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局资历换算方法
#友情提示#:
(如对船员服务资历的计算及Z07/Z08的申请存在疑问,请认真阅读以下说明!)(一)对没有显示的培训项目表示不符合申办条件,如有疑问请认真阅读页面上部对各不符合条件项目的提示说明。
(二)如提示证书信息未核对,请先联系海事局人员进行证书信息的核对;如已到海事局核对,请确认核对流程是否结束。
(三)对于内河船员不可以通过资历申请Z07/Z08证书。
(四)2012年1月1日前已在船上任职的船员,申请之日前3年内具有不少于6个月海上服务资历或者申请之日前3年内有3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并按保安计划履行过保安职责的,可在2015年01月01日前直接申请签发《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培训合格证》,如要申请此培训项目需先维护资历再申请证书。
#说明#:1、”3年内的海上服务资历“是指当前时间向前推3年;2、服务资历满足3个月但不足6个月的需上传保安职责证明材料。
(五)如果本次申请没有新增加培训项目,则表示是补发申请,需要选择旧证书的丢失证明方式,并记录丢失证明的相关信息,如果丢失证明方式选择的是登报,需要上传登报附件。
(六)船员服务资历采用按月份计算的方式,例如:
某船员有两条任解职记录:一条为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3月20日,一条为2013年4月4日至2013年6月30日,则船员的任解职信息的任职资历计算如下:
1、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3月3日为2个月,3月4日到3月20日为17天;
2、2013年4月4日至2013年6月3日为2个月,6月4日到6月30日为27天;
2、对每条多余天数的计算:(17+27)/30=1(取整)
3、该船员的实际资历为:2+2+1=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