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30501)
一、培养目标
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熟悉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有比较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功底和专业基础知识,能够较好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和分析现实社会问题,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成为本专业的科学研究、高等教育和党政实际工作部门的专门骨干人才。
二、研究方向
(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科学体系研究
本研究方向主要从整体上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届定、形成、构建和发展,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体系的构成、特点,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科学精神在当代的运用和发展。
(二)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发展
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人的发展、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等,研究社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研究和回答当代社会发展提出的新问题。
(三)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
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评析现实社会中存在的各种社会思潮,包括研究社会思潮的一般理论、马克思主义同社会思潮的关系、当代中国的主要思潮以及马克思主义引领这些思潮的方针和政策等,进一步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
三、学习年限
(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达到正常毕业要求可提前1年毕业。学习年限为3~7年。
(二)要求前2个学期修满规定学分,此后时间主要从事毕业论文的选题、开题、写作与答辩工作。
四、筛选、分流
(一)博士研究生实行中期考核制度,考核具体办法参照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
(二)中期考核于第3学期初,由中期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中期考核领导小组由院部有关负责人、博士生导师、教研室有关负责人组成。
(三)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完成情况、科研能力、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健康状况、综合考试等。
(四)考试方式:口试与笔试相结合;笔试采取开卷方式。
(五)考核合格者,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准备阶段;考核不合格,按《山东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
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应修满的总学分不少于21学分,其中:
(一)必修课
1.学位公共课2门,共4学分:
(1)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
(2)专业外语,2学分。
2.学位专业课2门,共4学分:
(1)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研读,2学分。
(2)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发展问题,2学分。
3.前沿讲座,5学分。
前沿讲座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博士研究生本人在讨论班上作专题综述(不少于5次);二是听取国内外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学术讲座(不少于15次)。
前沿讲座应贯穿于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
前沿讲座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二)选修课(至少选4门),8学分。
1.学校面向博士生开设“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计2学分。
2.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研读,2学分。
3.马克思主义基本范畴及科学体系研究,2学分。
4.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研究,2学分。
5.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比较研究,2学分。
6.马克思主义与资本主义发展进程专题研究,2学分。
7.当代社会主义前沿问题研究,2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