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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政务服务中心限时办结制度

XX政务服务中心限时办结制度
XX政务服务中心限时办结制度

XX政务服务中心限时办结制度

为切实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作风建设,提高管理工作效率,更好地树立窗口服务新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度是指服务对象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时,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应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请求事项的制度。

二、窗口负责人为限时办结制的责任人。

三、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根据职责要求,本着科学、合理的原则确定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

四、对即办事项,在服务对象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

五、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应即时对服务对象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确认材料和手续齐全、符合规定后给予受理,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申请材料、手续不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应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待资料补齐后正式受理;对因政策原因一时不能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做好政策解释。

六、对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情况特殊确需延时办理的,窗口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出具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向申请人说明延期理由和延长

时间,一份报中心相关股室备案;延期理由和延长时间必须经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七、各窗口工作人员对所受理的事项,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保证质量,严禁推诿拖拉。如因失误、效能低下等原因,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而未办结的,将严格按照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处理。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中心工作人员守则 (一)、配证上岗,礼貌待人;优质服务,热情周到。 (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规办件,接受监督。 (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自尊自重,清正廉洁。 (四)、团结友爱,相互配合;尽职尽责,服从安排。 (五)、穿戴整齐,讲究卫生;防火防盗,安全保密。 (六)、努力学习,提高素质;开拓进取,争创佳绩。 二、审批项目管理及办件规则 中心项目办事制度 为加强文家市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规化管理,确保中心健康有序运转, 特制定本办事制度。 1、服务宗旨 中心本着公平、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努力减少办事程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竭诚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规行政行为,以形成"一条龙”配套服务,廉洁高效办事的行政服务制度,为前来办事的境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便捷的行政服务。 2、项目管理 (一)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必须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配套的原则,由中心研究后报经 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详见:《中心项目管理办法》)。因情况变化,确需取消、变更、调整 的服务项目,窗口单位向中心申报,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取消、变更和调整。 (二)行政许可事项必须要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依据,并在法定依据一栏注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的名称及相关条文。 (三)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 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自行增加申请条件或申报材料的应当取消。 (四)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程序应当是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在审批过程中增加与该项许 可事项无关的其他审批环节。 (五)尚未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仍由原渠道办理,但须向群众公示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 3、办件原则 (一)凡申请在中心办理的行政服务项目,可分为即办件、承诺件、答复件、联办件、报批 件5类。根据实际情况,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详见:《项目办件规则》)。 (二)需转报、上报审批的办件申请,受理窗口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并负责办理完结。(三)凡发现未按要求办理的,服务对象有权向中心投诉受理机构投诉。 4、作息时间 、中心每天实行“早九晚六”工作时间(即上午九时至十二时,午后二时至六时)。 、周末双休日、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元旦节、春节等规定的节假日期间,原则上按规定休假,如有特殊紧要事宜,可安排专人办理。 5、考核办法

限时办结制度

限时办结制度 第一条限时办结制度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发起的非即办事项,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或答复的制度。 第二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在本制度规定的期限内办结各有关涉税事项,办结时限按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执行。 第三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明确各环节办结时限,切实提高办税效率。 第四条各级税务机关应通过网站,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或者触摸屏、公告栏等渠道公开相关事项的办理时限。税务人员在受理非即办事项时,应告知纳税人办理时限。 第五条纳税人提交的涉税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受理,并即时办结或限时办结;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六条办结时限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限时办结时限以工作日计算。 (二)办理时限从受理纳税人涉税事项的当日起计算。 (三)纳税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需要补正资料的,其办理时限从纳税人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如未告知纳税人补正资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四)受理事项需要报上级主管机关审批的,其办结时限应当包括上级主管机关的审批时限。 (五)办结时限届满的最后一日,如遇到法定节假日,可以顺延。 第七条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结需要延期的事项,应当由受理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延期,并在办理时限到期之前告知纳税人延期理由和延期办理时限。 一般批准延长时间不超过原办结时限,且对同一事项不允许两次以上延期。

