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渝建发[2006]165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第三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推动建设行业技术进步和创新,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09号令)、《重庆市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办法》(渝建发[2003]141号)及相关产业技术政策规定,我们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并经公示后,现将《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第三号)(以下简称《技术通告》)予以发布,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技术通告》规定执行时间起,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须严格执行《技术通告》的各项规定,不得使用和超范围使用《技术通告》中所列的落后技术和产品。对违反《技术通告》的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及施工图审查应不予通过,并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二、对使用和超范围使用《技术通告》中所列落后技术和产品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参与评优并按相关法
规予以处罚。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全面禁止和严格限制使用《技术通告》中所列的落后技术和产品,积极推广、扶持和发展相关替代技术和产品,为推动建设行业技术进步和创新做出积
极贡献。
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请与市建委科教处联系。
联系人:杨小汝
电话(传真):63603771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第三号)
序号技术
分类
技术名称
限
制
禁
止
限用、禁用范围相关理由替代技术(产品)执行时间
1
厨房
与卫
生间
部品坐便器(>
9L)
√
不得用于各类房屋
建筑工程。
不节水,《建设部推广
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
技术》的公告(建设部
公告第218号)明确禁
止使用。
节水型坐便器
(≤6L)等符合产
业政策的坐便器。
2006年10月1
日起执行
2 铸铁螺旋升
降式水嘴和
铸铁截止阀
√
陶瓷片密封水嘴
等节水器具。
3 蹲便器用手
接触式(按
钮、扳手)
大便冲洗阀
√
不允许用于公共厕
所及公共场所。
公共场所易交叉感染。
脚踏式大便冲洗
阀、非接触式(感
应式)大便冲洗器
等符合产业政策
的冲洗阀。
4
钢筋
混凝
土技
术钢筋闪光对
焊
√
不允许用于主城区、
6个区域中心城市及
长寿区、綦江县、璧
山县的建设工程直
径为22mm及以上的
HRB335、HRB400
钢筋连接。
质量不稳定,施工易受
气候、电力、环境、工
人技术水平等因素影
响。
钢筋剥肋滚轧直
螺纹连接、钢筋滚
轧直螺纹连接等
机械连接等技术。
5 电弧搭接焊√
6 低碳钢热轧
圆盘条(直
径为
6.5-12mm)
√
不允许用于主城区、
6个区域中心城市及
长寿区、綦江县、璧
山县的一般工业与
民用建筑的现浇楼
盖工程(分布筋、拉
结筋除外)。
浪费资源能源。
冷轧带肋钢筋、
HRB400钢筋、冷
轧钮钢筋、钢筋焊
接网等。
7 热轧光圆钢
筋(直径为10-14mm)
√
8
钢筋
混凝
土技
术φ10低碳钢
热轧圆盘条
√
不允许用于轧制φ9
冷轧带肋钢筋。
轧制的φ9冷轧带肋钢
筋肋高达不到《冷轧带
肋钢筋》GB
13788-2000标准要求。
φ10.5低碳钢热轧
圆盘条(高速线
材)。
2006年10月1
日起执行
9 立窑水泥√不允许用于各类建
设工程主要结构和
预拌混凝土。
生产工艺落后;污染环
境;产品质量不稳定,
《关于加快水泥工业
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
(发改运行[2006]609
号明确禁止使用。
旋窑散装水泥、新
型干法散装水泥。
10 土窑生产的
混凝土膨胀
剂
√
不得用于各类建设
工程。
生产工艺落后,过烧成
分易造成混凝土胀裂;
易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旋窑生产的符合
《混凝土外加剂
应用技术规程》
GB 50119-2003规
定的混凝土膨胀
剂。
11 现场搅拌混
凝土
√
不允许用于主城区、
除黔江区以外的5个
区域中心城市及长寿
区、綦江县、璧山县
建筑面积1000m2以
上或混凝土需用量
500m3以上的房屋建
筑和市政公用建筑工
程。
污染环境;质量不稳
定;占用施工场地,《关
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
