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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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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促进公司的安全文明生产,充分发挥各级人员的管理职能和检修、运行的工作职能,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到位,使设备管理规范化,保障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缺陷的分类、处理原则、处理程序及考核标准。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计划消缺工作的要求及考核标准。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自备电厂各部门设备缺陷管理及计划消缺工作。

3 职责

3.1安技部

3.1.1负责缺陷的发现、处理及计划消缺工作执行情况等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等管理。

3.1.2负责重大缺陷处理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审核。

3.1.3负责设备消缺情况统计、消缺率、消缺及时率的认定。

3.1.4负责对缺陷登记的准确性认定。

3.1.5 在月度安全经济分析会上,负责对设备的消缺率、消缺及时率进行通报,并提出考核意见。

3.1.6负责周检修计划、月度检修计划的编制与下发,负责对周检修计划与月度检修计划情况的统计、汇总及考核。

3.1.7 负责对二类及以上的缺陷进行确认。

3.1.8各专工及时组织和开展设备分析,掌握设备运行及检修状态,有针对性进行设备的整治和检查,每月出具设备状态分析报告。

3.1.9各专工每周四负责对本专业的设备消缺率、及时性进行统计检查汇总,周四检修平衡会进行落实,在周一生产例会通报消缺情况和考核意见。

3.1.10对因客观条件不具备无法处理(待修状态)的缺陷,组织协调处理,具备条件后及时安排消缺计划。

3.1.11 对二类及以上待修状态的缺陷制定处理方案和处理计划。

3.2发电部

3.2.1 值长在生产早会对前一天消缺情况进行汇报。

3.2.2 值长对发现的重大缺陷,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专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防缺陷扩大。同时,应及时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

3.2.3 对于缺陷的处理情况,值长、主值应及时记录并汇报有关领导。对于检修人员由于配合及到位不及时、联系困难等情况,值长应该及时汇报部门主任和安技部主任。

3.2.4 负责所管辖设备的巡检,发现缺陷及时通知检修并在MIS系统中分类登记。

3.2.5 积极配合检修部缺陷处理安措的执行、缺陷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3.2.6 对于夜间缺陷,可根据生产需要通知检修部相应班组进行处理。对难以界定消缺专业的缺陷,实行检修首问负责制,检修部内部进行协调。

3.2.7 发生二类及以上的缺陷通知安技部相应专工及点检,做好事故预想,防止缺陷扩大,避免事故发生。

3.2.8 负责周检修计划与月度检修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汇总,每周四12时前,每月5日12时前向安技部上报周(月)消缺率、消缺及时率(遇节假日时顺延)。

3.3 燃运部

3.3.1 负责所管辖设备的巡检,发现缺陷及时通知检修并在MIS系统中分类登记。

3.3.2 积极配合检修部缺陷处理安措的执行、缺陷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3.3.3 对于夜间缺陷,可根据生产需要通知检修部相应班组进行处理。对难以界定消缺专业的缺陷,实行检修首问负责制,检修部内部进行协调。

3.3.4 发生二类及以上的缺陷通知安技部相应专工及点检,做好事故预想,防止缺陷扩大,避免事故发生。

3.3.5 负责周检修计划与月度检修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汇总,每周四12时前,每月5日12时前向安技部上报周(月)消缺率、消缺及时率(遇节假日时顺延)。

3.4 检修部

3.4.1 负责设备缺陷处理及计划消缺工作,并将夜间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集控室值长处,并确保值班期间通讯畅通。

3.4.2 缺陷联系实行首问负责制,当缺陷联系及消除过程中涉及其他专业时,检修部内部联系解决。3.4.3 定期认真查阅MIS系统中登记缺陷,根据缺陷的登记情况,合理组织安排消缺。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的缺陷,由检修部说明原因上报安技部批准,并做好技术方案。

3.4.4 负责编制重大缺陷的处理方案,经安技部批准后实施。

3.4.5 根据设备健康状况及要求及时申报备品备件计划。

4 缺陷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专用术语定义

4.1.1 设备缺陷:影响机组主辅设备和公用系统安全经济运行及危及人身安全的异常现象。

如振动、位移、磨擦、卡涩、松动、断裂、变色、过热、变形、异音、泄漏、不准、失灵、

安全消防和防洪设施损坏,以及由于设备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等。

4.1.2 设备缺陷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零、一、二、三、四类:

4.1.2.1 零类缺陷:即紧急缺陷,是指危及主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如不及时消除或采取应急措施,在短时间内将造成停机、甚至全厂停电或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缺陷。

4.1.2.2 一类缺陷:是指危及安全生产或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响机组正常出力或正常参数运行,属于技术难度较大,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必须通过技术改造、更换重要部件或更新设备,通过机组大小修才能消除的缺陷。

4.1.2.3 二类缺陷:是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了不影响主设备出力和正常参数运行,但不及时处理将威胁到主、辅设备安全运行,处理时需要减负荷、切换设备运行或隔离系统,需要及时组织处理的缺陷。

4.1.2.4 三类缺陷:指发电主、辅设备及公用系统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在机组运行中可以消除,处理时不影响机组出力及负荷曲线,或者仅需简单切换或隔离,处理简单的缺陷。

4.1.1.5 四类缺陷:即非生产设备及系统运行无法处理,需要检修处理的缺陷。

4.1.3 重复缺陷:是指计划检修的设备在检修周期(解体检修后180天,一般检修90天)发生两次及以上性质相同的缺陷,或者非计划检修的设备由于消缺质量原因导致同一设备在一月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性质相同的缺陷。

4.2 缺陷处理流程

4.2.1 运行人员巡检发现缺陷后,在MIS系统分类登记缺陷。二类及以上缺陷同时通知检修部和安技部相关人员。

4.2.2 各检修班组根据缺陷的类别和紧急程度组织消缺。

4.2.3 根据缺陷单或检修计划,由检修人员办理工作票,开始实施消缺工作。

4.2.4 各检修班组消缺完成后,通知当值运行人员验收确认。

4.3 设备缺陷处理原则

4.3.1 零类缺陷(紧急缺陷):发现紧急缺陷后,运行采取措施,确保安全,防止缺陷扩大和事故发生。通知相关部门专工,按调度程序汇报,同时汇报相关部门领导及厂领导。由厂部组织进行抢修和进一步方案的实施。检修部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现场,立即组织消除设备缺陷工作(以下简称消缺)。此类缺陷发生后,检修部必须组织人员进行连续不间断处理,尽量缩短消缺时间。

4.3.2 一类缺陷:由安技部、检修部、发电部和燃运部共同组织人员制定缺陷消除方案和防止缺陷扩大的措施,经厂领导批准后,落实到计划检修项目中。

4.3.3 二类缺陷:由检修部提交工作票,运行安排倒换设备,隔离系统,检修安排进行处理(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在保证负荷的前提下进行消缺工作)。