对特别紧急的事项,应急事急办,随到随办,各级国税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亲自督办。 第八条办理的涉税事项依法需要经过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或其他情形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税务机关应当将上述程序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纳税人。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视为违反限时办结制度: (一)办结时限不向社会公布的; (二)无正当理由对纳税人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三)能够即时办结而不即时办结的; (四)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限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的; (五)超过规定或承诺办结时限才提出延期申请的; (六)不及时回复办理结果、送达有关税务文书的;

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

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 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市政务(为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各类事项办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委会(社区)为民服务站参照执行。 一、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 (一)一般事项范围 一般事项指审批或办理条件明确、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事项,并且不涉及其他部门(单位)审核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工作事项。 (二)一般事项办理 一般事项采取直接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 1. 服务对象申请材料齐全的一般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即收即办、当场办结。 2. 服务对象申请材料不全而影响审批或办理的一般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办的材料,在服务对象补齐材料后当场办结。 二、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 (一)特殊事项范围 特殊事项指需经审核或现场踏勘的申请事项,以及需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申请事项。 (二)特殊事项办理 特殊事项采取承诺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 1. 服务对象向有关窗口提出申请。 2. 有关窗口受理申请,并当场初审申报材料。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应出具《承诺件通知书》,按不同申请事项明确承诺相应的工作时限;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但不影响审批或办理的,窗口必须受理,并同时出具《补办件通知书》,一次性明确告知服务对象需补办的材料,工作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 3. 窗口工作人员应将承诺事项按“承诺件的管理办法”及时向窗口部门(单位)报告。 4. 窗口部门(单位)应尽快组织人员审验核实或现场踏勘,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决定和相关材料转交服务窗口。

5. 服务对象在时限到时,凭《承诺件通知书》到原受理窗口查询办理结果,如对办 理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向中心管理处投诉。 三、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 (一)重大事项范围 重大事项是指需由3个以上部门(单位)审批或办理的申请事项。 (二)重大事项办理 重大事项采取联合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 1. 服务对象应按不同的申请内容向窗口提出申请,首次接件窗口为责任窗口。 2. 责任窗口受理重大事项后,必须按“联办件的管理”办法予以办理。 3. 需由中心主持召开联办会议或组织现场踏勘的,责任窗口应及时向中心管理处汇报,由中心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办理重大事项。 四、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 (一)上报事项范围 上报事项指受理的审批权限不在本级部门或单位,需报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申 请事项。 (二)上报事项办理 1. 服务对象向有关窗口提出申请,受理窗口为责任窗口。 2. 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确认为上报事项后,应出具《承诺件通知书》,明确承 诺该事项在本级办理审核的办结时限。 3. 受理窗口在时限内办理完毕本级有关手续后,负责按相关程序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五、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制 (一)控制事项范围 控制事项指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国家和省、州、市的有关政策,不符合市和乡镇总 体发展规划的申请事项。 (二)控制事项办理 控制事项采取明确答复制,其基本程序为:

公安局限时办结制度

公安局限时办结制度 为规范局我局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和工作质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度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当事人)到局办理事项时,对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事项,经办人应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请求事项的制度。 二、所在科所队室(部门)负责人对实施限时办结制度负总责,经办人是直接责任人。 三、局属各科所队室(部门)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遵守相应的办理时限。限时办结的时限以日计算,符合条件的,其办理时限从收到申请的次日起计算;文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按规定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文件、材料,其办理时限从收到补正文件、材料的次日起计算。 (一)即办事项。材料齐全,办理程序简单,办理事项均符合规定,可以当场办结的事项,应即时办结;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从当事人补正材料后次日内办结。 (二)行政许可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办结。 (三)机关行政效能投诉事项。按照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制度规定办理。

