进行的复审C由皇帝令三法司长官,会同吏、户、礼等九卿的会审D 犯人如果在行刑前提出申诉,要求案件重新审理的制度6、甲乙同是波斯人,二人长期在唐代长安经商,因发生经济纠纷,甲遂殴伤了乙。若你是当时的司法官审理此案,将如何适用法律? A、适用波斯法律B、适用唐朝法律C、适用的法律由当事人自己选择D、适用的法律由主审法官决定7、元代统一中国后所颁布的第一部较为系统的成文法律是( ) A.《至元新格》B.《大元通制》C.《经世大典》D.《元典章》8、“鞫谳分司”的司法审判制度始于( ) A.秦朝B.汉朝C.宋朝D.元朝9、“亲亲得相首匿”的立法原则始设于( ) A.秦朝B.汉朝C.唐朝D.宋朝10、清朝监察制度的重要变化是将六科给事中并入( ) A.都察院B.御史台C.大理寺D.刑部二、双项选择题1、西周时期的审理方法“五听”包括耳听、目听、色听、( )。A辞听B气听C听讼D听赎2、清朝将明朝的会审制度发展为三种,分别为:九卿会审、( )。A三司推事B 秋审C 朝审D 热审3、中国古代司法机构中的大理寺和刑部职能有所交替,其中大理寺掌中央审判权是在( )。A唐 B 宋C 明D 清4、以下与汉代司法制度有关的是( )。A 廷尉是当时最高的专门司法官署B允许有重大冤屈者直诉中央C死刑案件应当向皇帝三复奏D除特别的案件,死刑的执行一般在秋冬季5、元代编制的法律典籍有( ) A《大札撒》B《大元通制》C《泰始律》D《大诰》三、名词解释1、亲亲得相首匿2、《法经》3、充军刑4、翻异别勘四、简答题1、简述中国古代婚姻法中的“七去”、“三不去”的大致内容。2、简述刑罚世轻世重的刑罚原则。五、论述题西汉时期封建正统法律思想是如何形成的? 一、单项选择题1、C《晋律》2、A《唐律疏议》3、D《天盛改旧新定律令》4、B笞杖刑以“七”为尾数5、A 每年秋季举行的对各省斩监候、绞监候案件的复审6、A、适用波斯法律7、A.《至元新格》8、C.宋朝9、B.汉朝10、A.都察院 二、双项选择题1、A辞听B气听2、B 秋审C 朝审3、A唐B 宋4、A 廷尉是当时最高的专门司法官署D除特别的案件,死刑的执行一般在秋冬季5、A《大札撒》B《大元通制》 三、名词解释1、亲亲得相首匿汉代刑罚适用原则之一,具体指汉代法律所规定的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以外的罪行,有罪应相互包庇隐瞒,不得向官府告发;对于亲属之间容隐犯罪的行为,法律也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作为我国封建社会的一项基本法律原则,在古代司法实践中曾发挥了重要的社会职能2、《法经》《法经》是春秋末期李悝制定的中国封建社会的第一部系统的法典。《法经》有六篇:《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因此将《盗法》、《贼法》列于篇首。从整体上看,《法经》是一部“诸法合体”而以刑为主的法典。《法经》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典的体例和基本原则,是中国古代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法典,标志着中国古代的立法技术已开始走向成熟,成为后世立/法的蓝本3、充军刑罚犯人到边远地区从事强迫性的屯种或充实军伍,是轻于死刑、重于流刑的一种刑罚,作为死刑代用刑“刑莫惨于此”。4、翻异别勘宋代重视口供,翻异别勘是宋朝的一种诉讼审判制度,指在诉讼中,犯人推翻原来的口供(翻异),事关情节重大,一般由另一法官或其他司法机关重审(别勘)的制度。别勘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上的讲话稿

