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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城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经验与借鉴

罗马城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经验与借鉴
罗马城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经验与借鉴

罗马城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经验与借鉴

陈帅,汤鉴君

中国矿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江苏徐州 (221008)

E-mail:chenshuai0_01984@https://www.wendangku.net/doc/ce3416946.html,

摘要:本文对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罗马城的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历程、组织、实施与管理以及保护方法和原则等做了详细的归纳和总结,在此基础上,剖析了其存在的不足,并讨论了罗马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对我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启示。

关键词:罗马;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中图分类号:TU

1.引言

罗马(Rome)是意大利的首都、是全国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是意大利第三大工业城市,也是拉齐奥大区的首府。罗马始建于公元前735年, 已有了2700多年的历史,是古罗马的发源地,是世界上真正称得上永恒的仅有的三座城市之一。罗马文明的光焰在历史的天幕中是如此炽烈,如此辉煌,这要归功于长期以来罗马人从未停止过的对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1]

2.罗马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沿革

早在罗马帝国时期,皇帝利奥一世胡约里安曾下过一道保护古罗马城的命令:“任何人都不得毁损或者破坏任何建筑物——我们祖先所建造的神庙和纪念建筑物——这些建筑物是给公众使用,或者是为了给公众娱乐才建造的。”罗马的第一部规划法(Lex Julia Municipalis)规定了统一的建筑高度、街道的宽度、铺石路面、清洁、维护、边界调整等等内容。为了防止交通阻塞,公元2世纪初,古罗马帝国皇帝哈德良规定:载重车辆只能在夜间上路,同样繁华的商铺得设在较窄的街道上。文艺复兴时期,随着对古罗马文化的崇拜,罗马教皇国的统治者开始关注罗马城内的古遗迹和著名建筑。1462 年,教皇庇护二世下令,任何人不能随便破坏古建筑遗址,否则将被判处监禁或不许入教,由此开始了意大利有系统的城市文化古迹保护的历程。1773 年教皇委托专人对教堂里的艺术品登记造册。1821 年正式确定文化遗产是本地文化历史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文化遗产的保护由对艺术品的保护扩大到文物建筑的保护。[2]

图片1:罗马帝国时期罗马地图

图片2:罗马城鸟瞰图

1939 年通过的文物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对于考古、历史和人类研究有价值的艺术品, 未经有关专门部门的批准,禁止任何形式的拆除、修改或修复。在意大利境内发现的所有出土文物都归国家所有。对于发现和报告文物的个人和团体,国家给予所报文物价值的10%的奖励。同年7月22 日正式通过法律, 成立全国的文物保护中心。意大利政府认为,文化遗产关系到民族特色,是国家魅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因此颁布了严格的法律来规范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1947年意大利将文物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国策写入宪法。在意大利共和国宪法第九条中明确规定,意大利共和国负责对国家的艺术、历史遗产和景点进行保护。

二战之后,在经历了战后重建,意大利开始系统地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1960年代中期意大利成立了“历史文化古城保护协会”(ANCSA),该协会编制了《意大利古迹情况》的研究报告,为政府系统进行文物保护提供了详实的资料。1967年政府出台的新的《城市规划法》中制定了古城保护的条款,文物保护的概念由此从广度和深度上发生了认识上的变化。文物保护的对象从博物馆文物、纪念碑扩大到历史性建筑物和历史地段,保护也逐渐演变为从建筑本身到周围的历史文化环境,从一个单体到一组群体,从只限于材料的保护扩大到“文化资源”的概念。1975 年,意大利政府正式组建文化遗产部,负责意大利的文物保护工作。1982年,《佛罗伦萨宪章》提出要对自然地景整体环境进行维护和保存,强调保护具有历史意义的城市、街区和城镇,并提出要同时思考保存与牺牲部分的双重性务实态度。城市更新理念在这一时期发生巨大转变,由单体建筑保护扩展到建筑群、城市景观和建筑环境的保护,以建筑再利用为核心的城市中心复兴运动广泛开展。1990 年意大利政府发布古城区保护管理新法。罗马的《古城保护法》规定,古城历史建筑物的外部结构属于政府,任何房屋开发商和商店经营者、居民所购买的只是房子内部的使用权,个人并不拥有对建筑进行整体改造的权利,房子的维修按国家制定的法律进行,不允许擅自改变其结构、形式和色彩。[2] [3]归纳罗马城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历程,保护遗产从保护宫殿、教堂、神庙等建筑艺术精品,发展到保护反映普通人生活的一般历史建筑,从保护单体的文物建筑,到保护建筑物周围的历史环境,再发展到保护成片的历史街区,直至保护完整的古城。

3.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罗马城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既有坚实的法律基础,也有一套强有力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系统。它拥有健全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机构,有着多渠道的资金来源,严格合理的文保制度,并且十分注重培养公民的文保意识,鼓励和提倡公众参与。

3.1 健全的保护机构

意大利在行政上分为20个大区,其中有五个特区,在对待文化遗产问题上,意大利始终强调保护文化遗产是中央政府的职责,在管理体制上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实行中央政府垂直管理制度。自1870年统一建国以来,就形成了一个基本理念,认为意大利领土上的文化遗产体现了国家的根本利益,必须由中央政府统一行使管理权,不得交由地方政府任意干预处理。这一模式的基本特点就是由中央政府在全国各地建立保护行政管理网络,直接委任地方代表并垂直领导。国家遗产部统一管理全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遗产部代表中央政府任命遗产部代表并向各地派驻,履行中央政府相关法令,负责所在地区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其工资由中央政府统一核发。派驻各地的代表有行政执法权,主要有两个内容:一是对个人破坏文化遗产的行为有权予以直接处罚;二是对地方政府破坏文化遗产的行为有权直接予以阻止,如果发生纠纷,交由中央政府予以评判。如果地方政府不服,可提起司法诉讼,最后由法庭判决。[3]因此罗马城的文化遗产保护也是在中央政府的直接参与下完成。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管理模式说明,罗马城的保护是由共和国高度集权管理和实施的。

3.2资金的筹措

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必然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在这方面,意大利有着自己独特的做法。由于意大利历史悠久,各王朝更迭频繁,罗马城内文物古迹丰盛,保护为数众多的文化遗产,仅仅依靠单方面的经济支持显然不够。为了防止出现文保经费不足的问题,意大利政府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多渠道筹措保护经费。

第一,政府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每年从预算中拨出20亿欧元左右的经费用于文物保护,这还不包括文化遗产部所辖各机构单位的行政费用和人员工资。此外,各大区、市政府用于文物保护的专项拨款,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欧盟也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大量的援助。

第二,意大利文物保护的模式是政府作为历史文化遗产的主体负责保护,私人或企业进行管理和经营,国家在税收政策上对投资文物保护和修复文物的企业或个人给予优惠,鼓励其对一些文物保护项目进行赞助。

第三,意大利文化遗产中有一部分建筑至今被政府或议会使用着,对这些建筑的日常维修和保护,主要靠使用单位进行。对于一些日常性的文物维修保护,所需经费除政府投入部分以外,社会力量赞助占有相当比重,尤其是对一些艺术品的维修保护,主要是依靠社会力量投资。

第四,充分发挥宗教组织的力量。教堂是意大利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意大利的教堂很多,许多教堂建造于16世纪文艺复兴时期,建筑的造型设计以及里面的壁画、雕塑、装饰,大多出自名家之手,加之历年收藏的名家绘画、人体塑像和其他一些艺术品,可以说,一座教堂本身就是一座艺术殿堂。对众多教堂的修缮,以及对里面的艺术品和收藏品的保存和维护,主要依靠教堂自己的资金和力量进行。[4] [7]

3.3 严格合理的文保制度

为了保护罗马、佛罗伦萨、威尼斯等众多历史名城的历史风貌不被现代化建设所破坏, 意大利政府在这些城市中划出专门的“历史中心区”,规定中心区内所有建筑物的外部结构管理权属于国家。房产开发商、居民和商店经营者,只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和内部使用权,而不能对建筑物进行整体改造。对房屋外部结构作任何性质的维修,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和获得批准的方案进行,进行内部装修也要经过文物部门的检查、鉴定和批准。具有百年以上历史的老建筑,一般不准拆除或改建。中心区内除非经过特批,原则上不再增加新建筑。另外,在保