(四)需要办理的文件。紧急公文,根据领导批示的具体 时限和要求办理。要件和急电,应急送领导批示或有关部门阅办,其他要件一般应在1个工作日内清理分送。未提出办理时限的公文,承办部门一般应当在1 0个工作日内办结。 已经领导签发的公文,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印制。 (五)行政复议事项。按《行政复议法》要求办理。 (六)信访事项。按《信访条例>)要求办理。 四、办理的事项应依法经过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或专家评审等程序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的时限内。但应当将上述程序所需时间告知当事人。经批准延期的应当在时限届满前告知当事人,并说明原因和理由。 五、因自身责任,无正当理由超过承诺时限未能办结的,属于超时办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视为超时办结: (一)无正当理由对当事人的申请不予受理: (二)不按规定给申请人答复的; (三)超过承诺办结时限才提出延期申请的; (四)在承诺时限内不将办理结果交给当事人的: 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限办结或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告知原因和理由,并同时告知办理时限。 七、当事人认为有违反限时办结规定的,有权向纪检监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ICS03.160 A 00 备案号:28935-2010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 51/T 1173—2010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2010-10-13发布2010-10-20实施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51/T 1173—2010 目次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管理要求 (2) 4 服务事项要求 (4) 附录A(资料性附录)政务服务中心职能职责 (5) 附录B(资料性附录)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管理职能职责 (7) 附录C(资料性附录)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0) 附录D(资料性附录)一次性告知书 (14) 附录E(资料性附录)不予受理通知书 (16) I

DB51/T 1173—2010 II 前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牛建平、张应杰、陈建平、熊兰、罗光辉、杨玲、魏兴亮、肖平、张凯峰、岳立、舒新华、杨路、李文平、朱利民、李从坤。

DB51/T 1173—2010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各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服务中心)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要求、服务事项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政务服务中心 government affairs service center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面向社会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的活动进行组织协调、实施监督管理,并根据有关部门委托直接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行政机构。 2.2 政务服务 government affairs servi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的活动。 2.3 服务事项 service items 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包括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 2.4 两集中两到位 two concentration two in place 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该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权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到位。 2.5 首席代表 chief representative 部门派驻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第一负责人,由行政审批处(科、股)负责人担任。县级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首席代表宜由部门副职担任。 1

关于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的方案

关于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的方案 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入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便捷服务,树立政务服务中心的良好形象。结合政务服务中心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 通过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转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作风,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效能;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执行力,为搭建一流的便民政务平台,建设新型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制度保障。 二、六项制度的实施范围 政务服务中心全体窗口工作人员 三、六项制度的内容及要求 (一)首问负责制 1.首问负责制是指政务服务中心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电话咨询或现场咨询办理相关业务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协助办理相关事项的制度。首次依照职责接待办事群众的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 2.建立首问负责制应当遵循热情、便民原则,各项业务的首问责任人和责任内容,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公众的满意度。 3.适用首问负责制的事项主要包括:咨询、办理行政

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类、其他相关业务的审批、备案、登记(包括通过电话、网络的方式)。 4.申请办理或咨询、投诉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立即受理并予以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或答复。需要相关部门配合办理的,应及时分送给具体承办机构,并负责跟踪办理;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政务服务中心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主动告知,及时将服务对象引荐到相应窗口进行办理,并与相应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工作交接;不属于政务服务中心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说明情况,耐心解释,并尽可能提供指导和帮助。执行首问负责制应当实行现场办理接待登记和收件回执制度。(窗口业务咨询情况登记表内容详见附件一;咨询工作交接表见附件二) 5.实行首问负责制应建立受理及处理结果情况登记制度,建立登记台账,首问责任人对现场办理事项及时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办事群众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办理、咨询事项内容、受理时间、办结时间、业务属性等信息,首问责任人和承办人等相关信息。(台账内容详见附件三) 6.有关事项不能现场办理或答复的,首问责任人要向服务对象出具回执,回执内容包括:首问责任人姓名及其联系电话、业务类型、承诺办理或答复时间、监督投诉电话等。(回执单内容详见附件四) 7.办事群众通过电话咨询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8.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对首问责任人的服务行为进行规范。首问责任人接待服务对象,应做到热情主动、文明办事、

限时办结制实施办法试行

兰州大学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作风建设,落实工作职责、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遵照热情主动、文明办事、规范服务、及时高效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校内各单位管理服务人员。 第三条各单位应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岗位体系,明确岗位职责,推行公布办公地点、公布负责人员、公布工作职责、公布办事流程、公布联系电话、公布办理时限“六公布”,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第四条各单位应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增强管理服务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首问责任制是指校内外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员”)来访、来电咨询、反映问题或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管理服务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导到相关单位的制度。首位接待或受理的管理服务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负首问责任。 第六条首问责任制遵照“首问负责、对口办理”的原则实施。 (一)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能当场办理的应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原因,需要提供或补充相

