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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S车辆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GPS车辆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GPS车辆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GPS车辆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QHSE-GL0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道路交通管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利用高科技手段实现“全程监控、实施调度、统一指挥、有效监管”的目标,杜绝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监控中心管理办法

第二条监控中心对公司所有已安装GPS车载终端的车辆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监控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期间不得擅离岗位。

第三条对营运车辆的违法违规行驶持续时间、里程和次数、不按规定路线或时段行驶等违章信息情况,认真详细做好记录、备份存档,便于随时查询。

第四条对营运车辆的违法违规情况每月整理、核实、汇总,及时同交警部门和车辆管理部门联系,并对处罚情况张榜公布。

第五条监控中心要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下列制度及台帐:

(1)岗位职责;

(2)GPS车辆终端安装档案台帐;

(3)车辆每日安全运行情况监控记录表;

(4)GPS监控管理系统月报表。

第六条监控中心车辆运行情况及相关数据仅限公司主管领导和生产、安全等部门进行查阅(特殊情况请示领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查阅。

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办法

第七条熟悉掌握GPS安全监控系统的各项功能,并能熟练进行具体操作,及时应对事故的相应处理。

第八条 GPS车载安装在监控中心存档,监控人员要做好所有原始记录资料的统计工作。

第九条认真负责地做好监控工作,监控过程中凡发现有下列情况的,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1)车辆被盗抢,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并向公司有关领导和车属部门报告,要求详细报出被盗抢车辆的车号、车型、车身颜色、准确位置及被盗抢时间。

(2)车辆不按规定的路线行驶或者驶出监控地段的,监控中心值班员应及时给予驾驶员语言警告,要求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对无视劝告强行违规的,应同时向监控主管领导报告,并做好相应记录。

(3)车辆发生事故、故障或其它紧急情况时,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监控主管领导及车属部门报告,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第十条认真做好日常监控记录,详细填写监控日志,对重要监控信息要及时汇报主管领导。

第四章车辆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各车辆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无故造成中断通讯,由此引发的所有事故,责任自负,并视情节严重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十二条各车辆要爱护终端设备,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经厂家鉴定属实的,按实际价格无条件加倍赔偿。

第十三条车辆停运或中止合作时,必须返还所有车载终端设备,并保证所有设备完好无损。如果设备有损坏,则全部照价赔偿。

第十四条所有车辆必须在指定路线及区域内行使,如需要超出行使区域,经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五条所有车辆不得私自拆除车载终端或拆除(遮挡)车载终端部分部件(例如摄像头、通讯天线、定位天线等),违规者一次罚款500元,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第十六条采区内运行车辆的车速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车速,违规者按照公司车辆考核细则执行。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

第十七条公司将GPS监控和终端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纳入安全评估、日常安全管理考核、质量信誉考核以及年度目标考核中,实行奖惩制度。

第十八条建立驾驶员安全行车电子档案,对违反规定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的驾驶员进行依法处罚。

第十九条凡发生以下的均视为违规作业,对违规车辆做出相应的停运或经济处罚,对违规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1)公司或承包方所有安装GPS设备的车辆未发生车辆被盗抢而故意触按盗抢开关,随意拆卸GPS车栽终端,蓄意损坏以及采取技术措施影响GPS车栽终端正常运行的,根据事情轻重处以200元-500元罚款。

(2)驾驶员强行超范围行驶、私自改变行驶线路的,由车辆管理单位按规程进行处理。

(3)监控人员不履行工作职责,对车辆监控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行车事故的,予以纪律处分。

(4)监控中心隐瞒监控事故,不及时向上汇报,予以纪律处分。

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各种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新车经交警部门落籍后,及时到安全管理部门办理保险并登记,公司所属车辆要建立《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内容包括:车辆状况,历次维护保养及大修时间、内容、更换零部件记录,车辆损坏及修复情况)和《车辆登记台帐》。

第二条各种机动车辆必须符合公司相关规定,达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转向、喇叭、刮水器、后视镜、灯光装置等齐全有效,方可出车,检查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 10-50元,车载灭火器丢失按原价处罚。

第三条执行任务(出采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持有单位当班调度签发的行车单。行车单必须标明时间、任务、行驶路线、装载货物名称,没有调度指令及行车单,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第四条外出办事的车辆,服从带车人的管理,按照规定地点停放。不得将废弃物品乱丢、乱扔,保持环境清洁。

第五条严格控制夜间、节假日用车,特殊情况下用车,需经主管或值班领导批准(连续生产单位执行任务除外)。

第六条发放长途车,必须严格执行长途车发放审批手续。

第七条各种车辆驾驶室内严禁超员,驾驶室外严禁载人,严禁客货混载,系好安全带,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第八条运载易燃易爆及各种危险化学品的专用车辆,必须按规定安装危险标志,同时专用车辆必须安装接地链配备专用的灭火器,

