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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应知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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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应知应会

—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1、《处方管理办法》自2007年五月1日起实施,共八章六十三条。

2、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第一,第二条)

3、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和使用。(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第四条)

4、执业医师经医院举办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医院举办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后,方可在本机构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参见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5、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开具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见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6、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参见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7、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见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8、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参见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9、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参见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10、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

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参见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11、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参见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12、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参见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13、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参见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14、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包括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

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参见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九,三十一,六十一条)

15、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参见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16、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参见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17、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二)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三)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四)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七)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参见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18、药师对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断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参见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第三十六,四十条)

19、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参见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

20、药师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参见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21、处方由调剂处方药品的医疗机构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

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参见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分管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后,方可销毁。

22、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参见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23、药剂科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情况,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参见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

24、任何人不得模仿执业医师开具处方,一经发现,药剂师应拒绝调配,交院监察室严肃处理。

25、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以下称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参见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条)

26、医院应当建立由分管院长负责,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保卫科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

27、医疗机构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而本医疗机构无法提供的,可以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借用情况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参见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28、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验收,清点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29、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单位应当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库必须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门诊、住院药房的专柜为保险柜。专库和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30、对进出专柜(库)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参见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3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记录。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32、医疗机构对存放在本单位的过期、损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先向市级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市级卫生主管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参见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33、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住院部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做记录。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收回的麻

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34、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当立即向市卫生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1)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2)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参见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35、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1)导致死亡;

(2)危及生命;

(3)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4)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

(5)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

(6)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说明书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性质、程度、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的,按照新的药品不良反应处理;

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是指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参见卫生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

用药错误(medication errors)是指合格药品在临床使用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能导致药物错误使用的可预防事件。用药错误可出现于处方、医嘱、药物标签与包装、药物名称、药物混合、配发、发药、给药、用药指导、监测及应用等过程中。

36、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内容和统计资料是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指导合理用药的依据。(参见卫生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

37、医院设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组织,各临床科室有指定的医师或护师担任科室ADR 检测员,药剂科设立专(兼)职人员承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药剂科应当定期组织对全院医、药、护人员进行ADR监测工作的培训、宣传和咨询指导;组织对临床ADR监测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讨论;发布相关ADR信息。

38、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实行可疑即报的原则,医疗机构获知或者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当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不具备在线报告条件的,应当通过纸质报表报所在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由所在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代为在线报告。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参见卫生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39、医疗机构应当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获知或者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后应当详细记录、分析和处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参见卫生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40、新药监测期内的国产药品应当报告该药品的所以不良反应;其他国产药品,报告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报告该进口药品的所以不良反应;満5年的,报告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参见卫生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41、医疗机构发现或者获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内报告。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参见卫生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42、医疗机构获知或者发现群体不良反应后,应当立即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等方式报所在

地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同时填写《药品群体不良反应事件基本信息表》,对每一病例还应当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参见卫生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43、医疗机构制剂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参见卫生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

44、医疗用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参见《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第二条)

45、医疗单位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

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再行调配。处方一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二年备查。(参见卫生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九条)

46、高危险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若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者死亡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具体品种见下附录。

47、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48、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提示牌提醒医、药、护人员注意。

49、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事才能使用。

50、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51、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52、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高危险药品品种目录

53、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自2001年12月1日起实施,共十章一百零六条。

5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共十章八十六条。

55、《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2005年11月14日下发。

5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三级管理:药库、药房、病区(手术室)。

57、《医院处方点评规范(试行)》2010年2月10日实施。

58、医院应当根据本医院的性质、功能、任务、科室设置等情况,在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指导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59、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4)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体重或日月龄的;

(5)化学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1)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5种药品的;

(12)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13)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包括处方颜色、用量、证明文件等);

(14)医师未按照抗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15)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

(1)适应症不适宜的;

(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5)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6)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7)重复给药的;

(8)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9)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1)无适应症用药;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中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60、《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共六章五十九条。

6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62、真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63、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六个月内不得恢复其处方权和药物制剂资格。

64、《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共八章六十七条。

65、《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四十六条。

66、《医疗机构药师管理规定》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学管理工作。

67、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机构性、任务、规模配备适当数量临床药师,三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少于5名,二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少于3名。临床药师应当具备有高等学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者药学专业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经过规范化培训。