关材料的,应告知办事人员所需补充的全部材料。 (二)属于所在单位其他科室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负责引导到相应科室办理。如属来电,首问责任人应将相应科室管理服务人员姓名及办公电话告知办事人员。 (三)属于学校其他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告知办事人员受理单位名称及办公电话,必要时应帮助联系或引导到受理单位。 (四)不属于学校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给予指导和帮助并做说明。 (五)属于业务不明确、把握不准或重大、紧急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联系本单位负责人。 第七条一次告知制是指办事人员来访、来电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管理服务人员应一次告知办事人员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程序、时限及所需的全部材料,或者告知不予办理理由的制度。 第八条一次告知制遵照“准确全面、方便高效”的原则实施。 (一)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手续、材料齐全,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立即办理,将办理结果及时告知办事人员。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一次告知办事人员所需补充的全部手续和材料。不符合有关规定无法办理的,应告知办事人员法律、法规或政策要求,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二)涉及多个单位或手续、材料不清楚的,首问责任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机构,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服务中心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尽职尽责,努力完成任务,不能以任何籍口拖而不办。 三、考勤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加强组织纪律,遵守上班作息时间,上午为8:30—11:30,下午为2:30—5:30;8:00—8:30为签到时间,缺签一次扣5元,矿工一天扣20元。 四、请销假制度: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因公外出办事或请假一天以内的,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②请假二天以上的,需书面申请,报党政主要领导审批;③请、销假手续均由党政办登记备案。 五、卫生保洁制度: ①全体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工作资料、用品要摆放整齐,保持“中心”室内外卫生;②各窗口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天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在上班前对本窗口的桌、椅、柜、地面等进行一次清扫。 六、办公设施管理制度: 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②严禁向服务对象索取钱物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③严禁违反规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以及为亲友违规办理审批手

续;④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及吃请;⑤严禁上班期间上网、玩游戏以及参与赌博。 八、首问责任制: 九、限时办结制: 限时办结制是指群众到中心办理属于中心职责范围内的事宜,要按照相关事项的工作标准,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间内办理完结或予以答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一次性告知群众补正所需资料,其办理时限从收到补正资料时计算;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限办结或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告知群众原因和理由。 十、政务公开制度: ①公开机构设置、职责、领导及工作人员情况;②公开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③公开各窗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情况;④公开服务项目内容、申报材料、办理程序;⑤公开办理时限;⑥公开投诉举报电话。 2

限时办结制度

限时办结制度 为了加强工作作风建设,规范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向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满意、及时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度要求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前来提出办理的事项,在符合法律法规、符合有关程序的规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限期办结该事项。 二、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地受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种事项;并告知前来要求办事的人员何时可以办结。 三、对前来办事的人员提出的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事项,应当热情服务,及时办结,做到急群众所急,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需要会同其它部门办理的或需要请示有关领导后才能办理的事项,要告知服务对象办结时限;对于不符合政策规定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办理的,要耐心地说明理由和原因,并在一定时间内作出明确的答复。 四、限时办结的具体事项及期限 (一)全区城乡低保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审批及公示程序,符合条件者及时纳入,应保尽保。

(二)对符合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条件的“低保”、“三无”、“五保”对象,在15个工作日内及时救助,确保应救尽救。 (三)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当年给予城市每户1500元以内、农村每户1000元以内的一次性临时救助。 (四)婚姻登记于周六9:00-16:00延长服务时间受理登记;法定节日和周日实行预约办理登记。 (五)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社会组织10个工作日内办结发证。对市级社会组织提供“网上年检”服务。 (六)对流浪乞讨人员实行全天候救助,中心城区内接到求助电话1小时内及时救助。 五、各职能科室要认真遵守限时办结制度,并要建立限时办结制度登记薄。对所受理的事项均要进行登记,并明确主办责任人。主办科室或主办人负责对承办事项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并给予答复;确实无法办结的事项要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 六、未按时限办理或对应办事项造成延误的,按照《邯山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处理。

