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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本法律法规考点总结--修正打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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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目录

第一章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1)

第一章第二节公司法 (2)

第一章第三节证券法 (6)

第一章第四节基金法 (7)

第一章第五节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9)

第一章第六节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9)

第二章证券从业人员管理第一节从业资格 (10)

第二章证券从业人员管理第二节执业行为 (12)

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范第一节证券经纪 (15)

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范第二节证券投资咨询 (16)

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范第三节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7)

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范第四节证券承销与保荐 (18)

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范第五节证券自营 (19)

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范第六节证券资产管理 (20)

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范第七节其他业务 (21)

第四章证券市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责任第一节证券一级市场 (24)

第四章证券市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责任第二节证券二级市场 (25)

第一章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考点一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效力层次

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分为四个层次,其法律效力依次降低:第一个层次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第二个层次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第三个层次是指由证券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文件;第四个层次是指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自律组织制定的行业自律规则。中国证券市场形成和发展的20年中,大量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对证券市场的规范和有序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考点二现行的证券市场法律法规

现行的证券市场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也与资本市场有着密切的联系。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其法律效力次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其具体包括《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考点三证券市场自律性组织及其职责

第一章第二节公司法

考点一公司的种类

考点二公司的法人财产权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指的是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一定的财产是公司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公司作为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必须有其可控制与支配的财产,以从事经营活动。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的财产一般被称为公司资产,包括:动产、不动产;货币组成的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相分离,这是公司财产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公司区别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重要标志,是公司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进而取得法人资格的基础,也是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依据。

考点三公司的经营原则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当体现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经营原则;自主经营原则;自负盈亏原则;依法接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原则;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

考点四公司设立的方式

考点五公司章程的内容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内容包括:公司的名称和住所;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考点六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的内容

公司可以对外投资和提供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主要是保证、抵押和质押。公司对外投资和为他人提供担保,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就会对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产生影响。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就公司对外投资和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严格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

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考点七股东权利滥用的相关内容

考点八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考点九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做了多元制的规.定:即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考点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制度

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首先要求是实缴的出资额,即实缴资本;同时要求达到最低资本限额,即不得少于最低数额。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l0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考点十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

考点十二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考点十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1.发起设立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程序通常包括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和缴纳股款、选任董事和监事、申请登记注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主要程序包括批准、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认购股份和缴纳股款、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设立登记。

2.募集设立程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程序主要包括订立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募股程序、召开创立大会、设立登记。

考点十四募集设立与发起设立程序的区别

1.发起人认购股份

在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允许采取募集设立的国家公司法都规定了发起人必须认购占注册资本总额一定比例的股份,以加大发起人的责任,减少社会公众投资者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2.募股程序

发起人募股是公司广泛吸收社会投资的一种方式,它直接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利益,影响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因而世界各国都对公开募股程序作了严格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募股程序主要包括募股的申请与审批、公开招募与认购股份、缴纳股款。

3.召开创立大会

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时,认股人根据招股说明书而认购股份,因认股而加入设立中的公司,对公司的设立经过并不详细了解,他们只有通过创立大会才能够行使其合法权利,对发起人的行为进行审查。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认股人的利益,许多国家在公司法中都规定了募集设立的公司在其设立过程中必须召开创立大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的股份股款缴足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发起人应召集认股人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考点十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为了筹集公司资本而出售和分配股份的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1.公平、公正原则

所谓公平,首先是指发行的股份所代表权利的公平,即在同一次发行中的同一种股份应当具有同等的权利,享有同等的利益,同类股份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其次是指股份发行条件的公平,即在同次股份发行中,相同种类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发行价格应当相同。

所谓公正,是指在股份的发行过程中,应保持公正性,不允许任何人通过内幕交易、价格操纵、价格欺诈等不正当行为获得超过其他人的利益。

2.同股同价原则

同股同价是指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是相同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的价额,对于同一种类的股票不允许针对不同的投资主体规定不同的发行条件和发行价格。这是股权平等原则在股份发行中的具体体现。

考点十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

股份的转让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依法自愿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该股份的法律行为。法律对股份的转让也作了一些限制性规定,具体包括:

(1)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内进行。

(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4)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持有的股份,未经国家授权的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转让。

(5)除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以外,公司不得通过收购持有本公司的股票。

(6)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7)无记名股票,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内,由股东以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的方式转让。

考点十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性义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经营决策和日常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之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考点十八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考点十九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关联关系的概念

考点二十虚报注册资本、欺诈取得公司登记、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

1.责令改正

对任何一种违法行为,均应当予以改正,所以行政处罚法并未将责令改正包括在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中,但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首先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然后才是给予行政处罚。

2.罚款

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方式。由公司登记机关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撤销公司登记

采取欺诈手段,违法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登记。撤销公司设立登记从根本上否认了公司的民事主体资格的合法性,被撤销公司登记的公司的民事主体资格归于消灭,因此只适用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4.吊销营业执照

吊销营业执照是公司登记机关强行收回违法当事人营业执照并予以注销的一种行政处罚。由于吊销营业执照会使企业的民事主体资格归于消灭,因此只能适用于违法行为特别严重、已不能行使营业执照所赋予权利的违法者,至于什么样的违法行为算是情节严重,本条没有明确规定,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总结执法实践经验做出具体规定。

第一章第三节证券法

考点一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三公”原则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证券法的立法精神的体现,是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证券管理活动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它贯穿证券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始终。

1.公开原则

公开原则是证券法的核心和精髓所在。证券法的公开原则既包括与证券发行、交易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公开,也包括与证券发行、交易有关的规则公开;既包括证券发行人及其有关的信息公开,也包括市场其他参与者的信息公开。就主体而言,所有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包括发行人、中介机构、投资者、监管者都应当遵循公开原则。但主要对象则是上市公司和监管机构。

根据证券法的公开原则,要求公司和有关单位所披露的信息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及时和可利用,

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从公开的过程来看,包括发行公开、上市公开、上市后其信息持续公开。从公开的内容看,主要是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及经营状况和其他影响证券交易的重大事件。

2.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在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法律待遇平等、法律保护平等,以及所有市场参与者的机会平等。平等的保护不仅是形式的,也是实质上的,对于证券市场的中小投资者而言,实质上的公平,则意味着重点保护。

3.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应制定和遵守公正的规则,证券监管机关和司法机关应公正地适用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应公正平等地对待,不偏袒任何一方。公正原则的实质在于使不同的证券主体获得公正的对待,禁止任何人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以其特权或优势获得不正当的利益,使对方当事人蒙受不公正的损失。此外,公平原则强调实体正义和实质正义,而公正原则则强调程序正义和形式正义。公平的核心是平等,公正的核心则是无私、中立。因此,根据公正原则,首先要求立法者制定公正的规则,以实现市场各主体之问的利益平衡。其次要求执法者与司法者在法律范围内,公正地执行法律,解决利益冲突与纠纷。

考点二内幕交易

内幕交易又称知情证券交易,是指内幕人员以及其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利用该利息进行证券交易而获利的行为。

