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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天津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天津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关于申报核定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津社保[2011]94号

关于申报核定2012年度社会保险

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参保缴费单位:

为做好2012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基数核定、职工签字、复核检查等相关工作,依据《社会保险法》及我市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的申报

办理2011年12月份缴费申报核定后,在所属分中心领取《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名册》(以下简称《缴费名册》)。

2012年1月8日前,应将填报的《缴费名册》向所属分中心申报。遇特殊情况需后延申报的,应经所属分中心同意。

网上申报单位,可在办理12月份网上缴费申报核定后,通过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缴费名册》。办理2012

年1月份网上申报缴费核定时,一并申报《缴费名册》。

二、月均“工资”栏的填报口径

1、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人员,月均“工资”栏按照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除以工资领取月数确定。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含计时标准工资)、计件工资、计件超额工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人员,月均“工资”栏,按年底档案工资确定。档案工资项目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技术等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

3、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缴费人员,缴费工资构成按《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构成与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8]230号)规定执行,工资项目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等。

三、缴费基数的核定及签字确认

缴费人员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12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

其中,上年度月均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核定;上年度月均工资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的,按月均工资核定;上年度月均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核定;参加农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月均社会平均工资核定;经审核确认的保安、物业企业职工缴费基数,按津社保[2011]41号文件规定核定。

经申报核定的缴费基数,应组织缴费人员本人签字确认。各单位可选择《缴费名册》确认、《缴费工资确认名册》(以下简称《确认名册》)确认或《天津市参加社会保险职工2012年度缴费基数签字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确认三种方式,组织本单位职工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缴费名册》、《确认名册》或《确认表》应留存企业备查。

四、缴费基数的复核

2012年2月起,分中心将对缴费单位申报、核定的月均工资、缴费基数进行复核。缴费单位接到缴费基数复核通知后,应当提供上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统计台帐》、经签字确认的《缴费名册》或《确认表》,以及其他与工资收入有关的原始会计凭证、帐簿等。

对经复核存在少报漏报缴费人数、缴费基数问题的缴费单位,应及时做调整基数补缴费申报。对不及时申报调整的,

分中心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58条、62条、63条规定,以复核检查为依据核定征收。

五、职工户口性质的申报

按照津人社局发[2011]72号相关规定,各单位在填写2012年度《缴费名册》时,同时填报职工户口性质。职工户口性质分为“本市城镇户口”、“本市农业户口”、“本市蓝印户口”、“外省市城镇户口”、“外省市农业户口”,填写在《缴费名册》“备注”栏。

网上申报单位登录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可在“人员待审核信息申报”界面中,按要求申报职工的户口性质。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如实申报职工缴费工资,核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落实经办要求,履行申报缴费义务,切实维护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天津社保基数怎么算

天津社保基数怎么算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11月20日起,参加社会保险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始申报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申报范围为市区参加社会保险的行政事业单位,参保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预算安排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参保职工缴费工资基数。社会保险(SocialInsurance)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是指以国家为主体,由法律法规的专门机构负责实施,运用社会力量,通过立法手段向劳动者及其雇主筹措资金建立专项基金,以保证在劳动者失去劳动收入后获得一定程度的收入补偿,从而保证劳动力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正常运行,保证社会安定的一种制度。中国社会保险主管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对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瞒报、漏报少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侵害劳动者社会保险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参保单位应以报盘方式申报缴费基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拷盘服务;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A级信誉单位等社会保险诚信度较好的参保单位可实行缴费基数网上申报。自由职业者于7月1日起到缴费银行进行缴费基数申报,当年不申报,银行不予扣款,已参加医保的就会中断缴费,将会影响其个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天津2015年社保缴费基数 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本市2015年度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已经确定并发布。 城镇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最低标准2812元,最高标准为14058元,与2014年相比,分别提高了282元和1278元。 五类个人参保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标准 1.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912元。 2. 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其医疗保险补贴基数为2912元。 3. 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

2019年度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关于2019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 资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社办〔2019〕26号 各区(市)县社保局(处):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8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2018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4717元(以下简称“全口径省平”),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0464元(以下简称“在岗职工省平”)。为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办发〔2019〕1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抓紧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65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273号)要求,现将我市2019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社会平均工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应如实申报工资。2019年5月1日起,分别按2018年度全口径省平的300%和50%(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为55%)核定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附件1)。 (二)2019年5月1日起,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口径省平的50%(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为55%)、60%、80%、100%、150%、200%、250%和300%核定(附件2)。社保经办机构应通知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可在2019年12月31日前补足对应已缴费标准的差额(附件3)。 (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1月至5月期间已申报工资与规定的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后,应及时缴纳。已离职职工应当由原用人单位重新申报并由用人单位及职工足额缴纳;其中已变更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四)2019年5月1日起,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补缴中断缴费年限情形的,以2018年度全口径省平的60%、

