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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进出港报告注意事项

船舶进出港报告注意事项
船舶进出港报告注意事项

船舶进出港报告注意事项

一、手机程序下载地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ca3595508.html,/ 网上申报地址:http://180.169.34.36

登录名:船舶登记号码,密码(可修改),申报人(可修改),申报密码112233(可修改)

二、海事局要求的注意事项:

1、首次办理应登陆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http://180.169.34.36)

进行在线注册。(此网址可下载《国内航行海船电子签证办法》、《用户使用手册》、《常见问题》)

2、手机号码为接收业务办理信息提示及验证的唯一途径。

3、200总吨以下的海船可免于提交船舶移动业务识别码。

4、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时(船长更换时)及时上网变更。

5、航程不足4小时的,在驶离上以港口或作业点时报告。

6、船舶在港时间不足4小时的,应靠港后立即办理出港报告。

7、船舶应在航海日志记载办理进出港报告信息情况。

8、抢险、救生等紧急事由可在任务完成后及时补办进出港报告。

9、船舶在固定水域内航行且单次航程不超过2小时的(贵安),可以每天

至少报告一次总航次、总人数。

10、拖轮每天报告一次,报告信息应包括自上一次报告至本次报告期间的总

航次数。接送引水也记入作业航次报告。加油作业往返计两航次。AIS保持常开。

11、不作业时不报告。

12、东、西港之间作业也需要报进、出港申报。东、西港船舶调动必须办理进

出港申报,否则没有进港就不能出港。

13、每天开完班前会后,0815左右各船申报,一般系统自动回复。系统故障

或未收到确认回复的,应主动联系进、出港海事机构。西港海事处电话

5365731、东港海事处5365706、山海关海事处5365771

14、不按规定报告,将列为重点跟踪船舶。

三、实际申报方式:

1、每天报告时,先报出港,受理机构填写申报东、西港海事处;下一海事机构填写东、西港海事处;预离港口秦皇岛;停靠泊位填写东锚地(西锚地);预离时间,填写时在申请时间延后几分钟;前、后吃水填写真实数字;航次日报选择是;航次数量,按实际航次数填写;点击完成;输入申报密码;点击提交。

后报进港,受理机构填写东、西港海事处;预抵港口填写秦皇岛;停靠泊位填写烟救码头(东、西港工作船码头);预离时间,填写时在申请时间延后几分钟;前后吃水填写真实数字;航次日报选择是;航次数量,按实际航次数填写;点击完成;输入申报密码;点击提交。

2、航次数进、出港一致,每一作业艘次算作两航次,进港计算一次,出港计算一次。进、出港航次数必须一致。

3、申报时填写的预抵时间(或预离时间)比填报时间晚1-2分钟即可。

四、船舶分公司相关要求:

1、每次白班0815开完班前会后,立即申报

2、申报完成,在航海日志中记录申报时间及申报航次数

3、船舶东西港区调动要办理进出港报告(注意不是航次日报)

4、各船申报人(联系人)要特别注意,每天0845如未收到海事局航次日报的反馈信息,应立即联系本船当班驾驶员,询问申报情况,如已申报须立即联系所属海事处。

5、各船申报人(联系人)如遇工作调动至其他船,应将登陆密码,申报密码告知对口交接人员,交接人员应将申报人(联系人)信息在系统中进行修改。

6、签证簿取消,但暂时先由各船保管。

7、培训完毕,从1月14日开始各船自行申报。

8、申报遇到问题,统一汇总上报至安监科。

黄骅港VTS监督管理细则

黄骅港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细则 冀黄海事字〔2002〕2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海上船舶交通管理,保障黄骅港口水域船舶交通安全,提高船舶交通效率,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以黄骅港南侧防波堤堤头灯(配备雷达应答器 38°20′24.559″N117°55′22.647″E)为圆心,28海里为半径的扇形水域(以下称VTS水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船舶、设施及人员(以下简称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和代理人。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黄骅海事局是监督实施本细则的主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机关)。 主管机关设置的黄骅船舶交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VTS中心)负责对VTS水域船舶交通秩序实施统一管理。 第二章船舶报告 第四条VTS水域实行下列船舶报告制度: (一)船舶应在进入VTS水域之前2海里,用中文或英语在VHF CH08频道向VTS中心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船名、国籍、预抵港时间(ETA)、进港意图等。(二)船舶在锚地抛锚后,应立即通过VHF CH08频道向VTS中心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船名、国籍、呼号、抛锚时间和船位(相对黄骅港南侧防波堤堤头灯的真方位和距离)、船长、船宽、吃水、上一港、载货情况及VTS中心需要了解的其它情况。 (三)船舶拟进行靠泊、移泊、离泊及从锚地离港等涉及航行安全的活动时,需至少提前20分钟向VTS中心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结束后也应及时报告。(四)若航行计划变更或锚位发生变动,当事船舶应立即向VTS中心报告。(五)载客旅游的船舶应在驶离码头前20分钟向VTS中心报告航行计划、载客人数,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船舶规章制度汇编汇总

船舶规章制度目录 1.驾驶台规则 (1) 2.拖航安全管理规定 (2) 3.雾航规则 (3) 4.船舶进出港安全操作须知 (4) 5.消防安全制度 (6) 6.安全活动日制度 (7) 7.明火作业安全操作须知 (8) 8.船舶防强风、防寒冻及冰区航行规定 (10) 9.船舶防台规则 (14) 10.船舶航行安全规则 (20) 11.船舶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27) 12.船舶停泊安全规则 (28) 13.电台安全通信管理规定 (31) 14.封闭舱室作业规定 (33) 15.高空、舷外作业规定 (34) 16.海上救助安全要则 (36) 17.航前会议制度 (41) 18.船舶进出港轮机部须知 (42) 19.油类作业操作须知 (43)

