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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投标三维多媒体动画演示片的制作

建筑工程投标三维多媒体动画演示片的制作
建筑工程投标三维多媒体动画演示片的制作

1前言

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内建筑市场将逐步与国际接轨,建筑市场的竞争也将越来越

激烈。根据招投标法,各工程项目都是通过招投标获得。对于一些大型或重点工程,招标

单位要求除提供经济标、技术标外,在评标要点中,还要求投标单位提供三维多媒体动画

演示片,来模拟整个施工过程及诠释施工组织设计。

2 投标三维多媒体动画演示片概述

三维多媒体动画演示片是通过三维制作软件的建模、材质处理、灯光渲染、动画等各项

要素,结合后期合成软件制作高级的平面动画、视频处理、视觉特效以及进行视频编辑与配

音而成。投标三维多媒体动画演示片是用来展示投标文件技术标中涉及的施工总体部署和策划、项目实施重点和难点的对策、关键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工程质量

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等,是将计算机三维建模技术与施工技术搭建真实的施工组织设计

数字环境。

一份好的投标三维多媒体动画演示片,是投标单位整个施工组织设计的导读,能让观

看者加深对工程的了解,同时通过使用富有穿透力的镜头、语言和特效体现特定的动画和仿

真模拟技术,给观看者带来一定的视觉享受和冲击力。

3 制作总体策划

任何一个事情都需要策划在前,实施在后,只有策划到位,实施时才能有条不紊。

3.1 制作流程

3.2 人员组织

3.2.1 编导小组

主要由总策划1~2 人和监制人员2~3 人组成,总策划由技术标负责人担任,其工作

重点是根据招标文件对技术标书的评审要求,构思整个动画演示片的表现要素,撰写解说词。监制人员可由各专业施工方案编写人员担任,负责与制作小组的沟通和协调工作,保

证三维动画演示片的准确表现和按计划完成。

3.2.2 制作小组

主要由建模制作2~3 人、动画制作1~2 人、最后合成制作1 人组成,可根据工程大小、三维动画影片的长短来增减人员。建模制作人员要求熟练操作3DSMAX 软件、熟悉AutoCAD 等相关软件,有较好的三维空间想象力和读图识图能力,能够快速制作建筑模型,同时要擅长材质处理、灯光渲染、环境布置等。动画制作人员则要求具有较强的镜头表达能力,擅长摄像机动画、角色动画的编导和制作。最后合成制作人员主要负责项目的镜头剪辑、合成音效、配音剪辑制作。投标三维动画演示片的制作重点是建模和模型动画,所以要求制

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建筑模型和动画制作,并在一定程度上对材质、灯光、摄像机也能很好

地把握。

3.3 计算机的配置

计算机的配置是能否顺利完成三维动画制作的重要保证,故应配置1~2 台高性能计算

机来承担大负荷的渲染任务和后期合成任务。

制作软件主要有:AutoCAD———用来处理投标工程的建筑施工图;Photoshop———用来

处理材质贴图;Flash、After Efftect———用来制作平面动画和高级二维动画、视频处理以及

视觉特效;3DSMAX———是建模、动画制作的核心软件,用来制作动画场景;Premiere ———用来进行视频编辑与配音。

3.4 制作计划

投标三维动画制作计划与投标工作计划是紧密相关的,且贯穿于整个投标工作中。

3.5 制作安排

按照流水作业原理进行分工,合理安排各个分部制作的时间、工序,以提高制作效率。(1)重复利用的场景、模型只制作一次。

(2)建筑主体大场景制作要安排在其他施工工艺动画制作之前。

(3)连贯性的动画片段安排由同一人制作,以减少冲突。

(4)各关联片段的制作人员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调,确保动画制作的准确性。

4 制作方法

4.1 前期准备

收集、整理制作中需要的各种素材,其中包括各种材质贴图、拟建工程周边环境、总体

规划图,施工过程的DV 或图片、施工机械设备图片和可重复利用的模型、动画片段等。编

导小组人员召集制作小组人员,详细说明制作要求、制作计划和制作安排,明确动画演示

片解说词中的要点、注意事项等。

4.2 资料交接

将项目效果图、四至图、建筑平面图及相关大样图、立剖面图、结构图等交与制作小组,并做好相应的交底。

4.3 制作大纲

一份投标文件技术标书的内容较多,而招标文件要求的三维动画演示片时间只有30 分

钟或更少,能否在三维动画演示片要求的时间内,达到模拟整个施工过程及诠释施工组织

设计的目的是制作大纲编制的关键,故编制制作大纲是一个关键技术。

为此,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技术标内容,制定出投标三维动画演示片的制作大纲,其

