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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晓雅,付强:《刑法修正案(九)》探析

付晓雅,付强:《刑法修正案(九)》探析
付晓雅,付强:《刑法修正案(九)》探析

《刑法修正案(九)》探析

付晓雅*付强**

一、前言

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国家基本法律。刑法由其调整社会关系的广泛性、保护利益的重要性和制裁措施的严厉性等特征所决定,而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担负着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使命。①因此,一个国家的刑法立法是否科学,刑法改革的目标、理念和措施是否适当,对人民和国家都至关重要。近年来,一些地方多次发生严重暴力恐怖案件,网络犯罪也呈现新的特点,有必要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出发,统筹考虑刑法与其他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法律的衔接配套,修改、补充刑法的有关规定;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需要进一步完善刑法的相关规定,为惩腐肃贪提供法律支持;落实党中央关于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的要求。这次修改刑法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社会危害严重的犯罪惩处力度不减,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对一些社会危害较轻,或者有从轻情节的犯罪,留下从宽处置的余地和空间。②

全国人大常委会历来十分重视刑法的修改和完善工作。自2014年10月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着手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历经三次审议和多次修改后,2015年8月29日《刑法修正案(九)》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

二、刑法修正的必要性与理念

刑法修正的必要性和理念是刑法修正问题的缘起,也关系到中国刑法修正的全局和远景,因而十分重要。但是在《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的审议、征求意见过程中发现,人们对当前我国刑法修正的必要性还存在争论,对刑法修正的理念也有不同认识,因此有必要予以分析和厘清。

(一)刑法修正的必要性

*付晓雅,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付强,《法学杂志》编辑。

①参见赵秉志:《中国刑法改革新思考》,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

新中国刑法的创制与发展,经历了一个长期而曲折的过程。概括来说,大体有四个阶段:一是建国后的前30年,我国仅有几部单行刑法,零乱而不系统;二是1978年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决策之后,1979年我国通过了第一部刑法典,标志着我国有了比较全面、系统的刑法规范;三是根据社会发展和法治进步的需要,1997年我国对刑法典进行了一次比较系统的修订,大大促进了我国刑法的现代化和科学化;四是其后晚近十多年来,国家立法机关又根据实践需要通过1部单行刑法和8个刑法修正案对刑法典进行了局部的修改与完善。①可以说,当今我国刑法的理念比较现代(已经确立了人权保障、刑法谦抑等现代刑法观念)、结构基本合理(刑法的篇章结构、条文排列比较合理)、内容相对科学(犯罪种类、刑罚结构及相关制度的设置比较科学),已经能够基本满足我国社会稳定与发展的相关需要。

但是,随着社会的日益发展、相关观念的逐步更新和国家刑事政策的调整,我国刑法规范也暴露出一些缺陷和不足,需要进一步改革。概括来说,我国刑法之所以需要修正和完善,主要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必要性:

1. 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随着政治、经济、文化、观念等方面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也陆续出现了一些需要完善刑法以应对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这主要表现在:(1)出现了一些新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需要刑法加以调整,对其作入罪化处理;(2)原有一些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断弱化,需要作出罪化或轻罪化处理;(3)人们的刑法观念出现了新的变化,对刑法中的一些问题(如死刑、老年人、未成年人犯罪等)的认识有了深入或变革,需要刑法作出相应的调整。②刑法有必要适应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这些变化,适当地进行修正。

2. 适应刑事政策调整的需要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我国2005年提出并得到不断强调和贯彻的国家新的基本刑事政策。从内涵上看,这一政策显著不同于我国在特定时期制定的“严打”刑事政策,它也是对以往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基本刑事政策的继承和发展。③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我国刑法根据不同的社会形势、犯罪态势与犯罪的具体情况,对刑事犯罪在区别对待的基础上,科学、灵活地运用从宽和从严两种手段,打击和孤立极少数,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④为此,我国刑法需要适应这一基本刑事政策的调整和

①参见赵秉志:《中国刑法改革深思考》,载https://www.wendangku.net/doc/c93405351.html,/NewsInfo.aspx?id=1916

②参见殷泓、王逸吟:《刑法为什么这样改?》,载《光明日报》2015年8月31日。

③参见陈兴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载《法学杂志》2006年第1期。

确立而进行相应的改革。

3. 弥补刑法缺陷的需要

虽然自1997年全面修改之后,立法机关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又对刑法典作了多次局部修改,但我国刑法依然存在不少缺陷。这主要体现在:(1)刑罚结构失衡,存在着实际执行中死刑过重、“生刑”过轻的矛盾,死刑惩罚的严厉性与自由刑惩罚的严厉性不相协调。(2)刑罚轻重失调,部分犯罪的刑罚设置不合理,存在着重罪轻罚、轻罪重罚的现象,刑法立法的宽严不相协调。(3)犯罪范围失当,刑法出罪、入罪不及时,犯罪圈的设置不合理,对民生的保护不力。(4)刑法接轨失位,刑法立法的前瞻性不够、国际性不强,不能及时反映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刑法发展的国际趋势和国际标准顺应不够。①综合以上三个方面的需要,在当前社会背景下,我国应当对刑法作进一步的修正和完善,以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刑事政策调整的需要,并通过弥补刑法自身存在的缺陷,最大化地发挥刑法的积极功效。

(二)刑法修正的目标与理念

任何修正都必须有一定的目标,同时也需要相应的理念做支撑。在当前这一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刑法也需要合理确立其修正的目标和理念。

1. 刑法修正的目标

任何目标的确立都离不开一定的时代背景。在当前背景下,中国刑法修正应当确立“维护社会和谐,贯彻宽严相济,促进刑法科学、进步”的发展目标。所谓维护社会和谐,是指刑法修正既要注重惩罚犯罪,保护社会上绝大多数人的正当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又要注意人权保障,维护犯罪人的合法权益。②所谓贯彻宽严相济,是指刑法修正既要注意对严重犯罪的从严惩处,对轻微犯罪的从宽处理;又要注意宽严结合,做到宽严相辅相成。③所谓促进刑法科学、进步,是指刑法修正应当致力于促进刑法原则的进步、刑法制度的完善和刑法技术的完备,适应刑法的现代化,不断推动刑法的科学化、国际化发展。

2. 刑法修正的理念

为了实现刑法修正的目标,我国应当注意坚持以下理念:(1)人权保障。刑法修正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既要强调刑法的谦抑精神,在可以采取其他有效措施的情况下,坚决不采用刑罚手段,又要重视保障犯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犯罪人的人权。(2)民生保护。我国