4.3.4 三、四类缺陷:由检修部在设备运行条件允许时组织消缺。

4.3.5 对于登记的缺陷,检修、运行有异议时,应该及时配合进行复查,确实达不成统一意见,由安技部组织确认。检修人员不能擅自填写该缺陷错误或不存在的意见。

4.3.6 缺陷处理完毕后,如有系统变动或需要运行注意的事项,应该填写检修交待。

4.3.7 对于暂时不能处理的缺陷,检修部向安技部提交待修申请,经安技部确认同意后转为待修,将该缺陷挂起。

4.4 消缺及时性要求

为尽快恢复设备健康运行状态,对消缺进行统计、分析和对比,判断设备缺陷管理水平,限定各类缺陷的消除时间如下:

4.4.1 运行将缺陷通知检修人员后,检修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要求白天十五分钟内、夜间二十分钟内到达现场),没有到达者,属于消缺不及时缺陷。

4.4.2 运行认为检修未及时处理的缺陷,统计为消缺不及时缺陷,报安技部专工认定。

4.4.3 因客观条件制约无法在规定时间处理完的缺陷,应经安技部专工在MIS系统中确认,不统计为未及时处理缺陷。安技部积极组织协调,落实消缺条件,待具备消缺条件后,由安技部专工安排进周计划,检修部应在计划的时间内处理完。

4.4.4 各类缺陷的限时如下:

4.4.4.1零类缺陷:立即组织,不间断处理。

4.4.4.2 一类缺陷:需在停机或计划检修中处理,按计划时间控制。

4.4.4.3 二类缺陷:限时在2小时内开工,具备消除条件的在8h内消除。

4.4.4.4 三、四类缺陷:具备消除条件的在48h内消除。

上述时限包含办理工作票和运行隔离措施的时间,未在规定时限内消除缺陷属于消缺不及时缺陷。

4.5 缺陷责任认定

4.5.1 运行发现缺陷及时性认定

运行人员巡检过程中对下列缺陷应及时发现,如因发现不及时而产生后果的要对此承担责任,由安技部进行认定,并提出考核意见。

4.5.1.1 生产现场存在的,凭人的视觉、触觉、嗅觉、听觉可直接发现的缺陷,如现场的跑、冒、滴、漏等缺陷;

4.5.1.2 因运行操作原因而产生的缺陷。

4.5.2 登记缺陷的准确性认定

4.5.2.1 保证缺陷登记的准确性,对于登记错误的缺陷或无法辨识的缺陷,由安技部进行缺陷登记的准确性认定,提出考核意见进行考核。

4.5.2.2 对于登记的缺陷,检修人员认为属于不存在的缺陷,由安技部进行认定,认定为确实不存在的缺陷,由安技部专工提出考核意见进行考核。

4.5.3 检修质量的合格性认定

4.5.3.1 因检修质量不合格而重复发生的缺陷,由安技部进行认定,认定为检修质量不合格,由安技部专工提出考核意见进行考核。

4.5.3.2 因检修质量不合格而引发的其它缺陷,由安技部进行认定,认定为检修质量不合格,由安技部专工提出考核意见进行考核。

4.5.4 检修发现缺陷及时性认定

4.5.4.1 现场设备存在影响安全的隐患,在检修过程中能够发现但未能及时发现而引发的缺陷,由安技部进行认定,认定为检修发现缺陷不及时,由安技部专工提出考核意见进行考核。

4.5.4.2 在设备解体检查后,对已存在的缺陷能够发现而未能及时发现的,由安技部进行认定,认定为检修发现缺陷不及时,由安技部专工提出考核意见进行考核。

4.5.5 检修消缺及时性认定

按缺陷分类限时要求执行。

4.6 设备缺陷管理程序

4.6.1 设备缺陷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由主值(或班长)核实后在MIS系统中登记缺陷。白天对于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缺陷需电话通知检修部;晚上对于不能过夜的缺陷必须电话通知检修部;晚上对于可以过夜的缺陷在MIS系统中登记缺陷,由检修部白天上班后收集。其中零类缺陷、一类缺陷、二类缺陷根据紧急程度电话通知相关部门并汇报厂领导。

4.6.2 设备缺陷消除

——检修部应明确专人每天查阅MIS中缺陷,每日9:00前和16:00对MIS系统中的缺陷进行专工确认,并指派班组消缺。缺陷在专工确认状态不能超过18小时。班组接到专工指派的缺陷后,根据设备缺陷的紧急程度安排处理。

——检修部接到值长的消缺通知后,白天15分钟、夜间20分钟内到现场。

——运行应为消缺提供方便,包括设备及系统的隔离、切换等。检修部办理工作票时,运行人员认为暂时无法办理的,应在值班记录中记明。

—— 检修部消缺结束,经验收合格后,由检修部及时在MIS 系统中提交验收申请,发送到运行验收,根据需要向运行填写检修交待。检修改变原系统或者技改,应该在提交验收时提供系统图,并说明运行方式。

4.6.3 设备缺陷验收

—— 检修部提交验收申请后,运行主值(或班长)应在当班内进行验收。 —— 缺陷验收不合格的,检修应查明原因重新消缺后再验收。

—— 消缺后,暂不具备试运和验收条件的,运行主值(或班长)对MIS 中的缺陷先验收,并在运行日志中记录,待设备投运后如有问题再在MIS 系统中填写缺陷。

—— 由于各种原因暂时无法消除的缺陷,检修部提出待修申请,经安技部确认后转为待修缺陷。 4.6.4 设备缺陷统计及报表

—— 设备缺陷统计以月为单位,每月第一天的0:00作为上月设备缺陷统计截止时间; —— 设备缺陷统计按专业分类,统计下列指标:各类缺陷消缺率、各类缺陷比率、消缺及时率、重复发生缺陷条数、检修周(月)计划完成情况统计。

—— 属于跨月试运行不合格的缺陷,在下个月进行统计,在分析上报时注明;

—— 因客观条件制约无法在规定时间处理完成的缺陷,经安技部确认,重新确定消缺完成时间。 4.7 缺陷管理主要指标

4.7.1 零(一~四)类缺陷比率=

缺陷总数

类缺陷数

四一零)(~×100%

4.7.2 零(一~四)类缺陷消缺率 =

缺陷总数

四)类已消除的缺陷数零(一~×100%

注:缺陷总数包括挂起缺陷,一类缺陷消缺率按检修周期统计,其他按月为周期统计

4.7.3 消缺及时率=

缺陷总数

及时消除的缺陷数

×100%

4.7.4 重复缺陷发生率=

缺陷总数

重复缺陷数之和

四类零)~~(×100%

5、计划消缺工作管理及要求

5.1 计划消缺工作指依据消缺计划有计划的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和经济性,确保

