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三:
2016-2017学年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表
班主任签字:
年级专业班级:
2.本表纸质版需班主任签字,电子版请发邮箱至素拓部同学处;
3.综合素质测评分数=学年平均成绩*60%+德育素质得分+发展性素质得分;学年平均成绩不含选修课成绩;德育素质总分不超过10分,发展性素质总分不超过30分;
4.学业成绩低于班级或年级前30%不能参与国家和校级任何奖奖学金评定(单项奖学金除外)。
注:1.评议小组组成:组长-班主任,负责人-班长,三名班委同学和三名非班委同学;
2.本表纸质版需班主任签字,电子版请发邮箱至素拓部同学处;
3.综合素质测评分数=学年平均成绩*60%+德育素质得分+发展性素质得分;学年平均成绩不含选修课成绩;德育素质总分不超过10分,发展性素质总分不超过30分;
4.学业成绩低于班级或年级前30%不能参与国家和校级任何奖奖学金评定(单项奖学金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