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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管理制度

塔吊管理制度
塔吊管理制度

塔式起重机管理制度

第一条每台塔吊应按项目施工需要配备相应的司机、信号工和相应的挂钩工,其中塔吊司机从事本工种时间不得少于2年,信号工从事本工种时间不得少于1年。上述人员应保持相对固定,进场后报项目动力组登记备案,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塔吊司机、信号工应持合格有效证件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塔吊驾驶、信号指挥工作。

第二条塔吊司机、信号工、挂钩工须认真执行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群塔作业方案作业,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第三条塔吊司机、信号工、挂钩工禁止酒后作业,并应合理排班,避免疲劳作业。

第四条塔吊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十不吊”准则:

1、被吊物体超出本机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吊

作业前,信号工应根据吊运物资选用相应粗细和长短的吊索绳,吊物重量不得超过钢丝绳、卸扣等吊索具的最大安全荷载、塔吊最大起重量或不同幅度相应起重量,但不得用过粗的钢丝绳吊运过轻的物件,避免轻物脱绳。

2、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吊

2.1禁止用塔吊硬拉硬拽被卡在钢筋或混凝土中的机具、物料等;

2.2现场已浇筑的混凝土而未经完全拆卸的模板须撬松动方可吊运。

3、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塔吊作业应保证足够的照明,如作业区域光线阴暗则不得进行吊运作业。

4、指挥信号不清不吊

4.1塔司、信号工应加强沟通,语言应明确、精练、清晰;发音尽量标准,语调尽量平和;

4.2信号指挥一律使用对讲机,一经统一调频后应锁定频率,不得随意调换。如出现其它信号串入,应立即报告项目动力组,经协商后统一调频;

4.3为避免塔吊之间或其它信号相互干扰,信号工在发出信号时应先指明塔吊编号(如指挥1#塔起钩应发出“1#塔,起钩”命令)。

5、零散物件无容器、散物捆绑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吊

5.1长、短钢筋或钢管不能混吊;吊运长钢筋时,吊点之间的钢筋不能呈现下弧状;

5.2长、大物资注意绑扎牢固;吊运料斗(包括空料斗)应采用四绳吊运;

5.3 1.5m以下的钢管、钢筋、拉钩、箍筋、扣件等零散物件须用料斗盛放,物料装码高度不得超出料斗边沿;

5.4空压机、电焊机、气瓶等须用吊笼吊装;氧气瓶、乙炔瓶必须分开吊;

5.5吊运废旧木枋、泡沫、塑料等垃圾,应加盖密目网以防垃圾飞出料斗。

6、吊物上站人、吊物下有人不吊

6.1严禁利用塔吊吊人;

6.2起、落钩过程中,信号工应将处于吊物周边、下方等危险区域的人员清离危险区域后方可作业;

7、吊索具不符合规定、重物边缘锋利无保护措施不吊

7.1作业前(尤其长时间报停重新启用后),信号工应对所有吊钩以下钢丝绳、索具、盛物料的料斗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或修复;

7.2吊斗的环状吊钩应用一级钢焊制,或用钢板制作;

8、斜挂斜拉、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8.1超出塔吊起重幅度或上方被遮挡的重物,严禁利用塔吊斜挂斜拉;

8.2严禁起吊埋设或凝结在地下的重物,须将重物全部撬松后方可起吊。

9、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9.1遇六级以上大风、大雪、大雾时须停止作业;

9.2超过四级以上(含四级)不得吊运大模板。

10、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作业不吊

10.1塔司须按照规定对设备(基础、塔身钢结构、连接销、锚固装置、工作机构、各限位器和制动器等)勤检查,及时保养,提高设备完好率,避免突发性故障及隐患存在;设备出现故障,塔司必须及时报修,并通知项目动力组,严禁让设备带病作业;

10.2安装、修理完毕塔司应及时清理平衡臂上的杂物,需用的物品须放好并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

10.3严禁利用限制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或关闭力矩限制器违章起吊。

第五条若现场塔吊密集,大臂运转过程中均应采用低速运转,在塔吊相近区域作业时不得抢进抢出,应相互协调、统一指挥。

第六条作业前,塔司、信号工应熟悉掌握作业环境与以往是否有变化,并注意作业范围内的高压线和警示标志,吊物靠近高压线防护栏后、其它堆物或操作架不能强行运转施工,注意与其保持1~3m以上的安全距离,以免吊物晃动碰撞防护栏、操作架等其它物件。

第七条起钩前,信号工须认真对吊物进行检查,确认吊物捆绑牢固可靠、吊点合理可靠、吊物或钢丝绳无粘带钢管架等其它非吊运物品后方可起吊。

第八条塔司应根据信号工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开始操作前应鸣号(铃)示意,以引起有关人员的注意;吊运过程中,信号工应从起吊到就位,全过程控制,不能发出信号后就掉以轻心或擅自离开。

第九条吊物就位时,不得将吊物放置在安全通道、基坑边沿3m内区域、未浇筑达到强度的梁以及其它未经特殊加固操作平台、操作架、外架等部位,吊物下方应用木方垫好放稳。落物应码放整齐,高度不应超过1.5米,应有防倒塌措施。

第十条信号工应到吊物挂钩、摘钩处相近高度5m范围内进行指挥,不得站在高处、远处进行“遥控”指挥;挂钩工在挂钩、摘钩后,信号工须认真检查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吊。

第十一条一般平衡式吊装都采用两根钢丝绳,其夹角应界于45~90°之间,最佳角度为60°。不得因塔吊不够高度、钢丝绳不够长等原因随意减短钢丝绳增大夹角,增加吊索具受力。