考点三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是指在证券市场中,制造虚假繁荣、虚假价格、诱导或者迫使其他投资者在不了解真相的情况下作出错误投资决定,使操纵者获利或减少损失的行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实质上是一种对不特定人的欺诈行为。操纵者利用非法手段,使投资者产生投资决策失误,并以此获利。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持证券交易公正合理地进行,必须严格禁止操纵市场行为。

考点四证券发行的一般规定

证券发行是指经过批准符合发行条件的证券发行人,以筹集资金为目的,按照一定的程序将股票、公司债券以及其他证券销售给投资者的一系列行为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证券发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2)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考点五股票发行的相关内容

第一章第四节基金法

考点一基金管理人

考点二基金托管人

考点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考点四公募基金运作的方式

按运作方式不同,基金可分为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共同构成了基金的两种基本运作方式。

(1)封闭式基金是指经核准的基金份额总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基金。

(2)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规模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可以随时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发行新份额或被投资人赎回的投资基金。

考点五基金财产的独立性要求

基金财产的独立性要求如下:

(1)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自有财产,不得归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自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终止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2)基金的债权与不属于基金的债务不得相互抵销,不同基金的债权不得相互抵销。

(3)非因基金本身承担的债务,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财产主张强制执行。

(4)基金托管人对其托管的基金应当独立设置账户,确保基金的完整与独立。

法律规定,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未将基金资产与其自有资产分开,或者未对基金资产实行分账管理的,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暂停或者撤销其从业资格等行政处罚,并可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章第五节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考点一期货的概念

期货与现货相对,期货是现在进行买卖,但是在将来进行交收或交割的标的物,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还可以是金融指标。交收期货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后,一个月之后,三个月之后,甚至一年之后。买卖期货的合同或者协议叫做期货合约。买卖期货的场所叫做期货市场。投资者可以对期货进行投资或投机。

考点二期货的特征

期货交易建立在现货交易的基础上,是一般契约交易的发展。为了使期货合约这种特殊的商品便于在市场中流通,保证期货交易的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所有交易都是在有组织的期货市场中进行的。因此,期货交易便具有下列一些基本特征:

(1)合约标准化。

(2)场所固定化。

(3)结算统一化。

(4)交割定点化。(5)交易经纪化。

(6)保证金制度化。

(7)商品特殊化。

考点三期货交易所的职责

期货交易所的职责如下:

(1)提供期货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2)设计期货合约、安排期货合约上市。(3)组织、监督期货交易、结算和交割。

(4)保证期货合约的履行。

(5)制定和执行风险管理制度。

考点四期货公司设立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期货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最低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

人员具有期货从业资格。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4)主要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

誉良好,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6)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7)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考点五期货公司的业务许可制度

期货公司业务实行许可制度,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其商品期货、金融期货业务种类颁发许可证。期货公司除申请经营境内期货经纪业务外,还可以申请经营境外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期货业务。

第一章第六节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考点一证券公司依法履行诚信义务的规定

证券公司依法履行诚信义务的规定如下:

(1)证券公司与客户签订证券交易、委托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业务合同,应当事先指定专人向客户讲解有关业务规则和合同内容,并将风险揭示书交由客户签字确认。

(2)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对账单,按月寄送证券公司与客户,对对账单送交时间或者方式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证券公司应当建立信息查询制度,保证客户在证券公司营业时间内,能够随时查询其委托记录交易记录、证券和资金余额以及证券公司业务经办人员和证券经纪人的姓名、执业证书、证券经纪人、证书编号等信息。

(4)客户认为有关信息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向证券公司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投诉,证券公司应当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处理客户投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客户的投诉采取相应措施。

(5)证券公司不得违反规定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招揽客户服务产品销售活动。

(6)证券公司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不得对证券价格的涨跌或者市场走势做出确定性的判断。

(7)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利用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而谋取不正当利益。

(8)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并实施有效的管理制度,防范其从业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和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经营亏损。

考点二证券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

证券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如下:

(1)证券公司的股东应当用货币或者证券公司经营必需的非货币财产出资。证券公司股东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总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30%。

(2)证券公司股东的出资,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证明;出资中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3)在证券公司经营过程中,证券公司的债权人将其债权转为证券公司股权的,不受有关规定的限制。

考点三证券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规定

证券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业务范围、公司形式或者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合并、分立、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境内分支机构,变更境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在境外设立、收购、参股证券经营机构,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是指规定下列事项的条款:

(1)证券公司的名称、住所。

(2)证券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3)证券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提供担保的类型、金额和内部审批程序。

(4)证券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5)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求证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考点四证券公司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

证券公司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如下:

(1)证券公司受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委托,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应当按照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对客户申报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2)同一客户开立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一致。证券公司为证券资产管理客户开立的证券账户,应当自开户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考点五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的规定

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的规定如下:

(1)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证券资产管理客户的委托资产属于客户,应当与证券公司、指定商业银行、资产托管机构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分别管理。

(2)非因客户本身的债务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委托资产申请查封、冻结或者强制执行。

(3)除下列情形外,不得动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或者委托资金:

①客户进行证券的申购、证券交易的结算或者客户提款。

②客户支付与证券交易有关的佣金、费用或者税款。

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证券从业人员管理第一节从业资格

考点一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

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是指:

(1)证券公司中从事自营、经纪、承销、投资咨询、受托投资管理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2)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中从事基金销售、研究分析、投资管理、交易、监察稽核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基金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宣传、推销、咨询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

理人员。

(3)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4)证券资信评估机构中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5)中国证监会规定需要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的其他人员。

所称管理人员包括机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中国证监会对管理人员的任职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考点二证券投资咨询人员

考点三证券投资顾问和证券分析师注册登记程序及要求

1.首次注册程序

(1)对于首次申请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或证券分析师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资格管理员应将其姓名、身份证号码录入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系统将自动生成系统编码和密码(申请人的初始密码有特定规律,第一、三、五位为字母,第二、四、六位为数字)。

(2)申请人在系统的主页上输入系统编码和密码,即可进入系统填写执业注册申请表。申请人要根据自己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具体类别选择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或证券分析师。申请人通过系统向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交执业注册申请时,应同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执业注册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具有2年以上证券业务或证券服务业务经历的工作证明;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妥善保管上述书面材料,以备中国证券业协会检查。

(3)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其是否符合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条件,将符合要求的申请通过系统提交中国证券业协会。

(4)中国证券业协会收到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交的注册申请后,通过系统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有关机构提交书面材料。中国证券业协会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30日内审核完毕。对不予注册登记的人员,中国证券业协会通过系统通知其所在机构,并说明原因。

(5)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或证券分析师的人员,其所在机构、执业证书编号、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类型等信息将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示。

2.变更注册程序

(1)提出变更请求。

(2)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

(3)中国证券业协会收到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交的注册申请后,通过系统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机构提交书面材料。中国证券业协会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30日内审核完毕。对不予注册的人员,中国证券业协会通过系统通知其所在机构,并说明原因。

(4)证券投资顾问或证券分析师完成变更注册登记后,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在网站更新有关公示信息。