护地下文物方面,意大利也有一套成熟健全的制度。通常在经过现场勘测、查阅资料、卫星图片数据分析、地磁仪和地质雷达扫描等一系列严密的评估和论证程序后,工程才能够启动。而建设过程中一旦有文物出土,土地管理部门会立即下令停工,交由文保部门组织发掘和抢救。出土的文物如果是艺术品、器皿之类,通常是转移到博物馆存放;如果是小规模的古迹,例如墓穴、地基、残墙等,则改动工程图纸就地予以保留,使其成为新建筑中一个独特的组成部分。[5] [6]既保证了文物古迹不被破坏,又为新建筑增添了一份不可多得的历史神韵。

3.4 注重培养公民文保意识,鼓励公众参与

意大利人认为, 再合理再完善的法律制度,对文物保护工作来说也只是一种强制性的保证。想要使文保工作真正得到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与配合,必须提高公民的文物保护意识。文物保护意识的树立必须“从娃娃抓起”, 因此各级学校利用身边宝贵的文化资源,经常对学生进行生动活泼的现场教学。从1997年开始,意大利政府在每年5月份的最后一周都会举办“文化遗产周”活动,所有国家级文化和自然遗产全部免费向公众开放,其中包括博物馆、美术馆、文物古迹以及一些著名建筑等。在此期间,文化遗产部还会举办以历史和文化为题材的音乐会、研讨会等形式多样的数百项活动,帮助公众增加对历史文化知识的了解,提高自身艺术修养,鼓励其参与到遗产保护的行列当中。政府举办这些活动的目的,就是要“真正使人感到每一代人在文物保护上对祖先和子孙的庄严责任”。经过长期潜移默化的熏陶,“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观念,如今在意大利已经成为一种深入人心的民族自觉。[6] [7]也正因为意大利人的不懈努力,罗马城虽历经两千七百多年的历史洪流,却依然散发着厚重的历史气息和璀璨的艺术之光。

4.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法和原则

数年来,意大利政府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特别是对历史遗址的保护方面投入了大量的精力,摸索出一套切合其自身特点并且行之有效的保护方法和原则。主要表现在对罗马古城区的保护、“历史中心区”和“大遗址”的整体保护以及对单体建筑和文物的保护上。

图片3:罗马古城区把现代交通限制在古城之外

4.1在城市总体规划上,采取避开古城另建新城的原则

由于罗马城作为行政和旅游中心,没有大规模的工业,因而城市历史上一直按新城围绕老城的传统模式发展。但经过一段实践后,人们开始认识到,城市新的发展必须避开古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罗马人确定了城市在旧城快速干道以东发展的原则,即开始按照新城在老城的一侧或几侧发展的模式进行规划设想。罗马古城区把现代交通限制在古城之外, 没有

高架、高速道路, 主要发展地铁,使城市的建设、城市的发展尽量远离历史文物古迹。工业则继续坚持以生产原料消耗少的轻型产品为主,并配置在古罗马城外围,特别是在城市西南、东部和新罗马城郊区。[8]

为了保护罗马古城,对老城区划定历史保护区,制定专门的保护政策。如果是国家规定要保护的历史建筑,必须原貌保护。在罗马新城建设过程中,发现地下有一条古罗马大道。为保护这一古迹,罗马政府又重新修改了规划。对于埋在地下2—23米深处的古罗马时期的街道和建筑,罗马政府采取的办法是发掘一点,保护一点。对地面上的古建筑,在不可恢复原状的情况下,保护现状。在不损坏现状的前提下,加固维修或制作复原模型。与古城同时予以保护的还有考古公园。新城的建筑形式严格借鉴了古城的风格,运用经过提纯的古罗马建筑元素,延续了古建筑的宏大气势,但更为简洁冰冷。正是这些富有远见的保护措施,才使得古罗马城得以较为完整的保护。[8]

图片4:罗马城和谐的建筑风貌图片5:井然有序的罗马城的街道

图片6:“大遗址”整体保护

意大利对旧城区文物古迹即实行“整体保护原则”。有关这方面的法律最早可以追溯到1821年,其后150多年里又逐步完善,最终于1964年被纳入著名的《威尼斯宪章》。在实践中,“整体保护原则”又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对“历史中心区”的宏观保护,二是对“大遗址”的整体保护。

4.2对“历史中心区”的宏观保护原则

为了保护以罗马为首的众多古城的历史文化遗产不被现代化建设所破坏, 意大利政府

在这些城市中划出专门的“历史中心区”,进行整体保护。

近年来,罗马提出了“历史中心”的规划概念,明确划定了保护区域的界线,并且为其编制了极为详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从而形成了完整而严密的保护规划系统。根据罗马历史中心所制定的保护规划的要求和设计规范规定,区域内的街道格局、街区环境、空间结构都不得随意改变,即便由于各种原因不得不有所变更的情况下,也必须对其进行明确地说明,这包括道路宽度、道路铺装绿化和保护建筑的立面、色调、材料的选择和建筑风格、建筑形式的设计都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并要求分清历史的痕迹与现代的处理。在部分旧式住宅区内,一些有着三四百年历史的小建筑物按照原样完成细腻的装修和整饰。[4] [9]另外,在历史中心区加强综合治理,杜绝现代广告、招贴等“牛皮癣”现象,对“路边摊”等商业也有很严格的控制。

4.3“大遗址”的整体保护原则

“大遗址”的整体保护是指对发掘出土的大片古代遗址的保护。其原则是不改变遗址古迹的原貌,以遗址公园或博物馆等形式将出土时的现状全面完整地保护起来。对历史文物尤其是历史遗址的保护,比较讲究原汁原味,尤其是一些著名的历史遗址,不搞大规模修复,更不去重建。像罗马著名的大竞技场,就不急于将它恢复成原样,去那里参观的游客,看见的虽是一片残垣断壁,感受到的却是几千年历史留下的沧桑。为了使观众对古老的角斗场有些直观的感受,只在很小的一片区域,修复了一部分的石台,角斗场的舞台地面也只是修复一部分,让参观者知道原有的角斗场大致功能和模样即可。类似的景观,在罗马城内还有许多,像“罗马市苑”庞大的遗址群、“帕拉蒂诺宫殿”遗址、黄金宫殿遗址等等。意大利人认为,在历史遗迹之上制作任何一种复制品,都将破坏遗迹的历史真实性,扭曲它所传达的历史信息。另外,在管理方面,罗马所有的露天遗址和一些大型博物馆,都为游人设有专门的参观路线,并设有各种提示和标志,以免游人越轨,对文物造成损害。为了避免游人踩踏磨损文物,干脆在有些露天遗址上建起铁梯或栈道,行人只能在规定的路线上边走边看,不能进到遗址里面。[9]

4.4 对单体建筑和文物的保护原则

对于单体建筑的保护,建筑物外部装饰和结构权属于政府,任何房屋开发商和商店经营者、居民,所购买的只是房子内部的使用权,主权归个人,但不拥有对建筑物整体改造的权力。房子的维修按国家制订的法律进行,不能自作主张(房屋内装修除外)。

图片7:修复后的图拉真石柱

意大利对文物维修保护工作规范化,由专门的业务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对于意大利的古建筑及文物维护,各大区成立了专门的建筑维修办公室。该办公室除具备日常的行政管理职能外,要负责向有关职能部门提供建筑及文物维修的计划、建议、技能和知识等,负责对不同类别的文物维修方案进行审定和审核,所有文物维修方案必须首先得到有关专业办公室的批准后方可实施。[10]

在对单个的建筑及文物维修保护工作中,注重传统工艺与现代科技相结合。一般情况下,对需要进行维修的文物残损现状,采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调查、勘探、测绘,维修方案制作也尽量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但在进行修复时,要尽量采用传统工艺。

注重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与可识别原则相结合。意大利的文物建筑一般是砖石结构与砖木结构两种,而以砖石结构占优势。在对文物进行维修过程中,意大利的专家们十分尊重前人的劳动,一般来讲,超过百年以上的文物,在维修时,要尽量保持前人维修的成果,既要坚持“可识别”原则,又要做到“不改变原状”。对一些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不可移动珍贵文物,如果破损严重,在将其维修好了以后,可将原件放进博物馆进行收藏,同时,再复制一件放在原处。这样既做到了对原有文物的有效保护,同时也给游人提供了一个可资观赏的实体,并通过文字形式向游人进行说明。[10] [11]