机组长周期安全经济运行。

5.2 计划消缺工作处理原则:列入周(月)计划的消缺工作,检修部按照计划时间提前一日提交检修工

作票,运行在接票后在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前布置完安措并具备开工条件,检修按计划进行消缺。制粉

系统计划消缺工作由发电部根据运行参数情况及负荷情况提出进行时间,前一日15:30前告知检修部。检修部在接到发电部的通知后,及时做好人员及工器具等准备工作,提交工作票,工作票批准之后立即

进行计划消缺工作,缩短设备退出运行及备用时间。

5.3 计划消缺工作时间要求

计划消缺工作时间从工作票批准时间算起,到工作票终结,设备恢复备用状态为止。制粉系统计划

消缺工作值长批准工期依据制粉系统计划消缺工作规定时间为准。具体时间见附表(注:在计划消缺工

作中若发现其他缺陷需延长检修时间时需向安技部申请批准)

6 检查与考核

6.1 消缺率考核

6.1.1消缺率要求:紧急缺陷月度消缺率达到100%,每降低1%考核200元。一类缺陷消缺率(按检修周期统计)达到100%,每降低1%考核200元。二、三、四类缺陷月度消缺率达到95%,每降低1%考核200元,每升高1%奖励100元。

6.1.2 月计划完成率要求达到95%,每降低1%考核200元,每升高1%,奖励100元。

6.1.3 发生重复消缺缺陷,每条考核200元。

6.2 检修消缺及时性考核

6.2.1月度消缺及时率要求达到90%,每降低1%考核200元,每升高1%,奖励100元。

6.3 发现缺陷及时性考核

6.3.1 生产现场存在的,凭人的视觉、触觉、嗅觉、听觉可直接发现的缺陷,如现场的跑、冒、滴、漏等缺陷,运行巡检未发现,经检修部检修人员、安技部点检员及专工发现的,每条缺陷考核50-200元。

6.3.2 因运行操作原因而产生的缺陷,每条缺陷考核50-200元。

6.3.3 现场设备存在影响安全的隐患,在检修过程中能够发现但未能及时发现而引发的缺陷,每条缺陷考核100-500元。

6.3.4 在设备解体检查后,对已存在的缺陷能够发现而未能及时发现的,每条缺陷考核100-500元。

6.4 登记缺陷的准确性考核

6.4.1 为保证缺陷登记的准确性,对于登记错误或描述不清无法辨识的缺陷,每条缺陷考核20元。

6.4.2 对于同一条缺陷重复登记者,考核50元/条。

6.5 消缺质量的合格性考核

6.5.1 因消缺质量不合格而重复发生的缺陷,每条缺陷考核50-500元。

6.5.2 因消缺质量不合格而引发的其他缺陷,由安技部专工进行认定,每条缺陷考核50-500元。

6.6 待修缺陷的考核

6.6.1 转为待修状态的缺陷,安技部在检修周期内未组织协调具备消除条件的,每条考核100元。

6.6.2 待修状态的缺陷,具备消除条件后,安技部未及时安排计划进行消缺的,每条考核200元。

6.7其他

6.7.1 在MIS系统中未及时进行缺陷流程确认的,考核50元/次。

6.7.2 计划消缺工作超过规定时间的,超出时间考核100 元/小时。

6.7.3 省调批准进行的消缺工作,超过省调批准时间的,超出时间考核200元/小时。

6.7.4 非客观条件制约,运行未在计划开工时间前布置安措,具备开工条件者,每次考核200元。

7 附则

7.1 本制度由安技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7.2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8 附录

附录1:月度缺陷统计表,月计划完成情况统计

附录2: 制粉系统计划消缺工作时间标准

附表一:

中国铝业兰州分公司自备电厂缺陷月统计表

中国铝业兰州分公司自备电厂月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

附表二:

制粉系统计划消缺工作时间标准

锅炉专业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

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企业制度 Q/JWRD-2.6.72-20 13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2006-1发布2013-5修订实施

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提出。 本制度的起草部门:设备动力部。 本制度的主要起草人:张守山 本制度的主要审定人: 时贞坤、孟广才、赵新本制度的批准人:王允来 本制度由设备动力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一、目的意义 为加强发电设备缺陷工作的管理,及时消除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规范缺陷管理流程,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力求实现机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生产系统设备缺陷管理的各项工作,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中如有与上级颁布的有关规定制度和指标相抵触时,应按上级指标执行 三、设备缺陷管理内容 1.缺陷定义: 设备缺陷是指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备用以及影响文明生产等异常现象。如设备的振动、位移、磨擦、卡涩、松动、断裂、变色、过热、变形、异音、泄漏、缺油、不准、失灵,附件的损坏、以及由于设备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等。 2.缺陷分类:

一类:需停机、停炉、发电机、变压组解列停用才能消除的缺陷。 二类:(1)需停辅机设备降低主机出力才能消除的缺陷。 (2)停用公用系统(水、煤、灰)才能消除的缺陷。 (3)需解除主机主要保护才能消除的缺陷。 三类:(1)需破坏主要辅机设备备用才能消除的缺陷。 (2)需切换设备、隔离设备系统才能消除的缺陷。 (3)正常运行情况下就能消除的缺陷。 (4)生活系统停电、停气、停水才能消除的缺陷。 四类:指发电主、辅设备及公用系统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在机组运行中可以消除,消除时不影响机组出力及负荷,属于可随时消除的缺陷。 重复缺陷:是指同类设备或设施在厂家规定或规程规定的检修周期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性质相同的缺陷。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设备缺陷管理的原则 3.1.1当设备存有缺陷时,不论是否影响到安全经济运行,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某某电厂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某某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程序,明确职责权限,及时消除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确保设备长周期、安全、经济和稳定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电厂生产区域所有设备设施消缺管理。 第二章管理与职能 第三条管理责任体系 (一)职能与分工 1. 生产技术部在分管生产副厂长领导下,是全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考核设备缺陷的处理,保证设备完好。 2. 发电运行部、设备维护部是分管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部门,对设备缺陷要从发现到消除进行全过程管理,保证设备完好。 3. 各管理、物资供应部要为设备缺陷管理做好服务工作 (二)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1. 每周生产调度会听取各部门生产情况汇报,掌握全厂机组运行情况及一、二类设备缺陷情况,及时协调消缺。 1