考点四个人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条件

个人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

(2)最近3年内在境内证券发行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协办人。

(3)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有效。

(4)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最近3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5)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考点五保荐代表人的注册登记事项

保荐代表人的注册登记事项包括:

(1)保荐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

(2)保荐代表人的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3)保荐代表人的任职机构、职务。(4)保荐代表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

(5)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

(6)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事项。

考点六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下:

(1)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2)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

(3)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

(4)所任职机构同意推荐其担任本机构的财务顾问主办人。

(5)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6)最近24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7)最近24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8)最近36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章证券从业人员管理第二节执业行为

考点二证券经纪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委托关系

证券经纪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界定如下:“证券经纪人,是指接受证券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证券公司以外的自然人。”这一界定有三层含义:

(1)证券公司与证券经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证券经纪人应根据证券公司的授权开展范围内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证券公司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证券经纪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证券经纪人是自然人,不能是机构或团体。

(3)证券经纪人只能是证券公司的代理人而不能是员工或居间人,证券公司委托公司以外的自然人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只能采取证券经纪人的形式,不能采取居间人等其伯形式。

考点三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的要求

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在所服务证券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清晰、准确、客观地向客户介绍证券市场和证券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及与证券投资和交易有关的政策法规、基础知识、业务流程,帮助客户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增强风险意识。

(2)如实向客户传递所服务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证券类金融产品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不夸大、歪曲、隐瞒、遗漏有关内容。

(3)向客户充分提示证券投资的风险,提示客户不要超越自身风险承担能力从事证券投资活动。

考点四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相关内容

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销售业务,应当由基金销售机构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书面销售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销售费用分配的比例和方式。

(2)基金持有人联系方式等客户资料的保存方式。

(3)对基金持有人的持续服务责任。(4)反洗钱义务履行及责任划分。

(5)基金销售信息交换及资金交收权利义务。

未经签订书面销售协议,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办理基金的销售。

考点五代销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证券公司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代销合同,代销合同应当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并明确约定以下事项:

(1)向客户进行信息披露、风险揭示以及后续服务的相关安排。

(2)受理客户咨询、查询、投诉的相关安排和后续处理机制。

(3)出现委托人对客户违约情况下的处置预案和应急安排。

(4)因金融产品设计、运营和委托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产生的责任由委托人承担,证券公司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考点六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的禁止行为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不得有下列行为:

(1)采取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客户购买金融产品。

(2)采取抽奖、回扣、赠送实物等方式诱导客户购买金融产品。

(3)与客户分享投资收益、分担投资损失。

(4)使用除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外的其他账户,代委托人接收客户购买金融产品的资金。

(5)其他可能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证券公司从事代销金融产品活动的人员不得接受委托人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利益。

考点七证券投资咨询人员的禁止性行为规定

考点八投资顾问相关人员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应遵循的执业规范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市公司调研活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事先履行所在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审批程序。

(2)不得向证券研究报告相关销售服务人员、特定客户和其他无关人员泄露研究部门或研

究子公司未来一段时间的整体调研计划、调研底稿,以及调研后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计划、研究观点的调整信息。

(3)不得主动寻求上市公司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未公开重大信息。

(4)被动知悉上市公司内幕信息或者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对有关信息内容进行保密,并及时向所在机构的合规管理部门报告本人已获知有关信息的事实,在有关信息公开前不得发布涉及该上市公司的证券研究报告。

(5)在证券研究报告中使用调研信息的,应当保留必要的信息来源依据。

考点九保荐代表人执业行为规范

保荐代表人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准则,珍视和维护保荐代表人的职业声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保持和提高专业

胜任能力。保荐代表人应当维护发行人的合法利益,对从事保荐业务过程中获知的发行人信息保密。保荐代表人应当

恪守独立履行职责的原则,不因迎合发行人或者满足发行人的不当要求而丧失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得唆使、协助或者参与发行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实施非法的或者具有欺诈性的行为。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不得以任何名义或者方式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不能减轻或者免除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的责任。

考点十个人申请保荐代表人的条件和材料

考点十一保荐代表人的注册登记事项

保荐代表人的注册登记事项包括:

(1)保荐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

(2)保荐代表人的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3)保荐代表人的任职机构、职务。(4)保荐代表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

(5)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

(6)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事项。

考点十二保荐代表人离职应提交的材料

保荐代表人从原保荐机构离职,调入其他保荐机构的,应通过新任职机构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变更登记申请报告。(2)证券业执业证书。

(3)保荐代表人出具的其在原保荐机构保荐业务交接情况的说明。(4)新任职机构出具的接收函。

(5)新任职机构对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的承诺函,并应由其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签字。

(6)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考点十三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的权利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可对发行人行使下列权利:

(1)要求发行人按照规定和保荐协议约定的方式,及时通报信息。

(2)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回访,查阅保荐工作需要的发行人材料。

(3)列席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4)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5)对有关部门关注的发行人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必要时可聘请相关证券服务机构配合。

(6)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的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7)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者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考点十四证券业财务与会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

财务与会计人员是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应当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的机构中从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等活动的财务与会计人员。

财务与会计人员禁止从事以下行为:

(1)承担与本职岗位有冲突的工作。

(2)违反内部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将本人工作委托他人代为履行。

(3)违规向其他人员提供自己保管的印章、凭证、钥匙等物品或泄漏密码信息。

(4)未经授权动用本单位的资金、财产。

(5)擅自修改或危害本单位的财务系统。(6)损害、侵占、挪用和滥用本单位及其所管理的资金、财产。

(7)损坏、隐匿或丢弃凭证、账簿、印章等财务资料。(8)法律法规或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范第一节证券经纪

考点一证券经纪业务

考点二冒证券公司经纪业务中账户管理

账户管理主要包括:账户的开立、信息变更、注销;证券账户的合并、挂失补办;不合格账户、休眠账户及风险处置休眠账户的管理;账户信息比对与报送;客户账户档案管理等。

考点三证券账户的管理及操作规范

证券账户的管理及操作规范如下:

(1)证券账户的开立。

(2)证券账户卡挂失补办。

(3)证券账户注册资料的查询。(4)证券账户注册资料的变更。

(5)证券账户合并。

(6)证券账户注销。

(7)非交易过户。

考点四资金账户的管理及操作规范

资金账户(证券资金台账)管理包括资金账户的开户和销户、开通客户交易委托品种、交易委托方式及操作权限、选择客户资金存管的指定商业银行、开通或变更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指定或撤销指定交易、证券转托管、资金账户挂失与解挂、客户资料修改、密码管理等。

资金账户的管理及操作规范具体如下:

(1)资金账户的开立。

(2)客户申请开通网上交易委托方式(已开立资金账户但尚未申请开通网上交易的客户)。

(3)客户申请开通其他交易委托方式或其他交易品种。

(4)自然人客户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5)客户委托方式或其他交易品种操作权限的终止。

(6)开通或变更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银行(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未开通三方存管的客户)。