①参见赵秉志:《中国刑法改革新思考》,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

②参见赵秉志:《中国死刑立法改革新思考》,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5年第1期。

刑法修正应当注重保护民生,积极保护民众正常的生活秩序和正当、合法的权益,促进社会和谐。(3)宽严相济。我国刑法修正应当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基本刑事政策,在刑法内容上合理设置犯罪、刑罚及相关制度,做好对犯罪处罚的从宽、从严和宽严结合,积极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①(4)面向国际。我国刑法修正应当面向国际,积极顺应刑法发展的国际趋势,合理借鉴、吸收国际社会的先进经验,积极承担我国相应的国际义务,促进刑法的现代化和国际化发展。

三、《刑法修正案(九)》的亮点解读

(一)减少适用死刑

备受关注的《刑法修正案(九)》进一步减少了适用死刑的罪名。对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等9个罪的刑罚规定作出调整,取消死刑。我国现有适用死刑的罪名55个,取消这9个后尚有46个。②其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提出要“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任务也要求,完善死刑法律规定,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据此,总结我国一贯坚持的既保留死刑,又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做法,拟进一步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对走私武器、弹药罪等9个罪的刑罚规定作出调整取消死刑,非常有必要。③

应当说,2011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以来,我国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可控,一些严重犯罪稳中有降。实践表明,取消13个罪名的死刑,没有对社会治安形势形成负面影响,社会各方面对减少死刑罪名反应正面。这次《刑法修正案(九)》取消死刑的9个罪名,在实践中较少适用死刑,取消后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对相关犯罪在取消死刑后通过加强执法,该严厉惩处的依法严厉惩处,可以做到整体惩处力度不减,以确保社会治安整体形势稳定。此外,上述犯罪取消死刑后,如出现情节特别恶劣,符合数罪并罚或者其他有关犯罪规定的,可依法判处更重的刑罚④。

此外,还值得注意的是,《刑法修正案(九)》提高了对死缓的门槛。现行刑法第五十条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刑法修正案(九)》将上述规定修改为:对于死缓期间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

①参见陈丽平:《坚持宽严相济政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载《法制日报》2015年8月31日。

②参见姜洪:《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取消9个死刑罪名》,载《检察日报》2014年10月28日。

③参见毛磊、张洋:《集资诈骗等9个罪名拟取消死刑》,载《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8日。

④参见陈泽:《中年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解读》,载《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二)严厉惩处涉恐犯罪

《刑法修正案(九)》为维护公共安全,加大了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的惩治力度。针对近年来暴力恐怖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同这类犯罪作斗争的经验,《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现有规定的基础上,作出以下修改补充:一是,对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增加规定财产刑。二是,增加规定以制作资料、散发资料、发布信息、当面讲授等方式或者通过音频视频、信息网络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增加规定利用极端主义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确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犯罪;增加规定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图书、音频视频资料的犯罪;增加规定拒不提供恐怖、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的犯罪。三是,增加规定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的犯罪。①(三)加强公民人身权利保护

《刑法修正案(九)》针对猥亵儿童、虐待儿童、老年人的案件时有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拟对刑法相关规定进一步作出完善。一是,修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扩大适用范围,同时加大对情节恶劣情形的惩处力度。具体规定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二是,修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对于收买妇女、儿童的行为一律作出犯罪评价。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将“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修改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三是,增加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追究刑事责任。②

(四)维护信息网络安全

针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新情况,为维护信息网络安全,《刑法修正案(九)》完善了惩处网络犯罪的法律规定。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修改出售、非法提供因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而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规定,扩大犯罪主体的范围,同时,增加规定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二是,针对一些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网络安全

①参见陈丽平:《点击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的七大亮点》,载《法制日报》2014年10月28日。

管理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增加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致使用户信息泄漏,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致使刑事犯罪证据灭失,严重妨害司法机关追究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对为实施诈骗、销售违禁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网站、通讯群组、发布信息的行为,进一步明确规定如何追究刑事责任;针对在网络空间传授犯罪方法、帮助他人犯罪的行为多发的情况,增加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四是,针对开设“伪基站”等严重扰乱无线电秩序,侵犯公民权益的情况,修改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降低构成犯罪门槛,增强可操作性。五是,针对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恶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情况,增加规定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犯罪。此外,还对单位实施侵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规定了刑事责任。①(五)加大反腐败力度

《刑法修正案(九)》进一步完善反腐败的制度规定,加大了对腐败犯罪的惩处力度。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反腐败工作,完善惩治腐败法律规定的要求,加大惩处腐败犯罪力度,对刑法作出了以下修改:

一是,修改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现行刑法对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规定了具体数额。这样规定是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当时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实际需要和司法机关的要求作出的。从实践的情况看,规定数额虽然明确具体,但此类犯罪情节差别很大,情况复杂,单纯考虑数额,难以全面反映具体个罪的社会危害性。②同时,数额规定过死,有时难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做到罪刑相适应,量刑不统一。根据各方面意见,拟删去对贪污受贿犯罪规定的具体数额,原则规定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三种情况,相应规定三档刑罚,并对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保留适用死刑。具体定罪量刑标准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制定司法解释予以确定。同时,考虑到反腐斗争的实际需要,对犯贪污受贿罪,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③二是,加大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主要是:第一,完善行贿犯罪财产刑规定,使犯罪分子在受到人身处罚的同时,在经济上也得不到好处。第二,进一步严格对行贿罪从宽处罚的条件。

①参见于浩:《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的七大变化》,载《中国人大》2014年第11期。

②参见赵秉志:《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研究》,载《中国法学》2015年第1期。

拟将“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修改为“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检举揭发行为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免除处罚”。①三是,严密惩治行贿犯罪的法网,增加规定为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影响力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其近亲属等关系密切人员行贿的犯罪。具体规定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是,完善了预防性措施的规定,对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相关职业。②

(六)惩治失信背信行为

《刑法修正案(九)》针对当前社会诚信缺失,欺诈等背信行为多发,社会危害严重的实际情况,为发挥刑法对公民行为价值取向的引领推动作用,对刑法作出补充。

一是,修改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犯罪规定,将证件的范围扩大到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证件;同时将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证件的行为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证件的行为规定为犯罪。③

二是,增加规定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将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三是,增加规定虚假诉讼犯罪。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重妨害司法秩序的行为规定为犯罪。④

(七)切实加强社会治理

考虑到劳动教养制度废除后与刑法相关规定的衔接,《刑法修正案(九)》针对当前社会治安方面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对刑法作了相应修改。