20轮机部值班待命管理制度 (46) 21车床的使用保养制度 (47) 22电气焊设备使用保管制度 (48) 23电器设备使用防火管理制度 (50) 24电气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51) 25机舱防火安全须知 (54) 26砂轮的安全使用须知 (56) 27钻床的安全使用须知 (57) 28甲板部巡回检查操作须知 (58) 29轮机部巡回检查操作须知 (60)

驾驶台规则 1、在航行中,除船舶领导及当值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驾驶台。停泊时,必须得到当班驾驶员许可方可进入。 2、驾驶台当值人员要衣着整齐,严禁穿拖鞋、衬裤、背心进驾驶台。 3、航行时驾驶台要保持肃静。严禁高声喧哗、谈笑或开收音机。 4、航行时,值班水手不得离开驾驶台,不得在驾驶台(海图室)睡觉、看书、看报。应认真协助驾驶员了望。 5、航行时,值班水手不得擅自启动仪器设备或动用船长的望远镜。 6、夜航时,严格禁止有碍正常航行和了望的灯光外射。 7、驾驶台不得存放非航行所需物件。磁罗经附近不得放置铁器。 8、凡公用的航海参考书籍或图表,阅读后应放置指定地点,不得带出驾驶台。调动工作时,凡借用公用的航海参考书籍必须交还驾驶台。 9、驾驶台必须保持整齐清洁,无人值班时要关窗锁门。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1、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是确保船舶进出港及靠(离)泊的安全和生产作业顺利进行的安全保障。 1.2、船舶进出港的计划管理工作旨在保证船舶进出港安全、及时,确保港口生产能够有计划、有秩序地正常进行,保证全港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1.3、船舶进出港计划由调度室编制,值班调度员负责组织落实。调度员要全面地掌握船舶技术状况,货物集疏情况、生产进度等信息,编制切合实际的计划。 因其他原因船舶不能按时进出港时,调度值班应及时向各部门发出变更计划的通知,以便各部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4、船舶进出港时,值班拖轮,系解缆人员必须按计划时间提前10分钟到位做好准备。 1.5、进港船舶,必须按调度值班室指定的泊位靠泊。系解缆人员及码头有关工作人员,

引航员上船

引航员上船可以帮助船舶进出港,过运河或者海峡!在引航员上船前,船舶要悬挂G旗,即我船需要引航员。在到达引航站前,我们可以通过NP286(无线电信号表)查得与其联系的方法,有的当地代理也会把联系方式通过邮件发到船上。提前报告船舶到达引航站的ETA,向引航站询问引航员上船的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船舶要尽量要与引航站配合好,确保并负责引航员在上下船的安全。引航员上船的方式一般都是通过引航船,但也有少数国家或地区是用直升飞机的。 如果是通过引航船,就需要做以下协助准备:按引航站要求备妥引水梯,一般都会指定一舷或者是下风舷,并且准备好一条撇缆绳,扶手绳,救生圈,以及在夜间可使用的照明灯。在本船,因为干舷大于9米,因此就要准备舷梯与引水梯组合的梯子,除非当地引水有自己的要求,如在苏伊士引水通常只要求将舷梯放到他们指定的高度。为准备引航梯时应注意的各种事项。当船舶在指定时间到达引航站准备上引水时,驾驶员必须和水手在梯口协助并把引航船的动态报告给驾驶台,如(引航船接近我船,引航船靠拢)以便船长减速或者改变航向来协助引航员安全登船。引航员上船时,报告给船长并记下上船时间,然后带引航员上驾驶台,降下G旗并悬挂H旗,即我船有引航员。当引航任务完成时,带引航员下船,并记下下船时间,降下H旗。 如果是通过直升飞机,船舶就需要在指定时间到达引航站前,准备好风向标并且接好一条消防水皮龙,一个手提式CO2灭火器和钢丝剪以便应急使用。在本船,最上层甲板上比较宽阔的地方,有一个直径5米的黄色圆圈,在圆圈左右两端标有WINCH ONL Y,并且在外围涂上黄色不连续的圆圈,在圆圈里不能有高的障碍物,表示在圆圈范围内只可用直升机通过钢丝掉下引航员,但是不能将直升飞机着落在甲板上。当直升机过来时,驾驶员也必须和水手在现场协助,并且报告驾驶台引航员上下船的动态,记下上下船的时间,和升降G旗和H旗。

水上施工船舶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

防城港402号码头泊位水工工程 水上施工船舶安全管 理规定及防范措施 单位:中交四航局防城港工程项目部 编制:劳汝林 日期:2012年1月3日

目录 一、水上施工一般规定..............................................................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施工船舶、船员的安全要求...................................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交通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水上施工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错误!未指定书签。 四、船舶各主要分项施工安全环保措施.................................. 错误!未指定书签。 1、基槽、停泊地开挖......................................................... 错误!未指定书签。 2、水下礁石钻孔爆破施工................................................. 错误!未指定书签。 3、基床抛石......................................................................... 错误!未指定书签。 4、基床夯实......................................................................... 错误!未指定书签。 5、基床整平......................................................................... 错误!未指定书签。 6、圆筒浮游安装.................................................................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五、水上复杂施工环境的防范措施..........................................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防台措施...................................................................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防雾措施...................................................................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防碍航物措施........................................................... 错误!未指定书签。 六、防范船舶间碰撞风险的对策措施......................................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七、防范人员坠水风险的对策措施........................................ 错误!未指定书签。 八、防止施工船舶、供油船舶污染水域的应急措施.............. 错误!未指定书签。 九、防范施工船舶上生活垃圾、污水污染水域的措施........ 错误!未指定书签。