同时有专人押运。不准与其它货物混载。不准在闹市、乡镇及繁华路段停放,停车时驾驶员不准离车。未经允许的车辆运载易燃易爆及各种危险化学品,罚款200元。

第九条各种车辆按指定路线行驶(出采区外的车辆必须有主管领导审批),不准脱线行驶,不准随意捎人配货,一经发现对违反者罚款200元,同时追究所在单位领导责任(罚款500元)。

第十条各种车辆要严格执行交通安全“三检制”,车辆的主要安全部件齐全好用,杜绝因机械故障原因带来交通事故。

客车GPS系统使用管理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客车GPS系统使用管理制度(新 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客车GPS系统使用管理制度(新编版) 为充分发挥GPS系统的作用,加强营运车辆的运营安全管理,提高运输服务质量、运营效益和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营运车辆安全运营过程的监控管理,成立全球卫星系统(GPS)管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公司有关《营运车辆GPS运营安全监控管理办法》的执行和组织落实,根据客运公司实际,组织制订和不断完善《公司GPS 系统使用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 2、组织检查营运车辆安全运行监控管理,研究处理GPS系统使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监督考核各部门(监控中心)对GPS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车辆违规情况做出处理,制定整改措施。

二、监控中心及职责 建立GPS监控中心,监控中心设在公司安全科。 各中心主要职责: (一)安全科GPS系统管理职责 1、安全科由科长、稽查人员具体负责,分管领导监督考核。 2、负责GPS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确保该系统的正常运行和GPS信号的正常传递。 3、制定营运车辆GPS运营、安全监控工作计划。 4、负责全部营运车辆的运营、安全监督管理。对营运车辆的运行安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重点抽查车辆进行轨迹回放查询,对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的车辆和人员及时进行记录,及时发出信息,令其立即改正,并按照《GPS终端维护及违规处理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车辆相关信息的采集和汇总上报。 6、建立GPS设备登记台帐、设备更换台账、跟踪及处理记录、维修记录等。

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监控平台管理人员、值班监控人员和驾驶员。 2、管理主体及其职责分工: 2.1公司车队负责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和监控; 2.2监控员负责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实时警示和记录违章车辆,准确、完整的录入车辆的基础资料、维修信息、保险信息、驾驶员信息,设定公司运行车辆的限制速度; 2.3驾驶员职责: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GPS,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装、断线、断电、屏蔽和修改程序。在使用过程中发现GPS 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通知车队联系维修商。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GPS规定驾驶车辆,操作GPS。 3、安装规范和管理要求: 3.1公司运送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安装GPS,由运营商规范安装。3.2管理要求: 1)长途车出车前应对GPS车载终端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误后才能出车; 2)任何人不得通过GPS发送与工作无关的信息; 3)车辆行驶过程中接收监控中心信息时,为了安全可由押运员操作,或停车阅读; 4)车辆在行驶中接近预设的分段限速值时,GPS车载系统会发出即

将超速的报警提示,驾驶员应减速行驶;如果超过限定时速,GPS车载系统会发出报警,同时监控中心会发出提示信息,驾驶员应按规定速度行驶。 5)车辆在行驶中需要监控中心帮助的,可以向监控中心发送求助信息,监控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向有关部门汇报处理; 6)车辆在行驶中出现紧急情况(如抛锚或抢劫)时,驾驶员以手动或脚踏报警器2秒钟,向监控中心发出紧急报警,监控中心接到报警信息后打开车载终端的监听功能,根据情况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报警,以便处理险情,除遇紧急情况,一般情况不要发送紧急报警信息,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报; 7)监控中心应及时将驾驶员违章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对违规的车辆和驾驶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4、监控内容和程序: 4.1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实时警示和记录违规车辆; 4.2准确、完整的录入车辆的基础资料、维修信息、保险信息、驾驶员信息,设定公司运行车辆的限制速度; 4.3指导和督促公司驾驶员正确使用和维护GPS车载设备,对本公司所安装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进行使用情况分析统计; 4.4对GPS车载终端进行有效管理,定期写出监控统计分析报告运管处,根据公司管理需要向GPS车载终端发送有光政策、法规和管理信息。 5、信息发送:

公司--GPS管理制度

公司GPS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GPS车辆监控系统的管理,保证系统稳定运行,为车辆管理单位提供及时、高效、快捷的信息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GPS车辆监控系统包括:车载终端设备、通讯卡、服务器、系统软件、电子地图及监视设备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在公司从事生产、生活的服务单位。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四条运营部作为GPS监控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订公司GPS系统管理制度和工作规划,并督促各单位执行,负责GPS车辆监控系统用户架构、用户权限的设置和管理以及对相关人员培训,负责车载终端的运行资费结算上报及交纳。 第五条信息部负责监控系统服务器及系统软件的维护和管理;负责监控系统软件的升级及与其它系统的集成、接口等工作。 第六条设备部负责车载终端的供应;负责指定自有车辆车载终端维护单位,配置相应维护人员,做好车载终端的安装和维护。 第七条运营部、办公室、后勤管理部负责自有车辆的车载终端的安装、维护管理工作;负责自有车辆车载终端及通讯卡备件计划提报、领用;负责本单位车辆的GPS监控