历年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

历年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 2010-05-21 缴费时间缴费基数社平工 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门(急)诊大 额医疗保险 大额医疗补助金 年度月份下限上限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单位单位个人1993 1-12月150 520 260 18%2%————————————————1994 1-12月200 860 334 20%4%————————————————1995 1-12月270 900 447 20%4%————————————————1996 1-12月240 1100 542 20%4%———————————————— 1997 1-3月 240 1270 637 20%4%————————————————4-12月20%5%———————————————— 1998 1-12月290 2100 690 20%5%————2%1%———————— 1999 1-12月290 2250 756 20%6%————2%1%———————— 2000 1-12月350 2550 838 20%6%————2%1%———————— 2001 1-12月350 2730 916 20%6%9%2%2%1%————1%36元/人/年2002 1-12月600 3000 1020 20%7%9%2%2%1%————1%36元/人/年2003 1-12月680 3500 1154 20%8%9%2%2%1%————1%36元/人/年2004 1-12月780 3900 1309 20%8%9%2%2%1%0.5%、1%、2%——1%36元/人/年2005 1-12月880 4400 1484 20%8%9%2%2%1%0.5%、1%、2%0.8%1%60元/人/年2006 1-12月980 5050 1895 20%8%9%2%2%1%0.5%、1%、2%0.8%1%100元/人/年2007 1-12月1100 5720 2225 20%8%9%2%2%1%0.5%、1%、2%0.8%1%100元/人/年2008 1-12月1260 6800 2600 20%8%9%2%2%1%0.5%、1%、2%0.8%1%150元/人/年2009 1-12月1260 7800 2793 20%8%9%2%2%1%0.5%、1%、2%0.8%1%200元/人/年2010 1-12月1425 8380 20%8%9%2%2%1%0.5%、1%、2%0.8%1%200元/人/年

最新-天津2019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计算方法 精品

天津2019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计算方法 我国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特殊情况下,有上限与下限之分。 例如当地的社会平均月工资是1500元 1你的工资是1200元,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就是1200元,按8比例,你应当缴费96元; 2如果你的工资是5000元,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就是4500元,以上的500元不计为基数,按8比例,你应当缴费360元; 3如果你的工资是800元,低于社会平均月工资的60,则按1500元的60计算,你的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就按900元计算,按8比例,你应当缴费72元; 将来你的养老金在计算时是按当时的社会平均月工资*你的缴费年限*1+你的全部缴费120具体规定地区不同,各地区有相应的规定天津职工养老保险缴费金额比例 一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例如2019年4月份天津省公布的2019年度省社平工资为每月747元,因此缴费基数可以在747—2241元之间自主选择。 全年缴费金额最少为747×18×12=16135元,最多为2241×18×12=48406元。 其中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1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7缴费2019年为7,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到8。 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2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天津下岗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失业人员 失业人员在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原用人单位将其档案等转到失

2016年各类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6年各类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试行办法缴费标准 农村居民 人员 类别 档 次 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 缴费总 金额 (元) 人员 类别 档 次 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 缴费总 金额 (元) 年满60 周岁 以上 1档 268.62 180 48351.60 60周 岁以 下 1档 223.85 12 2686.2 2档 214.90 180 38682.00 2档 179.08 12 2148.96 3档 161.17 180 29010.60 3档 134.31 12 1611.72 4档 107.45 180 19341.00 4档 89.54 12 1074.48 5档 53.72 180 9669.60 5档 44.77 12 537.24 城镇居民 人员 类别 档 次 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 缴费总 金额 (元) 人员 类别 档 次 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 缴费总 金额 (元) 年满60 周岁 以上 1档 268.62 180 48351.60 60周 岁以 下 1档 223.85 12 2686.2 2档 214.90 180 38682.00 2档 179.08 12 2148.96 说明:1、未满60周岁的人员只能缴纳当年的社保费,待年满60周岁时,才能按当年的标准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每年缴费金额都在逐步递增,但养老金也在递增。2、趸缴总额式:一次性补缴金额=当年月趸缴额×(180个月—本人已缴月数)来定。 2016年度个体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标准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大病互助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合计金额(元/月) 缴费档次 月缴费金额 (元) 月缴费金额 (元) 月缴费金额 (元) 月缴费金额 (元) 最低(40%) 403.4 325.72 38.32 23.95 791.39 一档(60%) 605.2 993.19 二档(80%) 806.8 1194.79 三档(100%) 1008.6 1396.59

天津市社会保险网上缴费申报系统用户手册V1[1].0.