船舶赴澳大利亚港口的特殊规定

《船舶赴澳大利亚港口的特殊规定》摘录(上) 1. 关于航行、靠/离泊操纵和装载作业的要求 1.1 船舶在澳大利亚港口遭到港方投诉的主要问题 ★ 靠/离泊时,船员违反港方有关系泊安全的规定。例如,靠泊作业时未经允许收紧缆绳,没有得到指示擅自解掉拖轮缆,或者解掉拖轮时将拖缆快速抛下威胁拖轮人员安全等等; ★ 部分船员的英语交流能力较差,船、岸之间的沟通不畅; ★ 装、卸货期间,未经港方许可擅自上码头处理受损的缆绳,并且未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等; ★ 大副业务不熟练,水尺检量耗时过长; ★ 主机、舵机突发故障导致无法正常操纵或无法进出港; ★ 主机换向时间过长; ★ 引航员乘直升机登、离船时,负责接送的船员违反安全规定,影响到直升机的起降安全。 其中,船员在靠泊时擅自收紧缆绳的问题连续发生,影响最为严重。 1.2 航次计划 1.2.1 航线设计应包括航行的整个过程,即做到泊位到泊位; 1.2.2 应将防污染措施尽量详尽的填入“海上航行信息中注意事项及特殊要求”(Precautions and Special Requirements at Sea)一栏; 1.2.3 防污染的具体要求填入“转向点信息”(Information of Way Point)中的备注(Remark)栏中; 1.2.4 任何情况下,均应在定位方式(Fixing Method)一栏中填入两种以上的定位方式; 1.2.5 近岸航行(包括海上航行期间)或进出港期间,定位间隔(Fixing Interval)一栏中的时间间隔均应小于30分钟。在狭窄水道、接近锚地、进出港等情况下,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短定位间隔; 1.2.6 有关航次计划的其他要求详见《船舶手册》第五章中的“航次计划的设计和报告”(SHI-005-004)。 1.3 更换压载水 1.3.1 按照压载水管理计划进行压载水的换装,换装水域应符合港口国的要求;正常情况下,压载水换装应在距岸200海里以上,水深至少200米的水域进行; 1.3.2 如采用溢流法换装压载水,换装水量应是所换装舱室的容量的3倍以上; 1.3.3 及时填写AQIS(Australian Quarantine and Inspection Service)

张家埠港船舶进出港须知

张家埠港船舶进出港须知 一、通航水域概况 1、自然条件 (1)地理位置 张家埠港位于黄海靖海湾内,地处山东半岛,地理坐标为北纬37o00〞33′,东经122°10′04〞,港区北依烟墩山,南望五龙咀,港界为长会口咀与张家山咀连线处,深入内陆约4.8海里,港湾形如河流,是天然的避风良港。 张家埠港陆上货物的疏集,目前主要靠公路,公路距文登城25公里、威海66公里、烟台121公里、乳山93公里、荣成34公里、石岛41公里。 张家埠港能与全国各地沿海港口通航,东与石岛港、西与乳山港相邻。业务往来较多的港口有青岛(120海里)、威海(103海里)、烟台(146海里)、龙口(221海里)、塘沽(345海里)、大连(181海里)、丹东(250海里)、上海(403海里)、广州(1241海里)等,与朝鲜半岛、日本的水路较近。 (2)水文 潮位:本港潮型为规则半日潮,最高潮位+4.35米,最低潮位-0.05米,平均海平面2.18米。 潮流:码头前涨潮流向为东北向,流速为2节,落潮流向为西南向,流速为1.5节,航道为入口处涨潮流为4节。 (3)气象 风况;常风向为西北,强风向为东北,最大风速为28米/秒。 降水:年平均降水量826.3毫米,雨量多集中于6至8月份。 雾况:夏秋之交多雾,多年平均雾日29.2天。 冰况:张家埠港每年12月未至翌年1月未为冰冻期,一般为7—26天,结冰厚10厘米左右,对300吨级以下的木质船舶航行略有影响,近几年未封冻。 气温:年平均气温11.2℃,温度最高月份平均气温24.6℃,最低月份平均气温-3.1℃。 2、通航水域 (1)航道

张家埠港进港航道始于张家埠港1号浮(36o55'48"N 122o07'48"E),航道全长8.5公里,宽200-300米,水深一般在-2~-5米,底质为泥沙底,为自然航道。在长会口存在拦门沙,水深仅1.7-2.0米。 (2)锚地 张家埠港设有港外锚地一个,主要用于船舶检疫和船舶候潮进港使用,锚地水深在-6~―6.5米,底质为泥底。锚地位于以下四点连线内: 36°51′00″N122°05′24″E 36°51′00″N122°06′36″E 36°50′00″N122°05′24″E 36°50′00″N122°06′36″E (3)港区泊位 1979年扩建码头岸线至220米,有3个千吨级泊位。其中140米前沿水深为-4.5米,80米前沿水深-5米,可同时停靠千吨轮3艘,三千吨级船舶可乘潮进出港张家埠港,主要经营柴油、汽油、煤炭、木材、粮食等散货。年吞吐能力50万。 3、通航敏感水域 碍航物 在张家埠港长会口处存在拦门沙,水深仅1.7-2.0米。 二、助航信息 1、交管系统 目前无雷达,通过VHF16频道调控船舶进出港动。 2、引航系统 张家埠港属二类开放港口,引航工作由威海引航站负责,引航登离点: 36°50′.50N/122°06′.00E 3、航标系统 航标一览表