5. 罗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对我国的启示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文化意识的提高,我国城市建设目前逐渐进入了理性发展阶段,对城市文化遗产、城市文物古迹的保护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罗马古城的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很值得我们研究和学习,对其的分析可以给我们以下几点启示:

5.1 全民重视城市规划,处理好城市现代化建设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与欧洲众多著名城市一样,罗马人非常重视对城市的整体规划和保护。罗马城的的旧城保护和改造规划是与整个城市的发展规划紧密结合的,如罗马市议会2003年3月批准采用的《罗马新城市发展规划(New Urban Development Plan for Romel)》。其中关于历史城市的规划和政策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12]作为国际性的现代化大都市,罗马的市中心却要保持着两千多年前的古罗马都市风貌,势必会对城市的现代化建设带来一些问题。以罗马市中心的交通状况为例:为了保护古建筑,罗马市中心的街道还是沿袭古罗马时代非常狭窄的风格,许多路面用小石块铺设,也大大影响了车辆行驶速度。道路的狭窄落后和数量骤增的车辆形成了尖锐的矛盾,交通的拥挤已到了不堪承受的地步。

难能可贵的是,各个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旧城保护与改造规划的严肃性,规划一经议会审定并颁布,即成为一项地方性法规,任何机构和个人都必须遵守,从而保证规划在实施过程中不走样、不改变。[12]而罗马市民为了保护世界遗产,不仅默默地承受,而且为他们能生活在这样一座历史名城感到骄傲,更感到保护这座古城是他们神圣的责任。他们不允许有任何有损于这座古城的举措,即便是为了生活的方便或是福利的提高。

5.2 重视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研究

在意大利,由于文物维修的技术大都是靠口口相传而缺乏专业的书面资料,许多年轻人对传统的工艺、传统材料缺乏认识和掌握,年轻一代缺乏保护文物的专业技能等。对此,意大利方面已引起了高度重视。罗马以及周围地区的大学里都有古建筑研究和维护专业,专门从事世界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工作。罗马地区的众多博物馆也是专业人员和大、中、小学校学生研究学习世界文化遗产的场所。[13]博物馆里经常有成群的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参观,学生带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自己研究找到答案,从小培养学生对世界遗产学习研究的兴趣。相对而言,我国这方面做得还很不够,这是非常值得学习和借鉴的。

5.3 选择正确的保护方法

由罗马城的“大遗址”整体保护法联想到我国的圆明园的修复以及今年四川汶川大地震博物馆的设立,可以从中借鉴一些宝贵的经验。

圆明园从1860年被英法联军焚毁后,至解放前,圆明园又经历了八国联军、军阀、官僚、地痞、流氓的进一步破坏,几乎消失殆尽。这期间一些民间社团和学者陆续开始积极搜集整理圆明园的资料,开展对圆明园的研究和介绍。1933年,北平特别市政府在西洋楼线法山上配备警察看管园内各种重要石件,同年北平工务局对圆明园遗址勘定界石、刨土搜基、进行测量,至年底绘成了《实测圆明园、长春园、万春园遗址形势图》,这张实测图后来被认为是史料中最重要的整修依据。解放后,政府将圆明园遗址定位为公园绿化用地,园内用地大致被分为两部分:旱地和水田,并且进行了大规模的“荒山造林”。1960年海淀区第一批古建遗址保护名单上,只罗列了西洋楼残存石雕及散失在朗润园的五块刻石,直到1979年,圆明园遗址才被列为北京市第二批重点遗址保护单位。直到1997年国发〔1997〕13号文件首次提出大遗址的概念,至此才确立了将圆明园作为大型文化遗址保护的思想。[14] [15]同样的道理,汶川大地震的博物馆也可以按照这种手法,在适当的地点选择适当的规模不需要任何手法也不加任何修饰将其原封不动地保护起来,它将作为一位活生生的历史证人永久地留给我们的后人瞻仰。

5.4 注重文化遗产的长期效益

罗马城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是将其作为对城市文化品位提升的长期投资,而不是将历史文化遗产当成摇钱树。多年来罗马城一直被精心保护而成为珍贵的世界遗产,她散发着令人魂牵梦绕的巨大魅力吸引着世界各国的游客,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罗马城更重要的是在不断地提升自己本身的文化品位,使其具有永恒的魅力。在我国,一般来说,人们一旦提及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就多少会将其与商业旅游开发直接挂钩,我国很多历史文化遗产开发者是在为了旅游开发而保护和开发历史文化遗产,因此,还有待提高到长期投资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的层次上来保护我们的历史文化遗产。今年以来,我国许多大城市也在实行博物馆对市民免费开放政策,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值得提倡。

参考文献

[1]史克栋.罗马,无法修复的城邦.华夏人文地理[J].2004, 1:2-20

[2]王星光.国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广西民族研究. 2008,1:1-8

[3]金京.千年历史五十年保护之路——记“意大利城市与建筑遗产保护展”[J].华中建筑. 2008/06.

[4]韩林飞.“永恒之城”——罗马意大利的骄傲[J].城乡建设. 2007,1:1-3

[5]陈朝晖.绿色欧洲经验[J].北京规划建设. 2006,4:1-2

[6]祝宏俊.罗马帝国初期的城市管理[J].历史教学. 2004,10:1-4

[7]张广汉.欧洲历史文化古城保护[J].国外城市规划. 2002,4:1-3

[8]王瑞珠.国外历史名城总体规划中的几个问题——老城和新城的关系城市布局和空间发展模式[J].城

市规划. 1992,3:1-6

[9]谢友宁、盛志伟.国外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策略鸟瞰[J].现代城市研究.2005,1:1-5

[10]阎宏彬.意大利的文物保护——中意合作文物保护培训班意大利考察报告[J].文物世界. 2005,6:1-3

[11]詹长法.意大利艺术品的保护和修复[J].中国文物科学研究. 2006,4:1-3

[12]申献国.欧洲是如何进行旧城保护与改造的[J].北京规划建设.2005,2:1-3

[13]裘国伟.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典范_古城罗马_欧洲世界文化遗产考察报告之二[J].南平师专学报.

2005,3:1-2

[14]杨平.透过历史看圆明园遗址保护[J].城乡建设.2005,1:1-3

[15]阮仪三. 历史建筑与城市保护的历程[J].时代建筑. 2000,3:1-4

Precedental Analysis On Historic Heritage Conservation Of

Rome City

Chen Shuai, Tang Jianjun

School of Architecture and Engineering, 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 and Technology Xuzhou

Jiangsu (221008)

Abstract

The paper mainly drew a conclusion from the conservation of historic and cultural heritage of Rome City, which includes the process, organization implementation, management, the methods as well as the principles of conservation. Based on the conclusion, the paper also analyzed the deficiency of the methods, and discussed the protective experience to the Chinese relative realm.

Keywords:Rome;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cities;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作者简介:陈帅,女,1984年生,中国矿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与设计。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与原则主要有9个方面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与原则主要有9个方面 原封不动的保存(冻结保存):原封不动的保存,保持历史文化的原真性.这是联合国提倡的标准.一般对文物古迹应原封不动的保存; 整旧如故——谨慎修复:对于残缺的建筑(古遗迹)修复应"整旧如故,以存其真".《威尼斯宪章》提出了世界各国公认的两个修复原则:修复和补缺的部分必须跟原有部分形成整体,保持景观上的和谐一致,有助于恢复而不能降低它的艺术价值、历史价值、科学价值、信息价值; 增添部分必须与有部分有所区别,使人能辨别历史和当代增添物,以保持文物建筑的历史性.此外,加固、维护应尽可能地少,即必要性原则; 慎重重建:一些十分重要的历史建筑物因故被毁.由于它们是地方重要的特征、象征,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必要重建.重建有纪念意义.但是,重建必须慎重,必须经专家论证,因为重建必然失去了历史的真实性,又耗资巨大,还破坏了遗迹.在更多情况下保存残迹更有价值; 利用以不损坏遗产为前提.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利用以不损坏遗产为前提,以续继原有使用方式为最佳,也可以为博物馆,作为参观旅游景点要慎重,防止被破坏; 保持历史街区和古城的格局特征.重点保护好历史街区和古城的平面布局、方位轴线、道路骨架、河网水系等; 保护特色建筑风格:保护特色建筑风格,包括建筑的式样、高度、体量、材料、颜色、平面布局、与周围建筑的关系等.控制适当的建筑尺度——高度、体量非常重要,切记今古不同,不要求高、求大; 保护历史环境:事物与其存在环境是密不可分的,不可以脱离环境而存

