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渝建发[2006]165号

渝建发[2006]165号

渝建发[2006]165号
渝建发[2006]165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渝建发[2006]165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第三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推动建设行业技术进步和创新,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09号令)、《重庆市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办法》(渝建发[2003]141号)及相关产业技术政策规定,我们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并经公示后,现将《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第三号)(以下简称《技术通告》)予以发布,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技术通告》规定执行时间起,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须严格执行《技术通告》的各项规定,不得使用和超范围使用《技术通告》中所列的落后技术和产品。对违反《技术通告》的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及施工图审查应不予通过,并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二、对使用和超范围使用《技术通告》中所列落后技术和产品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参与评优并按相关法

规予以处罚。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全面禁止和严格限制使用《技术通告》中所列的落后技术和产品,积极推广、扶持和发展相关替代技术和产品,为推动建设行业技术进步和创新做出积

极贡献。

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请与市建委科教处联系。

联系人:杨小汝

电话(传真):63603771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第三号)

序号技术

分类

技术名称

限用、禁用范围相关理由替代技术(产品)执行时间

1

厨房

与卫

生间

部品坐便器(>

9L)

不得用于各类房屋

建筑工程。

不节水,《建设部推广

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

技术》的公告(建设部

公告第218号)明确禁

止使用。

节水型坐便器

(≤6L)等符合产

业政策的坐便器。

2006年10月1

日起执行

2 铸铁螺旋升

降式水嘴和

铸铁截止阀

陶瓷片密封水嘴

等节水器具。

3 蹲便器用手

接触式(按

钮、扳手)

大便冲洗阀

不允许用于公共厕

所及公共场所。

公共场所易交叉感染。

脚踏式大便冲洗

阀、非接触式(感

应式)大便冲洗器

等符合产业政策

的冲洗阀。

4

钢筋

混凝

土技

术钢筋闪光对

不允许用于主城区、

6个区域中心城市及

长寿区、綦江县、璧

山县的建设工程直

径为22mm及以上的

HRB335、HRB400

钢筋连接。

质量不稳定,施工易受

气候、电力、环境、工

人技术水平等因素影

响。

钢筋剥肋滚轧直

螺纹连接、钢筋滚

轧直螺纹连接等

机械连接等技术。

5 电弧搭接焊√

6 低碳钢热轧

圆盘条(直

径为

6.5-12mm)

不允许用于主城区、

6个区域中心城市及

长寿区、綦江县、璧

山县的一般工业与

民用建筑的现浇楼

盖工程(分布筋、拉

结筋除外)。

浪费资源能源。

冷轧带肋钢筋、

HRB400钢筋、冷

轧钮钢筋、钢筋焊

接网等。

7 热轧光圆钢

筋(直径为10-14mm)

8

钢筋

混凝

土技

术φ10低碳钢

热轧圆盘条

不允许用于轧制φ9

冷轧带肋钢筋。

轧制的φ9冷轧带肋钢

筋肋高达不到《冷轧带

肋钢筋》GB

13788-2000标准要求。

φ10.5低碳钢热轧

圆盘条(高速线

材)。

2006年10月1

日起执行

9 立窑水泥√不允许用于各类建

设工程主要结构和

预拌混凝土。

生产工艺落后;污染环

境;产品质量不稳定,

《关于加快水泥工业

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

(发改运行[2006]609

号明确禁止使用。

旋窑散装水泥、新

型干法散装水泥。

10 土窑生产的

混凝土膨胀

不得用于各类建设

工程。

生产工艺落后,过烧成

分易造成混凝土胀裂;

易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旋窑生产的符合

《混凝土外加剂

应用技术规程》

GB 50119-2003规

定的混凝土膨胀

剂。

11 现场搅拌混

凝土

不允许用于主城区、

除黔江区以外的5个

区域中心城市及长寿

区、綦江县、璧山县

建筑面积1000m2以

上或混凝土需用量

500m3以上的房屋建

筑和市政公用建筑工

程。

污染环境;质量不稳

定;占用施工场地,《关

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

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

通知》(商改发

[2003]341号)明确限

制使用。

预拌混凝土。

2006年10月1

日起执行(合川

市、綦江县于

2007年3月1

日起执行)

12

饰面

材料马赛克外墙

瓷质贴面材

不得用于建筑外墙饰

面工程。

安全性差,易脱落;浪

费土地资源,生产能耗

高;增加建筑物自重。

符合《外墙涂料涂

饰工程施工及验

收规程》

DBJ50-046-2006

规定的建筑外墙

涂料以及其它符

合产业政策的优

质外墙饰面材料

2006年10月1

起执行

13 外墙面砖√不允许用于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20层以上或高度60m以上的临街,有行人通行或人流聚集的建筑外墙。(底层或裙房外墙饰面材

料除外)