2. 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设备运行状况和存在的重大缺陷,安排各部门消缺,对设备重大缺陷提出指导性处理意见。 3. 组织总结、研究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提出完善管理的主导性意见。 4. 负责组织对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缺陷的诊断,对一类或重大缺陷决定是否停机、停炉处理。对消除重大或特殊设备缺陷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 (三)生产技术部 1. 是全厂设备缺陷管理的归口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指导设备缺陷的处理等管理工作。 2. 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与补充,并监督执行。 3. 掌握全电厂生产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对频发性和重大缺陷进行原因分析,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予以消除并汇报主管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4. 会同检修、运行人员,诊断一、二类设备缺陷,审核检修消缺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监督执行。 5. 审核和补充设备维护部提出的消缺计划及其安全技术措施。 6. 参与所有设备缺陷转类、开口审核。 (四)设备维护部 1. 设备维护部经理应全面了解机组运行状况,掌握缺陷的发现、消除和发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协调 2

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2816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制 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实用 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了规范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的管理,及时 消除缺陷,保证继电保护设备长周期安全稳定 运行,根据《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 法》特制定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的分类 1.1、已安装在现场尚未投运的装置缺陷; 1.2、投入运行(含试运行)的继电保护设 备在运行中发生的缺陷; 1.3、投入运行(含试运行)的继电保护设

备在定期检验或其它试验中发现的缺陷; 1.4、保护通道加工设备及已投运的继电保护设备的缺陷。 2 、缺陷定义及定级 2.1 、缺陷定义:在电力系统故障(接地、短路或断线)或异常运行(过负荷、振荡、低频率、低电压、发电机失磁等)时,保护装置的动作不符合设计、整定、特性试验的要求,不能有效地消除故障或使异常运行情况得以改善;装置异常退出运行或不正确动作(包括误动及拒动);其他影响装置正常运行的异常现象。 2.2 、设备缺陷按其对运行影响的程度分为三级: 2.2.1、一级缺陷:系指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存在的缺陷已导致保护的不正确动作。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正式版)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加强设备可靠性管理, 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特制定本细则。 一、设备缺陷的定义范围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机组正常运行的各种异常情况, 如振动、摩擦、卡涩、过热变形、变音、泄漏、不准、失灵、事故跳闸、无法启动等, 以及由于设备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 二、缺陷的分类 1、一类缺陷:指必须停止机组运行的缺陷或者必须停止机组运行才能处理的缺陷。 2、二类缺陷:指在机组运行状态下就能消除而不立即消除将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或机组降出力运行才能处理的缺陷。 3、三类缺陷:是指不影响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 而在机组运行中就能消除的缺陷。 三、缺陷的记录 1、单元控制室设汽机专业、锅炉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网控设电气专业缺陷记录本;化学净水室设化学检修、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除灰23米设

锅炉专业、电气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启动炉设汽机专业、锅炉专业、电气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 2、单元控制室设《可靠性管理考核记录》, 由值长负责记录。 3、缺陷的记录由相应专业的运行班长或单元长负责确认、记录、联系。对机组运行有影响的缺陷要及时汇报值长记录。 4、缺陷管理实行登记、电话通知两种方式同时进行, 运行发现缺陷应立即电话通知检修人员, 消缺延误者由值长视情况填入《可靠性管理考核记录》进行考核。 5、缺陷处理完后检修人员应会同运行人员到现场检查, 并一起在缺陷记录本上签字消缺。 6、《缺陷记录本》每月底由生产部专业专工负责更换, 并将未处理的缺陷转入新本, 收缴与保存由生产部专业专工负责。 四、考核标准 l、不论白天、夜间检修班组在接到处理缺陷通知后, 白天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 夜间有值班人员的班组, 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 启动炉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启动炉缺陷由值长负责通知)检修人员末按要求时间到达现场, 每超过1分钟罚款5元, 值班人员脱岗, 加倍考核。 2、对危急机组安全运行的缺陷, 检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立即组织处理, 因检修原因不能处理或运行措施不利、不及时, 影响消缺, 按延误时间的5元/分钟考核责任单位。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汇总知识讲解

某某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某某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程序,明确职责权限,及时消除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确保设备长周期、安全、经济和稳定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电厂生产区域所有设备设施消缺管理。 第二章管理与职能 第三条管理责任体系 (一)职能与分工 1. 生产技术部在分管生产副厂长领导下,是全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考核设备缺陷的处理,保证设备完好。 2. 发电运行部、设备维护部是分管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部门,对设备缺陷要从发现到消除进行全过程管理,保证设备完好。 3. 各管理、物资供应部要为设备缺陷管理做好服务工作 (二)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1. 每周生产调度会听取各部门生产情况汇报,掌握全厂机组

运行情况及一、二类设备缺陷情况,及时协调消缺。 2. 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设备运行状况和存在的重大缺陷,安排各部门消缺,对设备重大缺陷提出指导性处理意见。 3. 组织总结、研究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提出完善管理的主导性意见。 4. 负责组织对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缺陷的诊断,对一类或重大缺陷决定是否停机、停炉处理。对消除重大或特殊设备缺陷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 (三)生产技术部 1. 是全厂设备缺陷管理的归口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指导设备缺陷的处理等管理工作。 2. 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与补充,并监督执行。 3. 掌握全电厂生产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对频发性和重大缺陷进行原因分析,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予以消除并汇报主管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4. 会同检修、运行人员,诊断一、二类设备缺陷,审核检修消缺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监督执行。 5. 审核和补充设备维护部提出的消缺计划及其安全技术措施。 6. 参与所有设备缺陷转类、开口审核。 (四)设备维护部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促进公司的安全文明生产,充分发挥各级人员的管理职能和检修、运行的工作职能,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到位,使设备管理规范化,保障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缺陷的分类、处理原则、处理程序及考核标准。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计划消缺工作的要求及考核标准。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自备电厂各部门设备缺陷管理及计划消缺工作。 3 职责 3.1安技部 3.1.1负责缺陷的发现、处理及计划消缺工作执行情况等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等管理。 3.1.2负责重大缺陷处理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审核。 3.1.3负责设备消缺情况统计、消缺率、消缺及时率的认定。 3.1.4负责对缺陷登记的准确性认定。 3.1.5 在月度安全经济分析会上,负责对设备的消缺率、消缺及时率进行通报,并提出考核意见。 3.1.6负责周检修计划、月度检修计划的编制与下发,负责对周检修计划与月度检修计划情况的统计、汇总及考核。 3.1.7 负责对二类及以上的缺陷进行确认。 3.1.8各专工及时组织和开展设备分析,掌握设备运行及检修状态,有针对性进行设备的整治和检查,每月出具设备状态分析报告。 3.1.9各专工每周四负责对本专业的设备消缺率、及时性进行统计检查汇总,周四检修平衡会进行落实,在周一生产例会通报消缺情况和考核意见。