中包括:演示片基本结构和风格、分段影片长度、最终目标和完成时间及制作标准等,制作

大纲对整个三维动画演示片制作起到指导和控制作用。

4.3.1 基本结构和风格

该部分主要按照投标文件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要素和对三维动画演示片的要求来确定

基本结构,其风格是由各投标单位根据项目特点来设定,应体现着企业的形象(VI)和实力,同时也是投标动画演示片的特效策划。

4.3.2 片段影片长度

按照基本结构和评审要素的关键点来确定各片段内容,再根据招标要求三维动画演示片

总播放长度确定各片段长度和内容,要突出重点,不要平均分配时间。

4.3.3 最终目标和完成时间

在最终目标中应明确采用三维动画、平面动画的部位,最终目标的设定是动画制作人员

工作的指引。完成时间是明确制作人员分阶段的完成时间安排,起到约束作用。

4.3.4 制作标准

三维动画演示片的制作是由多个成员共同完成,为顺利开展,对动画制作过程中需要

规范、统一的要素,制定相应标准,如:文件名、模型名、灯光材质要求、贴图路径、不

同阶段的参考场景、场景的单位尺寸等,要求所有制作小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

4.4 三维动画演示片制作

4.4.1 片头、片尾动画的制作

片头、片尾动画制作主要是表现拟建项目建筑主体完成后的真实场景及周边环境,片头、片尾应互相呼应。

4.4.2 施工工艺动画制作

模型动画能直接表达施工工艺,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故其是施工工艺动画的核心。单

个模型的动画要做到动作规范,符合实际施工情况,多个模型动画之间要做到相对位置和

先后顺序准确。

4.5 投标平面动画制作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积累的、有一定说服力的图片和AutoCAD 绘制的图形,用Photoshop

平面处理软件进行一些处理后,作为After Efftectt 的素材,并按照目标要求完成平面动画

的制作。

4.6 解说词的撰写与录制

4.6.1 撰写解说词

按照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要素和三维动画演示片的基本结构、片段影片长度编写

解说词,注意解说词长度影响动画制作的脚本,故解说词完成后交制作小组,共同分析解

说词的最佳表现手法及镜头组成,再细化动画脚本,以规划好动画制作各方面的要素和每

个分镜头的长度。

4.6.2 解说词录制

根据总体策划中所构思的整个动画的表现要素和影片的时间要求,确定终稿解说词,解

说词录制的速度可按 3.5~4.0 字/秒。解说词的录制既要专业又不缺乏趣味性,言简意赅、

点到为止、说服力强。同时应考虑到解说词中有很多建筑术语,配音人员必须在理解解说词

的基础上进行解说,且应流畅上口。

4.6.3 演示片合成

主要有初步合成—→自检—→后期合成—→复检等工作。

(1)用后期合成软件Premiere 将完成的动画片段按解说词编排起来,加入配音(注意与图

文呼应)、背景音乐,输出作品的小样。

(2)制作小组成员对照解说词仔细检查小样,纠正小样作品中的错误和不足。

(3)用After Efftect 和Premiere 制作演示片的特效,编辑合成Premiere 文件,将配音、

特效与动画完全融入,完成整个演示片的制作。

(4)由制作小组再次检查合成后的输出效果,满足要求后交由编导小组审查演示片的作品。

5 整理、汇总资料

将制作中新做的今后可以重复利用的素材、模型、动画片段整理,汇总成资料库,以备

后续工程的需要。

6 结语

(1)一份好的投标三维动画演示片,既可给业主和评标专家一个好的视觉效果,也可增

加企业的竞标能力,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投标三维动画演示片作为工程项目开展的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项目工程施工总

体策划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3)为制作好投标三维动画演示片,平时要注重工程资料图片、施工机械图片及施工工艺