(7)账户挂失、补办。

(8)账户解挂。(9)客户重要资料变更。

(10)密码修改、清密。客户密码遗忘或需柜台修改密码的,可给予清密,由客户本人重新设定密码。

(11)撤销指定交易和转托管。(12)资金账户(证券账户)销户。

考点五经纪业务的禁止行为

经纪业务的禁止行为如下:

(1)不得为客户的股票申购和交易提供融资融券。

(2)不得挪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亦不得将客户的资金和证券借与他人或者作为担保物。

(3)不得侵占、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

(4)不得违背客户的指令买卖证券,或接受代为客户决定证券买卖方向、品种、数量和时间的全权委托。

(5)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保证交易收益或者承诺赔偿客户的投资损失。

(6)不得为多获取佣金而诱导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7)不得在批准的营业场所之外接受客户委托和进行清算、交收。

(8)不得以任何方式提高或降低,或者变相提高或降低证券交易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证券交易收费标准,收取不合理的佣金和其他费用。

(9)不得散布谣言或其他非公开披露的信息。(10)不得利用职业之便利用或泄露内幕信息。

(11)不得为他人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欺诈客户提供方便。

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范第二节证券投资咨询考点一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顾问、证券研究报告的概念

考点二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界定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是指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以下列形式为证券、期货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分析和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

(1)接受投资人或者客户委托,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2)举办有关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

(3)在报刊上发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的文章、评论、报告,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公众传播媒体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4)通过电话、传真、电脑网络等电信设备系统,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形式。

考点三申请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分别从事证券或者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5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同时从事证券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10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其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1名取得证券或者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

(2)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3)有固定的业务场所和与业务相适应的通讯及其他信息传递设施。

(4)有公司章程。

(5)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6)具备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考点四申请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机构应提交的文件

申请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中国证监会统一印制的申请表。

(2)公司章程。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人员名单及其学历、工作经历和从业资格证书。

(5)开展投资咨询业务的方式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6)业务场所使用证明文件、机构通信地址、电话和传真机号码。

(7)由注册会计师提供的验资报告。

(8)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考点五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办理年检应提交的文件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办理年检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年检申请报告。

(2)年度业务报告。

(3)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考点六荐股软件

《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所称“荐股软件”,是指具备下列一项或多项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功能的软件产品、软件工具或者终端设备:

(1)提供涉及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投资分析意见,或者预测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价格走势。

(2)提供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选择建议。

(3)提供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买卖时机建议。

(4)提供其他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

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范第三节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考点一证券公司从事财务顾问业务的条件

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公司净资本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

(3)建立健全的尽职调查制度,具备良好的项目风险评估和内核机制。

(4)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且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少于5人。

(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考点二证券公司申请从事财务顾问业务提交的文件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其他财务顾问机构申请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司章程。

(3)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并购重组业务负责人的简历。

(4)符合《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和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说明。

(6)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的说明,包括公司风险控制、内部隔离制度及内核部门人员名单和最近3年从业经历。

(7)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2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8)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考点三证券公司不得担任财务顾问业务的情形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其他财务顾问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财务顾问:

(1)最近24个月内存在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2)最近24个月内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3)最近36个月内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调查。

考点四财务顾问应当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工作

财务顾问代表委托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后,应当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并承担

以下工作:

(1)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提出的反馈意见作出回复。

(2)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并购重组活动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

(3)组织委托人及其他专业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

(4)委托人未能在行政许可的期限内公告相关并购重组报告全文的,财务顾问应当督促委托人及时公开披露中国证监会提出的问题及委托人未能如期公告的原因。

(5)自申报至并购重组事项完成前,对于上市公司和其他并购重组当事人发生较大变化对本次并购重组构成较大影

响的情况予以高度关注,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6)申报本次担任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的收费情况。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事项。

考点五财务顾问的持续督导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并购重组的规定,自上市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合并等事项完成后的规定期限内,财务顾问承担持续督导责任。财务顾问应当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等方式,结合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披露,做好以下持续督导工作:

(1)督促并购重组当事人按照相关程序规范实施并购重组方案,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依法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的义务。

(2)督促上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规范运作。

(3)督促和检查申报人履行对市场公开做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况。

(4)督促和检查申报人落实后续计划及并购重组方案中约定的其他相关义务的情况。

(5)结合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核查并购重组是否按计划实施、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其实施效果是否与此前公告的专业意见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实现相关盈利预测或者管理层预计达到的业绩目标。

(6)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事项。

在持续督导期间,财务顾问应当结合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并在前述定期报告披露后的15 日内向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考点六财务顾问业务的工作档案制度

财务顾问应当建立并购重组工作档案和工作底稿制度,为每一项目建立独立的工作档案。财务顾问的工作档案和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不少于10年。

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范第四节证券承销与保荐

考点一证券发行保荐业务的一般规定

证券发行保荐业务的一般规定如下:

(1)发行人应当就下列事项聘请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的证券公司履行保荐职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证券公司从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应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保荐机构资格。

(3)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应当指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的个人具体负责保荐工作。

(4)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保荐业务。

(5)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恪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尽职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不得通过从事保荐业务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

(6)保荐代表人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准则,珍视和维护保荐代表人职业声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考点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公开的信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发行和承销过程中公开披露以下信息:

(1)招股意向书刊登首日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发行定价方式、定价程序、参与网下询价投资者条件、股票配售原则、配售方式、有效报价的确定方式、中止发行安排、发行时问安排和路演推介相关安排等信息;发行人股东拟老股转让的,还应披露预计老股转让的数量上限,老股转让股东名称及各自转让老股数量,并明确新股发行与老股转让数量的调整机制。

(2)网上申购前披露每位网下投资者的详细报价情况,包括投资者名称、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有效报价和发行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的确定过程;发行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及对应的市盈率;网下网上的发行方式和发行数量;回拨机制;中止发行安排;申购缴款要求等。已公告老股转让方案的,还应披露老股转让和新股发行的确定数量,老股转让股东名称及各自转让老股数量,并应提示投资者关注,发行人将不会获得老股转让部分所得资金。按照发行价格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低于拟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金额的,还应披露相关投资风险。

(3)如公告的发行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上限)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披露发行价格的同时,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中明示该定价可能存在估值过高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提醒投

资者关注。

(4)在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获配机构投资者名称、个人投资者个人信息以及每个获配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和获配数量等,并明确说明自主配售的结果是否符合事先公布的配售原则;对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投资者应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发行后还应披露保荐费用、承销费用、其他中介费用等发行费用信息。

(5)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应当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战略投资者的名称、认购数量及持有期限等情况。

考点三证券公司发行与承销业务的内部控制规定

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范第五节证券自营考点一证券自营业务的范围与监管措施

考点二证券公司的风险监控体系一般规定

证券公司的风险监控体系一般规定如下:

(1)建立防火墙制度,确保自营业务与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业务在人员、信息、账户、资金、会计核算上严格分离。

(2)自营业务的投资决策、投资操作、风险监控的机构和职能应当相互独立;自营业务的账户管理、资金清算、会计核算等后台职能应当由独立的部门或岗位负责,以形成有效的自营业务前、中、后相互制衡的监督机制。

