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转发《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评选表彰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科政发[2016]88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日期】2016.04.08
【实施日期】2016.04.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转发《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评选表彰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的通知
(苏科政发〔2016〕88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科委)、宣传部、科协,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评选表彰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国科发政〔2016〕8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评选原则
1.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省辖市科技、宣传、科协部门要充分沟通协商,共同审核。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需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2.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3.坚持面向基层和科普工作一线,优先推荐专业科普团体和基层科普工作者。
二、名额分配
各省辖市、省直有关单位可推荐一个先进集体和一名先进个人。
三、有关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请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的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一并报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推荐表可到省科技厅网站“通知”栏下载(http: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63605324.html,/)。
联系人: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付李红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39号
邮政编码:210008
联系电话:025-******** 传真:025-********
电子邮箱:jskjtfgc@https://www.wendangku.net/doc/c63605324.html,
附件:1.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2.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3.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评选表彰
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4月8日
附件1
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推荐单位:
填报时间:2016年月日
填表说明
此表是上报省科技厅进行审批的推荐表。
一、用钢笔填写或打印,字迹要工整清晰;
二、单位名称是指被推荐单位全称,不要简化填写;单位级别指单位行政级别或参照级别,没有级别的可不填,职工总数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三、拟授予荣誉称号名称统一填写“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中的奖励指所获省部级以上(含)奖项;
四、主要事迹力求简明,重点突出。打印字体要使用仿宋四号字;
五、此表一式3份,A4纸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