一是,进一步完善惩治扰乱社会秩序犯罪的规定,主要是:第一,修改危险驾驶罪,增加危险

①参见陈丽平:《点击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的七大亮点》,载《法制日报》2014年10月28日。

②参见李海涛:《刑法再迎“大修”,都将修什么?》,载《农民日报》2014年10月31日。

③参见于浩:《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的七大变化》,载《中国人大》2014年第11期。

驾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具体规定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在公路上从事客运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修改抢夺罪,将多次抢夺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第三,将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第四,将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和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第五,修改完善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加大对情节特别严重行为的惩治力度,同时对情节较轻的规定相应的刑罚。①

二是,为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完善刑法有关规定。主要是:第一,将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第二,修改扰乱法庭秩序罪,在原规定的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殴打司法工作人员等行为的基础上,将殴打诉讼参与人以及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增加规定为犯罪。第三,进一步完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规定,增加一档刑罚,并增加单位犯罪的规定。

三是,针对当前毒品犯罪形势严峻的实际情况和惩治犯罪的需要,拟对生产、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作出专门规定。②

四、《刑法修正案(九)》的争议焦点

(一)应否取消“嫖宿幼女罪”

取消嫖宿幼女罪,社会一直在呼吁取消。然而,法学专家普遍认为,强奸和嫖宿,犯罪人主观认识有很大不同,不宜做同一规定。同时,嫖宿幼女罪起刑点比强奸罪高,前者是五年,后者是三年。最高刑虽然强奸罪是死刑,但是仅仅强奸适用死刑的少之又少,反倒没有嫖宿幼女罪保护力度大。但是,民间人士认为“嫖宿”一词,是对幼女的侮辱,所以一直呼吁修改。这次,估计是在民意强大压力下,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才不得不采纳民意,建议采纳取消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嫖宿幼女罪,对这类行为可以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关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罪论、从重处罚的规定,不再作出专门规定。不过,实在说,嫖宿和强奸,确实是两码事。

①参见陈丽平:《点击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的七大亮点》,载《法制日报》2014年10月28日。

(二)“毒驾”应否入刑

公安等交通方面专家直呼吁“毒驾”入刑,社会大众也认为”毒驾”入刑很简单,甚至有乐观估计,这次“毒驾”能顺利入刑。

然而,立法是非常严肃科学的一件大事,什么是毒驾,目前无法用法律界定,最为重要的是,列入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有200余种,目前只能对几种常见毒品做到快速检测,绝大多数毒品难以快速检测。技术成了毒驾入刑的拦路虎。同时,目前可依法采取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强制隔离戒毒等措施,对“毒驾”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追究其交通肇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责任。所以,未将“毒驾”列入《刑法修正案(九)》。

(三)“暴力袭警”应否单独成罪

美国有袭警罪,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多次提出在刑法中增加规定袭警罪。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有关方面研究认为,在实践中,我国对袭警行为一直是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的规定处理的。针对当前社会矛盾多发、暴力袭警案件时有发生的实际情况,在妨害公务罪中将袭警行为明确列举出来,可以更好地起到震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

①现在敢推警察一把,就有坐牢的风险,制定了袭警罪,如果滥用,不知道有多少人被控袭警,后果严重。因此,不规定袭警罪。而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增加一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四)“扰乱法庭秩序”如何细化

扰乱法庭秩序罪,可以说是此次修正争议最大的罪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有关部门、地方及律师协会,都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本条关于“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和“有其他严重扰乱法庭秩序行为”的规定,在实践中可能被滥用,建议取消,尤其是律师群体坚决要求取消。

不过,立法者不可能只考虑一方面意见,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当然不可忽视。最终,采取草案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也是维护法庭秩序和司法权威的必要规范,同时,为进一步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适用扩大化,《刑法修正案(九)》将该项修改为“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毁损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五)“巨贪”终身监禁是否严苛

《刑法修正案(九)》对重特大贪污受贿犯罪规定了终身监禁。这主要是考虑到:对贪

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特别是其中本应当判处死刑的,根据慎用死刑的刑事政策,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采取终身监禁措施,有利于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维护司法公正,防止在司法实践中出现这类罪犯通过减刑等途径致服刑期过短的情形,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据此,在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中增加一款规定,对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①

不过,此规定意味着无论你犯罪后,表现有多么好,都不能减刑假释,有点残忍。杀人、强奸、伤害、绑架等暴力犯罪,被判死缓、无期,都可以减刑假释,不论怎么讲,贪污犯罪总不比杀人犯罪性质恶劣吧,不能减刑、假释说不过去。

五、结语

刑法内容复杂而体系庞大,刑法修改涉及方方面面。就中国刑法修改的整体而言,今后尤其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还有其他若干重要问题也值得研究,需纳入刑法修改的计划。例如,国际犯罪的国内立法、中国区际(即大陆与港澳台地区互涉案件)刑事管辖权的明文规定、社区矫正的立法以及劳动教养的实体化改革、计算机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的立法完善等等。②第二,中国刑法修正有必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区分有关制度改革的轻重缓急,讲究策略,分阶段、分步骤,根据社会关于刑法制度改革的合力,循序渐进。

第三,在中国刑法修正过程中,应充分重视刑法理念革新、刑法立法修改、刑法司法改进三者之间相互依赖、相辅相成的关系,即应以革新刑法改革理念作为先导,以刑法立法修正作为基础和根本,以刑法的司法改进作为关键环节,大胆地尝试,积极地探索,深入地研讨,以实现刑法制度的全面改进。

①参见荆龙:《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审议进入“收官”》,载《人民法院报》2015年8月25日。