(3)风险监控部门应能够正常履行职责,发现业务运作或风险监控指标值存在风险隐患或不合规时,要立即向董事会和投资决策机构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4)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引进和开发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逐步建立完善的风险识别、测量和监控程序,使风险监控走向科学化。

(5)建立自营业务的逐日盯市制度,定期对自营业务投资组合的市值变化及其对公司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控指标的潜在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

(6)建立健全自营业务风险监控系统的功能,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在监控系统中设置相应的风险监控阀值,通过系统的预警触发装置自动显示自营业务风险的动态变化,提高动态监控效率。

(7)提高自营业务运作的透明度。建立健全自营业务风险监控缺陷的纠正与处理机制,建立完备的业绩考核和激励制度,完善风险调整基础上的绩效考核机制,遵循客观、公正、可量化原则,对自营业务人员的投资能力、业绩水平等情况进行评价。稽核部门定期对自营业务的合规运作、盈亏、风险监控等情况进行全面稽核,出具稽核报告。

(8)加强自营业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强化自营业务人员的保密意识、合规操作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

考点三证券自营业务操作的基本要求

证券公司从事自营业务,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真实、合法的资金和账户。

(2)业务隔离。(3)明确授权。

(4)风险监控。

(5)报告制度。

考点四证券自营业务的禁止性行为

(1)禁止内幕交易。(2)禁止操纵市场。

(3)其他禁止的行为。其内容包括:假借他人名义或以个人名义进行自营业务;违反规定委托他人代为买卖证券;违反规定购买本证券公司控股股东或者与本证券公司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发行人发行的证券;将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将自营业务与代理业务混合操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范第六节证券资产管理考点一证券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原则与要求

考点二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主办人数的最低要求

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经中国证监会核定为综合类证券公司。

(2)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综合类证券公司各项风险监控指标的规定。

(3)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其中具有3年以上证券自营、资产管理或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从业经历的人员不少于5人。

(4)具有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备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5)最近1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考点三资产管理合同应当包括的必备内容

证券公司开展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客户签订书面资产管理合同,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事宜做出明约定。

资产管理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基本事项:

(1)客户资产的种类和数额。

(2)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和投资比例。

(3)投资目标和管理期限。

(4)客户资产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权限。

(5)各类风险揭示。

(6)客户资产管理信息的提供及查询方式。

(7)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8)管理报酬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9)与客户资产管理有关的其他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

(10)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程序及客户资产的清算

返还事宜。

(11)违约责任和纠纷的解决方式。

(12)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真题分享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真题分享 证券从业《基本法律法规》真题及答案(30题)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共100道选择题,包括50个普通单选题和50个组合型选择题,每题1分,共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以下是部分考试真题: 1、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主办人应当在( )进行执业注册。 A.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B.中国证监会 C.证券交易所 D.中国证券业协会 正确答案:D 2、中国证监会对保荐代表人资格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A.15 B.20 C.30 D.45 正确答案:B 3、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 )的罚款。

A.1-3% B.3-5% C.1-5% D.5-10% 正确答案:C 4、犯有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情节严重的,处(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违法所得罚金。 A.2;1倍以上3倍以下 B.3;2倍以上4倍以下 C.5;1倍以上5倍以下 D.5;3倍以上10倍以下 正确答案:C 5、账户存续期间证券公司营业部应每( )年对自然人客户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核查。 A.1 B.2 C.3 D.5 正确答案:C 6、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不包括( )。 A.运行和管理基金资产 B.保管基金资产

C.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 D.获取基金管理人报酬 正确答案:B 7、保荐机构应当自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 )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送报告书。 A.10日 B.10个工作日 C.15个工作日 D.15日 正确答案:B 8、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和监事任期的说法,错误的是( )。 A.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B.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C.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D.监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五年 正确答案:D 9、根据《公司法》,( )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 A.清算人 B.股东会和股东大会 C.董事会 D.人民法院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易错知识点-01

1.根据《公司法》第45条的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2.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销售证券类金融产品,应当按 照规定程序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并以书面和电子方式予以记载保存。 3.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投资于业绩优良、成长性高、流动性强的股票等权 益类证券以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并应当遵循分散投资风险的原则 4.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 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①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②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③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④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⑥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⑦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5.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71条的规定,发行人出现下列情 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自确认之日起暂停保荐机构的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撤销相关人员的保荐代表人资格:①证券发行募集文件等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②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即亏损;③持续督导期间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根据《公司法》第45条的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7.公开发行债券的发行人应当于本息支付日前10日内.就有关事宜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告3次。 8.主办券商的主办业务发布的关于所推荐股份转让公司的分析报告,包括在挂牌前发布推荐报告.在公 司披露定期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发布对定期报告的分析报告.以及在董事会就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发布分析报告.客观地向投资者揭示公司存在的风险9.证券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未经批准擅自经营融资融券业务的.依照《证券法》第205条的规定处罚,即 没收违法所得,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并处以非法融资融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

证券从业资格基本法律法规考试试题及答案

1.李某是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2014年12月3日,甲公司召开临时董事会并通过一项决议,下列 ( )情况下,李某可以在一定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2016年10月真题] 1. 此次临时董事会是由公司四分之一的监事提议召开证券从业资格基本法律法规考试试题及答案 II.董事会通过的决议是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III.三分之一的董事出席了会议 IV.李某认为该董事会决议对自身不利 A. I、III B. I、UI、IV C. II、III、IV D. I、IV 【答案】A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 求人民法院撤销。 I、III两项,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试题及答案 2. 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 )决定。[2016年10月真题] I ?股东(大)会 II. 董事会 III. 监事会 IV. 审计委员会 A. I、II B. I 、 IV C. IK IV D. II、UI 【答案】A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 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表决时,应当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 3. 甲公司与乙公司计划合并成立丙公司,双方于2013年12月1日签订合并协议。在合并过程中,下列做法正确的有( )。[2016年3月真题]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 I. 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II. 甲公司将合并事宜于2013年12月9日通知其债权人 III. 乙公司于2014年1月13日在报纸上公告合并事宜 IV. 甲公司债权人丁公司在2013年12月12日收到甲公司的通知,在2014年〗月10日向甲公司 要求清偿 债务 A. II、III、IV B. K IK IV C. I、II、III、IV D. I、II、ni 【答案】B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 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题库 4?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特征包括( )。[2016年3月真题] I .依法设立 II. 在中国境内设立 III. 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 IV. 可以是全民所有制企业 A. I、IV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经典)

第一章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一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现的主要层次 1.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 2. 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 3. 由证券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及规性文件 4. 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等自律组织制定的行业自律规则 二证券市场各层级的法律、法规 (一)法律 现行的证券市场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及《中华人民国刑法》等。此外,《中华人民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也与资本市场有着密切的联系 (二)行政法规 与证券经营机构密切相关的有《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 (三)部门规章及规性文件 具体包括《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四)证券市场自律性组织及其职责 1.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交易活动进行管理;对会员进行管理;对上市公司进行管理 2.中国证券业协会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管理;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代办股权转让系统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证券的存管和过户;证券持有 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及相关管理;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依法提供与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 第二节公司法 一公司的种类 1.有限责任公司50人以下出资成立,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