建筑工程公司限时办结制度

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限时办结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机关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限时办结制度是指有关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公司下属单位、职工(以下统称服务对象)向公司机关咨询、办理业务、交办事项等管理事项,公司机关按照法规、规章和企业规定,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者予以答复的制度。 第三条公司各单位(指二级公司、分公司,下同)机关适用本制度。 信访事项的办理依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第四条公司监察和人事部门负责公司实施限时办结制度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公司主要领导对公司实施限时办结制度负总责;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实施限时办结制度负全责。 第五条法律、法规、规章对办理的事项有明确时限规定的,公司机关职能部门承诺的办结时限必须少于规定的时限。 第六条公司机关职能部门应当编制本部门《机关内部项目办理流程时限表》(附表1),明确办理事项、责任岗位、办理流程和办结时限。 凡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事项必须实行并联办理,由主办部门编制《机关内部项目并联办理流程时限表》(附表2),明确规定该事项办理流程和协办部门办结时限,主办部门对并联办理事项的限时办结情况负总责。 公司机关办理事项的每个环节,必须做好交接登记手续。部门之间的交接应当填写《机关内部项目办理流程交接登记表》(附表

3 ),保证按时办结。 第七条根据公司实际,制定如下项目办结时限(遇特殊情况除外): (一)公司法人印章使用审批当天内完成(公司另有规定除外); (二)合同审批七天内完成或提出修改意见; (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审核审批等七天内完成或提出修改意见; (四)请示批准事项十天内批复(公司和集团公司另有规定除外); (五)上级机关交办的事项,按交办时限办理; (六)其他非联办和非领导审批事项当场办结; (七)服务对象(工程发包单位)向我公司报告竣工项目保修事项,承办部门或公司下属责任单位当天内须与服务对象取得联系,需要到达现场处理的,机关驻地市区内工程三天内、其他地域工程五天内必须到达现场与服务对象协商处理;保修责任界定后七天内完成维修方案编制和审批工作,之后按约定时限完成维修任务;服务对象反映在建工程项目存在问题和需要处理的事项,承办部门或公司下属责任单位两天内须与服务对象取得联系并进行处理。 经审核需要服务对象修改或补充完善相关资料的,应在两天内将资料退回给服务对象。重新受理事项的办结时限不超过五天。 限时办结的时限以日历天计算(包括双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办理时限从收到办理事项资料的次日起计算。 部门之间的办理时限,从交接登记的次日起计算。 第八条对特殊工作和特别紧急的事项,应当急事急办,随到随办,随叫随办,承办部门不能以还没有到承诺时限或非工作时间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公司分管领导和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亲自督办。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模板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 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中心工作人员守则 ( 一) 、配证上岗, 礼貌待人; 优质服务, 热情周到。 ( 二) 、忠于职守, 爱岗敬业; 规范办件, 接受监督。 ( 三) 、遵纪守法, 依法行政; 自尊自重, 清正廉洁。 ( 四) 、团结友爱, 相互配合; 尽职尽责, 服从安排。 ( 五) 、穿戴整齐, 讲究卫生; 防火防盗, 安全保密。 ( 六) 、努力学习, 提高素质; 开拓进取, 争创佳绩。 二、审批项目管理及办件规则 中心项目办事制度 为加强文家市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中心) 规范化管理, 确保中心健康有序运转, 特制定本办事制度。 1、服务宗旨 中心本着公平、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 努力减少办事程序, 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竭诚推行政务公开, 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以形成”一条龙”配套服务, 廉洁高效办事的行政服务制度, 为前来办事的境内外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优质、便捷的行政服务。 2、项目管理 ( 一) 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 必须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配套的原则, 由中心研究后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详见: 《中心项

目管理办法》) 。因情况变化, 确需取消、变更、调整的服务项目, 窗口单位向中心申报, 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取消、变更和调整。 ( 二) 行政许可事项必须要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依据, 并在法定依据一栏注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的名称及相关条文。 ( 三) 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 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自行增加申请条件或申报材料的应当取消。 ( 四) 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程序应当是法定程序, 行政机关不得在审批过程中增加与该项许可事项无关的其它审批环节。 ( 五) 尚未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 仍由原渠道办理, 但须向群众公示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 3、办件原则 ( 一) 凡申请在中心办理的行政服务项目, 可分为即办件、承诺件、答复件、联办件、报批件5类。根据实际情况, 急事急办, 特事特办( 详见: 《项目办件规则》) 。 ( 二) 需转报、上报审批的办件申请, 受理窗口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 并负责办理完结。 ( 三) 凡发现未按要求办理的, 服务对象有权向中心投诉受理机构投诉。 4、作息时间