医院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措施 一、预防隔离技术 隔离的技术和措施比较复杂,一般是针对病原体的播散而设置,称为屏障护理。在实施时应根据每种病原体的传播途径选择 1、隔离区域划分 为了保证消毒隔离能顺利进行,符合质量管理要求,在隔离区域应划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各区的物品必须严格分开,未经消毒处理者,不得混用。人们在此区域内活动应遵循一定规则。 2、隔离室 设置隔离室的目的是将感染源和易感者从空间上分开,减少病原体经任何途径的传播机会,也提醒医务人员注意执行隔离常规。有单人隔离室和同室隔离两种。 隔离室要有卫生设施,室外要有缓冲区,有必需的隔离用物。 3、探视者的管理 探视者进入隔离的病人房间之前要报告护士站,医务人员要指导其正确使用口罩、手套及隔离衣,并督促执行其他预防隔离措施。 4、口罩、帽子、面罩和护目镜的使用 各种类型的口罩、帽子、面罩和护目镜可单独使用或组合使用,以提供屏蔽保护。戴口罩可以防护口、鼻吸入气溶胶。口罩、面罩和护目镜可阻止感染性血液和体液溅到医护人员眼睛、口腔及鼻腔黏膜。口罩应盖住口鼻部,用过的口罩应及时处理,脱口罩后应立即洗手。不可将口罩存放在口袋内或挂在颈上、胸前反复使用。 5、卫生洗手 洗手是重要的预防感染的技术之一。为保护病人、保护自己,必须认真坚持洗手。洗手分为卫生洗手和外科洗手, 洗手目的去除手上污垢和暂居微生物 洗手指征(1)接触病人前后,尤其是在接触有破损的排放、黏膜和侵入性操作前后。(2)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3)处理清洁或无菌物品之前。(4)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感染性疾病病房等重点部门戴口罩和穿脱隔离衣前后。(5)在同一病人身上,当从污染操作转为清洁操作之间。(6)戴手套之前,摘手套之后。 洗手程序(1)双手掌心相互搓擦;(2)手指掌面与手掌搓擦;(3)一手手掌覆盖于另一手的手背,双手手指、手指两侧及指蹼交叉摩擦,同时一手手掌搓擦另一手手背,然后交换;(4)双手互握,一手手掌搓擦另一手指背,然后交换;(5)一手的拇指放于握拳状的另一手掌中转动搓擦,然后交换;(6)一手的指尖放于另一手的手掌搓擦,然后交换;(7)一手手指掌面及手掌包绕另一手的腕部转动搓擦,然后交换。 6、手的消毒 目的去除暂居微生物及破坏或抑制部分常居微生物。 指征(1)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穿脱隔离衣前后。(2)诊查、护理、治疗免疫功能低下病人之前。(3)接触每例传染病人和多重耐药菌株定植或感染者之后。(4)接触感染的伤口和血液、体液之后。(5)接触致病微生物污染物品之后。(6)双手需保持较长时间抗菌活性时。

近年来国内发生医院感染事件集录

近年来国内发生医院感染事件集录近年来~国内发生了多起严重的医院感染事件~不仅增加了患者的痛苦~加重了患者经济负担~甚至使许多患者付出了生命代价~同时也给医院及其管理者个人都带来了巨大损失。为强化全院人员参与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责任意识~扎实做好医院感染预防与传染病防治工作~我们收集整理了近年来有关医院感染重大事件的案例~以期从中汲取教训~做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医院感染警钟长鸣。 一、福建三明二院麻醉事件四名患者死亡 2008年9月3日至,0月10日~福建省三明市第二人民医院连续发生2名病人术中和2名病人术后意外死亡事件。四例手术~无论是急性阑尾炎、子宫肌瘤、腹股沟斜疝手术还是颅骨修补术~均为治愈难度不大的常见手术~但在短短30多天内~居然连续四次在麻醉之后把一个个本该幸免的患者推向了死亡之路。 卫生部和省级专家组初步调查分析认为~这4起事件与医院围手术期患者管理不当有关~主要问题:一是医院管理者及部分医务人员对医疗安全工作重视不够~麻醉科部分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医疗安全意识比较淡漠~医疗技术水平不高。二是规章制度不落实~没有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科室质量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三是对医疗技术准入把关不严~对开展难度较大的医疗技术~没有明确的人员资质要求和规定。四是没有很好建立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和追溯机制~对连续发生患者在围手术期死亡的重大问题重视不够~没有进行认真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干预。五是三明市卫生局作为上级主管部门没有很好履行行政监督管理职责~没有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处理结果:三明市第二医院院长、分管副院长、麻醉科主任被撤职,三明市卫生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医政负责人受到行政处分,4名死者的家属分别获20万元至40万元的经济补偿。

医院感染管理会议记录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医院感染管理手册 让区医院 2015年

填表说明: 1、本手册内容作为社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质量考核依据,必须按时如实认真记录和填写。 2、有关数据要将原始资料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3、本手册按年度编制,每年一册,已填写的手册由科室妥善保存备查。 4、如遇医院感染管理特殊情况需记录,可另加附页。 5、对医院感染管理质量考核自查存在的问题,要在下次社区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会议上做出小结,并提出整改措施。 6、社区组织的相关学习,要有讲义。 7、社区组织的考试要有试卷和成绩登记。

社区感染管理小组组长: 副组长: 监控医生: 监控护士:

社区感染管理小组职责 一、负责本社区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根据社区医院感染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对医院感染病例即时讨论,降低本社区医院感染发病率;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积极协助调查。 三、监督本社区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四、组织本社区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五、督促本社区人员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个人防护。 六、做好对卫生员、陪护、探视者的管理。 七、做好紫外线、物表、空气等消毒本登记。 八、按时参加医院组织召开的医院感染管理会议。

医院感染管理监控医师职责 一、负责本社区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保证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制度贯彻落实。 二、负责监督本社区医护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个人防护。 三、负责组织本社区医护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四、社区发现医院感染病例.要及时督促主管医生填报登记卡,在24小时内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同时督促进行病原学检查,并做好登记工作。 五、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立即向科主任及医院感染管理科汇报,积极协助调查医院感染发病原囚,提出有效控制措施并积极投人控制工作。 六、负责组织对本社区医院感染病例进行讨论,记录完善。 八、监督和指导本社区医师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近年来国内发生医院感染事件集录

近年来国内发生医院感染事件集录 近年来~国内发生了多起严重的医院感染事件~不仅增加了患者的痛苦~加重了患者经济负担~甚至使许多患者付出了生命代价~同时也给医院及其管理者个人都带来了巨大损失。为强化全院人员参与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责任意识~扎实做好医院感染预防与传染病防治工作~我们收集整理了近年来有关医院感染重大事件的案例~以期从中汲取教训~做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医院感染警钟长鸣。 一、福建三明二院麻醉事件四名患者死亡 2008年9月3日至,0月10日~福建省三明市第二人民医院连续发生2名病人术中和2名病人术后意外死亡事件。四例手术~无论是急性阑尾炎、子宫肌瘤、腹股沟斜疝手术还是颅骨修补术~均为治愈难度不大的常见手术~但在短短30多天内~居然连续四次在麻醉之后把一个个本该幸免的患者推向了死亡之路。 卫生部和省级专家组初步调查分析认为~这4起事件与医院围手术期患者管理不当有关~主要问题:一是医院管理者及部分医务人员对医疗安全工作重视不够~麻醉科部分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医疗安全意识比较淡漠~医疗技术水平不高。二是规章制度不落实~没有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科室质量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三是对医疗技术准入把关不严~对开展难度较大的医疗技术~没有明确的人员资质要求和规定。四是没有很好建立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和追溯机制~对连续发生患者在围手术期死亡的重大问题重视不够~没有进行认真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干预。五是三明市卫生局作为上级主管部门没有很好履行行政监督管理职责~没有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处理结果:三明市第二医院院长、分管副院长、麻醉科主任被撤职,三明市卫生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医政负责人受到行政处分,4名死者的家属分别获20万元至40万元的经济补偿。 二、西安交通大学一附属医院八例患儿死亡 2008年9月3日起~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新生儿科9名新生儿相继出现发热、心率加快、肝脾肿大等临床症状~其中8名新生儿于9月5日至15日期间发生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相继死亡~1名新生儿经医院治疗好转。卫生部于9月23日接到该事件的举报信息~此后展开调查。 卫生部和省级专家组调查认为:该事件为医院感染所致~是一起严重医院感染事件。调查中发现该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医院管理工作松懈~医疗安全意识不强,二