管理工作。 第八条保卫武装部有权对所有车辆进行监控,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对长期在厂内运行的车辆是否安装监控系统进行检查。 第九条生产部负责全公司车辆调配监控管理。 第十条承担****公司运输业务管理职能单位及从事迁钢服务的首钢内部单位负责本单位车载终端的安装、维护管理工作,并对所管理的车辆进行监控和管理,积极配合向有关部门提供车辆监控信息。 第三章自有车辆终端设备安装管理第十一条自有车辆的范围:****公司所属并直接管理的车辆,包括运营部管理的自有生产车辆(含废钢车、板卷小车),办公室管理的办公车辆,后勤部管理的通勤车辆、清洁车辆等。 第十二条车载终端备件计划的提报按公司设备管理专业备件提报流程进行提报,领用按设备管理专业备件领用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自有车辆的车载终端安装由各单位自行负责组织,由设备部指定维护单位进行安装及日常维护,本单位车辆管理员在系统中对其进行注册设置。 第十四条自有车辆的车载终端由维护单位安装人员进行终端安装,安装单位保证安装线路整齐规范,终端牢固可靠,符合汽车维修规范,安装期间车辆司机禁止观看安装过程。安装完毕司机及安装人员进行签认,安装维护单位、车

GPS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1、车辆行驶速度的界定 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公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70公里。 在同方向划有2条机动车道且没有限速标志、标线或封闭车道的公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9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 在有限速标志的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速度。 2、疲劳驾驶的界定 客运车辆驾驶员连续驾驶车辆每4个小时未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或者没有替换驾驶员的;24小时内连续驾驶车辆超过8小时的; 3、超速违规的界定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速超过100公里。 在其他道路上行驶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 4、私自变更行驶路线的界定

未执行当日行程计划私自揽客运行的;未执行当日行程计划规定私自改变运行线路的。 5、考核处罚的界定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实行安全管理处罚。 承包经营者、驾驶员应服从上级部门对其违法、违章、违规行为做出处罚。 发现驾乘人员私自拆卸、关闭GPS 终端设备,蓄意破坏、抽取GPS 终端设备SIM 卡的。对驾驶员处罚500元,造成设备损坏的损失自负;对驾驶员罚款1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处500~1000元罚款: (1)未经业务部门安排,私自加班包车或私自改变运营线路的; (2)驾驶员违章作业或者恶劣天气情况下擅自冒险运行的; (3)私自换车,所驾驶车辆与驾驶员信息不符的; (4)采用技术措施造成GPS 终端设备信号屏蔽、通讯干扰、不定位的; (5)不服从安全管理检查、拒绝检查的;

(6)出现不安全行为后,拒不服从管理、拒不接受处罚的; 6.车辆超速罚款规定及处罚标准 汽车超速罚款规定及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法办法里面有明确罚款规定,第八十六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违反 限定规定的,按下列规定处罚:连续超车时间超过15秒以上的视为超速行驶。 在限速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20%停业整顿7天,驾驶员离岗进行安 全警示教育,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在限定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超过5%不足10%的提出口头警告。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停业整顿7天,驾驶员解除聘用合同。 7驾驶员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 ⑴对在一个保险期内连续发生3次以上(含3次)较大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并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含主要责任),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辞退。 ⑵驾驶人营运中故意屏蔽信号,致使卫星定位系统,不能监控车

GPS监控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GPS监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科学发展观,依靠科技进步,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云南省交通厅云交安监(2005)942号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单位,汽车客运站、经营者、驾驶人及各类GPS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集团公司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GPS安全监控、管理服务为一体平台;提供集团公司内部道路运输GPS车载终端的安全监控、管理服务等功能。 二、组织机构 第四条安全工作事关重大,无论体制如何改革,也不论生产经营方式如何变化,安全工作仍必须坚持“四个不动摇”。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动摇;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动摇;坚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动摇;坚持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与监控不动摇。 第五条集团公司建立集团内部GPS安全监控、管理服务为一体的平台,各二级运输经营单位均接入此平台对本公司车辆进行时时监控管理。各监控中心必须坚持“集团统一指挥,分级监督管理,责任层层落实,谁上岗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六条监控平台人员编制:集团公司GPS监控中心一配备3名专职监控员,各二级运输经营单位监控平台配备1名专职监控员。 三、工作职责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领导职责 各单位领导提高认识,把GPS系统管理工作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安排专职或者