医院限时办结制度

医院限时办结制度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限时办结制 (一)为提高医院各科室的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限时办结制度是指患者到医院就医、检查,外单位到医院办理事项,临床科室向医院领导、职能科室提出的办理事项,医院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卫生部门的规定要求,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者予以答复的制度。 (三)全院各科室均适用本制度。 (四)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卫生部门对办理的事项有明确时限规定的,必须严格执行。所承诺的办结时限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卫生部门对办理事项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合理确定承诺办理时限,并严格执行。 (五)对特别紧急的事项,应急事急办,随到随办,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应当亲自督办。需要会同其它部门办理的或须经会议研究后办理的事项,以及对于不符合政策规定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办理的,也要耐心地说明理由和原因,并在一定的时间内作出明确的答复。 (六)院领导、职能部门公文办理及阅批时限,急文即办,应在当日完成;平文的办理和阅批一般不超过三个工作日。需要经过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按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及时办理。 (七)院领导、职能部门对业务科室的请示,要明确答复时限,急文即办,应在当日完成。后勤保障部门对业务科室的承办事项应分急缓先后,作好计划安排,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应在三个工作日完成,若不能完成应作好解释工作。外单位人员来院联系工作,群众要求办理事项的,接受办理的科室及工作人员要负责到底,按规定时限办结。

限时办结制度

限时办结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对办事人 员申请办理的事项,根据不同的要求在规定的时 限内办理完成,做到优质高效的管理制度。 二、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办事程序简单,申报 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结的,办事人员要即收即办,现场一般在20分钟内办结。 三、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需经审核、现场踏勘 等,不能当场办结,办事人员要根据办理时限(一 般办理时限为10-30日)规定,出具承诺办结通 知单,并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四、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属于转报、上报审批的,承 办责任人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负责全过 程办理,并原则承诺办理时限。 五、对申请事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应及时 作出解释,按规定出具不予办理通知书。

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品味,更好地为企业、群众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便民服务大厅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服务环境承诺 “大厅”提供整洁、卫生、文明、便利的服务环境,大厅内设立休息区和配套服务设施;公示“大厅”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需提供的材料目录、收费依据及标准、申请书示范文本和流程图;各服务窗口及公共区域整洁有序,备有必要的便民用品。 二、服务礼仪承诺 认真执行便民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工作人员着装规范、佩证上岗、态度可亲、举止文明、服务热情,并使用礼貌用语,使用普通话或与服务对象同种语言,做到“笑相迎、规范行、业务精、快速成”。 三、服务规范承诺 切实执行“大厅”办件管理、联审联办等各种规定,规范业务运作;认真落实AB岗工作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预约办理制、特殊对象上门服务制;对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规范各类服务事项收费,严禁搭车收费和乱收费;坚持勤政、廉洁、务实、高效原则,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计划报告ppt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计划报告ppt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为目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强社会管理、改善民生,优化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创造良好的条件和软环境。 二、工作目标 1、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保持全市水平,争创“省优”。 2、进一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 (1)、凡是县审改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必须在我县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坚决杜绝体外循环。 (2)、凡是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窗口及自设分中心的单位的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必须在大厅受理和出件。 3、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大厅管理。 (1)、严把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进出关,督促各单位选派业务能力强、个人素质高、能够胜任大厅服务工作的优秀工作人员进厅。 (2)、严格按照中心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管理。 4、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 (1)、制定全面的政务公开详细目录 (2)、制定201x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各单位按目录准确及时全面公开信息。 5、加强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6、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将独立的办事大厅纳入中心管理,构筑覆盖县、乡(镇)、村新的政务服务体系。 7、健全完善全程代办和并联审批工作机制。 三、工作举措 1、完善管理机制,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窗口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业务上接受原单位指导,窗口工作期间,以“中心”管理为主,服从“中心”统一管理。窗口工作人员若不能适应窗口工作或因工作表现差,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中心”要执行人员退回。 2、实行季度考评,年终评先表彰制度。政务服务中心对大厅工作纪律和业务办理情况实行日记录、周统计、月通报、季评优管理机制,一是根据窗口工作人员平时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遵守纪律等方面的表现,每季度对各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并以简报形式向其主管单位进行通报。二是根据季度考评情况,年终综合每季度考核情况开展“红旗窗口”、“先进工作者”表彰活动,并以文件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单位进行通报,并发布到先政府门户网。 3、建立《网上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管理制度》及《网上政务服务业务办理评分细则》,对业务单位和个人实行考核评分。 4、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窗口工作人员考核评分