2015刑法修正案九全文解读

2015刑法修正案九全文解读 备受关注的《刑法修正案九》全文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新刑法九的再次减少9个死刑罪名,减少后刑法死刑罪名共46个。新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妇女的、儿童,对被收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实施了18年的嫖宿幼女罪取消,罪行行为以强奸罪论处。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就2015刑法修正案九全文进行解读。 一、减少适用死刑罪名,再减少9个适用死刑的罪名,取消后适用死刑的罪名有46个 刑法修正案九较少的9个死刑罪名分别是: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等。我国现有的死刑共55个,取消这9个后,有46个。 二、严惩恐怖主义犯罪,恐怖组织犯罪增加规定财产刑,将多种行为规定为犯罪形式 新刑法做的补充: 1、对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增加规定财产刑。 2、增加规定资助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或者自主恐怖活动培训的,以及为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的构成犯罪。 3、将为实施恐怖活动而准备凶器或危险品,组织或者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培训,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人员联系,以及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策划或者其他准备等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 4、增加规定以制作资料、散发资料、发布信息、当面讲授等方式或者通过音频视频、信息网络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暴力活动的犯罪。 5、增加规定利用极端主义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确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犯罪。 6、增加规定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图书、音频视频资料的犯罪。 7、增加规定拒不提供恐怖、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的是犯罪。

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内容

肥城市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 为加强我中心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水平,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我中心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要求。 一、组织管理 (一)健全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体系,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配备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承担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技术咨询、指导工作。相关人员应当经过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组织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岗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二)制定我中心的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包括:清洁消毒与灭菌、隔离、手卫生、医源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医源性感染监测、医源性感染暴发报告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医疗废物管理等。 (三)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对全体职员开展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学习、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 二、基础措施 (一)布局流程应遵循洁污分开的原则,诊疗区、污物处理区、

生活区等区域相对独立,布局合理,标识清楚,通风良好。 (二)环境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当其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清洁用具应分区使用,标志清楚,定位放置。 (三)医疗器械、器具、物品的消毒灭菌应达到如下要求: 1.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灭菌;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 2.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消毒。 3.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4.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5.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有关规定执行。 (四)消毒供应室应当严格按照《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310.2-2009)规定对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清洗,并使用压力蒸汽灭菌法灭菌(“5.8.1.压力蒸汽灭菌”节选见附件1)。

重大医院感染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武汉博爱医院制定重大抢救.医疗意外.重大院内感染及医疗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及措施 各科室: 医院感染是指住院患者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医院感染暴发是指某医院、某科室的住院患者中,短时间内突然发生许多医院感染病例的现象。随着医学技术发展,人类疾病谱的变化,各种精密仪器的使用,大量介人性诊疗和治疗手段的发展与更新,放疗、化疗以及抗生素的广泛使用,使医院感染问题变得日益严峻复杂。医院感染不仅对患者身心健康造成极大伤害,也给国家、医院和个人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一、发现与报告 1.医院对短时间内同类感染的骤增病例进行确诊,计算其罹患率,若榷患率显著高于该科室或病房历年医院感染一般发病水平,则证实为暴发。当出现医院感染暴发时,院感办应于24h内报告分管院长,并通报相关部门。 2.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为医院感染暴发时,应于24h逐级上报至省卫生行政部门;省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院感染暴发的报告后,应于24h内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3.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进行报告;接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的炭疽和艾滋病的疫情报告后,应在6h内落实消毒措施,其它传染病按病种不同应在24一48h内落实消毒措施。 4.接到疫情报告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以组织力量有效地控制疫情的蔓延,并应立即赶赴现场,与医院建立的控制医院内感染的组织一起进行医院感染暴发或流行调查,并做好医院消毒工作的技术指导。调查结果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与上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核实诊断 1.医院感染的诊断标准

解读刑法修正案九

胡云腾解读刑法修正案(九) 文:胡云腾(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来源:中国审判杂志微信公众号 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下称《刑法修正案(九)》)终于出台了,这是我国刑法发展完善过程中的一件大事。《刑法修正案(九)》共52个条文,是1997年《刑法》施行以来条文最多的修正案。其中,为《刑法》新增15个条文,另在原条文中新增八款,删除原条文中的两款,对33个条文作出修改。从范围看,本次修正涉及面相当广泛,尤其对《刑法》分则的修改力度很大。从内容看,本次修正针对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安形势,对有关惩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网络犯罪、腐败犯罪、扰乱社会秩序犯罪等刑法规范作了大幅度修改完善,内容丰富且非常重要。从理论看,本次修正敢于突破传统刑法理论的条条框框,大胆进行制度创新,在立法理念、刑事政策、罪刑设置等方面有诸多创新,给人眼睛一亮、耳目一新之感。从实践看,本次修正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精神,果断对一些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敏感问题动手,充分体现了解决实践难题的责任担当,切实贯彻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

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依据刑法惩治预防犯罪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认真学习领会《刑法修正案(九)》,确保《刑法修正案(九)》全面正确实施,确保刑事审判职能充分有效发挥,是各级人民法院、广大刑事法官的重要职责使命。这里仅从《刑法修正案(九)》所体现的改革创新精神角度,谈几点学习体会。 一、《刑法修正案(九)》落实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逐步减少死刑适用罪名的要求 《刑法修正案(九)》是党中央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后出台的第一个刑法修正案,是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刑事法律文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336项深化改革任务,其中有20多项属于法治改革举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四中全会决定”)系统部署了190项法治改革任务,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刑法作为支撑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架构的基本大法之一,必然要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的新期待,适时加以修改完善,以更加有效地惩治和预防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