证券从业及专项《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复习题集(第1959篇)

2019年国家证券从业及专项《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上海证券交易股票期权试点规则》属于股票期权业务主要涉及的( )。 A、法律 B、法规 C、部门规章 D、其他规范性文件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3章>第9节>股票期权业务 【答案】:D 【解析】: 考点:考查股票期权业务相关知识。 股票期权业务主要涉及的部门规章有《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 与股票期权交易试点指引》,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有《上海证券交易股票期权试点规则》等。2.未经批准,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或者管理证券公司的股权,或者认购、受让 或者实际控制证券公司的股权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 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以10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A、30 B、40 C、50 D、60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7节>法律责任 【答案】:D 【解析】: 考点:本题考查违反规定持有或者管理证券公司股权的法律责任。未经批准,委托他人 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或者管理证券公司的股权,或者认购、受让或者实际控制证券公司的 股权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以1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 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 )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4节>法律责任 【答案】:B 【解析】: 考点:本题考查《证券法》。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五规定,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4.以下对恐怖活动冻结资产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对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与他人共同拥有或控制的资产采取冻结措施,但该资产在采取冻结措施时无法分割或确定份额的,证券公司应一并冻结 B、在收取被采取冻结措施的资产产生的孳息以及其他收益的情形下,有关账户可以进行款项收取 C、受偿债券需在资产解冻后方可划转 D、为不影响正常的证券、期货交易程序,执行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公布前生效的交易指令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章>第4节>恐怖活动资产冻结工作 【答案】:C 【解析】: 考点:本题考查恐怖活动采取冻结措施的资产范围。 5.独立董事在任期内辞职或被免职的,独立董事本人和证券公司应当分别向( )提交书面说明。 ①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 ②独立董事常住地 ③股东(大)会 ④董事会 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②③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2020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复习题及答案

2020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复习题及答案 一、选择题。以下各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不选、错选均不得分。 [第1题]集合计划终止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发生终止情形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开始清算集合计划资产;证券公司应当在清算结束后__________日内,将清算结果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A.5;5 B.5;15 C.15;5 D.15;15 参考答案:B [第2题]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人的为公开发行证券。 A.100 B.200 C.300 D.400 参考答案:B [第3题]证券公司如需申请保荐机构资格,则其最近()年从事保荐相关业务的人员不少于20人。 A.1 B.2 C.3

D.4 参考答案:C [第4题]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A.10% B.20% C.30% D.40% 参考答案:C [第5题]对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客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进行监控的是()。 A.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B.证券公司 C.证券资产托管机构 D.证券推广机构 参考答案:A [第6题]专用证券账户注销或者转换为客户普通证券账户后,证券公司应当在()个交易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 A.1 B.2 C.3 D.4 参考答案:C

[第7题]合规负责人为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决定聘任。 A.股东会 B.董事会 C.监事会 D.总经理 参考答案:B [第8题]个人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申请期间,申请文件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更新资料。 A.1 B.2 C.3 D.4 参考答案:B [第9题]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通过举办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形式,进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的,应当提前()个工作日向举办地证监局报备。 A.3 B.5 C.10 D.15 参考答案:B [第10题]《公司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部分整理)

第一章第四节基金法基金一一组合投资 一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参与主体,简称基金当事人) 概念、权力和义务 (掌握) 1. 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人、实际所有者,享有知情权、表决权、收益权,基金一切活动的中心。 2. 基金管理人:按照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核心作用,只能有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 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 15年 以上 3. 基金托管人(保管人):通常由有实力的商业银行或信托投资公司担任,基金持有人权益的代表。在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中承担资产保 管、交易监督、信息披露与会计核算等相应职位的当事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签 订托管协议,协议规定范围内履行职责收取报酬。_ 三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熟悉)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其他 四公募基金运作的方式 (了解)公募一一私募 按运作方式不同,基金可分为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 1. 封闭式基金是指经核准的基金份额总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 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得申请赎回的基金 2.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规模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申购或赎回的投资基金(不 能上市交易) 五 基金财产的独立性要求 (掌握) 1. 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自有财产,不得归入自有财产。 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 3.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终止清算的, 基金财产不属于 其清算财产。 4. 基金的债权与不属于基金的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不同基金的债权不得相互抵销; 非因基金本身承担的债务,债权 人不得对基金财产主张强制执行;基金托管人对其托管的基金应当独立设置账户,确保基金的完整与独立 如果违反: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没有独立财产, 5万至50万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直接人员给予警告、暂停或 撤销从业资格,3万至30万罚款。 募集对象不同:公募为不确定对象,私募为少数特定投资者 信息披露要求不同 :公募要求严格,私募要求低很多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及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大纲

2015年7月起将会对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科目进行调整,由原来的5门考试科目变为2门,具体详情请参考2015年证券预约式考试公告(第2号) 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熟悉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主要层级;了解证券市场各层级的主要法规。 第二节公司法 掌握公司的种类;熟悉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概念;熟悉关于公司经营原则的规定;熟悉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地位;了解公司的设立方式及设立登记的要求;了解公司章程的内容;熟悉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的规定;熟悉关于禁止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的规定。 了解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熟悉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熟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掌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与程序;熟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熟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熟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及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了解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掌握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和内容;了解公司合并、分立的种类及程序;熟悉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的概念。 熟悉关于虚报注册资本、欺诈取得公司登记、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另立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虚假记载等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证券法 熟悉证券法的适用范围;掌握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三公”原则;掌握发行交易当事人的行为准则;掌握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禁止行为的规定。 掌握公开发行证券的有关规定;熟悉证券承销业务的种类、承销协议的主要内容;熟悉承销团及主承销人;熟悉证券的销售期限;熟悉代销制度。 掌握证券交易的条件及方式等一般规定;掌握股票上市的条件、申请和公告;掌握债券上市的条件和申请;熟悉证券交易暂停和终止的情形;熟悉信息公开制度及信息公开不实的法律后果;掌握内幕交易行为;熟悉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掌握虚假陈述、信息误导行为和欺诈客户行为。 掌握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和方式;熟悉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和规则。 熟悉违反证券发行规定的法律责任;熟悉违反证券交易规定的法律责任;掌握上市公司收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真题汇编b-精品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真题汇编(2) 1、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期货交易即时行情。 A期货交易所 B中国人民银行 C中国期货业协会 D中国证监会 答案:A 2、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其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A百分之三十 B百分之五十 C百分之四十 D百分之六十 答案:C 3、下列不属于法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是() A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B财务负责人 C副经理 D高级法律顾问 答案:D 4、关于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立案追诉标准的表述,正确的是() A发行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B发行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 C发行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D发行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答案:A 5、发审委会议普通程序中,每次参加发审委会议的发审委委员为()名。 A5 B8 C7