信访案件限时办结制度

且末公路管理分局信访案件限时办结制度 为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国家《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度是指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统称“信访人”)向本单位来信来访来电,本单位按《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标准,在规定的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者给予答复的制度。 二、处理群众来信。一般来信在收到信件之日起30日内处理完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向依法有权做出处理的行政机关转送或交办,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好复信工作。 三、接待群众来访。对来访人反映及要求解决的问题,按照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当面答复。对来访人提出的问题,当面告知解决的办法和途径,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经接待处理完毕,仍然坚持不走的集体上访人员,立即通知安保人员或领导将其劝回。 2、领导批办的信访事项要在3个工作日内交办有关部门。 3、受理群众来电。对来电反映的内容清楚、政策明确的信访事项,应当场答复;对需要转(交)办的事项,应当日向相关职能部门转(交)办。重要事项要当日办结,较急事项要在3个

工作日内办结,一般事项要在5个工作日办结。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分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延时。 四、督办信访案件。对上级领导机关和分局领导批办转办的信访案件,信访办做好登记后,在收文3个工作日内转有关部门,重大案件要及时交(转)办,一个月内督办一次。特别紧急的事项,应当急事急办,随到随办,分局领导应当亲自督办。 五、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结需要延期的,要向分局领导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延期。 六、限时办结时限以日计算,开始之日计算在办理时限内。 七、因本身责任,无正当理由超过承诺时限未能办结的,属超时办结。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视为超时办结:(一)不按规定给信访人答复; (二)超过承诺办结时限才提出延期申请的; (三)在承诺时限内,不将办理结果交付信访人的。

政务服务中心保密工作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保密工作制度 为保证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安全,落实保密工作,应制定规范的政务服务中心保密工作制 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政务服务中心保密工作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政务服务中心保密工作制度篇 1 为加强中心保密工作, 防止失密、 泄密事件发生, 根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 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心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中心收发的涉密文件、资料(含存储秘密内容的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磁带、党内 刊物等),一律交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任意交他人代收代转;绝密档案和核心档案要设专柜单 独保管。 二、中心印发的文件、资料等要严格按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对涉密文 件、资料要注明密级及保密期限,严格控制发文范围。 三、密级文件在收发、传阅、使用、保管和清退等各个环节做到登记明确、手续清楚,不 擅自过大知悉范围。 借阅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履行借阅登记 ,不得私自摘录,复印和引用。 四、加强计算机管理,严格划分密级。 对涉密计算机实行专机专人使用、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制制度,网络传输或贮存秘密信息 必须采取保密措施。 非涉密计算机部输入、扫描、保存、传输机密文件资料。 五、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室等重要场所。 凡发生失密、泄密事件,要视情节轻重、危害大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政务服务中心保密工作制度篇 2 一、 工作人员保密守则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保密 意识,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 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不得泄密。 二、文件保密制度 1、凡属涉密文电、资料(含存储秘密内容的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 磁带等),必须严格按照秘密文电管理规定,由专人负责,按照规定严格控制传阅范围,未经 批准,不得随意扩大。 借阅涉密文电、资料和档案,须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签字手续,用后即 还;未经批准,不准复制、抄录和保存。 机密文电、资料应存放在严密加锁的文件柜内,妥善保管。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或窗口时,要关窗锁门,钥匙随身携带,不得乱放。 2、认真做好涉密文件、材料的印制工作。 印制涉密文件、材料,必须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复印件要与原件一样登记、编号,用后 收回,妥善处理。 3、涉密文电要定期检查清理,发现短缺立即查找,如有丢失要及时报告。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 篇一: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机构,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服务中心制定的。 二、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尽职尽责,努力完成任务,不能以任何籍口拖而不办。 三、考勤制度: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加强组织纪律,遵守上班作息时间,上午为8:30—11:30,下午为2:30—5:30; 8:00—8:30为签到时间,缺签一次扣5元,矿工一天扣20元。 四、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按下列规定执行:①因公外出办事或请假一天以内的,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②请假二天以上的,需书面申请,报党政主要领导审批;③请、销假手续均由党政办登记备案。 五、卫生保洁制度:①全体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工作资料、用品要摆放整齐,保持“中心”室内外卫生;②各窗口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天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在上班前对本窗口的桌、椅、柜、地面等进行一次清扫。 第 2 页共 2 页