68、临床药学:是指药学与临床相结合,直接面向患者,以病人为中心,研究与实践临床药物治疗,提高药物治疗水平的综合性应用学科。

临床药师:是指以系统药学专业知识为基础,并具有一定医学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与技能,直接参与临床用药,促进药物合理应用和保护患者用药安全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69、危害药品:是指能产生职业暴露危险或者危害的药品,既具有遗传毒性、致癌性、致畸性,或者对生育有损害作用以及在低剂量下可产生严重的器官或其他方面毒性的药品,包括肿瘤化疗药物和细胞毒药物。

70、根据药品的性质、特点分别设置冷藏库、阴凉库、常温库。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分别贮存,分类定位存放。中药饮片、“毒、麻、精”药品、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险性药品按有关规定分别设库,单独贮存。储存药品与地面、墙、顶之间应有间距或隔离措施。药品与墙、屋顶(梁)及散热器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药品垛堆之间应有一定距离。

71、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区为黄色;合格药品区、发货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区为红色。

72、常温库温度:0~30℃;阴凉库温度小于或等于20℃;低温库(冰箱)温度:2~8℃;正常相对温度:45%~75%。

73、对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在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拆零专柜尚无的药品应在其他药柜移入,采用即发既拆,并保存原包装。拆零后的药品如不能保持原包装

的,必须放人拆零药袋,加贴拆零标签,写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并做好拆零药品记录。

74、急救药品应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用后随时补充。抢救药品不得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药房急救药品存放架,应标识醒目提示牌提醒药学人员注意。急救药品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药房急救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药房和病房应加强急救药品的有效期管理,保证先进先出,确保安全有效。

75、包装相似、听似、看似的药品、一品多规或者多剂型药物的存放有明晰的“警示标识”。做到全院统一“警示标识”,符合率100%。

76、定期对药库、调剂室药品质量进行抽检,合格率要达到99.8%。每月对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对药品质量抽查结果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落实整改措施。

77、药品效期管理相关制度与处理流程。效期药品先进先出、近期先用,对过期、不适用药品及时妥善处理,有控制措施和记录。

78、《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共六章五十九条。

79、三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不超过50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个品种。头霉素类抗菌药物不超过2个品种;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种。

80、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

(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

(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

(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

(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81、我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审批程序:

(一)患者病情需要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填写“安庆市第四人民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申请表”,邀请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会诊专家组的专家会诊。

(二)专家会诊同意后,在“安庆市第四人民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后送交医务科审批,同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三)药物按“安庆市第四人民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申请表”所批准的药品品名、规格、数量调剂处方发药。

(四)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如需继续使用,须经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会诊专家组专家会诊同意。

82、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

8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于2004年10月9日颁布。共分四部分,一是“抗

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二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三是“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注意事项”,四是“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林业基础知识(林业法律法规试题集与答案).

林业法律法规试题集与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对林地保护、管理和利用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A)。A、检举B、处罚C、控告D、制止 2、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权登记的具体工作。林权登记按照国家林业局《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执行。林权依法登记后,由(B)发放林权证。 A、县级林业局B、同级人民政府C、市级林业局D、上级人民政府 3、因转让、互换、入股、赠与、分割、合并等取得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的,应当依法向(A)申请林权变更登记。 A、原登记机关B、县级林业局C、市级林业局D、人民政府 4、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征用林地或者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向(C)提出用地申请。 A、林地所有人B、人民政府C、所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D、市级林业主管部门 5、为简化手续,方便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除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和省属国有林场经营区范围内的林地外,占用或者征用林地面积不足(A)公顷的,由省林业主管部门交由县级林 业主管部门代审核。 A、0.2 B、0.3C、0.5D、1 6、严格控制征占用生态公益林林地,确因(B)需要征占用的,需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报原批准机关审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地审核、林木采伐审批手续。