兼职GPS监控管理人员,认真做好GPS监控管理工作并从严管理;各单位要对所属车辆GPS 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建立GPS监控管理的各项台账。 第八条 GPS监控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严格监管,规范服务。 2、对GPS监控管理系统平台的规划、建设、维护、技术管理及安全监控管理工作应负具体的管理责任,并向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负责监控、调度、故障技术分析和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落实监控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车辆、驾驶员档案(包括督促二级运输经营单位平台随时更新经营者和驾驶员在监控系统上的联系电话)及各种超速、超线路及相关业务报表,督促监控管理员按规定上报各类业务报表。 4、督促落实超速、超线路及其他违规的处理及整改反馈情况。 5、加强对GPS监控系统及设备管理与维护的监管工作 第九条GPS安全监控员工作职责 1、为充分发挥GPS安全监控管理功能,确保被监控车辆安全运行和科学调度,监控员不得在网上玩游戏、聊天或进行与监控无关的网上活动 2、严禁非工作人员使用GPS监控系统和设备。 3、集团内专职监控员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4、监控员必须熟练掌握GPS系统各种操作方法,掌握电脑知识和操作规程,随时做好电脑维护和病毒预防措施,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切实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指示精神,公司对所有营运车辆安装了GPS卫星监控、行驶记录仪,配备了专用GPS监控设备,统一纳入监控平台进行监控。为全面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CPS平台管理人员、值班监控人员和驾驶员。 内容 1、公司设立GPS监控平台,配备专职人员址行动态监控管理。监控平台24小时不间断监控车辆行驶状态,建立监控台账,做好监控记录,分析、处理动态信息。 2、监控人员利用GPS设备借息发送功能侮天广发安全行车信息,特别在雨雪、第天等恶劣天气,及时提醒广大驾驶员杜绝违法违章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3、对在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不执行夜间行驶规定的营运车辆通过发送GPS信息、电话通知等形式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并依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公司所属营运车辆全部安装GPS终端,监控人员要在其营运时间内实时监控信息,实时与运输车辆保持联系,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处理。 5、监控人员密切注意车辆终端使用情况,发现设备出现故障立即通知进行维修,确保监控设备正常使用。对破坏监控终端、违规关停终端的驾驶员责令其脱产培训并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驾驶资格。 管理主体及职责分工 1、公司负责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和监控。 2、监控员负责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实时警示和记录违章车辆,对严重违章或多次违章车辆的有关情况报公司相关部门处理,并认真做好日常监控记录。准确、完整地录入车辆的基础资料、维修信息、保险信息、驾驶员信息,设定公司车辆的限制速度。 3、驾驶员职责:必需按操作规程使用GPS,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装、断线、断电、屏蔽和修改程序。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GPS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

车辆GPS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十四、车辆G P 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运输任务完成,科学化地管理车辆,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车载GPS设备。通过GPS定位对车辆运行过程位置、速度、方向、行驶线路、运行轨迹、规范行驶等实施安全运行监控,从而规范车辆运行,规避风险,实现生产运行过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监控原则与适应范围 1、车辆GPS监控是指带有GPS卫星定位功能,能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等,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信息、网络、通讯等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包括车辆GPS车载终端、各级监控平台相关设备及监控管理软件系统。 2、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都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车载GPS设备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3、凡公司车辆安装了车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二、监控员和驾驶员职责 (一)监控员职责 1.负责统一管理公司车辆GPS监控管理平台,负责平台正常使用及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 2.监控公司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监控中发现的违章车辆驾驶员进行处罚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3.监控平台由专人操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4.教育从业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从业人员认识运用车辆GPS监控管理系统对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公司的跟踪监控。 (二)驾驶员职责 1.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解决。 2. 行驶中保持终端信息通畅,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 3.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对监控平台提醒纠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改正。 4.保护好GPS车载终端,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 三、监控管理 (一)日常监控管理内容,包括车辆超速处理、偏离规定线路检查、夜间车辆运行监控、定点停放、长时间着车等监控。 1.GPS车载终端设备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公司在日常监控中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应及时通知设备运营商进行维护。 2.GPS车载终端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经查证系人为破坏的,由本车驾驶人员承担设备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费用,并处以损失额2倍罚款。要求驾驶员将GPS检查和使用纳入车辆“三检”范围。如发现损毁、丢失情况应立即汇报,查明原因和责任人。 3.驾驶人员不得自行断开GPS车载终端电源,确因车辆检修需断开电源的,要及时告知公司监控人员,并做记录备查。车辆送修后取车时应对GPS设备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应由修理厂予以恢复。 4.驾驶员或车上乘座人员,不得无故按紧急报警开关,以免日后影响判断,贻误警情,对随意报警人员将按照运输公司不执行相关制度项予以考核。 (二)GPS报警设置