在.历史文化遗产环境的意义更重要,重要的、特色的、与重要历史有关的地形、地貌、原野、水体、花木及其特征都要保护; 拿不准的古镇、古村、古街、古建筑应暂不拆除.许多偏远的地方,尤其是山区农村,古镇、古村、古街、古建筑,虽然不是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是却也是历史文化遗产,有相当高的价值.当地人不知道,有没有财力和机会请专家鉴定.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暂不拆除,以免造成遗憾,待专家论证后在根据情况处理. 做好历史文化古城和历史文化地段保护规划.规划是龙头,保护必须以规划为前提,规划必须先行.有了规划,按规划进行保护. 传统文化与落后文化、旧文化的混淆,直接导致了人们对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不力。在一些人看来,要更新,就要破“旧”立“新”,就要“快刀斩乱麻”、“放开手脚干”。而片面追求经济建设,忽视文化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让更多高楼大厦和旅游发展吞噬了很多历史建筑,毁坏了不少历史名城的风貌。这不但使文化遗存和原来的地方风情、城市风貌一扫而光,割断了社会的历史文脉,而且,长此以往更会带来一个民族文化的弱化。 一个民族文化的根基,一种精神文明的传承,需要载体。悠久的文化,是承载于千年文化遗产,例如风俗、习惯、传统表演艺术、古遗址、古建筑等之上的。以建筑为例,现代建筑以钢筋水泥为材料,它的抗震性能较差,而中国古代多以木质建筑为主,它的建造结构使它具有

中世纪的历史地位

浅析中世纪的历史地位 大约从公元5世纪开始,日耳曼人的铁蹄开始踏上原本属于西罗马人的土地,并在此后建立起了一批日耳曼人的国家,这些尚处于半开化状态的野蛮人给拥有辉煌的古典文化的修带来了一场灾难,这种灾难与西罗马帝国自身的衰败相结合拉开了一段持续近千年的历史时代——中世纪。“中世纪”意即处于光辉灿烂、成就显赫的古典希腊罗马与他们自己所处“现代时期”之间一个长期的、灰暗的时期①。“中世纪”这个概念是指从5世纪西罗马帝国灭亡到15世纪文艺复兴运动期间的这段历史时期。这漫长的一千年是非凡的一千年,一千年里我们看到了过去,也看到了未来。 15世纪当一些人文主义者初次使用“中世纪”一词时,他们认为从罗马文明在5世纪的衰亡到人文主义在15世纪的兴起之间,横亘着一段文明被割断的历史。而中世纪的文明以其对古典遗产的继承,以其对基督教传统的发扬和传播,以其对日耳曼和斯堪的纳维亚社会模式的吸收和采纳,承上启下,兼收并蓄,肩负了两希、罗马文明向欧洲文明的过渡。也许从这个“过渡”的意义上讲,而不是从“割断”的意义上讲,中世纪才是名副其实的中间阶段②。 首先,我们应该承认的就是日耳曼人对欧洲古典文明的破坏,日耳曼人的文化水平和罗马人显然不在一个层次上。如果说罗马人的文化水平处于“蒸汽时代”,那么日耳曼人的文化水平也就处于“刀耕火种”时代。例如公元465年汪达尔人乘罗马混乱之机,率舰队渡海,攻陷罗马,纵兵焚掠两星期,罗马古文物遭到严重破坏,毁灭文化的“汪达尔主义”由此而得名。当然,这只是毁坏古典文化的一个例子。这次对于欧洲古典文化的毁灭使西欧历史在许多方面倒退了一千多年,回到了一个蒙昧和黑暗的时代。“以致文艺复兴时代的西方人回望横亘在他们与辉煌的古典时代之间的历史时期时,觉得西方文化仿佛经历一个漫漫长夜一般”③。当然这与西罗马帝国的陨落也不无关系,在罗马帝国末期那个动乱的年代,古典西方文明显然已经失去了继续向前发展的动力,就在这时,日耳曼人如同秋风扫落叶一般将西方古典文明一扫而光。当日耳曼人的扫荡、毁灭带来的混乱尘埃落之定后,人们发现,这个破坏的过程同时也是古典文明传递下来的过程,不同文明碰撞、组合、融汇的过程,这是新①《世界文明史》(上卷),[美]菲利普?李?拉尔夫、罗伯特?E?勒纳、斯坦迪什?米查姆、爱德华?伯恩斯著,赵丰等译,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466页。 ②《欧洲文明扩张史》,陈乐民、周弘著,东方出版中心,1999年版,第21页。 ③《西方政治文化传统》,丛日云著,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86页。

浅谈古希腊文化和古罗马文化的关系

浅谈古希腊文化和古罗马文化的关系 摘要:古希腊和古罗马文化是西方文化的摇篮,对欧洲甚至是整个世界都有深刻的影响。古希腊人吸收、借鉴古代埃及和西亚文化遗产,创造了丰富多彩的希腊文化。古罗马人继承希腊和东方文化成果,逐渐建立罗马文化。纵观这两个在人类历史上举足轻重的文化,它们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希腊是罗马的老师,罗马的法律来自希腊雅典;罗马神话基本都是来自希腊神话;罗马的政体吸收了希腊成分。 关键词:古希腊文化古罗马文化古希腊文明古罗马文明 古希腊是指从希腊历史上公元前8世纪的古风时期开始到前146年被罗马征服之前的这段时间的希腊文明。在雅典的领导下,成功抗击了波斯的侵略,并在前5世纪到前4世纪之间达到鼎盛,被称作“黄金时期”。在被亚历山大大帝征服后希腊化文明在地中海西岸到中亚的大片地区继续繁荣发展。 在政治制度方面,古希腊是一个城邦林立的地区,因此许多不同的政治制度都有在此地区获得实践和发展,有些古希腊城邦如斯巴达一样奉行君主制,将统治权集中在国王手中;有些城邦则如雅典一样实行民主政治;还有一些城邦则是由贵族统治或由少数人控制的议会进行统治。虽然古希腊所处地域狭小,但其政治制度在广泛的时间上获得了丰富多彩的发展。仅就政体来分古希腊就经历了贵族制、民主制、寡头制和僭主制的演变。尤其突出的是古希腊的民主政治制度是古代人类对直接民主制度最早的尝试之一,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古罗马文化作为独立的文化形态与民族特性我们在探讨古罗马文化形态时,不得不涉及到古罗马文明的起源。根据英国大史学家阿诺德·约·汤因比的“母文明”与“子文明”学说,只有克里特岛上的米诺斯文明才属于母文明,其他都属于子文明,希腊罗马文明理所当然地应当纳入子文明的范畴之中。 罗马国家是以罗马城为中心逐步向外扩张而形成的地跨欧、亚、非三州的奴隶制大帝国。罗马城位于意大利半岛,而半岛上最早进入文明时代的是伊达拉里亚人。伊达拉里亚人在公元前七世纪左右便是一个强大的奴隶制国家,它通过商业贸易,外交往来,战争征服等等方式对罗马的政治、经济、文化施加影响。 古希腊文化与古罗马文化同属于地中海文明。在同一片海洋孕育下的两种不同的文化,从生活习性到社会变迁甚至是思想发展自然会有其相同之处。罗马人自称是特洛伊人埃涅阿斯的后代,当然这个可能只是罗马人抬高身价的做法。罗马人属于亚平宁半岛上的拉丁人的一支,之后融合了萨宾人。埃特鲁底亚人等意大利古民族,之后肯定还有希腊人,因为希腊人一直住在意大利南部,称大希腊地区。在罗马公民权普遍授于外省人后成分就更复杂了。 一.政治方面

保护文化遗产措施.doc

保护文化遗产措施 文化遗产是先人创造的沉积与结晶,镌刻着一个民族国家文化生命的密码,蕴涵着民族特有的精神机制、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以下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资料,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保护文化遗产的措施 1、折叠落实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文化遗产保护列入重 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乡规划。要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成立国家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统一协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文化遗产保护协调机构。要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定期通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以及公众和舆论监督机制,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要充分发挥有关学术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的作用,共同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折叠加强执法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建设,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法进程,争取早日出台。抓紧制定和起草与文物保护法