A、县重点建设工程B、国家重点工程建设C、市重点建设工程D、乡重点建设工程 7、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发生后,当事人(B)从事与争议山场林木林地所有权、使用权有关的活动。 A、可以B、不得C、报村干部同意后D、交保证金后 8、在争议山场,抢砍林木、抢占林地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发生毁坏生产和生活设施以及聚众斗殴、故意伤害他人等违法行为的,(A)应当依法查处。 A、公安机关B、林业局C、执法大队D、检察机关 9、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以林业“三定”时期(D)依法颁发的林权证及其之后依法变更的林木林地权属证书作为处理依据。 A县林业局B、乡(镇)以上地方人民政府C、市林业局D、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10、以暴力等方式阻碍林权争议调处人员依法进行林权争议调处工作的,由(A)依法处理; A、公安机关B、林业局C、执法大队D、检察机关 11、国有森林资源流转及其流转方式应当经(C)批准,并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A、县林业局B、县级人民政府C、有关主管部门D、市林业局 12、集体森林资源流转及其流转方式、流转保留价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成员或者(C)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A、三分之一B、二分之一C、三分之二D、全集

卫生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

卫生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 1. 我国发生的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很快波及到许多省市,这种发病情况称为 A. 爆发 B. 大流行 C. 季节性升高 D. 周期性流行 2. 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其时间为C A. 每3个月1次 B. 每6个月1次 C. 每12个月1次 D. 每18个月1次 3.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地政府可报上一级政府决定采取必要的紧急 措施。下列措施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D A. 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B. 停工、停业、停课 C. 封闭被传染病病原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 D. 限制或不允许离开自家家门 4. 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销售明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应D A. 处以警告 B. 停产或停止营业 C. 吊销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D. 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5. 建设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有下列哪项行为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的,处十万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B A.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报、公布的 B.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C. 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 D. 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 6. 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单位应当D A. 无需补办卫生许可证 B.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C. 重新办理营业执照 D. 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补发"卫生许可证" 7. 下列哪项不属于放射事故A A. 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受到放射性损害 B. 丢失放射性物质 C. 人员超剂量照射 D. 放射污染 8.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在传染病防治方面的职责是C A. 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年教师资格考试教育法律法规测试题

一、简答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时间?(1986年7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定的根据?(是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确定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九年制义务教育。) 4、义务教育法规定的由哪级政府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5、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6、义务教育法在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7、义务教育法在义务教育入学年龄上是如何规定的?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8、义务教育法在语言文字方面对学校是如何规定的? (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 9、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共几个阶段?都是什么? (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 10、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学制是由谁确定?(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有哪些情形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处理?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2、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 13、义务教育法规定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及审订教科书的根据? 应当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14、义务教育法规定由哪一级政府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5、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6、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社会力量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采取什么政策?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下,按照国家规定

简述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法规学习资料

简述保护森林资源的 法律法规

精品文档 简述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法规 作者:雷建华邓杰 来源:《文存阅刊》2019年第17期 摘要:森林资源不仅是一种林木资源,其植被群落与动物种群等构成了独立的森林生态系统,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宝贵财富。所以保护与利用需要有法律、法规来调整,如刑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等。理解众多法律、法规制定机关、法律效力、法律原则、法律责任,才能促进我们守法和依法,运用法律、法规来保护与利用森林资源,使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森林资源;法律;法规 一、森林资源保护 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森林资源是自然演替的选择,形成是一个慢长过程,但破坏仅在数十年间或更短。过去人们为了生存,不断向森林资源索取,保护与利用人们无法达成共识,矛盾突出。今天,林产品资源匮乏,自然灾害多发,水土流失,气候多变。人们普遍认识到环境质量下降对生存的压力、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而森林生态环境是环境保护重要一环。随着国家经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森林资源保护已具备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撑。同时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体系建立,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所以森林资源保护及可持续发展具有法律保障。 二、我国法律体系简介 我国的法律体系主要由宪法、基本法、一般法、行政法规等组成。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我国最主要的法律渊源。宪法主要确立国家的根本制度即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等,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颁布;基本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修改和颁布,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对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作部分修改和补充,但不得与该法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基本法规定和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带有基本性和全面性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如刑法等;一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修改和颁布,规定和调整除由基本法律调整以外的,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某一方面的关系的法律,如森林法等;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修改,以国务院令发布,它具有法的效力,是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是从属于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如森林法实施条例等。 三、保护森林资源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效力 (一)刑法 刑法是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的法律。刑法是基本法,其法律效力低于宪法,高于其它一般法。刑罚是实体法,主要对犯罪当事人具体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进行定罪量刑,是保护森林资源最具威摄的法律武器。例如: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第三百四十二 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医疗法律法规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新员工卫生法律法规试题 姓名: 科室: 总分: 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40分 1.《中华人民共与国传染病防治法》于( )年( )月(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与国第十七号主席令公布。 A、2004年12月1日 B、2004年8月28日? C、1989年09月1日 D、1989年2月21日 2、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得方针就是什么??A预防为主 B防治结合、分类管理?C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D以上三项 3、国家实行有计划得预防接种制度,对儿童实行()制度。?A计划免疫 B预防接种?C预防接种证 D疫苗接种? 4、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得消毒产品得单位与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得消毒产品应当由( )批准。?A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B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C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D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5、( )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A医疗机构B采供血机构 C疾病预防控制机构D任何单位与个人 6、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当予以隔离治疗。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得,可以由( )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A公安机关 B卫生行政部门 C卫生监督机构 D卫生防疫机构 7、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 )、( )制度,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得分诊点进行初诊。 A隔离、消毒B预检、分诊?C分类、隔离 D定点、隔离?8、国家对患有特定传染病得困难人群实行( ),减免医疗费用。?A医疗救济B困难补助 C医疗救助 D医疗照顾 9、国家对病原微生物实行分类管理,将病原微生物分为()类。对实验室实行分级管理,将实验室分为( )级。? A 4;4 B 3;4 10、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得暂时贮存 C 5;4 D 4;3?