医院感染暴发试题 答案

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培训试卷 考试时间姓名分数 一、单项选择(每题4分,共36分) 1、医院感染暴发报告管理第一责任人为:(A) A 法定代表人 B 主管院长 C 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人 D 临床科主任 2、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C) A 《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适用于二级和二级以上医院 B 医院感染暴发报告范围不包括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C 医院感染暴发报告管理遵循属地管理、分级报告的原则 D 卫生部负责全国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的管理工作 3、医院发现多少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情形时,应当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 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B) A 3例 B 5例 C 10例 D 15例 4、关于医院感染,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C) A是指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 B 医务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 C 特殊病原体的医院感染指发生甲类传染病的医院感染 D 医源性感染是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 5. 及以上地方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 处置的管理工作。(B) A 乡镇 B 县级 C 市级 D 省级 6、负责全国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的管理工作。(D) A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B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 C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D 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7、负责组织对重大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调查和业务指导。(D)

A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B市级卫生行政部门 C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D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8.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上报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医院 感染暴发信息,内容不包括(D) A 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B 感染初步诊断 C 累计感染人数 D 感染者家庭住址 二、填空题 (每空2分,共46分) 1、医院感染暴发报告范围,包括疑似医院感染暴发和医院感染暴发。 2、医院感染暴发报告管理遵循属地管理、分级报告的原则。 3、医院应当建立医院感染暴发报告管理责任制,明确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制订并落实医院感染暴发报告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和处置工作预案,有效控制医院感染暴发。 4、医院发生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或者医院感染暴发,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控制感染源,切断传播途径,积极实施医疗救治,保障医疗安全。 5、医院发生疑似或者确认医院感染暴发时,应当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环境卫生学检测以及有关的标本采集、病原学检查等工作。 6、特殊病原体的医院感染指发生甲类传染病或依照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的医院感染。 7、医院感染暴发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8、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出现3例以上临床症候群相似、怀疑有共同感染源的感染病例;或者3例以上怀疑有共同感染源或感染途径的感染病例现象。 三、判断题(每题3分,共18分)

医院感染控制方案

医院感染控制方案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医院感染控制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认真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监测规范》,根据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医院感染控制目标 1、医院感染现患率≤10% 2、清洁切口感染率≤% 3、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4、加强手卫生,逐步提高手卫生依从性和正确率,重点部门洗手正确率达95%。 5、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逐步降低手术部位感染、院内获得性肺炎、呼吸机相关性肺炎、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血液透析相关血液感染及新生儿医院感染发生率。 6、医院感染暴发为“0” 7、医院感染漏报率<10% (三)保证措施 1、医院感染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发挥作用 医院感染管理实行三级管理。医院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下设医院感染管理科,配备医院感染预防、控制专职人员,各临床医技科室成立医院感染控制小组,由科主任任组长,各配备一名质控医师和质控护士。负责科室日常感控措施落实。

2、完善医院感染监测 医院感染监测主要包括感染病例监测、环境卫生学监测、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目标监测等。 (1)医院感染病例监测:利用全面综合性监测和目标性监测方法,主要由临床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感染病例的发现、登记和报告,由院感科专职人员进行临床干预,收集感染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每季度向全院反馈。降低医院感染发生率和漏报率。至少每年做现患率调查一次,如果病区发生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应立即报告院感科,院感科根据情况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环境、物品监测,确定是否为流行,找出流行的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必要时启动医院感染暴发应急预案。微生物室应承担相关的监测工作。 (2)环境卫生学监测 空气、物体表面和医务人员手的监测:院感科每季度对全院各科室抽样监测。主要由院感科专职人员完成采样工作,细菌的分离或培养由微生物室负责。院感科将监测结果纳入质量控制考核指标。 (3)消毒剂监测: 使用中消毒剂每季度进行一次微生物监测,科室感控护士负责采样,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抽查督导,使用中的消毒剂浓度监测由科室完成,做好记录。(4)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为了保障我院消毒物品及灭菌物品的安全性,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我科每月对消毒供应中心的灭菌器械及手术室、内镜中心的灭菌内镜进行抽样监测;同时对我院重复使用的消毒物品每季度进行抽样监测。

医院感染暴发培训试卷

医院感染暴发培训试卷 考试时间 姓名 分数 一、单项选择 (每题 分,共 ?分) 、医院感染暴发报告管理第一责任人为:(?) ? 法定代表人 ? 主管院长 ? 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人 ? 临床科主任 、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 《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适用于二级和二级以上医院 ? 医院感染暴发报告范围不包括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 医院感染暴发报告管理遵循属地管理、分级报告的原则 ? 卫生部负责全国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的管理工作 ?、医院发现多少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情形时,应当于 ?小时内向所在地县 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 ? ?例 ? ?例 ? ??例 ? ??例 、医院发现 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情形时,应当于多长时间内向所在地县 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 ? ?小时 ? ?小时 ? ??小时 ? ??小时 、关于医院感染,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

是指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 ? 医务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 ? 特殊病原体的医院感染指发生甲类传染病的医院感染 ? 医源性感染是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 ?、 及以上地方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 处置的管理工作。( ) ? 乡镇 ? 县级 ? 市级 ? 省级 ?、 负责全国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的管理工作。( ) ?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 ?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 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 负责组织对重大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调查和业务指导。( )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上报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医院感染暴发信息,内容不包括( ) ? 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 感染初步诊断 ? 累计感染人数 ? 感染者家庭住址 二、填空题 ?每空 分,共 ?分? 、医院感染暴发报告范围,包括( )和( )。 ?、医院感染暴发报告管理遵循( )、( )的原则。

(刑法修正案九后)最新刑法罪名一览表(468条)讲解

刑法最新罪名一览表(468个) 截止2015年10月30日最高检最高法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体现刑法修正案九最新修改内容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12) 1背叛国家罪刑法第102条 2分裂国家罪刑法第103条第1款 3煽动分裂国家罪刑法第103条第2款 4武装叛乱、暴乱罪刑法第104条 5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法第105条第1款 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法第105条第2款 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刑法第107条 8投敌叛变罪刑法第108条 9叛逃罪刑法第109条 10间谍罪刑法第110条 11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刑法第111 条 12资敌罪刑法第112条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52) 13放火罪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4决水罪同上 15爆炸罪同上 16投放危险物质罪同上 17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上