第十二条吊运作业应注意以下事项: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在将物体吊离地面20~50公分时,要注意停车检查:(1)起重机的稳定性(2)制动器的可靠性(3)绑扎的牢固性;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它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它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抽绳:重物就位时应用木枋等垫好,人工将钢丝绳抽出后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第十三条模板吊运的注意事项:

1、小钢模须按规格分类码放整齐方可吊运,长短不一的不得混吊;长度在1.2m以下小钢模须使用料斗盛装方可吊运;拼装好的钢模、木模和焊接的钢筋笼等所有拼装的吊具、吊物须经项目安全、动力组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吊运作业;

2、吊运大模板不能硬拉硬拽,用卸扣吊环锁固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3、吊运模板时,严格注意周围环境,确保模板与挂钩工等周围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模板落地时要支护好,防止模板倾翻伤人;

4、在吊运物件时(尤其是大模板)应提前准备一块紧急时可随时降落吊物的空地;

5、吊用拼装木模扳、钢模板时,须选择合理的吊点,无合适吊点的应加工吊点,使用两面吊钩,严禁直接将钢丝绳或卸扣固定在模板内支撑木枋上、用单面吊钩吊运木模板;

6、对于重量不明的模板等吊物严禁盲目起吊,可量出其外形尺寸,并根据材料密度估算其毛重。在估算重量与相应幅度下额定起重量相接近时,应先进行试吊,随后再进行正式吊装。开始试吊时,吊起重物离地约20cm,静停约3分钟。如未发现有任何异常现象,制动器工作可靠,就可落下重物,并转入正式吊装作业。

第十四条当吊物须经过马路、办公室、食堂等人群集中的区域或进入他人工地上空时,应将吊钩收至现场内方可回转,严禁吊物从上述区域上空运行。

第十五条作业时,塔司应穿戴本公司服装、蓝色安全帽、胸卡;信号工应穿戴安全警示服、蓝色安全帽、胸卡。胸卡应标有姓名、塔吊编号、公司名称、工种和操作证复印件等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塔吊的顶端、大臂前端部、平衡臂尾部应安设红旗和安全警示灯,安全警示灯夜间应开启。

第十七条大雨、大风天气和较长时间报停后,塔司应协同出租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塔吊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机械、电气故障(尤其是经常性出现的故障)予以排除,并做好设备保养工作,确保塔吊重新启用后安全、高效地运行。

第十八条塔司、信号工应以充沛的精力进入岗位,精神集中操作,始终目视本塔吊钩位置和大臂,运转过程中注意相邻塔吊的工作状态,严格准确发出信号,不得在操作中与其他人员闲谈、玩手机或做与工作无关的动作和事情。

第十九条驾驶室内和平衡臂配电箱处各应配备2具合格有效的干粉灭火器。塔吊上严禁使用明火,烟头、烟灰应用容器盛装,不得乱扔。保持塔吊环境卫生,小便要用容器盛好,杂物用塑料袋装好,从塔上带下丢到垃圾箱内,以免污染环境。塔司离开塔吊时应关闭取暖设备,切断塔吊电源,保管好对讲机等物品。

第二十条塔司应积极主动、热情配合项目施工,不得无故刁难、消极怠工,严禁吃拿卡要,全天24小时服务到位,换班用餐,严禁脱岗。塔吊班组及时填写交接班和运转记录,月底交项目动力组归档。信号工应坚守岗位,需离开工作岗位时,不得将对讲机交由无证人员指挥。

第二十一条完工后或较长时间内无作业内容时,塔司应将小车收至起重臂根部最高处,让出空间以利于其它塔吊安全作业,并将大臂调整到顺风状态,打开风标。

第二十二条塔司、信号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利用塔吊偷盗现场材料,并应积极举报、制止他人偷盗行为。

第二十三条项目动力组每半月组织全体塔吊司机及塔吊信号工召开安全例会,每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人员必须准时参加;确因现场需要不能到会人员应提前请假,会后由班长转达会议精神。

第二十四五条项目动力组应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相应的奖罚制度,对因违章或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的,根据事故情节轻重,严格按项目相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廊坊市博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1年1月

塔吊租赁安全协议书

塔吊租赁、使用安全管理协议书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苏州鑫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厂房110KV降压站项目工程的顺利进行,保证作业现场内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受损失,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苏州市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经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1甲方对乙方的设备操作人员因其不遵守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岗位责任制及各级安全管理规定有批评权和建议辞退权。 1.2甲方对乙方的设备有检查、监督权,对设备的不合格项和安全隐患有限期整改权。 1.3甲方应满足和听从乙方提出的有利安全生产的建议和要求。 1.4甲方应上班前对操作人员进行当班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 1.5对设备周围工作环境所有容易发生事故的隐患,甲方必须

做好各种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机械设备在安全的环境下正常作业。 1.6甲方负责租赁机械设备日常使用的安全活动安排。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2.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苏州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条例、规定,任何违反条例和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及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乙方工人必须持有符合苏州市行业规定的操作证、如系外来人员还必须持有苏州市公安局下属驻地警署办理的暂住证。凡是因为乙方工人上述证件不齐而造成的任何案件、事故、事件等刑事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及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3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 2.4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一切由于自身措施不力而造成的事故和责任。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1)如果发生事故,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乙方应通知甲方及发包方负责人,报告事故的详情;若发生死亡或重大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发包方负责人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甲方及发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发生事故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塔吊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docx

临颍县南苑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3#、7#、4#商业、地下车库 塔 吊 施 工 制 度 及 操 作 规 程 河南省金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 8 月 8 日