相配套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抓紧研究制定保护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要严格依照保护文化遗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办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作出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等行政执法机关有权依法抵制和制止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决定和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文化遗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重点追究因决策失误、玩忽职守,造成文化遗产破坏、被盗或流失的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充实文化遗产保护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因执法不力造成文化遗产受到破坏的,要追究有关执法机关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折叠队伍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重点文化遗产经费投入。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社会捐赠和赞助的政策措施,调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大力培养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所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科技的研究、运用和推广工作,努力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 4、折叠加大宣传 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认真举办"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各级各类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要经常举办展示、论坛、讲座等活动,使公众更多地了解文化遗产的丰富

古罗马文明的历史地位

人文学院非试卷考核课程专用封面 论文题目:古罗马文明地历史地位 课程名称:世界文明史 任课教师姓名:秦元旭 学生姓名:唐超 学号: 年级:级 专业:历史学 任课教师评分: 古罗马文明地历史地位 [摘要] 长期以来,罗马文明一直被掩盖在希腊文明地光芒之下.然而事实上与希腊文明相比罗马文明显得更厚实和更成熟,这主要表现为在西方文明发展地长链中,罗马文明有着更为深远地历史影响.罗马文明中地共和制度、法律制度基督教文明不仅奠定了西方文明发展地基础,而且也确立了西方文明发展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关键词】罗马文明;共和制;罗马法;基督教文明 人类历史地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就是一部文明史地发展.因此,对文明地认识实际上就是对人类自身发展地认识.然而认识文明并非一件简单之事.在人类历史地发展过程中,有许多文明至今仍给我们留下了未解之谜,例如埃及金字塔文明以及玛雅文明.这其中有诸多原因阻碍了人们地认识,有地由于历史久远,有地是因为文明地突然中断,还有地则是因为不同地文明之间地特质不同影响了相互间地认识,如东方文明之于西方文明以及西方文明之于东方文明.正因为如此,认识文明地工作不仅艰辛,而且也充满了诱惑.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但正如有学者所指出地,“对人类文明地长时段表现进行描述甚至评估,也许应是某种大大高于人类地地外生灵地工作.特定时空和特定文化形态中地人做这种事,很可能被视为一种臆断.”任何一种文明都是一种庞大地系统工程,对这一庞大系统进行评价和论证,显然是我辈力所难及地事情.但本着求知和探索地精神,笔者发现在人们长期探索文明现象、特别是探索古代文明现象地过程中,长期忽视了一种文明地重要性,这种文明即是古代罗马文明.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之所以提出这一问题,不仅涉及到我们对罗马文明地重新认识,有利于我们更清晰地了解西方文明地发展轨迹,更重要地是,它涉及到我们对西方文明地内在特质地重新审视.关于西方文明地特质,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认为,西方文明地特质主要体现为它地两个要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点

1.《雅典宪章》写道:有历史价值的古建筑均应妥为保存,不可加以破坏。 2.《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又称《威尼斯宪章》 3.《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简称《内罗毕建议》 4.《内罗毕建议》会议上将各国历史环境问题归纳为以下五个共同点: ①历史环境是人类日常生活环境的一部分 ②历史环境是过去存在的表现 ③历史环境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多样性 ④历史环境能将文化、宗教、社会活动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最准确如实的传给后人 ⑤保护、保存历史环境与现代生活的统一,是城市规划、国土开发方面的基本要素 5.北京大学1922年设立了考古学研究所,后又设立考古学会,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文物保护学术研究机构。 6.1949年以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建立经历了形成、发展与完善三个历史阶段,即:以文物保护为中心内容的单一体系的形成阶段,增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为重要内容的双层次保护体系的发展阶段,以及重心转向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多层次保护体系的成熟阶段。 7.1982年首批2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公布,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进入第二个重要发展阶段,即增添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为重要内容的城市保护阶段。 8.城市保护的原则: 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从城市全局和城市的整体发展来做好保护和规划工作,而不是单纯地考虑保护一些历史遗迹和历史建筑 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兼顾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协调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③在充分尊重历史环境,保护历史文化的前提下,对一些历史文化遗存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 ④研究分析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充分发掘和继承历史文化内涵,促进城市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建设 ⑤保护维修、整治和修复中要“整旧如故”、“以存其真”,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应使其“延年益寿”,而不是“返老还童” 9.冻结保护:《威尼斯宪章》 ①修复和补缺的部分要跟原有部分形成整体,保持景观上的和谐一致,有助于恢复而不是降低它的艺术价值和信息价值 ②任何增添部分都必须跟原来的部分有所区别,使人们能够识别区分,以保持文物建筑的历史可读性和历史艺术见证的真实性:即整体性和可识别性原则 10.利用方法: ①继续它原有的用途和功能,寺庙、宫殿,如杭州灵隐寺 ②作为博物馆使用,这种使用方式数量最多,也是公认能够发挥最大效益的使用方式 如巴黎罗浮宫博物馆、罗马梵蒂冈博物馆和故宫博物馆 ③作为学校、图书馆或其他各种文化、行政机构的办公地,如德国乌尔姆市政厅 ④作为参观旅游的对象,如南京明孝陵 ⑤对保护等级较低的古迹点,可做旅馆、餐馆、公园及城市小品使用 如北京泰和贵宾俱乐部 ⑥留作城市的空间标志,如西安大雁塔 11.历史地段保护:历史地段保护包括建筑、街道、巷弄、公共与半公共空间及其界面、私密和半私密院落、围墙、门楼、过街楼、牌坊、植物、铺地、河道和水体等构成历史地段风貌特色的物质要素。非物质要素:社会结构、街区文化等。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研究

2007年5月May 2007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TIANJI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S)第9卷第3期Vol.9 No.3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研究 梁航琳1 ,杨昌鸣1 ,梁 亮2 ,杨 叶 3 (1.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天津300072; 2.广西南宁市建筑设计院,南宁530012; 3.廊坊市继方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廊坊065000) 摘 要:历史文化遗产是世界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其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理念和方法不断完善和发展,保护要以正确的价值取向为原则,坚持全面的、科学的、动态的保护方法;同时,历史文化遗产的再利用要和保护协调统一,正确处理好遗产保护与现代化建设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遗产在现代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关键词:历史文化遗产;价值取向;全面保护;动态保护 中图分类号:TU -0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4339(2007)03-0233-05 收稿日期:2006-05-26. 基金项目: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20050056039).作者简介:梁航琳(1978) ),女,博士研究生. /文化遗产0是指具有历史学、科学、艺术或文化价值的人类杰作,如文物、建筑群、遗址等;/自然遗产0则指具有地质学、地貌学、生态学、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美学价值的自然地域空间,如九寨沟等;/自然文化遗产0是以具有科学、美学价值的自然景观为基础,自然与文化融为一体的综合体,如黄山、泰山等。本文所研究的/历史文化遗产0,即等同于上面的/文化遗产0。 历史文化遗产是世界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日益受到重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理念和方法在逐步发展和完善;并且,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在现代化建设中得到了合理利用,达到了保护与再利用的协调统一。 一、遗产保护的历史发展及现状 从当今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无论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在不断地扩展和深化,内容也在不断地增添和丰富。 首先,从保护对象上看,过去只有杰出的、在历史上或艺术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伟大的建筑作品和艺术品才得到考虑。而现在,许多由于时光的流逝而获得文化意义的建筑物、各历史时期的构造物及能作为社 会、经济发展的见证物的对象也被列入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 其次,从保护范围上看,作为保护的对象已不再限于建筑本身。从大的方面来说,开始扩大到它周围的建筑环境、自然环境[1] ;从单纯的建筑艺术作品扩大到与历史文化和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街区和城市。也就是说,从点的保护扩大到地段乃至城市的/全面保护0。从小的方面说,延伸到环境中的各个组成元素,包括公园和街道的装饰小品和标志物等。 再次,从保护深度上看,文物建筑、历史地段和城市的保护规划,其内容原来都局限于物质方面,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但正如5马丘比丘宪章6所指出的,/一个城市的个性和特征是其形体结构和社会发展的结果0,因而,除了物质环境以外,现在人们也开始认识到还需要保护具有浓郁地方民俗特色的典型社会环境和历史文化传统,保护和发掘城市精神文明方面更广泛的内容。也就是说,从单纯建筑实体的保护演进到对自然环境、人文环境、文化特色都加以保护的综合概念。 此外,在保护方法及手段上,亦由过去单纯文物考古和建筑修复,演进为多学科共同参与的综合行为,采用各种技术手段,更具有多学科、综合性和多样化的特点。城市传统文化的保护也从建筑师、规划师、文物保护者单方面的参与行为转化为更广泛的社会调查和群