公司车辆GPS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运输任务完成,科学化地管理车辆,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车载GPS设备。通过GPS定位对车辆运行过程位置、速度、方向、行驶线路、运行轨迹、规范行驶等实施安全运行监控,从而规范车辆运行,规避风险,实现生产运行过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监控原则与适应范围 1、车辆GPS监控是指带有GPS卫星定位功能,能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等,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信息、网络、通讯等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包括车辆GPS车载终端、各级监控平台相关设备及监控管理软件系统。 2、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都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车载GPS 设备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3、凡公司车辆安装了车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二、监控员和驾驶员职责 (一)监控员职责 1.负责统一管理公司车辆GPS监控管理平台,负责平台正常使用及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

2.监控公司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监控中发现的违章车辆驾驶员进行处罚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3.监控平台由专人操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4.教育从业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从业人员认识运用车辆GPS监控管理系统对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公司的跟踪监控。 (二)驾驶员职责 1.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解决。 2. 行驶中保持终端信息通畅,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 3.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对监控平台提醒纠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改正。 4.保护好GPS车载终端,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 三、监控管理 (一)日常监控管理内容,包括车辆超速处理、偏离规定线路检查、夜间车辆运行监控、定点停放、长时间着车等监控。 1.GPS车载终端设备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公司在日常监控中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应及时通知设备运营商进行维护。 2.GPS车载终端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经查证系人为破坏的,由本车驾驶人员承担设备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费用,并处以损失额2倍罚款。要求驾驶员将GPS检查和使用纳入车辆“三检”范围。如发现损毁、丢失情况应立即汇报,查明原因和责任人。

XX公司GPS车辆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xxx市xxx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GPS车辆定位系统 使用管理制度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求,货物运输车辆均已装置GPS定位系统,以满足对车辆的整体调度、安全防护、数据采集、动态管理的需求,提高公司运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非专业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打开GPS定位系统主机机盖,将SIM 卡取出挪作他用,一经查实,每次将给予当事人负激励100元; 二、各送货车辆未经允许不得对GPS定位仪器进行拆卸,如自行拆 卸影响使用,每次给予负激励100元。 三、GPS定位系统使用移动手机卡接收卫星信号,人为遮蔽、干扰 GPS接收信号,影响公司正常管理及调度的,每次给予负激励50元,未经允许擅自拆卸SIM卡造成无法定位,每次给予负激励100元。 四、高速公路超速:高速公路最高时速为70公里,时速达到70-75 公里为超速,每次罚款1000元,时速达到75以上的为严重超速,每次罚款3000元。 五、快速公路超速:快速公路最高时速为60公里,时速达到60-65 公里为超速,每次罚款1000元,时速达到65公里为严重超速,每次罚款3000元。 六、城市道路超速:城市道路最高时速为40公里,时速达到40-45 公里为超速,每次罚款1000元,时速达到45公里为严重超速,每次罚款3000元。

七、车辆驾乘人员应保持驾驶室内的环境整洁、干燥,尽量不要使 GPS设备接触到水、油等液体,以免影响其正常使用; 八、在日常GPS车载终端的的使用中,驾驶员对于主线等配件应做 到细致处理,一旦发现出现松动等现象应及时加固,并联系部门经理或监管人员安排处理,切不可将主线等进行拖拽,否则可能导致接口脱落乃至损坏; 九、GPS是电子产品应防止定位仪器因刷车、修车使仪器注水、注 油等现象发生。 十、GPS仪器上有开关机按键,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关机,一经发现 每次负激励50元。 十一、GPS仪器使用中由运输部及监察部进行监管,且由监察部对监控结果形成日报表,并根据需要,分别以不同文本形式发往运输部及总经理处,否则,每次负激励50元。 十二、监管部门要对日报表进行认真统计、分析并真实有效的反应监控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从而为公司管理提供有效依据。 十三、监管部门人员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对车辆连续严重超速行驶时间超过6分钟的,语音或短信提示驾驶员减速行驶,驾驶员若不予以配合,按每次1000元给予负激励,若由此所产生的任何事故,由本人承担。 十四、车辆未按照规定送货路线行驶的,监管部门应对驾驶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警告,责令其立即结束违规行为,并对违规人员每次给予负激励100元。 十五、车辆出现故障、发生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时,接到报告的监管人员应立即向监控中心及主管领导报告,并根据情况采取相

车辆GPS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京邮速物运输公司文件 (通知) 京邮速物运车安, 2010? 4 号 关于规范运输公司发文字号格式的通知 各分公司、职能各部室: 现将《运输公司车载GPS设备管理办法》予以下发。请各部门和各分公司据此办法予以管理或制定相应细则,并安排相关培训。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运输公司 抄送速物公司车辆管理中心 运输公司 此页无正文