塔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遵照国务院、建设部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公司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确保起重机械在安装、拆除和使用中的安全,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起重机械 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移动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属于起重机械。 二、起重机械安(拆)单位职责 1、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应与使用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2、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检查相关资料、各机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器设备、线路等是否齐全、可靠和完整。严禁购买和使用淘汰、报废的设备和零部件。 3、起重机械安装前,应填写《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书面告之书》,连同起重机械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安装资质证书、作业人员资格证和安装施工方案,分别报辖区特检所备案。 4、起重机械安装前,按照本机《使用说明书》的各项规定,结合施工作业环境,制定专项安装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报监理单位审批,未审批的方案不得组织实施。 5、起重机械安装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施工工艺、服从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对安装作业的安全负责。 6、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由设备租赁单位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验收调试,并委托有关检测单位进行检验和检测。经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起重机械投入使用前,租赁单位应向使用单位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移交完整的安装工程资料(包括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防雷接地检测记录、安装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自检记录、检验、检测报告等)。 8、起重机械在使用中,设备租赁单位要组织设备技术、检修人员经常进行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每月大检查一次。确保起重机械的工作状态符合下列要求:(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批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9、起重机械在使用中发生隐患,要及时检修,要求检修时间不过夜。检修完毕,

塔吊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塔吊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及拆装单位基本情况 (1)出租方全称: 营业执照编号:有效期: (2)安装单位全称: 营业执照编号:有效期: 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有效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有效期: 二、本次出租设备的基本情况 三、双方义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2)设备进场前,双方应共同确定设备的型号、规格和安装平面位置。对多塔作业的,共同确定防碰撞措施。 (3)机械设备进场后由乙方安装调试并办理塔吊备案手续。经有关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设备安装、拆卸和顶升过程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和安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4)特种设备安拆、维修和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作业资格,持证上岗。(5)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6)发生事故或险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并按规定上报。 四、甲方责任与义务 (1)负责设备基础施工,并承担基础制作费用。 (2)提供安全可靠的电源,并承担电费。 (3)积极配合设备安装、拆除工作保证进出单路畅通。 (4)设备进场后的保卫工作原则上由乙方负责管理设备,如由设备零件被盗,由甲方协助调查,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5)负责向乙方进行进场前的安全总交底和设备安装、拆卸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

项目部塔吊管理制度

塔吊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塔吊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施工作业正常有秩序开展,确保塔吊安全管理制度有效落实,结合项目部工作实际,制定以下管理措施: 一、严格遵守塔吊安全操作规程,切实执行“塔吊十不吊”的相关规定,确保万无一失。 二、认真落实上、下班制度,塔吊司机、指挥员到岗时间不迟于(上午7: 00、下午1:00),如现场实际工作需要,以安全员调整的实际上、下班时间为准。上班期间必须在职在位,遇有加班任务必须无条件完成,确保各施工作业正常有序开展。下班应向主办施工员问清楚有无加班,如无加班作业,经主办施工员同意后方可下班。 三、工作中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和报告,塔吊司机、指挥员与工长、施工员、及其项目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保持好合作关系,指挥员必须现场走动,检查吊重、荷载、钢丝绳有无损坏。塔吊司机应经常检查塔吊有无异常,如有异常先停止使用,并向安全员报告,确保起吊过程的安全。 四、坚决杜绝塔吊司机、指挥人员向该施工区域内的各班组(或分包单位)收受钱物,保持良好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做事原则。 五、塔吊施工有闲时,也有忙时,闲时工资不减少,忙时工资不增加,如遇夜晚加班或通宵班,自行找持有特种作业证且技能过硬的人员临时顶替,对表现特别好的塔吊操作工、指挥工,项目部可以进行奖励,但奖与不奖,决定权在项目部,塔吊操作工、指挥工不得索要奖励。 六、塔吊司机、指挥人员离职,必须提前10日以上向项目部报告,因其它特殊情况不能上班到岗的务必事先请假,找持有特种作业证且技能过硬的人员临时顶替,确保塔吊使用并正常开展工作。

七、必须服从项目部管理,统筹协调工作。塔吊与塔吊之间相互配合帮忙,确保施工进度稳步推进。对不服从管理、工作中互相推卸责任、影响施工者进行处罚。 八、塔吊操作工从进入施工现场至塔吊操作室,必须戴好安全帽。 九、春节放假期间不计工资。 十、塔吊、指挥工的日常管理由安全组负责,施工作业情况由工长负责,安全主管姓名,电话是;各施工工长姓名电话。 十一、追责处罚规定: 1.塔吊吊运材料时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 严禁灰盘内或料斗或物料上站人起吊,对指挥工处以50元/次处罚。 料斗在材料吊运中超过料斗边缘,且未覆盖安全平网(或未采取其他安全措施)起吊,对指挥工处以50元/次处罚。 物料绑扎不牢起吊,对指挥工处以50元/次处罚。 2.未遵守上下班规定的:每次处罚100元,多次不遵守的,除处罚外将解聘, 工资在解聘后2个月内付清。 3.指挥工上班时间耍手机的,处罚50元/次。 4.塔吊操作工和指挥工未戴安全帽者,每一次处罚50元。 5.指挥工上班时间不得坐着指挥,处罚50元/次。 6.向施工区域内的各班组(或分包单位)索要钱物并收受钱物的,将按收受钱 物双倍金额进行处罚,在工资中扣除,累教不改者解聘,工资在解聘后2个月内付清。 7.夜晚拒绝加班的,项目部找人替班,替班人工资(不论多少)将从应加班人