关于文化遗产的保护

关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建议 朱晓英12号 目前,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文化遗产被发现。人们生活质量提高的同时,文化要求和休闲需求也越来越高,使得旅游越来越流行,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越来越重要。但现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存在着许多问题: 1.申请完毕就没人管理。虎头蛇尾. 许多文化遗产被发现后,没有人管理,使得自然原因和认为原因的因素,文化遗产被破坏。 2.宣传过大,导致游客众多,致使保护增加困难。 许多文化遗产被发现后,政府及媒体大力宣传,使得旅游人数越来越多,游客素质又不相同,导致文化遗产的各类认为破环更为严重,管理和保护越为困难。 3.不能有效地进行后续开发。 文化遗产发现总会有或都或少的损坏,但是恢复和修理技术不没有很完善。还有为了更多的经济利益,政府的后续开发并不是非常有效。 4.管理经常是外行领导内行。 许多文化遗产开发后就交给不同的人管理,而那些人并没有学习过文化遗产的管理,导致不能正确的处理文化遗产,使得文化遗产被破坏。 5.没有传承性,属于过了今天没明天那种,非常盲目 许多文化遗产被开发后,马上向大众人民开放,一时人流密集,使得文化被破坏而不能在传承下去,消失在历史之中。 6.历史文化遗产失去了历史的气息。 现在的历史文化大都向大众开放,使得各种各样的餐馆等现代化建筑越来越多,文化气息也越来越现代化。 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问题,例如:我国法律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不力,科学技术水平低是制约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瓶颈等。 (一)面对这些问题,保护和管理历史文化遗产就越来越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需要三个层次: 三个层次分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城三个层次,根据这些保护对象的不同性质、特点,采取不同的保护原则和保护方法。 1、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要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保存全部历史信息。要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带,提出控制要求,要特别注意保护文物古迹的历史环境,以便更完整地体现它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

人类文明史论文-论古罗马文明的历史地位

课程论文 2016年6月1日

论题:论古罗马文明的历史地位 摘要:古罗马文明的历史并没有从人类文明的历史长河中消失,罗马帝国的崩溃并不意味着罗马文明的落幕。她留下的基督教文明和她的语言引领了西方世界文明的发展,而由她开启的东西方文明交流也会一直被历史所铭记。 关键词:古罗马文明;基督教文明;东西方文化交流;拉丁语 时光倒流到2700多年前的意大利,在美丽富饶的台伯河畔,有一座名不见经传的小城悄然建立。沐浴着温暖舒适的地中海洋风,吮吸着甘甜可口的台伯河水,这座生机勃勃的小城在朝阳的迎接下露出了她纯洁美丽的笑容。这还是一个孩子,一个懵懂却充满生气的孩子,那时的人们,谁又会想到在她长大以后会是怎样的辉煌了?她便是——罗马。 古罗马文明,是西方文明的一个主要源头之一。在古罗马文明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充分借鉴吸收了先前的和与之同时代的各文明的养分,并在此基础上创造与发展出了自己独特而灿烂的文明,在西方文明乃至人类文明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在西方文明的总体发展脉络上,古罗马文明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从蒙昧的蛮荒时代一路走来,在希腊文明衰落之际,她接起了西方文明传承的重任,兼容并包,将文明的星星之火向后世传递。在古罗马的发展历程中,一路自上古时期的王政时代走来,历经罗马共和时代,最后到罗马帝国时代。从公元前753年罗慕路建城,到公元1453年东罗马帝国被奥斯曼帝国所灭亡止,古罗马文明发展延续了2000多年。长期以来,在历史文化界,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古罗马文明一直掩盖在古希腊文明的光辉之中,更有甚者,许多人将古罗马文明认为是古希腊文明的复制。但如若我们能够整体审视古罗马文明,我们会发现:古罗马文明相比古希腊文明更加成熟和厚实。正如人之一生,如若古希腊文明是人的“青年时代”的话,那么古罗马文明便是人的“壮年时代”。【1】之所以称古罗

高三历史二轮复习知识归纳:西方文明起源——古希腊和古罗马文明

古代西方文明起源——古希腊和古罗马文明 政治:古代雅典逐渐形成了城邦民主政治,在专制主义盛行的古代世界率先建立 了较为健全的民主制度,成为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源头;古罗马系统的法律体系和完整的诉讼程序,对近现代法治国家的建立产生了深远影响。 经济:奴隶制经济迅速发展,尤其是海外贸易、工商业高度发达,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灿烂的海洋文明。 思想文化:古代希腊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人文主义思想,智者学派强调“人是万物的尺度”,是近代西方人文主义的源头;苏格拉底强调“美德即知识” ,柏拉图理性精神对西方哲学产生了深远影响。 线索一:古希腊民主政治 1. 民主政治形成条件: (1) 地理条件:多山靠海、港湾岛屿众多、平原狭小。 (2) 经济条件:海外贸易和工商业发达。 (3) 政治条件:小国寡民的城邦制度使公民有较多的直接参与政治事务的机会。 (4) 思想条件:宽松自由的社会环境、平等互利的观念、较高的公民素质2.形成过程:

3.影响 (1) 积极性:①雅典民主制是古希腊文化繁荣的基础,使古希腊在众多文化领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②雅典民主制的理论和实践,为近现代西方政治制度奠定了最初的基础。 (2) 局限性:①雅典民主仅限于成年男性公民。对妇女、外邦人、广大奴隶无民主可言。②从运作方式上看,过于泛滥的直接民主,成为政治腐败、社会动乱的隐患。 线索二、罗马法 1.形成条件: ①政治:罗马城(前754—前753)与罗马共和国 (前509)及罗马帝国 (前27) 的建立 ②经济:罗马奴隶制经济的发展与繁荣③社会:平民的不断斗争,迫使统治者不断调整法律;罗马疆域的不断扩大④思想:古罗马“自然法”存在的思想与发展 ⑤主观:统治者重视。1.发展历程 (1) 习惯法: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贵族可以随意解释法律。 (2) 《十二铜表法》:公元前5 世纪中期颁布,是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 (3) 万民法取代公民法: ①公民法仅适用于罗马公民,有其狭隘性。②万民法适用于罗马境内的一切自由民,使法律有了更大的适用范围。 (4) 《民法大全》:查士丁尼时汇编而成,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2.基本内容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 单雯翔 摘要:2005年12月《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的发布,加快了我国从“文物保护”走向“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进程。本文系统地归纳了我国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与实践过程,主要包括早期文物保护理念的形成、新中国成立后多层次文物保护体系的建立和新时期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扩展与实践。 关键词文化遗产;文化遗产保护 进入21世纪,面对蒸蒸日上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人们开始关注文化遗产的保护。文化遗产保护概念不断扩大,保护理念也不断深化。今天,文化遗产保护已不再是单纯的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而是更多地立足于对自然生态环境、历史变迁轨迹、人的内心世界的尊重。因此,重新认识人类社会复合系统中的文化遗产保护,是新的时代赋予我们的重要任务所在。 1、早期文物保护理念的形成 我国素有保护古代遗物的悠久传统,正像商周时期的青铜器上常见铭文“子子孙孙永保用”所表达的理念,人们存祈愿江山社稷世代相传的同时,对前朝的珍贵器物,也有了妥善保存、永续利用的愿望。商周时期,皇室、贵族宗庙内“多名器重宝”,保存着为数不少的青铜器、玉器以及其他前朝的遗物。汉代皇室收藏亦十分丰富,“创置秘阁,以聚图书”,其中既有典籍,也有绘画。但是,长期以来统治阶层只是将这些器物看做赋予其政权合法性的某种依据,或仅为满足个人私好。唐代文化鼎盛,从此时的诗句“每著新衣看药灶,多收古器存书楼”(张籍《赠王秘书》)、“唯爱图书兼古器,在官犹自未离贫”(朱庆余《寄刘少府》)中可以看,当时文人雅士即热衷于收藏和鉴赏前朝器物。宋代文化再兴,被视为中国考古学前身的金石学,即形成于北宋时期,主要是以肯铜器和石刻为主要对象,进行比较系统的分类、著录并加以考证和研究。北宋曾巩的《金石录》最早使用“金石”一词,之后,吕大临的《考古图》及《释文》是现存最早而较有系统的古代器物图录;赵明诚的《金石录》著录金石拓木已多达两千种。至南宋,无论是钱币、玺印、铜镜,还是画像石、砖瓦等物均有著录。于是,金石学开始在我国成为专门之学,为研究五代以前,尤其是研究商周秦汉史,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文物”一词在我国出现较早,最早见于战国初期成书的《左传》。《左传·恒公二年》中有“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的记载。在《后汉书·南匈奴传》中亦有“制衣裳,备义物”的记载,但是从文献记载中可以了解到,“文物”在当时主要是指礼乐典章制度,与现代的“文物”基本是不同的概念。但是到了唐代,杜牧诗:“六朝文物草连天,天淡云闲今古同”,其中所称“文物”即指前代的遗物,其含义已接近于现代所认识文物的概念。从宋代开始,往往将前朝器物统称之为“古器物”或“古物”。在民间,明代和清代初期比较普遍使用“古董”或“骨董”,到清代乾隆年间又有了“古玩”一词。 “文物”准确概念的产生是近代科学兴起与发展的结果。诞生于近代西方的考古学,尝试用科学发掘和断代的办法获取古代遗存,并将那些古代遗存变成科学地复原人类历史和文化的工具,这些古代遗存也就有了“文物”这一具有全新内涵和意义的词汇。在我国,20世纪初通过对古代遗存发掘和研究,而重建古代历史的现代考古学出现,才带来了现代意义上的“文物”的概念。这一概念改变了人们对待古代遗存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对待古代遗存价值的认识也更多地从“物质”转到了“文化”。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现实意义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现实意义 在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中,文化遗产受到社会转型的猛烈冲击,有的正面临消亡。许多民族国家在文化上逐渐丧失自主、迷失身份,成为精神世界的“游荡者”。只有识别分析文化遗产,探寻其文化 信息和意义底蕴,才能不断强化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才能吐故纳新,铸造新时代的民族精神,支撑现代社会人们的精神支柱。所以,科学地实施文化遗产保护,是现代化国家张扬民族精神,独立自主 进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的文化诉求。 与时俱进的中国文化遗产保护。 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后,社会现代化进程加速前进,从而严重冲击着文化遗产的保存。传统社会的现代性转变造成与文化遗产保护 的尖锐矛盾,经济全球化掣肘文化多样性的共存共荣。但是,现代 性自觉也促进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1987年,长城、明清故宫、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秦始皇陵兵马 俑坑和敦煌莫高窟首次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同年,泰山风景名胜 区被推选为中国第一个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遗产。1992年,九寨沟、 武陵源、黄龙名胜风景区被列为世界自然遗产。1996年,庐山被评 为世界文化景观;2001年,昆曲首次被联合国定为人类非物质文化 遗产??中国这些文化遗产的价值和意义受到世界的公认和盛赞。其中,莫高窟取得“东方艺术明珠”之称,九寨沟被誉为“童话世界”,秦始皇陵兵马俑坑有“世界第八奇迹”之誉,昆曲被认为是 中国“百戏之祖、百戏之师”。2004年7月,第28届世界遗产大 会在中国苏州举行,当时中国拥有30处世界遗产,在西班牙、意大 利之后,成为世界文化遗产最多的前三名国家。从1985年加入《保 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来,中国共有37项世界遗产代表作。其中,文化遗产有23项、自然遗产5项、文化与自然遗产4项、文 化景观1项、非物质文化遗产4项。

先秦、秦汉文明与古希腊古罗马文明

专题复习先秦、秦汉文明与古希腊古罗马文明 命制、审核高三历史组 【知识概述】 先秦秦汉文明 政治上,从分封制、宗法制到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逐渐加强,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专制皇权逐渐形成。权力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奠定了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基础。 经济上,农业是中国古代经济的主体,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成为中国古代经济的基本形态;土地制度由井田制向土地私有制转变。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手工业、商业也得到了很大发展。 思想上,经历了从百家争鸣到儒学独尊的演变,奠定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文学艺术的发展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文学体裁多样;具有东方特色的实用科学是科学技术发展的特点。 古希腊罗马文明 政治上,古代雅典逐渐形成了城邦民主政治,在专制主义盛行的古代世界率先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民主制度,开西方民主政治之先河;古代罗马逐渐建立了系统的法律体系和完整的诉讼程序,对近现代法制国家的建立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经济上,海外贸易和奴隶制工商业发达,新兴工商业奴隶主阶级崛起,为奴隶制民主政治和法治文明奠定了基础。 思想上,古希腊学者把对神的关注转向人间,出现了西方最早的人文主义思想,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基本特点,是近代西方人文精神的滥觞。 【时空坐标】 夏商西周(前2070—前771)春秋战国(前770—前221)秦汉(前221—220) 古希腊:城邦时代(前8—前4世纪)前146希腊地区被罗马帝国占领古罗马:王政时期(前8—前509)共和时代(前509—前27年)帝国时代(前27—395年) 【重点探究】 先秦、秦汉时期的文明:西周、秦汉政治制度的演进及创新

分) 2.结合以上表格,概括西周和秦朝的主要政治制度并指出周秦政治制度的主要差别。 3.西汉的大一统 材料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最独特之处是唯一保持了两千年中央集权制度的国家。这种中央集权、大一统的国家模式并非一日建成,……对于专制者来说,想要维持集权统治,必须在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模式、全民思想的控制模式、社会精英的控制模式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宏观经济制度模式这四个方面完成制度建设。中国历史上的众多制度创新,从本质上来说,都围绕着四大基本制度而展开。这四个基础性制度,如四根“支柱”共同支撑起集权政体的“大厦”。 ——摘编自吴晓波《历代经济变革得失》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四大基本制度”在西汉的表现(8分) 二、中西文明的比较