运输公司车辆GPS设备管理办法 为科学化管理运输公司车辆,09 年底为大型运输车辆配备了车载GPS设备,通过GPS定位对车辆运行过程位置、速度、方向、行驶线路、运行轨迹、规范行驶等实施安全运行监控,从而规范车辆运行,规避风险,实现生产运行过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根据运输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使用管理规定: 一、监控原则与适应范围 1、车辆GPS监控是指带有GPS卫星定位功能,能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等,具有定位、监控、记录、 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信息、网络、通讯等综合功能的汽车行 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包括车辆GPS车载终端、各级监控平台相关设备及监控管理软件系统。 2、凡公司车辆安装了车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均应遵守本规定。 二、各级部门和驾驶员职责 (一)交通安全办公室职责

1. 负责统一管理公司车辆GPS监控管理平台,负责平台正常使 用及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 2. 监控公司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监控中发 现的违章车辆驾驶员进行考核处理,并做好有关记录。 (二)各分公司职责 1、各分公司经理及各级主管负责监控本公司所属车辆的日常运 行情况,对监控中发现的违章车辆驾驶员进行考核处理,并做好有关记录。 2、教育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驾乘人员认识运用车 辆GPS监控管理系统对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公司的跟踪监控。 (三)驾驶员职责 1. 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 以便及时解决。 2. 行驶中保持终端信息通畅,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 平台正常工作。 3. 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对监控平台提醒纠正的违章行为应 及时改正。 4. 保护好GPS车载终端,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 三、监控管理

GPS车载终端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GPS车载终端管理制度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GPS车载终端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满足对各种车辆调度、安防、数据采集、动态监 管等功能的需要,为我市基于GPS卫星定位和GPRS无线 公网进行数据传输的GPS平台系统建设和稳定能够提供技 术保障,特制定本终端管理制度。 1、非专业维修人员禁止私自打开GPS主机机盖,将 SIM卡取出挪作他用;未经维修人员许可不得将SIM卡进 行更换。 2、非专业维修人员禁止私自打开GPS主机机盖和 GPS显示屏,对里面的元器件进行装卸、修理等。 3、请务必保持驾驶室室内环境整洁、干燥,尽量不要 使主机、显示屏等GPS设备(特别是主机)接触到水、油 等液体。

4、在日常GPS车载终端的使用中,驾驶员应尽量小心,对于主线等配件应做到细致处理,切不可将主线等进行拖拽,否则可能导致接口脱落乃至损坏。 5、对于安装时已进行固定的GPS主机、主线、显示屏等,可能会随着使用而出现松动等现象,一旦出现此等现象应及时进行加固。也可将车辆开至维修中心,由专业人员进行加固处理。 6、在停车时,应注意避免让GPS显示屏直接曝晒于太阳之下。 7、一旦公司对装有GPS车载终端的车辆无法进行监控,公司通知驾驶员前去GPS维修中心进行修理,驾驶员应及时去GPS维修中心进行修理,不得无故拖延。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车辆GPS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车辆GPS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运输任务完成,科学化地管理车辆,根据省.州公司要求公司所有车辆必须安装GPS定位系统,通过GPS定位对车辆运行过程位置、速度、方向、行驶线路、运行轨迹、规范行驶等实施安全运行监控,从而规范车辆运行,规避风险,实现生产运行过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监控原则与适应范围 1、车辆GPS监控是指带有GPS卫星定位功能,能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等,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信息、网络、通讯等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包括车辆GPS车载终端、各级监控平台相关设备及监控管理软件系统。 2、公司所有车辆都必须按省.州公司规定配备车载GPS设备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3、凡公司车辆安装了车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二、监控员和驾驶员职责 (一)监控员职责 1.负责统一管理公司车辆GPS监控管理平台,负责平台正常使用及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

2.监控公司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监控中发现的违章车辆驾驶员进行处罚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3.监控平台由专人操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4.教育驾驶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从业人员认识运用车辆GPS监控管理系统对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公司的跟踪监控。 (二)驾驶员职责 1.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解决。 2. 行驶中保持终端信息通畅,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 3.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对监控平台提醒纠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改正。 4.保护好GPS车载终端,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 三、监控管理 (一)日常监控管理内容,包括车辆超速处理、偏离规定线路检查、夜间车辆运行监控、定点停放、长时间着车等监控。 1.GPS车载终端设备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公司在日常监控中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应及时通知设备运营商进行维护。 2.GPS车载终端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经查证系人为破坏的,由本车驾驶人员承担设备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费用,并处以损失额2倍罚款。要求驾驶员将GPS检查和使用纳入车辆“三检”范围。如发现损毁、丢失情况应立即汇报,查明原因和责任人。

车辆GPS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公司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运输任务完成,科学化地管理车辆,根据省.州公司要求公司所有车辆必须安装GPS定位系统,通过GPS定位对车辆运行过程位置、速度、方向、行驶线路、运行轨迹、规范行驶等实施安全运行监控,从而规范车辆运行,规避风险,实现生产运行过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监控原则与适应范围 1、车辆GPS监控是指带有GPS卫星定位功能,能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等,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信息、网络、通讯等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包括车辆GPS车载终端、各级监控平台相关设备及监控管理软件系统。 2、公司所有车辆都必须按省.州公司规定配备车载GPS设备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3、凡公司车辆安装了车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二、监控员和驾驶员职责 (一)监控员职责 1.负责统一管理公司车辆GPS监控管理平台,负责平台正常使用及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