塔吊管理制度整理版

清镇蓝洋港湾项目经理部 塔吊起重设备安全管理 制度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四分局 二0一三年六月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遵照国务院、建设部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公司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确保起重机械在安装、拆除和使用中的安全,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起重机械 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移动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属于起重机械。 二、起重机械安(拆)单位职责 1、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应与使用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2、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检查相关资料、各机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器设备、线路等是否齐全、可靠和完整。严禁购买和使用淘汰、报废的设备和零部件。 3、起重机械安装前,应填写《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书面告之书》,连同起重机械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安装资质证书、作业人员资格证和安装施工方案,分别报辖区特检所备案。 4、起重机械安装前,按照本机《使用说明书》的各项规定,结合施工作业环境,制定专项安装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报监理单位审批,未审批的方案不得组织实施。 5、起重机械安装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施工工艺、服从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对安装作业的安全负责。 6、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由设备租赁单位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验收调试,并委托有关检测单位进行检验和检测。经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起重机械投入使用前,租赁单位应向使用单位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移交完整的安装工程资料(包括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防雷接地检测记录、安装施工方案、安全技术

塔吊管理制度。

塔式起重机使用管理办法 及维护保养制度 天津富家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设备 .字 .第5号为加强起重机(以下简称塔吊及施工升降机)的全面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发生事故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塔吊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以租赁的方式提供给使用单位,本着“以客户为中心、以安全为基础、以服务为宗旨”十八字 方针,为使用单位做好服务,并负责塔吊的安装、拆卸、运输、 使用、操作、维修、保养和管理。 第二条使用塔吊单位负责塔吊的基础处理、轨道铺设以及塔吊附着时的配合工作,在起重作业时要有经过培训的、合格的专业人员 进行指挥;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超载、超速指挥,有 夜间作业要配备充分的照明设备。 第三条塔吊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制、机长负责制,多班作业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机长责任: 1、保证机械设备和附属装置随机工具经常处于整洁完好。 2、带领机组人员正确使用机械,发挥机械效能,按质、按量、按

时完成任务。 3、重视安全生产,模范遵守操作规程。 4、按时组织机组人员进行维护、保养及修理工作,保证机械设备 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5、正确及时填写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6、要组织好机组人员学习,不断提高文化、技术、政治素质。机组人员工作内容: 1、负责完成当班生产的一切工作。 2、负责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修理和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的填 写工作。 3、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执行“十字”作业方针。 4、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掌握操作设备的性能、构造,做到“四懂”、 “三会”。 第四条建立单机技术档案: 技术档案内容: 1、机械设备文件: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附属装置资料、工 具和易损件明细表。 2、机械设备安装、调试、试验、技术报告。 3、机械设备大修、保养和变更记录。

塔吊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 塔吊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年 ____ 月_____ 日

有效期: 有效期: 有效期: 承租方(甲方): 岀租方(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 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和 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岀租方及拆装单位基本情况 (1) 岀租方全称: 营业执照编号: (2 )安拆单位全称: 营业执照编号: 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 3. 双方义务 (1)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 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规章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 教育培训制度,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2) 设备进场前,双方应共同确定设备的型号、规格和安装平面位置。对多塔作业的,共同确 定防碰撞措施。 (3) 机械设备进场后由乙方安装调试并办理塔吊备案手续。经有关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经 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设备安装、拆卸和顶升过程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由乙方和 安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4) 特种设备安拆、维修和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作业资格,持证上岗。 (5) 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6 )发生事故或险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并按规定上报。 第2页共4页

塔吊的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一)大型施工设备的租赁规定 为确保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的大型施工设备完好及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处 于安全运转、环境影响达标。具体如下 1. 项目部需要大型施工设备时必须先申报公司设备科,由设备科统一安排调度。 2. 在公司设备不够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由设备科向外单位租赁。 3. 在征得公司同意后,项目部可提出推荐单位,在确保设备完好及安全、环境影响达标的前提下,由公司设备科出面签订合同。 4. 向外单位租赁的设备,归入公司设备管理围。 (二)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制定本使用规定。 1. 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2. 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3. 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4. 实习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5. 在非生产时间,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6. 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由公司设备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现场使 用的机械设备都必须标识、挂牌。 7. 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应该由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8. 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 9. 有单独机械操作者,该人员为机械使用负责人。 10. 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升降机),应任命一人为机长,其余为组员。 11. 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应将这类设备编为一组,任命一人为机组长,对机组所有设备负责。 12. 机长及机组长是机组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13. 在交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地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 14. 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房地产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15. 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16. 机械设备转场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损坏的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 (三)机械设备安装后启用验收检测规定 1. 设备启用验收前,项目部必须依照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方案实施,核对基础处理,安装要求,施工位置及安全、环境影响达标等方面工作。 2. 设备启用验收围划分 (1)大型设备40kN.m以上塔吊(包括40kN.m)、人货电梯、输送泵等。 (2)中型设备各种混凝土搅拌机、井架等。

塔吊安全管理制度(1)

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1、每台塔吊由塔基租赁单位按现场施工需要配备相应的司机,由主体施工队负责为各自施工区域内塔吊配备信号工,并负责配备指挥用品(对讲机、信号旗等)。上述人员应保持相对固定。塔吊司机、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上岗前将操作人员身份证及特种作业操作证上报项目安质部进行备案,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无证人员不得从事塔吊驾驶、信号指挥工作。 2、塔吊司机、信号工必须认真执行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群塔作业方案作业,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3、塔吊司机、信号工禁止酒后作业,并应合理排班,避免疲劳作业。 4、塔吊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十不吊”准则: ①被吊物体超出本机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吊 作业前,信号工应根据吊运材料选用相应粗细和长短的吊索绳,吊物重量不得超过钢丝绳、卸扣等吊索具的最大安全荷载、塔吊最大起重量或不同幅度相应起重量,但不得用过粗的钢丝绳吊运过轻的物件,避免轻物脱绳。 ②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吊 禁止用塔吊硬拉硬拽被卡在钢筋或混凝土中的机具、物料等;现场已浇筑的混凝土而未经完全拆卸的模板须撬松动方可吊运。