视频资料等的收集和整理,不断丰富投标三维动画演示片制作的素材。

本文由长沙鸿旗动画(https://www.wendangku.net/doc/c33549951.html,)整理分享。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第32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 2017年1月24日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体制的研究完整版

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体 制的研究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体制的研究 摘要:招标的方式发包建设项目有诸多优点,但是在招标过程仍然会出现许多问题,本文中将结合各招标工作提出自己的看法,针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完善法规、明确职责、健全机构,强化过程监督等措施,共同提高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水平。Theconstructionprojectcontractbiddingmodehasmanyadvantages,butinthebiddingprocessstil lappearmanyproblems,thepaperwillcombinethebiddingworkofproposedownview,inviewofthecur rentproblemsexistinginthebiddingprocess,perfectlawsandregulations,formulateandimprove theinstitution,strengtheningsupervisionmeasures,commonprocesstoimproveconstructionpro jectbiddingworkinglevel.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体制 我国工程招投标现状分析 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他不但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致使当前的招投标现状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体制的现状分析 现行投标投标管理体制是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及其投资建设体制框架下形成的,因而“计划分配,条块管理”构成了现行招标投标管理体制的主要特征。按照决策和设施二阶段分割;行业和地方条块分割;各管一段(块)的格局确定招标投标的管理办法、管理范围和管理机构。实践证明,这一管理体制无法满足多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建设市场体系,既不能公正维护建设市场主体各方的合法利益,并有效地制约建设市场主体各方的行为,更不能适应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其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二个方面。 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成为建筑设计和施工行业保护控制的手段,投资建设主体的利益得不到可靠保障。 工程招标投标、工程价格核定、承包合同签订等均是涉及承发包双方主体利益的市场交易活动,因而,管理这些交易活动的机构或组织必须与市场主体中的咨询、设计、施工等企业及投资建设单位没有直接的行政和经济隶属关系。这样,才能以一个独立、公正的裁判维护招标投标双方的正当利益,并监督、制约招投标双方的行为。为此,国际建筑市场上,这些交易活动的管理工作由独立、公正、信誉为本的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承担。而我国目前对这些交易活动的管理仍属政府职能范畴,并按照传统基本建设管理体制的前期决策和后期实施二个阶段,分割二个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用管理计划实施的办法来管理市场运行,以致建筑行业变成为集整个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设计、施工)、监制(监理)、销售(招投标市场)、定价(定额、价格)、定质(标准、质量监督)为一体的垄断局面。这种管理格局忽略了管理生产行业与管理交易市场的差别。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是一个与投资主体(招标方)无直接关系,而与设计、施工企业(投标方)密切相关的部门,由此产生的建筑市场管理机构缺少独立公正的地位,不可能公正处理招投标双方及其他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这种格局,随着投资计划控制职能的逐渐转变,对建筑行业的外部制约就出现了严重的空位、脱节。这是造成建设市场中许多不合理、不正当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关于进一步加强山东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

附件1: 关于进一步加强山东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维护市场主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号令)、《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2号令)、《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加强我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标范围 凡本省行政区域内属于国家确定的招标范围且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必须进行设计招标: (一)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工程或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工厂生活区项目; (二)城市主干道两侧的主要建筑以及国家或省级风景名胜区内的主要或特殊建筑。 除前款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外,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有明确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招标要求 (一)依法必须进行设计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和国家融资的,应当公开招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资源和自然地域环境等条件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三)建筑工程设计招标一般应以设计方案招标为主。如方案中标单位具备与中标工程相应的资质等级要求,原则上其施工图设计应由方案中标单位承担。招标人另有要求的,施工图设计也可另行委托或单独进行招标。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应在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函及招标文件中注明。进行概念设计招标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设计深度及相关要求。 (四)建筑工程设计招标由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具备组织招标能力的招标人依法组织,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招标邀请书15日前,持有关材料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机关应当在接受备案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核,发现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代理机构无相应资格、招标前期条件不具备、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有重大瑕疵的,可以责令招标人暂时停止招标活动。 备案机关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可以实施招标活动。 (六)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中的设计招标投标,也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三、招标程序