第四章 船舶进出港

第四章船舶进出港 第十一条港口作业秩序管理 (一)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在船舶到港前应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申报内容为: 1、船舶技术资料:包括船名、国籍、船舶类型、主要尺寸、舱口数量、舱口尺寸、净吨、总吨、载重吨、满载吃水、进港吃水、起重设备、吊杆类型以及船员情况; 2、船舶始发港、经过港、下一港的名称; 3、货物的种类、数量、积配载图以及是否有超长、轻泡和笨重货物; 4、货物的流向,工程船名称、吨位、货主单位名称; 5、运输合同和租船合同关于费率的约定; 6、准确到港时间和靠离的泊位。 (二)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对来港船舶应于到港前72小时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供预报,24小时提供确报;出港船舶应于离港前24小时提供预报,12小时提供确报。船舶航行途中发生改港、延迟、锚泊等情况,应及时报告。 (三)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应由取得涉外船舶代理资格的代理公司填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申请书,经海事部门同意进港后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报。

(四)危险品船舶进出港口,经海事部门批准同意后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航道、锚地等港口公共设施资源情况,安排进港船舶安全有序作业。 第十二条船舶进出港报告 (一)按有关国际公约和国内规范,所有外国籍船舶、客运船舶、危险品运输船舶、以及500总吨以上的其他中国籍船舶(不包括渔船、公务船舶、港内定线航行的客渡船及定点作业的挖砂船舶)进出本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台州海事局报告。 1、进港报告 内容:船名、国籍、总吨位、吃水、通过报告线的时间、拟抵泊位或锚地、缺陷及限制。 2、到达报告 内容:船名、靠泊(抛锚)时间、泊位(锚地)及其情况。 3、移泊报告 内容:船名、移泊时间、移往泊位或锚地。 4、离港报告 (1)船舶出港离开泊位时报告 内容:船名、离泊时间、去处。 (2)船舶出港经过报告线时报告

(新)货运船舶进出港验证管理规定

货运船舶进出港验证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条为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规范浙江省货运船舶进出港验证管理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浙江省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内航行的货运船舶,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港航管理机构负责货运船舶进出港的验证工作。 第四条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港航管理机构派驻港口的验证人员,应当全天二十四小时对进出港货运船舶运输单证进行审验。 第五条运输单证是指水路货物运单(以下简称“运单”)和《船舶营业运输证》(以下简称《营运证》)。运输单证必须随船携带。 第六条船方代表应在船舶进港后卸货前、装货后出港前携带运输单证到验证站点交验证人员验证。 第七条验证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营运证》是否随船携带、有效;

(二)船舶是否在《营运证》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三)船舶是否超载,或者有无违反国家规定禁运、限运货物; (四)运单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如实填写,并随船同行。 第八条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港航管理机构的验证人员应即收即验,对船方代表提供的单证应先在“进出港船舶验证台帐”上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船名、船藉港、《营运证》号、运单号、装载货物名称和装货量、进出港时间。 第九条验证人员填制《浙江省进、出港船舶验证单》(以下简称验证单,见附件1),加盖进出港船舶验证专用章(式样见附件2)。 验证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船方代表,一份存档,并将《验证单》编号记入验证台帐。 第十条经验证确认符合规定要求的运输船舶,验证人员应当即将《验证单》和该船的运单和《营运证》等资料交船方代表。 第十一条对运单、《营运证》有疑点,或装载的货物种类、装载量情况不清,或涉嫌违法经营时,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港航管理机构应按规定程序对船舶进行实地检查。 第十二条验证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验证,做到文明礼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2009年11月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14年12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关于 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 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4月19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 2018年7月3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 修正根据2019年4月9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港口经营行为,维护港口经营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港口经营,是指港口经营人在港口区域内为船舶、旅客和货物提供港口设施或者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下列各项: 1.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 2.为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 3.从事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区内驳运; 4.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服务。 (二)港口经营人,是指依法取得经营资格从事港口经营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三)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是指为委托人提供货物交接过程中的点数和检查货物表面状况的理货服务的组织和个人。 (四)港口设施,是指为从事港口经营而建造和设置的建(构)筑物。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港口经营行政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港口经营行政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港口所在地设区的市(地)、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实施港口行政管理的部门负责该港口的港口经营行政管理工作。本款上述部门统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第五条国家鼓励港口经营性业务实行多家经营、公平竞争。港口经营人、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不得实施垄断行为。任何组织和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实施地区保护和部门保护。 第二章资质管理