文档编号:第1.0 版 分册名称: 天津市社会保险网上缴费申报系统用户手册V1.0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前言 (6 §1.1编制目的 (6 §1.2文档结构 (6 §1.3一般约定 (6 第二章总体流程介绍 (7 第三章企业网上申报 (8 §3.1登录系统 (8 §3.1.1登录系统 (8 §3.1.1.1功能说明 (8 §3.1.1.2操作步骤 (8 §3.1.1.3注意事项 (10

§3.2缴费申报管理 (11 §3.2.1城镇职工增加 (11 §3.2.1.1功能说明 (11 §3.2.1.2操作步骤 (11 §3.2.1.3注意事项 (14 §3.2.2农业户口从业人员增加 (15 §3.2.3综合保险农民工增加 (16 §3.2.4缴费人员减少 (17 §3.2.4.1功能说明 (17 §3.2.4.2操作步骤 (18 §3.2.4.3注意事项 (20 §3.2.5缴费工资申报 (20 §3.2.5.1功能说明 (21 §3.2.5.2操作步骤 (22 §3.2.5.3注意事项 (22 §3.2.6核定基数补缴费 (23 §3.2.6.1功能说明 (23 §3.2.6.2操作步骤 (23 §3.2.6.3注意事项 (24

§3.2.7调整基数补缴费 (24 §3.2.7.1功能说明 (24 §3.2.7.2操作步骤 (25 §3.2.7.3注意事项 (26 §3.2.8恢复基数补缴费 (26 §3.2.8.1功能说明 (26 §3.2.8.2操作步骤 (26 §3.2.8.3注意事项 (27 §3.2.9人员暂停缴费 (27 §3.2.9.1功能说明 (27 §3.2.9.2操作步骤 (28 §3.2.9.3注意事项 (29 §3.2.10人员恢复缴费 (29 §3.2.10.1功能说明 (29 §3.2.10.2操作步骤 (30 §3.2.10.3注意事项 (32 §3.2.11人员待审核信息申报 (32

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有关问题解读

1、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范围是什么?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按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的 各类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以下简称参保人员)、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2、2018年度缴费基数什么时间进行申报? 参保单位及其参保人员申报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月15日(在线申报开始时间:2018年1月1日)。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本人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20日。 3、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人员2018年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2018年的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发生增减变化时,单位缴费基数同时相应调整。 4、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参保人员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工资总额/12个月)作为2018年度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高于2017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或低于60%的,按 2017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封顶或60%保底,核定缴费基数。 5、参保单位2018年新招用的职工,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2018年度参保单位新招用职工,用起薪当月的工资按2017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及300%进行保底封顶,核定2018年度的个人月缴费基数。 6、参保人员2017年度工资发放不足12个月的,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参保人员2017年度发放工资的月数不足12个月的,按应发放月数平均计算2017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核定缴费基数。

7、参保人员2017年度工资收入无法确定的,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因特殊情况参保人员2017年度工资总额无法确定的,以2017 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8、参保人员如何确认本人2018年度的缴费基数? 参保人员申报的2018年度缴费基数,须按规定由本人签字确认。参保单位应将经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确认的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在单位内部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天。经公示且参保人员无异议后,参保单位应将由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的相关材料留于本单位备查。 参保单位为其职工申报的缴费基数,其数值元以下部分四舍五入到元。 9、参保人员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什么要公示?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6】92号文)第五条规定,要建立健全缴费公示制度,增加缴费透明度,防止因瞒报、漏报缴费基数影响职工待遇问题的发生。 10、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涉及工资总额统计口径是什么? 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l号)中对工资总额的计算做了明确解释: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11、青岛市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的使用基期怎样计算? 参保人员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使用基期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0年天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20年天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一、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210元和11331元。 (三)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中养老保险补贴基数为2310元,失业保险补贴基数为2210元,医疗保险补贴基数为2310元。 (四)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2210元。 (五)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210元。 (六)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定员定额”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元。 (七)无工作单位残疾军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3777元。残疾军 人医疗补助(5%)缴费基数为3777元。 (八)城镇企业职工与个人缴费人员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计算保值系数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777元。 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 民政管理退休人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为4800元(含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注资额)。 (一)2013年度安置在本市的军队退休干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 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为6850元。