D6 答案:A 6、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司申请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比例至少()以上。 A20% B25% C10% D15% 答案:C 7、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后方可转为公司股票。 A3个月 B9个月 C12个月 D6个月 答案:D 8、发行人出现以下情形,中国证监会将直接撤销相关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是()。 A.首次发行证券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累计 50%以上的资产发生重组 B.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即亏损 C.证券上市当年累计 50%以上的募集资金用途与承诺不符 D.首次发行证券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 正确答案:B 9、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 A.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B.做市商交易方式 C.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D.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正确答案:A 10、甲公司系某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业务需要,集团公司决定甲公司分立为两个子公司。甲公司的债权债务全部发生在集团公司内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分立后,原甲公司的债务由集团公司继承

2020年证券从业基本法律法规考试试题

2020年证券从业基本法律法规考试试题 第1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对内幕交易行为人可能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包括()。 Ⅰ.责令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 Ⅱ.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Ⅲ.暂停或撤销相关业务许可 Ⅳ.单处罚款 A.Ⅰ、Ⅱ、Ⅳ B.Ⅱ、Ⅲ、Ⅳ C.Ⅰ、Ⅲ、Ⅳ D.Ⅰ、Ⅱ、Ⅲ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内幕交易的,从重处罚。 本题1分 第2题证券交易具有()的特征,决定了广大投资者只能委托证券经纪商代理买卖证券交易过程。

Ⅰ.交易过程的保密性 Ⅱ.交易方式的特殊性 Ⅲ.交易规则的严密性 Ⅳ.操作程序的复杂性 A.Ⅱ、Ⅲ、Ⅳ B.Ⅰ、Ⅱ、Ⅲ、Ⅳ C.Ⅰ、Ⅱ、Ⅲ D.Ⅱ、Ⅳ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由于证券交易方式的特殊性、交易规则的严密性和操作程序的复杂性,决定了广大投资者不能直接进入证券交易所买 卖证券,而只能由经过批准并具备一定条件的证券经纪商进入交易 所进行交易,投资者则需委托证券经纪商代理买卖来完成交易过程。 本题1分 第3题证券公司向客户推介金融产品,应当评估客户购买金融产品的适当性,包括()。 Ⅰ.客户的身份 Ⅱ.客户的财产和收入状况 Ⅲ.客户的金融知识 Ⅳ.客户的投资目标 A.Ⅱ、Ⅲ、Ⅳ B.Ⅰ、Ⅱ、Ⅲ C.Ⅰ、Ⅱ、Ⅲ、Ⅳ D.Ⅰ、Ⅱ、Ⅳ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真题(9)含答案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真题(9) 一、单项选择题 (以下备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A.10% B.15% C.20% D.25% 答案:D [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______。 A.必须多于2人 B.不得少于2人 C.必须多于3人 D.不得少于3人

答案:D [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3. 下列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对发行人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的情形的是______。 A.申请公开发行股票,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 B.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 C.申请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 D.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 答案:D [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一条规定,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4. 个人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应当通过所任职的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材料不包括______。 A.申请报告 B.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成绩合格的证明 C.证券业执业证书 D.工作情况说明

一般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一般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考点1】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主要有四个层次,法律法规效力依次降低: 第一个层次——人代会或人代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 第二个层次——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 第三个层次——证券监管和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第四个层次——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自律组织制定的行业自律性规则。 【考点2】证券市场各层级的主要法规 法律——《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和《刑法》等。此外,《物权法》、《反洗钱法》和《企业破产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及发布:《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咨询暂行办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证监管理委员会发布:《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自律性规则——协会、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 第二节公司法【考点1】公司的种类

【考点2】公司法人财产权:公司法人财产权,是指公司法人对公司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简言之,就是企业法人对其财产依法拥有的独立支配权。 注意:公司财产破产清算,偿付债务顺序是工资、税款、债权人、优先股股东、普通股股东。 公司法人财产的构成::(1)动产、不动产-实物。(2)有形、无形财产-货币。 【考点3】关于公司经营原则的规定:合法、自主、自负盈亏、依法接受国家宏观调控、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最新证券从业及专项《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2套 (10)

证券从业及专项《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职业资格 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保荐机构应当指定( )名保荐代表人负责1家发行人的保荐工作,出具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专项授权书,并确保保荐机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有效分工合作。此外,还可以指定1名项目协办人。 A、1 B、2 C、3 D、5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章>第5节>保荐代表人 【答案】:B 【解析】: 保荐机构应当指定2名保荐代表人负责1家发行人的保荐工作,出具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专项授权书,并确保保荐机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有效分工合作。考点:考查参与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数量。 2.《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一家内地私营企业不得违规使用( )资金进行期货交易。 A、自有 B、短期经营 C、营运 D、信贷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6节>期货交易的基本规则 【答案】:D 【解析】: 考点:本题考查《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规使用信贷资金、财政资金进行期货交易。 3.主办券商推荐股份公司股票挂牌,应与申请挂牌公司签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并对申请挂牌公司( )进行培训,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①董事 ②监事 ③高级管理人员 ④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A、①②④ B、①③④ C、①②③④ D、①②③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3章>第8节>证券公司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 【答案】:C 【解析】: 考点:考查主办券商在全国股转系统开展业务的主要规则。 主办券商推荐股份公司股票挂牌,应与申请挂牌公司签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并对申请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培训,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4.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 )人。 A、50 B、100 C、150 D、200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5节>基金的公开募集与非公开募集 【答案】:D 【解析】: 考点:本题考查非公开募集基金。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200人。 5.证券公司受期货公司委托从事介绍业务,不属于应当提供下的服务的是( )。 A、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B、提供期货交易行情信息 C、提供期货交易设施 D、代理期货公司收取期货保证金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1、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考点一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效力层次 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分为四个层次,其法律效力依次降低:第一个层次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第二个层次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第三个层次是指由证券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文件;第四个层次是指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自律组织制定的行业自律规则。中国证券市场形成和发展的20年中,大量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对证券市场的规范和有序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考点二现行的证券市场法律法规 现行的证券市场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也与资本市场有着密切的联系。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其法律效力次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其具体包括《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考点三证券市场自律性组织及其职责 考点一公司的种类

考点二公司的法人财产权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指的是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一定的财产是公司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公司作为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必须有其可控制与支配的财产,以从事经营活动。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的财产一般被称为公司资产,包括:动产、不动产;货币组成的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相分离,这是公司财产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公司区别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重要标志,是公司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进而取得法人资格的基础,也是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依据。 考点三公司的经营原则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当体现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经营原则;自主经营原则;自负盈亏原则;依法接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原则;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 考点四公司设立的方式

2020年证券从业基本法律法规组合型

2020年证券从业基本法律法规组合型选择题练习组合型选择题(本大题共50小题,每小题1分,共50分。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 第1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对内幕交易行为人可能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包括()。 Ⅰ.责令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 Ⅱ.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Ⅲ.暂停或撤销相关业务xx Ⅳ.单处罚款 A.Ⅰ、Ⅱ、Ⅳ B.Ⅱ、Ⅲ、Ⅳ C.Ⅰ、Ⅲ、Ⅳ D.Ⅰ、Ⅱ、Ⅲ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内幕交易的,从重处罚。 本题1分