船舶进出港报告须知

船舶进出港报告须知 1 目的为了做好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工作,遵守海事局的船舶进出港报告规定,保证船舶正常运营,特制订本须知。主管部门为海务部。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司管国内航行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船舶的进出港报告。 3 定义船舶进出港报告:是指船舶或者其经营人通过互联网、传真、短信等方式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行为。 4 船舶进出港信息报告一般规定 船舶、航运公司或其代理人可办理进出港报告。 船舶首次办理船舶进出港报告前,应当登陆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进行在线注册。注册需提交船名、船舶识别号、船舶移动业务识别码(MMSI 码)、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码、船舶营运证等相关信息。手机号码为接收业务办理信息提示及验证的唯一途径,在船舶进出港报告业务申办过程中,需保持该手机号码的畅通。对于200总吨以下的海船,可免于提交船舶移动业务识别码(MMSI码)。 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在线注册信息的核验,核验无误后,由系统生成船舶进出港报告帐号和身份认证方式。

当船舶进出港报告注册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登录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办理变更。 船舶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向预计离泊或者抵达港口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 (1)由港内驶出港外; (2)由港外驶入港内; (3)因作业需要在港内航行驶出港内泊位; (4)因作业需要在港内航行驶入港内泊位; (5)驶出船舶修造(厂)点、港外作业点、海上作业平台; (6)驶入船舶修造(厂)点、港外作业点、海上作业平台。 第1、3、5项统称出港报告,第2、4、6项统称进港报告,船舶应当在预计离港或者抵港4小时前向将要离泊或抵达港口或作业点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航程不足4小时的,在驶离上一港口或作业点时报告。船舶在港时间不足4小时的,应在靠港后立即办理出港报告。拖带运输的,被拖船进出港信息可由被拖船或拖船报告。 船舶应登陆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或使用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手机APP客户端,办理船舶进出港报告。 船舶进出港报告,应当填写报送以下内容: 进港报告 .1船舶航次动态信息:上一港、拟靠泊码头泊位、拟进港时间、进港船舶艏/尾吃水; .2在船人员信息:船员姓名、职务、适任证号;

船舶进出港安全分析及对策

船舶进出港安全因素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水运业也出现了一波快速发展。温州港做为定位为东南沿海、综合性的区域性枢纽港,也是中国25个沿海主要港口之一,迎来了空前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带来了空前的压力。随着港口的发展带来了船舶的大型化,也造成了船舶进出港密度的加剧。另外,港口建设也带来了更多的施工船舶,进一步增加了航道的压力,使得原本畅通的航道变得越来越拥挤。本文从船舶航行安全的角度分析了影响船舶进出港安全的因素,论述了船舶进出港安全的对策。 一、影响船舶在港口水域安全航行的因素 从安全理论来看,任何安全都离不开人、机、环境这三个主要因素的影响。从这一角度来说,船舶的航行安全应由船员(人的因素)、船舶及其相关设备(机的因素)与通航环境(环境的因素)三个部分组成。 (一)人的因素 据行业权威机构统计,海上交通事故中,80%是人为因素引起的,同时在狭窄水道密集通航区域(如港口水域)内发生的碰撞事故,人为因素同样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主要表现为人的心理、生理、行为能力等方面存在缺陷或问题,如驾驶员在航行中的心理状态、船员身体健康程度和疲劳程度、船员的专业技能等。这些因素不仅与船员生理和心理机能有关,而且与经验、工作岗位和语言能力有关。因此船舶的驾驶人员(也就是船长、驾驶员以及港口引航员等)必须掌握与处理大量信息,这些信息包括:本船船位、航向、航速、风、流及涌浪、航道水深、可航宽度、碍航物以及助航设施与航行支持等信息。合理的分析所收集到的信息,根据自身专业技能对信息进行判断

和识别,最终做出航行指令来指挥和操纵船舶,使之达到安全航行的目的。 (二)机的因素 船舶及其相关设备包括船体自身结构、主动力及其辅助设备、舵设备、救生消防设备、起货设备、系泊设备等。做为船舶抵御海上风险的“硬件”设施,船舶结构及其相关设备要在整改航行期间保持正常运作船舶只有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才能够抵御航次中通常出现的或能够合理预见的风险。这就要求船舶在船体、构造、性能和设备等方面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和检验测试,根据不同设备的特点制订详细的操作规程和维护须知,并认真落实执行,只有各类设备均得到了有效的维护,才能使船舶具备在特定航次中安全航行并且抵御通常出现的海上危险。 (三)环境因素 温州港地处东海北部沿海,受冬季冷空气和夏季台风影响,气象海况的季节性变化较大;潮汐属正规半日潮,主要受东海前进潮控制,潮差较大;受瓯江自然条件限制,进江航道及通航水域有限,加上港口开发建设工程的增多,水上水下施工频繁;以上各种因素决定了温州港通航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船舶在进出温州港时,不仅有货轮航行,还有港内施工船、港作拖轮、交通艇和小型船舶,另外还有渔船在航道穿行、横越。由此可见,船舶进出港航行,不仅受到气象海况条件(包括能见度、风、浪、洋流和潮汐等)影响的同时也受到港口条件(包括航道水深、宽度、通航密度、水上施工等)的影响。二、进出港安全航行对策 (一)抵港前准备 1、船长在进出港靠离泊前一定要详细了解并细心研究港口锚地、航道、

渔业船舶安全生产须知[1]