六、办公设施管理制度:①政务中心办公设施实行党政办同意管理,各窗口工作人员负责,需要更换和添置须报办公室批准;②工作人员必须做好本中心的安全防盗和消防工作,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及财产、人身安全;③工作人员下班以后和节假日期间要做到“三好一无”(即物品整理好、电器关闭好、柜门锁好,无事故隐患);④各窗口工作人员,对使用的设施设备要精心爱护;⑤“中心”各窗口所有电器有个窗口办公人员负责,他人不的随意使用,不得私自安装、下载各种软件,不得访问非法和不健康网站。 七、廉政建设制度: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②严禁向服务对象索取钱物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③严禁违反规定从事有偿中介 活动,以及为亲友违规办理审批手续;④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及吃请;⑤严禁上班期间上网、玩游戏以及参与赌博。 八、首问责任制:群众到本窗口咨询办事时,如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职责范围的事,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如不属于自己责任范围或不能当场处理的,要热情地引导群众到相应的窗口或组室。 九、限时办结制:限时办结制是指群众到中心办理属于中心职责范围内的事宜,要按照相关事项的工作标准,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间内办理完结或予以答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一次性告知群众补正所需资料,其办理时限从收到补正资料时计算;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限办结或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告知群众原因和理由。 十、政务公开制度:①公开机构设置、职责、领导及工作人员情况; 第 2 页共 2 页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守则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守则 (一)、配证上岗,礼貌待人;优质服务,热情周到。(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规范办件,接受监督。(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自尊自重,清正廉洁。(四)、团结友爱,相互配合;尽职尽责,服从安排。(五)、穿戴整齐,讲究卫生;防火防盗,安全保密。(六)、努力学习,提高素质;开拓进取,争创佳绩。

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办事制度 为加强天元区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规范化管理,确保中心健康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办事制度。 1、服务宗旨 中心本着公平、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努力减少办事程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竭诚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以形成“一条龙”配套服务,廉洁高效办事的行政服务制度,为前来办事的境内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便捷的行政服务。 2、项目管理 (一)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必须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配套的原则,由中心研究后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详见:《中心项目管理办法》)。因情况变化,确需取消、变更、调整的服务项目,窗口单位向中心申报,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取消、变更和调整。 (二)行政许可事项必须要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依据,并在法定依据一栏注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的名称及相关条文。 (三)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自行增加申请条件或申报材料的应当取消。 (四)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程序应当是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在审批过程中增加与该项许可事项无关的其他审

批环节。 (五)尚未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仍由原渠道办理,但须向群众公示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 3、办件原则 (一)凡申请在中心办理的行政服务项目,可分为即办件、承诺件、答复件、联办件、报批件5类。根据实际情况,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详见:《项目办件规则》)。 (二)需转报、上报审批的办件申请,受理窗口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并负责办理完结。 (三)凡发现未按要求办理的,服务对象有权向中心投诉受理机构投诉。 4、作息时间 、中心每天实行中心工作时间冬时制(即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夏时制(即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周末双休日、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元旦节、春节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期间,原则上按规定休假,如有特殊紧要事宜,可安排专人办理。 5、考核办法 (一)中心对服务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的工作考核(详见:(《服务窗口与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二)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月考核评为不称职,中心有权要求窗口单位换人。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与所在单位年终目标考核以及奖励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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