③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塔吊作业应保证足够的照明,如作业区域光线阴暗则不得进行吊运作业。 ④指挥信号不清不吊 塔司、信号工应加强沟通,语言应明确、精练、清晰;发音尽量标准,语调尽量平和;信号指挥一律使用对讲机,一经统一调频后应锁定频率,不得随意调换;为避免塔吊之间或其它信号相互干扰,信号工在发出信号时应先指明塔吊编号(如指挥1#塔起钩应发出“1#塔,起钩”命令)。 ⑤零散物件无容器、散物捆绑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吊 长、短钢筋或钢管不能混吊;吊运长钢筋时,吊点之间的钢筋不能呈现下弧状;长、大物资注意绑扎牢固;吊运料斗(包括空料斗)应采用四绳吊运; 1.5m以下的钢管、钢筋、拉钩、箍筋、扣件等零散物件须用料斗盛放,物料装码高度不得超出料斗边沿;空压机、电焊机、气瓶等须用吊笼吊装;氧气瓶、乙炔瓶必须分开吊;吊运废旧木枋、泡沫、塑料等垃圾,应加盖密目网以防垃圾飞出料斗。 ⑥吊物上站人、吊物下有人不吊 严禁利用塔吊吊人;起、落钩过程中,信号工应将处于吊物周边、下方等危险区域的人员清离危险区域后方可作业; ⑦吊索具不符合规定、重物边缘锋利无保护措施不吊

塔吊施工升降机租赁使用管理及资料要求

塔吊/施工升降机租赁使用管理及资料要求 1、公司对塔吊/施工升降机租赁实行审批制,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核,设备出场年限大于5年的不得租用;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资质资料齐全有效。 2、出租单位、安装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拆方案、应急预案等资料,上面必须签盖所属单位红色印章。 3、安装申报表、备案表及其有关资料报公司前,项目部设备主管人员必须按表格检查内容对资料进行审核检查,并签署检查意见:“齐全、有效”或“符合要求”,表格检查内容内有但不必要附资料时,在检查情况栏划斜杠“/”,或签署无。所附的所有资料须按检查表检查项内容顺序排列。 4、方案编制要求 (1). 编审批:安装/拆卸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均须为安/拆单位人员签字,不得打印,审批人必须是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部按方案报审程序进行方案审核上报(详见后附的《通知》)。 (2.). 内容:方案内容应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七条的要求编制(该条款中的第7款:计算书及相关图纸可不编入);方案须有目录;安装/拆除的内容不能简单于使用说明书的内容(项目部对照说明书核查);方案上应有塔吊/施工电梯安装平面位置图。 (3). 安全保障措施:组织机构必须健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具体人员和职责明确;安全管理措施里须有且不限于:安装前由安装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对安装人员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安装人员持有效上资格证上岗作业;安装过程中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现场指导、监督;安装时设立安全警戒区,禁止与安装/拆除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警戒区内;进场人员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超过四级大风、或下雨、中雪以上天气停止作业,若受天气及作业休息等因素影响中途停止作业时,应确保机位稳固可靠后方可停止作业;起重吊装时听从专人(要有具体人员)统一指挥,等。 5、在公司备案:报送安/拆方案的同时,按公司《安全管理备案制度》(陕华建[2013]22号)(文件附后)的附表4《特种设备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概

塔吊运行管理制度

塔吊运行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塔吊的安全管理,确保塔吊的安全运行及职工的人身安全,同时能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塔吊司机及地面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十不吊制度; 2、塔吊不得擅自使用,对非操作人员使用塔吊,罚款50-100元/次,出现后果自负; 3、开机必须服务到位,服从工程需要,听从地面指挥人员调度,不准无故不上班,规定上班期间如需请假,应提前征得主管人员同意; 4、塔吊不得超负荷运转、作业,操作人员不准擅自离开岗位,不能私自换人,否则对操作人员作出50-100元/次罚款处理; 5、项目部机械管理负责人每月检查不少于3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反映安全操作规程和塔吊保养规程的执行情况; 6、塔吊出现故障,应立即请作专业人员进行检修,检修人员要及时对故障进行修理,绝对不允许带病作业; 7、塔吊操作人员需做好“日常维修保养记录”,反映“调整、润滑、坚韧、纯洁、防腐”十字作业状况; 8、上班时间注意力应集中,不准开小差,做其他私事,私看小说。绝不允许随便离开或提前离开工作岗位;9、开机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开机日记,及时交代开机存在的问题,并通知机修人员及时排除故障; 严格按机械操作规程作业,不得马虎。 苗木供应合同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 苗木数量: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统统,枝条均匀、丰润,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有关事项: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统统不破裂。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2米。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议: 一、 二、 三、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管理制为提高公司施工机械设备完好率、利用率,提高机械的作业程度,减轻作业人员的劳动程度,根据《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特制订本制度。 一、施工机械的管理 (一)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全公司的机械设备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机械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制订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指导、检查公司各项目部的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机械设备供应商的审定,建立设备台帐,定期组织设备检查、审核设备报废工作,负责机械设备的技术更新,幵展技术培训等工作。 (二)项目部机管员负责本项目部使用机械设备的管理。建立机械设备使用、运行台帐,检查机操工或维修工做好日常保养,故障修理、记录等工作,参与公司机械设备的检查。 (三)机械设备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接受公司和上级有关部门 的监督、检查,做好自身的安全保护工作,对所操作机械做好使用、保养调整,做好运转,保 养记录。 二、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一)凡量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手续齐全,设备性能良好。进场检验合格后,由检验人员签字,方能使用。 (二)作业区要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有关安全警示牌等标牌。 三)使用机械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