(二)中央、外地驻津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分别为3756元和6492元。 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一)城乡居民个人年缴费标准为:一档600元、二档900元、三档1200元、四档1500元、五档1800元、六档2100元、七档2400元、八档2700元、九档3000元、十档3300元。 (二)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缴费标准为:按40%比例缴纳为84000元、按35%比例缴纳为73500元、按30%比例缴纳为63000元。 五、预留社会保险费标准 六、有关事宜 2013年度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年记账利率为3.25%;月记账利率为 2.71‰。 201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老农保个人账户年记账 利率为3.25%;月记账利率为2.71‰。 2013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年记账利率为0.35%; 月记账利率为0.292‰。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 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109元。 (二)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047元。按照6047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6047元与2912元 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912元。 (三)调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自2015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的费率由2%调整 为1%,职工缴费费率保持1%不变。农业户口从业人员个人也要缴纳

天津社保缴费基数标准调整

天津社保缴费基数标准调整 关于天津社保缴费基数标准调整 (一)20xx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3180元,月平均工资 为5265元;用于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0772元,月平均工资为6731元。20xx年1至3月份已办理退休的,不再重新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重新核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自退休审批的次月起予以补发。 (二)20xx年度工伤保险、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按本市职工 月平均工资5265元计算,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159元和15795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 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896元。 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尚未在我市参保的,经用人单位和外来务工人员协商一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最低 标准为2369元。 2014年10月及以前在本市中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截至20xx 年9月持续未恢复缴费的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申请享受社 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在个人缴费窗口缴纳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为2369元。 (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731元。确有困难的,可在6731元与3159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 为3159元。1至3月已缴纳20xx年全年社会保险费的人员,不再 按照新的`缴费基数补缴4至12月的缴费差额。

天津最新社保缴费比例基数,1日社保缴费降费比例调整计划.doc

2019年天津最新社保缴费比例基数,5月1日社保缴费降费比例调整方案 天津最新社保缴费比例基数,5月1日社保缴费降费比例调整方案 全国各省市社保缴费基数都做出了调整,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也公布了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和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方便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缴费工作。2015天津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109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047元。按照6047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6047元与2912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2015天津社保缴费比例调整明细:一、调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自1月1日起,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的费率由2%调整为1%,职工缴费费率保持1%不变。二、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自1月1日起,原按10%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费率调整为11%;原按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公务员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费率调整为11%;原按7.3%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企业和城镇个人,费率调整为8%

天空音乐农场创业策划书_创业计划书 天空音乐农场创业策划书 一、项目概况: 位于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岙后村,利用当地自然环境与现有利的设施开办“八分地公社 ”生态休闲旅游项目,组织城里人利用闲暇去享受农村生活,开展品农家饭、做农家活、摘农家菜等一系列生态休闲活动,为

台州人创造了一个接触大自然、领略田园风光、体验乡土气息、购买土特产品的机会。 二、项目市场评估: 市场需求分析: 工作竞争、生活压力的日益加剧,享受生活、热爱自然意识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具有一定经济消费能力的都市人利用闲暇时间奔向农村、郊外去放松、休闲正在成为一种时尚,主要对象商住楼内的白领一族人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中小型的企业员工、校园学生、外地来台州的游客及商务人士等

天津社保证明(精选多篇)

天津社保证明 天津社保证明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单位名称: 社保登记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序号姓名身份证号险种缴费起止时间 (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备注 养老(四险)医疗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样本)崇文区人事局:xxxx公司员工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缴纳险种如下:险种名称缴纳时间备注养老保险xx-xx年xx月-xx-xx年xx月医疗保险xx-xx年xx月-xx-xx年xx月失业保险xx-xx年xx月-xx-xx年xx月特此证明xxx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保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xxxx年xx月xx日 我们单位有一个员工是要办工作居住证,还有四个员工老家是农村的,说是需要提供缴费证明,否则就要她们在那家交保险费.我在朝阳社保网上没看到有什么缴费证明的模板,那位朋友有的,让我下载一下,谢谢!~ 到我要社保网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2 申请书 **社保局:

本人***身份证号:********************(电脑号为: *********),目前在**********公司就职,现因个人购买住房需要打印社保证明,请贵局给予办理。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名(加盖指纹): 以上是个人的申请还需要单位的一个申请格式和上面的差不多就成 申请书 **社保局: 兹有我公司***身份证号:********************(电脑号为:*********),现因个人购买住房需要打印社保证明,请贵局给予办理。 特此申请。 申请人单位(加盖公章): 申请日期: 3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单位名称: 社保登记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序号姓名身份证号险种缴费起止时间 (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备注 养老(四险)医疗 事由: 养老(四险)业务盖章:医疗盖章: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参加了社会保险的朋友们都知道,社会保险都有一个缴费基数,那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呢?细心的朋友们会发现,其实,每个地方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并不相同,因为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其社会保险水平也不同。那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呢?我们的社会保险基数究竟是多少呢?为方便大家了解,下面,小编就来举例介绍一下我国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差别 28岁张先生,上海市居民,参加单位的社会保险已经两年了。由于平时很少用社保卡,也没有在意自己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他一直以为社会保险缴费都一样,可是,一次意外的机会,他发现同一个单位的同事社会保险缴费居然还不一样。 原来,有一次单位同事老王因病住院后,回来报销时说自己的医保卡余额,当时张先生一听感到很吃惊,他没想到社会保险卡里居然会有那么多钱。惊讶之

余,张先生也去查询了自己的社会保险卡余额,结果失望地发现自己的社保卡余额与老王相差甚多。后来,咨询了领导才知道,他与老王的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虽然相同,但缴费基数却不同。 因为老王工作年限长,而且他们的职位也不同,基本工资有差别,所以,老王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5700元,而张先生参加工作时间短,基本工资相对较低,缴费基数只有3700元。经领导这么一说,张先生才真正地了解到,原来同一个单位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也可能有很大差别。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张先生虽然了解了自己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但他对于这个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还有些不甚清楚。咨询了相关专家,张先生才知道,原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但是由于每个人的工资水平都不相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就以上月单位平均工资的60%- 300%之间的浮动数额来确定,如张先生的工资为1000元,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就是以是600元至3000元之间的某一个额度。 如果您的工资收入少于上月平均工资的60%,则以上月平均工资的60%来确定;如果您的工资高于上月平均工资的300%,则以上月平均工资的300%来确定。以上海市2011年的社会平均工资为3897元,那么,上海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1688元,下限为2338元。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问题解读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问题解读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1、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范围是什么?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按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的各类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以下简称参保人员)、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2、2018年度缴费基数什么时间进行申报? 参保单位及其参保人员申报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月15日(在线申报开始时间:2018年1月1日)。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本人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20日。 3、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人员2018年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2018年的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发生增减变化时,单位缴费基数同时相应调整。 4、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参保人员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工资总额/12个月)作为2018年度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高于2017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或低于60%的,按 2017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封顶或60%保底,核定缴费基数。 5、参保单位2018年新招用的职工,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2018年度参保单位新招用职工,用起薪当月的工资按2017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及300%进行保底封顶,核定2018年度的个人月缴费基数。 6、参保人员2017年度工资发放不足12个月的,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参保人员2017年度发放工资的月数不足12个月的,按应发放月数平均计算2017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核定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由登记单位填报一份,经审核后,登记表由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1.缴费单位名称(必录指标):用人单位全称,要求与工商登记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名称一致。 2.电话(必录指标):如实自填(办公电话和移动电话)。 3.单位地址(必录指标):填写目前单位办公室或经营地点的详细通讯地址。如工商注册地 址与通讯不一致,此项须填写详细的通讯地址。 4.邮编(必录指标):用人单位通讯地址的邮政编码,如实自填。 5.工商登记执照种类: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中文含义。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营业执照 3—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4—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6—其他 6.工商登记执照号码、发照日期、有效期限应与工商登记内容一致,如工商登记此项内容不 详或无从考据的可空项。 7.批准成立单位、批准日期、批准文号:不经工商登记的单位( 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 团体等)可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填写,如果单位的批准成立信息不详或无从考据的可空项。 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必录指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必须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名, 无法定资格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姓名。 9.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如实自填。其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电话 为必录指标。 10.单位类型(必录指标):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一律选择填写“企业”, 不经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依据有关机关批准文件内容填写,其中事业单位要求详细填写事业单位的类型,即:21—全额事业、22—差额事业、23—自收自支事业。 10—企业20—事业21—全额事业22—差额事业 23—自收自支事业30—机关 40—社会团体50—民办非企业单位60—城镇个体工商户70—再就业服务中心90—其他 11.12.隶属关系(必录指标):隶属关系指单位的所属关系,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无上级 主管部门的单位选择填写“其他”。 1—中央2—省3—计划单列市4—市5—区(县)51—街道 6—乡镇7—部队9—其他13.组织机构代码(必录指标):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代码为准,如用人单位无组织机构代码可不填写。 14.主管部门或总机构:有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总)机构的单位在此项中填写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总)机构的详细名称,无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总)机构的单位无须填写。 15.开户银行与行号(必录指标):用人单位如实填写其缴费开户银行名称和行号。