医院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考试试题

2017年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考试试题 姓名:得分: 一、单选题,请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写于题号左侧。每题2分。 1.下列哪项不属于放射事故 A A.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受到放射性损害 B.丢失放射性物质 C.人员超剂量照射 D.放射污染 2.国家对放射工作实行的制度是C A.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B.考试上岗制度 C.许可登记制度 D.卫生许可证制度 3.对于《执业医师法》的适用对象,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D A.本法颁布之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B.乡村医生、军队医师 C.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的医师 D.在中国境内申请医师考试、注册、执业或者从事临床示教、临床研究等活动的境外人员 4.医疗责任事故包括下列情形,除了D A.擅离职守,贻误诊治时机而造成过失 B.遇复杂难题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造成过失 C.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造成过失 D.由于相应职称的一般水平,能力不足而造成的过失 5.必须在卫生防疫机构的指导监督下严密消毒后处理的A A.被甲类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 B.被可疑乙类传染病人用过的物品 C.被可疑丙类传染病人用过的物品 D.被乙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用过的物品 6.卫生行政复议,是卫生行政复议机关对卫生行政执法机关的具体执法行为进行审查,并要做出行政复议裁决,该审查主要是 C A.只对卫生行政执法机关的具体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理 B.只对卫生行政执法机关的具体执法行为的适当性进行审理 C.对上述合法性和适当性都进行审理 D.对上述合法性和适当性都不进行审理 7.某青年在筹备结婚过程中,因多日劳累,患化脓性扁桃体炎。医生在为其诊察中同时发现患有淋病。患者住院四天,扁桃体炎痊愈出院,医生嘱其充分休息。按照母婴保健法,该青年 B A.不能结婚 B.应当暂缓结婚 C.可以结婚,但不能生育 D.可以结婚,治愈后可生育 8.职业病防治中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是 A A.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B.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C.实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D.实行国家卫生监督制度 9.属于医疗保健机构提供婚前卫生指导的是 A A.性卫生知识教育 B.遗传病诊察 C.传染病诊察 D.心理健康指导 10.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D A.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 B.遗传性疾病、传染病、精神病

最新中小学教师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试题和答案[1]

中小学教师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试题和答案 1 2 一、填空题 (共20小题,每小题1分,计20分) 3 1.依法治校是指学校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为依据,完善4 ,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5 2. 《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为主、其6 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 3.《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接受义7 8 务教育的权利。 9 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5.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 10 11 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12 的标志。 13 6.《刑法》是规范有关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4 7.《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生每天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中学不超过15 小时,小学不超过小时。 16 8.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17 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 18 9.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年内不得再19 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0.学校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应当 20 21 检查一次。

11.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 22 23 1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24 良行为及时进行 25 13.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不得随意开除学生。26 14.《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27 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5.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执行。 28 29 16.《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30 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 17.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 31 32 ,的原则。18.《中华人民共和国33 行政许可法》于年月日正式施行。 34 19.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 35 20.权利是以并加以保障的人们所应当或可以享36 有的一种利益。 37 二、选择题(分单项选择和多向选择,共30分) 38 (一)单项选择(共10小题,每小题1分,计10分)1.有关法律规定:“对使39 用特殊音响警报和红色回转警灯的警车,其它车辆应当避让。”这体现了行政职40 权的什么特征?A、优益性 B、强制性 C、单方性 D、执行性 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 41 42 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 )