调换工作、经常出现操作原因造成事故的或不适宜继续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员应收回操作证。 (四)机械设备的保养和修理 1、塔吊的基础施工和安装、拆除应符合原制造厂规定,施工前要有书面交底,资料齐全、经验收合格后方准安装。安装完成后对塔吊进行四方验收,其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超高限位、超重限位,变幅限位和吊钩防脱钩保险)必须齐全可靠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使用前对塔吊司机信号指挥进行书面交底。 2、砼搅拌机:离合器、钢丝绳符合规定要求,保险持钩齐全,清洁润滑良好,运转正常,持证操作。 3、砂浆搅拌机:全机清洁润滑,防护罩盖齐全,运转正常。 4、木工机械:外露传动部分有防护罩,无带病运转。 5、钢筋机械:外露传动部位有防护罩,运转良好。 6、电焊机:有防护罩,焊钳及绝缘良好,有接线桩。 (五)机械设备报废制度 凡超过期限的设备,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实行产品报废制度。由项目部根据机械设备报废单,报公司质量安全部审核后,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进行销帐。 三、大型设备装拆制度 由于塔式起重机机身较高,其稳定性就较差。操作不当或违章装、拆极有可能

塔吊施工升降机租赁使用管理及资料要求

塔吊/施工升降机租赁使用管理及资料要求1、公司对塔吊/施工升降机租赁实行审批制,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核,设备出场年限大于5年的不得租用;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资质资料齐全有效。 2、出租单位、安装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拆方案、应急预案等资料,上面必须签盖所属单位红色印章。 3、安装申报表、备案表及其有关资料报公司前,项目部设备主管人员必须按表格检查内容对资料进行审核检查,并签署检查意见:“齐全、有效”或“符合要求”,表格检查内容内有但不必要附资料时,在检查情况栏划 斜杠“/”,或签署无。所附的所有资料须按检查表检查项内容顺序排列。4、方案编制要求 (1). 编审批:安装/拆卸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均须为安/拆单位人员签字,不得打印,审批人必须是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部按方案报审程序进行方案审核上报(详见后附的《通知》)。 (2.). 内容:方案内容应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七条的要求编制(该条款中的第7款:计算书及相关图纸可不编入);方案须有目录;安装/拆除的内容不能简单于使用说明书的 内容(项目部对照说明书核查);方案上应有塔吊/施工电梯安装平面位置图。 (3). 安全保障措施:组织机构必须健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

员等具体人员和职责明确;安全管理措施里须有且不限于:安装前由安装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对安装人员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安装人员持有效上资格证上岗作业;安装过程中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现场指导、监督;安装时设立安全警戒区,禁止与安装/拆除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警戒区内;进场人员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超过四级大风、或下雨、中雪以上天气停止作业,若受天气及作业休息等因素影响中途停止作业时,应确保机位稳固可靠后方可停止作业;起重吊装时听从专人(要有具体人员)统一指挥,等。 5、在公司备案:报送安/拆方案的同时,按公司《安全管理备案制度》(陕华建[2013]22号)(文件附后)的附表4《特种设备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概况备案表》填报资料、签盖项目部印章,同时加附表格要求的附件资料复印件。 6、项目部资料收集 (1). 出租单位资料 ①.营业执照:应按规定的时间年检,在有效期; ②.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 ③.有非生产厂家生产的标准节、附墙件等构件的,需提供有关生产检验合格证明; ④.设备进场前,项目部与出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协议书参照集团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标准》附录F《施工企业与特种设备租赁企业安

塔吊管理制度

第一章塔吊拆装管理制度(实用) 一、塔吊拆装质量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塔吊的拆装作业,必须由具备安装资质的专业队伍和专业人员承担,一般人员不得参与。 2.拆装作业必须符合6067-85《起重机械安装规程》和5144-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之要求。 3.拆装作业应严格遵照产品说明书的技术标准和作业规程进行作业,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4.设备基础的施工(塔吊轨道的铺设)要符合各种机型的技术要求,严格按原厂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5.重新安装的设备,安装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参与人员认真研究图纸和熟悉安装使用说明书,并对设备及其零部件进行技术性检查,确认达到要求后方可安装。 6.设备安装完毕后,要按规定进行调试,对安全装置进行可靠性试验,对整机要进行负荷试验,全部验收资料要记录存档。验收和试验都应遵照《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施行。 二、塔吊拆装安全管理制度 1.塔吊的拆装作业,必须由具备安装资质的专业队伍和专业人员承担,一般人员不得参与。 2.安拆作业前,承接单位要召集工程技术、安全部门人员一同勘察现场情况,协商制定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3.大型机械的拆除安装,对参加拆装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遵守拆装程序,拆装时要有安全监管员和技术负责人在场指挥。 4.大型机械的安装拆作业,应遵守电气、机械、高空作业安全规程,防止触电、坠落、挤伤等事故。 5.安装完毕的设备,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之要求,并通过公司或政府部门验收后方准予使用。