《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由登记单位填报一份,经审核后,登记表由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1. 缴费单位名称(必录指标):用人单位全称,要求与工商登记或有关部 门批准的名称一致。 2. 电话(必录指标): 如实自填(办公电话和移动电话)。 3. 单位地址(必录指标):填写目前单位办公室或经营地点的详细通讯地址。如工商注册地址与通讯不一致,此项须填写详细的通讯地址。 4. 邮编(必录指标): 用人单位通讯地址的邮政编码,如实自填。 5. 工商登记执照种类: 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中文含义。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营业执照 3—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4—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6—其他 6. 工商登记执照号码、发照日期、有效期限应与工商登记内容一致,如工商

登记此项内容不详或无从考据的可空项。 7. 批准成立单位、批准日期、批准文号: 不经工商登记的单位(如: 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填写,如果单位的批准成立信息不详或无从考据的可空项。 8.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必录指标): 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必须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名,无法定资格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姓名。 9.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如实自填。其中,法定代 表人或负责人电话为必录指标。 10. 单位类型(必录指标):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一律选择填写“企业”,不经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依据有关机关批准文件内容填写,其中事业单位要求详细填写事业单位的类型,即:21—全额事业、22—差额事业、23—自收自支事业。 10—企业20—事业 21—全额事业22—差额事业 23—自收自支事业30—机关 40—社会团体50—民办非企业单位 60—城镇个体工商户70—再就业服务中心 90—其他 11.12.隶属关系(必录指标): 隶属关系指单位的所属关系,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选择填写“其他”。

天津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天津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核心内容:12月23日,经市政府同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1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和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推进做好2015年社会保险缴费工作。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天津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平均工资方面 2014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232元,月平均工资为4686元;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3520元,月平均工资为4460元,计算计划内破产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费以此为准;用于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2564元,月平均工资为6047元。2015年度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按4686元计算。 社保缴费基数方面 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109元。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047元。按照6047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6047元与2912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2912元。 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2912元。 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4686元。 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1年执行标准(城镇最低平均工资):1667元 2012年5月开始执行标准(城镇最低平均工资):1995元 (1)养老保险:个人8%、企业20%; (2)工伤保险:企业3.5%; (3)失业保险: 农村户口:企业2%(享受待遇:一年以上:1个月; 2年以上2个月;最高12个月)城镇户口:个人1%、企业2%(享受待遇:一年以上:3个月; 2年以上6个月;最高24个月)现执行的失业领取金:640元/月,无固定。 (4)医疗保险:个人2%、企业6.5%; (5)生育保险:企业0.5-1.5% 2013年执行标准: (1)养老保险: a) 山西省城镇最低平均工资60%基数是2247.15元,个人8%(179.78元)、企业20%(449.43元)。共交费629.21元; b) 山西省城镇最低平均工资100%基数是3745.25元,个人(599.24元)、企业(449.43元)。共交费1048.67元; (2)工伤保险:临汾市城镇最低平均工资(60%)1738.05元,企业(三类)3.5%; (3)失业保险:临汾市城镇最低平均工资(60%)1738.05元,

农村户口:企业2%(享受待遇:一年以上:1个月;2年以上 2个月;最高12个月)城镇户口:个人1%、企业2%(享受待遇:一年以上:3个月; 2年以上6个月;最高24个月)现执行的失业领取金:640元/月,无固定。 (4)医疗保险:临汾市城镇最低平均工资(60%)1738.05元, 个人2%、企业6.5%; (5)生育保险:临汾市城镇最低平均工资(60%)1738.05元,企业0.5-1.5%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所属村委会(社区):登记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本表原则上由参保人员填写,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委会(社区)经办人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选择性项目,请在“□”内打“√”。特殊参保群体参保登记,同时需要提供特殊群体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或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填写此表时,“个人缴费额”栏不填。本表一式三份,参保人员、乡镇服务中心、市农保局