2.监控公司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监控中发现的违章车辆驾驶员进行处罚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3.监控平台由专人操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4.教育驾驶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从业人员认识运用车辆GPS监控管理系统对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公司的跟踪监控。 (二)驾驶员职责 1.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解决。 2. 行驶中保持终端信息通畅,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 3.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对监控平台提醒纠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改正。 4.保护好GPS车载终端,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 三、监控管理 (一)日常监控管理内容,包括车辆超速处理、偏离规定线路检查、夜间车辆运行监控、定点停放、长时间着车等监控。 1.GPS车载终端设备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公司在日常监控中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应及时通知设备运营商进行维护。 2.GPS车载终端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经查证系人为破坏的,由本车驾驶人员承担设备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费用,并处以损失额2倍罚款。要求驾

车辆GPS管理制度

车辆GPS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安全运行动态的监控管理,充分发挥GPS监控系统在营业性道路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监管作用和效能,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监总局的要求,结合我公司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管职责 1、负责本公司GPS监控平台的建设、使用、管理和营运车辆GPS终端设备的安装、使用管理,建立健全监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监控工作人员。 2、建立和完善本公司营运车辆GPS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监控岗位责任、信息报告、监控登记和违规处理、GPS终端使用和维护、应急处置、考核与奖惩、责任追究等制度。 3、建立和完善GPS安全监控管理台账和报表,主要包括GPS监控管理工作统计表、终端安装登记表、实时监控登记表、违规违章处罚登记和统计表等,企业可根据管理的公司需要建立其它数据报表和台账。 4、负责本公司营运车辆的实时监控,及时采集、分析、统计、存档数据信息,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提供违规违章车辆、营运投诉及相关有效监控信息和依据;及时发送气象、路况等提示信息和禁止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报警信息,处理车辆求助信息,并做好相关记录,切实落实对违规违章车辆处理的规定。

5、认真核实各级监管机构反馈的车辆违规违章信息,对情况属实的应进行整改、处理,并及时向监管机构反馈整改、处理情况。 6、认真做好GPS监控平台及终端的日常运行管理、检查、维护、报修工作,确保GPS平台运行正常和终端在线完好。 7、加强GPS监控平台工作人员和营运车辆驾驶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强化监控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提高监管能力,杜绝监控工作人员离岗失职。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加大对驾驶员使用GPS车载终端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驾驶员故意破坏和屏蔽GPS车载终端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驾驶员故意破坏和屏蔽GPS车载终端设备等违规违章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违规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8、定期召开本公司GPS安全监控管理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分析和查找存在的问题。定期向辖区州、县级监管机构上报GPS安全监控管理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信息和报表。 9、运输公司将营运货车车辆GPS车载终端完好、在线情况纳入车辆营运前安全列检的必检项目。安检合格的,公司安检员在安检合格通知单上签盖“GPS使用合格”字样;对GPS车载终端不正常有效使用或不在线的营运车辆,不予签发安检合格单。 10、公司新增车辆时,应在生产厂商安装由交通运输部核准公示的GPS车载终端设备。 二、监控管理员职责 1、认真履行安全监控管理职责,严格遵守安全监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知GPS设备功能及使用要求,定期检查和测试GPS车载

《车辆GPS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工作规范》—2015修订版

车辆定位系统(GPS)使用管理 工作规(2015修订) 1 围 本标准适用于XX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部门)车辆定位系统(GPS)(以下简称“车辆GPS系统”)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 YC/T 384-2011 XX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 AQ/T 9006-201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 3 术语和定义 3.1 车辆GPS系统 指以现代航天及无线电通讯XX部门学技术的发展建立起来的高精度、全天候和全球性的无线电导航定位、定时的多功能系统。该系统通过对车辆的具体位置、运行线路、行车速度、停车时间、停车地点、里程统计等进行24小时定时监控管理,从而节约成本,提高用车效率。该系统具有车辆跟踪功能、提供出行线路规划和导航功能、信息查询功能、话务指挥功能、紧急救援功能等。 3.2车辆GPS系统终端设备 指车载GPS定位系统安装于车辆上的使用设备。 3.3 XX所属车辆 指XX公司全系统所使用的各类机动车辆。 本标准所使用的其他专业术语采用《车辆GPS系统操作手册》所规定的术语定义。