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
通知》(商改发
[2003]341号)明确限
制使用。
预拌混凝土。
2006年10月1
日起执行(合川
市、綦江县于
2007年3月1
日起执行)
12
饰面
材料马赛克外墙
瓷质贴面材
料
√
不得用于建筑外墙饰
面工程。
安全性差,易脱落;浪
费土地资源,生产能耗
高;增加建筑物自重。
符合《外墙涂料涂
饰工程施工及验
收规程》
DBJ50-046-2006
规定的建筑外墙
涂料以及其它符
合产业政策的优
质外墙饰面材料
2006年10月1
起执行
13 外墙面砖√不允许用于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20层以上或高度60m以上的临街,有行人通行或人流聚集的建筑外墙。(底层或裙房外墙饰面材
料除外)
14 乙丙乳液系
列涂料
√
不允许用于建筑外墙
装饰。
耐侯性和耐久性差。
符合《外墙涂料涂
饰工程施工及验
收规程》
DBJ50-046-2006
规定的建筑外墙
涂料以及其它符
合产业政策的优
质外墙饰面材料。
15
建筑
节能
技术小平拉玻璃√
不允许用于门窗、幕
墙工程。
生产能耗高;质量不稳
定。
浮法玻璃。
16 含石棉无机
纤维质保温
材料
√
不得用于各类建筑工
程。
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
康。
符合环保要求的
其它节能材料。
17 建筑
节能
技术
现场配制胶
粉聚苯颗粒
外墙外保温
系统界面砂
浆、胶粉料、
抗裂砂浆、
面砖粘结砂
浆
√
不得用于建筑保温系
统工程。
质量难控制,工效差,
影响保温系统工程质
量。
外墙外保温成套
技术中的干混界
面砂浆、干混胶粉
料、干混抗裂砂
浆、干混面砖粘结
砂浆。
2006年10月1
日起执行
18 现场配制膨
胀聚苯板薄
抹灰外墙外
保温系统胶
粘剂、抹面
胶浆
√
外墙外保温成套
技术中的干混胶
粘剂、干混抹面胶
浆。
19
烧结页岩实
心砖√
不允许用于主城区、6
个区域中心城市及长
寿区、綦江县、璧山
县、万盛区、梁平县、
垫江县、荣昌县、双
桥区、大足县、铜梁
县、潼南县建设工程
(基础工程和烧结制
品墙体配砖除外)。
资源与能源利用效率
低;产品热工性能差。
烧结(页岩、煤矸
石、粉煤灰)多孔
砖(20孔及以上,
矩形孔、交错排
列)、混凝土多孔
砖(20孔及以上,
矩形孔、交错排
列)、普通混凝土
小型空心砌块(双
排孔及以上,抗压
强度不低于
7.5MPa)等符合产
品标准和应用技
术规程的新型承
重墙体材料
主城区及6个
区域中心城市
自2006年10月
1日起执行;其
他地区自2007
年3月1日起执
行
20 √不允许用于建设工程
中非烧结制品墙体的
配砖。
体积稳定性不一致,易
导致墙体开裂。《砌体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203-2002明
确规定不同材质不应
混砌。
体积稳定性与墙
体匹配的配砖
2007年1月1
日起执行
21 非烧结制品
配砖
√
不允许用于建设工程
中烧结制品墙体的配
砖。
22 烧结页岩空
心砖(8孔
及以下)
√
不允许用于主城区建
设工程。
孔型排列不合理,热工
性能差;易渗漏。
蒸压加气混凝土
砌块(做外围护墙
时,抗压强度不低
于5.0MPa;其它场
合不低于
3.5MPa)、轻集料
混凝土小型空心
砌块和陶粒混凝
土小型空心砌块
(双排孔及以上,
错排)、烧结页岩
空心砖(密度等级
800级及以上,12
孔及以上,矩形
孔,交错排列)、
石膏砌块(限于内
隔墙)等符合产品
2006年10月1
日起执行
23 烧结页岩空
心砖(密度
等级800级
以下)
√不得用于建设工程。
《烧结空心砖和空心
砌块》GB 13545-2003
无密度等级800级以
下的规格。
24 单排孔普通
混凝土小型
空心砌块
√
不允许用于主城区建
设工程;其他地区禁
止用于外墙和分户
墙。
产品不能满足热工性
能要求;墙体易开裂、
渗漏。
标准和应用技术规程的新型非承重墙体材料。
25
建筑
节能
技术简易移动式
混凝土砌块
成型机生产
的各类混凝
土小型空心
砌块
√
不允许用于主城区建
设工程。
生产效率低;产品质量
不稳定;外观尺寸及强
度都难以达到标准要
求,严重影响工程质
量。
固定式成型机生
产的各类混凝土
小型空心砌块。
2006年10月1
日起执行
26 手工切割生
产的加气混
凝土砌块
√
不允许用于主城区建
设工程。
外观尺寸及强度都难
以达到标准要求,严重
影响工程质量,《关于
进一步加强产业政策
和信贷政策协调配合
控制信贷风险有关问
题的通知》(发改产业
[2004]746号)已明确
禁止。
机械切割生产的
加气混凝土砌块。
27 非机械成型
的石膏(空
心)砌块
√不得用于建设工程。
生产工艺落后;生产效
率低;产品质量不稳
定。《关于进一步加强
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
协调配合控制信贷风
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产业[2004]746
号)已明确禁止。
机械化生产的石
膏砌块。
2007年1月1
日起执行
28 手工生产的
条板
√
不允许用于主城区框
架结构工程。
机械化生产的条
板。
29 厚度≤60mm
的墙板
√
不允许用于外围护
墙、分户墙和分室墙。
隔声和抗冲击性能
差。
厚度为90mm及以
上的墙板。
2006年10月1
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