3.1.10对因客观条件不具备无法处理(待修状态)的缺陷,组织协调处理,具备条件后及时安排消缺计划。 3.1.11 对二类及以上待修状态的缺陷制定处理方案和处理计划。 3.2发电部 3.2.1 值长在生产早会对前一天消缺情况进行汇报。 3.2.2 值长对发现的重大缺陷,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专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防缺陷扩大。同时,应及时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3.2.3 对于缺陷的处理情况,值长、主值应及时记录并汇报有关领导。对于检修人员由于配合及到位不及时、联系困难等情况,值长应该及时汇报部门主任和安技部主任。 3.2.4 负责所管辖设备的巡检,发现缺陷及时通知检修并在MIS系统中分类登记。 3.2.5 积极配合检修部缺陷处理安措的执行、缺陷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3.2.6 对于夜间缺陷,可根据生产需要通知检修部相应班组进行处理。对难以界定消缺专业的缺陷,实行检修首问负责制,检修部内部进行协调。 3.2.7 发生二类及以上的缺陷通知安技部相应专工及点检,做好事故预想,防止缺陷扩大,避免事故发生。 3.2.8 负责周检修计划与月度检修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汇总,每周四12时前,每月5日12时前向安技部上报周(月)消缺率、消缺及时率(遇节假日时顺延)。 3.3 燃运部 3.3.1 负责所管辖设备的巡检,发现缺陷及时通知检修并在MIS系统中分类登记。 3.3.2 积极配合检修部缺陷处理安措的执行、缺陷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3.3.3 对于夜间缺陷,可根据生产需要通知检修部相应班组进行处理。对难以界定消缺专业的缺陷,实行检修首问负责制,检修部内部进行协调。

水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参考Word)

新疆安力、宏塔电力公司 水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为了更全面掌握并消除设备缺陷的重要依据,以便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认真分析产生缺陷的原因,并予尽快消除,掌握设备的运行规律,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是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的重要条件,也是妥善安排设备试验、校验和检修的重要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1、值班员管辖的设备缺陷范围 设备缺陷是指已投入运行或备用的各个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有威胁运行安全的异常现象需要处理者,其管理范围如下: 1.1发变电一次回路设备; 1.2发变电二次回路设备(如仪表、继电器、控制元件、控制电缆、信号系统、直流系统等); 1.3避雷针接地装置,通讯设备及与发电有关的其他辅助装置; 1.4配电装置构架及房屋建筑。 2、缺陷的分类: 2.1紧急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进行处理者,否则,即将发生人身伤亡、主要设备损坏、大面积停电及造成重要用户停电事故。 2.2重要缺陷:性质重要,情况严重,虽尚可持续运行,但已影响正常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需要,或短期内将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者。 2.3一般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可列入计划处理者。 3、电站应设置运行日志和设备缺陷发现及消除记录簿等。 4、巡视检查发现设备缺陷时,在运行日志和设备缺陷发现及消除记录簿中作好详细记录(记录设备名称及编号、缺陷内容、发现人、发现时间、何时由何人汇报何人等)。

5、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隐患、故障或其它异常情况时,无论消除与否,均由值班运行人员在运行日志和设备缺陷发现及消除记录簿中作好记录。 6、对所发生的一切缺陷,应在交接班或运行分析会时,将设备缺陷情况及时进行汇报和进行分析。 7、每月对设备缺陷进行统计,将设备缺陷状况进行简单描述,以设备缺陷传递单上报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以便领导作出正确的分析判断,并及时安排、督促进行处理消除。 8、发现缺陷后,当值班长应积极组织力量,对设备缺陷及异常进行采取措施和处理,若无法处理时,应立即汇报站内负责人和相应设备专责。 9、进行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10、站内负责人和相应设备专责接到设备缺陷或异常情况后,根据设备缺陷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理;严重缺陷,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对于一般缺陷,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 11、不管是当值人员还是非当值人员,若对设备缺陷不能及时处理又不及时汇报或虽能处理但不主动采取措施进行设备消缺,以致延误机组发电,造成损失的,又或者不懂而乱动设备致其损坏并造成损失的,站内将作出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直至送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12、设备缺陷的检修处理,由检修人员(该设备专责)负责主修,相关人员协助。 13、运行人员在当值期间除留一人监视调节发电设备外,其余人员应无条件参与协助检修人员进行设备的消缺工作,对不积极参加设备检修的人员作旷工处理。出现特殊重大事故时所有在站内的人员均应参与处理。 14、设备缺陷处理后的验收,由站内负责人负责,其余人员协助,会同检修负责人对所修设备缺陷进行检查复验:重大检修由安生部组织验收;检查所修缺陷是否完全修好,有无遗留问题,所修位置是否有遗留物件及工具,

2021年电气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1年电气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2021年电气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为保证电网的安全运行,实现安全经济供电,必须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2所有设备必须按照铭牌或制造厂家的规定参数运行,并严格执行有关的运行、检修规程。 3对所有的电气设备,一律实行车间主任领导下的“三种人”管理责任制。 4设备缺陷的分类 Ⅰ类缺陷:设备出现绝缘、强度、温升等各方面超过运行参数极限值,严重危及安全运行,如不立即处理有造成断线、停电和设备损坏的可能,以及严重影响设备使用寿命和稳定运行的缺陷。 Ⅱ类缺陷:虽未超过允许极限,但异常变化较大,在短期内发展将对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构成威协的缺陷。 Ⅲ类缺陷:一般性缺陷,对设备的安全及经济运行无明显障碍,

缺陷在短期内也无继续恶化的可能。 5设备缺陷的汇报、处理与注销 5.1Ⅰ类设备缺陷随发现立即汇报。Ⅱ、Ⅲ类缺陷按月集中汇报,汇报时间为每月20日。 5.2运行设备发生缺陷,运行班长应直接向值长及车间值班领导汇报。 5.3消缺责任单位应根据消缺通知的要求及时组织消缺。Ⅰ类缺陷从提报到注销不得超过24小时。对于Ⅱ、Ⅲ类缺陷的处理,消缺单位必须提报生产计划和停电申请。Ⅱ、Ⅲ类缺陷的最长处理周期分别为1月和1季度。 5.4缺陷处理结束后,应履行验收制度,不经验收,严禁恢复送电。 5.5消缺及运行单位应严格执行缺陷注销制度。缺陷处理后,应以工作票形式向值长汇报消缺情况,无此汇报,将以未完成生产任务考核。 6各班组应按规程要求通过巡检、检修、试验、分析等各种手段