各留存一份。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 填报单位(村):变更时间:年月 村(社区)协办员:年月日(签章)乡(镇)经办人;年月日(签章) 市农保局:年月日(签章) 填表说明:若参保人“公民身份号码”和“姓名”发生变更,“公民身份号码”和“姓名”栏应填写变更前的“公民身份号码”和“姓名”。本表一式二份,乡镇服务中心和市农保局各留存一份。 3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所属村委会(社区):登记时间:年月日 申请人签字:年月日 填表说明:本表由参保人员或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填写,若本人或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委会(社区)经办人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填写“注销原因”一栏时,请在相关选项后的()内打“√”。本表一式三份,申请人、乡镇服务中心、市农保局各留存一份。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变更申请表 填报单位(村、社区):变更时间:年月 村(社区)协办员:年月日(签章)乡(镇)经办人:年月日(签章)市农保局:年月日(签章) 填表说明:参保人员应于当年年度缴费前申报变更缴费档次,一年只能申报变更一次。未申报变更的按上年缴费档次执行。 5

上海市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

申字0-2表 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 户籍户别 □ 本市 (城镇/非城镇)户籍 □ 外省市 (城镇/非城镇)户籍 联系地址 及邮政编码 省(市) 市 区(县) 街道(乡镇) 居委(村) 路 弄 号 室 邮政编码 户籍地址 及邮政编码 省(市) 市 区(县) 街道(乡镇) 居委(村) 路 弄 号 室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个人序号 (单位人员填写) 缴费起始年月 缴费基数 本市灵活就业人员还需填写以下内容 缴纳形式 □ 自雇人员 □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 □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 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 □ 个人差额缴费 □ 其他 是否按月邮寄专用收据 □ 是 □ 否 缴费卡银行选择 (个人提供)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上海农商银行 □上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银行 □招商银行 □民生银行 □光大银行 □交通银行 □华夏银行 □中信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兴业银行 本人承诺:提供的材料和填报的内容均真实,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在外省市不重复缴费, 也未在外省市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后果。 本人签名(或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1、空格或划线部分,填表人必须手工完成、准确填写;方格“□”为选择项目,以“√”表示; 2、灵活就业人员“是否按月邮寄专用收据”栏目,勾选“是”为通过按月邮寄方式获取专用收据;勾选“否”为通过上海人社APP、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自助查询打印设备方式自助查询打印电子对账单。 3、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填写表式所有栏目(除“个人序号”栏),并请在表式“本人签名(或盖章)”处签名确认。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制

社保个人信息登记表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表号: 京劳社统保险6表 制表机关: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填报单位(公 章): 批准机关:北京市统计局 组织机构代码: □□□□□□□□ 批准文号:京统函[2009]40号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 □□□□□□□□□□□□ 有效期至: 2010年1月31日止

单位负责 人: 社保经(代)办机构经办人员(签章): 单位经办 人: 社保经(代)办机构(盖章): 填报日 期:年月日 办理日期:年月日 注:此表为参保单位职工专用。表格中带*号的项目为必录项,其他有前提条件的必录项请参考指标解释。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指标解释 1.组织机构代码: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核发的代码,如参保单位无赋码资格的,由社保经(代)办机构赋予替代码,为必录项。 2.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有关规定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的编码,单位应如实填写,为必录项。 3.参加险种:根据职工应参加的险种选择划“√”,为必录项。 单位类型为企业、自收自支事业、民办非企业、城镇集体的单位必须参加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选择参加生育保险的外埠人员必须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单位类型为全额事业的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除外)必须参加失业、工伤保险,合同制工人必须参加养老保险; 单位类型为差额事业的单位必须参加失业、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同制工人必须参加养老保险; 单位类型为社会团体、基金会的单位必须参加失业、工伤和医疗保险; 其他单位按照相关批准的文件参加保险。 4.姓名:同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为必录项。 5.公民身份号码:参保人员填写经公安机关核发的18位公民身份证号码(以户口簿内容为准),为必录项。 6.出生日期:应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一致,为必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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