各位同学,大家下午好! 今天,很高兴与大家相聚在一起,畅谈青少年法制教育。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肩负着建设祖国的责任和重托,你们的成材是国家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作家路遥曾说过:“人生有好多十字路口,紧要处只有几步”,这句话很富有哲理。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追求独立却难以摆脱家庭依赖,张扬个性有时却显得叛逆,乐于助人但又常常显得缺乏责任心。辨别是非观念非常差,自控能力弱,稍有不慎,就可能误入歧途。特别是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大家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今天,我们就来共同探讨一下未成年人犯罪的话题。 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犯罪的特征,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今天在坐的同学,应该都已年满十四周岁了吧?(有没有没满的举下手,哎,看到了,这位同学,我应该称呼你为儿童,呵呵)。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即为儿童,十八周岁以下统称为未成年人。《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那同学们会说我们还没有十六岁呢,呵呵,先别偷笑,《刑法》第17条第2款又规定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即使是对不满十四岁触犯刑法的孩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下面结合具体案例探析下未成年人犯罪的几大因素: 第一个重要因素是互联网。许多青少年犯罪都和互联网有关系,网络游戏、网络交往等已经成为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陷阱。网络的高度发达成为信息社会的重要标志。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去,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给钱有限,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让同学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

中国法制史案例分析2

11、[夫盗钱妻匿案] 此案发生在战国时的秦国。《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记载,丈夫盗窃一千钱,在妻处藏匿了三百,夫妻二人均被抓获。法官认为妻如果知道丈夫盗窃而藏匿,应按盗窃三百论处;如果不知道,作为收藏赃物论处。 [案例分析]秦律规定,妻子对丈夫的盗窃行为无论知情与否,都要负连带刑事责任。妻子如果知道丈夫盗窃,与丈夫同罪;如果不知道,则以收藏看守赃物论处。 12、[坑儒案] 此案发生在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秦始皇晚年为求长生不老,多次派方士寻觅仙药,方士侯生、卢生等很受宠幸。后来二人因长期求药不得,无法继续行骗,恐被处死,便互相议论始皇帝专横暴戾。秦始皇闻讯大怒,认为儒生多以妖言惑乱民众,于是命令御史把在咸阳的方士、儒生捉来审问。诸生互相告密,牵连多人,秦始皇亲自圈定了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全部坑杀。另一记载,秦始皇焚书后,恐怕天下儒生不服,便从各地征召诸生到朝廷拜为郎官,前后共七百多人。后秘密派人到骊山陵谷温泉附近冬天种瓜,结实后以为怪异,命博士诸生前往视察,在谷中将其全部坑杀。 [案例分析] 秦律有一种死刑的适用方法,即阬,将犯人活埋。 13、[秦博士非所宜言案] 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陈胜、吴广起义爆发后,二世召集博士和儒生,询问如何处置此事。诸生三十余人上前奏到:臣民反叛,应该处以死刑,不能赦免,请求陛下尽快发兵镇压。二世闻后大怒。儒生叔孙通上前说?诸生所讲的话都不对,现在天下合为一家,政府拆掉了郡县的城墙、销毁了民间的兵器,以表示不再动兵用武。而且明主在上,法令颁行于下,使人奉职,四方辐辏,怎么会有人敢造反!这不过是些鼠窃狗偷的盗贼而已,不值得提。郡县的地方长官把他们逮捕论罪就行了,不需要为这事担忧。"二世听了很高兴,并又向博士诸生问了一遍,有些人认为是反叛,有些人认为是盗贼。于是二世令御史将言反者以非所宜言罪下狱处死,言盗者皆罢免。赏赐叔孙通帛二十匹,衣一袭,拜为博士。叔孙通事后即逃归故乡薛。 [案例分析] 秦律中规定了"非所宜言"罪,但至于什么是不该说的话,秦律无明文规定。封建统治者可以随便解释,加罪于人。这是典型的封建专制主义的法律,此罪秦以后历代法典多沿用。 14、[李斯具五刑案] 李斯是战国、秦代的著名政治家,先后在秦任客卿、廷尉、左丞相。陈胜吴广起义爆发后,秦王朝统治集团的内部矛盾加深,李斯长子李由为三川守,未能阻截吴广、周文等起义军西进,使者调查此事后弹劾李斯失职,引起秦二世对他