渔业船舶安全生产须知 一、凡出海航行、作业的渔业船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才适航: (1)船体结构、性能及配备的设备应符合《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要求。 (2)有关航行安全的重要设施如救生、消防、航行、无线电信号等设备配备齐全并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3)船舶证书证件齐全。①有效船舶检验证书;②国籍登记证书;③航行签证薄。 (4)按规定配齐合格的船员;①职务船员(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报务员等)应持适任证书;②主推进功率150KW以上船舶的所有船员必须持有专业训练合格证。 (5)燃料、给养充足。 (6)装载合理,积载适当,船名标写清楚。 二、凡新建造或新购置渔业船舶必须向渔业船舶检验部门申请检验,经检验合格、并经渔船登记,取得适航条件后,方可投入生产。渔船投产期满一年,必须申请年度检验,满四年要申请定期检验;渔船在变更船名,改变用途或作业区域;进行涉及船舶安全的任何修理;船检部门签发的船舶临时证书有效期满,应当申请临时检验。 三、渔业船舶进出渔港必须向渔监机关办理进出港签证手续,并接受安全检查。所有渔业船舶不得超载,违章搭客,不得超航区、超抗风等级冒险出海航行、生产。 四、渔业船舶必须建立船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驾驶人员应当熟悉航海性能(包括:稳性、浮性、抗沉性、摇摆性、快速性及操纵性)。正确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正确识别各类助航标志,运用良好的船艺,保证航行、作业安全。 五、渔业船舶必须建立,健全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值班纪律。航行、作业值班必须保持正规嘹望:锚泊时必须留足值班人员。 六、渔业船舶必须按规定配齐救生消防设备;配齐、安装好并保持良好使用状态的号灯、号型、声响、通讯、导航等安全设备;船员应当熟知各类设备的使用方法、性能、特点和存放位置,并且应当经常对此类设备进行检查、保养、保证随时有效。 七、渔业船舶出海航行、作业应当编队成组,积极加入近海安全救助通讯网,在航行、作业时,应加强渔船与岸、船与船之间的通讯联络,应充分认识自身的集群性特点,易给商船有效避让带来困难,遭遇商船时,应尽早采取安全避碰措施,不抢越商船船头航行,同时,还应当按时收听气象预报,在灾害性天气来临前,果断、及时作好准备措施,防范海损事故发生。 八、渔业船舶发生海上交通事故时,必须立即用有效的手段尽快向就近的渔港监督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船舶的名称、呼号、国籍、起讫港、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的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海况及船舶的损害程度、求助要求,碰撞事故及对方的船名号、航向、航速和船舶特征。并在进入第一个港口481J、时之内向渔港监督机关递交事故报告书和有关材料,接受调查处理。 附:渔业船舶安全设备配备定额。 一、救生设备 1.每艘渔业船舶配备的救助、筏和救生浮具的乘员总定额对船上总人数的百分比,应不少于下表的规定。 渔业船舶救助、筏和救生浮具的配备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559-59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1、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是确保船舶进出港及靠(离)泊的安全和生产作业顺利进行的安全保障。 1.2、船舶进出港的计划管理工作旨在保证船舶进出港安全、及时,确保港口生产能够有计划、有秩序地正常进行,保证全港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1.3、船舶进出港计划由调度室编制,值班调度员负责组织落实。调度员要全面地掌握船舶技术状况,货物集疏情况、生产进度等信息,编制切合实际的计划。 因其他原因船舶不能按时进出港时,调度值班应及时向各部门发出变更计划的通知,以便各部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4、船舶进出港时,值班拖轮,系解缆人员必须按计划时间提前10分钟到位做好准备。 1.5、进港船舶,必须按调度值班室指定的泊位靠泊。系解缆人员及码头有关工作人员, 在船舶靠离码头过程中,必须服从引航员(或船长)得指挥,系解缆人员必须穿标志服上岗。引航员(或船长)根据调度值班室指定位置,准确、安全的操纵船舶靠离码头。 1.6、调度室按计划做好门机吊调整定位工作,确保门机吊的停放位置,不影响船舶靠离码头。 1.7、拖轮在执行引航、拖、顶船任务时必须服从引航员的指挥,引航员要掌握拖轮性能,正确安全使用拖轮。拖轮船长影掌握好拖轮操作,充分发挥拖轮的各项性能。

港口船舶动态监控系统建设方案详细

港口船舶动态监控系统建设方案 1.电子海图显示系统概述 电子海图作为在港口区域航行与作业的船舶监控的工作平台,直观快捷地向监控管理人员提供船舶在港口的当前位置和航行状态。对船舶的航行的信息存储,可以对船舶在港口区域的航行历史状态的查询和再现,为船舶的监控和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本系统的电子海图数据平台采用代表我国官方水道测量组织的权威电子矢量海图数据,保证了电子海图数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并且按照《中华人民国电子海图技术规》和IHO(国际航道测量组织)的S-52,S-57标准进行设计,完全支持汉字。 在电子海图系统的平台上,结合岸基AIS系统(AISPORT)、AIS数据处理中心(AIS-Space),实现船舶基本信息管理、船舶动态信息管理和船舶监控报警等功能。电子海图将作为AIS系统的工作平台,辖区水域的AIS船舶数据可以直接叠加显示在电子海图上。 系统的软、硬件配置采用通用设备为主,便于用户维护和设备的更新。电子海图AIS的软件操作平台将采用Windows 2003/XP。硬件可采用通用的网络服务器。 2.系统功能 系统功能框架图如下图所示,系统由岸基AIS设备(AISPORT)、AIS数据处理中心(AIS-Space)、船舶信息管理、船舶监控报警、船舶动态信息分发、港口视频监控系统接口和电子海图综合显示软件等组成。