三、塔吊拆装前零部件检查制度 1.塔吊在安拆之前,要先检查机械的金属结构部件应无严重腐蚀、弯曲变形、焊缝不开裂。工作爬梯、防护栏杆安全可靠。 2.要检查安全保护装置完好无损,各联接螺栓、销轴、配线、钢丝绳、塔吊压重配重的数量或长度完整齐全,无损坏。 3.检查齿轮、滑轮、连轴器、减速器、制动器等机械零部件外观完好,固定牢靠,没有裂纹损伤。 4.检查各电气线路、电缆、集电器、电阻器、开关、接触器等电气部件符合使用要求,电机绕组以及线路绝缘电阻≥0.5MΩ。 5.检查随机工具以及使用的麻绳、吊索、吊环、卸甲、手拉葫芦等工具齐全牢固,完好无损,确保安全可靠。 6.拆卸完毕,要清理、保养好机械设备的各种零部件,并保管堆放整齐。 四、塔吊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拆、装塔吊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及行业标准和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要求进行。 2.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拆、装工艺和方案,并严格按工艺和方案要求组织交底、实施。 3.参加起重设备拆、装作业人员,应认真学习拆、装工艺方案,掌握本岗位、工位作业要求。 4.在起重设备拆、装过程中,应由拆、装指挥人员统一指挥,并做好安全监护工作(作业区应悬挂警示标牌)。 5.拆、装进场前,查看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道路、安全措施等以及现场配合准备工人情况,具备拆、装条件方可组织人员进场。 6.参加拆、装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由拆、装指挥作施工过程工艺、方案交底;机电工长作拆、装过程安全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2019版本塔吊租赁合同范本.doc

塔机(提升机)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现场实际情况等有关法规规定, 甲、乙双方就起重机械租赁事宜进行平等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一致合同约定,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建筑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结构及层高: 4、双方现场代表确认: 甲方指派__________联系电话;乙方指派___________联系电话,为驻现场代表,负责租赁机械设备进出场相关文件的签收,结算等资料的最终确认。 第二条、租赁机械设备的品名、规格、数量、设备状况: 序号:; 起重机械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生产年份:年月日; 已实际使用时间:年; 数量:台;

独立高度:米; 臂长:米 第三条、甲方资质要求和租赁机械设备资料: (一)、甲方必须具有工商注册的法人资格,并符合国家建筑起重机械出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出租的机械设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市场准入要求,并向乙方出具以下相应的证明文件和档案资料: 1、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2、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3、起重机械产品合格证明材料(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4、制造监督检验证明(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5、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前者验原件后者提供复印件); 6、安装使用说明书(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7、起重机械验收使用许可证(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8、设备履历资料: (1)定期检验报告; (2)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定期维修保养记录。 第四条、租赁期限: 1、根据工程情况,租赁期限暂定为___个月,自______年月日至______年月日止(从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移交全部资料并办理完使用登记证后之日至工程完工乙方通知拆除之日止)。

塔吊、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安全管理办法

编号:SY-AQ-03744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塔吊、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 安全管理办法 Safety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tower crane, construction elevator and material hoist

塔吊、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安全管 理办法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必须购买合格的安全设施产品,严禁购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项目部在购买前,向工程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经工程管理公司审批后方可购买,购买后的发票,经工程管理公司签字,方可入帐。(2)各种安全设施在使用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不经项目安全员同意,不得随意拆除。 (3)机械设备的使用贯彻谁用谁管,管用结合的原则。大中型机械设备实行定人定机,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实行一人多机。(4)特种作业人员由公司劳动人事处统一建档管理,每台设备需配备足够数量的操作工,严禁无证人员、临时人员操作,操作工必须定期接受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5)严格执行操作工持证上岗制,机械操作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

程和保养规程,要做到正确操作、精心保养、合理使用,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并做到“三好”、“四会”(管好、用好、修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违章作业。 (6)机械操作工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指挥,对于施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工有权拒绝执行。 (7)机械设备必须经常进行保养,贯彻谁用谁管,以养为主,以修为辅的原则,机械设备的维修由设备租赁公司负责,工程管理公司组织协调。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塔吊租赁协议书

塔吊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乙方): 承租方(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在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设备租赁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4设备概况(见下表)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根据工程情况,租赁期限暂定为: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注:开始计费时间以甲方出具的机械设备开工使用通知书日期起至工程完工甲方通知拆除之日终止。如若使用时间超出合同规定时间,则以实际发生时间计算,租赁费用及其它合同条款不变。) 第三条设备租赁取费标准 3.1设备进出场费:16000 元/台。(大写:壹万陆仟元整)(包含基础底脚螺栓及预埋件材料费用)。 3.2设备租赁费:16000 元/月/台。(大写:壹万陆仟元整)详见1.4条款。