自动化系统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自动化系统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自动化系统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一、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设备缺陷管理的目的 缺陷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正在运行的自动化系统存在的问题,以便按轻、重、缓、急消除缺陷,提高自动化系统的健康水平,保障自动化系统的安全运行。另一方面,对缺陷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其变化规律,为大修、更新改造自动化系统提供依据。 2、设备缺陷的分类 设备缺陷根据其严重程度,一般分为三类: (1)、一般缺陷:指设备状况不符合规程要求,但近期内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2)、重大缺陷:指设备有明显损坏、变形,近期内可能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3)、紧急缺陷:指设备缺陷直接影响设备安全运行,随时有可能发生事故,必须迅速处理的缺陷。 3、设备缺陷的处理 建立设备缺陷记录簿,远动人员在巡视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写明缺陷情况,提出处理意见。重大及以上缺陷应立即向主管领导回报,并根据缺陷严重程度进行处理。自动化设备存在缺陷但不影响安全运行,应加强监视,针对缺陷发展做出分析和事故预想。

4、设备缺陷消除的期限 缺陷消除的期限一般规定为:紧急缺陷应予24H内消除;重大缺陷视其严重程度在1个月内安排处理;一般缺陷可列入季度或年度大修计划进行处理或在日常维护工作中消除。 5、处理设备的原则: 处理缺陷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范,严禁违章作业。(一)调度自动化设备的巡视与维护制度 (1)为了掌握调度自动化设备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缺陷,预防事故,确定检修内容,保证安全运行,必须对调度自动化设备进行定期的巡视检查。 (2)巡视检查的周期: 1)有人值班的调度自动化机房,按值班巡视规定执行,无人值班的调度自动化机房,每周至少巡视检查两次。 2)调度自动化系统主站设备每天巡视检查一次。 3)变电所的综合自动化系统每月巡视检查一次。 (3)巡视检查的结果应详细做好记录。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缺陷必须立即停电处理,修复后才可送电。一般缺陷列入维修计划,限定时间修复。 (二)调度自动化设备停运、启动制度 (1)认真做好调度自动化设备停运、启动工作,并在专用记录薄上做好详细登记。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实现设备状态管理和管理,提高我公司管理水平,建立设备缺陷治理长效机制,及时有效地排查与治理各类设备缺陷,保障风电场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的定义、管理范围、管理内容及要求。 1.3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及所属各风电场的设备缺陷的检查、整改及处理。 2设备缺陷及其分类 设备缺陷的定义:设备缺陷是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在发电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对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缺陷,即在设备运行中发生的因其本身不良或外力影响,造成直观上或检测仪表(实验仪器)反映异常,但尚未发展成为故障的情况和影响安全运行的各种问题,如振动、位移、摩擦、卡涩、松动、断裂、变形、过热、泄露、变声、缺油、失灵、固有安全消防、防洪设施损坏、照明短缺、标示牌不全等均称为设备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可分为三类:紧急缺陷(一类缺陷)、重大缺陷(二类缺陷)和一般缺陷(三类缺陷)。 2.1紧急缺陷(一类缺陷):是指威胁人身、设备安全,随时可能酿成事故,严重影响设备继续运行而必须尽快进行处理的缺陷。 2.2重大缺陷(二类缺陷):是指对设备使用寿命或出力有一定影响或可能发展成为紧急缺陷,但尚允许短期内继续运行或对其进行跟踪分析的缺陷,如风力发电机渗漏油、叶片脱皮等。 2.3一般缺陷(三类缺陷):是指对设备安全运行影响较小,且一般不致于发展成为上述两类缺陷,并能维持其铭牌额定值继续运行,允许列入月、季(年)度检修计划中安排处理的缺陷。 3缺陷管理体系与职责分工

3.1 缺陷管理体系: 设备缺陷实行三级管理和二级维护检修。三级管理为:分公司、风电场、班组;二级维护检修为:安全生产部和风电场。各级均应落实专职或兼职缺陷管理员负责收集、统计、开展和监督本部门(班组)的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3.2 职责分工: 3.2.1安全生产部是运行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能部门,应全面掌握设备健康情况,负责对重大缺陷和紧急缺陷进行鉴别和组织消缺;负责对缺陷管理工作的监督与考核。每月出一次报表,将当月的缺陷消除、考核情况及结存缺陷情况通报有关领导和部门。 3.2.2安全生产部每月应对设备消缺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设备缺陷及对运行的影响情况,年底进行全面检查;认真负责制订并实施各类缺陷消缺计划;按规定期限及时组织人员消除各类缺陷;对设备消缺验收质量负责。 3.2.3各运行班组应认真执行定期巡视(特巡)制度及有关设备运行规程,及时发现和掌握所有运行设备的各类缺陷;在日常运行维护中,发现设备存在小的缺陷和故障时,应积极主动去处理解决,使之尽快恢复正常运行,同时上报有关部门;对于运行值班人员一时难以解决的缺陷、故障,应及时上报安生部,按有关程序督促尽快处理;在缺陷处理过程中,运行值班人员应积极参与、配合检修工作;在缺陷消除以前,有加强监视、检查缺陷是否有发展和恶化趋势的责任。 3.2.4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单后,应积极做好检修准备工作,与现场运行值班人员一起分析缺陷、故障原因及处理办法,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检修任务;对计划内的定期检查检修任务,应安排好检修计划,按期完成检查检修任务,并对检修质量负责。 4 缺陷处理程序 4.1检修人员在设备缺陷处理开工前,必须经运行人员同意办理工作票和工作许可手续,并填写开始时间,才能进行消缺工作。缺陷消除后,应及时由运行值长办理消缺手续,并及时办理缺陷单终结手续,否则按未处理对待。 4.2运行人员积极配合做好安全措施,创造消缺条件;检修人员应保证消缺质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消缺工作,杜绝重复消缺。

车间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车间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气车间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在运行中发生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或者达不到标准的设备均视为设备有缺陷,根据威胁 程度可分为:一类、二类、三类。 2.一类设备缺陷:性质严重、情况紧急,若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会发生人身伤亡、主设备损 坏或造成停电事故者。 3.二类设备缺陷:性质较严重,对人身或设备有一定威胁,但可以坚持运行,列入月计划 检修还不至于造成事故者。 4.三类设备缺陷:主要是指那些对运行影响不大,可列入年度大修、改进计划,能坚持长 期运行者。 5.发现设备缺陷后应及时报告,并写入运行日志。安全员与技术负责人共同鉴定缺陷类别,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 6.对于一类设备缺陷,值班员应立即上报车间,根据车间领导指令进行处理,如不能处理的,应积极采取措施限制缺陷发展,并报告主管领导。 7.对二、三类缺陷由值班班长根据情况报检修计划,不能处理的,汇报车间主任和公司主 管领导。 8.设备缺陷消除后,值班验收人员应及时填写设备缺陷记录。 热电车间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2017-08-19 22:20 | #2楼 热电车间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确保设备的安全、可控、经济、稳定运行,使设备缺陷管理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优质高效,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内容。 2.2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考核办法。 2.3 本制度适用于东营华泰化工集团热电车间。