图 2-1 系统功能框架 岸基AIS设备(AISPORT):在港口位置较高的位置架设AIS基站的收发天线接收船载AIS设备发送的AIS动态信息,AISPORT对船舶进出港和靠泊的船舶动态进行采集。 AIS数据处理中心(AIS-Space):通过岸基AIS设备接受船舶AIS的信息可以获得船舶的静态信息,例如:船名、呼号、MMSI号等信息;船舶航行动态,例如:航速、航向、转向率等。将岸基AIS设备接收、采集的港口区域航行的船舶的AIS信息进行解析后统一的数据库存储,为后续的船舶监控和管理功能提供数据库支持。 船舶信息管理:对数据库存储的AIS信息进行分类整理,为电子海图的综合显示提供信息支持。 船舶监控报警:对当前港口区域的船舶进行监控,设置报警的条件,当在港口区域航行或作业船舶出现违反或满足报警条件时,提供报警信息。在电子海图综合显示界面上,向值班监控人员进行声光报警。 船舶动态信息分发:对采集和存储的船舶AIS信息进行授权的信息查询和分发,为系统的其他自系统提供船舶AIS信息,为将来的信息资源的共享和系统扩展提供支持。

01船舶进出港安全须知

01船舶进出港安全须知

船舶进出港安全须知 目录 1目的 2适用范围 3职责 4航前检査 5到港准备 6进出港航行 7安全管理记录 8附表 编写:海务经理 审核:指定人员 批准:总经理

1目的 旨在规范船舶进出港及开航、抵港前准备工作,确保船舶进出港及航行安全。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船舶的进出港及开航、抵港前安全工作。 3职责 3.1船长负责船舶的进出港及开航、抵港前安全工作。 3. 2 船员按岗位职责负责进出港及开航、抵港前相关工作。 4航前检查 4.1船舶开航前,管理级、操作级船员应按职责规定,对船舶及机械设备和仪 器进行航前检査或确认,并分别填妥《甲板部航前安全检査核定表》,《轮 机部航前安全检査核定表》,最后分别由大副、轮机长分别保存三 4. 2 安全检査核定表每航次填写一次,经船长签阅后生效。集装箱班轮航线可酌 情减少,但每月至少检查两次。 4.3检查中如发现缺陷,主管船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当发现的缺陷不 能消除时,船长应向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报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接船长 报告后,应即设法消除或采取可选靠有效的预防措施。 4.4船舶离港前应检査水密,收妥并加固舷梯,高空附属件、构件等的焊接和 固定状态均应良好可靠,并做好施工设施、移动物件、屈具等的绑扎加固工 作。 4.5船舶必须备有足够的粮食、淡水和燃油。 5到港准备 5.1抵达港口前,船长应参阅有关航海图书、航行警告、临时通告等资料的有关部 分;做好各方面的充分准备。 5. 2 应详细了解并严格遵守所到港口的“通讯联系制度”和“船位报告制度”。

其它有关航行法规。 5. 4 应认真仔细审阅海图;对与进出港航行安全密切相关的海图改正,危险版本号:1.0 生效日期:2008.10.10 修正号:0.3

01船舶进出港安全须知详解

船舶进出港安全须知 目录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航前检查 5 到港准备 6 进出港航行 7 安全管理记录 8 附表 编写:海务经理 审核:指定人员 批准:总经理

1 目的 旨在规范船舶进出港及开航、抵港前准备工作,确保船舶进出港及航行安 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船舶的进出港及开航、抵港前安全工作。 3职责 3.1 船长负责船舶的进出港及开航、抵港前安全工作。 3.2 船员按岗位职责负责进出港及开航、抵港前相关工作。 4 航前检查 4.1 船舶开航前,管理级、操作级船员应按职责规定,对船舶及机械设备和仪 器进行航前检查或确认,并分别填妥《甲板部航前安全检查核定表》, 《轮机部航前安全检查核定表》,最后分别由大副、轮机长分别保存三 年。 4.2 安全检查核定表每航次填写一次,经船长签阅后生效。集装箱班轮航线可酌 情减少,但每月至少检查两次。 4.3 检查中如发现缺陷,主管船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当发现的缺陷不 能消除时,船长应向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报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接 船长报告后,应即设法消除或采取可选靠有效的预防措施。 4.4 船舶离港前应检查水密,收妥并加固舷梯,高空附属件、构件等的焊接和 固定状态均应良好可靠,并做好施工设施、移动物件、属具等的绑扎加 固工作。 4.5 船舶必须备有足够的粮食、淡水和燃油。 5 到港准备 5.1 抵达港口前,船长应参阅有关航海图书、航行警告、临时通告等资料的有 关部分;做好各方面的充分准备。 5.2 应详细了解并严格遵守所到港口的“通讯联系制度”和“船位报告制度”。 5.3 应详细了解并严格遵守所到港口的“分道通航制度”、“海上交通法”和 其它有关航行法规。 5.4 应认真仔细审阅海图;对与进出港航行安全密切相关的海图改正,危险