林政管理政策法规培训资料

林政管理政策法规培训资料 第一部分森林相关知识 1、森林资源指哪些? 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森林包括乔木林和竹林。 2、森林的重要作用是什么? 森林可以为人类提供木材、竹材、林副产品、药材等人类生存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森林作为陆地最主要的生态系统,森林还可以涵养水源、防风固沙、防止水土流失、消除噪音、净化空气,为人类发展的提供基本保障。简单讲森林具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3、森林分为哪些类型? 按森林外貌划分为针叶林,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 森林按用途分为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 第二部分森林采伐管理法律政策规定 一、国家森林采伐管理法律规定 林业建设的方针:林业建设实行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制定《森林法》的目的: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1、《森林法》第五章(森林采伐) 第二十九条国家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国家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农场、厂矿为单位,集体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个人所有的林木以县为单位,制定年采伐限额。国务院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每5年核定一次。 第三十条国家制定统一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 第三十二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第三十三条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不得超过批准的采伐限额发放采伐许可证。 2、《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五章(森林采伐) 第三十六条申请木材运输证,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 (二)检疫证明;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依法发放的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木材运输总量,不得超过当地年度木材生产计划规定可以运出销售的木材总量。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完成造林任务;逾期未完成的,可以处应完成而未完成造林任务所需费用2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医院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考试试题

医院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考试试题 一、单选题,请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写于题号左侧。每题2分。 1.下列哪项不属于放射事故 A A.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受到放射性损害 B.丢失放射性物质 C.人员超剂量照射 D.放射污染 2.国家对放射工作实行的制度是 C A.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B.考试上岗制度 C.许可登记制度 D.卫生许可证制度 3.对于《执业医师法》的适用对象,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D A.本法颁布之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B.乡村医生、军队医师

C.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的医师 D.在中国境内申请医师考试、注册、执业或者从事临床示教、临床研究等活动的境外人员 4.医疗责任事故包括下列情形,除了 D A.擅离职守,贻误诊治时机而造成过失 B.遇复杂难题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造成过失 C.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造成过失 D.由于相应职称的一般水平,能力不足而造成的过失 5.必须在卫生防疫机构的指导监督下严密消毒后处理的 A A.被甲类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 B.被可疑乙类传染病人用过的物品 C.被可疑丙类传染病人用过的物品 D.被乙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用过的物品 6.卫生行政复议,是卫生行政复议机关对卫生行政执法机关的具体执法行为进行审查,并要做出行政复议裁决,该审查主要是 C A.只对卫生行政执法机关的具体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理

B.只对卫生行政执法机关的具体执法行为的适当性进行审理 C.对上述合法性和适当性都进行审理 D.对上述合法性和适当性都不进行审理 7.某青年在筹备结婚过程中,因多日劳累,患化脓性扁桃体炎。医生在为其诊察中同时发现患有淋病。患者住院四天,扁桃体炎痊愈出院,医生嘱其充分休息。按照母婴保健法,该青年 B A.不能结婚 B.应当暂缓结婚 C.可以结婚,但不能生育 D.可以结婚,治愈后可生育 8.职业病防治中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是 A A.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B.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C.实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D.实行国家卫生监督制度 9.属于医疗保健机构提供婚前卫生指导的是 A

医疗法律法规考试试题及答案

新员工卫生法律法规试题 姓名: 科室:总分: 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4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于( )年( )月(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七号主席令公布。 2.A、2004年12月1日B、2004年8月28日 3.C、1989年09月1日D、1989年2月21日 4.2.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方针是什么? 5.A预防为主B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6.C依靠科学、依靠群众D以上三项 7.3.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对儿童实行( )制度。 8.A计划免疫B预防接种 9.C预防接种证D疫苗接种 10.4.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和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应当由( )批准。 11.A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B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12.C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D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13.5.( )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14.A医疗机构B采供血机构 15.C疾病预防控制机构D任何单位和个人 16.6.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当予以隔离治疗。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 )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17.A公安机关B卫生行政部门 18.C卫生监督机构D卫生防疫机构 19.7.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 )、( )制度,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20.A隔离、消毒B预检、分诊 21.C分类、隔离D定点、隔离 22.8.国家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人群实行( ),减免医疗费用。