14 乙丙乳液系

列涂料

不允许用于建筑外墙

装饰。

耐侯性和耐久性差。

符合《外墙涂料涂

饰工程施工及验

收规程》

DBJ50-046-2006

规定的建筑外墙

涂料以及其它符

合产业政策的优

质外墙饰面材料。

15

建筑

节能

技术小平拉玻璃√

不允许用于门窗、幕

墙工程。

生产能耗高;质量不稳

定。

浮法玻璃。

16 含石棉无机

纤维质保温

材料

不得用于各类建筑工

程。

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

康。

符合环保要求的

其它节能材料。

17 建筑

节能

技术

现场配制胶

粉聚苯颗粒

外墙外保温

系统界面砂

浆、胶粉料、

抗裂砂浆、

面砖粘结砂

不得用于建筑保温系

统工程。

质量难控制,工效差,

影响保温系统工程质

量。

外墙外保温成套

技术中的干混界

面砂浆、干混胶粉

料、干混抗裂砂

浆、干混面砖粘结

砂浆。

2006年10月1

日起执行

18 现场配制膨

胀聚苯板薄

抹灰外墙外

保温系统胶

粘剂、抹面

胶浆

外墙外保温成套

技术中的干混胶

粘剂、干混抹面胶

浆。

19

烧结页岩实

心砖√

不允许用于主城区、6

个区域中心城市及长

寿区、綦江县、璧山

县、万盛区、梁平县、

垫江县、荣昌县、双

桥区、大足县、铜梁

县、潼南县建设工程

(基础工程和烧结制

品墙体配砖除外)。

资源与能源利用效率

低;产品热工性能差。

烧结(页岩、煤矸

石、粉煤灰)多孔

砖(20孔及以上,

矩形孔、交错排

列)、混凝土多孔

砖(20孔及以上,

矩形孔、交错排

列)、普通混凝土

小型空心砌块(双

排孔及以上,抗压

强度不低于

7.5MPa)等符合产

品标准和应用技

术规程的新型承

重墙体材料

主城区及6个

区域中心城市

自2006年10月

1日起执行;其

他地区自2007

年3月1日起执

20 √不允许用于建设工程

中非烧结制品墙体的

配砖。

体积稳定性不一致,易

导致墙体开裂。《砌体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203-2002明

确规定不同材质不应

混砌。

体积稳定性与墙

体匹配的配砖

2007年1月1

日起执行

21 非烧结制品

配砖

不允许用于建设工程

中烧结制品墙体的配

砖。

22 烧结页岩空

心砖(8孔

及以下)

不允许用于主城区建

设工程。

孔型排列不合理,热工

性能差;易渗漏。

蒸压加气混凝土

砌块(做外围护墙

时,抗压强度不低

于5.0MPa;其它场

合不低于

3.5MPa)、轻集料

混凝土小型空心

砌块和陶粒混凝

土小型空心砌块

(双排孔及以上,

错排)、烧结页岩

空心砖(密度等级

800级及以上,12

孔及以上,矩形

孔,交错排列)、

石膏砌块(限于内

隔墙)等符合产品

2006年10月1

日起执行

23 烧结页岩空

心砖(密度

等级800级

以下)

√不得用于建设工程。

《烧结空心砖和空心

砌块》GB 13545-2003

无密度等级800级以

下的规格。

24 单排孔普通

混凝土小型

空心砌块

不允许用于主城区建

设工程;其他地区禁

止用于外墙和分户

墙。

产品不能满足热工性

能要求;墙体易开裂、

渗漏。

标准和应用技术规程的新型非承重墙体材料。

25

建筑

节能

技术简易移动式

混凝土砌块

成型机生产

的各类混凝

土小型空心

砌块

不允许用于主城区建

设工程。

生产效率低;产品质量

不稳定;外观尺寸及强

度都难以达到标准要

求,严重影响工程质

量。

固定式成型机生

产的各类混凝土

小型空心砌块。

2006年10月1

日起执行

26 手工切割生

产的加气混

凝土砌块

不允许用于主城区建

设工程。

外观尺寸及强度都难

以达到标准要求,严重

影响工程质量,《关于

进一步加强产业政策

和信贷政策协调配合

控制信贷风险有关问

题的通知》(发改产业

[2004]746号)已明确

禁止。

机械切割生产的

加气混凝土砌块。

27 非机械成型

的石膏(空

心)砌块

√不得用于建设工程。

生产工艺落后;生产效

率低;产品质量不稳

定。《关于进一步加强

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

协调配合控制信贷风

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产业[2004]746

号)已明确禁止。

机械化生产的石

膏砌块。

2007年1月1

日起执行

28 手工生产的

条板

不允许用于主城区框

架结构工程。

机械化生产的条

板。

29 厚度≤60mm

的墙板

不允许用于外围护

墙、分户墙和分室墙。

隔声和抗冲击性能

差。

厚度为90mm及以

上的墙板。

2006年10月1

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