3 管理归口 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由车间、工段共同组织实施,技术科为归口管理部门及考核归口部门。 4 基本原则 4.1 设备缺陷是指生产过程中的主、辅设备、系统、自动装置、保护和仪表发生异常情况,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经济运行,需要采取相应对策进行处理的,均称为设备缺陷。设备 缺陷管理包括从设备缺陷的发现、登记、确认、消除、验收、评价(鉴定)、统计、分析、考核的全过程管理。 4.2 设备缺陷管理必须贯彻执行“防消结合”的原则。要把设备缺陷作为设备管理超前控制 和关口前移的基准点,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变化规律,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4.3 设备消缺必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4.4 要树立“零缺陷”理念,设备存在缺陷应及时消除。对不能及时消除的威胁 1 安全生产和系统完整的重大缺陷,所在工段应制定监视措施,做好事故预想,以防缺陷蔓延或扩大。带有明显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的缺陷的设备,应立即停止运行。 4.5 坚持开展设备缺陷统计分析,坚持专题讨论与日常分析相结合的原则。把缺陷分析和 统计扩展到基层班组,开展群众性的缺陷分析和统计。 4.6 各级管理人员要经常查询设备缺陷情况,深入现场检查消缺情况,指导设备消缺。 5 设备分类 5.1 主设备是指在发供电过程中,直接参与能量转换与输送的设备。即锅炉、汽轮机,发 电机(包括励磁系统)、10.5kV母线,主变压器单元, 110kV系统,以及上述设备的控制、保护、自动装置、计算机控制系统等。 5.2 辅助设备是指主设备以外的为主设备服务的设备。用电系统(含照明系统),直流系统,油、水、风系统、各种测量装置以及其它设备(包括通讯、通风、空调、阀门、启闭设备和主要水工建筑物等)。 6 缺陷处理方式 6.1 停电(停机)处理:是指必须停电、停机、减负荷才能处理的缺陷。 6.2 大小修(技改)处理:是指当前不具备条件,必须经过大小修或更新改造才能消除的缺陷。 6.3 延期处理:是指一时无法进行有效处理而又不影响主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 6.4 正常处理:是指除上述处理方式以外的能够直接消除的缺陷。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的目的是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消缺率和消缺质量,进而提高设备的可用率和健康水平,确保发电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设备缺陷的发现和登录、检查确认、消缺后的报告、后续管理、缺陷验收及缺陷的统计与考核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生产设备上所发生缺陷的管理。 2术语与定义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出现了性能、零部件、及消耗偏离原设计标准或规定要求。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认为设备发生了缺陷:2.1.1设备或部件的损坏造成设备的被迫停止运行或安全可靠性降低;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渗漏(包括汽、水、气、煤、灰、油等);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运行参数长期偏离正常值,接近报警值或频繁报警; 设备或系统的状态指示、参数指示与实际不一致; 2.1.5由于设备本身或保护装置引起的误报警、误跳闸或不报警、保护拒动;控制系统联锁失去、无原因起动或拒绝起动; 对设备进行定期试验时发现卡涩、动作值偏离整定值; 2.1.7对设备进行检验性试验时,发现反映设备整体或局部状态的指标超标,或有非正常急剧变化; 2.1.8设备或部件的操作性能下降,动作迟缓甚至操作不动;

设备运转时存在非暂时性的异常声响、振动和发热现象。 暂不能消除缺陷:是指必须在设备停用后才能消除的缺陷或没有消缺所必须的备品备件的缺陷或需要进一步观察、分析才能确认的缺陷,且暂时不会对设备、系统或人身安全构成立即的危害,也不会给运行经济性带来严重损失的设备缺陷。 可消缺陷:是指除暂不能消除缺陷外的其他设备缺陷。 重复发生的设备缺陷:是指主要设备上同一缺陷在一年内重复发生;主要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6个月内重复发生;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2个月内重复发生的缺陷。 设备缺陷分类 2.4.1重大缺陷:是指直接导致无备用的主要辅助设备停运、主设备降出力或停运的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外的缺陷。 3管理职责 工艺运行班组职责 通过巡检、操作和运行分析发现并登录设备缺陷,提出消缺要求,采取运行措施,为消缺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做好设备缺陷的验收工作。 3.1.2在设备缺陷未消除前组织运行值班人员加强检查监视,采取措施防止缺陷造成的影响扩大。 3.1.3对发现的重大缺陷,及时通知设备点检员、维修人员到现场消缺。 3.1.4及时对已消缺陷进行验收,恢复设备或系统的正常运行。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定稿版)汇总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写: 2016-9-26 I

一、目的 规范设备缺陷管理,明确设备缺陷定义、分类、发现、通知、处理(延期)、验收、消除、统计和考核的全过程管理机制;降低缺陷发生率,提高消缺质量和效率,逐步实现零缺陷目标。 二、适用范围及归口管理: 太原市同舟能源有限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由生产各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生产部为归口管理部门,安培部为统计考核归口部门。 三、管理内容 (一)定义 1、设备缺陷:指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影响安全、经济运行和环保要求的异常情况。如:泄露、温度异常升高、振动、卡涩、松动、断裂、变形、摩擦、缺油、计算机系统程序异常、偏离运行参数等情况。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有缺陷设备。 (1)设备零部件损坏、老化、缺少,技术性能不良,以致不能在额定参数下运行或安全构成威胁者; (2)由于外界原因,形成威胁设备安全运行的现象; 2、异常现象:异常现象即设备异常运行状况,指设备运行参数或试验数据虽未超出规程规定,但已发生较明显的劣化趋势,或设备状态出现异常,需要加强监督运行。 设备异常运行状况一般可分为两类,设备功能降低型和设备功能丧失型。 设备功能降低型:是指设备部分功能丧失,但未造成整体功能丧失,可以继续使用的缺陷。 设备功能丧失型:是指导致设备整体功能丧失不得继续使用的缺陷。 3、隐患: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不安全情况发生的潜在危险因素。包括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制度的缺陷等。 4、材料:指消除缺陷所需的物品,如元器件、零配件、备品等。 5、统计指标 消除缺陷:使有缺陷的设备恢复其功能的工作。 消除缺陷率=消除缺陷总数÷发现缺陷总数×100% 。 缺陷发生率=当月缺陷总数/上月缺陷总数×100% 重复发生缺陷:系指在周期内(一般为一个月)同样缺陷在同一设备上发生的次数。此指标主要考核设备消缺的质量。 2