18失火罪刑法第115条第2款 19过失决水罪同上 20过失爆炸罪同上 21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同上 22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上 23破坏交通工具罪刑法第116条、第119条第1款 24破坏交通设施罪刑法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 25破坏电力设备罪刑法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26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同上 27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第119条第2款 28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同上 29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同上 30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同上 31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刑法第120条 32帮助恐怖活动罪刑法第120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九 33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刑法第120条之二,刑法修正案九 34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刑法第120条之三, 刑法修正案九 35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法第120条之四,刑法修正案九 36 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刑法第120条之 五,刑法修正案九 37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刑法第120条之六,刑 法修正案九 38劫持航空器罪刑法第121条

社区医院感染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93405351.html, 社区医院感染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作者:杨金芳 来源:《中外医学研究》2011年第36期 【摘要】目的探讨社区医院感染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对策,提高社区医院感染管理水平。方法通过观察社区医院感染管理的现状,分析社区医院感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果社区医院感染管理专业队伍不稳定、医技人员医院感染管理知识缺乏、医院感染兼管工作不到位等是社区医院管理不力的原因。结论提高社区院感专职人员的素质、加强社区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遵循实施是提高社区医院感染管理水平的关键。 【关键词】感染管理;原因分析;对策 医院感染管理是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感染管理的成效已成为评价医院综合 医疗质量的重要指标。笔者所在医院是由两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的一所二级乙等医院,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统一由设在护理部下的院感科分管。笔者自2010年3月调入护理部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以来,对医院感染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现分析报告如下。 1医院感染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医院感染管理专业队伍不稳定自2008年~2010年,院感科挂靠在护理部管理,院感专兼职队伍被分流,换了3名人员,医院感染管理连续性不强。 1.2医院感染兼管工作不得力有些科室医务人员对感染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很少过问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认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就是消毒隔离,是护士的事,医院感染管理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与他们无关,执行规范不得力,平时监管、检查发现的问题经常重复出现。 1.3医院感染管理知识缺乏医院医技人员对医院感染管理知识缺乏,有的医生对《医院感染诊断标准》掌握以及重视不够,院感病例漏报现象较多;化学消毒剂使用不熟悉,配制的消毒液浓度高或者低;院感科开展的培训不积极参加,更新后的院感知识如物品的清洗、消毒新要求不知晓等。

医院感染控制制度

医院感染控制制度 1.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是院长重要的职责,是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医院成立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全面领导院内感染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监控网,以医院住院病人和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住院病人感染率。 3.院感科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点科室工作,做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的微生物监测,督促检查预防院内感染工作。 4.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确定临床预防和降低医院感染的重点管理项目,并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5.把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定期考核与医院感染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定期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范围,并定期向医务人员与管理部门通报。 6.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与教育。 7.医院须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8.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9.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重大医院感染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博爱医院制定重大抢救.医疗意外.重大院感 染及医疗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及措施 各科室: 医院感染是指住院患者在医院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医院感染暴发是指某医院、某科室的住院患者中,短时间突然发生许多医院感染病例的现象。随着医学技术发展,人类疾病谱的变化,各种精密仪器的使用,大量介人性诊疗和治疗手段的发展与更新,放疗、化疗以及抗生素的广泛使用,使医院感染问题变得日益严峻复杂。医院感染不仅对患者身心健康造成极大伤害,也给国家、医院和个人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一、发现与报告 1.医院对短时间同类感染的骤增病例进行确诊,计算其罹患率,若榷患率显著高于该科室或病房历年医院感染一般发病水平,则证实为暴发。当出现医院感染暴发时,院感办应于24h报告分管院长,并通报相关部门。 2.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为医院感染暴发时,应于24h逐级上报至省卫生行政部门;省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院感染暴发的报告后,应于24h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3.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进行报告;接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的炭疽和艾滋病的疫情报告后,应在6h落实消毒措施,其它传染病按病种不同应在24一48h落实消毒措施。 4.接到疫情报告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

制机构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以组织力量有效地控制疫情的蔓延,并应立即赶赴现场,与医院建立的控制医院感染的组织一起进行医院感染暴发或流行调查,并做好医院消毒工作的技术指导。调查结果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与上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核实诊断 1.医院感染的诊断标准 (1)无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规定入院48h后发生的感染;有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自入院时起超过平均潜伏期后发生的感染。 (2)本次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 (3)在原有感染基础上出现其它部位新的感染(除外脓毒血症迁徒灶),或在原感染已知病原体基础上又分离出新的病原体(排除污染和原来的混合感染)的感染。 (4)新生儿在分娩过程中和产后获得的感染。 (5)由于诊疗措施激活的潜在性感染,如疤疹病毒、结核分枝杆菌的感染。 (6)医务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获得的感染。 2.不属于医院感染的情况 (1)皮肤黏膜开放性伤口只有细菌定植而无炎症表现。 (2)由于创伤或非生物性因子刺激而产生的炎症表现。 (3)新生儿经胎盘获得(出生后48h发病)的感染,如单纯疤疹、弓形虫病、水痘病毒等。 3.诊断依据根据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以及其它检查方法,包括X线、B 超、镜、CT及活体组织检查、病原学诊断,从而判断医院感染暴发的病因。 4.开展流行病学初步调查

2017刑法修正案九试题(含答案)

2017刑法修正案九试题(含答案) 一、刑法的原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该条规定主要体现了我国刑法的(A) A.罪刑法定原则 B.罪刑相适应原则 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D.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2.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 ABD ) A.罪刑法定原则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C.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D.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E.犯罪嫌疑人有权获得辩护 二、刑法的效力 1.在刑法对人的效力问题上,我国采用的原则是( D )。 A.属人主义 B.属地主义 C.保护主义 D.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 2.《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该条款体现的是刑法的( C ) A.属地管辖原则 B.普遍管辖原则 C.保护管辖原则 D.属人管辖原则 3.如果某犯罪案件不是发生在中国领域,且该案犯罪人不是中国公民、被害人也不是中国国家或者中国公民,但中国对此案仍能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是基于( B ) A.属地管辖原则 B.普遍管辖原则 C.保护管辖原则 D.属人管辖原则 4.中国公民甲、乙同乘中国国际航班旅行。途经A国上空时,甲与乙发生争执。途经B国上空时,甲盛怒之下将乙打成重伤。甲的犯罪行为适用 ( C ) A.国际法 B.B国法律 C.中国法律 D.A国法律