工程设计投标文件设计大纲

一、设计大纲 (一)设计工作指导思想 1.摆脱传统”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行为模式. 如果不能及时从根本上消除导致棚户区形成诱因,那么今天棚改新项目就有可能演变成明天棚户区,城市发展就会陷入一种”棚户区改造”---”制造新棚户区”----”再改造”---”再制造”恶性循环. 因此,这次济宁任城棚户区改造设计工作要重点研究规划,使得城市管理能够深 入每一栋建筑,实现”邻里和睦、社区和谐”目标. 2.棚改应以推进城市现代化进程为前提. 通过棚户区改造,原来低矮、无序破旧房屋,将变成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新家园.棚户区改造后,城市环境将变得更加优美,道路将变得更加通畅,居民生活条件 将得到明显改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将明显增强,社会发展将更加和谐幸福,城市品位将明显提升,城市魅力将更加凸显. 在设计上,应适当将新技术新理论应用其中,将棚改项目在政府这双大手扶持下,做成城市优秀、高档住宅区典范. 3.棚改应以推进城市文化进程为基础. 每个城市都有丰富文化历史遗存,这是一遗存是不可再生宝贵资源,也是区别 于其它城市和地区独一无二品牌形象.城市文化建设必须在规划控制下,遵循 旧城固有机理和演变规律,保持传统城市空间有机秩序和其历史延续性,改善旧城内不适应现代化生活需要基础设施和生活环境,以提升城市整体文化形象. 4.棚改应以尽快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本工程住宅建筑设计对象主要为原棚户居民,在一定条件限制下,要满足大量 住户数量要求,方案设计中充分考虑居民生活需求,注意住宅环境 均好性,尽量满足不同需求. (二)设计质量目标 在本项目设计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并贯彻甲方 意见,维护甲方利益,严把设计质量关;借鉴国内外优秀建筑实例,结合当地地域特色,深度挖掘城市内涵,把向甲方提供优质、经济、美观、创新性设计作品, 作为我们设计目标. 我们承诺,以最优秀人力资源组成规划设计组,分工分多组进行规划设计,在要 求时间内选出最佳方案,并可根据时间安排和甲方要求提供备选方案.设计方案可以上规委会由专家认定为准.通过对现场深度踏勘和方案设计,组织专人进行分部分项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积极与甲方方进行沟通,对设计主动完善,保 证设计质量最优化. 在规划、建筑、施工图设计上我们做到: 1.棚户区改造详细规划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尽早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4月修订)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 (2013年4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第3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九条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内容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 (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2013修改)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2003年6月1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国家广播 电影电视总局令第2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依据本办法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 (二)主要工艺、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 (三)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 (五)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 (六)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 (七)国家规定其他特殊情形。第五条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广电、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 件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李献臣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工程名称:物流园区物流二库工程招标文件 建设单位:

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二、工程概况 三、招标基本情况 四、评标机构 五、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 七、标底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九、开标与评标 十、授予合同 十一、其他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结合建设单位具体情况编制本文件。

2.评标原则 竞争选优 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质量好、信誉好、价格合理、工期适当、施工方案先进可行。 反对不正当竞争。 3.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贰级); 4.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和图纸; 5.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其实质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其投标人不承担上述任何费用; 6.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能否中标,招标人不承担上述任何费用; 7.招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后,将按规定的日期组织现场勘察并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 8.中标工程不允许转包,如须分包,须经监理单位审核并报建设单位同意。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物流园区物流二库 ●建设地点: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中牟厂区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类型:排架 ●建筑层数:单层 ●跨度:单跨24米 ●设计单位:机械工业部第四设计研究院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投标商务文件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投标商务文件 投标商务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表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六、项目分项投资估算表 七、服务承诺 八、设计顾问服务计划书 九、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十、投标人近年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 十一、项目首席建筑师基本情况表 十二、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十三、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 十四、投标人近年来主要工程设计获奖证书、奖状等

投标函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项目方案设计招标(招标编号为) 的投标文件,我方针对该项目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文件; 2.其他资料。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职务)代包括: 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设计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设计人员,保证按投标函附表中承诺的设计周期完成设计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其他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事项)与