电厂管理制度资料

第一章交接班制度 1 、接班人员上班前四小时不得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有醉酒者应拒绝交班,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2 、接班人员必须按正点提前20 分钟进入现场,查看运行日志及专用记录;全面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检修情况,系统运行方式;检查试验、信号装置;查看备用设备情况,检查安全措施情况;检查防火情况。 3 、接班人员对发现异常运行的设备应重点检查,详细询问,做到心中有数, 能随时处理可能发生的情况。 4 、处理事故和进行重大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但接班人可以在当班值长的统一指挥下协助工作,待处理事故或操作告一段落,双方值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5 、接班前l0 分钟班长主持召开班前碰头会,各岗位应向班长汇报班前检查情况,认真听取班长布置当班的工作。 6 、接班人员应认翼听取交班人员的口头变待,务必做到全面清楚地掌握生产情况,交班人员应认真回答接班人员提出的意见,补做好未做完的工作方可离开现场。 7 、交接班时如双方发生意见分歧,应向双方值长汇报,由双方值长协商解决,不得在班中争吵。 8 、正点办理交接班手续,班长在运行日志上签名后正式接班,交班人员在未完交班手续前不得私自离开岗位。如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应报告有关领导并继续值班,直至有人接替为止,但不可连值两班,延时交班时,交接班手续不得从简。 9 、接班后30 分钟内- 各班班长应主动向值长汇报本班主要运行情况及设备存在缺陷,值长应向班长布置当值工作。 10 、交班后由班长召开班后总结会议,坚持开展批评与表扬,表扬好人好事, 总结经验教训。 第二章巡回检查制度 1 、各级值班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有高度责任感,严肃认真对待这项工作,不断提高对隐形设备缺陷的判断能力和巡回检查的质量,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 、各专业应根据设备系统运行特点,和定各岗位巡回检查路线,重点检查项

设备缺陷(异常)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异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设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异常),以保证公司生产安全稳定长周期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缺陷(异常)分类 1、重大设备缺陷(异常) 指生产主流程重要设备运行中出现故障,影响生产正常进行,威胁生产安全,需立即组织检修或局部停车,系统停车抢修的。 2、一般设备缺陷(异常) 指生产装置运行不正常,存在故障,但不很严重,短期内不至影响安全生产,可以限时处理的。 3、微小设备缺陷(异常) 指生产装置运行中存在跑冒滴漏等小缺陷,暂不影响生产,且不致发展扩大,通常所在岗位可自行处理解决的。 第三条维护检修工作的责任范围和工作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设备缺陷(异常)反馈表 1、设备缺陷(异常)反馈表在生产岗位现场保存,作为缺陷(异常)信息反馈过程责任记录。 2、此表由岗位班长填写。按缺陷的处理范围、程度,由检修工和各级责任人员签署意见。 3、此表具体格式见附页。 第五条设备缺陷(异常)信息反馈程序 1、当班岗位员工或其它人员在巡检等过程中,发现生产装置存在缺陷或异常,应向装置所属岗位的 当班班长反映,经确认后,视缺陷(异常)的分类,填写设备缺陷(异常)反馈表,自行消除解决或通知有关领导。 2、中夜班及节假日,设备缺陷(异常)反馈表当班班长填写后,向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统筹 指挥。 3、若设备缺陷(异常)的消除在技术、材料、方案及生产系统退出等有困难,则按各自职责向相关 专业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由各对口专业及时配合解决。 第六条设备缺陷(异常)消除后的确认 1、检修部门对有缺陷的设备实施检修后,应在反馈表“实际修理情况”栏填写并署名。 2、设备所属岗位在反馈表该栏填写验收意见并署名,同时将处理结果记入设备缺陷台账。 3、生产部定期对硬设备缺陷(异常)信息反馈处理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对延误、推诿的责任 者提出考核意见。 起草:沈国华审核:钟欣慧审批:郎海娟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673-39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一般规定 1、站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具体抓好设备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备用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采取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消除。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记录,以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除后,消除者应在记录簿上交代清楚。 5、记录簿应保持整洁,并存档,以备查考。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 1、运行任务 (1)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作好记录和

报告有关人员。 (2)及时消除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及时采取必要运行措施消除缺陷。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3)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用也能消除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除。 (4)参加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 (1)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及时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作出记录。 (2)了解运行情况,查阅记录簿,及时发现和主动消除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3)在运行中无法消除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除。 3、站领导的任务 (1)领导督促各班认真搞好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负责质量验收的组织工作。 (2)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存在的缺陷。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资料

修订说明(修订版本时需有此章节) 修订说明中须包含以下内容: 1、修订时间: 2、修订原因(包含依据): 3、修订前名称和版本号: 4、修订内容: 4.1 修订前内容:(摘录原文内容),修订后内容:(修订后确定内容)。…… 5、修订人员:

1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范围内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及工作程序、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1.2 本标准适用于天润公司所属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该文件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架空输电线路管理规范》国家电网生[2006]935号 《变电站管理规范》国家电网公司[2006]512号 3 术语和定义 3.1 设备缺陷 运用中的输电设备及变电一、二次设备、辅助设施(含通讯设备、有关的辅助设备、避雷针、接地装置、配电装置的构架及房屋建筑设施等)健康水平出现的一切异常现象,称为设备缺陷。设备缺陷按其对安全运行的威胁程度,可分为三类、二类和一类缺陷三类。 运用中的风机(含机械设备)设备健康水平出现异常, 按其对安全运行的威胁程度,可分为三类、二类和一类缺陷三类。 注:以下问题应以设备隐患对待,不作为设备缺陷进行统计及流转: 3.1.1 升压站及输电线路附属设备发生问题,如不处理将影响到设备的安全运行,如升压站防洪沟道堵塞、输电线路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临时施工、河流改道及种植的树木如任其发展可能影响到主设备或升压站安全的问题。例:变电站地坪塌陷、路沿石损毁、站内照明不足、线路下树木种植、建设施工、风电场检修道路两侧水土流失等 3.1.2 设备本身没有缺陷,但由于设计或家族性缺陷等原因需在后续采用升级或大修、技改完成整改的问题。例:变电站构架无防坠落设施、集电线路跌落保险高度过高不利于操作等。 3.2 一类缺陷 土建设备一类缺陷:设备基础或构支架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须立即处理的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 变电设备一类缺陷:设备或建筑物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须立即处理的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 输电设备一类缺陷:指缺陷情况已危及到线路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线路发生事故,既危险又紧急的一类缺陷。此类缺陷必须尽快消除,或临时采取确保线路安全的技术措施进行处理,随后消除。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一般规定 1、站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具体抓好设备 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备用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 采取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 关人员及时消除。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记录,以 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除后,消除者应在记录簿上交代清楚。 5、记录簿应保持整洁,并存档,以备查考。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 1、运行任务

(1)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作好记录和报告有关人员。 (2)及时消除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及时采取必要运行措施消除缺陷。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3)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用也能消除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除。 (4)参加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 (1)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及时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作出记录。 (2)了解运行情况,查阅记录簿,及时发现和主动消除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3)在运行中无法消除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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