5.来自甲、乙两个不同国家的留学生,在我国留学期间发生斗殴,甲国留学生用刀将乙国留学生刺成重伤。对于甲国留学生恶意伤人的犯罪行为应当适用(C ) A.甲国法律 B.乙国法律 C.我国法律 D.甲国和我国法律 6.我国刑法对溯及力之规定所体现的原则是( C ) 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旧兼从轻原则 D.从新兼从轻原则 三、犯罪 (一)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1.犯罪的特征是( ABC ) A.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B.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C.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D.犯罪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2.犯罪是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未受刑事处罚的行为就不是犯罪。 (× ) 3.违法行为就是犯罪,犯罪就是违法行为。( × ) (二)犯罪构成 1.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是指(B ) A.犯罪条件 B.犯罪构成 C.犯罪行为 D.犯罪依据 *2.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ABCD ) A.犯罪主体 B.犯罪客体 C.犯罪主观方面 D.犯罪客观方面 1.犯罪主体 1.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是( B ) A.14周岁 B.16周岁 C.18周岁 D.20周岁 2.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不满( A )。

医院感染控制方案

医院感染控制方案 为贯彻执行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更好地做好医院感染的预防控制和管理工作,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我院感染管理工作控制方案,为患者提供一个安全良好的医疗环境。 一、加强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建设 1、健全医院感染管理三级网络,调整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分管业务院长担任感管委主任、医务部主任、感染管理科科长、护理部主任担任副主任,各临床医肢及相关职能部门科主任(副主任)及重点科室护士长提任委员。感染管理科由2名专职人员组成,一名副主任护师,一名主管护师。各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及一名监控医生、监控护士组成,使管理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位,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感管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全院工作进行布置,组织制定医院及各科室相关规章制度和实施,进行质量监督评价,提出措施及建议。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全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继续教育制度,合理使用抗生素管理办法,感染病例上报制度,医院感染控制奖惩制度,一次医疗用品管理制度,各科室消毒隔离制度和保洁制度,建立消毒制度,规范消毒液的使用浓度、更换时间等,输液反应的登记上报制度,各科室空气、物表和消毒液监测制度,消毒机监测登记制度等,并定期检查,制定质量评价标准,如无菌器械合格率,消毒液合格率、感染率、漏报率、切口感染率、药敏检测及抗生素使用率等。及时反馈,与目标责任制及奖惩挂钩,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 二、医院感染的监控

1、开展感染率及漏报率的监测,由感管科每月对全院进行前瞻性调查,进行重点科室目标性监测。各管理小组填报感染病例报表。感管科统计全院的感染率,部位感染率,漏报率及科室感染率、漏报率。每月进行双向反馈,漏报率必须控制在≤10%,院内感染率≤7%。 2、抗生素使用率及病原学检查监测:每月及季度进行回顾性调查,并进行反馈。及时通报到各科室,逐步降低抗生素使用率,控制在60%以下;微生物送检率达到50%以上,规范标本的收集方法及细菌培养。 3、高危人群和高危因素监测:定期对高危人群和高危因素进行监测,防止医院感染暴发流行。 4、发生医院感染流行,输液反应或重大事件,由科室及时上报医务部、药剂科、护理部和感染管理科,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提出预防及有效的控制措施,并进行分析和得出结论。 三、微生物学监测 1、每月对全院的空气、灭菌物品、消毒液、工作人员手、物体表面等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及时反馈,问题严重的到科室召开专题讨论会,提出整改措施,并定期进行消毒隔离工作质量检查(1-2次/周)。各科进行消毒液浓度监测。每月进行上述相关项目检测。重点科室重点监测,各项指标必须达标。 2、一次性医疗用品监测:器械科购置的一次性医疗用品由感管科监督检查“三证”,并对其进行检测,保证其供货质量,使用后集中回收率100%。 3、新建设施标准审定:对新建设施进行布局、环境卫生学指标检测,提出审定意见。

医院感染暴发试题

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培训试卷 姓名分数 单项选择 1、医院感染暴发报告管理第一责任人为:() A法定代表人B主管院长C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人D临床科主任 2、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适用于二级和二级以上医院B医院感染暴发报告范围不包括疑似医院感染暴发C医院感染暴发报告管理遵循属地管理、分级报告的原则D卫生部负责全国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的管理工作 3、医院发现多少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情形时,应当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A3例B5例C10例D15例4、医院发现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情形时,应当于多长时间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A2小时B6小时C12小时D24小时

5、关于医院感染,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是指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B医务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C特殊病原体的医院感染指发生甲类传染病的医院感染D医源性感染是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 6、( )及以上地方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的管理工作。()A乡镇B县级C市级D省级 7、()负责全国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的管理工作。()A县级卫生行政部门B市级卫生行政部门C省级卫生行政部门D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8、()负责组织对重大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调查和业务指导。() A县级卫生行政部门B市级卫生行政部门C省级卫生行政部门D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8、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上报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 管理局的医院 ( ) A县级卫生行政部门B市级卫生行政部门C省级卫生行政部门D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9、感染暴发信息,内容不包括() A发生的时间和地点B感染初步诊断C累计感染人

刑法修正案九贪污贿赂罪的新变化

刑法修正案(九)下贪污贿赂罪群的新变化|法治地平线 一、贪污罪/受贿罪不再以单纯的数额量刑 首先,原刑法第383条关于“贪污罪”规定了四档量刑幅度,分别以人民币5000元、1万元、5万元、10万元作为量刑的绝对区分标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说明,这一标准事实上是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当时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实际需要和司法机关的要求作出的,从当时的立法背景上看,“一刀切”的裁判标准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这一数额标准自1997年刑法颁布以来18年未曾更改,因此,犯罪数额之辩也是职务犯罪刑事辩护时常见的突破口。 但是,以犯罪数额作为唯一的量刑区别标准可能不适应于发展的司法实践。修正案(九)之前,贪污10万元以上,量刑起刑点即可达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与罪刑责相适应的刑法原则明显有悖。绝对数额化的量刑标准在实践中常为学者或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所诟病。有鉴于此,修正案(九)第44条以“贪污数额较大”、“贪污数额巨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为标准,划分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死刑”四档量刑幅度。 其次,贪污罪新增了其他严重情节作为量刑考量因素。原刑法383条仅以数额作为唯一、固定的量刑标准,修正案(九)对应四档量刑幅度增加了“有其他较重情节”、“有其他严重情节”、“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和“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四种情况,作为数额之外的其他量刑考量因素。 无疑,不论是所谓的“较大”、“巨大”、“特别巨大”,还是“其他严重情节”,再或者“数额”这一量刑因素和“情节严重”这一量刑因素之间的衔接(例如,以修正案(九)第44条为例“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巨大但情节较轻,或贪污数额不大但情节严重等情况时是否有其他变通处理),都需要留待未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甚至可能由各地方高院根据地方情况以地方意见的形式加以确定。复杂化、多样化的量刑标准将是修正案(九)之后贪污罪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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