4 标准要求 4.1 系统的构建与维护 4.1.1 XX在车辆GPS系统建立过程中,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统一管理”的原则,所属车辆均应安装使用车辆GPS系统,信息中心作为系统建立的责任部门,负责与委托的技术单位对系统建立进行论证、规划和搭建。 4.1.2 XX信息中心是车辆GPS系统方案建立、常规维护、软件升级和卸载、电子地图描绘和改版、维修的主管部门,与委托的技术服务单位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和沟通,保证系统的良好运行状态。依据采购计划的要求,在省局规定围选择供方。 4.1.3 各单位车辆使用部门应建立《车辆GPS系统终端设备清单》,按照财务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定期盘查,将终端设备的管理责任落实到驾驶员。 4.1.4 车辆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车载终端进行新增、拆除或移装时,由XX安保XX部门提出需求意见,XX局长、经理同意后,信息中心负责协调委托的技术服务单位进行安装和撤卸。未经XX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车辆所配GPS终端设备进行安装、拆除、维修或软件升级等。 4.2 系统的管理及使用 4.2.1车辆GPS系统的日常管理应遵循“权责分明、适时监督、规管理、奖罚分明”原则,以保证系统运行起到“发挥车辆监控功能、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提高车辆管理水平”的良好作用。 4.2.2 XX安保XX部门是车辆GPS系统运行使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如下: a) 与信息中心沟通和协调系统的操作培训、管理工作和技术情况,提出系统管理中的意见和建议。 b) 收集和统计分析全市XX行业车辆GPS系统运行的基本情况和有关数据,每季度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 c) 对全市XX行业车辆GPS系统的运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d)负责车辆GPS系统登陆账号的发放与管理。 4.2.3监察XX部门对全市GPS系统应用过程中的遵章守纪情况进行督察和管理,收集情况,依据基本情况、成效、经验、存在问题、改进建议等编发工作督查报告。 4.2.4 车辆使用单位(部门)、人员对车辆GPS系统进行具体使用,用以进行车辆的基础信息资料建立和统计、日常管理监督。

车辆GPS管理制度

GPS监控系统信息发送、监控数据处理制度 1、GPS监控平台信息发送由GPS监控员负责,严禁他人乱动。 2、监控管理平台对监控车辆发现超速违规、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非 法停车等行为,GPS监控员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并纠正违章车辆,并做好记录。 3、确保运行中车辆在线情况,如有不在线现象,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 施保证车辆上线。 4、驾驶人员不得自行断开GPS车载终端电源,确因车辆检修有断开电源的,要 及时告知各级主管并做记录备查,车辆送修后取车时应对GPS设备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应由修理厂予以恢复。 5、驾驶员或车上乘坐人员,不得无故按紧急报警开关,以免日后影响判断,贻 误警情,对随意报警人员将按照运输预以警告。 GPS监控应急处理制度 1、监控车辆行驶中如发生异常停车、超速超员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法行 为时,GPS监控员要通过监控平台及时给予警告纠正,做好监控记录,并事后进行处理。 2、监控车辆平台不在线、运行情况异常、收班情况异常时,GPS监控员要及时 追查原因,查明原因后向上级汇报,并做好记录,如发现系平台损坏应按规定及时报修监督维修过程。 3、监控车辆未按规定线路、时间行驶时,GPS监控员要及时发现,并上报领导 进行处理。对未经许可不按规定线路运行或擅自绕行、私自包车等私拉乱跑行为,要给予警告纠正,做好监控记录,及时分管领导报告,事后严肃处理。 4、凡因停电或网络中断等客观原因致使GPS平台不能正常监控时,监控员应做 好记录,并及时报分管领导进行处理。 5、当车辆驾驶人员手动报警时,GPS监控管理人员应予以回复,了解其详细情 况,协调相关部门、人员及时帮助解决相应的应急问题,并做好详细记录。 6、当出现车辆被盗抢报警或发生重特大事故报警时,GPS见恐惧感管理人员应 立即报告相关主管领导,提供该车辆报警位置,进行实时跟踪监控,同时向事发当地110、120和当地交警部门报警,告知车辆所处位置,做好详细记录。 GPS监控数据抽查统计和上报制度 1、按照有关技术归放的要求实时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数据,数据应当真 是、有效,不得擅自修改。 2、GPS监控员每天将前一工作日内的车辆运行状况总统计,编制日报表,并于

GPS监控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79 GPS监控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GPS监控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了加强对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的管理,充分发挥GPS终端系统的监控能力,督促车辆安全运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公司GPS监控系统是公司对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随时进行监控的一种有效手段,凡是安装有GPS监控系统的车辆必须服从公司的监督管理,随时保障车辆上安装的监控系统能正常运行。 二、车辆驾驶员必须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车辆上安装的监控装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不能让车辆脱离GPS 系统的监控。 三、公司对GPS监控系统实行专人管理。任何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动用和修改GPS上的有关资料和数据。 四、监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GPS终端系统的使用方法和监控方式;必须加强对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系统能正常运行。 五、监控人员每天必须对公司各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进行严密监控,时刻了解和掌握各运输车辆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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