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人:(全称、盖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章(签字)注册建筑师:(盖章、签字) 日期:年月日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33号-2017年)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 第九条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满足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的不同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江苏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江苏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筑工程设计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行为,提高设计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建筑工程项目,均应按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实施设计招投标: (一)国家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标准规定的特级、一级、二级建筑工程项目; (二)风景名胜区内的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城市标志性、纪念性建筑和主要地段有影响的建筑工程项目; (三)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含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设计; (四)业主要求进行招标投标的建筑工程项目。 第三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是指在方案设计阶段对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或概念设计进行招标投标。除特别重要的工程外,一般采用概念设计招投标。对于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业主可以直接发包。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是当事人各方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约束。投标当事人(以下简称“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及其持有的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措施; (二)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 (三)调解招标投标中的有关纠纷,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建立和完善本地区设计评标技术专家库。 第二章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组织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三)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四)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的能力。 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招标人,应委托经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第七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

某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doc 12页)

某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doc 12页)

江苏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筑工程设计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行为,提高设计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建筑工程项目,均应按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实施设计招投标: (一)国家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标准规定的特级、一级、二级建筑工程项目; (二)风景名胜区内的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城市标志性、纪念性建筑和主要地段有影响的建筑工程项目; (三)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含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设计; (四)业主要求进行招标投标的建筑工程项目。 第三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是指在方案设计阶段对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或概念设计进行招标投标。除特别重要的工程外,一般采用概念设计招投标。对于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业主可以直接发

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招标人,应委托经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第七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按规定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设计任务书; (二)已办理报建登记手续; (三)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要求和用地红线图; (四)有符合要求的地形图,以及能满足方案设计招标投标需要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初勘资料或有参考价值的场地附近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详勘资料,且有水、电、燃气、环保、消防、市政道路等相关的基础资料; (五)有设计要求说明书,应包括:项目建设的内容;对供水、供电及其它动力的初步意见;环保与消防设施、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性质及使用功能、设计周期等要求,以及需要申明的其他要求。 第八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活动,由招标人或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人”)自行组织,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15日前持招标登记表、招标工作计划、评标组织组建方案、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机关应在接受备案之日起一周内审核完毕,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可实施招标活动;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第八部第2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各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依据本办法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 规避招标。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二) 抢险救灾的; (三) 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 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 有效的竞争的; (五) 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 能配套性的。 第五条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各级发展计划、经贸、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通信、电子、水利、民航、广电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 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 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 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招标人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实行勘察设计一次性总体招标;也可以在保证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段或分项招标。 招标人不得利用前款规定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 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行总承包招标。 第九条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二) 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三) 所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 (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 目,以及国务院发展和改革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并依法获得批准 外,应当公开招标。 第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 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 标人数量有限的; (二) 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要费用占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 (三) 建设条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开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保证有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 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第十二条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 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只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第十四条凡是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都应被允许参加投标。

建筑工程招投标文件范本

说明 本投标文件为本,投标单位投标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及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等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容: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投标文件 目录 一、法定代表人明书 (1)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2) 三、投标函 (3) 四、投标函附录 (4) 五、投标担保银行保函格式 (5) 六、投标担保书 (6) 七、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7)

投标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投标文件本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委托书声明:我()系(授权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名称)的()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授权日期:年月日 投标文件 三、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的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币种,金额,单位)(小写)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协议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的银行