教师资格证教育法律法规题库(1)

教师资格证教育法律法规题库( 1) 补充——《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1. 既是我国教育的根本大法,又是我国的根本大法的是( ) 。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C. 《宪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 教育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包括( ) 。(多选题) A. 假定 B. 处理 C. 责任 D. 制度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这一法律规定始于( ) 。 A. 《义务教育法》 B. 《教育法》 C. 《职业教育法》 D. 《宪法》 4. 制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基本出发点是依据法律的规定,( ) 的合法权益。 A. 保护师生 B. 保护学生、学校 C. 保护学生 D. 保护教师 5. 对未成年学生应尽的义务作了明确规定的法律是( ) 。

A. 《宪法》 B. 《教育法》 C. 《未成年人保护法》 D. 《义务教育法》 6.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 ) 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A. 体罚 B. 体罚、变相体罚 C. 侮辱人格尊严 D. 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 7. 《教育法》规定,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应当()。 A. 履行法律规定义务 B. 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 C.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D. 平均工资不低于公务员 8. 某公立小学校长刘某在招生过程中非法获利数十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对其采取的措施是() A.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B. 依法给予刑事制裁 C. 依法给予党纪处分 D. 依法给予民事制裁 9. 教师王某因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被判有期徒刑1年。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王某丧失教师资格,刑满释放后可继续执教 B. 王某丧失教师资格,刑满释放后,可从事其他职业 C. 王某保留教师资格,刑满释放后,需要重新注册认证 D. 王某保留教师资格,刑满释放后,不能留在原学校任教 10. 小学生王谋在课间玩时,故意将同学赵某推倒在地,致其骨折,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应对赵某受伤担责的主体是() A. 王某监护人 B. 学校 C. 王某的班主任 D. 王某

卫生法学试卷及答案详解(A、B卷)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18小题,共计36分)。 1.我国卫生法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除 了:() A. 宪法 B. 卫生法律法规 C. 技术性法规 D.政府红头文件 2.从事生产.销售假药的企业,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负责人() 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A.10年 B.8年 C.5年内 D.终身 3.下列情形属于医疗事故的是:( ) A.手术开错部位造成较大创伤 B.诊疗护理中违反了规章制度,尚未给病员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害 C.因体质特殊发生难以预料的后果D.由于一种疾病合并发生另一种疾病 4.病员方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提起诉 讼的应诉对象是:() A.医疗单位 B.当事医护人员 C.鉴定委员会 D.卫生行政部门 5.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 A.卫生行政部门 B.法学会 C.医学会 D . 法院 6.关于举证责任说法有误的是() A.举证责任倒置就是免除本来原告应负的举证责任,而就该待证事实,转由被告负举证责任 B.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对诉讼结束时事实未查明的案件承担败诉或不利的诉讼后果 C.医事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D.医事纠纷诉讼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7.国家提倡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的年龄是 ( ) A.16周岁至40周岁 B. 18周岁至28周岁 C.18周岁至55周岁 D. 18周岁至45周岁 8.下列说法是对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 的理解,其中正确的是()。 A.我国将药品分为处方药.非处方药和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B.处方药是指不用医师诊断和开处方, 消费者可自行选择使用的药品。 C.经营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 不必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 D.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具有《医疗 机构制剂许可证》 9.《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甲类传染病 为( ) A.霍乱与炭疽B.霍乱与鼠疫 C.艾滋病与鼠疫D.麻风与艾滋病 10.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 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 要求支付价款()倍的赔偿金。 A.3 B.5 C.10 D.15 11.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 施()。 A.免检 B.不定期抽检 C.定期抽检 D.专项检查 12.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 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 A.生产许可 B.食品流通许可 C.餐饮服务许可 D.卫生许可证 1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 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 受社会监督,承担()。 A.行政责任 B.社会责任 C.民事责任 D.刑事责任 14.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当事人的权