第2题证券交易具有()的特征,决定了广大投资者只能委托证券经纪商代理买卖证券交易过程。 Ⅰ.交易过程的保密性 Ⅱ.交易方式的特殊性 Ⅲ.交易规则的xx Ⅳ.操作程序的复杂性 A.Ⅱ、Ⅲ、Ⅳ B.Ⅰ、Ⅱ、Ⅲ、Ⅳ C.Ⅰ、Ⅱ、Ⅲ D.Ⅱ、Ⅳ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由于证券交易方式的特殊性、交易规则的严密性和操作程序的复杂性,决定了广大投资者不能直接进入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而只能由经过批准并具备一定条件的证券经纪商进入交易所进行交易,投资者则需委托证券经纪商代理买卖来完成交易过程。 本题1分 第3题证券公司向客户推介金融产品,应当评估客户购买金融产品的适当性,包括()。 Ⅰ.客户的身份 Ⅱ.客户的财产和收入状况 Ⅲ.客户的金融知识 Ⅳ.客户的投资目标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重点

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1.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XX法 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XX条例、XX暂行办法 部门规章:国务院下设的直属部门、直属机构例如中国证监会XX办法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下设的直属部门、直属机构的意外以外的部门和机构XX指引、XX准则 自律性规则:自律性组织XX规则‘ 2.公司的种类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2-200人,以认购的股份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50个以下股东出资成立,以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 3,子公司和母公司、总公司和分公司 母公司和子公司: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独立承担责任 总公司和分公司: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法律后果由总公司承担 4,公司的组织机构: 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最高的权利机构,制定各种决议,各种决定,各种审批 董事会:股东代表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进行监督

总经理: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行政事务负责人,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活着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股东(大)会—权利机构 股东(大)会的职权:(决议、审批) 决定方针投资;选举更换董监(董:董事会,监:监事会) 审议批准方案;作出大小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其他规定职权 董事会—执行机构 1)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人数:3-13人(可不设立) 2)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5-19人; 3)经理是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行政事务负责人,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活着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5. 公司的对外投资与担保 公司对外的投资与担保的规定 6,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证券从业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真题汇编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真题汇编(1) 一、选择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以下备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不选、错选均不得分) 第1题 客户应当向期货公司登记以本人名义开立的用于存取保证金的()账户。 A.个人 B.期货交易 C.期货结算 D.期货保证金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客户应当向期货公司登记以本人名义开立的用于存取保证金的期货结算账户。 第2题 金融机构违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受托人应尽的法定义务以及违反有关委托合同所约定的有关金融机构应该承担的具体约定义务是()。 A.直接义务 B.违背受托义务 C.违背信托义务 D.间接义务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违背受托义务是指金融机构违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受托人应尽的法定义务以及违反有关委托合同所约定的有关金融机构应该承担的具体约定义务。 第3题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决策和主要管理职责应集中于()。

B.证券交易所 C.业务决策机构 D.证券公司总部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证券公司应当对融资融券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融资融券业务的决策和主要管理职责应当由证券公司总部承担。 第4题 个人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应当通过所任职的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材料不包括()。A.申请报告 B.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成绩合格的证明 C.证券业执业证书 D.工作情况说明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A、B、C项均是个人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应当通过所任职的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材料。除此之外还应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明文件和学历学位证书;从事保荐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说明,以及最近3年内担任境内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的工作情况说明;保荐机构出具的推荐函,其中应当说明申请人遵纪守法、业务水平、组织能力等情况;保荐机构对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的承诺函,并应由其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签字等。 第5题 发行人不得有在最近()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 A.6 B.12 C.18

2021年证券从业《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题库及答案(八)

2021年证券从业《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 试题库及答案(八) 一.单选题。共100题,每题1分, 总分100分。 (1) ( )事项非经载明于章程,不 生效力。 A: 相对 记载B: 任意记载 C: 绝对记 载D: 协 商记人 答案:A 解析: 相对记载事项非经载明于章程,不生效力。 (2) 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内部控制中重点防范的风 险不包括( )。

A: 规模失控、决 策失误B: 变相自 营、账外自营C: 操纵市场、内幕 交易D: 市场风险、 管理风险 答案:D 解析: 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内部控制主要是应加强自营业务投资决策、资金、账户、清算、交易和保密等的管理。重点防范规模失控、决策失误、超越授权、变相自营、账外自营 、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的风险。 (3) 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方式不包括( )。 A: 分销 B: 投标承购 C: 代销 D: 赞助推销 答案:A

解析: 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可分为包销、投标承购 、代销、赞助推销四种方式。 (4)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确 有证据证明其行为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 ) 关系, 应当认定其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 A: 紧密 B: 直接因果 C: 隶属 D: 间接因果 答案:B 解析: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确 有证据证明其行为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包括实际承担或者履行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职 责,组织、参与、实施了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或者直 接导致信息披露违法的,应当视情形认定其为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5) 证券金融公司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的比 例不得低于( )。 A: 10% B: 15% C: 50% D: 100% 答案:D 解析: 证券金融公司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6)

2018年12月《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

2018年12月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真题及答案 1、下列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是()。 A.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C.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D. 《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 答案::B 2、证券公司必须持续符合风险控制指标标准的要求,下列能够符合要求的是() A. 丙证券公司的流动性覆盖率为80% B. 丁证券公司的净稳定资金率为40% C. 甲证券公司的风险覆盖率为120% D. 以证券公司的资本杠杆率为6% 答案::C 3、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下列关于证券公司与客户关系的基本原则的说法,错误的是()。 A. 证券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对有关产品和服务的内容应履行保密的义务

B. 证券公司不得侵犯客户的财产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知情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C. 证券公司不得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委托管理得资产及托管在公司的证券 D. 证券公司应当设专职部门或者岗位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处理客户的投诉等事宜 答案::A 4、对期货公司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报送的年度报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指定()进行审核并制作报告。 A. 专人 B. 期货公司财务人员 C. 期货公司报告撰写人 D. 专业机构人员 答案::A 5、证券公司自营业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不包括()。 A. 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B. 单独或合谋,集中利用资金优势等操作证券交易价格 C. 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交易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D. 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从事证券自营业务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可以分为四个层次: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 2.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 3.证券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制定的自律性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 ·是指由50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批准之日起90日内申请设立登记 ·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个人只能设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3——30人,监事会3+人,小公司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 ·是指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工资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由董事会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款缴足后30日内开创立大会,15日内通知,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申请设立。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验资证明,发行股票的提交核准文件 ·2-200人为发起人,半数以上在境内有住所 ·股东大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5-19人。监事3+,三分之一+职工代表。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公司设立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均可公司合并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罚款: 1. 虚假出资:虚假出资额5%——15% 2.提交虚假材料、另设账簿:5——50万 3.提公积金不足:20万以下 4.违法所得:1——5倍 5.清算违法人员和公司:1——10万,5——10% 6.登记违法:1——5倍,1——10万 7.外国公司:5——20万 三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内幕消息: 1.《证券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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