二年级法制教育教案4篇

武林小学2014--2015年秋学期二年级法治教育教案 学会依法保护自己 教学目标: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家庭、学校、社会都有责任保护他们。儿童本身更有责任保护自己。教育学生有紧急避险的权利,要保护自己的生命权,生命只有一次,保护自己的生命权是最重要的。在特殊的情况下,可以随机应变机智灵活地与坏人坏事作斗争,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 重点难点: 1、要让学生认识到生命的重要性。 2、学会用合法的手段机智灵活的处理问题,避免自己身陷险地或脱离险地。 教学方法: 事例引入,激发兴趣。抓住重点环节,深入领悟。问题讨论,拓展思路。 教学过程: 一导入: 1、说起维权大家的话题一定很多,那你们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力 吗?(使学生了解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 2、你们还有生命的权利,有紧急避险的权利。当遇到特殊情况时要随机应变机智灵活的保护自己。请看这样一个事例。(大屏幕显示事例内容) 二分析理解 (一)提出问题,说说自己的理解

1.看了这个事例,你们能说说于杰是怎样脱离虎口的? 2.于杰是个什么样的孩子。你向于杰学习什么? (二)结合实际。说说身边的故事。 根据书、保,收听广播,上网搜索的材料说说你还知道哪些少年自护自救的故事,讲给同学们听。 (三)讨论(大屏幕出示讨论内容) 遇到下面的情况你该怎样办?(可选择2—3个感兴趣的话题说说自己的做法) 1、当你独自一人在家时,有陌生人敲门,你该不该开门呢? 2、路上,如果有陌生人尾随你,你该怎样办呢? 3、当陌生人送你连环画,说是送礼物时,你该怎样做? 4、一个人自己回家,开门如发现屋内凌乱,或有味异时,你应该怎样做? 5、当你一人在家,有人说,你的爸爸或妈妈让他来接你去单位,你去不去? 6、当不认识的人送给你糖果、饮料等诱人的食品时,你该怎样做? 7、放学后,有陌生人抢你的书包,或威胁索要钱财怎么办? 8、当你被坏人挟持后,你将怎样想办法逃离虎口? (四)表演《你是陌生人》。 (五)教师小结 同学们,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保护自己惩治犯罪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请大家多关注。中央一台的“今日说法”等法律节目并从中学到一些法律知识得到启迪。

参考史料-中国法制史2

中国法制史》史料2——春秋战国史料 春秋战国史料 一、铸刑书与铸刑鼎的史料 “三月,郑人铸刑书。叔向使诒子产书,曰:…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徵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今吾子相郑国,作封恤,立谤政,制参辟,铸刑书,将以靖民,不亦难乎?诗曰:仪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又曰:仪刑文王,万邦作孚。如是,何辟之有?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徵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国将亡,必多制。其此之谓乎!”(《左传》昭公六年) “冬,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仲尼(孔子)曰: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衍,所谓度也。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蒐也,晋国之乱制也,若之何以为法?”(《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二、诉讼与变法的史料 “周公将与文孙苏讼于晋,王叛王孙苏,而使尹氏与聃启讼周公于晋。”(《左传》文公十四年) “许灵公诉郑伯于楚。六月,郑悼公如楚讼,不胜,楚人执皇戌及子国。”(《左传》成公五年) “郑驷歂杀邓析,而用其《竹刑》。”(《左传》定公九年) 三、《法经》的史料 “其文起自魏文侯师李悝。悝撰次诸国法,著《法经》。以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贼》。盗贼须劾捕,故著《网》《捕》二篇。其轻狡、越城、博戏、假借不廉、淫侈、逾制以为《杂律》一篇,又以《具律》具其加减。是故所著六篇而已,然皆罪名之制也。商君受之以相秦。” (《晋书·刑法志》) “周衰刑重,战国异制。魏文侯师于李悝,集诸国刑典,造《法经》六篇:一盗法、二贼法、三囚法、四捕法、五杂法、六具法。商鞅传授,改法为律。”(《唐律疏议》)