最新-医疗法律法规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6年医疗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试题 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5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于( )年( )月(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七号主席令公布。 A、2004年12月1日 B、2004年8月28日 C、1989年09月1日 D、1989年2月21日 2.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方针是什么? A预防为主B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C依靠科学、依靠群众D以上三项 3.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对儿童实行( )制度。 A计划免疫B预防接种 C预防接种证D疫苗接种 4.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和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应当由( )批准。 A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B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C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D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5.( )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A医疗机构B采供血机构 C疾病预防控制机构D任何单位和个人 6.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当予以隔离治疗。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 )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A公安机关B卫生行政部门 C卫生监督机构D卫生防疫机构 7.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 )、( )制度,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A隔离、消毒B预检、分诊 C分类、隔离D定点、隔离 8.国家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人群实行( ),减免医疗费用。 A医疗救济B困难补助C医疗救助D医疗照顾 9.国家对病原微生物实行分类管理,将病原微生物分为( )类。对实验室实行分级管理,将实验室分为( )级。 A 4;4 B 3;4 C 5;4 D 4;3 10.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 )天。 A 1 B 3 C 5 D 2 11.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 )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A 18~55周岁 B 18~50周岁 C 16~55周岁 D 16~50周岁 12.特殊血型的血液需要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调配的,由( )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A 设区的市 B 县 C 省 D 国家

教师职业道德、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6

66、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省级人民政府在实施义务教育师资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1)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规划、采取措施,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并组织其他高等学校为实施义务教育培养师资。 (2)盲、聋哑、弱智儿童学校的师资,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培养。 67、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家在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培训方面的要求如何? (1)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培训工作,使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达到义务教育法规定的要求。 (2)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3)校长和教师的在职培训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68、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实施什么样的考核制度来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实施义务教育的目标责任制,把实施义务教育的情况作为对有关负责人员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69、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什么样的制度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进行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的制度。 70、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及其他机构,在实施义务教育工作上,应当接受哪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及其他机构,在实施义务教育工作上,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71、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都有哪些情形由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依照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1)因工作失职未能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实施规划目标的; (2)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达到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要求的; (3)对学生辍学未采取必要措施加以解决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应当在该地区或者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的; (5)将学校校舍、场地出租、出让或者移作他用,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 (6)使用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其他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 72、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都有哪些情形由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依照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侵占、克扣、挪用义务教育款项的; (2)玩忽职守致使校舍倒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的。 73、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如何处理?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城市由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机构,农村由乡级人民政府,进行批评教育; (2)经教育仍拒不送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的,可视具体情况处以罚款,并采取其他措施使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 74、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都有哪些情形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扰乱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秩序的; (2)侮辱、殴打教师、学生的; (3)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的; (4)侵占或者破坏学校校舍、场地和设备的。 7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那些救济途径?(1)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复议。 (2)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6、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应如何处理?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77、国务院基础教育改革合发展决定讲教育工作中的"两基"的含义?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 78、国务院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决定确定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是? 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 79、2002年起,国家在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的一种收费方式简称是什么?"一费制"。 80、2005年起,对农村义务教育段家庭贫困的学生实施的"两免一补"的内容?免收杂费、免教科书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林业培训实施方案范本

Clear objectives, matters, methods and record progress, so as to make planning direction consistent, action coordinated and orderly.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林业培训实施方案

编号:FS-DY-45548 林业培训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服务林业产业化,农牧民增收为宗旨,以培养能力为本体,立德树,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为海西林业建设更好的服务为主线,以“求真务实”为校训。 二. 基本原则 1. 坚持以提高林业产业化发展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林业发展的需要,确定培养目标,设置课程和教学内容。 2. 坚持以德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培训的全过程,引导学员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加强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为重点的培训。 三. 培养目标与要求 根据海西林业发展和需要,培养适应的人才,培养的人

才要有综合能力。培训时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由于学员的文化层次不同,掌握的程度也不同。根据林业局:“有文化的学技术,没文化的学操作”的要求,要做到进课堂学理论,如田间地头学操作,掌握必要的技术能力。 四. 课程的设置 根据林业发展的需要,现定为开设以下几门课程: 1.管理 2.法律 3.财务 4.病虫害防治 5.合同与合同法 6.节水灌溉 7.标准化基地建设 8.机械用电 9.枸杞修剪10.森林保护法11.监管 五.师资力量:聘专家授课 根据培训中心的开设课程聘用专家,现准备聘用以几位专家授课: 1.铁局长:讲授节水灌溉,标准化基地建设 2.井局长:讲授管理 3.邓科长:讲授合同与合同法,法律 4.伊国元:讲授财务管理 5.魏发源:讲授病虫害防治 6.祁如财:讲授机械用电