3.3以上塔吊单价均含进出场运输费、装卸费、安装人工费、加节、顶 升、附墙、检测费、租赁费、管理费、利润、风险、安全文明等一切费用, 租赁期内不得调整任何费用。 3.4如遇到以下原因,甲方向乙方发出暂停使用租赁设备通知的,在此期间甲方不支付租金:(1)社会停水、停电;(2)冬季停工期间;(3)政府性原因;(4)其它特殊原因。 3.5租赁费起算时间以甲方下达的的机械设备启用通知书之时计算(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时间 内进行设备的安全检测和备案,否则不予计取租金。甲方认为工地已不需要租赁塔吊设备,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向乙方发出短信、传真、书面通知单等方式通知乙方不再租赁该设备,该租赁设备的租期此时即为届满,租金从甲方通知乙方不再租赁该设备之时起自动停止计算,租赁时间截止到甲方通知乙方前一天。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 4.1设备进出场费:设备安装调试合格验收合格后,承租方即一次付清。 4.2设备租赁费垫付至主体封顶(5#楼13层施工完毕,支付3万元整租赁费;8#楼13层施工完毕支付2万元整租赁费)。乙方主体工程封顶后,确定塔机不再使用,甲方提前通知乙方拆除塔机,双方结算完毕无异议,乙方将塔机拆除完毕后,甲方在一个月之内付清塔机租赁费,否则甲方需支付乙方违约金。最后使用不足整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折算,计算办法:月租费除以当月日历天数换算成日租金,乘以实际使用天数。 第五条出租方的责任 5.1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的相关规定,提供塔吊产权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已登记办理备案手续,使用符合要求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国家命令淘汰和报废的产品。 5.2乙方负责塔吊的安装、拆卸与运输,机械设备运输费用及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在装、运、卸及安装拆除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以及其他责任自行承担,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保证在7日内将塔机安装调试合格,并通过工程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一次性验收合格。乙方未按规定时间进场,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违约金1000元/台/天。 5.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塔吊设备是其所有的或有权处分的设备,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30000元。 5.4按甲方书面通知时间按时组织设备进场,保证施工生产需要。 5.5按甲方通知时间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塔吊基础施工图纸,所有技术质量保证措施均由乙方负责,负责现场指导塔吊基础地脚螺栓及其他固定件的预埋工作。 5.6提供与本台设备有关的符合要求的技术资料(检测、备案及安拆方案及相关资料)。 5.7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四至十四条相关内容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塔吊运行管理制度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塔吊运行管理制度 为加强设备工作的管理,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处于安全工作状态,按照工作程序从设备的安装(拆除)、检测、使用、保养、维修和报废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设备的管理 1、1使用的设备其生产厂家必须证照齐全,具备生产设备的资质,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1、2 设备进场后,建立设备台帐,登记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1、3 大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使用说明、技术和安全性能等资料,应报质安部备案,利于设备规范管理和安全工作检查。 2 、设备的安装和拆除 2、1 大型设备(指塔机、外用电梯、整体提升脚手架等)的安装(拆除),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表》报公司总工程师、质安部负责人以及相关单位的审批。 实行大型设备安装前书面告之制度,应填写《大型机械设备安装书面告之书》,连同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安装资质证书、作业人员资格证和安装施工方案,报辖区安监站备案。 一般设备指钢筋机具、切割机、电焊机、搅拌机、园盘锯等,其安拆可以不报,由项目安检部门自行组织实施验收。

2、2 大型机具安装(拆除)前,要由技术负责人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强调作业要求和安全纪律,并将交底情况作好记录,参加人员均签字确认。 2、3大型机具安装(拆除)方案经审批后,由具有安拆资质的单位和具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负责安装或拆除。 2、4大型机具安装(拆除)作业时,作业人员要穿戴劳动安全保护,划分安全作业区域,有专人监护和维持现场秩序,非作业人员禁止进入。 3、设备的检测和验收 3、1大型机具安装完毕后,对设备进行试运行,检测各种安全装置、传动装置、接地设施、锚固设施、动力系统、控制器等是否灵敏、安全、可靠;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调试、修正。 3、2 大型设备试运行正常后,将方案和资料报市特种设备检测所,由“特检所”按照检测项目和技术规范要求,对设备进行系统的检测、调试,经验收合格,颁发特种设备许可证,方可投入使用。 3、3 大型设备的使用登记,由使用单位向设备管辖的所在地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申报,并报送规定的资料和填写登记审批表。 3、4 项目部负责大型设备的安拆工程资料的管理,包括设备安拆施工方案、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防雷接地检测记录、安

塔吊安全管理制度及人员职责

塔吊安全管理制度及人员职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市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条例的规定,为确保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编制依据 (1)《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2)《特种设备安全监查条例》国务院549号令 (3)《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空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92号 (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 第三条:本塔吊安装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适用范围为彬县行政中心2#办公楼工程塔吊安装及使用过程中。 第四条:本工程项目现场应按照本管理制度,实行层级管理,层级实施,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二章工程慨况(见本工程《塔吊安装施工方案》 本工程为彬县义门镇精准扶贫集中安置小区,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共九栋,建筑高度为18.6米,砖混结构。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总建筑面积约为53000㎡。 第三章塔式起重机安装安全组织架构图及各成员岗位职责

第四章塔式起重机安装及及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机械安全使用责任规则 起重机械的正常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起重机具的管理,保证起重机具能保持良好的正常操作,特制订以下责任制度。 1、机械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用具。 2、项目部每十天检查一次,主要是操作规程,机械性能和保养情况。 3、班组机修人员必须每天上下班前对所有机械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纠正 和整改。 4、要检查机具防护装置,对没有达到标准或要求的,必须及时整改。 5、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落实,并要进行复查和抽查工作。 6、机械损坏,要有专职机械修理人员负责修理,严禁违章 二、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持有上岗证,作业时必须精神集中。 2、接班时,应对控制器、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安全装置及各润滑点润滑状态进行检查,并进行一次空载试验,检查起重机各运行机构的工作状态。 3、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断续鸣铃或报警。吊臂下、起吊物下方不得有人。 4、操作者必须服从司索指挥,按司索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严禁起吊物件在人头上越过。 5、有下列情况不准起吊:起吊物体超载或重量不清;堆积物体捆绑吊挂不牢;起吊物体上有人或有浮置物;工作场地昏暗;不准斜拉、斜吊物品;有爆炸可能性的危险的物品;禁止用于拔桩类似的作业;。 6、不准利用极限装置、急停开关停车。 7、不准在工作过程中进行调整和维修机械等作业;维护保养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挂上维护标志牌或加锁。 8、开关主电源前或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手柄扳回零位。起重物件未放下,操作者不准离开操作岗位。 9、当起重机作业结束时,应将塔机回转机构松闸,吊钩升起,小车停在臂架端部(即最大幅度处),并关闭总电源;当风力达到6级时,应停止塔机的使用。并关闭总电源。 10、严禁将起重机上的安全装置“人为短接或任意调整”。 11、做好交接班记录,在操作中发现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严禁起重机带故障运行 三、起重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1、司索工必须熟悉各类起重机的安全规程和动作特性,并具备绑扎、吊挂知识,熟悉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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