小学生法制教育讲座

小学生法制教育讲座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下午好!很高兴能够有这样一次机会和咱们牛路口中心小学的老师和同学们一起共同学习法律知识。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争当四个好少年”的希望和要求。争当四个好少年就是:争当热爱祖国、理想远大的好少年,争当勤奋学习、追求上进的好少年,争当品德优良、团结友爱的好少年,争当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的好少年。 争当品德优良、团结友爱的好少年”。品德优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学法、守法和用法。 一、法是什么? 什么是“法”呢?在新华字典上的解释就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它涵盖了人们日常生活中所有的行为规范。而“法”之一字是怎样来的呢?在古汉字中,“法”写作“灋”,是由“水”、“廌(zhi)”、“去”三部分组成。“水”代表公平,“廌”是一种长相像牛的独角兽,它生性正直,具有明察善恶的本领,“去”表示惩处。传说,在古时候,有两个人发生了矛盾,为一点事情闹得不可开交,双方都强调自己有理由,指责对方的过错,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这事闹到县衙里了,于是县官就叫他们两个先后说出自己的原因和理由,而后由“廌”去裁定,结果“廌”一下就找到了说谎的人,并用自己的独角把他顶到在地。这就是法的来历。(在县法院门口就有个独角兽的石像)。 所谓的法,我们的理解就是规矩,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例如:在校学生不得迟到、早退、吸烟、喝酒等等。一旦违反,学校则会对你们进行批评教育。回到家中,父母同样也会你们的不良行为进行约束。法律则是约束我们行为的最高准则。不管是在家或者是在学校,法律都无时不刻地陪伴在我们身边。首先,每个人一生下来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这是我国的《宪法》法律便赋予我们的权利,当你们步入少年时,依据《义务教育法》你们可以获得九年义

中国法制史 (2)

中国法制史 课程代码:LAW 101 课程名称:中国法制史 英文名称:The Legal History in China 课程性质:本学院必修,其他学院选修 学分课时:3学分,54课时 主讲教师:李俊教授 所属院系:法学院法学基础理论系 办公室:宁远楼704 电话:64493003 邮箱:lijun665@https://www.wendangku.net/doc/c23319677.html, 教学对象:法学院一年级本科生,其他学院各年级本科生 教学方法:以课堂讲授为主,课堂讨论为辅,师生互动 考核方式:平时成绩依参与课堂讨论的情况、出勤情况等评定 期中考试,开卷考试 期末考试,闭卷考试,笔试 其中平时及期中成绩占30%,期末考试占70%。 出勤要求:整个学期缺勤超过5次者不得参加考试 使用教材:李俊、刘夕海编著《中国法制史》,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 2004年9月版 参考书目:1、《论语》(学而、为政、八佾)等篇; 2、刘俊文点校《唐律疏议》(名例律),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课程简介 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历史上各种法律制度发生、发展、演变的过程、特点、本质及其规律性的学科。它是法学的一门基础学科,也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全国法学学科本科学生14门必修的核心课程之一。 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中华文明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内涵。同样,中华法制文明也具有历史悠久、沿革清晰、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等特点,其影响曾远及相邻东亚各国,因此被称为“中华法系”,在世界法律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今天,学习中国法制史,其主要价值在于:总结中国法制历史的经验教训,为现实的法制建设提供借鉴;认识我国的法律文化传统,加深我们对于中国法制建设国情的把握;同时,学习中国法制史将有利于充实学生的专业知识,完善其法学知识结构,提高学生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教学内容 导论 【教学目的和要求】 本部分主要对中国法制史学科的特点和意义进行讲解,同时对中国法制史课程的学习方法、学习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介绍,使学生对中国法制史课程有一个宏观的基本了解,为进入具体问题的学习作好铺垫。 1、中国法制史学科特点和在法学学科体系中的地位; 2、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方法。 【教学时数】3课时 第一讲中国法律的起源与夏、商、周法律制度的发展 【教学目的和要求】 本讲主要介绍中国法律起源的基本途径和影响,夏商法制概况以及西周法制的主要内容。目的是让同学们了解中国法制发展源头的不同特征及其原因,为把握中国法律的后期发展奠定基础。 一、中国法律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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