卫生法规试题及答案

十八、卫生法规 1、 某厂医院医生甲从 98 年 10 月起, 离开医院岗位为工厂从事推销。 若甲至 2000 年 9 月 30 日仍不回岗位,其所在医院向准予甲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的期限 是【D】 A、7 日内 B、10 日内 C、15 日内 D、30 日内 E、二个月 2、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对检查结果持有异议的【B】 A、应当申请医学技术鉴定 B、可以申请医学技术鉴定 C、可以申请复议 D、可以提起诉讼 E、可以重新接受婚前医学检查 3、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除正当治疗外,不得使用以下药品,除了【C】 A、麻醉药品 B、医疗用毒性药品 C、副作用大的药品 D、精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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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放射性药品 4、医生白某因挪用公款用于个人经营,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白某被判刑后其执 业【C】 A、可以不受限制 B、在监管部门规定范围内执业 C、注销注册 D、服刑期间不允许执业,服刑期满可再执业 E、终止医师执业活动 5、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E】 A、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 B、遗传性疾病、传染病、精神病 C、严重遗传性疾病、传染病、精神病 D、严重遗传性疾病、传染病、有关精神病 E、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 6、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责令 暂停执业活动【B】 A、三个月至六个月 B、六个月至一年 C、六个月至一年半 D、一年至一年半 E、一年至二年 7、某医院年终对全院职工的基本情况作调查了解,其中有以下情况:死亡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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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甲因病休息一年多,医生乙因医院效益不好也在家闲了不满 2 年,医生丙出 去参与经营未从事医疗二年多,医生丁承包医院的第二门诊近三年,其余大多数 仍在医院坚持工作,依据执业医师法,下列人员中,属于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 师执业证书的是【C】b5E2RGbCAP A、医生甲 B、医生乙 C、医生丙 D、医生丁 E、以上都不是 8、医师注册后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E】 A、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B、中止医师执业活动 C、申请执业医师注册 D、不予医师执业注册 E、注销执业医师注册 9、下述情形中,属于三级医疗事故的是造成病员【B】 A、残废 B、残废或者功能障碍 C、残废或者严重功能障碍 D、严重残废或者功能障碍 E、严重残废或者严重功能障碍 10、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所称的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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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政处罚政策法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正确实施林业行政处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文书,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由国家林业局统一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补充制定相应文书格式的,应当报国家林业局备案。法律、法规对文书格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林业行政处罚文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统一管理。 采用计算机印制方式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文书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格式,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章文书制作的一般要求 第五条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应当内容完整、准确,填写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第六条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应当用蓝色、黑色的水笔或者签字笔填写。用计算机制作的,可以用打印方式填写。 第七条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林业行政处罚文书进行修改的,可以用杠线划去错误内容,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并在改动处加盖修正专用印章。 第八条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听证笔录以及文书中涉及的清单,在当场交由有关当事人审阅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后,由当事人逐页书写“以上记录属实”并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有权要求补充或者修改,并在改动处签名或者盖章。 第九条林业行政处罚文书需要由当事人、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当由当事人、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有关人员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当由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在文书中予以注明。 第十条对外使用的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必须使用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印章。 第十一条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编写文号,文号编写的基本规则为:行政区划名称简称+文书种类名称简称+年份+序号。 第十二条林业行政处罚文书首页不够记录的,可以附页。附页应当加盖印章或者经当事人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林业行政处罚文书中有关同类栏目的填写要求如下: (一)“案由”栏目,填写对违反林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定性确认的案件类别,如盗伐林木案件、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案件等。 (二)“案件名称”栏目,应当由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加上案由组成。 (三)“简要案情”栏目,应当根据案件来源材料或者经过调查取证、审查认定的情况,用准确、简练的语言文字,将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案件事实经过、后果等情况概括清楚。 (四)“法律依据”的填写,引用的法律依据,应当使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全称,并写明条、款、项、目,可以不写条款的具体内容。 (五)文书中行政复议机关和管辖法院的名称应当填写全称。 (六)“时间”的填写,所有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均应署明具体时间。日期应当填写年、月、日,特定的时间点应当填写年、月、日、时、分。 (七)文书中的序号、时间、价格等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第三章文书制作具体规范 第十四条林业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适用于案情简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可以当场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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