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第2期2011年1月 企业研究Business research No.2JAN.2011 一、历史文化遗产在城市中的重要作用 城市化是我国当前发展主要趋势所向,也是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土地资源稀缺性问题的突出,旧城改造及其规划设计开始成为各级政府管理部门的关注焦点,而随之所出现的历史文化保护问题也成了旧城改造中备受争议的问题,建设现代化城市是当今世界城市发展普遍追求的目标。城市文化是现代化的根基,是城市的内在气质,每个时代都在城市发展中创造并留下了自己的痕迹。保护历史的连续性,保留城市的记忆和历史文化遗产是人类现代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国家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建议里曾说过“在生活条件加速变化的社会环境里,为人保存与其相称的文化环境,是大自然、先辈遗留的文明见证,这对人的平衡发展十分重要,为此应该使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并将当代成就、昔日价值和自然之美纳入整体规划加以考虑”。历史文化遗产凝结了民族的智慧,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视觉感官上美的享受,她也是一部研究古代社会生产发展的百科全书,是我们研究古代文化的窗口,并且她对我们现代城市的硬件和人们文化思想的软件发展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之间的关系 1.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重要内容 一座城市经济越发达,社会文明程度和现代化水平越高,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就越显重要。因为城市既是文化的产物,又是文明的生成地。城市科技的进步、经济的繁荣离不开人文创新来引导,现代城市是现代文明和现代经济的聚集地,一个没有文化的城市是—个没有品位的城市,是不太可能持续发展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通过漫长的历史时期逐步形成和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不要小看城市的一块砖、一片瓦、一堆石头,它蕴藏着丰富的文化,反映着城市的历史、社会、思想的变迁。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发展的见证,是特定历史时期的活化石,代表着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和自然风晴,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 中华民族是一个充满激情、奋勇向上的民族,有着丰富灿烂的文化和独具魅力的历史文化遗产,在世界历史长河中始终保持着强大的生命力和感召力。它对于提高国民的文化品位,增强民族自尊,激发爱国主义热情,丰富世界文化宝库都有极大作用。因此,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精神,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2.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建设现代特色城市的基础 城市的魅力在于特色,而特色的基础又在于文化。城市特色, 作者简介:李志霞,南阳市园林绿化管理局,473000。 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李志霞 摘 要:历史文化遗产凝结了民族的智慧,对我们现代城市的硬件和人们文化思想的软件发展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然而,目 前看来,历史文化遗产与城市建设的矛盾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本文拟就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之间做一个初步的探讨。关键词:城市建设;历史文化遗产;关系 入,提高公共服务绩效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基本运行,对公共服务质量与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最后,信息资源也不可或缺,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公共组织才能针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群众提出的意见做出回应与纠正。 3.4技术方法 技术方法是指公共服务绩效改进得以实现的手段,它是连接目标与结果的桥梁,是将改进目标转化为具体行动的路径与机制。为改善现阶段我国公共服务存在的诸多问题,以政府为主导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评估活动,如顾客满意度调查、行风评议、目标责任制考核等。这些基于不同技术方法的评估活动在方式、成本、效率、效果方面都具有不同的特点,并随着时间、空间、服务类型 等具体情况的不同对公共服务绩效改进的影响也不尽相同。但总体而言,这些技术方法有助于打破信息不对称的壁垒,使公众充分参与公共服务绩效改进的过程之中。 参考文献: [1]Boyne George.What is public service improvement?[J].Public Admin-istration,2003,81(2):211-27. [2]施芳.学术界首次全面评估我国公共服务绩效———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严重不足[N],人民日报,2007年4月17日. [3]孟华.公共服务绩效目标对服务绩效的影响———以英国萨塞克斯郡警察服务为例[J],科技管理研究,2006,(02). !!!!!!!!!!!!!!!!!!!!!!!!!!!!!!!!!!!!!!!!!!!!! 93··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 第一节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与原则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发展的一种独特的资源,把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城市规划中,在城市发展战略的层面通盘考虑,将有利于提高城市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有利于城市整体健康而持续地发展。 一、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起源于文物建筑的保护。自19世纪末起,世界各国陆续开始通过立法保护文物建筑。法国1840年颁布了《历史性建筑法案》,1887年颁布了《纪念物保护法》,1913年颁布了《历史古迹法》,1930年颁布了《景观地保护法》;英国1882年颁布了《历史纪念物保护法》,1900年颁布了《纪念物保护法》修正案,1913年颁布了《古建筑加固和改善法》,1931年颁布了《古建筑加固和改善法》修正案,1953年颁布了《历史建筑与古纪念物法》;日本1897年制定了《古社寺保存法》.1919年制定了《古迹名胜天然纪念物保存法》,1929年制定了《国宝保护法》,1950年制定了《文化财保护法》;美国1906年制定了《古物保护法》等。 1964年5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威尼斯召开的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上,通过了著名的《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即通常所称的《威尼斯宪章》。《威尼斯宪章》的制定是国际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中的一个重要事件,这是关于保护文物建筑的第一个国际宪章。它确定了文物建筑的定义及保护、修复与发掘的宗旨与原则,其指导意义延续至今。 1933年,国际现代建筑协会制定了第一个获国际公认的城市规划纲领性文件——《雅典宪章》,其中有一节专门论述“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地区”,指出了保护的意义与基本原则。自20世纪60年代起,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开始从文物建筑扩大到历史地段。 1962年,法国颁布了保护历史地段的《马尔罗法令》,又称《历史街区保护法》。之后,很多国家也陆续制定自己国家历史地段保护法规,如丹麦、比利时、荷兰分别于1 962、1962、1965年在各国《城市规划法》中规定了保护区;日本1966年颁布《古都保存法》,并于]975年在《文物保护法》的修改中增加“传统建筑群保存地区”的内容;英国于1967年颁布的《城市文明法》中将有特别建筑和历史意义的地段划定为保护区;美国于1935年制定了《历史地段与历史建筑法》,于1966年制定了《国家历史保护法》等。 1976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19届会议提出《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简称《内罗毕建议》。《内罗毕建议》重点提出了历史地区在立法、行政、技术、经济和社会方面的保护措施,并将研究、教育和信息工作作为历史地区保护的重要工作之一。 1987年10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美国首都华盛顿通过的《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或称《华盛顿宪章》),是继《威尼斯宪章》之后又一个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国际性法规文件。这一文件总结了20世纪70年代以来各国在保护的理论与实践方面的经验,明确了历史地段以及更大范围的历史城镇、城区的保护意义和保护原则。《华盛顿宪章》再次提到保护与现代生活的关系,并明确指出,城市的保护必须纳入城市发展政策与规划之中。 我国现代意义上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始于20世纪20年代的考古科学研究和文物保护。1930年6月,国民政府颁布了《古物保存法》,1931年7月又颁布了《古物保存法细则》,

分析罗马法的历史地位和影响

罗马政治与法律制度与近代西方文明的关系评述 古代罗马政治制度分为3个大的阶段:王政时代、共和时代、帝国时代首先是它的混合政体对西方的宪政理念发挥着作用,特别是它的制衡理论,在今天的美国宪法中得到了体现。其次,古罗马的政治制度第一次以“共和制”概念代替“城邦”概念,这是国家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而这种从罗马共和制抽象出来的政治共同体的概念包含着作为西方民主制基础的契约主义和公民权利的胚芽,成为西方政治发展史上资产阶级从事国家建设的重要思想渊源。最后,我们不得不提到罗马法。 摘要:古罗马曾以武力统辖天下,但最后也免不了灭亡。但其创建的罗马法生机勃勃,即使在国家灭亡后也未能淹没其耀眼的光芒。也许古罗马在文学创作上不如希腊,但其在法律上的造诣希腊人也难望其项背。罗马人制定出了古代世界中最为系统最为完备的法律体系,成为罗马文化中最为辉煌最为天才性创造的一部分,而且在整个古典文化中也别具一格。 关键字:对罗马本国的影响对后世文明尤其是近代文明的影响 正文罗马法是指从罗马国家建立到西罗马帝国灭亡这一期间的所有法律,同时也包括东罗马帝国时期的部分法律。 二、对后世文明尤其是近代文明的影响 罗马法是古代世界各国法律中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善,而且对后来世界影响最广泛的法律,是罗马人留给人类文明的一份最宝贵的财产。罗马人不仅以武力征服了外邦,而且还以法律征服了世界,正如德国法学家曾说过,“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是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一次征服。”罗马法的影响已经远远超出孕育它生长的社会,它不只是罗马人的法律,而且是全人类的法律,不只是罗马人的文化遗产,而更是全人类的文化的遗产。罗马法的基本精神,罗马法的绝大部分内容却逾越千古而犹存,对后世文明尤其是近代文明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第一,罗马法为市民阶级或资产阶级战胜教会和世俗的封建势力提供了理论依据。如罗马以前就实行习惯法,法律并没以文字的形式确定下来,立法掌握在僧侣手中,法律的解释权也在他们手中,他们可以任意解释法律以符合贵族的利益,严重的侵害了市民的利益,而随着《十二铜表法》等法律的确立法律以文字的形式确定下来,这样就为市民维护自己的利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冲破贵族、教会对法律的垄断和束缚。而罗马法也对近代资产阶级革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尤其是其中的自然法思想发挥着重大的作用,自然法思想中认为人人都是平等的,人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罗马的自然法中强调人人平等,人人都有其自然的权力。因此人为的实在法也应当给人以平等权。所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应有一份应得的权利,这并不是国家法律所赋予人民的乃是人民与生俱来的权利。国家不可压迫人民更不可剥夺人民应享受的权利。统治者如果侵犯了人民的权利,人民就可以用革命的方式推翻这个政权。这种源于自然法的“权利”和“平等”观念,对于英法等国的革命思想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第二,罗马法在资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为资产阶级法律体系的建立提供了楷模,是近代欧洲大陆国家乃至世界立法所遵循的范本。有人说过:“我们不能忽视民法法系和罗马法的渊源,可以说民法法系起源于古罗马法”罗马法是世界共同的法律,也是世界性的模范法,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按照罗马私法的模式建立自己的法律制度,从而构成了所谓的“罗马法系”或“大陆法系”,即使那些主观上不愿仿效罗马法模式的国家出于对商品经济关系调整的需要,也不得不采用罗马法中调整商品经济的经典性的规定。其他大陆法系的国家相继制定的民法典大都是仿效法、德民法典同样受罗马法的影响。如鸦片战争后清政府企图整顿律例,变法图存曾学习西方编纂法典的做法为要策,引进日本法治理论。民国建立后,国民政府也曾以日本明治维新以来的法律为蓝本制定民事立法,所以旧中国 法系同样也打上了罗马法的烙印。可以说世界各国在不同程度上无不受到罗马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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