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招投标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二、招投标阶段的注意事项 三、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招投标阶段是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起始阶段,具有基础性、关键性作用。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该阶段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很多施工企业都认为招投标过程不重要,能承接到项目才是关键,这样势必给项目带来风险。因此,了解招投标程序,分析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一、招投标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一)投标准备阶段存在的问题 承包方轻视投标前期资信调查及项目风险分析。在投标的准备阶段,有的承包方为了获得招标项目,轻视对业主方资质、资金实力、招投标项目的内在条件(如地质环境、垫资情况、资金源等)和外在影响(如居民压力、政府政策法规的影响等)的审查。此时,若在承包方中标后,业主方资金出现缺口或存在其他外在压力而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将会造成不能开工或开工后中途停工的局面,若涉及公共设施建设,还会给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二)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违反规定,承接应招标而未招标项目 在现实生活中,某些业主违反法律规定,对必须招标的项目不进行招标,或对项目进行拆解发包。而某些施工企业为了承包项目,扩大业务量,不顾业主方的违规操作,按照业主方的操作方式承接项目,给自身带来较大法律风险。 2.串标、围标 由于招投标竞争日益激烈,一些承包方为了达到中标目的采用串标、围标的方式进行违法违规投标。但无论是串标还是围标均是违法的,将受到法律的惩治。如:《反不当竞争法》第十五条、二十七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招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均对串标行为的处罚作出了规定。此外,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串标还可能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3.低价中标、高价结算 由于建筑行业竞争激烈,承包方更倾向于选择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利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13修正)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13修正) 【法规类别】水利工程 【发文字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3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已撤销)水利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 【发布日期】2013.03.11 【实施日期】2013.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2003年3月8日国家计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民航总局令第30号发布根据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航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第一节总则 1.0.1为加强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投标设计文件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投标。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的设计投标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0.3投标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规,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的规定。 1.0.4在投标设计文件编制前,应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弄清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本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1.0.5投标设计文件的内容及深度。 (1).投标设计文件应根据招标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投资估算、透视图等四部分组成,除透视图单列外,其他文件的编排顺序为: (1)封面:要求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时间; (2)扉页:设计文件编制单位行政及技术负责人,具体编制总负责人和相应注册建筑师及注册结构工程师签字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6)投资估算。 上述规定适用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的副本不得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称,不需任何人签字盖章。 2、如无特殊约定,投标文件一般为A3缩印本,效果图一般为1号彩图。 3、一些大型或重要的城市建筑根据工程需要加做建筑模型(费用另收)。 第二节总平面 2.0.1 总平面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 1、设计说明书; 2、设计图纸。 必要时还应附有总平面鸟瞰图或总体模型。 2.0.2设计说明书 应对总体设计构思意图作详尽的文字阐述,并应列出技术经济指标表(包括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各主要建筑物的名称、层数、高度;以及建筑容积;复盖率;道路广场铺砌面积;绿化面积;绿地率;必要时及有条件情况下计算场地初平土方工程量等。 2.0.3设计图纸 1、用地范围的区域位置; 2、用地红线范围(各角点测量座标值、场地现状标高、地形地貌及其它现状情况反映); 3、用地与周围环境情况反映(如用地外围城市道路;市政工程管道设计;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四邻拟建建筑及原有古树名木、历史文化遗址保护等)。 4、总平面布局,其功能分区、总体布置及空间组合的考虑;道路广场布置;场地主要出入口车流、人流的交通组织分析(并应说明按规定计算的停车泊位数和实际布置的停车泊数量);以及其它反映方案特性的有关分析;消防、人防、绿化等全面考虑。

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 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深化设计改革,鼓励竞争,促进技术进步,提高设计的质量、水平和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局令第2号)、《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设计招标是指对各类房屋建筑(民用建筑、工业建筑、构筑物及其装饰装修等)的工程设计进行的招标。 工程设计一般采用方案设计招标。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工程设计招标不受部门、地区的限制,凡持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证书的设计单位,均可按照批准的证书等级和业务范围参加相对应的工程设计投标。 第六条凡符合《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条至第十条规定范围的工程设计,又符合下列规模标准之一的,必须按本办法实行设计招标。 (一)工程设计费单项合同估算价(以国家设计收费标准为依据估算,下同)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工程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项规定的标准,但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第七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二)抢险救灾的; (三)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五)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六)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原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 第八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具体工作授权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实施。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设计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投标商务示范文件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投标商务示范文件 投标商务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函(附件七–1) 二、投标函附表(附件七–2)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附件七–3)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七–4) 五、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附件七–5) 六、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附件七–6) 七、联合体协议书(附件七–7) 八、设计费投标报价表(附件七–8) 九、项目分项投资估算表(附件七–9) 十、服务承诺(附件七–10) 十一、设计顾问服务计划书(附件七–11) 十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七–12) 十三、投标人近年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附件七–13) 十四、项目首席建筑师基本情况表(附件七–14) 十五、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附件七–15) 十六、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附件七–16) 十七、投标人近年来主要工程设计获奖证书、奖状等 对于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招标人应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商务文件。对于一般建筑工程,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要求。

附件七–1 投标函 致:xxxxx(招标人) 根据贵方项目方案设计招标(招标编号为)的投标邀请函,我方针对该项目的投标报价为: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并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包括: 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文件; 2、金额为元的投标保证金; 3、其他资料。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设计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设计人员,保证按投标函附表中承诺的设计周期完成设计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其他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事项)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人:(全称、签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签字) 注册建筑师:(盖章、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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