船舶证书和技术资料管理须知

船舶证书和技术资料管理须知 1目的 为加强船舶证和技术资料管理工作,保证证书有效、准确,使船舶保持适航状态。并符合主管机关和船级社等的有关规则、规定,保证船舶安全营运,防止污染。 2 适用范围 本须知适用于公司岸基和船舶的证书和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3 职责 公司根据主管机关和船级社的有关规定、规则等的要求,分别由相关科室/船舶负责对证书的审办、发放及保管有关证书的正、副本和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3.1海务主管负责船舶安全检查记录、垃圾管理计划、系固手册等有关证书的 审办和保管。 3.2机务主管负责船舶入级证书、吨位证书、载重线证书、防止油污证书、防 止空气污染证书、货船构造安全证书、货船设备安全证书、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船员舱室证书、船舶起货设备检验证书、船上油污应急计划、救生设备等有关证书的审办和保管。 3.3航运科负责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 舶营运证等有关证书的审办和保管。 3.4体系办负责DOC证书和SMC证书、保安证书、连续概要等有关证书的审办 和保管。 3.5人事科负责船员证件(船员服务簿、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船员专业训练合 格证书(七项)、GMDSS证书、等)和船舶卫生证书的管理。 3.6船舶由船长对所有船舶证书和船员证件进行管理。 3.7如果主管机关和船级社等的有关规则、规定发生了变化或公司的经营范围 发生了变化,需要重新补充对证件管理,体系办应及时标明管理人。 4 证件管理 4.1公司岸基 4.1.1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分工对已标明的船舶证书/证件进行监控,掌握 证书/证件的有效期限,证书/证件到期前1个月向主管机关、船级社等部门,提出检验和换件申请,并安排船舶在合适的港口进行检验;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对检验和换件进行跟踪,并催促主管机关、船级社等部门及时寄送相应的检验报告和证书。 4.1.2各相关部门收到船舶新证件,应进行审阅并登记,并将新证件正本(DOC

转 船舶进出港

转船舶进出港 第四章船舶进出港第十一条船舶进出港报告(一)按有关国际公约和国内规范,应配备通行设备及被要求加入VTS系统的船舶进出本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上海海事局报告。1.航行计划报告发给:上海海事局总值班室。内容:进港、出港、过境和移泊船舶的船名、国籍、总长度、总吨位、吃水、最大高度,以及始发港、目的港或预靠泊位或锚位、预抵时间、载货种类与数量和旅客人数和其它情况。时限:在预计到达或离开上海VTS管理服务区域前一天的16:00时前。方式:船东或船舶代理人的书面报告。2.船位报告报告线:L1为牛皮礁灯桩、长江口灯船和南支灯船的连线;L2为北槽航道256号灯浮与南槽航道5号灯浮的连线;L3为浏河口港界线;L4为吴淞口河塘灯桩与101号灯浮的连线;L5为黄浦江草临线对江轮渡码头上角的连线;L6为24灯浮经线。发给:吴淞VTS分中心。内容:船名、到达报告线(指L1和L3)及预抵下一报告线的时间。3.靠离泊位及锚地报告拟进入锚地的船舶、设施应当提前申请锚位,抛锚后或者起锚前应当及时报告动态。发给:吴淞VTS分中心。内容:船名、靠离泊位或锚地时间、泊位或锚地名称、目的港或欲抵泊位。时间:拟进入锚地前1小时提出申请,抛锚后或者起锚前10分钟报告动态。4.发生紧急情况报告船舶在发生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机损事故或人员意外伤亡等紧急情况时发出。5.船舶事故与妨碍航行安全的异常情况报告船舶在本港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时,应当遵守本港水上安全航行规则。船舶发生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或者发现助航标志异常、有碍航行安全的障碍物、漂流物或其他妨碍航行安全的异常情况时,在本港海港区域内遇有上述情况,可用上海水上统一报警电话12395报警,或者使用甚高频无线电话向VTS报告;在内河水域遇有上述情况的应迅速向上海市地方海事局值班室或者所在地的航务管理署(所)报告。6.所有航行、锚泊的船舶应当保持VHF 06频道值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docx

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制度 1、本文所有内容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作者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 作者协议授权不得转载、转贴、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作者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违者作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转载或引用本文内容必须是以新闻性或资料性公共免费信息为使用目的的合理、善意 引用,不得对本文内容原意进行曲解、修改。 3、个人付费下载本文后依法享有使用权和二次创作权,但禁止擅自同意他人继续转载、 引用本文内容。 1.1、船舶进出港安全管理是确保船舶进出港及靠(离)泊的安全和生产作业顺利进行的 安全保障。 1.2、船舶进出港的计划管理工作旨在保证船舶进出港安全、及时,确保港口生产能够有 计划、有秩序地正常进行,保证全港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1.3、船舶进出港计划由调度室编制,值班调度员负责组织落实。调度员要全面地掌握船 舶技术状况,货物集疏情况、生产进度等信息,编制切合实际的计划。 因其他原因船舶不能按时进出港时,调度值班应及时向各部门发出变更计划的通知,以便 各部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4、船舶进出港时,值班拖轮,系解缆人员必须按计划时间提前10分钟到位做好准备。 1.5、进港船舶,必须按调度值班室指定的泊位靠泊。系解缆人员及码头有关工作人员, 在船舶靠离码头过程中,必须服从引航员(或船长)得指挥,系解缆人员必须穿标志服上岗。引航员(或船长)根据调度值班室指定位置,准确、安全的操纵船舶靠离码头。 1.6、调度室按计划做好门机吊调整定位工作,确保门机吊的停放位置,不影响船舶靠离 码头。 1.7、拖轮在执行引航、拖、顶船任务时必须服从引航员的指挥,引航员要掌握拖轮性能,正确安全使用拖轮。拖轮船长影掌握好拖轮操作,充分发挥拖轮的各项性能。 1.8、 船舶进出港必须用无委会批准的频道向调度值班申请,获得同意后方可进出港。未经允许,任何船舶不得擅自进出港或靠离码头。 1.9、引航员(或船长)执行进出港驶出航道(以船尾过最后一个浮标)或靠泊完毕,必 须向调度值班汇报,以保证其他船舶及时安全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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